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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的具體格式【精品多篇】

公文的具體格式【精品多篇】

標題 篇一

(一)“發文機關+關於+事由+文種”四部分組成,一般發文機關可省略;

(二)標題居中寫,如太長可分兩行寫,上下兩行文字居中,轉行時避免割裂詞語等;

(三)題目已給出標題,切記去掉書名號,直接引用已給標題書寫。

公文寫作基本格式 篇二

【基本格式】

主體 篇三

1、抄送機關

抄送機關是指除主送機關外需要執行或者知曉公文內容的其他機關。抄送機關應當使用機關全稱、規範化簡稱或者同類型機關統稱。

如有抄送機關,一般在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編排。“抄送”二字後加全角冒號和抄送機關名稱,回行時與冒號後的首字對齊,最後一個抄送機關名稱後標句號。注意,同類抄送機關之間用頓號,不同類的用逗號。

2、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

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是指公文的送印機關和送印日期。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一般編排在末條分隔線之上,二者位於同一行,印發機關左空一字,印發日期右空一字,用阿拉伯數字將年、月、日標全,年份應標全稱,月、日不編虛位(即1不編爲01),後加“印發”二字。

公文的格式要求 篇四

1、標題

標題一般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三要素組成,如《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規劃工作的通知》。在標題的三要素中,有時可省略發文機關名稱和事由中的一項或兩項,唯有文種不可省略。標題中除了法規、規章名稱加書名號外,一般不使用標點符號。

標題應編排於版頭與主體之間的分隔線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時,要做到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長短適宜,間距恰當,標題排列應當使用梯形或菱形。

2、主送機關

主送機關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機關,應當使用機關全稱、規範化簡稱或者同類型機關統稱。主送機關應當編排於標題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頂格,回行時仍頂格,最後一個機關名稱後標全角冒號。如前頁公文樣式中的`“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3、正文

正文是公文的主體,用來表述公文的內容,一般由開頭、主體和結語三部分組成。公文首頁必須顯示正文。

正文一般用3號仿宋體字,編排於主送機關名稱下一行,每個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頂格。文中結構層次序數依次可以用“一、”“(一)”“1.”“(1)”標註;一般第一層用黑體字、第二層用楷體字、第三層和第四層用仿宋體字標註。

4、附件說明

附件說明包括公文附件的順序號和名稱。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編排“附件”二字,後標全角冒號和附件名稱。如有多個附件,使用阿拉伯數字標註附件順序號(如“附件:1.×××××”);附件名稱不加書名號,其後也不加標點符號。附件名稱較長需回行時,應當與上一行附件名稱的首字對齊。

5、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發文機關的署名應當是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如前頁公文樣式中標註於印章處下方的“江蘇省人民政府”。按照最新規定,黨政機關的公文一般都要發文機關署名。

公文的成文日期署會議通過或者發文機關負責人簽發的日期。聯合行文時,署最後簽發機關負責人簽發的日期。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編排(不加蓋印章的公文除外,詳見下文),用阿拉伯數字將年、月、日標全,年份應標全稱,月、日不編虛位(即1不編爲01)。

公文中有發文機關署名的,應當加蓋發文 uaw 機關印章,並與署名機關相符。有特定發文機關標誌的普發性公文和電報可以不加蓋印章。

6、附註

附註是公文印發傳達範圍等需要說明的事項。如有附註,居左空二字加圓括號編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如前頁公文樣式中的“(此件可自行翻印)”。

7、附件

“附件”二字及附件順序號用3號黑體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標題居中編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順序號和附件標題應當與附件說明的表述一致。

附件應當另面編排,並在版記之前,與公文正文一起裝訂。如附件與正文不能一起裝訂,應當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頂格編排公文的發文字號並在其後標註“附件”二字及附件順序號。

【注意】

此處說的“附件”指附屬於公文主件的其他公文或材料,應當另面編排;“附件說明”用來標明附件名稱及件數的,位於公文正文下空一行。前頁的公文樣式中呈現了“附件說明”,即“附件:1.××××××××”,但並未將附件呈現出來。

稱呼 篇五

(一)嚴格意義上稱爲“主送機關”,即這篇公文要寫給的“對象”;

(二)法定公文必須寫單位名稱,事務公文可靈活寫,有時可寫人的稱呼;

(三)居左起頂格書寫,稱呼後面要用冒號;

(四)主送機關排列原則:首先,“先外後內”,把同是下一級的各地方政府放在前,本機關的職能部門放在後。其次,依黨政軍羣之先後順序。

(五)標點符號的使用也是有規律的。通常是同級同類機關之間用頓號,同級不同類的機關之間用逗號,主送機關結束之後用冒號。

備註: 篇六

一、版頭

1、份號

份號就是公文印製份數的順序號,一般用6位3號阿拉伯數字,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涉密公文應當標註份號。

2、密級和保密期限

涉密公文應當根據涉密程度分別標註“絕密”、“機密”、“祕密”和保密期限。如需標註密級和保密期限,應當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數字用阿拉伯數字標註;祕密等級和保密期限之間用“★”隔開。

3、緊急程度

緊急程度是指公文送達和辦理的時限要求。根據緊急程度,緊急公文應當分別標註“特急”、“加急”,電報應當分別標註“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如需標註緊急程度,應當頂格編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時標註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應當按照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的順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4、發文機關標誌

發文機關標誌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加“文件”二字組成,也可以使用發文機關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聯合行文時,發文機關標誌可以並用聯合發文機關名稱,也可以單獨用主辦機關名稱。

發文機關標誌居中排布,顏色爲紅色,以醒目、美觀、莊重爲原則。聯合行文時,如需同時標註聯署發文機關名稱,一般應當將主辦機關名稱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應當置於發文機關名稱右側,以聯署發文機關名稱爲準上下居中排布。

5、發文字號

發文字號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發文順序號組成。年份、發文順序號用阿拉伯數字標註;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括號“〔〕”括入;發文順序號不加“第”字,不編虛位(即1不編爲01),在阿拉伯數字後加“號”字。如上圖中的“蘇政發〔2013〕×號”。

發文字號編排在發文機關標誌下空二行位置,除標註簽發人的情況外,發文字號通常居中排布。

聯合行文時,使用主辦機關的發文字號。

6、簽發人

對於上行文,應當標註簽發人姓名。公文中的“簽發人”處由“簽發人”三字加全角冒號和簽發人姓名組成,居右空一字,編排在發文機關標誌下空二行位置。此時,發文字號居左空一字編排。

如有多個簽發人,簽發人姓名按照發文機關的排列順序從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勻編排,一般每行排兩個姓名,回行時與上一行第一個簽發人姓名對齊。此時,發文字號與最後一個簽發人姓名處在同一行。

落款 篇七

(一)落款包括髮文機關和時間,發文機關指寫作公文的人所在的“單位”;

(二)日期居右空四格,採用阿拉伯數字書寫,如:2017年8月22日;

(三)發文機關以日期中間爲準,在日期上居中寫發文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