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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工作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工作制度 篇一

第一條 作業時間

按公司制定的作業時間標準執行。

第二條 考勤管理

1、考勤內容

1)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爲遲到。

2) 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爲早退。

3) 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爲擅離職守。

4) 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1小時,或未經准假而不到崗者,均爲曠工。

2、考勤須知

1)員工不準遲到、早退。每遲到、早退一次罰款20元。連續三次遲到記警告一次,並處罰款50元。

2)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以半天曠工論處,超過2小時者以曠工一天論處。每月遲到、早退累計達3小時者,按一天曠工論處。

3)曠工

a)凡曠工半天者扣發一天半基本工資;曠工一天者扣發三天基本工資。 b)連續曠工兩天;全年曠工六天者作自動離職,公司給予除名。

4) 留職察看期間,只發50%崗位工資。

5) 員工串崗、脫崗視爲擅離職守,員工擅離職守一次罰款20元。連續3次記警告一次,並處罰款50元。

6)酒店有關部門進行職能檢查、專職檢查中發現有無故(無其他人證)脫崗、串崗者,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3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曠工一天論處。

3、考勤紀律

1)嚴格遵守作業時間,員工出勤必須打卡(打卡時必須出示本人工號牌;未出示工號牌者不予打卡)。酒店部門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不需打卡。

2)酒店部門二次簽到考勤制度,部門二次簽到其效用等同於酒店打卡制度,各部門將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的崗位考勤,並做好書面簽到記錄,員工的遲到、早退以部門二次考勤爲準。

3)各部門設專職考勤人員負責考勤記錄(彙總打卡記錄及二次簽到記錄),每月3日以前報人事部。人事部負責監督打卡和核實考勤記錄。

4) 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違者每次罰款50元,連續三次記嚴重警告處分一次。

5) 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託他人打卡,一經發現,委託人和被委託人記警告處分一次,並處罰款50元。

6) 上下班忘記打卡,由經理證明簽字有效;但每月以兩次爲限,超過兩次者按遲到或早退論處。

7) 不準刁難考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

8) 私自舞弊塗改考勤記錄,給予記過處分。

9)酒店員工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脫崗、串崗者,記特別嘉獎一次。

第三條 請假辦法

1、請假程序

1)員工各種假期申請,無論時間長短,一律填寫請假申請表經批准後生效,請假申請表一式兩份,部門留存一份,人事部一份;無重大事項以電話請假屬無效。

2) 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3)員工正當請假理由:如“子女、兄弟姊妹結婚”、“親屬喪亡”等,應予以准假;員工請假理由的正當與否具體由各部門負責人靈活掌握。

4) 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並於請假單內註明。

5)酒店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爲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6) 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覈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7) 酒店員工請假如發現有虛報不屬實情形者,除以曠工論處外,並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審批權限

1)假期審批:

請假員工級別 請假天數 審批人

員工級 兩天以內(含兩天)

三天以內(含三天)

三天以上

主管、領班、組長級

一天以內(含一天)

兩天以內(含兩天)

兩天以上

部門經理及以上級

2)所有請假必須根據請假程序填寫申請表,並報人事部備案。

3)所有請假人員請假期滿須到人事部消假。

3、各種假期

1)事 假

a) 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半年累計以6天爲限。 b) 員工請事假必須於前一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否則不予請假。 c) 事假待遇規定:事假扣除當天崗位基本工資;若超過半年累計6天時間,每天將扣除兩天崗位基本工資;由人事部進行具體覈算。 d)若因特殊情況,未能於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應電話向所在部門上級報告,並於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 病 假

a) 員工請病假,一律應出具公立醫院證明申請病假,病假單、醫藥發票須及時交部門審覈。

b)單次病假不得超過6天;否則以事假論處。

3)婚 假

a) 員工在酒店工作可享受婚假。

b) 員工本人結婚,須提供結婚證書等有效證明,提前10天向所在部門申請,並經人事部及總經理批准,方可生效。

c)員工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員工(男28週歲,女25週歲)可享受婚假7天。

d) 員工婚假屬有薪假。

4)喪 假

a)員工直系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逝世,可獲批准3天帶薪喪假。員工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逝世,可獲批准1天帶薪喪假。 b)員工休喪假按請假審批手續辦理。 c)員工請喪假屬有薪假,必須出具相關證明交人事部覈實方爲有效。

5)工傷假

a) 由酒店指定的醫院開具證明,經有關部門確認的工傷假享受帶薪休假。 b) 凡在工作時間內因違反安全條例和操作規程自我造成傷病,按病假待遇處理。

6)請假逾期

1) 酒店員工請假期屆滿須行續假或雖行續假但尚未覈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2) 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a)一年內事假累計超過10天者免職或解僱。

b)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董事長特別覈准者不在此限。

7)放行條的使用

a)員工臨時離館在兩小時以內可使用放行條,不需填寫請假單;超過兩小時則需填寫請假單。

b)員工非正常下班時間離館需憑部門負責人籤批的放行條或者憑請假單交人事部後由人事部負責人所開據的放行條方可到後崗門衛處予以放行。

c)員工無論以任何形式帶物品離館均需部門負責人或總經辦籤批的放行條後崗門衛方可放行。

d)個人日常用品不需開據放行條。

e) 個人因特殊原因帶物品進公司一律由後崗門衛代爲保管並作登記,不得帶入營業區內。

f) 因緊急特殊原因或深夜下班人員可從大門離店,其他情形任何人不得從大門崗離店;從大門崗離店人員須經車場崗保安檢查隨身攜帶物品後方可離店,帶非個人日常用品外之物品一律要求出據放行條方可放行。

8)離職辦理

a)需離職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以書面申請呈交部門負責人。

b)期滿經審覈同意離職者由部門經理簽署可到人事部領取正式離職表填寫,由部門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籤批後方可正式辦理離職手續。

c)離職人員在財務部規定時間內進行結算工資。

工作制度 篇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進一步強化機關和事業單位內部管理,嚴明工作紀律,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xx省公務員“八條禁令”》,結合xx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工作規章制度 篇三

爲加強村社組織建設和廉政建設,樹立幹部勤政愛民、求真務實、廉潔自律的公僕形象,各項村務自覺理解村民監督,給村民一個明白,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村務公開採取設立固定公開欄、利用會議公開、文字張貼公開、發放明白卡、召開聽證會等多種形式進行。

二、村務公開由村委會指定專人負責,每季度進行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問題以及羣衆關心的熱點事項隨時公開。

三、村務公開的資料包括:村社財務、稅費負擔、救災扶貧款發放、計劃生育指標安排、宅基地申報審批、退耕還林補貼款發放等村民明白的事項都要公開。

四、村務公開的程序是:由村委會根據本村實際,一招法律、法規和政策提出具體方案——村民監督小組對方案進行審查、補充、完善——提交村黨支部和村委會聯席會議討論透過後在公開欄或會議上公開。

五、收集反饋村民意見,解答村民不明白的事項和提出的疑問,建立村務公開工作檔案。

工作管理制度 篇四

監理日誌是現場施工情況最基本的客觀記錄,具有監理工作備忘錄的作用,是解決合同糾紛,瞭解施工實際情況,進行工程結算的重要資料。

1、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必須對當日監理工作做詳細的記錄。

2、記錄要認真,字體要工整,不得隨意塗改、缺頁、損壞或遺失。

3、監理日誌應定期由總監理工程師審閱。

4、監理日誌在工程結束後,按工程項目集中收存、編號、建檔保管。

5、監理日誌記錄基本內容:

5.1當天的天氣情況、施工內容、工程部位、數量和進度。

5.2當日投入的勞動力、機械設備使用情況,工程質量情況;

5.3上級指示的執行情況或當日來訪會見等;

5.4當日質量檢驗和簽證情況;

5.5承包商提出的問題及答覆;

5.6各種會議的主要議題、參加人員、會議結論等;

5.7存在問題及處理;

5.8監理日誌除一般文字記載外,應有適當的簡圖、計算公式、計算結果等。

工作制度 篇五

1 目的

本程序規定了對從事質量活動的有關的人員進行能力識別,並對其提出分層次的錄用與培訓要求,從而不斷提高人員素質,促進質量管理體系有效、持續地運行。

2 適用範圍

本程序適用於公司對從事質量活動的管理,執行驗證和特殊工作人員的能力的要求識別及人員的錄用、培訓、考覈的控制。

3 職責與權限

3.1 管理部

負責對從事質量活動的人員進行能力識別,對人力資源進行控制,會同品管部、生產部、市場部等有關部門商討培訓和確定培訓的要求,彙總《年度培訓計劃》並按其組織實施。

3.2 各職能部門

負責編制本部門員工《崗位描述書》和新員工入職要求,並根據需要提出招聘申請與《年度培訓計劃》,品管部、市場部、生產部等相關部門負責有關知識講課,並參加考覈工作。

3.3 總經理

負責審定各部門經理的《崗位描述書》,審批職工入職要求、《年度人員培訓計劃》以及審批《招聘申請表》,並監督實施。

4 工作程序

4.1 管理部負責人力資源的控制。

4.2 崗位能力的識別

4.2.1 總經理審定各部門經理的入職要求。

4.2.2 各部門經理制定本部門各類人員的入職要求,並根據工作崗位和任職條件填寫《招聘申請表》,包括年齡、性別、學歷、工作簡歷等,經總經理審批,作爲錄用職工的依據。

4.2.3 人員錄用由總經理批准後,管理部實施招聘工作,招聘時統一發放《招聘登記表》,並交下述材料:

a)學歷、職稱證明 b)個人簡歷 c)身份證複印件

4.2.4 管理部審閱《招聘登記表》後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面試,合格者由管理部發放《員工登記表》進行登記,新進員工必須培訓。

4.3 培訓計劃制定、審批與實施

4.3.1 各個部門根據需求於每年末或年初會同管理部按本公司實際情況和職工素質等編制《年度培訓計劃》經總經理批准後由管理部實施。

4.3.2 管理部根據《年度培訓計劃》會同品管部、市場部等商討培訓考試、考覈具體工作。

4.3.3 公司舉辦的各類培訓班主要以公司主管、外訓合格人員、在公司已獲上崗證的特殊專業人員爲講師,必要時聘請外部專家授課或選派人員到外培訓。

4.4 培訓對象和內容

4.4.1 管理人員

以質量管理基本知識、iso9000族標準,本公司的質量手冊和相關質量體系程序文件爲教材,組織學習,使之懂得本公司質量體系的結構和各要素的基本要求,並掌握本公司的相關質量體系程序運行管理中所需的方法和管理技能。

4.4.2 作業人員

對執行人員(從事執行的技術人員、轉崗人員、新進人員)培訓質量活動所需的方法和技能,以公司質量體系程序文件規範和作業指導書爲教材,技術人員逐步開展統計技術運用的基礎知識培訓,以適應公司生產之需。對新進人員培訓以公司簡介、經營理念、質量方針、目標、規章制度等爲教材。通過培訓,使他們樹立質量意識,法規意識和完成本職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

4.4.3 檢驗人員

培訓重點是完成任務所需的測試和檢驗的方法、技能,以相關質量體系文件、規範、標準等爲教材。

4.4.4 特殊崗位人員

a 內審員、駕駛員等按國家或地方政府有關規定派出外訓;

b 關鍵工序人員培訓,以作業指導書爲主要內容。

4.5 培訓方式和考試、考覈

4.5.1 培訓方式

a 舉辦各種內部培訓班;

b 崗位培訓;

c 參加全國省、市級培訓班;

d 以師帶徒;

e 學習討論班。

4.5.2 考試(或口試)考覈

對本程序4.4.1、4.4.2、4.4.3條款人員進行筆試(或口試)必要時進行考覈,考覈由主講教師命題,根據需要管理部組織設計部、生產部等有關部門人員成立考覈組對應進行考覈作爲上崗依據,新進員工進行培訓後考覈,合格者加入公司試用:

a 管理人員及其他作業人員試用期一~三個月;

b 管理人員及其他作業人員試用期滿前一週由部門主管填寫《新進人員試用期考覈表》,並具實填寫後交管理部呈報總經理審覈;操作工試用期滿由各生產部組長填寫《新進人員試用期考覈表》,並報生產部負責人審覈後交由管理部存檔。

c 試用合格者轉爲正式職工,享受正式職工待遇,並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d 試用不合格者,公司發放試用期基本工資,不發任何補償費用。

e 本程序4.4.4條款人員需撰寫心得報告或提供培訓教材和結業證書。

4.5.3 本公司舉辦的各類培訓班按本程序4.5.2條款的規定進行考試考覈。

4.5.4 管理部在組織與實施培訓同時,還要根據各職能部門採取糾正及預防措施所需要培訓信息,或擴大提高的培訓時, 需增補在《培訓計劃》中,經總經理批准後組織培訓。

4.5.5 管理部對每次考試(或口試)考覈成績,要及時填寫在《員工培訓履歷表》上,以此作爲上崗證發放依據。

4.6 上崗證的發放和認可

4.6.1 生產人員須經技能培訓及iso9000相關知識培訓才能上崗。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輪訓,提高人員質量意識。

4.6.2 凡參加全國、省、市及各種培訓班取得合格證書人員,可由管理部直接發上崗證。

4.6.3 特殊資格人員如電工、電焊工等須具備資格證才能上崗作業。

4.7 職工的工作意識

管理部通過內部溝通對員工進行宣傳、教育,使員工深切體會公司遠大抱負,激發其求知慾、創造心,使員工能意識到所從事工作的相關性和重要性,不斷充實自己,努力向上,爲實現各自的質量目標做出貢獻。同時利用經濟槓桿的作用,對公司做出貢獻的員工進行表彰。讓“廠興我榮、廠衰我恥”的思想深入我心。

4.8 記錄歸檔

所有培訓記錄和與本程序有關的記錄由管理部按《文件與記錄控制程序》進行管理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