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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元朝歷史介紹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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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歷史 篇一

元朝歷史從至元八年(1271年)蒙古族元世祖忽必烈建立元朝開始,到洪武元年(1368年)秋明太祖朱元璋北伐攻陷大都爲止,元朝在全國的統治結束。前後共計98年。 元朝的前身爲大蒙古國。成吉思汗元年(1206年)成吉思汗統一漠北諸部,建立大蒙古國。蒙古先後攻打西夏與金朝,並於成吉思汗二十二年(1227年)8月攻滅西夏,元太宗六年(1234年)3月攻滅金朝,完全領有華北。

在西方,蒙古先後發動三次西征,使蒙古帝國稱霸歐亞大陸。元憲宗九年(1259年)元憲宗蒙哥於徵伐宋戰爭去世後,領有漢地的四弟忽必烈與受漠北蒙古貴族擁護的七弟阿里不哥爲了爭奪汗位而發生戰爭,最後於至元元年(1264年)由忽必烈獲勝。忽必烈於至元八年(1271年)改國號爲“大元”,建立元朝,即元世祖。

這場戰爭讓蒙古四大汗國先後脫離與大汗忽必烈的關係,直到元成宗時期才承認元帝爲大汗。至元十三年(1276年)元朝攻滅南宋,統一全中國,結束自唐末以來400多年的分裂局面。元世祖到元武宗期間是元朝的鼎盛時期,軍事上平定西北,但在征伐日本、東南亞諸國卻屢次失利,其中在元日戰爭戰敗。

元朝中期皇位頻繁更迭,政治始終沒有上軌道。元順帝晚期,由於怠於政事、濫發紙幣導致通貨膨脹、爲了治理氾濫的黃河又加重徭役,最後導致至正十一年(1351年)爆發元末民變。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後,派徐達北伐攻陷大都。元廷退居漠北,史稱北元。建文四年(1402年)元臣鬼力赤篡位建國韃靼,北元亡。

——蒙元史若干問題的思考 篇二

元朝是中國古代唯一由北方遊牧民族所建立的全國統一王朝。近十幾年來,國內(主要指大陸)史學界在蒙元史研究領域中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包括貢獻出兩部學術水平很高的斷代史著作,即韓儒林主編《元朝史》(人民出版社,1986)和周良霄、顧菊英合著《元代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以及一些專題著作和大量的學術論文。然而歷史的複雜性,就在於學者可以不斷選擇問題、變換視角,見仁見智,對其進行不重疊的考察。本文打算將近年讀書所得,結合元朝的特性這一主線,就若干問題稍陳管見。題目較大,而個人學識淺薄,本不當率爾操觚,其中淺陋愚妄之處,尚望學界師友垂諒。

一 從“征服王朝論”談起

建國以來的歷史研究,在很長時期內存在着將歷史簡單化的傾向。以對各北方民族所建立王朝(以下簡稱“北族王朝”)的研究爲例,學者多以馬克思的著名論斷——“野蠻的征服者總是被那些他們所征服的民族的較高文明所征服”〔1〕 爲指導,重點強調各北族王朝學習、吸收漢文化以及民族融合、“建立各族地主階級聯合統治”的一面,而忽視各族文化衝突、抵制、雙向影響以及民族政策不平等的一面。實際上,後一面的問題十分重要,在元朝的表現尤爲人所共見。近十幾年來,蒙元史學者已對這方面作出大量研究,從而在事實上予上述總體偏差以不小的糾正。

然而,只有從理論上對中國古代諸北族王朝作出類型劃分,特別是從文化差異(主要是與漢文化的差異)的角度對它們進行比較研究,纔會對這些王朝(包括元朝)的特性、對中國古代歷史的複雜性有更深入的瞭解。筆者並無能力進行新的理論概括,只是想提到一種外國學者早已提出、運用而我們卻長期迴避、排斥的理論模式——“征服王朝論”。

“征服王朝論”是德裔學者魏特夫於本世紀前半期提出的。他在《中國社會史:遼》一書(與中國學者馮家升合著)的導言中認爲:中國古代諸北族王朝按其統治民族進入內地的不同方式,可劃分爲兩類。第一類爲“滲透王朝”(Dynasties of Infiltration),以十六國、北魏爲代表;第二類爲“征服王朝”(Dynasties of Conquest),遼、金、元、清均屬其列。各北族王朝與漢地的文化關係,絕不僅僅是簡單的同化(Assimilation),而是雙向性質的涵化(Acculturation)。它們對漢文化諸因子,並非被動地全盤接受,而是能夠進行主動的選擇。具體而言,它們對漢文化的態度也有程度上的差別。“征服王朝”較傾向於抵制,而“滲透王朝”較傾向於吸收。在諸“征服王朝”中,又由於從前文化背景、生活方式的差異,遼、元較傾向於抵制,而金、清較傾向於吸收。〔2〕這一看法問世以後,在西方以至日本、港臺學術界都產生了很大影響,也引起若干爭論。但在新中國的學術研究中,它卻一直受到冷遇,研究者多小心地避開這一論題,即使偶爾提及,也都是作爲反面觀點,斥之爲“別有用心”、“居心叵測”。今天看來,我們的上述態度似有重新檢討的必要。

我們冷遇和批判“征服王朝論”的理由,主要是認爲魏氏這一理論強調歷史上北方民族與中原漢族的對立、衝突,有挑撥中華民族大家庭內民族關係的嫌疑。這種從現實出發的義憤或許有其理由,但學術研究畢竟不應該過多地受感情左右。魏氏究竟出於何種目的、是否是在純學術背景下提出他的理論,姑置不談。我們所關心的,是他的理論對我們的研究是否有啓發和借鑑價值。我認爲,儘管魏氏“征服王朝論”在一些具體問題上有待商榷,但大體而言,還是值得參考的,特別是他對各北族王朝劃分類型的努力應予肯定。固然“征服王朝” 的“征服”二字比較刺眼,但如果僅將它理解爲一些北方民族進入中原時的方式和曾經(!)存在的狀態,似乎尚無大誤。承認歷史上一度存在過北方民族對漢族的征服狀態,與今天將它們共同看待爲中華民族的組成部分,並不矛盾。不應該爲現實曲解歷史。臺灣學者蕭啓慶在評論大陸蒙元史研究狀況時說:“蒙古人成爲中華‘民族大家庭的成員’,是其征服及統治中原江南的結果,而不是先存事實。”〔3〕此語實爲平實通達之論。

假如將“征服王朝論”當作學人一家之言,承認其啓發和借鑑價值,我們就可以平心靜氣地來討論它的得失。如細加分析,魏氏的一些觀點亦有扦格難通之處。在劃分類型時,他似乎過分強調了各統治民族進入中原過程、方式的重要性,而將該民族南下前的經濟生活狀態只置於從屬地位。即使就南下的過程、方式而言,魏氏將北魏作爲“滲透王朝”的代表,而將遼當作“征服王朝”之一,恐怕也有問題。北魏建立者拓跋鮮卑由大漠以北遷至陰山南麓,還可以說是較和平的“滲透”過程,而當道武帝南下伐後燕時,“親勒六軍四十餘萬,南出馬邑,逾於句注,旌旗絡繹二千餘里,鼓行而前,民屋皆震”〔4〕 ,克晉陽,出井陘,下信都,破中山,從而初步確立在中原的統治,其實也不妨說是一次成功的“征服”,只不過直接對手不是漢族政權而已。契丹族在建立遼朝時與拓跋鮮卑相似,是一個已經長期附塞的民族。遼並未真正“征服”漢地,所佔漢地一隅——燕雲十六州只是因幫助後晉取代後唐而得到的酬勞。後來遼太宗耶律德光南下攻滅後晉,一度控制中原,但卻未能穩定局勢,最終慨嘆“我不知中國之人難制如此”〔5〕 ,狼狽北歸,“征服”並未實現。終遼一代,國家統治重心一直沒有像北魏、金、元、清那樣移入漢族農業區〔6〕 ,因此它的“征服”意義實在可以說並不明顯。魏特夫提出“征服王朝論”雖有新意,但將遼代當作“征服王朝”典型加以研究,似乎是一個錯誤的選擇。

那麼哪一個北族王朝可以看作最典型的“征服王朝”呢?這個王朝魏特夫也已注意到了,那就是他用來與遼並稱的元朝。但由於種種原因,他沒有能夠就此進行深入闡述。甚至對“征服王朝”的概念,他也沒有作出十分清晰的界定。按照魏氏有關敘述以及其餘外國學者的繼續發揮,我覺得以下三個條件對考察中國歷史上的典型“征服王朝”可能是很重要的。首先,其統治民族在“征服”漢地以前,應是一個經濟生活與漢族農業社會判然迥異的、比較純粹的草原遊牧民族。第二,該民族在“征服”漢地以前,應當已對漠北草原實施了相當有效的統治,建立了強大的草原遊牧帝國。第三,該民族充分實現了對漢地的“征服”,儘可能大部分、乃至全部佔有了漢族聚居地區。當然在廣義上“征服王朝”也可以僅具備上述一到兩個條件,但我認爲只有同時具備三個條件,纔可稱爲最典型的“征服王朝” 。

在中國古代諸北族王朝中,只有元朝同時具備了上述三個條件。蒙古族最初活動於大興安嶺北段,後遷至蒙古高原中部偏東的不兒罕山(今肯特山)地區,以畜牧、狩獵爲主要生產方式。直到成吉思汗建國和南下伐金時爲止,幾乎看不到任何蒙古人從事農業經營的材料。甚至在建國近二十年、基本平定中原以後,還有貴族提出將漢族農業區“悉空其人以爲牧地”〔7〕 的主張。元朝的前身——大蒙古國立國漠北半個世紀,實施了分封制、怯薛制、千戶百戶制等一系列遊牧國家的政治制度,對漠北草原控制的強化程度超出以前任何一個北方民族。而這樣一個遊牧帝國最終又完成了統一全中國的任務,建立了“北逾陰山,西極流沙,東盡遼左,南越海表”〔8〕 的大一統王朝。從這些方面看,元朝作爲“征服王朝”的研究價值,實在是要大大高於遼代。而這也正是它區別於其他朝代、乃至北魏、遼、金、清等北族王朝的關鍵之處。從這一角度來考察蒙元歷史,可能會對元朝的特性認識得更加清楚。我在本文首先提到“征服王朝論”,是認爲這一理論對我們瞭解元朝的特性有所裨益,應予重新評價。而對“征服”二字,僅僅理解爲歷史上曾經存在過的一種狀態,並無意特別強調。得魚忘筌,是所願也。

二 大蒙古國的特色及歷史影響

1206年,成吉思汗在斡難河(今鄂嫩河)源被蒙古貴族擁戴爲大汗,標誌着大蒙古國的建立。此後歷經窩闊臺、貴由、蒙哥三代大汗,直到1260年忽必烈即位於漢地爲止,這半個世紀的歷史在蒙元史上被稱爲大蒙古國時期。狹義的元朝概念,專指從忽必烈即位到1368年元亡爲止的歷史;而廣義的元朝概念,也包括了大蒙古國這一階段。在這段時間裏,蒙古貴族四出征伐,所向披靡,建立了橫跨歐亞,亙古未有的龐大帝國。大蒙古國半個世紀的統治,對蒙元歷史、漠北草原歷史、乃至中國歷史都產生了相當重要的影響。

與前代北方民族建立的政權相比,大蒙古國具有其特殊之處。在前代的同類政權當中,凡佔有中原者——如北魏和金,皆未有效控制漠北;即使僅佔有中原部分地區的遼,也一直以大興安嶺南端、西拉木倫河上游一帶爲統治中心,對漠北草原大部只能實行部族式羈縻統治,控制並不牢固。北部邊疆是長期困擾它們的一大問題,甚至可以說是促使它們衰亡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真正在漠北實施過有效統治的政權——如匈奴、突厥汗國,都沒有能將勢力伸入中原地區,它們始終是一個比較純粹的遊牧政權,最後也亡於單一遊牧經濟結構的不穩定性。而大蒙古國則有所不同,它既崛起於並牢固控制了漠北,同時又完成了對中原乃至中亞等大片農耕地區的征服,形成了一個疆域遼闊的遊牧-農耕帝國,創造了世界歷史上的奇蹟。

情況還不僅如此。在對外征服完成後相當長時間裏,大蒙古國仍然像最七年級樣維持着漠北作爲統治中心和國家本位的地位,對所佔有的農耕地區僅採取間接統治的方式加以控制。這是“征服王朝”特性在蒙元帝國初期的顯著表現,也是理解大蒙古國歷史的一個關鍵因素。從成吉思汗到蒙哥的四任大汗,都堅持實行草原本位政策,“視居庸以北爲內地”〔9〕 ,而將中原只看作帝國的東南一隅,從未考慮過針對漢地的特殊狀況,採用歷代中原王朝的典章制度加以統治和管理。在大蒙古國統治下的。半個世紀中,中原法制不立,缺乏秩序和穩定感,貴族軍閥剝削殘酷,竭澤而漁,平民百姓“虐政所加,無從控告”〔10〕 ,其根源就在於這種間接統治方式和草原本位政策。窩闊臺時耶律楚材當權,試圖改變上述狀況,但以失敗告終。直到1260年忽必烈即汗位後,定都漢地,改行漢法,並擊敗其弟阿里不哥的競爭,奪回漠北,纔將蒙古國家的統治政策由草原本位變爲漢地本位。大蒙古國也由此正式變成了元王朝。

大蒙古國半個世紀的草原本位統治,深刻地影響了以後元王朝的歷史。首都雖然南遷,但漠北草原作爲“祖宗龍興之地”,在國家政治生活中佔有重要地位。統治集團難以做到完全從漢族農業地區的角度出發看問題,草原本位政策的陰影長期籠罩不散。這在很大程度上成爲元王朝早衰的原因之一(下文還要述及)。但另一方面,大蒙古國的統治卻對漠北草原社會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作用。在蒙古建國前的漠北草原,千餘年裏民族更迭頻繁,興衰無常;而自蒙古建國至今的近千年中,漠北草原上一直只有蒙古族一個主體民族,即使在元朝滅亡、蒙古統一政權解體之後亦不例外。這應當說是漠北草原歷史上的一個階段性變化。

湯因比在他的名著《歷史研究》中,曾將遊牧文化歸入“停滯的文明”的行列,斷言遊牧社會“基本上是一種沒有歷史的社會”〔11〕 。顯然在他看來,遊牧社會沒有前進、發展,其歷史僅僅限於單調的循環往復。從大蒙古國建立前後漠北草原的變化來看,他的這一看法恐怕失之偏頗。在蒙古族登上歷史舞臺之前,漠北草原上先後出現過由匈奴、鮮卑、柔然、突厥、回紇等民族建立的強大國家或部落聯盟。它們雖曾盛極一時,曾對中原王朝構成嚴重威脅,但其政權組織卻都是建立在氏族或部族共同體基礎之上。換言之,它們並沒有衝破氏族或部族組織的血緣外殼,相反卻通過這種血緣外殼構築起政權,形成一種“部族聯盟國家”。〔12〕 這些民族在草原上曇花一現,未能長期立足,是因爲它們作爲統治部族,與被其征服的草原諸部族一直未能成功地融爲一體;而融合的不成功,又與其政權的上述特點有極大關係。蒙古建國後的情況則有了不同。大蒙古國將漠北草原遊牧國家的政治制度發展到了一個新階段,特別是成吉思汗將草原百姓劃分爲若干千戶百戶,它們取代傳統的氏族、部族結構成爲新的基本社會組織和國家單位。在千戶百戶制度下,氏族共同體逐漸分解,草原上原有各部族不再像以前遊牧國家治下的被征服部族那樣能夠保持自己組織的完整和相對獨立,它們與統治部族——蒙古漸趨合一,形成全新而有持久生命力的蒙古民族。〔13〕正因如此,纔有學者稱大蒙古國爲“中世遊牧國家”的代表,以區別於此前的“古代遊牧國家”;而漠北草原也由此完成了從“低度發展的文明時期”向“經典意義上文明時期”的過渡。〔14〕

在考察上述變化時,我們不能單純強調成吉思汗所創制度的作用,而應當把眼光投向大蒙古國歷史的全進程,乃至此後元王朝對漠北的繼續控制。千戶百戶等制度的實施開始了草原氏族制瓦解、不同部族形成共同民族認同的過程,但這個過程並不是一蹴而就的。假如大蒙古國在征服中原後很快將統治重心南移,假如漠北草原沒有保持五十餘年的帝國核心地位,那麼草原上部族融合的趨勢就可能中止甚至逆轉,蒙古就可能成爲漠北歷史上又一個曇花一現的統治民族。大蒙古國統治的意義,在於蒙古貴族在這段時間裏不僅繼續鞏固、強化了千戶百戶等新的制度體系,而且充分利用了被征服地區的社會資源——包括物質財富、勞動力等——爲漠北草原服務,使這一荒遠的亞洲腹地進入一個超正常繁榮的黃金時期。波斯史家志費尼在極言當時草原生活變化幅度後說:“蒙古人的境遇已從赤貧如洗變成豐衣足食”〔15〕 。這種持續穩定而繁榮的局面,大大促進了蒙古族消化草原各部族的進程。即使到忽必烈定都漢地以後,由於草原本位政策的殘存影響,元朝統治者對漠北依然予以超常的重視,在行政上設宣慰司、行省等機構進行治理,在軍事上派大量軍隊屯駐,在財政上不斷給予鉅額經費撥賜。終元一代,漠北一直由中央牢牢控制,與前代王朝(如唐、遼等)治下羈縻約束、叛服不常的情況截然不同。在這樣一種平穩形勢下,漠北的社會結構沿着成吉思汗開創的道路,漸漸發生着改變。元朝雖然在十四世紀下半葉滅亡,但漠北已經不會再像匈奴、突厥汗國崩潰後那樣出現新的統治民族了。

一些學者用“家產製國家”(Patrimonial State)的概念來解釋匈奴、突厥、蒙古等漠北古代遊牧帝國的國家結構。的確,這一概念頗有助於我們理解此類遊牧政權的特性,因爲它們都具有遊牧分封制的共同構造特點,而這種由汗室家族成員對遊牧部衆進行分割統治的方式明顯脫胎於草原遊牧民分割家產的方式。但另一方面,正如姚大力所指出,“家產製國家”在它的提出者馬克斯·韋伯那裏,是一個相當寬泛的概念,漠北遊牧分封制國家只應看作其中一類特殊形態。〔16〕 實際上,中國古代由北方阿爾泰語系諸民族建立的政權,在其將統治重心移入中原之前,基本都具備韋伯所稱“家產製國家”的條件,如君主的父權制家長權力大幅度外延、統治缺乏系統的科層制或官僚制、君主個人家政機關擴大爲政權統治機構,等等。這些“家產製國家”可以根據它們對君主“家產”的不同處理方式分爲兩種類型。一類不妨稱爲“共管型家產製國家”,以東北平原上的女真國家和附塞的拓跋鮮卑、契丹國家爲代表。它們對“家產”採取比較集中的管理方式,並未進行明顯的分割。其原因可能是由於上述民族建國前的活動範圍相對狹小,個體家庭尚未完全獨立,父系大家族作爲社會、經濟實體仍然普遍存在。而另一類則可以稱作“分封型家產製國家”,以立國漠北的匈奴、突厥、蒙古國家爲代表。這些國家的建立者是真正的草原遊牧民,在他們的社會中,個體經濟更爲發達,分散經營的趨向更加明顯,因此對作爲君主“家產”的草原國家也採取了分割經營的統治方式。匈奴在單于王庭左、右兩翼,有二十四大部,分封左右賢王、左右谷蠡王等同姓“二十四長”。突厥有大、小可汗並立之制,小可汗下又有“設”的分封。蒙古則是由成吉思汗在建國後大封諸弟、諸子,以大汗直轄的大“兀魯思”(蒙古語民衆、國家之意)爲核心,諸弟列於左翼,稱“東道諸王”,諸子列於右翼,稱“西道諸王”。

從入主中原後的情況,也可看出上述兩類“家產製國家”的明顯區別。第一類政權在建立漢式王朝後,其“家產製”色彩即表現爲君主家族成員憑藉其特殊身份直接參與國家管理,出將入相,佔據重要職位。第二類的“家產製”表現則完全不同,最初以君主“家臣”身份出現的異姓貴族——而不是同姓家族成員——在以後的王朝歷史中扮演了主要角色。

可能由於在古代草原遊牧經濟中家族經營的情況依然殘存,同時也是出於維持政權統一以保持對外威勢的需要,所謂“分封型家產製國家”的分封並不徹底,用於分割的僅是一部分“家產”。而帝國的核心部分仍由君主本人直轄,既屬於家族公產,也是父家長權力的象徵。因爲同族子弟都已各自被向外分封,所以君主只能依靠異姓貴族來管理這份公產。如匈奴以異姓大臣“左右骨都侯”輔政,突厥則有俟斤、俟利發等早期官僚。與匈奴、突厥相比,大蒙古國的“公產”部分在國家中所佔比重更大。《史集》記載成吉思汗時蒙古軍隊共129 000人,其中分封給子弟者僅28 000人,剩下101 000人皆由自己直轄。〔17〕而且分封主要限於草原,新徵服的大片農耕地區都作爲家族公產,由大汗統一派官治理。同時,蒙古的分封範圍又更爲廣泛。除子弟分封外,後來還發展起了姻戚的分封,一些世代與汗室通婚的家族也得到封地。這樣參與管理“公產”的,只剩下那些“家臣”階層的次等異姓貴族。草原社會行政事務相對簡單,因此在基本未佔有農耕地區的匈奴、突厥國家中,異姓貴族勢力的膨脹並不顯著。大蒙古國則不然,它不僅征服了中原、中亞等農業定居區域,後來還進一步發展爲漢族模式的大一統王朝,這就給了那些“家臣”——次等異姓貴族充分擴展勢力的機會。

成吉思汗建國後,設立大斷事官(也可札魯忽赤)處理行政、司法事務,同時擴建自己的護衛軍——怯薛組織,並賦予它襄理國務的職能。大蒙古國時期,宗室、外戚按照“各分地土、共享富貴”的原則,在各自封地內行使統治權力。他們對國家政治生活的參與,主要表現爲出席諸王大會,決定立汗、征伐等大事,平時並不親自參加大蒙古國日常行政事務的管理。而大斷事官和怯薛成員(主要是其中主管文書的必闍赤)作爲大汗的親信家臣,恰恰在後一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其中如耶律楚材、忙哥撒兒、孛魯合等人,都以權重著稱。忙哥撒兒任大斷事官,“有當刑者,輒以法刑之乃入奏,帝(按指蒙哥)無不報可。帝或臥未起,忙哥撒兒入奏事,至帳前扣箭房,帝問何言,即可其奏”。〔18〕這種次等異姓貴族勢力膨脹的趨勢在以後的元王朝有增無減。忽必烈行用漢法,建立了一套漢式官僚機構。諸王大會不常召開,宗室外戚各居封地,養尊處優,與國家日常政務已基本無涉。終元一代,迄今還找不出明確的證據能夠證明哪一位宗室成員曾任宰相,外戚拜相者也只有寥寥數人。相反由次等異姓貴族組成的怯薛組織,卻是高級官僚的主要來源。加上皇帝權力慾較弱、不勤政務,“大臣權重”遂成爲元代歷史的一個基本現象。元后期大臣燕鐵木兒、伯顏相繼擅政,權侔人主,幾乎危及孛兒只斤氏的統治。甚至到元朝滅亡、蒙古退回漠北以後,異姓貴族的勢力依然強大。他們挾持汗室成員,互爭雄長,使草原長期處於動盪之中。十五、六世紀之交,達延汗重振汗室權威,再度統一蒙古草原,並且又一次實行了分封。值得注意的是,達延汗雖以恢復成吉思汗事業的口號號召蒙古,但他的分封卻與成吉思汗有很大不同,可以說更加徹底。他並未保留類似成吉思汗“大兀魯思”那樣由自己直轄、居中的家族公產,而是將全部領地分封爲六萬戶。大汗統領左翼三萬戶,駐於察哈爾萬戶境內,到後來只能掌握這一個萬戶,並無力控制全蒙古。達延汗的這種分封方式,是不是有懲戒蒙元以來家臣勢力膨脹教訓的思想背景呢?對此還可以繼續探討。事實是他這種比較徹底的分封,的確保證了其後裔的特殊地位,抑制了異姓貴族勢力的發展。然而蒙古的政治認同也因此而難以鞏固,領主分立,汗權衰落,大蒙古國的榮耀最終只成爲遙遠的歷史,也許是達延汗所始料不及的。

三 元朝的漢化遲滯問題

元朝的歷史,如從廣義上算,自1206年大蒙古國建立,到1368年元亡,共一百六十三年。從狹義上算,則自1260年忽必烈即位漢地,改行漢法,建元中統,到1368年,只有一百零九年。作爲大一統王朝,它的壽命並不長久。尤其值得提出的是,中國古代許多大一統王朝都是在內憂外患交織的情況下走向滅亡的,而元朝則有所不同。終元一代,基本沒有強大的外患,只在前期與西北察合臺、窩闊臺兩汗國進行了一段時間的戰爭,到元朝中期戰事已完全平息。元朝短命而亡,主要亡於內憂。由於內部治理不善,使得這樣一個盛極一時的大帝國,過早地崩潰了。內部治理的問題究竟何在呢?我們過去習慣於用“階級矛盾尖銳”、“社會危機深重”之類理由解釋一個朝代的衰亡,元朝也不例外。但這類理由適用於任何朝代,無助於顯示各自的特殊性,即使正確,也只是表層的闡釋。如果我們不滿足於此,就必須深入到各朝代的歷史事實中探究其衰亡的具體緣故。對於元朝,恐怕需要從文化背景方面去找原因。也就是說,元朝的短命而亡,主要是亡於統治集團與被統治地區的文化差異未能彌合。

中國古代諸北族王朝,在入主中原後受到漢族農業文明的薰陶,走上漢化道路,是一個總的歷史趨勢。但如具體分析,它們各自受漢文化影響的深淺和疾緩,是大有差別的。就元朝而言,它的漢化道路與北魏、金、清等進入內地的北族王朝相比,顯得尤爲艱難、尤爲迂迴曲折,可用“遲滯”二字概括。所謂“遲滯”,不是指停止不動,而是指進展遲緩(相對於其他北族王朝)。大蒙古國的草原本位政策,決定了蒙古大汗對漢地只採取間接統治,重搜刮而輕治理,造成“漢地不治”的局面。忽必烈即位後,改弦更張,推行漢法,將統治重心由漠北移到漢地,從而在漢化道路上邁出了關鍵的一步。然而忽必烈推行漢法的方針,從一開始就是不徹底的。隨着政權設置大體完備和儀文禮制初步告成,進一步推行漢法、彌合文化差異的工作趨於停滯。此後終元一代的漢化進程,雖在個別問題上還有發展,但總體來看並未越出忽必烈所畫的圈子。大量阻礙社會進步的蒙古舊制,因爲牽涉到貴族特權利益,都在“祖述”的幌子下得到長期保存。統治者熱衷於對外擴張、對內斂財,使社會元氣在尚未充分恢復的情況下不斷受到新的打擊。凡此種種,都使得元朝成爲一個沒有“盛世”、享年不永的大一統王朝。

元朝漢化的遲滯,是一個很複雜、值得探討的題目。它有多種表現,其中的一些史學界已作過充分研究,如民族歧視政策的推行等等,茲不贅言。此處想首先就統治集團的文化素質這一側面來考察。在元朝,以皇帝爲代表的蒙古貴族接受漢文化十分緩慢,他們中的大多數人始終對漢族地區的典章制度、思想文化比較隔膜。這應當是漢化遲滯的一項主要內容。

蒙古貴族起初信仰多神的薩滿教,後來皈依喇嘛教,尊奉吐蕃僧侶爲帝師,對其狂熱崇拜,皇帝親自從之受戒。元中期在各路廣修帝師殿,祭祀第一任帝師八思巴,其規模製度超出孔廟。相形之下,儒學在蒙古統治者心目中的地位要遜色得多。由於社會文化背景的差異,他們對儒家學說的概念、體系感到難以理解。忽必烈早年曾對儒學產生一些興趣,但體會粗淺,後來在理財問題上與儒臣發生分歧,認爲後者“不識事機”〔19〕 ,與其漸漸疏遠。直到元亡前夕,皇太子愛猷識理達臘(北元昭宗)仍然“酷好佛法”,自稱“李先生(按指其師傅、儒臣李好文)教我儒書許多年,我不省書中何義,西番僧教我佛經,我一夕便曉”〔20〕 。元朝諸帝中只有仁宗、英宗父子儒化稍深,但因具體政治環境制約,都未能有很大作爲。就整個朝廷而言,可以說儒家思想始終沒有被明確樹立爲治國主導方針,失去了“獨尊”的地位。

語言文字的使用也反映出類似情況。忽必烈命八思巴仿藏文字母創制“蒙古新字”,頒行天下,凡官方文書必用其書寫,再以當地文字(漢文、畏兀兒文等)附之。爲推廣這種文字,朝廷在地方上廣設蒙古字學進行教授。大批漢人爲獲進身之階,入蒙古字學讀書。精熟蒙古語、取蒙古名字、具有蒙古化傾向已成爲漢族社會中並不鮮見的事例。蒙古語的語法、詞法還滲入漢語當中,形成一種非常有特色的“元代白話”文體。遼、金、清諸朝都曾創立自己的文字,但沒有哪種文字能對漢族地區產生這麼大的作用力。而漢語文對蒙古貴族的影響,卻比對其他北族王朝的統治民族弱得多。宮廷中主要使用蒙語。史料記載忽必烈與儒臣許衡的對話情況說:“先生每有奏對,則上自擇善譯者,然後見之。或譯者言不逮意,上已領悟;或語意不倫,上亦覺其非而正之。”〔21〕可見忽必烈雖有一定程度的漢語水平,但仍不能完全脫離翻譯。這種情況在元朝諸帝中應當是比較有代表性的,大概只有最後兩個皇帝——文宗和順帝,漢語文水平稍高,屬於例外。元朝的儒臣們爲了向皇帝灌輸儒家思想,不得不將經書、史書和有關講解用蒙文翻譯出來進講,花費九牛二虎之力,其間甘苦,可謂一言難盡。蒙古、色目大臣通漢文的,也是少數。清人趙翼曾就此作初步研究,指出元朝“不惟帝王不習漢文,即大臣中習漢文者亦少也”。〔22〕 有的蒙古貴族到地方任官,執筆署事,寫“七”字之鉤不從右轉而從左轉,“見者爲笑”。〔23〕作爲漢族地區的統治者,對漢語文如此生疏,其統治效果是可想而知的。

與漢化遲滯的特點相聯繫,元朝的政治體制也呈現出鮮明的二元色彩,即所謂“既行漢法,又存國俗”。史學家孟森說:“自有史以來,以元代爲最無制度,馬上得之,馬上治之,……於長治久安之法度,了無措意之處。”〔24〕 所謂“無制度”,不能理解爲沒有制度,而應當是指其制度具有二元性,與漢族王朝傳統的典章制度差距較大,或者名同實異。元朝制度的二元性與遼代南北面官並立的形式不同,而表現爲“蒙漢雜糅”,兩種不同來源的制度互相聯繫,嵌合在同一運轉系統當中。政權主體形式仍然是傳統的漢式中央集權統治體系,殘存的蒙古舊制則被各自配置在這一體系內部的不同部位發揮作用。北魏、金、清諸朝制度都有類似性質,但不如元朝明顯。對於元朝的種種“蒙古舊制”,蒙元史學者大都有過比較深入的研究。此處想說的是,元朝一些制度的制定和運行,表面看並沒有很強的蒙古色彩,但其本質上卻仍反映出文化差異的背景。這實際上也是制度二元性特色的重要體現。

不妨以吏員出職制度爲例。吏員出職是元朝很有特點的一項制度,在此制之下官、吏相互流動,吏員成爲中下級官員的主要來源。這些人缺乏正統儒家思想的熏習陶冶,道德觀念和文化素質低下,卻以刻薄文法相尚,對元朝的政治腐敗和社會矛盾激化負有很大責任。曾有一些學者引經據典,將元朝的吏員出職與漢代制度相比附。實則正如許凡所指出,蒙古統治者在制定、完善這一制度時,並沒有過多顧及傳統漢族社會的有關典制。與其說元朝吏制是漢代制度的遺存或再生,不如說它是蒙古統治者特殊統治意識的滲透,是他們對漢地制度認識不深、漢化不徹底的產物。〔25〕 而作爲吏員出職對立面的科舉制度卻突然停廢,每當有恢復可能時,統治者總是作出對其不利的選擇。恢復後,也有名無實,對用人格局沒有根本觸動。〔26〕統治者在制定制度、採取措施、進行各種選擇時,其統治意識會導致決策的偏差,對歷史產生影響,體現出偶然性,對此我們過去重視不夠。事實上,元朝的很多制度變化,往往並不見得是制度自身發展(就較大歷史範圍而言)的自然趨勢,而主要是因爲打上了蒙古貴族統治意識的烙印,需要從文化差異的背景去解釋。官制的混亂蕪雜、分封制的重新擡頭、相權的膨脹、地方權力的集中,大抵都可作如是觀。

談到蒙古貴族對漢地制度認識粗淺隔膜的問題,還可以舉出一些有趣的例子。忽必烈立其孫鐵穆耳(成宗)爲皇儲,授給他“皇太子寶”,武宗因其弟愛育黎拔力八達(仁宗)協助奪位有功,也立他爲“皇太子”,後來明宗同樣立其弟文宗爲皇太子。這在漢地制度中絕對是非常荒唐的事,在元朝之所以出現,就是因爲蒙古統治者昧於漢制,錯誤地將“皇太子”當成了不可拆卸的皇儲固定專用詞。泰定帝爲對其母表示尊崇,竟然要將皇太后之號升格爲“太皇太后”,大臣自當力爭,指出“與典禮不合”,此事方纔作罷。〔27〕 漢地傳統制度,以太尉、司徒、司空爲三公,作爲授予元勳重臣的榮寵虛銜。而到元朝(主要是中期),卻將它們作爲賞賜隨意濫授,甚至授予僧侶、宦者、佞幸、匠官,搞得三公“接跡於朝”。僅據仁宗延?五年五月的記載,禮部一次就鑄造了太尉、司徒、司空印共二十六枚準備頒發。〔28〕 由於太尉等銜加授過濫,元中期人已漸漸不再稱它們爲三公,而以三公指代前朝一般稱爲“上公”、“三師”的另外三個更高的榮譽頭銜——太師、太傅、太保。文宗時官修《經世大典》,就乾脆說“我國家以太師、太傅、太保爲三公”,對車載斗量的太尉、司徒、司空則用“或置或否”四字輕輕帶過。這一概念變化甚至被明朝所襲用。〔29〕

元朝漢化遲滯的原因究竟何在?很多中外學者從不同方面對此作過研究,概括起來,原因主要有三。首先,蒙古在進入中原以前從事比較單純的遊牧-狩獵經濟,對漢族農業文明幾乎全無接觸和了解。〔30〕 而拓跋鮮卑在南下前長期附塞居住,與農業社會有較多接觸(契丹情況亦然),女真(滿族)人則很早就開始進行粗放的農業生產。因此前者認識農業經濟的重要性、接受相關的一套上層建築、意識形態,就要比後者困難得多。第二,北魏等朝代建國後,所接觸唯一成體系的先進文化就是漢文化。而蒙古建國後,除漢文化外,還受到吐蕃喇嘛教文化、中亞伊斯蘭文化乃至歐洲基督教文化的影響。對本土文化貧乏的蒙古統治者來說,漢文化並不是獨一無二的藥方。第三,儘管橫跨歐亞的蒙古帝國在建立不久就陷於事實上的分裂,分化出元王朝和四大汗國,但在相當長的時間裏,元朝在名義上一直還只是蒙古世界帝國的一部分。漠北草原在國家政治生活中佔有重要地位,存在着一個強大而保守的草原遊牧貴族集團。這就使得元朝統治集團仍不能擺脫草原本位政策的影響,長期難以做到完全從漢族地區的角度出發來看問題。這一情況,也是北魏等北族王朝所不具備的。因此,很難將元朝漢化遲滯的責任歸咎於忽必烈等某個帝王,它有着更深層的社會因素。

在這個問題討論行將結束的時候,不能不提到元朝名儒許衡,他很早即就此問題發表過十分令人回味的意見。至元三年(1266),許衡向忽必烈上疏,論述“立國規模”,集中談到行用“漢法”的問題。當時忽必烈即位已經七年,漢式王朝的框架已初步奠定,國家統治重心的轉移亦已完成。但在許衡看來,漢法的推行依然缺乏長遠規劃,“日計有餘而月計不足”,“無一定之論”。他說:“必如今日形勢,非用漢法不宜也”,可見他認爲漢法還沒有完全實行。更值得注意的是,他對元朝漢化進程的估計相當悲觀,認爲“以北方之俗改用中國之法,非三十年不可成功”。其原因則是由於“國朝土餘曠遠,諸民相雜,俗既不同,論難遽定”。“萬世國俗,累朝勳貴,一旦驅之下從臣僕之謀,改就亡國之俗,其勢有甚難者,苟非聰悟特達,曉知中原實歷代聖王爲治之地,則必諮嗟怨憤,喧譁其不可也”。而且滅金以後“宴安逸豫垂三十年,養成尾大之勢”,更加大了改革難度。因此許衡提出一套循序漸進的方針,“漸之摩之,待以歲月,心堅而確,事易而常,未有不可變者”。要求忽必烈“篤信而堅守之,不雜小人,不營小利,不責近效,不惑浮言”,這樣纔有可能達到“致治之功”。〔31〕 這篇奏疏非常有助於我們瞭解元初的政治形勢和元朝的歷史特徵。類似的低沉論調,在其他幾個北族王朝是很難看到的。

一般而言,作爲進入漢地的北方民族政權,其統治者都會在相當長時間裏保持比較強的民族意識。這種自身民族意識可能會引發文化衝突,如北魏的崔浩國史之獄、清朝的強制剃髮和文字獄,都釀成了大規模流血事件,並以統治者一方獲勝告終。然而在個別問題上文化衝突的激烈程度,並不與文化差異的大小成正比。相反,這種個別衝突愈激烈,可能說明統治者虛弱自卑、對自身文化缺乏信心的心理愈加嚴重。元朝的情況則不然,其文化政策的自由和寬容頗爲當代史學家所羨稱,而同時蒙古統治者的民族意識實際上又是保持最成功的。元王朝或許因此而早衰,但失之東隅,收之桑榆,蒙古民族也因此而在元亡之後能夠長久保持自己的傳統,爲中華民族大家庭歷史的發展作出自己的貢獻。這也反映出歷史的複雜性。

四 中國歷史發展中的元朝

對於在中國歷史發展進程中元朝歷史地位的評價,是一個在史學界已經談論很多的話題。總體來看,似乎有兩種不同的趨向。不專治蒙元史、主要研究其他朝代歷史的學者,從經濟破壞和人身依附關係強化的方面出發,對元朝傾向於否定。〔32〕 而蒙元史專家則較多地強調元朝的積極因素,反對“特別誇大元朝的黑暗面” ,“說元朝一團漆黑,什麼都糟得很”。〔33〕 這方面的討論也許還會持續下去,大概不太可能、也不一定有必要得出完全一致的看法。的確,在中國歷史上,元朝是一個積極、消極兩方面因素都很突出的朝代。元朝的大統一和民族融合,對中國作爲統一國家的歷史以及中華民族發展史有着深遠的積極作用;元朝開放的文化政策和活躍的中外關係,也對古老的中華文明作出了獨到的貢獻。但元朝統治所帶來的經濟破壞、落後生產關係注入、民族壓迫與歧視等等消極影響,也同樣不可低估。正、反兩面內容體現在不同領域,很難比較孰輕孰重。

其實我們不妨採用另外一個思考角度來認識元朝,那就是元朝對中國歷史發展走向的影響問題。北方民族在中國歷史上有兩次大的南進浪潮,分別發生在魏晉南北朝和宋遼金元時期。這兩次浪潮捲入民族多、衝擊規模大、持續時間長,一定程度上都對漢族社會發展的本來趨勢有所改變。對於第一次浪潮衝擊的結果,田餘慶先生指出:“從宏觀來看東晉南朝和十六國北朝全部歷史運動的總體,其主流畢竟在北而不在南”。〔34〕 本系學長閻步克教授則形象地稱北朝政治格局“成爲魏晉南北朝時代的歷史出口”〔35〕 。實際上,上述看法對解釋宋遼金元時期的歷史線索也是適用的。從“改變原來趨勢”的角度出發,對於這兩次衝擊應當如何評價呢?目前對第一次衝擊的看法比較一致,由於此後隋唐盛世的到來,大家普遍認爲魏晉南北朝的北族南下爲中國歷史發展注入了生機、活力和新鮮血液,應予肯定。如採取同樣的逆向考察方式來看第二次衝擊,評價恐怕就會有所不同。因爲金元之前的宋代以物質、精神文明的顯著成就聞名,而其後的明清兩代給人印象最深刻的卻是高度發達的專制主義君主集權統治。周良霄先生在他的《元代史》一書序言中就此有一段精闢論述:

“毫無疑問,元朝統一全國的偉大歷史功績是肯定的。……同時,元朝還有它的消極方面。它主要的問題還不僅是一般大家都經常提及的戰爭破壞與民族壓迫政策,因爲戰爭的破壞畢竟只是在一些地區(如北方地區),民族壓迫政策充其量也只是元朝的近百年統治期內起消極作用的因素。在我們看來,更主要的問題還在於在政治社會領域中由蒙古統治者所帶來的某些落後的影響,它們對宋代而言,實質上是一種逆轉。這種逆轉不單在元朝一代起作用,並且還作爲一種歷史的因襲,爲後來的明朝所繼承。它們對於中國封建社會後期的發展進程,影響更爲持久和巨大。譬如說,世襲的軍戶和匠戶制度、驅奴制度、諸王分封制度、以軍戶爲基礎的軍事制度等等。……明代的政治制度,基本上承襲元朝,而元朝的這一套制度則是蒙古與金制的拼湊。從嚴格的角度講,以北宋爲代表的中原漢族王朝的政治制度,到南宋滅亡,即陷於中斷。至於經濟的發展,從兩宋到明末形成明顯的馬鞍形,這是不言而喻的。”

周先生這段話告訴我們:要想對元朝歷史作出比較實際和準確的評價,就應當將它放在更廣泛的歷史階段中,特別是宋、明之間進行考察。由宋到明,中國的政治和社會領域究竟發生了哪些變化?我們又應該如何看待這些變化?要想完全解決這個問題,還有賴於專家學者的大量深入研究。由於宋、明歷史史料浩繁,問題頭緒複雜,夾在中間的又是中國古代一個特殊性最突出的元朝,因此這一跨時段考察具有相當大的難度。但這方面的工作肯定是大有可爲的。例如同樣作爲專制官僚制王朝,宋、明兩代的政治氣氛即有很大區別,宋代主寬而明代尚嚴。宋代是士大夫政治的黃金時期,頗有“開明專制”色彩,對政治領域中的各種非理性因素的抑制也比較成功,所謂“爲與士大夫治天下”〔36〕; 而明代的皇權及其附屬物——宦官權勢惡性膨脹,“果於戮辱,視士大夫若僕隸”〔37〕 。這一變化是歷史發展的自然趨勢嗎?還是完全由偶然因素所決定?恐怕都不是,其中應當有元朝的影響。在“家產製國家”色彩濃重的大蒙古國,由父家長權力發展而來的汗權至高無上。出使蒙古的歐洲傳教士加賓尼說:“韃靼皇帝對於每一個人具有一種驚人的權力。……一切東西都掌握在皇帝手中,達到這樣一種程度,因此沒有一個人膽敢說這是我的或是他的,而是任何東西都是屬於皇帝的。……不管皇帝和首領們想得到什麼,不管他們想得到多少,他們都取自於他們臣民的財產;不但如此,甚至對於他們臣民的人身,他們也在各方面隨心所欲地加以處理。”〔38〕 這種觀念一直保持到元王朝。周良霄先生通過若干問題的考察指出:“元朝的專制皇權已遠較前代少所約束”,朝廷重臣與皇帝的關係“也就是主奴關係”,“所有這些,都導致皇帝的尊嚴愈增,專制主義皇權也進一步膨脹,這對於明初極端專制主義皇權制度的成形無疑有它的影響”。〔39〕 的確,從元朝歷史來看,朱元璋的所作所爲並非偶然。明代很多皇帝恣意妄爲、我家天下任我爲之的蠻橫心理,應當來自元朝“家產製國家”的皇權觀念。〔40〕

由於明初諱言對元制的繼承關係,朱元璋又在很多方面進行了大規模的“創制立法”,元朝對明朝的很多影響、或者說對中國歷史發展走向的影響到今天已經不易察覺。但毫無疑問,這種影響是廣泛存在的,可能其作用力還相當深遠。明末思想家黃宗羲說:“夫古今之變,至秦而一盡,至元而又一盡。經此二盡之後,古聖王之所惻隱愛人而經營者蕩然無具。”〔41〕 黃氏身處國破家亡之際,痛定思痛,其歷史反思不免言之過甚,但他的話對我們認識元朝在中國歷史中的重要地位是有參考價值的。元朝的特性,也至少有一部分應當從這方面去考察。

註釋:

(1〕 馬克思:《不列顛在印度統治的未來結果》,《馬克思恩格斯選集》(人民出版社, 1972)第二卷,第70頁。

〔2〕 fogel and Feng Chia-Sheng , History of the Chinese Society,Liao (907-1125) (Phila., American philosophical society, 1949) , pp.1-32 。 此導言 已有漢譯文,收入《遼金契丹女真史譯文集》第一輯(吉林文史出版社,1990)。

〔3〕 蕭啓慶:《近四十年來大陸元史研究的回顧》,收入作者《蒙元史新研》(臺北允晨 文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994)。

〔4〕《魏書》卷2,《太祖紀》。

〔5〕《資治通鑑》卷286,後漢高祖天福十二年二月。

〔6〕 金朝人樑襄在比較遼、金兩代國家本位時說:“本朝與遼室異,遼之基業根本在山北 之臨潢(按指遼上京,在今內蒙古巴林左旗),……本朝皇業根本在山南之燕”。可 爲佐證。見《金史》卷96,《樑襄傳》。

〔7〕 《元史》卷146,《耶律楚材傳》。

〔8〕 《元史》卷58,《地理志一》。

〔9〕 袁桷:《華嚴寺碑》,《清容居士集》卷25。

〔10〕 許衡:《時務五事》,《魯齋遺書》卷7。按此語出自許衡一篇散佚奏疏的殘文, 《魯齋遺書》將其附入《時務五事》第五篇“慎微”條下。但如細玩文義,此疏當上於中統 初年,與至元三年所上《時務五事》並非一時所寫。《元文類》卷十三收錄《時務五事》, 即無此段文字。乾隆五十五年刊十二卷本《許文正公遺書》卷7則將此文附在至元十七 年所上《更歷疏》之後,更誤。

〔11〕 湯因比:《歷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漢譯本,1966),上冊,第205-214頁。

〔12〕 參閱姚大力:《蒙古高原遊牧國家分封制札記(上)》,載南京大學元史研究室編《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第十一期(1987.12);護雅夫:《突厥的國家構造》,收 入劉俊文主編《日本學者研究中國史論著選譯》第九卷(中華書局,1993)。

〔13〕 在十二、三世紀之交漠北諸多部族中,僅有斡亦剌的蒙古化較爲曲折。它直到元朝滅亡 後仍保持較強的獨立性,稱爲瓦剌,長期與蒙古本部爭雄。這一方面是因爲它在蒙元統 治的相當長時間裏尚屬“林木中百姓”,生活環境偏僻,與蒙古腹地聯繫較弱;另一方 面則是由於其首領與成吉思汗家族聯姻,在編組千戶時得到照顧,原有部族組織保存較 爲完整。儘管如此,它在明清之際仍以漠西蒙古之名見載,最終還是沒有擺脫蒙古化的 歸宿。

〔14〕 護雅夫前揭文;姚大力:《塞北遊牧社會走向文明的歷程》,收入張樹棟等主編《古代 文明的起源和演進》(南京大學出版社,1991)。

〔15〕 志費尼:《世界征服者史》(內蒙古人民出版社漢譯本,1980),上冊,第22-24頁。

〔16〕 姚大力:《蒙古高原遊牧國家分封制札記(上)》,參閱Max Weber,Theory of Social and Economic Organization(Oxford univ. press, 1947),pp341-357. 〔17〕 拉施特:《史集》第一卷第二分冊(商務印書館漢譯本,1983),第362-384頁。 〔18〕 《元史》卷124,《忙哥撒兒傳》。

〔19〕 《元史》卷205,《阿合馬傳》。

〔20〕 權衡:《庚申外史》卷下。

〔21〕 蘇天爵:《元朝名臣事略》卷8 ,《左丞許文正公》引耶律有尚《考歲略》。

〔22〕 趙翼:《廿二史札記》卷30,“元諸帝多不習漢文”條。

〔23〕 葉子奇:《草木子》卷4下,《雜俎篇》。

〔24〕 孟森:《明清史講義》(中華書局,1981),上冊,第29頁。

〔25〕 許凡:《元代吏制研究》(勞動人事出版社,1987),第137-139頁。

〔26〕 姚大力:《元朝科舉制度的行廢及其社會背景》,載《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第 六期(1982.12)

〔27〕 《元史》卷143,《自當傳》。

〔28〕 《元史》卷26,《仁宗紀三》。

〔29〕 《元文類》卷40,《經世大典序錄·治典·三公》;《明史》卷72,《職官志一》。

〔30〕 呂思勉說:“從來北族之強盛,雖由其種人之悍鷙,亦必接近漢族,漸染其文化,乃能 致之。過於樸僿,雖悍鷙,亦不能振起也。”此說可能適用於中國古代大部分北方民族, 但蒙古似乎是例外。見呂思勉:《中華民族史》(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87), 第73頁。

〔31〕 許衡:《時務五事》,《魯齋遺書》卷7。

〔32〕 傅築夫:《中國歷史上幾次巨大的經濟波動》,收入作者《中國經濟史論叢》(三聯書 店,1980)上冊;漆俠:《關於中國封建經濟制度發展階段問題》,收入作者《求實 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

〔33〕 韓儒林:《〈元史綱要〉結語》,載元史研究會編:《元史論叢》第一輯(中華書局, 1982)。此文後來作爲“前言”載入《元朝史》上冊。

〔34〕 田餘慶:《東晉門閥政治》(北京大學出版社,1991),第360頁。

〔35〕 閻步克:《魏晉南北朝官僚政治和制度·寫作草綱》(打印稿)。

〔36〕 文彥博語,見《續資治通鑑長編》卷221,熙寧四年三月戊子。

〔37〕 鄧之誠語,見其《中華二千年史》(中華書局,1983),卷五上,第12頁。

〔38〕 道森 編:《出使蒙古記》(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漢譯本,1983),第26-28頁。

〔39〕 周良霄等:《元代史》,第470-471頁。何茲全先生從人民對國家人身隸屬關係強化的 方面進行分析,也得出結論說:“明清的專制主義,是從元朝繼承來的,不是從秦漢繼 承來的”。見其《中國社會發展史中的元代社會》一文,載《北京師範大學學報》1992 年第5期。

〔40〕 問題的複雜性在於,明初專制集權的強化是打着“懲元之弊”的旗號進行的。但這與我 們上面的分析並不矛盾。明初人屢稱“宋元寬縱”,實則宋元寬縱的表象相同而實質有 異。宋朝的寬縱可以說是宋初制定的既定國策,是“爲與士大夫治天下”思想在具體政 策上的表現。而元朝的寬縱主要表現出它作爲“征服王朝”在政治上的不成熟、法制上 的不健全,並非對臣下刻意寬容。與此相聯繫,我們還看到儘管元朝皇帝(或蒙古大汗) 享有無上的專制權威,但其時的君臣關係並不像明朝那樣劍拔弩張。蒙古皇帝有非常強 的“天命”、“神授”自我意識,對作爲自己“家臣”的朝廷官員沒有太多的疑忌之心; 而元朝官員主要來源於蒙古、色目貴族和漢族胥吏,其政治態度也與富有強烈的道義原 則和社會使命感的士大夫階層頗爲不同。到明朝,君臣角色都發生了變化。一面是起自 寒微、心理脆弱的明太祖及其子孫,一面是在長期受到冷落後重新有了用世機會、躍躍 欲試的士大夫,君臣關係趨於緊張似乎可以理解。廷杖之制起於金、元,但兩朝廷杖大 臣之例並不多見,不像明朝動輒棰楚交加,原因應當也在於此。

〔41〕 黃宗羲:《明夷待訪錄·原法》。

拓展:關於元朝的經典故事 篇三

元朝的經典故事:李璮的叛變

由於忽必烈的封地在中國,他成爲蒙古大汗後,統治中心也就自然地移到了中原地區。因此在他的統治中就必須依靠他的統治區域內人口占多數的漢人。也正是 這樣,他用漢法,興儒學,籠絡儒士。但毫無疑問,忽必烈從來就沒有完全信任過他的漢人幕僚。在他的周圍,掌握實際權力的仍然是蒙古人與蒙古人所說的色目 人。

在忽必烈稱汗不久,正當他與自己的親弟弟阿里不哥打得不可開交的時候,他部下的一名漢族將領——李璮,發動了叛變。這場叛亂直接影響了忽必烈對漢族幕僚的態度,並更深遠地影響到了蒙古人在華夏大地上近百年的統治策略。

李璮是金朝末年,趁蒙古人入侵金國時造反,割據在山東的地方勢力,紅襖軍首領李全的養子。李全生長在金人的統治地區,也不是一個知識分子,他的紅襖軍很 有點佔山爲王的土匪性質,所以很難說這樣一個粗人會對漢族文化或對宋朝有什麼很深的感情。李全不過是金朝末年在中原地區趁亂起兵的衆多豪強地主中的一員而 已,因此他的處世之道就十分功利,反覆無常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從李全的履歷上也可以看出這一點,他先是在山東反金,蒙古人大軍壓境的時候他投靠了蒙古人。 李全對蒙古人的臣服並不可靠,只是在亂世中要取得生存發展的機會,就需要一個強大的後盾而已。

當忽必烈正與阿里不哥相持不下時,中統三年(1262)二月,山東爆發了軍閥(當時稱爲世侯)李璮的武裝叛亂。

蒙古人入侵中原時,把投靠他們且擁有重兵的豪強地主們封爲世侯,所以李全的職位是世襲的。但李全沒有親生兒子,養子李璮便承襲父職,成爲統治益都行省的 一股軍閥勢力。1260年,忽必烈即位後,加封他爲江淮大都督,使他的身份更爲顯赫了。李璮雖然和李全沒有血緣關係,可他卻和李全一樣野心勃勃,具有叛逆 “血統”。忽必烈北征阿里不哥時,撥給了李璮大批的軍用物資,要求他出兵助戰。然而李璮卻藉口防禦南宋,拒不出兵。在李璮的心裏有一個愚蠢的念頭,認爲忽 必烈無力兩線作戰,他用了相當長的時間準備叛亂,跟忽必烈很多位高權重的漢族幕僚都取得了聯繫。當時他的岳父王文統,任中書平章政事,事後證明他是知道李 璮要發動叛變的。但這些漢族幕僚的態度十分曖昧,既沒有說明要參加,也沒有出面阻止的實際舉動。這更使得李璮錯誤地認爲只要自己一起兵,就會一呼百應。爲 了使自己起兵後取得更多人的支持,他還派人與南宋進行了聯繫,承諾獻出自己在蘇北沿海的三座城池,以表誠意。不過還沒有等到南宋政府的答覆,李璮就已經起 兵了。

1262年2 月22日,李璮在自己的封地山東益都,正式發動叛亂。忽必烈此時正在蒙古南部的草原指揮軍隊攻打阿里不哥。叛亂 一開始,忽必烈請重臣姚樞分析目前的形勢。姚樞對忽必烈說:“假如李璮趁我軍現在與阿里不哥交戰的機會,率部沿海岸直搗中都,封鎖居庸關,將我軍阻攔在關 外,使我軍前後受敵,補給中斷,以致人心惶惶,這是他的上策;而如果他先聯合南宋,堅守山東,再出兵不斷騷擾我方邊境,使我軍疲於奔命,這是中策;要是他 出兵濟南,想等待山東各地漢族世侯響應支援的話,那必然無人追隨,最後作繭自縛而已,這是下策。”忽必烈聽後憂鬱地問:“那李璮會選擇哪一種方法呢?”姚 樞回答:“下策。”

爲什麼姚樞可以肯定地回答李璮會出“下策”呢?其實姚樞所說的上、中、下三策,是從忽必烈利益得失的角度說的。要 是從李璮的角度進行分析的話,就很容易理解李璮爲什麼要“作繭自縛”了。出上策確實會給忽必烈以致命的打擊,但同時李璮也會遠離自己的根據地,陷入四面楚 歌的境地,最終的結果很有可能是忽必烈先被阿里不哥擊敗;而不久以後,李璮或者也被阿里不哥消滅,或者被其他世侯從後面包抄。總之無論是哪一種結果李璮都 只在爲他人做嫁衣而已。中策對李璮來說是最保險的,就算失敗了也可以退到南宋境內,可惜他的性子太急,還沒有等到南宋的答覆就起兵了,這一條也就根本不可 能實行了。儘管後來南宋派出了由夏貴率領的軍隊北上,但雙方沒有達成默契,效果也就不大。很快南宋的軍隊被擊潰,只留下李璮獨自去面對元軍了。這樣看來, 出兵山東就成爲李璮的必然選擇。所以說李璮只能算是個梟雄,而不是一位出色的軍事家。

李璮叛亂後很快就佔領了濟南。他在濟南坐等北方 漢族武裝出兵支援,但很快就失望了。沒多久,北方漢族武裝就來了,但卻是奉忽必烈的命令,來平定叛亂的。同年五月,史天澤等率蒙軍將濟南團團圍住,李璮成 了甕中之鱉。很快城中彈盡糧絕,最後士兵竟靠吃死人肉維持。濟南叛軍紛紛從城牆上爬下逃命。七月城破,李璮想投大明湖自盡,水淺沒死成,被俘後,被史天澤 斬殺。

李璮之亂後,忽必烈發現了李璮與王文統的往來信件,於是處死了王文統。儘管這次叛亂只持續了五個月,卻影響了元代近百年的統治,直接結果就是元朝民族歧視政策的形成。

元朝的民族歧視,也可以說是民族分化政策,其實並非開始於元朝。金人統治時期,統治者就規定了女真、渤海、契丹、漢人四種人的順序。到了元朝,蒙古人則 把這種政策進一步完善擴大。元朝根據不同的民族和被征服的先後,把全國各族人民分爲蒙古、色目、漢人、南人四等。而元朝這一制度正式形成的時間,就在忽必 烈統治後期。

中國元朝地域圖佔世界排位 篇四

1、大英日不落帝國,最大時面積3350萬平方公里

2、沙皇俄國,最大時面積過2500萬平方公里

3、大蒙古帝國,最大時面積遠超2000萬平方公里(鐵蹄踏出4000萬平方公里的影子疆域)

4、西班牙帝國,最大時面積過1500萬平方公里

5、大清帝國,最大時面積過1400萬平方公里

6、大唐帝國,最大時面積約1200萬平方公里

7、中華帝國,最大時面積過1100萬平方公里

8、大明帝國,最大時面積約1000萬平方公里

9、阿拉伯帝國,最大時面積近1000萬平方公里

10、亞歷山大帝國,最大時面積600-700萬平方公里

元朝歷史 篇五

蒙古統一

蒙古人的直系祖先是和鮮卑、契丹人屬同一語系的室韋各部落。隋唐時,他們分佈在契丹之北、韃靼之西、突厥之東(洮兒河以北,東起嫩江,西至呼倫貝爾)的廣大地域。曾受突厥的統治,突厥人多稱之爲達怛(韃靼)。唐朝貞觀年間,突厥勢衰,後室韋人臣服於唐 。繼突厥而起的回鶻政權崩潰後,室韋—達怛人大批進入大漠南北。

大約在9元太祖成吉思汗

至11世紀,其中的一支蒙兀室韋,從望建河下游之東逐漸西遷,到了斡難河、克魯倫河和土剌河三河的上源一帶,分成尼魯溫蒙古 和迭兒列斤蒙古 兩大支,合稱爲合木黑蒙古 ,其中包括許多大大小小的氏族、部落。合木黑蒙古之外,當時在蒙古高原活動的,還有蔑兒乞、塔塔兒、克烈、乃蠻、斡亦剌等部。所有這些氏族部落,先後都受到遼和金的統治 。

蒙古部落的經濟發展很不平衡,到12世紀時,大部分從事狩獵遊牧,只有少數部落經營農業。不過這時,他們通過同中原的貿易獲得了大量鐵器,從而推動了生產的發展,階級的分化更加明顯。爲了掠奪更多的財富,各個部落的奴隸主互相展開戰爭。

蒙古高原地區的衆多蒙古部落原爲金朝的臣屬。隨着金的衰落, 蒙古部落也開始壯大起來,逐漸脫離金政權的統治。金泰和四年(1204年),蒙古諸部領袖鐵木真通過戰爭統一了蒙古高原各蒙古部落。金泰和六年(1206年),鐵木真被各部落推舉爲“成吉思汗”,建立政權於漠北,蒙古帝國成立,國號大蒙古國。從此,蒙古草原結束了長期混戰的局面 。

擴張分裂

主詞條:拔都西征、旭烈兀西征、蒙金戰爭、釣魚城之戰

大蒙古國成立後,不斷髮動對外戰爭擴張其疆域。1218年,蒙古滅西遼。1219年,成吉思汗西征中亞花剌子模, 一直進攻到東歐的伏爾加河流域,於1225年東歸。1227年,滅西夏,成吉思汗也在對西夏的遠征中去世。 成吉思汗去世後,第三子窩闊臺繼位。1234年,蒙古聯合南宋徹底滅金。1241年,西征的蒙古軍隊一度逼近東歐腹地。1246年,招降吐蕃。1253年,忽必烈遠征西南,滅大理。

蒙古軍隊的對外戰爭中將大量敢於反抗的地區破城之後人口被屠殺

合川釣魚城遺址

和奴役。衆多民族受到了殘酷而不公正的民族壓迫,難以計數的人口和財產在戰火和隨後的瘟疫、饑荒及自然災害中損失,對戰火塗炭地區而言也是少有的黑暗時期。 [14-15]

蒙古汗國大汗蒙哥於1259年在四川攻打合州時暴死,終年52歲。隨後,阿里不哥謀求在哈拉和林召開“忽裏勒臺”大會以即大汗位。與此同時,忽必烈與南宋議和後返回開平府。

1260年農曆三月,忽必烈在漢人地主階級及部分蒙古宗王的支持下即位稱帝;四月,忽必烈設立中書省,總管國家政務; 五月,忽必烈頒佈《即位詔》法令,並建元中統。 阿里不哥亦稱汗,並與忽必烈隨即展開了四年的汗位(帝位)戰爭。

1264年阿里不哥戰敗,忽必烈奪得蒙古汗國的最高統治權。 忽必烈推行的“行漢法”主張,明顯違背了蒙古傳統,造成許多蒙古貴族的不滿,拒絕歸附忽必烈汗國,結果導致其他幾個蒙古汗國紛紛敵對。這場內戰讓四大汗國先後脫離獨立,直到元成宗時期才承認元朝爲宗主國。

建立大元

元世祖忽必烈

1271年,忽必烈公佈《建國號詔》,取《易經》中“大哉乾元”之意 ,正式建國號大元 。一年後,在劉秉忠規劃下,元帝國建都於金國中原的大都。北方政局穩定後,忽必烈決定採用南宋降將劉整建議,先拔襄陽,浮漢水入長江,進取南宋。1268年,命阿術、劉整督師,圍困隔漢水相望的襄、樊重鎮,襄樊軍民拒守孤城達六年。1272年初,元軍攻下樊城,襄陽守帥呂文煥出降(見襄樊之戰)。

次年六月,忽必烈命伯顏督諸軍,分兩路大舉南進。左軍由合答節度,以劉整爲前鋒,由淮西出師。伯顏本人與阿術領右軍主力,九月,自襄陽出發,沿漢水入長江;同時,命董文炳自淮西正陽南逼安慶,以爲呼應。十二月,元水師入長江,克宋江防要塞陽邏堡。宋漢鄂舟師統帥夏貴遁,漢陽、鄂州宋軍降。伯顏分兵留阿里海牙經略荊湖,自領水陸大軍順流而東,以呂文煥爲前鋒。宋沿江諸帥多爲呂氏舊部,皆不戰而降。

1274年二月,賈似道被迫督諸路精兵,抵禦元軍。這時,他仍企圖奉幣稱臣議和,被伯顏拒絕,只好在池州下游丁家洲勉強與元軍會戰。因宋軍內部不和,一觸即潰。同年秋,伯顏從建康(江蘇南京)、鎮江一線分兵三道趨宋都臨安(浙江杭州)。1276年正月,宋幼帝趙?上表降元。

之後,南宋大臣文天祥與張世傑、陸秀夫等在東南沿海繼續頑抗,擁立益王趙昰爲帝。趙昰死後,又擁立衛王趙昺,繼續抗戰。1278年,文天祥兵敗被俘,被囚於大都三年之久,拒絕了元朝的招安,後從容就義。

統一海內

1279年,金朝降將張弘範指揮元軍在崖山海戰消滅了南宋最後的抵抗勢力,陸秀夫揹着8歲的幼帝趙昺投海殉國,南宋滅亡。 元朝的統一,結束了自唐末藩鎮割據以來中國的南北對峙、各民族政權長期並存的分裂和戰亂局面,推動了多民族統一國家的鞏固和發展。

蒙古滅南宋後,統治階層出現了以許衡爲首的

儒臣派與以阿合馬爲首的理財派官員之爭。由於蒙古需要大量財寶賞賜予各封王,加上開支繁重,所以財政日漸緊張。以儒臣派官員認爲元朝應該節省經費、減免稅收。反之以色目人爲主的理財派官員認爲,南人藏有大量財物,應沒收以解決朝廷的財政問題。於是這個問題在朝中沒有停止。

忽必烈信任色目官員阿合馬,設立尚書省解決財政問題。而儒臣則以受漢化更深的太子真金爲核心形成一派,與阿合馬抗衡。結果阿合馬被刺殺,而真金也於其後得病而死。忽必烈仍然先後任用漢人盧世榮、西藏人桑哥等理財派官員以之來解決朝廷的財政問題 。

四向遠征

元朝滅宋後,忽必烈對鄰近諸國發動了一系列戰爭,如安南、占城、爪哇和日本等。1274年,元軍侵日本遭遇颶風,日本稱“文永之役”,但元軍無功而還。1281年,元朝又分兩路進攻日本,由忻都率蒙古軍、漢軍、高麗軍從高麗東渡對馬海峽,范文虎率新附軍(元政府收編的南宋軍隊)從慶元(浙江寧波)浮海北進,史稱“弘安之役”。元軍在日本鷹島遇颶風,戰船多壞,將卒溺死者衆,又遭日軍掩殺,幾乎全軍覆沒。 但兩次戰爭動搖了日本鎌倉幕府的統治。

1282年,元世

祖忽必烈遣唆都從廣州渡海攻佔城(今越南南部),連戰逾年。1284年至1285年,鎮南王孛兒只斤·脫歡(忽必烈子)發兵侵安南(越南北部),命唆都從占城北上助戰,南北夾攻。安南王撤離都城,其主力走匿山林,避免與元軍決戰;待元軍疲憊,又出而攻擾。五月,脫歡因暑雨不止、瘟疫流行,被迫退師。唆都戰死。

1283年與1285年,元軍兩次從雲南出侵緬甸蒲甘王朝;1287年,元軍進至蒲甘,迫緬國定歲貢方物後退回。同年,元朝再侵安南,次年以糧盡師老北還。1292年十二月,史弼、亦黑迷失、高興從泉州起航出侵爪哇(印尼爪哇島)。爪哇統治者降元,並請元軍助討其敵國葛郎,打敗葛郎王以後復舉兵拒元,元軍力竭退師 。

從攻南宋以來,連年戰爭,加以宮廷廩祿、宗藩歲賜,都需要鉅額經費來支持。忽必烈急於解決國用不足的問題,因而日益信用以“理財助國”邀寵的大臣阿合馬、盧世榮、桑哥等人主持國政。1270年至1272年、1287年至1291年間,兩次設尚書省綜理財用。尚書省的理財政策主要包括:增加稅收、興鐵冶、鑄農器官賣、“括勘”(追還被私人、寺院奪佔的南宋公田,起徵田賦)、“理算”(追徵各地歷年積欠的錢糧)、變更鈔法等,使國家的收入顯著增加。但由於吏治腐敗,專注搜刮,流於橫徵暴斂,成爲阻礙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時,爲了對外戰爭,打造東征海船,沿海和江南地區徭役徵發日益加重。人民不堪沉重的封建剝削與壓迫,紛紛起義。

1283年,江南各族人民起義凡兩百餘起,1289年更增至四百餘起。在這前後,爆發了廣州歐南喜、黎德和福建黃華、鍾明亮等人領導的幾次規模較大的起義。 [22-23]

帝統轉系

主詞條:大都政變

1294年,忽必烈去世。由於太子真金早死,帝位由各方爭奪。最後,羣臣在真金的長子晉王甘麻剌及三子鐵穆耳之間選擇,由於鐵穆耳受元世祖下賜皇太子寶及鎮守和林。故晉王甘麻剌退讓,鐵穆耳即位,即元成宗。

元成宗即位後,停止對外戰爭,專力整頓國內軍政。採取限制諸王勢力、減免部分賦稅、新編律令等措施,使社會矛盾暫時有所緩和。同時,發兵擊敗西北海都、篤哇等,都哇、察八兒歸附,使西北長期**局面有所改觀。

元成宗在位期間基本維持守成局面,但濫增賞賜,入不敷出,國庫資財匱乏,鈔幣貶值。曾發兵征討八百媳婦(今泰國西北部),引起雲貴地區**。晚年患病,委任皇后卜魯罕和色目大臣,朝政日漸衰敗。元成宗執政末年還成功與長期敵對的窩闊臺汗國議和,結束了西北的**局面 。

1307年,元成宗去世後,前太子真金之孫海山即位於元上都,是爲元武宗。並立其弟愛育黎拔力八達爲皇太子,約定兄終弟及,同時又約定愛育黎拔力八達死後,帝位復歸武宗之子和世? 。元武宗爲了擺脫財政危機,下令重新設立尚書省,並印發至大銀鈔,結果導致至元鈔大爲貶值。1309年,元廷與察合臺汗國瓜分了窩闊臺汗國,窩闊臺汗國從此滅亡。

漢化運動

1311年,元仁宗愛育黎拔力八達即位後,生母興聖皇太后的重臣鐵木迭兒爲右丞相。元仁宗取消了元武宗的經濟措施,並立其子碩德八剌爲皇太子,違背與元武宗相約先立和世?繼位,再傳位碩德八剌等之約。封元武宗長子和世?爲周王,將周王和世?徙居雲南,但和世剌途中起兵前往西北遊牧,元仁宗又將和世剌之弟圖帖睦爾放逐至南方 。1314年,提倡漢化的元仁宗恢復科舉取士,史稱“延祐復科”。

1320年,元仁宗去世,碩德八剌即位,是爲元英宗。元英宗繼承了其父元仁宗的以儒治國政策,加強中央集權和官僚體制,並於1323年下令編成並頒佈元帝國正式法典——《大元通制》,共2539條。他還下令清除朝廷中鐵木迭兒的勢力,但隨着清理的擴大,再加上朝廷中的蒙古保守勢力對元英宗以儒治國的施政不滿,導致鐵木迭兒的義子鐵失在1323年夏天趁格堅汗去上都避暑之機,在上都以南15公里一個名叫南坡的地方,刺殺了元英宗及宰相拜住等人,史稱南坡之變。

元英宗被行刺後,鎮守和林的晉王甘麻剌的長子、真金的長孫也孫鐵木兒率兵南下,殺掉行刺元英宗的叛臣後即位,是爲泰定帝。泰定帝即位後,封被元英宗放逐到海南島的圖帖睦爾爲懷王,鎮守建康。

內亂頻發

1328年,泰定帝去世。丞相倒剌沙在上都奉泰定帝之子阿速吉八爲帝,是爲天順帝。而與此同時,元武宗的舊部重臣燕鐵木兒與河南行省丞相伯顏則分別祕密向漠北和江南遣使,同時迎接周王和世?與其弟圖帖睦爾。結果,圖帖睦爾先至大都,在1328年自立爲帝,是爲元文宗。而和世?抵達和林後,也宣佈即位,是爲元明宗。元文宗表面上表示願意退位,奉兄爲帝,兩人遂相會於上都之南,元文宗毒死元明宗後稱帝。

元文宗重祚以後

,大興文治。1329年二月,元文宗設立了奎章閣學士院,掌進講經史之書,考察歷代治亂。又令所有勳貴大臣的子孫都要到奎章閣學習。奎章閣下設藝文監,專門負責將儒家典籍譯成蒙古文字,以及校勘。同年下令編纂《元經世大典》,兩年後修成,爲元代一部重要的記述典章制度的鉅著。但元文宗在位期間,丞相燕帖木兒自恃有功,玩弄朝廷,導致大元朝政更加腐敗 。

元文宗於1332年去世後,爲洗刷他毒死哥哥(元明宗)的罪行,遺詔立年僅七歲的和西拉古圖土次子懿璘質班爲帝,是爲元寧宗。但元寧宗僅在位不到兩個月即去世,不久後燕帖木兒也去世。元明宗的長子妥懽帖睦爾被札牙篤汗皇后卜答失裏從靜江(廣西桂林)召回並立爲帝,是爲元惠宗。

元惠宗在位之初,右丞相伯顏的勢力很大,把持着朝政,甚至一度不把元惠宗放在眼裏。隨着時間的推移,元惠宗與伯顏的矛盾日益尖銳,後來在伯顏之侄脫脫的幫助下,元惠宗終於成功地廢黜了伯顏,並控制了政局。

1343年,元惠宗下令修撰《遼史》《金史》《宋史》三史,至1345年修成。

起義風雲

主詞條:元末農民起義、紅巾軍起義、紅巾軍

元朝時期,蒙古統治者變本加厲向漢人收取各種名目繁雜的賦稅,民族壓迫十分嚴重,漢人被掠奪更爲常見。將各民族分爲不同等級,殘酷剝削漢族羣衆,人民揭竿而起,在1325年就發生了河南趙醜廝、郭菩薩領導的起義。

蒙古統治階級內部卻在爲爭權奪利而互相征戰,因此加速了元朝的衰落。1350年,元政府下令變更鈔法,鑄造“至正通寶”錢,並大量發行新“中統元寶交鈔”,但導致物價迅速上漲。

次年,元惠宗派賈魯治黃河,欲歸故道,動用民夫十五萬,士兵二萬。而官吏乘機敲詐勒索,造成不滿。白蓮教首領韓山童、劉福通等人決定在5月率教衆發動起事,但事泄,韓山童被捕殺,於是劉福通帶韓山童之子韓林兒殺出重圍,指韓山童爲宋徽宗八世孫,打出“復宋”旗號,以紅巾爲標誌,其後郭子興等人也紛紛加入。彭和尚亦在湖北扶助徐壽輝起義。至此揭開了大元滅亡的序幕。蒙古政府則派兵鎮壓各地紅巾軍,由丞相脫脫親自督戰攻徐州起義軍芝麻李部,一度取得了很大的勝利。

1354年,脫脫率軍圍攻高郵起義軍張士誠部,被朝中彈劾,功虧一簣。1356年到1359年,朱元璋繼承了病逝的郭子興的地位,並不斷擴充自己的勢力,攻佔了江南的半壁江山。與此同時,在北方察罕帖木兒(李察罕)和李思齊等元軍將領則開始對北方紅巾軍展開反攻。

1363年,北方紅巾軍在安豐之役中敗給新興並降蒙的張士誠,劉福通戰死,韓林兒南下投奔朱元璋,隨後被殺。

北元興亡

朱元璋在

擊敗陳友諒、張士誠、方國珍等其它南方起義軍和南方大元勢力後,於1367年開始北伐,在大將徐達、常遇春等的協助下,於1368年八月攻克通州,元惠宗於七月二十八日,倉惶北逃,徐達率軍攻陷元朝的首都元大都(北京),元作爲一個全國性質的統治結束。元惠宗北遁,朱元璋認爲他順天明命,給他上諡號爲“順帝”。

元惠宗退至上都,隔年又至應昌。他繼續使用“大元”國號,史稱北元。當時北方除了元惠宗據有漠南漠北,關中還有元將擴廓帖木兒(王保保)駐守甘肅定西,此外元廷還領有東北地區與雲南地區。朱元璋爲了佔領北方,採取兵分二路,各個擊破的方式,此即第一次北伐。元惠宗戰敗後於1370年在應昌去世,元昭宗即位後北逃至漠北和林。明將馮勝奪取了甘肅地區。然而元將擴廓帖木兒仍然在漠北多次與明將徐達等人作戰。明太祖曾多次寫信招降,但擴廓帖木兒從不理會,被朱元璋稱爲“當世奇男子”。1378年四月,元昭宗去世,繼位的元天元帝繼續和明朝對抗,屢次侵犯明境。

至於北元領有的東北地區與雲南地區方面:1371年,元朝遼陽行省平章劉益降明,明朝佔領遼寧南部。然而其餘東北地區仍由元朝太尉納哈出控制,納哈出屯兵二十萬於金山(今遼寧省昌圖金山堡以北遼河南岸一帶),與明軍對峙了十幾年,多次拒絕明朝的招撫。1387年馮勝、傅友德、藍玉等人發動第五次北伐,目標是攻佔納哈出的金山。經過多次戰爭,1387年10月,納哈出投降藍玉,明朝佔領東北地區。鎮守雲南的元朝樑王把匝剌瓦爾密,在元廷退回草原後仍然繼續忠效之。1371年明太祖派湯和等人領兵平定據有四川的明玉珍,並且勸降樑王未果。1381年12月,明軍攻入雲南,1382年樑王逃離昆明並自殺,隨後明軍攻克大理,明軍平定雲南地區。

朱元璋爲了徹底掃除北元勢力,於1388年5月命藍玉率領明軍十五萬發動第六次北伐。明軍橫跨戈壁至捕魚兒海(蒙古國貝爾湖)擊潰元軍,俘虜八萬餘人,元天元帝和他的長子天保奴逃走,但是幼子地保奴被明軍擒住,至此北元國勢大衰。1388年元天元帝及長子天保奴被阿里不哥後裔也速迭爾殺害,北元不再使用年號及大元國號。

1399年,分佈在葉尼塞河上游沿岸的吉爾吉斯部首領鬼力赤,否認愛猷識理達臘之子額勒伯克的宗主權,將其打敗並殺死,取得了統治各部的霸權。額勒伯克之子坤帖木兒繼位後也於1402年被鬼力赤殺死,明史稱其改國號爲蒙古,明朝稱爲韃靼,北元亡。

拓展資料:

元朝科舉方面: 篇六

元朝雖然最先把程朱理學規定爲考試取士的標準。

對明、清兩代科舉制有重大影響。

但是元朝本身對科舉並不重視。

有例爲證:有元一代,共開科16次,取士人數僅佔文官總數的4%。

科舉制可謂跌入了歷史的最低深淵,這對文官的素質和社會風氣都產生了不利影響。

有“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醫、六工、七獵、八民、九儒、十丐”之說。

因此元時大批文人受歧視,有的甚至被下放,社會地位極低,以致於不少文人才士隱匿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