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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器材管理制度(多篇)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多篇)

學校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篇一

1、學校各項體育器材,分類擺放,造冊登記,專人管理。

2、教師上課所用器材,需辦理登記手續,課後按數按量歸還,放回原處。未經體育室管理人員的同意,不準任何人進入室內拿玩體育器材。

3、課餘時間,需用器材,應辦理借出手續,並按時送還,如有遺失損壞,追查責任按價賠償。

4、體育器材及場地設施器械,任何人不得隨意損壞。違者,一經發現,追究賠償責任。

5、體育器材,每學期全面查點一次。逐年購置和自制,保證達到天津市規定的體育器材使用標準。

6、搞好室內衛生,保持室內整潔。

7、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火、防盜工作。

學校體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篇二

保管制度

一、建立器材管理明細賬,做好賬物相符。

二、根據器材的性能、形狀分類,擺放正氣。

三、注意器材的通風及防火。

四、定期檢查物品,對易耗物品及時辦理註銷、報修手續。

對丟失物品及時登記、報告工作。

借用制度

一、體育課上借用器材需由任課教師開據“器材使用單”並註明日期、節次、器材、數量等。

二、課外活動學生借用器材要有記載,歸還是要檢查數量和有無損害。

三、學校運動隊借用器材要有記載,如有損壞或丟失,根據情況進行批評教育或進行賠償,並有記錄。

四、對學校教工借用器材,要履行登記手續,歸還是要予以註銷。

賠償制度

一、教育學生愛護體育器材、設備。得體育器材使用不合理,體育器材造成損害者,要進行批評教育。對有意破壞者,要根據損害成度進行賠償。

二、借用體育器材丟失或損壞者,酌其程度予以一次性賠償。

三、外界的體育器材丟失或損壞映照價賠償,並進行登記加以說明。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 篇三

1、學校各項體育器材,分類擺放,造冊登記,專人管理。

2、教師上課所用器材,需辦理登記手續,課後按數按量歸還,放回原處。未經體育室管理人員的。同意,不準任何人進入室內拿玩體育器材。

3、課餘時間,需用器材,應辦理借出手續,並按時送還,如有遺失損壞,追查責任按價賠償。

4、體育器材及場地設施器械,任何人不得隨意損壞。違者,一經發現,追究賠償責任。

5、體育器材,每學期全面查點一次。逐年購置和自制,保證按省規定的器材達標。

6、搞好室內衛生,保持室內整潔。

7、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火、防盜工作。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 篇四

一、保管制度

1.建立器材管理明細賬,做到賬物相符。

2.根據器材的性能、形狀分類,擺放整齊。

3.注意器材的通風及防火。

4.定期檢查物品,對易耗物品及時辦理註銷、報修手續。對丟失物品及時登記、報告。對發現問題或存在隱患的設施和器材立即維修,不能取保正常的設備器材堅決不能使用。

二、借用制度

1.上體育課借用器材需由任課教師開據“器材使用單”並註明日期、節次、器材數量等。

2.參加課外活動,學生借用器材要有記載,歸還時要檢查數量和有無損害。

3.學校運動隊借用器材要有記載,如有損壞或丟失,根據情況進行批評教育或進行賠償,並有記錄存檔備查。

4.對學校教工借用器材,要履行登記手續,歸還時要予以註銷。

三、賠償制度

1.教育學生愛護器材、設備。因使用體育器材不合理,造成體育器材損壞者,進行批評教育。對有意破壞者,要根據損害程度進行賠償。

2.借用體育器材丟失或損壞者,酌其程度予以一次性賠償。

3.外借的體育器材丟失或損壞應照價賠償,並進行登記加以說明。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 篇五

1、學校各項體育器材,分類擺放,造冊登記,專人管理。

2、教師上課所用器材,需辦理登記手續,課後原數歸還,放回原處。未經體育室管理人員的同意,不準任何人進入室內拿取體育器材。

3、課餘時間需使用體育器材時,應辦理借用手續,並按時送還,如有遺失損壞,追查責任並按價賠償。

4、體育器材及場地設施器械,任何人不得隨意損壞。違者,一經發現,追究賠償責任。

5、每學期應對體育器材進行一次全面查點、維修。逐年購置和自制體育器材,保證達到上級規定的器材標準。

6、搞好室內衛生,保持室內整潔。

7、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火、防盜工作。

8、體育器材室應懸掛《體育器材室安全管理制度》、《體育器材借用登記制度》,建立《體育器材借用登記表》。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 篇六

一、使用體育器材,必須遵守借用制度。

二、體育器材專供師生教學與鍛鍊使用,原則上不借給私人使用。

三、借、還器材須認真登記,覈實無誤方可出庫;上課和訓練後及時歸還。

四、師生借用體育器材,學期末必須歸還。

五、要愛護器材,嚴防損壞與丟失,否則,按損失程度酌情賠償。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 篇七

一、器材管理員全面負責全校體育器材及運動服和運動場地的管理。固定資產和其他體育用品一律入帳後使用,要做到帳物相符,定期對帳檢

二、對現有物資器材要定期清點,分門別類,存放整齊,注意防火防盜,防黴變,搞好倉庫衛生。

三、要定期對體育器材進行檢查和維修,確保教學與訓練的需要。

四、爲保證教學和訓練的需要,體育器材一般情況下不外借,特別是易損的物品和器材,如:釘鞋、服裝等。

五、體育教學和訓練使用的器材,必須由任課老師負責借還,如有丟失,負責追回或令其賠償。

六、凡需購置的體育器材,應有體育組保管室提出購置計劃,經體育組審查,由校長批准方可購置,一般每學期制定購置計劃一次。

七、加強運動場地的管理,嚴禁各種車輛和外來人員進入場地,影響正常的教學與訓練。對場地和場地內的器材要按時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場地內不能堆放任何物品和建築器材。

八、保管人員要以高度認真負責的精神,做好本職工作。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 篇八

體育器材是教師和學生進行教學、訓練和課餘活動的重要工具。爲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教學,活躍學生第二課堂,培養學生終身受益的體育鍛煉項目,根據學院體育工作基本標準及相關規定,結合體育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體育器材的借取適用範圍

1、學院體育器材僅對我院學生進行開放免費借用,非我院師生不得借用學院體育器材。

2、體育器材的借用活動範圍僅限於學院範圍內,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借用體育器材在校外進行使用。

3、體育器材的借用僅適用於學生體育鍛煉和課外活動,不得用於任何商業活動,一經發現,取消借用人的借取資格。

4、學院體育器材由器材管理員進行統一管理,體育部爲體育器材管理和維護的責任單位。

二、課內體育器材借取管理辦法

1、體育器材借還登記程序

在學院進行的體育課程,上課前由任課教師將所需器材數量告知文體委員,文體委員或其他同學持有效證件(身份證或學生證)到器材室借取並登記,下課10分鐘內進行歸還、核消。歸還時,管理人員必須認真檢查驗收。

2、體育器材損毀丟失處理程序

對於遺失器材,體育器材管理員出具賠償單,經體育器材管理員和任課教師簽字後,自體育器材遺失一週內,由器材借用人持賠償單到學院財務處辦理賠償手續,並將體育器材賠償繳費單原件交付體育器材管理員處,換回借用人的證件。原則上遺失的體育器材按照購置價賠償。

如在借用期間,發生體育器材損壞,由體育器材管理員根據損壞程度,開具器材損壞單,賠償流程和體育器材遺失流程相同。

3、業餘運動隊領用器材程序

學期初由教練員簽署意見並經所在教研室主任批准後方可借用,學期底歸還。對於丟失器材一律按購置價賠償。

4、器材、器械等設施的維護統一由管理員負責。小範圍內維護(如:更換籃環、掛籃排網)由管理員負責,如需大範圍維護,由體育部領導提出申請並報告學院主管領導,按照學院有關財務、國資規定執行。

三、課外體育器材借取管理辦法

1、採用“先到先借、借完爲止”的數量控制借用原則。

2、學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借取器材:

(1)借還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作息時間(5月1日至9月30日):16:20—16:50

冬季作息時間(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5:50—16:20

上午歸還時間:9:50——10:00

(2)星期一至星期四借取的器材,歸還時間不得晚於次日上午;週五下午借取的器材,歸還時間不得晚於下週一上午;

3、借取程序

(1)個人借取器材時,須持本人學生證和身份證方可借取(兩證缺一不可);

(2)單位借取器材時,因開展活動需要較長時間、較大數量借取器材,需出具借條,並由班主任、輔導員(或二級學院院長、書記)和體育部負責人簽字後借取;

3、安全

(1)採用“誰借用誰負責”的安全管理原則,在體育器材借取時間段內,發生的任何意外傷、亡事件,由借取單位和個人自行責任。

(2)危險及特殊器材只向集體提供。

4、歸還和管理

(1)對於未按時歸還器材的學生,在一學期之內取消其借取權利。

(2)器材在使用過程中,因質量問題或正常消耗而造成的。損壞,免於賠償。因故意損壞或不按規範使用器材的,且造成器材損壞或丟失的,將按照購置價賠償。

(3)賠償流程:

管理員出具賠償單→財務處交賠款→管理員處換取證件。

四、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五、本制度由學院體育部負責解釋權。

體育器材管理制度 篇九

一、體育器材室是體育器材存放、保管的重要場所,其主要管理者爲總務主任和體育教研組長。

二、室內各類體育器材應分類存放有序,登記註冊,便於借取使用。

三、凡使用本室內器材,應由各班體育員及體育小組長借取、存放,體育教師有責任經常檢查、整理。

四、借用本室器材,凡有損壞的,管理者可根據損壞程度、性質作出賠償決定。

五、體育教師有責任經常檢查室內器材完好情況,及時修補器材。剔除不能使用的器材須經管理人員同意。管理人員根據省器材標準提出添置器材的。要求,及時補充器材。

六、室內保持乾燥,經常清掃,做到器材擺放有序,整齊、整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