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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身份識別制度精品多篇

患者身份識別制度精品多篇

患者身份識別制度 篇一

一、患者身份識別制度

爲了確保醫療安全,同時使患者權益及生命安全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門診患者身份識別

1、患方帶城鎮醫保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卡或公司醫保卡就診掛號的,以掛號票據上顯示的醫保或醫療卡的卡號作爲患者的唯一標識進行相關的診療活動。

2、患方帶身份證就診掛號的,以掛號票據上顯示的身份證號作爲患者的唯一標識進行相關的診療活動。

3、患方就診掛號時未能出示以上任何一種證件的,門診部掛號人員按患方自己填寫的姓名、年齡、出生日期、住址、電話號碼等作爲患方的就診卡信息出具就診卡和掛號票據,當使用姓名、年齡識別患者身份有困難時,可選擇出生日期、住址、電話號碼等這些補充信息來確認病人。

4、當醫師發現患方使用別人的身份信息爲患者就診或使用成人身份信息爲未成年就診的,應勸說患方使用患者本人信息重新掛號,但如果患者病情屬於急危重症,則不得影響患者的及時診治。

5、對無法確認身份的無名患者,接診醫護人員根據當時患者的有關情況製作“腕帶”牌,上面記載患者信息包括:科別、性別、診斷等,並在門診病歷上註明,待明確身份後再按病歷書寫規範補寫。

住院患者身份識別

1、住院患者必須建立牀頭卡,住院病人一覽卡。

2、醫護人員在各類診療活動中,必須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應至少同時使用2種(姓名、性別、牀號等)方法(禁止僅以房間或牀號作爲識別依據)確認患者身份,確認識別無誤後方可進行操作。

3、臨牀治療護理活動中,標本採集、給藥、輸血或血製品、發放特殊飲食及其他診療活動前,醫護人員除應採取以上方法確認患者身份外,還應讓患者或家屬陳述患者姓名,確認患者身份。

4、對急診室、產婦、手術患者;對病情危重、意識不清、急救、輸血、鎮靜期間患者;對不同語種語言交流障礙、身份無法識別患者;對成批救治的傷員(≥2人時);對傳染病、藥物過敏等患者必須使用“腕帶”標識,作爲患者身份識別信息的載體。對新生兒、意識不清、語言交流障礙等原因無法向醫務人員陳述自己姓名的患者,如有陪同人員,還必須由陪同人員陳述患者姓名。

5、腕帶填寫的信息字跡清晰規範,準確無誤。項目包括:科室、牀號、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等信息。必須經兩名醫務人員覈對後方可使用,若損壞需更新時,需要經兩人重新覈對。

6、患者使用腕帶舒適,鬆緊度適宜,皮膚完整無破損。

7、醫務科和護理部加強對患者腕帶使用情況的檢查並有記錄。

8、患者轉牀、轉科時,嚴格執行患者身份識別和交接規定,必須及時更新牀頭卡、病歷牌(卡)、住院病人一覽卡等信息,認真做好識別和交接記錄,並做到二人覈對,確保患者身份識別各種信息的一致性;急診科與病房、急診科與手術室、手術室與病房、病房與其他科室、產房與病房,必須及時製作並更換新的“腕帶。”

重點環節患者身份識別的方法和流程

急診科、病房、手術室、產房之間以及轉科患者的身份識別及覈對程序。

1、患者由急診科收入病房,由急診科人員、病房值班護士按照《住院患者身份識別制度》的有關規定共同確認患者身份並雙簽名於“送病人登記本”中。

2、患者轉科時,必須及時更新牀頭卡、病歷牌(卡)、住院病人一覽卡等信息,並由轉出科、轉入科護士在“轉科交接登記本”上簽字,認真做好識別和交接記錄。

3、病房與手術室相互轉接患者:

手術前一天由病房責任護士確認患者身份,戴“腕帶”。主管醫生進行手術部位標記。

手術患者覈對:依據手術通知單和患者病歷查對:患者姓名、性別、年齡、病案號、診斷、手術名稱、手術部位(左、右)等。

接患者之前:手術室護士與病房護士查對;還必須與清醒的患者交談查對,進行“患者姓名、性別、年齡、手術名稱、手術部位”的確認。

二、腕帶使用管理制度

1、患者入院後由責任護士負責給患者繫上腕帶,並向患者及家屬講解腕帶使用的注意事項及重要性。

2、腕帶標識一般佩戴於患者上肢左手,特殊情況的佩戴於下肢。

3、嚴禁醫務人員、患者及家屬隨意將病人標識腕帶取下。

4、執行各項治療護理前要認真核對腕帶信息。

5、如遇轉院或腕帶不慎丟失,應由責任護士給病人重新佩戴腕帶。

6、嚴禁任何人塗改,刮除腕帶標識信息。

7、腕帶標識是病人的專用信息,不得借予他人使用。

8、在手術病人轉運交接中識別患者身份的具體措施如:手術病人進手術室前,由病房護士對患者使用“紅色”腕帶標識,寫清病人姓名、性別、年齡、病區、牀號、住院號、診斷、血型,麻醉前手術室麻醉醫師、護士分別覈對,手術前手術醫師覈對。病人回病房麻醉清醒後,由病房護士覈對取下。

9、昏迷、神志不清、無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診療活動中使用“藍色”腕帶作爲各項診療操作前辨識病人的一種手段,並在全院各病房、急診室實施。

10、新生兒出生後由巡迴助產士或護士給新生兒帶上“粉色”(女嬰粉紅色,男嬰粉藍色)腕帶,填上母親姓名、性別、牀號、體重、出生日期,回病房後由病房護士覈對。

患者身份識別制度 篇二

病人在院期間應被正確識別身份,包括門、急診病人和住院病人。

1、住院病人均應佩戴腕帶作爲身份識別標識。

2、腕帶佩戴規範

目的:

(1)病人流動過程中能被正確識別(如加牀、轉牀、手術、外出檢查等);

(2)有過敏史者有醒目標記,隨時提醒,方便覈對;

(3)意識模糊或不清者能被正確識別;

(4)確保母嬰的唯一性,防止相互混淆;

(5)醫生查房時準確快速地確認病人、讀取病人信息。

①手術病人(包括微創手術)、危重病人以及過敏性體質病人務必佩帶腕帶,作爲病人識別標誌。

②腕帶填入的識別信息務必經兩人覈對後方可使用。若有損壞,及時更新,同樣需要經兩人覈對。

③按操作規範給病人佩帶腕帶,墊1—2指按緊搭扣,鬆緊適宜,防止扭曲、勒傷。病人出院時去除腕帶(在醫院死亡病人需經家屬確認屍體後纔去除)

④執行各項治療、護理操作時均需覈對腕帶。

附:國際病人安全目標管理規程

(一)目的

保證醫院相關運作流程和政策貼合國際病安全目標的要求,透過有效的監控措施,保證在實際工作中能夠得到執行,以確保病人安全,減少意外事件的發生。

(二)標準

1、正確識別病人:要使用至少兩套病人識別碼

(1)當給病人用藥、輸血或輸血製品、抽血標本或採集其他臨牀檢驗標本、給病人進行其他任何治療或操作時,至少要有兩套病人識別碼。

(2)住院病人使用住院號(性別或年齡)和病人姓名作爲病人的識別碼,在病人入院時記錄在腕帶上;急診搶救室的病人使用病人的姓名(對於身份不明的昏迷病人,由接診的醫護人員臨時命名)和門診號作爲病人的標識碼,在病人進行搶救室時記錄在手腕帶上;門診病人使用病人姓名、就診卡號作爲病人的識別碼,出生日期、住址、電話號碼能夠作爲病人識別的補充信息,當使用識別碼有困難時可選取這些補充信息,詢問病人後再與這些信息進行覈對。患者身份識別制度。在覈對病人的識別碼時,詢問病人“請問你叫什麼名字?“讓病人回答,然後將病人的回答與手中信息進行覈對。

(3)放射科、檢驗科等輔助科室允許使用流水號或住院號、姓名等其他貼合要求的號碼作爲病人標本的識別碼,但科內務必統一,並在科室管理規程中書面寫明政策。

(4)在病人的血袋、藥袋和標本的標籤上要寫明(或打印出)進行病人的識別碼,以便與病人進行覈對

(5)在給病人治療、用藥、輸液、輸血、抽血或留取其他標本時要對病人的識別碼進行覈對。

(6)病人的牀號和房間號不能作爲病人的識別碼使用。

2、有效改善相互溝通

(1)在工作只能需執行口頭醫囑或電話醫囑、接到各類的緊急口頭報告時,務必有一個口頭確認過程,護士或接聽報告的人首先要把別人告訴你的信息寫下來,要有書面記錄,然後大聲複述一遍口頭醫囑的全部資料、各類檢查緊急的口頭報告資料,對方確認無誤。

(2)醫院允許在病人搶救、中深度鎮靜治療、手術時使用口頭醫囑。在緊急狀況下,在醫師不能立即到達又需要立即處理時能夠使用電話醫囑,其他狀況不準口頭醫囑或電話醫囑。原則上儘量減少使用電話醫囑,患者出現病情變化,下級醫生請示上級醫生後,上級醫生在電話中下達的醫囑要由值班醫生或管牀醫生下達書面醫囑後護士才能執行,而且要在病程記錄中記錄相關資料。

(3)口頭或電話醫囑下達後,護士即要立即書面記錄(可記錄在口頭醫囑單或其他記錄紙上),並根據書面記錄資料大聲複述給下達醫囑的醫生後,聽到複述醫囑後,醫生要明確示意,經確認無誤後護士執行。在個性緊急且人手緊張的狀況下,護士記錄口頭醫囑會影響到病人搶救時,可先按要求在保證正確用藥的前提下執行口頭醫囑,事後立即補記醫囑資料。口頭或電話醫囑要在病人搶救完成後六小時內在電腦系統內補錄,並打印簽字。手術病人的口頭醫囑單要求下達醫囑的醫生和執行護士簽字確認,並存入病歷中保存。

(4)所有急診檢驗結果、危及到病人安全的異常檢查、檢驗結果(簡稱危急值)需要及時通知臨牀醫護人員。檢驗科和其他輔助檢查科室要建立檢查危急值報告標準,標準中要包括檢驗、檢查危急值得項目名稱、臨界值、報告流程和報告職責人。並以書面的形式確認,同時要對全科人員、新入職員工進行培訓。檢驗危急值得報告能夠透過lis系統自動控制,並提醒檢驗師。所有急診檢查項目的結果和/危急值結果的書面報告要在審覈後立即發送,並電話通知臨牀科室,以便醫師及時得到相關報告。

(5)臨牀科室工作人員,包括醫師和護士在接聽到急診檢查結果、危急值結果報告後,要有書面記錄,並將記錄的資料大聲複述一遍給報告人聽,要得到對方的確認。記錄的資料包括病人姓名、住院號、檢查項目名稱、檢查結果、接聽電話時間、報告給主管醫生或值班醫生的時間等。各科要有記錄本登記,以便職能部門檢查。

(6)主管醫生或值班醫生接到檢查項目高危報告後,要及時對病人進行評估和處理,必要時向上級醫生或科主任請示報告,並在病程記錄中記載。

(7)在急診病人入院前與接收科室進行電話溝通時,需將收治病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初步診斷、生命體徵、基本病情、病人可能需要的特殊醫療設備(氧氣、心電監護、呼吸機能)以及病區問的其他相關信息等告知病區,病區接電話人員要有書面記錄並大聲複述給打電話的人員,要得到對方的確認,同時醫護應相互告知。其他狀況下進行的電話溝通要按進行記錄。

3、消除手術錯誤

(1)手術前暫停:爲了避免手術病人、手術方案和手術部位的錯誤,在手術開始前停止術前所有操作及術前覈對。

(2)手術前核對

①爲了避免手術病人和手術部位的錯誤,在手術室的手術和門、急診小手術都要列出覈對清單,手術開始前要停下其他所有工作認真核對清單中所要求的資料,一致確認手術病人、手術方案、手術部位和病人體位是正確的且在正確的手術室,手術需要的所有醫療文書齊全,醫療設備已準備好且功能正常。

②在手術室進行的手術、手術前核對要在麻醉誘導前進行,手術病人本人(清醒可合作的病人)、手術醫生、麻醉師、巡迴護士一齊根據中“手術前核對清單”中的資料進行逐項覈對,覈對資料由巡迴護士記錄,並將參與覈對人員名單記錄。

③門、急診的小手術應在手術前由病人本人(清醒可合作的病人)、手術醫生、治療護士一齊覈對,覈對資料由治療護士記錄在中,並將參與覈對人員名單進行記錄。

④當覈對清單內的項目無法透過(填“否”)時,手術不得進行,如果在特殊狀況下仍需手術時,要經過醫務部或總值班同意。緊急搶救生命的手術以爭取時間、搶救病人生命爲主要職責,能夠先搶救,後報告。

(3)術前手術標記:所有手術操作,包括在手術室內進行的手術、在門診進行的手術、在急診進行的`小手術都要進行手術標記。標記要精確、清晰可見,可能狀況下由病人講出病變部位。

①住院病人由手術醫生在病區進行手術標記,門、急診手術的病人也應有手術醫生在門急診進行手術標記,除非是威脅到病人的生命安全的狀況下能夠在手術室手術前鋪單前進行手術標記。手術標記需要病人或家屬的參與,清醒病人進行確認時要觸動病人的肢體方向確定左右,要得到病人的認同。昏迷的病人進行確認時要請病人家屬參與,要得到病人家屬的認同。

②手術切口、穿刺點和手術部位的標記都要準確、清晰,鋪單後還能夠看得清楚。手術標記要使用藍色和紫色油性標記筆。

③手術標記筆應放在各病區的指定地點,每位醫生都要明白具體地點,每位術科醫生應隨身攜帶標記筆,手術室應備消毒後的標記筆供使用。標記筆只能用來作手術標記,不准它用。

③其他操作或治療如有左右區分,在操作或治療時容易發生部位錯誤時也需標記,如局部熱療、胸穿、腰穿等狀況。

4、減少病人跌倒風險

(1)建立可靠和有效的評估工具來測定和確定病人跌倒的危險因素,對高危病人進行跌倒風險評估。

(2)門、急診病人對病人進行跌倒風險的評估和記錄,如有跌倒風險要進行預防跌倒的健康教育,並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3)住院病人

①每位住院病人的初次護理評估中務必包括對病人跌倒的風險評估(新生兒除外)。跌倒風險評估資料包括病人的年齡、意識狀況、走動潛力、自我照顧程度、跌倒病史、藥物使用狀況、環境設施狀況等引起跌倒的風險因素,並對病人及家屬進行預防跌倒宣教,且要有記錄。

②所有跌倒高危病人均須進行動態評估,病人出現下列狀況需隨時評估:轉入病人、病情變化(如手術後,意識、活動、自我照顧潛力等改變)、使用鎮靜/止痛/安眠/利尿/降血壓/、調血糖等藥物時、跌倒後、分值發生變化時、更換陪人或家屬時;同時對病人家屬進行預防跌倒教育,並有書面記錄。

③對於跌倒風險的病人要在牀頭掛標識醫院牌,並根據醫院的相關指引制定切實的預防病人跌倒的計劃,而且這些計劃要得到執行。

④病人跌倒發生後護士要對病人是否受傷、受傷的程度進行評估,如有受傷立即通知主管醫生或值班醫生,對病人的傷情進行進一步評估,並進行相應處理。同時要對病人進行相關的健康教育和採取預防再次跌倒的計劃,同時要按流程和要求報告。報告資料包括:跌倒發生的時間、地點、傷害程度、引起跌倒的危險因素、事件處理經過及具體推薦。

⑤總務、基建後勤要確定哪些環境因素和設備因素是引起病人跌倒的高危因素,定時巡查評估,同時要培訓和教育醫務人員,尤其是病區護士發現病人跌倒的高危環境和設備因素存在時,及時通知後勤進行處理。

⑥護理部、醫務科每月對導致病人跌倒的因素進行分析,提出改善意見,並報院安全管理委員會批准後相關部門執行。

⑦科主任和護士長要對員工,包括新入職的員工進行預防跌倒的培訓,醫護人員對病人及家屬進行預防跌倒的健康教育。

⑧護理部、醫教科等職能部門聯合制定預防病人跌倒的指引。

患者身份識別制度 篇三

患者身份識別制度

一、護理人員在爲患者實施各種治療處置、轉交接等過程中必須至少同時使用兩種以上身份識別方式。要求使用患者的姓名及登記號作爲患者身份覈對的兩個要素。

二、護士在給患者進行各項操作前及患者轉交接時,必須覈對患者身份。請患者陳述出自己的姓名、年齡,不得直接稱呼患者姓名而獲得患者的回答。覈對與腕帶一致,如無法回答時由陪同人員代爲回答確認。

三、不同病人身份識別的方法:

1、意識清楚,有自主行爲能力的患者使用姓名、年齡、登記號三種結合的方式來識別身份。

2、對搶救、昏迷、無自主能力、語言聽力交流障礙、鎮靜期間等無法向醫務人員陳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員陳述患者姓名,在診療活動中使用“腕帶”作爲操作前、用藥前、等診療活動時識別患者的手段。

3、對同姓名的患者除應分開收住外,進行各項處置時應嚴格查對制度,用性別、年齡、登記號或身份證號等信息來確認患者身份,確保準確無誤。

腕帶使用制度

一、全體住院患者均應佩戴腕帶。

二、患者初入病房時,責任護士覈對患者腕帶信息,內容包括患者登記號、性別、姓名、年齡、診斷、過敏史等情況;住院期間發現藥物過敏可手工填寫過敏史,隨時根據入院後檢查的結果手工填寫。

三、醫護人員在進行各項處置時應該覈對腕帶標識,並請患者陳述確認。

四、腕帶原則上佩戴在患者“左手”,特殊情況可佩帶於“右手”或“下肢”,約束患者佩戴在約束帶上方(近心端),鬆緊度以放進一指爲宜。若損壞需及時更換(按腕帶佩戴使用流程執行);佩戴部位皮膚完整、無擦傷、遠端血運良好。

五、加強對患者腕帶使用情況的檢查。

六、責任護士向患者及家屬講解腕帶使用的注意事項及重要性,告知不得隨意將腕帶取下。

七、患者出院當日,責任護士確認完成出院結算後拆除腕帶。

患者身份識別制度 篇四

爲了科學準確識別患者信息,杜絕安全隱患的發生,對住院患者實行雙重身份識別,即實行腕帶標識和牀頭牌識別管理。具體如下:

1、住院患者牀頭或牀尾均懸掛牀頭牌,對全院範圍內的住院患者、急診搶救患者、急診留觀患者均使用腕帶標識,精神科患者實行圖片信息、姓名識別。牀頭牌及腕帶標識作爲各項診療、手術操作時辨識患者的身份識別手段。

2、管牀護士在患者入院時更換牀頭牌、爲患者佩戴腕帶。患者身份信息包括患者的病區、牀號、姓名、住院號、性別、年齡、診斷、護理級別、飲食等。

3、在標本採集、給藥、輸液輸血、手術等各類診療操作前及患者轉科交接時,尤其是急診、病房、手術室、ICU、產房、新生兒室之間的轉接,要嚴格執行查對制度覈對腕帶標識,至少同時使用姓名、年齡兩項患者身份識別方法且由患者向醫務人員陳述自己的姓名,新生兒、意識不清、語言交流障礙等原因無法向醫務人員陳述自己的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員陳述患者姓名,確保醫療安全。

4、使用護士移動站的病區,均使用電子條碼腕帶,未開通護士移動站的病區使用塑料腕帶。

5、對於無法進行患者身份確認的急診無名患者,亦使用“腕帶”標識對患者實行身份識別,如需住院治療,則對其實行腕帶標識和牀頭牌識別管理。

6、患者佩戴腕帶標識應準確無誤,佩戴部位皮膚完整,無擦傷,注意手部血運情況。一條腕帶只限一位患者住院期間佩戴且一律佩戴在左手,作爲病人個人信息的主要標識,確保其處於可以隨時辨識的狀態,不得隨意摘取、塗改、轉借、遮蓋。出院時由護士爲患者剪除腕帶並銷燬。

7、患者轉牀或轉科時牀頭牌信息隨時更換,保證信息的準確性。

患者身份識別制度 篇五

1、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準確識別患者身份。護士在進行標本採集、給藥、輸血(或血製品)及其它護理操作等活動時,應至少同時使用兩種患者身份識別方式,如:姓名、年齡、出生年月、性別、牀號等。禁止僅以房間或牀號作爲識別的唯一依據。

2、對能有效溝通的患者,實行雙向覈對法即要求患者或近親屬陳述患者姓名,確認無誤後方可執行。

3、對無法有效溝通的患者,如手術(或幹細胞採集術、深靜脈置管術、血漿置換、單採術、血細胞分離術)患者、搶救、昏迷、神志不清、無自主潛力的重症患者,務必使用腕帶。在各診療操作前除了覈對牀頭卡、醫囑執行單以外,務必覈對腕帶,以識別患者身份。

4、填入腕帶的識別信息務必經兩名醫務人員覈對後方可使用,若損壞需更新時,需要經兩人重新覈對。腕帶填寫的信息字跡清晰規範,準確無誤。項目包括:科室、牀號、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等信息。“腕帶”原則上佩戴病人左手,佩戴時,墊1~2指按緊搭扣,鬆緊適宜,防止扭曲、勒傷。觀察佩戴部位皮膚無擦傷,血運良好。護士長對患者腕帶使用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5、在實施任何有創診療活動前,實施者應親自與患者(或家屬)溝通,作爲最後確定的手段,以確保對正確的患者實施正確的操作。

6、需進行手術(或幹細胞採集術、深靜脈置管術、血漿置換、單採術、血細胞分離術)的患者,護士應嚴格執行患者身份識別的流程,對患者姓名、年齡、科室、住院號等信息進行確認。手術室與科室交接中重點環節進行準確的有效覈對,做好交接登記。

7、患者轉科交接時,至少同時使用兩種患者身份識別方式,做好轉科交接登記。

患者身份識別制度 篇六

一、在門診實施任何診療活動前,實施者應親自與患者(或家屬)溝通,作爲最後確認的手段,以確保對正確的患者實施正確的操作。

二、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準確識別患者身份。在進行各項診療、護理活動中,至少同時使用姓名、性別、年齡三種方法確認患者身份。

三、各診區掛號、分診護士,掛號時認真核對患者“健康行”就診卡及病歷封面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地址、藥物過敏史及聯繫電話,瞭解患者基本病情並正確分診,幫忙患者選取醫師,準確爲患者刷卡掛號,避免因分診錯誤導致換號、退號。

四、給患者建卡時覈對身份證或病歷封面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地址、藥物過敏史及聯繫電話,正確輸入患者信息。

五、對預約患者認真核登記表中患者姓名、性別、年齡及手機號碼、就診卡及病歷封面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地址、藥物過敏史及聯繫電話。醫師爲患者診治前核對就診卡及門診病歷患者基本信息,準確識別患者身份。

六、對昏迷、意識不清、語言交流障礙、無自主潛力、新生兒、7歲以下患兒及無痛檢查、手術等患者,務必使用腕帶作爲識別身份的表示和查對的有效手段。在各種診療、護理操作前要認真核對腕帶上的各項信息,準確識別患者身份。

七、腕帶填寫的信息字跡清晰規範,準確無誤,務必經兩名醫務人員覈對後方可使用,若損壞需更新時,需要經兩人重新覈對。

八、患者使用腕帶舒適,鬆緊度適宜,皮膚完整無破損。

患者身份識別制度 篇七

爲了規範醫院管理,有效防止錯誤識別患者身份引起的醫療事故,規定護士至少使用2種身份識別方法查對患者身份。採取多種措施嚴格執行身份識別制度。

一在進行各項治療、護理活動中,應同時使用牀頭卡、治療卡、腕帶等方法確認患者身份;對能有效溝通的患者,實行雙向覈對法即要求患者自行說出本人姓名,確認無誤後方可執行。

二是完善並落實護理各關鍵流程(急診、病房、手術室、監護室、產房之間流程)的患者識別措施、交接程序與記錄。

三是對住院患者使用“腕帶”作爲患者識別標識:普通病人使用綠色腕帶,病危、病重、一級護理、手術病人使用紅色腕帶,新生兒使用粉紅色腕帶。在進行各項診療操作前認真核對患者腕帶信息,準確確認患者的身份。

四是腕帶識別信息填好後必須經兩名護理人員覈對後方可使用,若損壞需更新時,需要經兩人重新覈對。腕帶填寫的信息字跡清晰規範,準確無誤。項目包括:病區、牀號、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等信息。

五是患者使用腕帶舒適,鬆緊度適宜,皮膚完整無破損;護士在給病人使用“腕帶”標識時,實行雙核對;加強對患者腕帶使用情況的檢查。

六是在手術病人轉運交接中有識別患者身份的具體措施,如:手術病人進手術室前,由病房護士對患者使用“腕帶”標識,手術室護士覈對後方可接入手術間。

七是在採血、給藥或輸血等操作前,必須嚴格執行患者身份識別查對制度,應至少使用兩種身份識別方法。

八是在實施任何介入或有創診療活動前,實施者親自與患者(或家屬)溝通,陳述患者姓名,作爲最後確認的手段,以確保對正確的患者實施正確的操作。

身份識別制度爲規範醫療管理提供了可靠依據,能最大限度的提高管理效率,它將大大提高患者護士在操作治療過程中識別患者的準確性,全面提升護理工作的安全性。

患者身份識別制度 篇八

患者身份識別制度 目的

全院所有參與患者服務的人員,在爲患者提供服務時均應採用本制度規定的2種身份識別方式覈對患者身份,保證患者身份識別的準確性,杜絕因身份識別而導致的異常事件。 2 範圍

全院所有參與患者服務的人員,包括但不限於醫療、護理、醫技、藥劑及財務、後勤、餐飲等爲患者提供醫療、護理及其他服務的人員。 3 定義

3.1 患者服務:指任何涉及患者干預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治療(如給藥、各種穿刺等)、有創操作(手術、腔鏡等)、任何診斷性操作(各種激發試驗等)、輔助檢查、問診等。

3.2 腕帶:一種方便醫務人員覈對患者身份的含有多種信息的識別帶,住院患者腕帶上有便於移動設備識別的二維碼,記錄病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齡、、住院日期、各種醫療信息等)。 3.3 操作物:指操作時患者的藥物及治療單、血製品、飲食單、輸血申請單、輸血記錄單、檢驗申請單、檢查申請單、手術通知單等。所有操作物上均有兩種身份識別信息。

3.4 住院號:患者在本院辦理住院手續時,系統自動生成的編號,爲本次住院特有,又稱病案號。 4 內容

4.1 所有工作人員在採集患者身份信息時都要嚴格覈對患者的有效證件,確保信息準確無誤。 4.2 身份識別信息及方式:同時使用兩種方式識別患者身份,但不包括患者房間號和醫院特定位置。 4.2.1 門診患者使用“姓名”和“出生年月日”兩種身份識別信息,出生年月日各採用yymmdd編碼(如2001年1月1日編碼爲20010101);

4.2.2 住院患者使用“姓名”和“住院號”兩種身份識別信息,病室號和牀號不能作爲患者的身份識別信息。

4.3 患者身份識別時機:在進行診斷性操作、提供治療和其他操作前識別患者身份。 4.3.1 爲患者問診、給藥、輸血或使用血製品及採集血液和其他標本前。 4.3.2 爲患者實施各種輔助檢查前,發放患者檢查報告前。

4.3.3 臨牀進行的所有治療和操作前、侵入性操作前、手術前均要對患者進行身份識別。 4.3.4 患者轉科交接時。

4.3.5 服務中心工作人員接送陪檢患者前,膳食科工作人員發放膳食前。

4.3.6 無陪護新生兒出入院身份識別按《無陪護新生兒出入院身份識別流程》執行。

4.3.7 NICU接受患兒母親母乳前。 4.4 身份識別方法:

4.4.1 有移動系統支持:讓患者或家屬自報姓名,同時應用PDA掃描患者腕帶和相應操作物,覈對姓名、或姓名、出生日期,進行患者識別。 4.4.2 無移動系統支持或當移動系統出現故障時:

門急診患者:讓患者或家屬自報姓名和出生日期,採用刷卡的方式覈對診療卡上的患者信息;不能刷卡時,覈對門診病歷或治療單上打印的患者姓名及出生日期。

住院患者:

當患者意識清楚、語言表達清晰時:患者或家屬自報姓名,覈對腕帶與操作物上的姓名和。

患者意識不清或語言表達障礙時,存在兩種情況:

有家屬陪伴時,由患者家屬報患者姓名,覈對腕帶與操作物上的姓名及。 無家屬陪伴時,由操作的醫護人員自行覈對腕帶與操作物上的姓名和。 新生兒:母嬰同室新生兒(普通病房的新生兒)身份識別方法同普通住院患者。母嬰分離情況下(包括NICU、PICU、CICU)新生兒出入院應嚴格覈對新生兒父母信息,避免抱錯。參照《無陪護新生兒出入院身份識別流程》。

4.4.3 特殊患者身份識別標識方法:確保特殊情形下正確識別患者。

身份不明的患者:由接診的醫護人員臨時命名,使用“接診年月日+無名氏+當日逐人順序編號(如20170910無名氏01、20170910無名氏02;20171108無名氏01、20171108無名氏02))”和ID號(住院患者住院號;門診患者門診號)。

急診入手術室或急診入ICU患者,因急需搶救不能當時辦理住院手續時,讓患者或家屬自報姓名和出生年月日,由接診護士用備用腕帶書寫臨時腕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與患者或家屬覈對後固定於患者手腕,用於走綠色通道時的身份識別。事後,督促家屬及時補辦住院手續,打印正式腕帶以更換臨時腕帶。

人工輔助生殖患者身份識別

使用指紋識別系統:開啓指紋識別系統,驗證患者夫妻雙方指紋,驗證成功後,驗證患者夫妻雙方結婚證原件,護士對照患者信息書寫腕帶(夫妻雙方姓名、病歷號),與患者覈對無誤後給女方佩戴腕帶。

指紋識別系統故障時,醫護獨立雙核對患者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雙方結婚證原件,

覈實身份無誤後,護士對照患者信息書寫腕帶(夫妻雙方姓名、病歷號),與患者覈對無誤後給女方佩戴腕帶。

新生兒:

姓名:有出生證明且已取名的新生兒,用自己姓名。尚未辦理出生證明的新生兒用其“母親姓名之子或女”命名。例如,母親姓名爲“李思”,新生兒則命名爲“李思之子或女”。多胎者用數字排序區別,編碼規則舉例如下:“李思之長子或女”、“李思之次子或女”、“李思之三子或女”,以此類推。

:產科的新生兒出生後立即建立,此與母親相關聯,產科以外的新生兒按普通住院患者管理。

外國人:其名字按照護照上的英文姓名作爲患者姓名。 4.5 腕帶管理:

4.5.1 腕帶信息:普通住院患者的腕帶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住院日期、二維碼等。產科新生兒腕帶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別、住院號。急診留觀、急診搶救、門診手術患者的腕帶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等。 4.5.2 腕帶佩戴對象及時機:

急診搶救患者:由預檢分診護士與患者或患者家屬覈對無誤後予以佩戴在手腕上。 急診留觀患者:由留觀室護士與患者或患者家屬覈對無誤後予以佩戴在手腕上。 門診手術患者:由門診手術室護士與患者或患者委託人覈對無誤後,予以佩戴在手腕上。 住院患者:由責任護士與患者或患者家屬覈對無誤後予以佩戴在手腕上。

產科新生兒:新生兒娩出後由助產士與新生兒母親共同確認新生兒的性別後,打印新

生兒腕帶,經雙人覈對後,立即爲新生兒佩戴在右側腳踝上。剖宮產新生兒娩出後,由助產士填寫並打印腕帶,經助產士和巡迴護士雙人共同覈對無誤後即刻爲新生兒佩戴。

4.5.3 腕帶管理要求:

打印:住院患者辦理住院時由住院處工作人員正確覈對患者身份信息後打印腕帶並交予患者,告知防止丟失。急救、急診留觀、門診手術患者和網絡癱瘓時:由護士用黑色記號筆(細端)填寫患者腕帶信息,如患者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院號,字跡端正,嚴禁塗改。

佩戴:由護士與患者/家屬或醫護人員覈對患者信息無誤後佩戴在手腕或腳踝上,鬆緊適宜(以容一指爲宜),水腫患者觀察腕帶鬆緊度,發現不適及時更換。特殊情況患者(如嚴重燒傷、過敏患者):把腕帶系在與患者體腔相連的管道上,無管道者固定於患

者上臂衣袖上。母嬰同室的新生兒執行單腕帶,無陪護新生兒執行雙腕帶管理。

腕帶遺失或污損時:由發現護士立即手工填寫臨時腕帶與家屬或醫護人員覈對無誤後佩戴,後憑入院押金單到住院處重新打印腕帶。

腕帶信息錯誤時:如果護理人員在佩戴之前發現腕帶信息錯誤,需要聯繫住院處說明錯誤信息,同時讓家屬攜帶有效身份證件返回住院處修訂信息,重新打印腕帶。

出院、轉院、死亡:由責任護士爲患者摘去腕帶並毀型處理,確保患者信息不泄露。 4.5.4 患者及家屬教育:

告知患者及家屬腕帶佩戴的必要性,不得隨意移除。

告知患者及其家屬,醫務人員詢問姓名時,務必清楚應答患者全名。 4.6 監管及改進:

4.6.1 科室監管:各科室負責人要把員工對患者進行有效身份識別作爲長期監管的質量項目,使用《患者身份識別規範執行率查檢表》,每月進行常規檢查和個別抽查,並納入科室人員的績效考覈。

4.6.2 職能部門監管:醫務部、護理部、質控部等相關部門對各科室有效身份識別制度的落實,使用《患者身份識別規範執行率查檢表》進行常規監管,每季度對落實情況進行數據的收集,並做好數據統計分析,持續改進工作人員正確識別患者身份的效果,保障患者安全。 4.6.3 培訓及改進:護理部根據監管結果對所有員工進行培訓和案例教育,發現不符合要求的行爲要及時糾正,必要時給予強化培訓或處罰。 相關文件

5.1 《美國醫療機構評審國際聯合委員會醫院評審標準(第六版)》 5.2 《三級婦幼保健院評審標準及實施細則(2016年版)》 6 表單及附件:

6.1 [無陪護新生兒出入院身份識別流程] 6.2 [住院患者身份識別流程] 6.3 [患者身份識別規範執行率查檢表]

患者身份識別制度 篇九

患者身份識別制度

1、醫護人員在各類診療活動中,必須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應至少同時使用姓名、性別、牀號3種方法確認患者身份。

2、病情危重、意識障礙、新生兒、圍手術期患者必須按規定使用“腕帶”標識。

3、護士在爲患者使用“腕帶”標識時,實行雙核對。“腕帶”記載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牀號、科別、診斷、過敏史等。由病房責任護士負責填寫。

4、護士在給使用“腕帶”作爲識別標示時,必須雙人覈對後方可使用,若損壞需更新時同樣需要經兩人覈對。佩戴“腕帶”標識應準確無誤,注意觀察佩戴部位皮膚無擦傷、血運良好。

5、介入治療或有創治療活動、標本採集、給藥、輸血或血製品、發放特殊飲食前,醫護人員應讓患者或家屬陳述患者姓名,並至少同時使用兩種患者身份識別方法,覈對牀頭卡(本站☆)和腕帶,確認患者身份。

6、在診療活動前,實施者必須親自與患者或其家屬進行溝通,嚴格執行查對制度,保證對患者實施正確的操作。

7、手術患者在轉運交接過程中,必須有患者身份識別的如下具體措施:

(1)手術患者進入手術室前,由病房護士給患者使用“腕帶”標識,寫清患者牀號、姓名、性別、住院號、科別、血型後,與手術室護士交接並填寫病房與手術室對接單,無誤後方可進入手術室。

(2)圍手術期患者“腕帶”使用時間必須依據護理部規定,即手術前一日開始使用,手術

後病情危重期間使用(直至改爲二級護理),手術後病情穩定使用三日,結束後由病房負責護士覈對後取下。

8、急診、病房、產房、手術室、ICU之間患者識別,必須有患者身份識別的如下具體措施:

(1)急診科危重患者轉科:由醫務人員護送,確保搬運安全;出示患者在急診就診的複寫

病例、入院病例;認真與科室護士交接,內容包括患者一般資料、病情、置管情況、特殊情況等,並填寫急診科危重患者轉接記錄單,無誤後方可離開。

(2)門診急診患者與ICU、手術室、病房轉接患者:由醫務人員護送,確保搬運安全;出

示患者在急診就診的複寫病例、入院病例;認真與科室護士交接,內容包括患者自然情況、生命體徵、意識狀況、皮膚完整情況、出血情況、引流情況等,填寫門診急診患者與ICU、手術室、病房對接記錄單,無誤後方可離開。

(3)病房與手術室轉接患者:病房護士認真查對,做好手術前準備;認真與手術室護士進行交接,內容包括:牀號、姓名、手術名稱、生命體徵、手術前準備、藥物情況等,並填寫病房與手術室患者對接記錄單。

(4)手術室與病房轉接患者:手術後,手術室護士仍應按識別卡與病區做好病情、藥品及物品的交接,填寫手術室與病房患者對接記錄單,無誤後方可離開。

(5)病房與ICU轉接患者:由醫務人員負責轉送,保證搬運安全;病房護士認真交接,內容包括:意識、瞳孔、生命體徵、輸液、各種引流、皮膚完整情況等,填寫病房患者與ICU

對接記錄單,無誤後方可離開。

(6)病房與產房轉接患者:病房護士認真交接,內容包括:患者一般資料、子宮收縮情況、會陰準備情況、胎心音、藥品、併發症等,填寫病房與產房患者對接記錄單,無誤後方可離開。

(7)產房與病房轉接患者:產房護士認真交接,內容包括:分娩情況、會陰情況、子宮收縮情況、藥品應用情況、新生兒情況等,填寫產房與病房患者對接記錄單。

(8)導管室與病房轉接患者:由醫務人員護送,保證搬運安全;導管室護士認真交接,內容包括:患者自然情況、術式、穿刺部位、鞘管、止血方式、意識等,填寫導管室與病房患者對接記錄單。

患者身份識別制度和程序

一、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準確識別患者身份。在進行各項治療、護理活動中,應同時使用牀

頭卡、治療卡、腕帶等方法確認患者身份;對能有效溝通的患者,實行雙向覈對法即要求患

者自行說出本人姓名,確認無誤後方可執行。

二、完善並落實護理各關鍵流程(急診、病房、手術室、監護室、產房之間流程)的患者識

別措施、交接程序與記錄。

三、對住院患者使用“腕帶”作爲患者識別標識:普通病人使用綠色腕帶,病危、病重、一級

護理、手術病人使用紅色腕帶,新生兒使用粉紅色腕帶。在進行各項診療操作前認真核對患

者腕帶信息,準確確認患者的身份。

四、腕帶識別信息填好後必須經兩名護理人員覈對後方可使用,若損壞需更新時,需要經兩人重新覈對。

五、腕帶填寫的信息字跡清晰規範,準確無誤。項目包括:病區、牀號、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等信息。

六、患者使用腕帶舒適,鬆緊度適宜,皮膚完整無破損;護士在給病人使用“腕帶”標識時,實行雙核對;加強對患者腕帶使用情況的檢查。

七、護士在抽血、給藥或輸血時,必須嚴格執行三查七對制度,至少同時使用二種患者識別的方法,不得僅以牀號作爲識別的依據。

八、在手術病人轉運交接中有識別患者身份的具體措施如:手術病人進手術室前,由病房護

士對患者使用“腕帶”標識,寫清病人牀號、姓名、性別、住院號、科別、血型,手術室護士

覈對後方可接入手術間。

九、在採血、給藥或輸血等操作前,必須嚴格執行患者身份識別查對制度,應至少使用兩種

身份識別方法(牀頭卡、手腕帶、雙向覈對)。

十、在實施任何介入或有創診療活動前,實施者親自與患者(或家屬)溝通,作爲最後確認的手段,以確保對正確的患者實施正確的操作。

腕帶標識管理制度規定如下:

1、當病人被收治住院時,使用醫用腕帶標識對病人身份進行24 小時隨身標識。腕帶標識上應標明:病人姓名、病區、牀號、住院號、性別、年齡、診斷等,以保證對病人身份進行準確快速識別;

2、在採取各種治療操作前,包括髮送藥品、輸液、輸血、樣本採集、手術、轉送病人到其它科室、進行屍體解剖等,必須覈對腕帶標識以確定病人身份。除特殊情況外,對標識信息無法辨別或標識丟失的病人不能進行任何處理,必須首先確定病人身份並更換腕帶標識;

3、在病人住院治療期間,值班、護理和工作人員應經常檢查病人腕帶標識,確保病人隨身佩帶,確保病人腕帶標識上記載的信息足夠清晰並可以辨認;

4、當且僅當病人出院時,醫護人員才能將病人佩帶的腕帶標識除去。如果病人在醫院死亡,應讓腕帶標識保留在屍體。

患者身份識別制度 篇十

病人身份識別制度

一、住院病人身份識別制度

1、確認住院病人身份的唯一標識是:住院號;所有住院病人均應按要求佩戴腕帶,腕帶信息包括:牀號、姓名、性別、年齡、住院號、科室、診斷等。

2、護士爲病人進行標本採集、給藥、輸血或血製品、發放特殊飲食等各種操作、治療、護理、檢查及轉運前,必須嚴格執行查對制度,認真核對病人身份,至少同時使用2種以上身份識別方式,如牀號、姓名、住院號等,禁止以房間號或牀號作爲識別的唯一依據。

3、當同病區出現同名病人時,應在治療單上作警示標識,將牀號、姓名、出生日期、住院號作爲病人的身份識別依據。

4、對暫時無法識別身份的病人如手術、神志不清、新生兒、不同語種、語言交流障礙等,將住院號、姓名(臨時命名)作爲腕帶信息,用於病人身份識別。

5、病人在進行檢驗、放射、超聲等診療時,操作者需認真核對病人腕帶上的信息,並讓病人或其近親屬陳述病人姓名再次覈對,以確保病人身份正確。

6、若腕帶損壞時,應及時更換,並向病人做好宣教,以取得配合。

7、鼓勵病人蔘與身份識別的所有階段,使其瞭解病人身份識別錯誤帶來的風險,及時表達對安全及潛在錯誤的關心,詢問對其治療的正確性。

8、將病人身份識別制度及流程納入各級各類護理人員的培訓計劃,定期督查落實,持續改進工作。

二、門急診病人身份識別制度

1、確認門診病人身份的唯一標識是:就診卡號。

2、門、急診病人由病人或家屬提供病人信息,病人或家屬自己書寫病歷眉欄信息,以保證病人信息的準確性。

3、急診留觀、昏迷、危重及搶救病人等應佩戴腕帶。

4、腕帶應清晰填寫病人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等信息,字跡清晰、工整。

5、對暫時無法識別身份的病人如手術、神志不清、新生兒、不同語種、語言交流障礙等,將就診卡卡號、姓名(臨時命名)作爲腕帶信息,用於病人身份識別。

6、需手術或住院的病人,由接診醫師聯繫手術室或病房,由急診護士和接診醫生覈對病人信息,最少2種識別方式,如病人姓名、性別、年齡、就診卡號等,並在《病人轉科交接登記本》上簽名。

7、急診護士或接診醫生與病房或手術室護士進行2人覈對,交接病人病情、治療、藥物等,並雙方在交接本上簽名。

三、轉科交接病人身份識別登記制度

1、急診、病房、手術室、重症醫學科、產房、新生兒室之間病人轉科交接時,應加強病人身份識別,確保病人安全。

2、檢查病人腕帶、生命體徵、藥物治療等,整理病歷、準備物品,據實填寫《病人轉科交接登記本》,必要時準備搶救物品,確保病人轉運過程的安全。

3、與接收科室進行詳細交接,接收科室護士讓病人或其家屬陳述病人姓名,確認病人身份,並認真查看病情、皮膚、藥物、檢查等。無疑問方可在《病人轉科交接登記本》上簽字確認。

四、同名病人身份識別制度

1、所有住院病人均佩戴手腕帶,作爲各項診療操作前識別病人的標識。

2、如遇住院同名病人,應在治療單上作警示標識,各項診療護理操作時,應使用牀號、姓名、出生日期、住院號覈對病人身份。

3、門診如遇同名病人,各項診療護理操作時,應採用姓名、年齡、住址及就診卡號覈對病人身份。

五、身份不明病人的身份標識方法

1、醫護人員接診身份不明病人後由接診醫護人員爲病人按“無名氏+數字序號”進行臨時命名,如果有多名病人時按“無名氏

1、無名氏2”等順延。

2、如病人住院,由住院收費處將病人的臨時命名輸入信息系統,獲取住院號。 3.如病人在住院期間身份已確認,將信息系統中病人身份信息更改。

4、當給病人用藥、輸血或血液製品、抽血標本、採集其他臨牀檢驗、檢查標本或進行其他任何治療、操作、處置時,都必須用執行單與病人腕帶上的姓名及住院號/就診卡號覈對,無誤後方可進行。

六、新生兒/嬰兒身份識別(查對)制度

1、新生兒出生後立即由助產士或護士給新生兒戴上雙腕帶,認真填寫母親姓名、新生兒出生時間、體重、性別、牀號、住院號,作爲新生兒身份識別標識(如系雙胞胎分別用大小區分),新生兒在住院期間雙足繫上腕帶(特殊情況雙手),實行雙腕帶管理。留取母親手拇指印和嬰兒右腳印保存在病歷中存檔

2、護士在爲新生兒進行沐浴、給藥、接種、採集標本等各種治療、護理前後,必須嚴格執行查對制度,認真同產婦或家屬覈對新生兒腕帶信息,至少同時使用2種新生兒身份識別方法,如:母親姓名、住院號、出生日期等,禁止僅用牀號作爲識別唯一依據。(雙胞胎用出生時間區分大小)

3、做好手術室/產房/病房之間的新生兒轉交接工作。助產士和病房護士認真同產婦或家屬覈對新生兒腕帶信息;評估新生兒情況,包括面色、呼吸、皮膚等,若無疑問在 “產房與病房產婦及新生兒交接單”上簽名。

4、母親轉牀時,必須同時更新新生兒腕帶信息,並做到雙人覈對,並落實相關記錄和交接。 5.新生兒需外出會診或檢查時,必須有工作人員及家屬共同陪同並持會診單到相關科室,確保新生兒安全。

6、一旦發現腕帶等身份標識不清或遺失、脫落,應及時補齊,新補腕帶須與原腕帶信息和病歷信息覈對,經護理人員雙人覈對無誤後方可繫上。

7、出院時,與母親/家屬一起認真核對腕帶上的信息,確認身份,無誤後方可辦理出院。 8.護理質控小組定期檢查腕帶使用、新生兒身份查對情況,有督導並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