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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財務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 篇一

1、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行會計法規制度,會計、出納必須持證上崗,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財務負責人、財務會計、出納都必須自覺執行《會計法》和各項財務規定。

2、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冊、報表與財務檔案資料,並及時立卷歸檔。

3、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仔細審覈每張收據,力爭每筆業務均符合財務收支標準。

4、支票及財務專用章由專人分別保管,即安全又牽制。

5、按規定做好記帳、算帳、報帳、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及預算工作,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有根據,報表及時準確,情況真實可靠。

6、參與並嚴格執行學校財務預算計劃,合理使用資金,節約使用資金,檢查資金使用效果,檢查報銷票據是否符合財務要求。

7、對各項收入,及時定額入賬,合理安排和管理各項資金,分清資金渠道,費用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

8、物品的採購須統一編制採購計劃並報主管領導批准後再行採購,財務會計對審批的採購計劃和採購實物清單及購物發票進行審覈。屬於控購審批的物品須事先辦理報批手續。

9、急用物品的採購須由使用人申報,經分管領導批准辦理。經批准購買的物品由總務處管理人員和財務人員共同派人採購並予覈定其價格。

10、轉賬支票和現金支票均由財務會計購買並保管。出納存放未使用的轉賬支票不得超過五張,存放未使用的現金支票不得超過一張。財務會計負責隨時檢查支票使用情況。因公使用支票和現金憑用款申請單報經領導批准,方可在財務部門辦理規定的借用支票和借款手續。個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

11、因公需借支的現金數額較大時,借款人應提前一天向財務部門打招呼,財務部門到銀行支取現金須經財務主管簽字批准。

12、查閱、借閱會計檔案資料,必須由查閱、借閱人寫出查閱、借閱的理由和事項,經主管領導批准後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幫助查閱,不得隨意帶出室外。

13、上級財務檢查調用會計檔案,財務賬目及相關資料須經財務主管批准,由財務人員經手辦理,並做好登記。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財務資料。

14、財務主管、財務會計和出納應相互監督,共同把關,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各項財務規定。

15、自覺接受和配合物價、審計、稅收部門的監督、檢查、主動報告財務工作情況。

中國小財務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認真貫徹國家財政法規,切實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範財務行爲,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穩步發展,根據財政部《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教育部《中國小校財務制度》,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東流鎮所有學校及幼兒園。

第二條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好資金供給與事業發展需要、改善辦學條件和爲師生提供服務的關係。

第三條主要任務:合理編制經費預算;規範資金覈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實行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採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範經濟秩序;對國小校及幼兒園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條收入是指各單位開展教學及其它有關教育工作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主要包括:教育經費撥款、教育附加撥款、上級補助收入、撥入專款、事業收入(如:幼兒園保育費等)及其他收入。

第五條各項收入要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覈算,統一管理。財政撥款和上級補助收入直接列入單位預算;預算外資金必須及時全額繳入財政預算外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代收服務性費用要納入單位賬戶實行往來結算。非財政撥款的學前班收費《安徽省政府非稅專用收據統一發票》,收費納入單位財務覈算管理。

第六條中心校作爲一個會計主體獨立覈算要通過輔助賬等形式記載所屬辦學點的財務活動,同時做好財務指導和監督工作。

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七條各項支出應分清性質和類型,正確列支和歸集。專項支出要與撥入專款配比,要做的專款專用。

第八條支出要按下列原則辦理:

1、購入辦公用品要由單位財務管理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辦理(兩人以上),履行驗收審批手續後可直接列報支出,對涉及政府採購項目的(如:大宗物品購置、房屋修繕等)要實行政府及東至縣教育服務中心統一採購。

2、購入固定資產,經驗收後列報支出,同時記入“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項費用,均以實際報銷數列報支出。

4、嚴格控制發放獎金和超標準搞職工福利。禁止用上級補助資金髮放獎金、搞職工福利,招待費按東至縣財政局、教育局規定比例標準支出,有預算外收入的學校和單位搞職工福利和開支招待費要控制在上級規定的比例之內。

5、公用經費要在覈定的預算額度內,根據單位實際業務支出需要,要按計劃、合理地使用。支出時要嚴格堅持開支標準。對不該報銷的項目,做到堅決不報。重大支出要經中心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財務人員根據財會制度把住報銷關,不辦理無計劃開支,不辦理超標準開支,不辦理手續不全的開支。大宗物品購置,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購置方案。年初編制經費支出預算需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後上報教育行政部門,日常經費支出情況和年末經費決算情況,要定期向教職工公佈並對外公示,接受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監督。

6、基建工程項目必須先經教育局審覈同意後,按先立項再招標,最後與承建單位簽訂合同的程序進行。項目實施過程中如需變更,應按程序辦理報批手續,工程完工後應及時辦理工程造價決算,報有關部門審

計。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項目,會計不予辦理付款手續,付款時,承建單位必須持稅務部門開具的建築專用發票。

9、校舍維修改造項目,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維修和改造方案,經教育局審覈同意後,再辦理設計、招標等手續。報支經費時要把有關批准手續附後,沒有批准手續的財務人員不得辦理結報手續。

8、差旅費用管理。要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次數,出差補助費按規定標準執行。外出開會辦事原則上不得使用出租車,差旅費報銷要一事一單注清事由,履行審批手續方可報銷,有預借差旅費的要在出差結束後一次結清。

9、學習培訓費用管理。學校領導和教師應按計劃、有目標的參加義務培訓,進一步學習掌握國家政策法規和教育教學義務,報支學習培訓費用時,在按有關經費開支標準執行的同時,都必須附有上級主管部門通知或相關的批准手續,否則不予報銷。

第四章資產管理制度

第十條流動資產管理

流動資產是指銀行存款、應收款項和庫存備品。

1、銀行存款是在當地財政國庫支付中心存儲的款項,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及時覈對。

2、對已經發生的應收款項,應組織專人清理結算及時收回,不得長期掛帳。以後原則上不準出現新的應收款項。

3、庫存備品要登記造冊,要有專(兼)人員保管,要建立出入庫和領用發放簽字手續,並要定期進行清查盤點。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築物、儀器設備、交通工具、傢俱用具等。單價未達到上述標準的,但使用時間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

如:學校的圖書、課桌椅、辦公桌椅、卷櫃等按固定資產管理。

1、各單位都要健全固定資產臺帳,做到帳物相符,在支報固定資產購置價款時要同時進行固定資產覈算。

2、固定資產的計價:(1)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或調撥價、運雜費、安裝費等記賬。(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工資、材料、費用全部成本記賬。(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中的材料變價收入後的淨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4)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者所提供的價值憑據記賬。接受固定資產時發生的各項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5)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記賬。(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計價值入賬,待確定實際價值後,再行調整。

3、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單位必須提出申請,經教育局和國資局等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財會部門即時作資產覈減的賬務處理。

4、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各單位應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每年暑期要進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據清查結果編制“固定資產盤存盈虧毀損表”,並按規定報請有關部門審批處理,財會部門要根據處理意見及時進行賬務調整。

第五章負債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嚴格控制負債規模,防止債務的膨脹。因自然災害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舉債的,必須經教育局審批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各學校經批准所籌措的資金,必須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定期清理負債,對各種負債都要整理列出還款計劃。對未經審批而舉債和造成財務赤字的學校,校長和財會人員予以通報批評,嚴重的追究校長和財會人員責任。

第六章財務監督制度

第十五條各學校都要成立由主要領導、財會人員、教學管理人員、教師代表民主理財領導小組。每年至少要進行兩次民主理財,集體審覈財務收支及結餘情況。重大財務事項,特別是財政預算內公用經費的撥入、使用 情況要按要求進行公示。

第十六條各學校及幼兒園每學期結束後要把本學期的公用經費收入、支出情況(大宗支出要附文字說明),填報彙總表,上報中心學校。

第十七條本制度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如與上級規定有牴觸的地方按上級規定執行。

中國小財務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認真貫徹國家財政法規,切實加強學校財務管理,規範財務行爲,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穩步發展,根據財政部《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教育部《中國小校財務規定》,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於東流鎮所有學校及幼兒園。

第二條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規定;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好資金供給與事業發展需要、改善辦學條件和爲師生提供服務的關係。

第三條主要任務:合理編制經費預算;規範資金覈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實行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採購和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財務規章規定,規範經濟秩序;對國小校及幼兒園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規定

第四條收入是指各單位開展教學及其它有關教育工作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主要包括:教育經費撥款、教育附加撥款、上級補助收入、撥入專款、事業收入(如:幼兒園保育費等)及其他收入。

第五條各項收入要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覈算,統一管理。

財政撥款和上級補助收入直接列入單位預算;預算外資金必須及時全額繳入財政預算外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代收服務性費用要納入單位賬戶實行往來結算。

非財政撥款的學前班收費《安徽省政府非稅專用收據統一發票》,收費納入單位財務覈算管理。

第六條中心校作爲一個會計主體獨立覈算要通過輔助賬等形式記載所屬辦學點的財務活動,同時做好財務指導和監督工作。

第三章支出管理規定

第七條各項支出應分清性質和類型,正確列支和歸集。

專項支出要與撥入專款配比,要做的專款專用。

第八條支出要按下列原則辦理:

1、購入辦公用品要由單位財務管理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辦理(兩人以上),履行驗收審批手續後可直接列報支出,對涉及政府採購項目的(如:大宗物品購置、房屋修繕等)要實行政府及東至縣教育服務中心統一採購。

2、購入固定資產,經驗收後列報支出,同時記入“固定資產”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項費用,均以實際報銷數列報支出。

4、嚴格控制發放獎金和超標準搞職工福利。

禁止用上級補助資金髮放獎金、搞職工福利,招待費按東至縣財政局、教育局規定比例標準支出,有預算外收入的學校和單位搞職工福利和開支招待費要控制在上級規定的比例之內。

5、公用經費要在覈定的預算額度內,根據單位實際業務支出需要,要按計劃、合理地使用。

支出時要嚴格堅持開支標準。

對不該報銷的項目,做到堅決不報。

重大支出要經中心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財務人員根據財會規定把住報銷關,不辦理無計劃開支,不辦理超標準開支,不辦理手續不全的開支。

大宗物品購置,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購置方案。

年初編制經費支出預算需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後上報教育行政部門,日常經費支出情況和年末經費決算情況,要定期向教職工公佈並對外公示,接受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監督。

6、基建工程項目必須先經教育局審覈同意後,按先立項再招標,最後與承建單位簽訂合同的程序進行。

項目實施過程中如需變更,應按程序辦理報批手續,工程完工後應及時辦理工程造價決算,報有關部門審

計。

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項目,會計不予辦理付款手續,付款時,承建單位必須持稅務部門開具的建築專用發票。

9、校舍維修改造項目,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維修和改造方案,經教育局審覈同意後,再辦理設計、招標等手續。

報支經費時要把有關批准手續附後,沒有批准手續的財務人員不得辦理結報手續。

8、差旅費用管理。

要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次數,出差補助費按規定標準執行。

外出開會辦事原則上不得使用出租車,差旅費報銷要一事一單注清事由,履行審批手續方可報銷,有預借差旅費的要在出差結束後一次結清。

9、學習培訓費用管理。

學校領導和教師應按計劃、有目標的參加義務培訓,進一步學習掌握國家政策法規和教育教學義務,報支學習培訓費用時,在按有關經費開支標準執行的同時,都必須附有上級主管部門通知或相關的批准手續,否則不予報銷。

第四章資產管理規定

第十條流動資產管理

流動資產是指銀行存款、應收款項和庫存備品。

1、銀行存款是在當地財政國庫支付中心存儲的款項,必須做到日清月結,及時覈對。

2、對已經發生的應收款項,應組織專人清理結算及時收回,不得長期掛帳。

以後原則上不準出現新的應收款項。

3、庫存備品要登記造冊,要有專(兼)人員保管,要建立出入庫和領用發放簽字手續,並要定期進行清查盤點。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築物、儀器設備、交通工具、傢俱用具等。

單價未達到上述標準的,但使用時間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

如:學校的圖書、課桌椅、辦公桌椅、卷櫃等按固定資產管理。

1、各單位都要健全固定資產臺帳,做到帳物相符,在支報固定資產購置價款時要同時進行固定資產覈算。

2、固定資產的計價:(1)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或調撥價、運雜費、安裝費等記賬。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工資、材料、費用全部成本記賬。

(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中的材料變價收入後的淨增加值,增記固定資產。

(4)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者所提供的價值憑據記賬。

接受固定資產時發生的各項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5)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記賬。

(6)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計價值入賬,待確定實際價值後,再行調整。

3、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

單位必須提出申請,經教育局和國資局等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財會部門即時作資產覈減的賬務處理。

4、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

各單位應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

每年暑期要進行一次全面清查,根據清查結果編制“固定資產盤存盈虧毀損表”,並按規定報請有關部門審批處理,財會部門要根據處理意見及時進行賬務調整。

第五章負債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嚴格控制負債規模,防止債務的膨脹。

因自然災害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舉債的,必須經教育局審批後,方可辦理有關手續,各學校經批准所籌措的資金,必須專款專用。

第十四條定期清理負債,對各種負債都要整理列出還款計劃。

對未經審批而舉債和造成財務赤字的學校,校長和財會人員予以通報批評,嚴重的追究校長和財會人員責任。

第六章財務監督規定

第十五條各學校都要成立由主要領導、財會人員、教學管理人員、教師代表民主理財領導小組。

每年至少要進行兩次民主理財,集體審覈財務收支及結餘情況。

重大財務事項,特別是財政預算內公用經費的撥入、使用情況要按要求進行公示。

第十六條各學校及幼兒園每學期結束後要把本學期的公用經費收入、支出情況(大宗支出要附文字說明),填報彙總表,上報中心學校。

第十七條本規定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如與上級規定有牴觸的地方按上級規定執行。

20xx年9月1日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 篇四

1、按學校領導的要求,編制學校經費預算,有計劃地合理使用資金,及時向領導提供資金使用情況,以利學校領導採取措施,保證資金正常使用。

2、協助學校領導執行財經紀律,進行財務監督。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入納入預算。

3、審覈每年收支原始憑證,原始記錄真實完整,原始憑證合法規範,及時結算記賬,發現問題及時查實並向分管領導彙報。

4、保管好所有財務憑證,及時整理、裝訂、歸檔,妥善保管。調閱、銷燬按規定手續辦理,交接手續齊全。按照規定填制每月、每季、每年的各種預算報表、統計資料,年終及時做好年報,做到表表相符,報表印章齊全。

5、配合、督促學校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好暫收、暫付款項。收好管好雜費代辦費,按學期向學生結算。

6、對學校人員調進、調出及離退休人員進行覈定,準確編制工資表。

7、協助總務處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月末,帳面現金和庫存現金相符,及時清理應付款,不長期掛賬。

8、使用合法票據,正確使用票據,執行票據管理政策規定,存根妥善保管。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 篇五

一、學校固定資產由總務處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管理,並根據各部門需要統一調配。教師和學生因公需要使用學校固定資產的'須通過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領取或借用,不準私拿用私用。

二、固定資產管理員要認真做好固定資產的登記保管工作。要設立固定資產總帳、分類登記帳。實行二級管理,各組室要指定一名兼職管理員。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三、凡調進人員要通過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辦理領用或借用學校手續後方可使用學校固定資產。調出人員要辦理歸還手續後,由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簽字方可辦理人事調動手續。

四、凡借用固定資產者要經主管領導批准後辦理借用手續。

五、使用或借用固定資產造成損壞或遺失,視情節照原物賠償或罰款。

六、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要由各部門管理員填制統一表格,經總務處同意,報校長批准後,由總務處固定資產管理員簽發銷帳通知單並辦理財產集中手續,由學校統一處理。

七、每學期各部門要進行一次自查清理,發現問題及時和總務處管理員聯繫,每年暑期學校領導組織力量對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並對保管、使用情況進行分析研究,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提出改進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國小財務管理制度 篇六

一、會計人員工作職責

㈠按照國家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財務計劃、預算,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從經費角度上保證教學計劃的。完成。

㈡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算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要求編制會計報表,按期上報,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

㈢按照勤儉建國,勤儉辦事的原則,定期檢查、分析預算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覈經費使用效果,發現浪費現象,及時向領導提出改進措施。

㈣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認真執行《會計法》,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爲作鬥爭。

㈤按月做好經費分類帳,瞭解和掌握專項經費的情況。

二、出納人員工作職責

㈠根據國家發展事業的方針批准的計劃和預算,及時合理地供應資金,正確執行單位預算計劃。貫徹艱苦創業,勤儉節約的方針,堅持少花錢多辦事,充分發揮資金使用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積極促進教育事業計劃的圓滿完成。

㈡遵守各項收入制度和收費標準,遵守費用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嚴格按照財務制度、現金管理制度、銀行結算制度以及財務工作規範辦理各種收付款業務。

㈢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算帳、投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款相符,帳單相符帳表相符。

㈣根據覈算中心的規定,及時正確交接原始憑證。

㈤遵守、宣傳、維護國家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認真執行《會計法》,保護公共財產安全,同一切違法亂紀行爲作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