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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車輛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車輛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條:總則

1、爲進一步加強車隊車輛的使用和管理,使車隊管理工作更加規範化,制度化,增強安全行車意識和責任心,確保安全行車,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和節約的原則,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2、車輛管理方式:

車隊由xx地產置業車管部統一管理,統一調度,統一安排。

3、車輛使用範圍:

車隊車輛主要工作是用於接送客戶及員工上下班、公司的公務用車、因工作需要接待上級領導和來賓用車、以公司名義召開的各種會議用車、公司重大外事活動用車、公司緊急事務用車等。

第二條:車輛駕駛員管理規定

1、車輛駕駛員一定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行車思想,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

2、車輛駕駛員應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更不得無故曠工。

3、車輛駕駛員應具備高度的組織性、紀律性,熱愛本職工作、講文明、講禮貌,着裝整潔、儀表端正,在駕駛過程中,努力保持端正姿態。對乘員要服務熱情,展示良好的個人及公司形象。

4、車輛駕駛員應加強交通安全意識,做到遵章守紀,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繞行積水處,嚴禁酒後開車、疲勞駕駛、超速行駛、越線行駛、熄火滑行、超載、闖紅燈、開鬥氣車、英雄車、情緒車及你追我趕等不文明行爲,做到文明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5、車輛駕駛員嚴禁駕駛車輛時撥打手機、吸菸、吃零食、並有權利和義務制止他人在車內吸菸及進餐。

6、車輛駕駛員應按公司制定的行駛路線及發車時間行駛,並做好詳細的“行車日報”記錄。

7、車輛駕駛員必須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遇特殊情況報告領導,批准後例外。否則發生被盜、損壞等情況,一切後果由駕駛員個人負責,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8、車輛駕駛員應愛護車輛,保持車容車貌及車廂內的乾淨整潔,防止疾病的傳播。

9、車輛出行時必須檢車車輛剎車系統,轉向系統,輪胎,燈光等安全隱患的存在,確認無誤後再出行,確保行車安全。

第三條:車輛調度管理

1、車隊做出調度後通知駕駛員出車的時間、地點、用車人員信息及有關事項,保證公司對車輛的各項公務需求,無“車輛使用申請單”或其他人員口頭通知,駕駛員可不出車。

2、駕駛員對車隊的調度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藉故拖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安排有意見的,事後可向車隊領導反應。態度惡劣、不服從調度發生誤差時誤事的按人事相關制度處理。

3、駕駛員出車前應在“車輛行車日報”上填寫車輛初始公里數,用車結束後填寫截止公里數,並交由用車人或同乘人員簽字確認。

4、嚴禁未經允許將車轉借他人或私自用車,一經發現將從嚴處理,情況嚴重者予以辭退。

5、嚴禁私自改變行車線路,如因特殊原因需改變車輛使用時間、行車路線時,需提前通知車管部,以便及時調整,合理安排。

6、車輛需加油時,駕駛員應提示乘車人員不準吸菸和帶明火進油站,車輛加油時必須熄火,預防火災的發生。

7、駕駛員不得借給領導開車的機會,主動找領導談話、談要求、越級彙報工作及打小報告等。領導談話時不得隨意插嘴,談話內容注意保密,不得傳播。領導問話應禮貌回答,違者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嚴肅處理。

8、用車人也應遵守道路交通法合理用車,不得要求駕駛員違反道路交通法行駛,否則一切責任由用車人承擔並追究法律責任。

9、車輛使用結束後,司機應及時返回公司並向車隊報告並做好相關記錄。

第四條:車輛維修管理

1、公司應指定有資質的修理廠,便於維修車輛,可指定兩至三家維修點爲公司車輛提供維修服務和技術支持,不得在非指定場所進行維修及保養。

2、車輛保養維修不允許駕駛員用現金交易,駕駛員應在公司指定修理廠修理後由公司隔月統一支付。如遇特殊或緊急情況,報告車隊打呈批件,經領導批准後方可用現金維修車輛。

3、十一座以下車輛5000公里保養一次,通勤大客車8000公里保養一次(根據機油品質)。

4、車輛申請維修保養,駕駛員應向車隊報告修理原因、修理部位,打呈批件後領導批示覈准後方可修理(搶修車輛另行方案)。如在維修保養過程中發現問題或與修理計劃有較大差異時應及時通知公司車管負責人,經確認後調整或追加維修預算。

5、車輛行車或外出期間,因發生意外修理費用,在費用報銷單上須註明原因並提供修理明細清單及說明情況,按程序上報領導,在批准後方可報銷。

6、車輛輪胎、常用零件等需要更換時,需將舊件移交倉庫保管員,由倉庫保管員開入庫單據證明,方可報銷。

7、未經批准,駕駛員本人不得私自購買零配件、材料,不得將燃料、配件轉給他人,違者按成本雙倍處罰。

8、如發現在維修保養中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給與嚴肅處理。造成損失的或車輛損壞的,由責任人負全責,並全額承擔修理費用。

9、車管部應對維修廠的服務質量及時進行跟蹤檢查和監督,廣泛徵求駕駛員意見,確保車輛的維修質量。

第五條:車輛油耗

1、車輛油耗實行百公里耗油計算方法,由集團領導或集團車管部負責人根據車輛的使用年限,行駛的公里數、車況、季節等實際情況,覈實油耗標準區間,按程序上報批准後執行。

2、駕駛員應嚴格按規範操作駕駛車輛,努力提高駕駛水平,節約用油,降低車輛消耗,要求每輛車做到油耗與公里數相吻合。

3、現金加油:加油費用由司機先以借支方式支取油費備用金,每次支取金額爲大金龍500元,小金龍400元,公務車500元,根據油量或公里數報銷。

4、油卡加油:由集團或地產置業車管部統一充值,司機每次加油需填寫“加油申請單”,給車管部負責人覈實,報領導審批後方可到指定的加油站加油。

第六條:違章及事故管理

1、車輛駕駛員在行駛過程中因違反交道路通法導致的罰款,由駕駛員自行承擔,並在規定的時間內消除違章記錄。罰款金額達500元的或扣分較多的,按公司規定一律停發工資,或從工資中扣除。扣分應由司機負責提供駕照處理,未提供者按每分50元從工資支出。

2、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須立即停車、設立標誌、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車隊及交警部門報告,聽候處理。不得開車逃逸或僞造現場等,肇事駕駛員必須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寫出深刻檢討,服從車隊和公司安排和處理。

3、駕駛員必須參加車隊的一切安全活動,如組織的安全會議、季度安全提示等,不得無故缺席。

4、在行駛中因本人違章造成事故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金額罰款及行政處罰。

車輛管理制度 篇二

爲了創建“安全文明校園”,營造安全、和諧的環境,減少校園安全隱患,進一步加強校園車輛行駛、停放的管理,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校教職工機動車管理規定

(一)教工車輛憑門證卡出入。(門證卡只限教師本人使用,不得外借,門證卡遺失要及時報告保衛科並按保衛科相關規定進行補辦)

(二)在校園內駕駛汽車或摩托車時行駛速度控制在5km/h以內,有學生經過時要緩速或停止通行。

(三)校內禁鳴喇叭,機動車一律不得進入學校田徑場、校園小路、草地,防止損壞環境、綠化。

(四)車輛必須按規定的行駛路線行駛,不得隨意停放。

摩托車停放在劃定的'教師車棚。汽車停放時請按所劃車位停放,停放整齊,不要橫置,不要停放在車位中間,以免妨礙他人停放。

(五)駕駛員應鎖好機動車的車門,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

(六)機動車輛損壞公、私財物,違反交通規定,軋壞人行路面、草坪,發生交通事故等,必須照章賠償,並承擔相應責任。

二、社會車輛進入學校的管理規定

(一)社會車輛未經批准一律不準進入校園。不得停放在校門口。

(二)需要進入校園的社會機動車輛,須經學校批准,在門衛室登記備案,並按指定的時間和路線慢速行駛,停放在指定的地點。進入校園內的所有人員、車輛均須遵守交通法規和本規定。

經允許進入校園送貨、送菜的車輛時間限定每天:

上午9:00—上午10:20

(三)各種車輛進出校門均須服從值班、執勤人員指揮,自覺接受詢問、檢查;騎自行車進出校門時,應下車推行。

(四)各種車輛進入校園後,不準鳴笛,不準在非停車區(校園大道,教學樓、學生宿舍樓、餐飲樓門口)隨意停放。

(五)社會車輛在學生活動期間禁止入校。

車輛管理制度 篇三

1、騎車同學進出校門必須主動下車,推行進出校門,並將車輛停放在學校指定的地方(學生車輛不準停放在教工停車區內)。

2、停放車輛做到“前輪向左斜,後輪一條線”,停放好自行車後,應上鎖防盜,以防失竊事件的`發生。

3、對亂停放車輛者,給予批評教育,態度惡劣且不聽勸阻、不服管理的,學校將對其作進一步處理。

4、校園內不準騎車,學生有一人次在校園內騎車,當日該班常規管理考覈不得被評爲A等。不聽勸阻的,將進行重扣。

5、學生在校內推行車輛時,應注意避免碰倒其他同學及車輛。

6、若有故意損壞他人車子行爲的(放氣、戳胎、劃坐墊等),一經發現,按嚴重違犯校紀處理。

7、各班每天(分上下午兩次)須安排專人做好本班車輛的整理和場地清潔衛生工作,監督本班同學按指定位置停放,制止其他班級同學將車輛停放到本班停放位置。

車輛管理制度 篇四

車間內車輛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第一條生產區內新增機動車輛需要有關部門註冊備案,辦理好使用證件及有關手續,保證新增車輛的各種附件、儀表、燈光、音響裝置及隨車工具等齊全完好,達到安全技術要求。

第一條 生產區內新增機動車輛需要有關部門註冊備案,辦理好使用證件及有關手續,保證新增車輛的。各種附件、儀表、燈光、音響裝置及隨車工具等齊全完好,達到安全技術要求。

第二條 使用單位負責區內機動車輛維護、保養,安全職能部門負責監督檢查,車輛狀況不符合規定,安全監察人員有權禁止行車。

第三條 要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使其有良好的道德作風、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做到謹慎駕駛,禮貌行車,文明待人。並組織好“學、查、議、定”活動。

第四條 機動車輛大修,由使用單位負責維修,維修要確保車輛安全附件齊全良好,報廢的車輛要及時通知職能部門備案。

第五條 駕駛員要做到“八禁四一樣”,即嚴禁無證開車;嚴禁酒後開車;嚴禁超速開車;嚴禁空檔熄火溜車;嚴禁設備帶病行車;嚴禁人貨混裝開車;嚴禁超標(高、長、重)裝載行車;嚴禁車內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開車。不管在任何情況下都要一樣遵章守法;好天氣、壞天氣都要一樣謹慎駕駛;路上情況多少都要一樣重視;人多人少都要一樣小心。

第六條 各單位要嚴格管理區內車輛,對車輛運行過程中造成事故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車輛管理制度 篇五

1、學生騎自行車到校,要到德育處辦理手續。

2、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摩托車、小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車輛持有者必須按學校規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3、車輛進棚必須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用品。

4、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爲偷竊行爲。

6、發現自行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門衛室、政教處、總務處協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