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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新版多篇)

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新版多篇)

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篇一

第一條嚴禁佔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嚴禁擺放貨架等物品。

第二條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標誌遮攔、覆蓋。

第三條嚴禁在營業、生產、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第四條對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誌要求定期進行測試檢查,並認真填寫檢查記錄。第五條對發現的問題要進行當場整改,整改確有困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限期改正,確保安全疏散設施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消防器材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第一條各種滅火器是預防撲滅火災的專用工具,必須處於完整良好的狀態,方可達到迅速有效的撲滅初期火災,必須經常檢查、保養、維修。的性能、用途及保養使用方法。位防火負責人統一上報保衛處。

第二條各單位配備的滅火器材,必須由專人管理,不得隨意挪動,並能掌握各種滅火器材

第三條對所管理的滅火器材的規格、數量、有效期限及時清查登記,發現問題及時報本單

第四條對無火情火災動用或無故損壞消防器材者,按消防管理條例處理。

第五條對配備的滅火器材,無故損壞,原因不明者,一律由本單位出資如數購買。

第六條對各種滅火器材要加強管理,保持清潔。注意防凍,防暴曬,置於陰涼、乾燥、通風的便取之處。

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篇二

1、認真組織學習有關公安部、廣東省、汕頭市、潮南區的有關文件精神,自覺遵守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切實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2、通過各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使全公司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

3、宣傳燃氣電氣防火,易燃物品防火防爆知識。

4、培訓消防設施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安全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兼職消防員及值班操作人員應當按受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培訓。

6、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確保一方安全。

7、安全領導小組嚴格按照例會制度、學習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登記統計制度履行職責。

8、結合實際開展防火安全教育,組織座談、提問題、找差距、訂措施,預防和制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1、值班人員按規定巡迴路線,依次檢查電氣設備,保持正常運行。

2、值班巡迴檢查每日一次以上,遇有用電負荷加重或超負荷時,遇有暴風雨雷電天氣變化時,設備故障危及正常運行時,應增加值班巡查次數,加強對運行中的電器的監視。

3、加強節假日期間的安全防火檢查。

4、值班巡邏中發現的電氣設備缺陷,損壞或火災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彙報。

5、加強夜間對重點安全部位的值班巡查,發現事故隱患要及時處理。

6、嚴禁安全檢查管理人員、值班人員脫崗。

7、安全檢查、巡查記錄齊全。

1、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2、嚴禁佔用疏散通道。

3、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4、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遮擋、覆蓋。

5、嚴禁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爲。

1、巡查是否有異情存在,有無異常情況。

2、各類設施是否完好,運轉是否正常。

3、值班期間24小時不缺人。

4、安全檢查、巡查記錄齊全。

1、消防重點部位應當按照消防法,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並掌握使用方法。

2、消防器材應放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乾燥處,嚴禁曝曬或遮擋,嚴禁堆放物品,確保消防道路暢通。

3、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指定專人管理,專人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確保完好有效。任何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4、辦公樓、生產車間、倉庫、宿舍等重要場所的樓梯走廊、嚴禁堆放物品,確保暢通。

5、每月檢查一次各類滅火器表壓,在壓力錶的指針降至紅線時應送專業部門補充滅火藥劑或及時更換。

6、消防管理工作不力,消防器材損壞和失效未及時維修、更換的,或將消防器材挪作它用而影響滅火的,或故意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7、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應齊全。

1、對單位存在的安全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爲,單位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3、對違反前款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並存檔備查。

4、對不能當場改正的安全隱患、有關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根據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安全隱患向公司安全委員會或者部門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公司安全委員會或者部門安全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

5、在安全隱患未消防之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安全,不能確保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及時整改。

6、安全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安全委員會責任人簽字,經確認後存檔備查。

7、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1、在劃定的嚴禁煙火的場所或區域,設置醒目的禁火禁菸標誌並嚴格執行。

2、照明用電應當與動力用電分開設置。電源開關、插座等,應當安裝在封閉式的配電箱內。

3、電氣設備的設計、安裝應符合消防規定要求,並經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批。

4、電氣線路和電氣設備,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負責安裝、檢查和維修。使用中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迅速處理。

5、嚴禁個人拉設臨時線路,私接電源,使用電爐、熱得快,車間手機隨便充電等行爲。嚴禁在消防重點部位等禁火區域吸菸、燃燒廢物。

6、配電房、發電房等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辦事,嚴禁吸菸,禁明火,不準閒雜人員進入,離開時必須關好門窗。

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篇三

第二條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條宣傳教育培訓的形式採取單位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進

第四條對重點工種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做到持證上崗。單位、部門對所組織培訓的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並存檔。

第五條宣傳教育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防火檢查巡查制度

第一條防火巡查、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組織各部門進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公衆聚集場所在開放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二小時一次。其他部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第二條防火巡查、檢查人員在進行巡查、檢查時應佩戴統一製作的臂章。

第三條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爲,妥善處理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期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對巡查、檢查發現的問題責令其當場改正,不能當場改正的下達限期改正通知書。

第四條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巡查、檢查記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和被檢查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在巡查、檢查記錄上簽字,存檔備查。

第五條防火巡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狀態,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嚴;

5、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是否在崗;

6、開放結束或下班後應檢查是否關閉電源,消除菸頭、發熱源等雜物情況;

7、其它需巡查的情況。

第六條防火檢查應包括以下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及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水源狀況;

4、消防設施正常工作情況,滅火器材、消防安全標誌設置和功能情況。

5、重點工種人員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情況。

8、防火巡查開展情況;

9、其它需進行防火檢查的內容。

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篇四

1、建立以項目經理爲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制定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爲主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項目部設專職安全員,各施工班組設兼職安全員負責工地日常安全生產的管理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杜絕不安全因素

2、嚴格遵守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技術規程及文件,認真執行工程施工招標文件合同規定的施工安全要求和規定。針對本工程特點,制定專項安全防護管理措施。

3、爲了更好的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正常運行,項目部特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任組長,全面領導和主持本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

組員:xxx

職責:

(1)負責對重大安全問題的處理和決策。

(2)負責審定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的採用和實施。

(3)負責檢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落實和控制情況,對下達的隱患整改落實情況予以監督覈查。

(4)負責處理安全事故。

(5)負責應急救援的啓動、指揮和綜合協調。

(6)負責獎罰事宜的研究和決定。

4、項目經理職責

⑴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負直接領導責任。

⑵按規定與職工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目標責任書。加強對職工的安全生產技術規範的教育,促使其遵章作業,嚴格執行特殊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規定。

⑶負責組織編制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施工技術措施。按規定要求審批發放職工勞動保護用品。

⑷負責組織項目的安全大檢查工作,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嚴格執行重大隱患事故管理規定,做好急發性事故的專項處理。

⑸負責組織特殊工種每週一次,一般工種每半月一次的安全日活動,並建立活動記錄。

⑹負責組織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的安全檢查工作。保證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帶病作業。

⑺負責組織施工技術人員向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⑻接受工人、技術人員、安全員的合理建議,不斷改進本工地的安全技術工作,努力改善勞動條件,創造安全、文明的生產環境。

5、主任工程師(技術負責人)職責

⑴對本工程施工(生產)安全負技術責任。

⑵對上級頒發的安全規程、制度、規定等及時向職工、民工傳達,貫徹執行。負責職工安全規程的學習、考試和考覈工作,對重要工程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要親自編制和交底。合理安排施工程序,確保安全施工。

⑶對重大起重作業及其它危險作業要督促有關人員按規定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認真審查其安全措施的可靠性,必要時親自指導施工。

⑷經常督促檢查各種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保證處於完好狀態,不帶病作業。

⑸參加本工程每月一次的安全生產大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

⑹負責指導各工種工人的安全操作方法,組織技術人員研究圖紙,交待安全施工方法。

⑺參加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對重大事故要親自填寫事故報告。

6、專職安全員職責

⑴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安全規程,管理制度和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規。在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做好施工生產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⑵經常深入現場瞭解情況,檢查督促施工安全,發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爲應馬上制止。不聽勸阻的,有權先停止工作,然後向施工員講明情況或直接報告項目經理。

⑶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對重要施工項目和危險作業,要親自檢查指導,協助現場指揮人員採取措施,排除險情。

⑷參加工地召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的討論,並參與制定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措施,參加安全大檢查工作。

⑸及時做好工傷事故統計和安全月報表工作。

⑹做好新工人入場的二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檔案,技術臺帳。按時向生產技術部報告“百日安全”活動和“安全周”活動的情況。

⑺協助分公司經理或項目經理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

⑻積極開展文明施工安全規範化管理工作。按要求認真填寫安全生產工作臺帳。

7、班組安全生產職責

⑴對本班組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工作起到日常的檢查監督作用。經常檢查施工(生產)現場安全情況,督促職工、民工做好安全設施和保持工器具的完好。

⑵協助安全員或班組長組織本單位人員學習安全規程、制度,並帶頭模範地遵守,對違章作業者進行批評教育,予以制止。

⑶幫助班組長堅持開展好安全日活動。填寫和整理班組施工安全情況。

⑷幫助和督促本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用具。

⑸經常檢查班組內工人操作是否合乎安全要求,並及時糾正違章作業現象,對查出的問題協助班組長認真整改。發生傷亡事故時應立即報告並保護好現場。

8、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⑴在公司(項目經理部)經理領導下進行工作,技術上接受安全員、施工員指導,組織本班工人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施工(生產)的規定,模範地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本班工人在施工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⑵支持安全員的工作,堅持安全活動日製度。根據本班工人技術熟練程度和體質情況,合理分配工作。堅持班前安全交底,檢查工作場所安全情況和機械設備,防護用具的完好情況;班後小結和清理現場,做到文明施工,嚴禁違章和冒險作業。

⑶督促檢查本班職工、民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負責解決

本班組施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遇有嚴重或較大的危險情況,應立即採取措施,並報告上級。有權拒絕冒險作業和違章指揮。

⑷負責對新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並指定專人負責,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⑸發生事故時,負責搶救傷者、保護現場,並及時報告領導。組織本班組工人檢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進辦法和預防措施。及時正確地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

9、電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容量在50kw以上的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現場照明用絕緣膠線,不得用花線、塑料膠芯線。

(3)施工現場的電工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學徒工、未培訓人員,不準從事電氣安裝、修理和電氣設備操作工作。

(4)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嚴禁他用,並應定期檢查、校驗。

(5)現場施工用高低壓設備及線路,應按照施工設計及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程安裝和架設。

(6)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或斷電,並禁止帶電操作。

(7)熔化焊錫、錫塊,工具要乾燥,防止爆濺。

(8)噴燈不得漏氣、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場所點火及使用。工作完畢,滅火放氣。

(9)配製環氧樹脂瀝青電纜膠時,操作地點應通風良好,並須戴好防護用品。

(10)不得使用錫焊容器盛裝熱氣電纜膠。高空澆築時,下方不得有人。

(11)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着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幹砂滅火。

(12)施工用電系統必須保證靈敏可靠的兩級以上觸電保護,杜絕漏保護範圍。

(13)施工用電與生活用電線路必須分開架設,動力與照明保安器必須分開,保安器必須選用省級審批許可生產的產品。

(14)電工要做好鋼腳手、井架、塔吊等防雷接地及按設備接零保護。接地與接零不得在一個工地同時混用,接地體可用角鋼,不得使用羅紋鋼,電阻要符合要求。

觸電保安器的觸電動作電流必須保證安全使用要求。總配電箱第一級動力用電觸電動作在電流在50—75ma及以上,照明用電必須在30—50ma及以下,開關箱內觸電保安器規格應在施工機具配套,一般機具(拌和機、捲揚機)應選用≤30ma觸電動作電流,插入式或平板式振動器、潛水泵、水磨石機及各種手持式電動工具應選用15ma觸電動作電流。

10、焊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焊割工必須持證上崗,明火作業有審批手續。

(2)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

(3)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拉合時應戴手套側向操作。

(4)更換焊條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5)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應戴手套。在潮溼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6)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7)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乾淨,並將所有孔口打開。

(8)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並應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9)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有石棉布擋板等隔熱措施。

(10)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更不得用鋼絲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11)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應切斷電源,並不得手續把線爬梯登高。

(12)清除焊渣、採用電弧刨清根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防止鐵渣飛濺傷人。

(13)多臺焊接機在一起集中施焊時,焊接平臺或焊件必須接地,並應有隔光板。

(14)釷鎢極要放置在密閉鉛盒內,磨接釷鎢極時,必須戴手套、口罩,並將粉塵及時排除。

(15)二氧化碳氣體預熱器的外殼應絕緣,端電壓不應大於36伏。

(16)雷雨時,應停止露天焊接作業。

(17)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

(18)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後,方可焊接。

(19)嚴禁利用廠房的金屬結構、管道、軌道或其它金屬搭接起來作爲導線使用。

(20)工作結束,應切斷焊接機電源,並檢查操作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後,方可離開。

項目部提取安全措施專項費用購買救生衣、救生圈、安全繩、安全帶、高頻無繩電話以及應急救援措施設備,指定專人保管,成立應急救援小組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

1、安全生產和培訓是爲提高職工安全技術水平和防範事故能力而進行的教育工作,是搞好安全生產和思想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安全教育首先能提高領導和職工做好勞動保護的責任感和自覺性。

2、安全生產教育的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教育、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安全生產知識教育、新上崗工人、變換工種工人教育、堅持安全活動日製度、特殊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等,安全工作要貫徹“預防爲主”的方針,要充分運用工地的宣傳工具,廣泛宣傳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等,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經常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的教育。

3、新工人進場必須經過三級教育才能進入操作崗位,項目部要對新工人進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教育;要對新工人、農民工進行一般安全知識教育和工種安全規程教育;班組長、班組安全員要對初次進入小組的生產工人進行現場安全操作教育後纔可分配工作,對老工人要經常進行安全再教育。

4、各施工隊必須把“六大紀律”、“十個不準”製成比較永久固定的標牌,立在工地醒目的位置。對違反“六大紀律” 、“十個不準”者,經教育仍然不改的要按規定進行罰款處理。

5、一般工種堅持半月一次的安全活動日製度,特殊工種堅持每週一次的安全活動日製度,活動要有組織、有內容、有要求地進行,並做好記錄。

6、各施工隊對配屬民工的安全教育同職工一樣要求,嚴禁“以包代教”。

1、安全生產檢查是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通過檢查使施工現場在生產過程中人的行爲、勞動條件、生產設備、設施和安全衛生符合安全要求,防患與未然。安全生產檢查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隱患、查事故、季節性檢查和預防性檢查等。

2、項目部成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小組,由項目經理擔任組長,專職安全員任副組長,組員由各科室人員組成。

3、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負責對各工點進行定期安全檢查,每月現場檢查不少於15天,要求安全員經常性的現場查詢檢查監控。

4、安全檢查小組隨時掌握工程施工動態,負責整改工作落實,在檢查中發現重大隱患應和施工作業隊一起想辦法,指導幫助、監督施工作業隊落實隱患治理工作。

5、對船舶作業施工隊人員必須穿戴好救生衣,否則不得進行水上作業。

6、對危險物品及重點風險部位,進行重點檢查,實施從預測分析到全過程監控的辦法,運用科學的監控和檢查手段,控制重點部位傷亡事故的發生。做到防患與未然。

7、在檢查中出現安全技術措施未能到位,機械、電氣設備存在嚴重不安全因素等,應及時向施工隊和有關職能部門彙報。

8、各施工隊成立由隊長爲組長、安全員、工程技術人員、設備員等有關人員組成的安全檢查小組。

9、執行項目部有關安全檢查規定,施工作業安全檢查小組,每週對施工現場機械、電氣等,尤其是對危險物品的安全檢查,必須嚴格“隊、班組日檢”、“項目部周檢”的檢查制度。每月過一次安全日活動並作好安全檢查記錄,重大問題要有專題報告。

10、施工作業隊安全員協助施工隊搞好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督促落實事故隱患整改。

11、各類安全檢查出來的隱患,統一發出“隱患整改通知單”給施工單位,要求“三定”(定人、定時間、定措施)落實整改工作。

12、各級安全員發出整改通知單後,整改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對實施有困難的項目應排出整改計劃。

13、完成整改工作,並驗收後,須要填寫“整改反饋單”和整改通知單一式二份,一份存檔,一份報安全科。

14、對嚴重影響施工安全隱患和不利於安全生產的因素,項目部將發出“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施工隊必須限期整改和解決,對以種種理由拒不執行“隱患整改通知書”的,將視情節給予嚴肅處理。

15、安全生產中碰到需要有關部門解決或者需要上級部門協調的“安全業務單”制度,以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開展。

16、對安全部門發出的“整改通知單”以種種理由拖延、刁難落實整改工作的,將按項目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以保證安全檢查的實際效果。

17、安全檢查獎、罰按項目部的有關規定、辦法執行。

1、各船舶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地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不懂電氣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電設備。

2、船舶機械設備操作工和維修工必須按規範操作和維修。

“三同時”即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嚴格按照象山大目灣新城規劃委員會辦公室及有關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執行。

項目部應依法爲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爲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一時有困難的可以考慮爲從業人員,特別是特殊工種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以減輕和分散工傷事故所帶來的風險。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設備的保險,由承包人負責。

項目部爲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例如工作服、手套、套鞋、安全帽、安全帶,特殊工種人員的防護眼鏡、口罩、專用膠鞋、水上作業救生衣、等。要求施工現場安全員及時蒐集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格證等資料存檔。

危險源即可能導致人身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危險因素和有害因素。項目部對可能產生的危險因素及危險隱患採取有利措施消除隱患。

1、各施工隊在工作中發生工傷和人身傷亡事故必須在事故發生後三小時內向項目部報告,項目部在24小時內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同時必須保護現場,劃分安全區域;進行有關善後處理;對現場進行治理整頓,保證後期施工安全。

2、項目部對於作業人員傷亡事故,如有隱瞞不報、虛報等情況,經發現後,除責成補報外,對責任者給予紀律處分。

項目部對各水上作業的施工隊船舶必須配備專人負責救援設備及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對作業人員進行應搶險急救援培訓,確保在施工當中作業人員人身安全。

項目部凡發生重傷以上工傷事故,要追究直接責任者及施工隊負責人的責任,除進行經濟處罰外,視情節和態度好壞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態度惡劣的,按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依法懲處。

1、項目部對施工現場必須把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各項防火制度,健全消防機構;並應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辦公室和職工宿舍應落實防火責任人,並在門上掛牌標識,各船舶應有禁菸火牌,易燃、易爆物品應設置警告牌。

項目部按各施工隊月工程款扣除一定比例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以確保施工安全生產。待該工程施工完成,無安全事故發生,風險抵押金全額返還。

項目部必須堅持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安全(生產)例會應當在每週或半月召開一次。各施工隊負責人員及有關人員必須參加例會。建立例會制度,開會時建立簽到表,會後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等有關資料歸入安全生產臺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