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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廠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修理廠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修理廠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促進企業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和所有的生產經營活動、場所。

第三條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條根據企業的發展,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成立以總經理爲組長、辦公室主任和車間主任爲副組長、各部門經理爲成員的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司辦公室,主任由辦公室主任兼任。

第五條總經理是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車間主任負責維修車間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負責全公司房屋和建築物的安全完好、防火用電安全及車輛運行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各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消防、電器設備的正確使用以及人身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的建立健全。

第六條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公司從實際和經營發展的需要出發,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訂並嚴格貫徹執行各工種及各種機電設備設施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三章安全投入和安全防範措施

第七條公司各區域配備充足的消防器材,並加強維護保養使之保持良好技術狀態,所有員工應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服務站定人定期對維修設備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第八條在大總成件搬運、車輛裝卸、車輛維修過程中,公司配備必要的防護設施,如,墊木、支撐架、警示牌、裝卸機、防護機具設備設施等,以保證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第九條特殊工種崗位,均須按國家規定進行專業培訓、持證上崗,包括司機、焊工、司爐工、行吊使用證等。食堂工作人員應每年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持健康證上崗。

第十條針對特定的工作項目,責任部門編制規劃時應包括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如車輛大修、房屋建築物整改、整車配件或舊件的裝卸等。

第十一條公司根據崗位的性質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防護工具,公司員工必須正確地佩戴和使用。

第四章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

第十二條公司有計劃地經常組織員工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意識、安全基礎知識、安全操作規程等。

第十三條公司全體員工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國家和公司的有關安全規定,確保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在組織學習和培訓的基礎上,必要時組織考覈,考覈合格的才能上崗,並簽訂相應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或《安全協議書》。

第十四條車間主任應隨時掌握維修進廠車次、維修進度,對維修過程中的安全措施、不安全的行爲等應隨時進行檢查和現場指正。各部門領導應每天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查,領導小組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隨時糾正員工違反安全規定的不良行爲和習慣,發現問題及時採取防範措施。把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融入到日常管理活動中。

第十五條使用行車吊裝時,由維修班長本人操作,並且有指定的監護人(特殊情況下應請示車間主任),吊裝大箱及其它重物時,車間主任必須在場指導;車間內的氧焊、電焊設備須由專人使用,其他維修人員一律不得動用。電路和電器在使用過程中,必須在電閘處安排監護人。

第十六條維修車間及維修作業現場,嚴禁吸菸。

第十七條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客戶車輛。出廠檢驗需要進行試車時,必須由公司指定的專人負責,嚴禁無證駕駛。

第十八條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氧氣瓶和乙炔瓶不得存放在同一地點。非電工不得啓動備用電機,不得搬弄配電盤上的開關及電器設施。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第十九條駐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公司門衛制度,夜間駐站人員非因公外出或夜不歸宿發生的任何人身安全、社會治安事件純屬個人行爲,公司概不負責,由個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章安全隱患和應急預案

第二十條各部門領導在巡查、督促和檢查安全生產時,發現安全隱患,必須當場糾正,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同時做到事故隱患不過夜,對當天解決不了的必須採取封存、警示等防範措施。

第二十一條各員工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或者部門經理、離現場最近的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第二十二條辦公室應建立有效應急預案,包括安全領導小組有效的通訊方式,建立火警、醫護急救的有效聯繫方式,出現人身傷害、火災等安全事故時的應急預案。

第六章安全事故報告

第二十三條公司建立安全事故報告制度,明確事故發生後的快速響應及相應的措施。

第二十四條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的任何人員均有義務立即向現場負責人報告,事故較大或事故沒有得到及時控制的,還應同時報告公司第一安全負責人及總公司總經理、董事長。

第二十五條現場負責人或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二十六條在採取相應搶救措施後,現場負責人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事故現場人員必須保護好事故現場。

第二十七條在採取相應的搶救措施後,公司第一負責人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市安全生產管理局。成立調查小組或聯合小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八條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並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安全事故處理要做到“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責任不明不放過,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不受到教育不放過。

第七章檢查與考覈

第二十九條公司任何員工對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爲,均有權進行制止,有權向安全領導小組報告。

第三十條公司任何員工都有權拒絕違反安全規定的指揮和指令,遇到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停止操作;對由於指揮不當或管理不當而造成事故者,相應的指揮或管理者應負領導責任。

第三十一條生產經營活動中,各級人員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以及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對出現“三違”的(即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按公司有關規定嚴格進行考覈,對造成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對安全領導小組人員,有失職、瀆職行爲的,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由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制定並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修理廠管理制度 篇二

一、不準赤腳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長髮者要帶工作帽;

二、工作時禁止吸菸;

三、工作時要集中精神,不準說笑、打鬧;

四、使用一切機工具及電氣設備,必須遵守其安全操作規程,並要愛護使用;

五、工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不準光膀子進行工作;

六、嚴禁無駕駛證人員開始一切機動車輛;

七、嚴禁開努與駕駛證規定不相符的車輛;

八、未經領導批准,非操作者不得隨便動用機牀設備;

九、工作場所、車輛旁、工作臺、通道應經常保持整潔,做到文明生產;

十、嚴禁一切低燃點的油、氣、醇,與照明設施及帶電的線路接觸。

汽車維修竣工檢查制度

一、按照維修協議合同內容檢驗;

二、按成都市汽車大修竣工技術標準檢驗;

三、檢驗所修項目的技術性能是否達到技術標準;

四、作外觀檢查應完好清潔;

五、整車外觀檢查和試車;

六、路試後要填寫試車技術卡存檔;

七、按維修協議內容和技術標準向用戶交車。

汽車電工安全操作制度

一、裝卸汽車發電機和起動機時,應將汽車電源總開關斷開,切斷電源後進行,未裝電源總開關的,卸下的電線接頭應包紮好;

二、需要起動機檢查電路時,應注意車底有無他人在工作,預先打招呼、拉手剎、放空檔,然後發動,不熟練人員及學員不得隨便發動;

三、汽車內線路接頭必須接牢並用膠布包紮好。穿孔而過的線路要加膠護套;

四、裝換蓄電池時,應有用蓄電池攀帶;

五、蓄電池架發現損壞時,應立即移工修理,不得湊合使用;

六、裝蓄電池時,應在底部墊以橡皮膠料,蓄電池之間以及周圍也應用木板塞緊;

七、電池頭、導線夾應裝可靠,不準用鐵絲代用;

八、配製電液時,應將硫酸輕輕加入蒸溜不內,同時用玻璃棒不斷攪拌達到散熱迅速的目的。嚴禁將水注入硫酸內,人員應穿戴膠水鞋和橡膠手套,戴防護眼鏡;

九、蓄電池維修、裝配間應有良好的通風設備和防火設備,防止人員鉛中毒及發生火警。充電池工作間空氣要流通,室內及存放蓄電池地方4米內嚴禁煙火。

十、切實執行電池在新裝及大修後的第一次充電。初充電的好壞直接影響蓄電池的壽命。初充電後至少應以相當於蓄電池容量的1/10的放電率放電一次,直至單電電壓降至1.7v爲止。再以初電的充電率充足,充足後安置24小時後方能使用。

十一、充電時應將電池蓋打開,電液溫度不得超過450c。

十二、蓄電池應用放電叉測量,不可用手鉗或其它金屬試驗,防止發生爆炸。

十三、工作時,如不慎有電液落在皮膚或衣服上,應立即用5%蘇打水擦洗,再用清水沖洗。十四、清洗髮電機、起動機及其他電器設備應使用不帶添加劑的工業汽油,並注意防火。

修理廠管理制度 篇三

一、合格證由專人負責視生產情況定期到管理部門領取,專人負責開具。

二、開具合格證必須根據本廠質量總檢驗員對車輛的檢驗和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的維修後質量檢驗結果進行。

三、開具合格證後要認真做好維護檢測車輛的臺帳記錄,下次領用合格證帶臺帳供管理部門覈查。

四、嚴禁虛開合格證和轉借、倒賣合格證現象。

修理廠管理制度 篇四

1、檔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並應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盜、放火、防潮、防鼠、防塵、防曬,持續檔案存放處清潔衛生。

2、不準損毀、塗改、僞造、出賣檔案,檔案資料如有損壞應及時修補。

3、根據檔案的資料、性質和時間等待徵,對檔案進行分類整理、存放、歸檔,並按資料和性質確定其保存期限,電子檔案要及時備份。

4、各班組負責人要對本部門使用的檔案資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在現場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資料。

5、各班組每年對檔案進行一次覈對清理,並將所保存的檔案整理後交辦公室統一歸檔。已經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資料,由辦公室按規定處理。

6、維修車輛實行一車一檔制,二級維護及以上作業的車輛檔案資料包括維修合同、檢驗記錄、維修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名單,竣工出廠合格證副頁、結算憑證。

7、檔案的借閱務必辦理規定手續,借閱者對檔案的完整、清潔負責,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借、複印。

修理廠管理制度 篇五

爲了規範公司的車輛維修及維修中心的管理,明確各自的工作職責,完善各項制度。特制訂本制度;

一、車輛報修、維修管理

1、車輛保修流程:故障車輛→司機填寫報修單→當班調度(負責人)審覈簽字→修理廠接單→維修小組派人檢查、維修→修理工告知司機領件→司機到庫房領料→技術負責人檢查鑑定→維修完畢→司機、維修工分別在保修單上簽字→車輛出廠

2、故如遇特殊情況可以電話通知修理廠,待維修完後,補上報修單;

3、如不認真填寫報修單,修理廠有權拒絕維修,對影響生產,修理廠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修理廠考覈車輛歸屬部門主管或司機

4、修理廠根據報修內容,制訂維修計劃,安排維修。優先安排有生產任務的車輛維修。

5、庫管開具的領料單,司機簽字確認後,到庫房領取材料。對不配合修理工工作的司機。修理廠有權對司機歸屬部門提出考覈意見。如影響生產及維修進度,修理廠不承擔任何責任。所有責任由車輛歸屬部門或負責人承擔責任。

6、司機對維修不合格的項目,有權提出返修。司機有權拒絕使用不合格的材料。發現不合格的材料應及時的通知修理廠。如維修項目不合格,司機可以拒絕在報修單上簽字。維修項目合格,司機不得拒絕簽字。如因材料採購不及時,造成車輛維修延誤,影響生產。車輛歸屬部門有權考覈修理廠。

7、如遇到緊急維修任務,修理廠人員調配不開或維修不了的維修任務,修理廠可向其他相關部門借調相關人員或安排廠外維修。修理廠開具掛賬單,計算工時。

8、維修工是以承包形式劃分各自承包維修車輛範圍。必須確保對所承擔的維修車輛責任。爲確保修車及時,不影響生產,各小組24小時設有值班。如遇緊急任務或需要較多人手時。必須確保隨叫隨到,確保生產任務完成。各小組電話保持24小時開機。

二、維修材料採購及出入庫管理

1、所有車輛維修所需的材料由經營部統一採購入庫。採購員必須做到所採購的材料,質優價廉。同時要保證維修所需材料的及時供應。

2、材料入庫,保管員保證材料的及時入庫。以及庫存材料的報表。保管員有權拒絕不合格的材料入庫或要求採購員退貨,如發現不合格材料,及時上報修理廠負責人。

3、保管員做好各種票據的填寫整理。嚴格遵守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認真的審覈票據。嚴禁弄虛作假。如發現弄虛作假,根據情節追究其責任。

4、機油、液壓油、防凍液、等小油,的領取,同樣由車輛歸屬部門開具領料單。領料單必須由車輛歸屬部門主管簽字後,修理廠庫房保管員方可發放。並對號入座下賬。

5、材料領用必須憑車輛報修單,按車號、修理項目對號入座。領料沒用必須及時退庫,超過一天者,按材料得出庫價罰款(大修車在修理完前)。

6、對多領、冒領者,按領取該件的出庫價10倍罰款。

7、保管人員沒見到報修單、領料單而隨意將材料發出,一經查出將處以三倍罰款。

8、對輔料領用要嚴格控制,對應報修單控制發出數量,多存庫,少存班,防止浪費、流失。

9、對急用料的臨時採購,必須做到先入庫、後出庫,對於附近供應商送的配件,必須見到料單再收配件,違者按該料的出庫價處罰所有操作者。

10、對外單位來借、調材料配件,一律按出庫價開單結算,私人必須現金支付。

11、本公司維修車輛,配件領取實行以舊換新。對可以修復的配件要單獨存放。各種廢油必須分類回收,集中管理。適時將廢件、廢油運回公司,由經營部進行處理。

12、輪胎採購入庫、補眼、補洞、報廢要賬目清楚,對人爲原因造成的夾胎、劃胎、碾廢必須將車號、司機姓名記載清楚。輪胎管理員要及時統計上報維修中心經理。同時要掌握瞭解輪胎的庫存數量和堵洞的數量。以便於及時採購和安排修補。

三、行政管理制度

1、維修中心執行公司的出勤管理制度。遵守公司的作息時間。

2、維修中心根據維修任務自行安排加班。

4、維修中心執行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招聘、解聘、人事檔案等業務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

5、維修中心所需各種單據由公司相關部門負責製作,維修中心出具票樣

6、辦公用品由公司統一採購,維修中心提請採購計劃。待採購後統一領取。

四、車輛、設備及工具管理

1、車輛、設備由專人負責管理及維護。

2、工具領用落實在個人工具賬戶,歸個人使用並登記。大型工具如電動、氣動工具爲公用。歸修理副經理及庫管負責保管。誰領取誰負責,工具丟失由領取人賠償,如辭退或離職必須按登記表上交工具,負責人清點驗收。否則待發本人工資。

3、工具採購,依據現有工具,以及維修任務,靈活採購。新增加的工具誰領取誰負責。

4、其他設備及工具從公司庫房領取,或向公司其他部門借用。借用期間出現故障,由維修中心負責維修。

5、空壓機在不需要供應壓縮空氣時,必須停機,在工作中確保不缺冷卻水,潤滑油及時添加和更換,冬季及時排放冷卻水。

6、做好設備安全生產和車輛維修期間安全防範工作,特別是舉升車斗修車防範措施必須到位。定期組織設備的檢驗,壓力錶、安全閥要經常檢查,失效或有故障的要及時更換維修。

7、做好設備檔案、資料、臺帳的管理工作,檢查每臺設備的運轉情況。

五、保養管理

1、嚴格按照規定的車輛保養週期表安排車輛定期保養,凡是不保養得每少一次考覈200元。

2、保養小組對車輛保養時,必須嚴格按照保養部位,全面、認真、細緻的進行保養。凡是由於保養不到位,不達標造成的車輛損壞,一經查實,將加重考覈。

3、嚴格履行司機簽字手續,堅決查處簽字不保養的欺騙行爲。如檢查發現考覈當事人100元。

4、保養小組負責人必須真實的反應保養情況。除認真做好保養記錄以外,要及時上報保養記錄。以備維修中心領導和相關部門審查。

六、安全管理

1、部門負責人、維修主管爲所在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

2、必須牢固樹立“生產必須安全”“安全是最大效益”的理念,時刻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杜絕三違行爲,不安全堅決不生產。

3、維修工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維修工藝規範,並做好工作內容詳細記錄。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4、對移動電器、氧氣、乙炔氣、起吊設備、氣動設備等機械設備在使用之前,必須例行檢查,切不可粗心大意,懷僥倖心裏,否則一時疏忽,終身遺憾。

5、加強燃油的管理,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時要環視周圍情況,嚴禁明火靠近,必要時設置警示標誌,安全使用。

6、休息室、工具櫃嚴禁存放配件、汽油,等易爆品。如檢查發現,按公司安全制度考覈。

7、遇有重載車輛報修時,必須先卸載後修理,切不可蠻幹惹事。

8、工作過程中,相互不許打玩、嘻鬧,嚴防傷害自己或被他人傷害。

9、嚴禁崗前、崗中飲酒,違者考覈500元。情節嚴重予以開除。

10、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必須經常巡視生產場所,要有預見性,及時發現事故隱患,糾正事故苗頭。每月必須召開一次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每月至少召開兩次以上有針對性的安全例會,並有詳細記錄。經常對修理廠的用電設施、移動電器、氧氣、乙炔氣、員工休息室消防器材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違規,嚴肅考覈,發現隱患立即整改。並做好整改記錄。

11、負責對車輛事故調查,鑑定及對責任人的處理。

七、檔案管理

1、汽車維修檔案由修理廠負責收集、整理、保管。

2、維修檔案應保持整齊、完整。一車一檔,不得混雜亂裝。檔案袋應有標識,以便檢索。

3、檔案放置應便於檢索、查閱,同時防止污染、受潮、遺失。

4、車輛維修竣工後,應在車輛技術檔案中記載總成和重要零件更換情況及重要維修數據(如氣缸、曲軸直徑加大尺寸)。

5、單證入檔後除工作人員外,一般人員不得隨意查閱,更改,抽換。如確需更正,應經有關領導批准同意。

6、車輛維修檔案保存期2-4年。

修理廠管理制度 篇六

1、設備操作工在獨立使用設備前,須掌握該設備的操作技能。

2、設備使用應定人定機,對公用設備由專人負責保養。

3、操作工要養成自覺愛護設備的習慣。班前班後認真擦試設備及注油潤滑工作,使設備經常持續良好的潤滑與清潔。

4、操作工要遵守設備操作規程,合理使用設備,管好設備附件。

5、對私自操作設備人員,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由此發生的一切後果由私自操作者負責。

6、設備管理員應根據設備維護要求以及設備技術狀況制定設備和測量裝置的保養細則、保養週期和檢定週期。

7、設備保養人應嚴格按照常規維修設備檢查保養週期進行保養,做好記錄交設備管理員驗收。

8、設備維修以外修爲主,本單位操作人員配合,設備管理員做好維修記錄。

9、設備發生故障應及時停機,使用部門應立即通知設備管理員或單位領導,請修理人員檢查排除故障。當修理人員在排除故障時,操作人員應用心協助修理人員排除故障。

10、對設備使用年久,部件嚴重損壞,又無法修復和沒有改造價值的,可辦理報廢手續報請經理批准。

11、對設備的檢查、保養、修理應做好所有記錄,由設備員歸檔,以便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