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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管理報告多篇

醫療機構管理報告多篇

【第1篇】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問題調研報告

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問題調研報告

在人們日常生活患有各種疾病的時候,只有一般的小病能到藥店購買藥品治療,其他大部分疾病需要到各級醫療機構進行用藥治療,醫療機構的病患者相對集中,用藥人羣大,在用藥品種、數量上相對較大。因此進一步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不斷規範醫療機構藥品從購進到使用全過程的管理,對於確保我市人民羣衆用藥安全有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然而現階段對醫療機構的監管規範程度不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在藥品使用管理上還存在一些問題急需儘快解決。

一、法律法規在醫療機構管理方面佔的比例小,規範的多,處罰的少。目前,對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國家都實施gmp、gsp全過程管理,而對醫療機構卻沒有相應的規範來管理;在現有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中對醫療機構的要求大部分是規範的內容,而醫療機構違反了法律法規,只有在進貨渠道和藥品質量方面明確規定了法律責任,其他方面沒有明確處罰依據。所有這些情況使藥品監管部門對醫療機構的監管缺少查處力度,醫療機構有些違法行爲不整改藥品監管部門也沒有辦法處理。

二、醫療機構診斷藥品管理不規範。在一些醫療機構使用的診斷藥品,有的不知道按藥品管理,還按試劑管理,單獨購進,有的在一些試劑商店進貨。診斷藥品一般要求低溫保存,而且有效期非常短,常常有過期失效現象出現。另外診斷藥品一般都存放在醫療機構的化驗室冰箱內,有的冰箱內的溼度較大,有的冰箱內還存放其他生活用品。

三、藥品儲存的設施設備與藥品的儲存要求不相適應。有的藥品庫房門窗不嚴密,庫內溫溼度無法控制,無法保持庫內衛生環境;庫內藥品擺放混亂,合格區和不合格區無明顯分界,藥品與非藥品混放,需低溫保存的藥品就在常溫狀態下存放;無防塵、防潮、防黴、防污染以及防蟲、防鼠、防鳥設備等等;有的大型醫療機構即有庫房,又有病房藥局,各科室也存放藥品,這樣的藥品儲存環境不僅難以達到藥品儲存要求,而且藥品管理還非常混亂。

四、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缺乏。有些醫療機構嚴重缺乏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尤其是小型醫療機構沒有專職人員管理使用藥品,從藥人員大多由醫生、護士兼職或臨時人員擔任,缺乏必要的藥學知識,對藥品的功效、毒副作用、配伍禁忌、注意事項、購進、驗收、儲存保管等知之甚少,使其使用的藥品質量無法得到保障。

五、管理制度和程序不完善。缺少藥品管理相關制度和程序,在藥品購進、保管、儲存、養護、使用等關鍵環節無章可循。

六、村級衛生室醫療條件差。有的村衛生室設在醫生家裏,只有一間房間,既是藥房,又是診室,還是醫生的休息室,藥品在這樣的環境下存放不符合規定要求。

七、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管理問題。在我市一些林場、農村的衛生所,有的長期看不到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對其合法性需要到主管部門進行覈實,有的一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兩個醫生使用,還有一些鄉村的遊醫,不辦任何證件,暗中賣藥,與藥品監督管理人員打游擊戰,所有這些給藥品監管帶來很多不便。

八、有的醫療機構將科室分別承包給個人經營,這些承包個人對藥品的管理更加混亂,爲了經濟效益,他們從違法渠道購進藥品,藥品質量難以保證;特別是一些中醫診所,中藥飲片質量非常不好,還經常違法自配藥品賣給患者。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我提出以下建議,供參考:

一、建議國家局儘快制定相應的醫療機構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章,或者由我省自行制定地方法規,對醫療機構的藥品使用管理進一步明確細化,並明確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建議國家局對醫療機構制定出臺有關藥品使用的質量管理規範,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保證藥品質量。

二、結合藥品經營企業gsp標準的有關規定,制定我市醫療機構創建規範藥房方案,分步實施,大力推進了醫療機構藥房的規範化建設。自從20xx年我市開始醫療機構創建規範藥房工作,到今年年底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有28戶達到了規範藥房標準,還有6戶沒有達標;對縣級以下醫療機構還要研究具體措施,進一步推進。

三、進一步加大對醫療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對一些不規範的違法行爲要加強指導,推進整改;對違法渠道購進藥品和藥品質量存在問題的要加大處罰力度,依法查處;對農村、林場以行醫爲名(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藥品的違法行爲要堅決查處,依法取締。

四、加大宣傳教育培訓力度,使醫療機構和廣大人民羣衆對藥品管理的重要性和藥品知識有更深一步的認識,推進醫療機構建立誠信體系,形成由藥監部門一家依法管藥轉變爲全社會共同監督的輿論氛圍。

五、結合農村藥品“兩網”建設工作,進一步規範我市農村、林場衛生所創建規範藥房、達標藥房,推進我市農村、林場衛生所的藥品管理,保證農村、林場衛生所使用藥品的質量。

我們要從保護廣大羣衆生命健康的角度着想,工作積極主動,尋找切實可行的辦法,監督管理好醫療機構的藥品質量,保障全市人民用藥安全有效,促進我市醫療機構健康發展。

【第2篇】醫療機構在管理器械中問題調研報告

醫療機構在管理器械中問題調研報告

幾年來,隨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醫療器械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和監管力度的加大,醫療機構管理和使用醫療器械的法律法規意識普遍有所提高,醫療機構進貨渠道進一步規範,使用無產品註冊證書、無合格證明、過期、失效、淘汰的醫療器械的違法案件逐年減少。但是,醫院重視程度不夠,而且醫療機構中管理醫療器械的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醫療機構在醫療器械的管理和臨牀用械等方面還存在一定的問題,結合幾年來從事醫療器械監管工作的實際,現就工作中發現的有關問題及對策作以下探討:

一、存在主要問題及產生的原因

(一)在醫療器械日常監督檢查和專項檢查中,醫療機構在醫療器械的管理和臨牀用械方面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1.醫療機構對醫療器械的購進、驗收和保管、養護和報廢等制度不健全,有關記錄不完整。

2.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資質資料收集不齊全,在醫療器械的採購、驗收、領用程序不規範,特別是一些大型的醫療器械設備未建立技術檔案。

3.醫療器械必要的保管養護儲存條件不具備,普遍不如藥品,多數無防潮、通風等設施;產品未按要求歸類存放,器械倉庫存在髒、亂、差現象。

(二)產生的原因:

一是醫療機構的領導在醫療器械的管理上有重醫藥輕械,重使用輕管理的現象比較普遍;

二是醫療器械的採購、保管人員普遍存在法規意識淡薄,醫療器械的專業知識匱乏的現象;

三是國家對醫療器械在流通、保管、養護和儲存等方面缺乏系統的規定和要求,使監督部門和醫療機構無章可循。

二、對策建議

醫療機構應在醫療器械採購、驗收、保存、使用、報廢等環節加強管理,建立和執行保證醫療器械質量的規章制度,嚴格從業人員上崗資格,完善檔案資料管理等方面加強醫療器械管理,構建完善的質量管理和操控體系,保證醫療器械的安全有效;同時,國家局應儘快制定和出臺醫療器械在流通、保管、養護、儲存等方面的管理辦法和規定,使監管工作有法可依。

(一)嚴格從業人員上崗資格。醫療機構要建立相應的醫療器械管理的職能科室,負責醫療器械的採購、驗收、儲存、使用管理、質量跟蹤、資料控制、維修保養檢查、產品報廢淘汰、培訓操作人員、不良反應報告等工作,並配備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對相關人員進行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培訓。

(二)完善檔案資料管理。醫療機構要強化醫療器械檔案資料管理,對

二、三類設備類醫療器械逐臺建立檔案,搞好醫療器械的基礎管理工作。

(三)嚴把採購關。醫療機構採購醫療器械要由醫療器械管理職能科室負責,由有關科室提出申請,經醫院批准交由採購部門執行,大型器械設備須由醫療設備委員會或院務會討論批准後交由採購部門執行。採購醫療器械必須做到:

1.嚴把“採購三關”,即公司資質關、產品合法性關、人員合法性關。必須從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公司購進產品;產品必須是合法合格產品,必須是經註冊、有質量標準、有合格證明的醫療器械,且有合法的票據;銷售人員要有身份證複印件、加蓋本企業印章和企業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簽字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委託受權書,並有明確授權範圍和期限。

2.首次進貨時必須嚴格審覈供貨商資質,醫療機構應該向供貨單位索取並保存以下加蓋供貨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1)《營業執照》。

(2)《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

(3)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委託授權書原件,委託授權書應明確授權範圍。

(4)銷售人員身份證明。

(5)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及附件、質量標準。

(6)產品合格證明。

(四)嚴格質量驗收。

1.到貨必須驗收,並做好驗收(購進)記錄,驗收(購進)記錄應當註明:產品名稱、供貨廠商、註冊證號、執行標準、規格(型號)、生產批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滅菌日期)、有效期、數量、價格、購銷單位、購銷日期等內容。

2.必須查驗外觀質量、包裝及規定的包裝標識和中文說明書。

3.發現外包裝有破損、質量有問題、包裝上無註冊證書編號和產品批准文號的、過期、失效、淘汰產品不得入庫。

(五)嚴格保存養護。醫療器械的保管保存是質量管理的重要環節。保存養護應符合以下要求:

1.倉庫的基本條件應符合產品標準規定的儲存要求。

2.做好在庫產品的養護工作。

3.倉庫要有六防措施,即防塵、防潮、防污染、防鼠、防黴、防蟲。

4.倉儲要有墊板或貨架。

5.對產品要做好色標管理,合格品爲綠色、待驗品爲黃色、不合格品爲紅色,並按區域分類存放。

6.產品要有貨位定位標誌。

7.產品保管應做到帳、卡、物相符合。

(六)嚴格使用管理。醫療機構使用醫療器械應符合以下要求:

(1)加強設 備管理。對損壞設備進行維修,對維護、保養、檢查等環節進行管理,建立設備週期性檢查制度。

(2)加強對一次性無菌醫療器械管理。對一次性無菌醫療器械領用、發放要處於受控狀態。

(3)加強對重點監控產品植入醫療器械的管理。使用植入醫療器械應當記錄相關信息,至少應包括病人姓名、住院號、手術時間、手術醫師姓名、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產品跟蹤號(生產批號)以及生產單位和供貨單位的名稱、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並與病歷一同保存。

(4)建立醫療器械不良反應報告制度。發現醫療器械不良反應要及時報告。

(5)加強操作使用人員的培訓。尤其是三類醫療器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培訓,包括技術操作方面、安全方面、自校自檢方面的培訓,做到要有培訓合格的人員才能操作設備。

(七)建議國家局應儘快制定和出臺醫療器械在流通、保管、養護、儲存和報廢等方面的管理辦法和規定,使藥監部門和醫療機構在監督管理工作中有法可依。

總之,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切實肩負起醫療器械監管的重任,督促醫療機構採取多種形式,從嚴規範醫療機構的醫療器械管理,抓好綜合治理,做到標本兼治,確保人民羣衆用械安全有效。

【第3篇】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問題調研工作報告

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問題調研工作報告

一、法律法規在醫療機構管理方面佔的比例小,規範的多,處罰的少。目前,對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國家都實施gmp、gsp全過程管理,而對醫療機構卻沒有相應的規範來管理;在現有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中對醫療機構的要求大部分是規範的內容,而醫療機構違反了法律法規,只有在進貨渠道和藥品質量方面明確規定了法律責任,其他方面沒有明確處罰依據。所有這些情況使藥品監管部門對醫療機構的監管缺少查處力度,醫療機構有些違法行爲不整改藥品監管部門也沒有辦法處理。

二、醫療機構診斷藥品管理不規範。在一些醫療機構使用的診斷藥品,有的不知道按藥品管理,還按試劑管理,單獨購進,有的在一些試劑商店進貨。診斷藥品一般要求低溫保存,而且有效期非常短,常常有過期失效現象出現。另外診斷藥品一般都存放在醫療機構的化驗室冰箱內,有的冰箱內的溼度較大,有的冰箱內還存放其他生活用品。

三、藥品儲存的設施設備與藥品的儲存要求不相適應。有的藥品庫房門窗不嚴密,庫內溫溼度無法控制,無法保持庫內衛生環境;庫內藥品擺放混亂,合格區和不合格區無明顯分界,藥品與非藥品混放,需低溫保存的藥品就在常溫狀態下存放;無防塵、防潮、防黴、防污染以及防蟲、防鼠、防鳥設備等等;有的大型醫療機構即有庫房,又有病房藥局,各科室也存放藥品,這樣的藥品儲存環境不僅難以達到藥品儲存要求,而且藥品管理還非常混亂。

四、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缺乏。有些醫療機構嚴重缺乏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尤其是小型醫療機構沒有專職人員管理使用藥品,從藥人員大多由醫生、護士兼職或臨時人員擔任,缺乏必要的藥學知識,對藥品的功效、毒副作用、配伍禁忌、注意事項、購進、驗收、儲存保管等知之甚少,使其使用的藥品質量無法得到保障。

五、管理制度和程序不完善。缺少藥品管理相關制度和程序,在藥品購進、保管、儲存、養護、使用等關鍵環節無章可循。

六、村級衛生室醫療條件差。有的村衛生室設在醫生家裏,只有一間房間,既是藥房,又是診室,還是醫生的休息室,藥品在這樣的環境下存放不符合規定要求。

七、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管理問題。在我市一些林場、農村的衛生所,有的`長期看不到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對其合法性需要到主管部門進行覈實,有的一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兩個醫生使用,還有一些鄉村的遊醫,不辦任何證件,暗中賣藥,與藥品監督管理人員打游擊戰,所有這些給藥品監管帶來很多不便。

八、有的醫療機構將科室分別承包給個人經營,這些承包個人對藥品的管理更加混亂,爲了經濟效益,他們從違法渠道購進藥品,藥品質量難以保證;特別是一些中醫診所,中藥飲片質量非常不好,還經常違法自配藥品賣給患者。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我提出以下建議,供參考:

一、建議國家局儘快制定相應的醫療機構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章,或者由我省自行制定地方法規,對醫療機構的藥品使用管理進一步明確細化,並明確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建議國家局對醫療機構制定出臺有關藥品使用的質量管理規範,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保證藥品質量。

二、結合藥品經營企業gsp標準的有關規定,制定我市醫療機構創建規範藥房方案,分步實施,大力推進了醫療機構藥房的規範化建設。自從2016年我市開始醫療機構創建規範藥房工作,到今年年底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有28戶達到了規範藥房標準,還有6戶沒有達標;對縣級以下醫療機構還要研究具體措施,進一步推進。

三、進一步加大對醫療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對一些不規範的違法行爲要加強指導,推進整改;對違法渠道購進藥品和藥品質量存在問題的要加大處罰力度,依法查處;對農村、林場以行醫爲名(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藥品的違法行爲要堅決查處,依法取締。

四、加大宣傳教育培訓力度,使醫療機構和廣大人民羣衆對藥品管理的重要性和藥品知識有更深一步的認識,推進醫療機構建立誠信體系,形成由藥監部門一家依法管藥轉變爲全社會共同監督的輿論氛圍。

五、結合農村藥品“兩網”建設工作,進一步規範我市農村、林場衛生所創建規範藥房、達標藥房,推進我市農村、林場衛生所的藥品管理,保證農村、林場衛生所使用藥品的質量。

我們要從保護廣大羣衆生命健康的角度着想,工作積極主動,尋找切實可行的辦法,監督管理好醫療機構的藥品質量,保障全市人民用藥安全有效,促進我市醫療機構健康發展。

【第4篇】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存在問題的調研報告

關於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存在問題的調研報告

在人們日常生活患有各種疾病的時候,只有一般的小病能到藥店購買藥品治療,其他大部分疾病需要到各級醫療機構進行用藥治療,醫療機構的病患者相對集中,用藥人羣大,在用藥品種、數量上相對較大。因此進一步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不斷規範醫療機構藥品從購進到使用全過程的管理,對於確保我市人民羣衆用藥安全有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然而現階段對醫療機構的監管規範程度不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在藥品使用管理上還存在一些問題急需儘快解決。

一、法律法規在醫療機構管理方面佔的比例小,規範的多,處罰的少。目前,對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國家都實施gmp、gsp全過程管理,而對醫療機構卻沒有相應的規範來管理;在現有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中對醫療機構的要求大部分是規範的`內容,而醫療機構違反了法律法規,只有在進貨渠道和藥品質量方面明確規定了法律責任,其他方面沒有明確處罰依據。所有這些情況使藥品監管部門對醫療機構的監管缺少查處力度,醫療機構有些違法行爲不整改藥品監管部門也沒有辦法處理。

二、醫療機構診斷藥品管理不規範。在一些醫療機構使用的診斷藥品,有的不知道按藥品管理,還按試劑管理,單獨購進,有的在一些試劑商店進貨。診斷藥品一般要求低溫保存,而且有效期非常短,常常有過期失效現象出現。另外診斷藥品一般都存放在醫療機構的化驗室冰箱內,有的冰箱內的溼度較大,有的冰箱內還存放其他生活用品。

三、藥品儲存的設施設備與藥品的儲存要求不相適應。有的藥品庫房門窗不嚴密,庫內溫溼度無法控制,無法保持庫內衛生環境;庫內藥品擺放混亂,合格區和不合格區無明顯分界,藥品與非藥品混放,需低溫保存的藥品就在常溫狀態下存放;無防塵、防潮、防黴、防污染以及防蟲、防鼠、防鳥設備等等;有的大型醫療機構即有庫房,又有病房藥局,各科室也存放藥品,這樣的藥品儲存環境不僅難以達到藥品儲存要求,而且藥品管理還非常混亂。

四、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缺乏。有些醫療機構嚴重缺乏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尤其是小型醫療機構沒有專職人員管理使用藥品,從藥人員大多由醫生、護士兼職或臨時人員擔任,缺乏必要的藥學知識,對藥品的功效、毒副作用、配伍禁忌、注意事項、購進、驗收、儲存保管等知之甚少,使其使用的藥品質量無法得到保障。

五、管理制度和程序不完善。缺少藥品管理相關制度和程序,在藥品購進、保管、儲存、養護、使用等關鍵環節無章可循。

六、村級衛生室醫療條件差。有的村衛生室設在醫生家裏,只有一間房間,既是藥房,又是診室,還是醫生的休息室,藥品在這樣的環境下存放不符合規定要求。

七、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管理問題。在我市一些林場、農村的衛生所,有的長期看不到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對其合法性需要到主管部門進行覈實,有的一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兩個醫生使用,還有一些鄉村的遊醫,不辦任何證件,暗中賣藥,與藥品監督管理人員打游擊戰,所有這些給藥品監管帶來很多不便。

八、有的醫療機構將科室分別承包給個人經營,這些承包個人對藥品的管理更加混亂,爲了經濟效益,他們從違法渠道購進藥品,藥品質量難以保證;特別是一些中醫診所,中藥飲片質量非常不好,還經常違法自配藥品賣給患者。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我提出以下建議,供參考:

一、建議國家局儘快制定相應的醫療機構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章,或者由我省自行制定地方法規,對醫療機構的藥品使用管理進一步明確細化,並明確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建議國家局對醫療機構制定出臺有關藥品使用的質量管理規範,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保證藥品質量。

二、結合藥品經營企業gsp標準的有關規定,制定我市醫療機構創建規範藥房方案,分步實施,大力推進了醫療機構藥房的規範化建設。自從2005年我市開始醫療機構創建規範藥房工作,到今年年底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有28戶達到了規範藥房標準,還有6戶沒有達標;對縣級以下醫療機構還要研究具體措施,進一步推進。

三、進一步加大對醫療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對一些不規範的違法行爲要加強指導,推進整改;對違法渠道購進藥品和藥品質量存在問題的要加大處罰力度,依法查處;對農村、林場以行醫爲名(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藥品的違法行爲要堅決查處,依法取締。

四、加大宣傳教育培訓力度,使醫療機構和廣大人民羣衆對藥品管理的重要性和藥品知識有更深一步的認識,推進醫療機構建立誠信體系,形成由藥監部門一家依法管藥轉變爲全社會共同監督的輿論氛圍。

五、結合農村藥品“兩網”建設工作,進一步規範我市農村、林場衛生所創建規範藥房、達標藥房,推進我市農村、林場衛生所的藥品管理,保證農村、林場衛生所使用藥品的質量。

我們要從保護廣大羣衆生命健康的角度着想,工作積極主動,尋找切實可行的辦法,監督管理好醫療機構的藥品質量,保障全市人民用藥安全有效,促進我市醫療機構健康發展。

【第5篇】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問題調研報告範文

在人們日常生活患有各種疾病的時候,只有一般的小病能到藥店購買藥品治療,其他大部分疾病需要到各級醫療機構進行用藥治療,醫療機構的病患者相對集中,用藥人羣大,在用藥品種、數量上相對較大。因此進一步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不斷規範醫療機構藥品從購進到使用全過程的管理,對於確保我市人民羣衆用藥安全有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然而現階段對醫療機構的監管規範程度不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在藥品使用管理上還存在一些問題急需儘快解決。

一、法律法規在醫療機構管理方面佔的比例小,規範的多,處罰的少。

目前,對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國家都實施gmp、gsp全過程管理,而對醫療機構卻沒有相應的規範來管理;在現有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中對醫療機構的要求大部分是規範的內容,而醫療機構違反了法律法規,只有在進貨渠道和藥品質量方面明確規定了法律責任,其他方面沒有明確處罰依據。所有這些情況使藥品監管部門對醫療機構的監管缺少查處力度,醫療機構有些違法行爲不整改藥品監管部門也沒有辦法處理。

二、醫療機構診斷藥品管理不規範。

在一些醫療機構使用的診斷藥品,有的不知道按藥品管理,還按試劑管理,單獨購進,有的在一些試劑商店進貨。診斷藥品一般要求低溫保存,而且有效期非常短,常常有過期失效現象出現。另外診斷藥品一般都存放在醫療機構的化驗室冰箱內,有的冰箱內的`溼度較大,有的冰箱內還存放其他生活用品。

三、藥品儲存的設施設備與藥品的儲存要求不相適應。

有的藥品庫房門窗不嚴密,庫內溫溼度無法控制,無法保持庫內衛生環境;庫內藥品擺放混亂,合格區和不合格區無明顯分界,藥品與非藥品混放,需低溫保存的藥品就在常溫狀態下存放;無防塵、防潮、防黴、防污染以及防蟲、防鼠、防鳥設備等等;有的大型醫療機構即有庫房,又有病房藥局,各科室也存放藥品,這樣的藥品儲存環境不僅難以達到藥品儲存要求,而且藥品管理還非常混亂。

四、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缺乏。

有些醫療機構嚴重缺乏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尤其是小型醫療機構沒有專職人員管理使用藥品,從藥人員大多由醫生、護士兼職或臨時人員擔任,缺乏必要的藥學知識,對藥品的功效、毒副作用、配伍禁忌、注意事項、購進、驗收、儲存保管等知之甚少,使其使用的藥品質量無法得到保障。

五、管理制度和程序不完善。

缺少藥品管理相關制度和程序,在藥品購進、保管、儲存、養護、使用等關鍵環節無章可循。

六、村級衛生室醫療條件差。

有的村衛生室設在醫生家裏,只有一間房間,既是藥房,又是診室,還是醫生的休息室,藥品在這樣的環境下存放不符合規定要求。

七、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管理問題。

在我市一些林場、農村的衛生所,有的長期看不到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對其合法性需要到主管部門進行覈實,有的一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書兩個醫生使用,還有一些鄉村的遊醫,不辦任何證件,暗中賣藥,與藥品監督管理人員打游擊戰,所有這些給藥品監管帶來很多不便。

八、有的醫療機構將科室分別承包給個人經營,這些承包個人對藥品的管理更加混亂,爲了經濟效益,他們從違法渠道購進藥品,藥品質量難以保證;特別是一些中醫診所,中藥飲片質量非常不好,還經常違法自配藥品賣給患者。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我提出以下建議,供參考:

一、建議國家局儘快制定相應的醫療機構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章,或者由我省自行制定地方法規,對醫療機構的藥品使用管理進一步明確細化,並明確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建議國家局對醫療機構制定出臺有關藥品使用的質量管理規範,進一步規範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管理,保證藥品質量。

二、結合藥品經營企業gsp標準的有關規定,制定我市醫療機構創建規範藥房方案,分步實施,大力推進了醫療機構藥房的規範化建設。自從xx年我市開始醫療機構創建規範藥房工作,到今年年底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有28戶達到了規範藥房標準,還有6戶沒有達標;對縣級以下醫療機構還要研究具體措施,進一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