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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招生方案新版多篇

秋季招生方案新版多篇

秋季招生方案 篇一

根據《區教育局關於20xx年全區國中招生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落實好揚州市、江都區中國小招生工作的。相關要求,確保每一個本施教區內適齡國小畢業生以及外來本施教區創業、務工人員子女都能按時升學,現就20xx年江都區實驗國中招生工作擬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爲依據,以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學校、積極促進教育公平爲目標,堅持落實小升中免試就近入學政策,着力構建科學、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體系,確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規範地進行,確保本施教區內每一個國小畢業生都能按時升學。

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楊國斌

副組長:張健吳新華楊建華劉小平王修明姚愛萍範國文嚴秋明

成員:吳莉莉向忠秋湯傳軍趙治清殷曉安馬茂兵劉震寶韓英

下設辦公室主任:嚴秋明副主任:吳莉莉

三、國中與時間安排

(一)

今年,我校七年級:

1、具有本施教區內常住戶口、年齡15週歲以下的應屆國小畢業生;

2、本施教區內各企事業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應屆國小畢業生;

3、對年滿15週歲、已接受義務教育9年以上的國小畢業生,原則上不再發給國中入學通知。對其中要求繼續升學的,由父母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可作爲非義務教育學生試讀;

4、依法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權利,優先安排本施教區內具有一定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實行殘疾兒童入學“全覆蓋、零拒絕”。

(二)我校施教區:新通揚運河以南新區,東至陳莊、劉橋、佘橋、三友村,南至商貿城周邊部分區域(老寧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東路以南),文昌東路以北西至廣州路。

(三)報名登記

1、在區內國小就讀的,均由畢業學校集體辦理報名登記手續。

本施教區戶籍在區外就讀的應屆國小畢業生要求回我校升學的,持戶口簿、房產證、國小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等相關材料,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或學校)報名登記,領取“派位卡”後到本校驗覈報名。仙女鎮教育辦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鎮政府院內4號樓。

2、因戶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我校就讀的區內國小的應屆畢業生,持戶口簿、房產證、國小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或國小生素質報告書等材料,於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辦理報名手續,領取“派位卡”後到我校驗覈報名。

3、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申請就讀我校的,按照《揚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保障實施辦法》(揚辦發〔20xx〕11號)文件要求進行報名;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讀,須持戶口簿、父母在區內的居住證、父母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合法穩定勞動合同(須出具繳納個人社會保險滿1年以上的證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國小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複印件),於6月26日前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報名或所在鎮教辦取得報名領取“派位卡”後到我校覈準。已在區內國小就讀的,由所在國小對照上述要求審覈後統一辦理報名手續。

(四)招生時間

按照區政府和教育局統一安排,我校招生將在江都區國小畢業考試後進行。時間爲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四、工作時序

(一)驗覈準備過程:

1、成立驗覈小組並召開小組會議:6月24日

2、發放驗覈預備通知:6月25日(龍川、雙語、鎮中心、實小、建樂、花園)。

3、驗覈房產證、戶口簿、國小生素質報告書等材料後即時發放“確認卡”:

6月26日驗覈龍川國小;

6月27日上午驗覈建樂、雙語國小;下午鎮中心、附小、實小、花園;

6月28日上午驗覈本施教區戶籍在區外就讀、因戶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國中就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且已領取“派位卡”應屆國小畢業生;外來本施教區創業、務工人員子女須帶新區有效居住證(公安部門或社區出具)、戶口簿、單位營業執照或用工合同、子女的國小畢業證、素質報告書。

4、根據“派位卡”整理編序登記,編制施教區內報名學生及待確認生源花名冊(6月29日)。

5、準備錄取通知書(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錄取過程(7月1日—7月6日):

憑我校“確認卡”發放錄取通知書時序:

(1)7月1日龍川國小

(2)7月2日雙語國小、建樂國小、實小、花園、鎮中心、附小

(3)7月3日、4日本施教區戶籍在區外就讀、因戶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國中就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且已領取“派位卡”應屆國小畢業生;

(4)如招生計劃內還有空餘學額,將報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鎮教辦室批准後根據具體情況分批次、分時段補充錄取,當招生計劃用完後,次序靠後的生源不再錄取。

7月5日先後次序是:

①軍烈屬、現役軍人子女、公派出國人員子女、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以及對區域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子女(須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戶口、學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區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

③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戶口、學生父母在城區範圍內外均無房產且學生隨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認定(需出具學生父母雙方在城區無房的證明);

④學生具有江都城區內戶口、學生在江都城區我校施教區內已購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購房合同和繳款收據爲證明材料)。

五、招生原則與實施方法

(一)招生原則

20xx年我校招生將嚴格執行上級文件精神,依法規範進行。

1、堅持免試、免費、按區就近入學的原則。學校不舉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變相的選拔性測試,不以獲獎證書作爲依據組織所謂的“擇優錄取”,不舉辦“實驗班”、“重點班”、“強化班”等名義進行招生,也不以各種學科競賽成績、特長評級爲依據錄取新生。

2、堅持關注教育民生,促進教育公平。確保本施教區內隨遷子女與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權利,100%安排入學,100%享受免費入學的待遇,與本地學生一樣參加會考升學;依法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權利,優先安排具有一定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實行殘疾兒童入學“全覆蓋、零拒絕”。

(二)招生辦法

嚴格實行免試、按計劃、按劃定的施教區招生。嚴格控制班級數量和班額,禁止出現大班額現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具有施教區學生身份資格:

1、具有江都城區戶口、學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區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且在城區內無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區戶口、學生父母在城區範圍內外均無房產且學生隨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認定(需出具學生父母雙方在城區無房的證明材料)。

學生父母在城區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關的房屋產權證爲證明材料)是確定學生就讀學校的主要依據,學生戶籍、房產證和長期吃住地應保持一致,凡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室統籌協調安排就讀。戶籍手續與房產權證等證明材料應爲20xx年5月31日前辦理完成,並實際居住,每套住房三年內只安排一名學生入學(同一家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除外),除上述情況外,則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室統籌安排入學。商業用房(非商住)、辦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單位公房不作爲施教區內住戶房產認定,學生就讀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統籌協調安排學校。

3、施教區學生錄取結束後,如在招生計劃內還有空餘學額,由學校報區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鎮教辦室批准後根據各招生學校學額餘缺情況和生源具體情況分批次、分時段補充錄取,當學校招生計劃用完時,次序靠後的生源不再錄取。先後次序是:

①軍烈屬、現役軍人子女、公派出國人員子女、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以及對區域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子女(須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戶口、學生父母持有江都城區施教區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

③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戶口、學生父母在城區範圍內施教區內外均無房產且學生隨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認定(需出具學生父母雙方在城區無房的證明);

④學生具有江都區內戶口、學生父母在江都城區施教區內已購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購房合同和繳款收據爲證明材料)。

在完成上述兩批(施教區和補充批次)學生錄取後如仍有空餘學額,採取公開報名和隨機派位(如電腦搖號等)的方式作補充錄取。錄取過程應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三直接”十大環節操作規範》(揚發〔20xx〕25號)要求,按“信息公佈、分類實施、備案管理、社會監督”的程序規範操作。

未參加補充錄取的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的子女就學,應具有相關證明材料。江都城區的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統籌安排學校,其他的由相關鎮教辦協調安排就讀學校。

4、學生和家長必須如實填寫《國小畢業生情況調查表》,經審覈確認後由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室統一發放《江都城區國中入學新生學位通知卡》。7月1日——6日學生按《江都城區國中入學新生學位通知卡》到指定的國中學校報名,逾期不報名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學校不得拒絕接收施教區內符合條件的學生。我校將按時做好國中新生證件複覈及錄取審批工作,對複覈出的非施教區生源,退回施教區學校就讀。凡屬城區回遷就讀的我校施教區內的學生,一律到仙女鎮教辦室或中教科登記後憑打印的學位通知卡,複覈後方可接受入學。

(三)新生入學編班辦法

1、切實保障所有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20xx年七年級新生一律實行均衡分班,不舉辦或變相舉辦各種名義的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

2、新生入學編班程序公正合理,公開透明,保證平行班之間的學額數量、教師配備、教學條件公平均衡。

3、在新生分班前一週將本校新生均衡分班方案報中教科審覈通過後再進行分班,分班時學校向社會公佈新生分班原則和方案,邀請各方人員共同見證和監督陽光分班,當場公佈結果。

4、嚴格控制辦學規模和班額,提倡實行小班化教育,切實解決“大軌制”、“大班額”問題,按省規定班額(55人以內)招收國中一年級新生。嚴格轉學審批,嚴防通過轉學變相擇校,嚴防因轉學形成大班額現象,對於確實需要轉學且符合轉學條件的,依據省相關學籍管理規定,嚴格執行轉學審批程序。

5、招生完畢後,將招收的施教區內學生和非施教區學生分別造冊,報區教育局中教科備案;七年級新生分班名單在校內公示並於一週後報區教育局中教科備案。

六、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重視提升學生綜合素養。

鼓勵學生就近入學,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根據揚州市教育局文件,今年升入七年級年級的學生,到20xx年會考開始,全市各熱點高中學校繼續將不少於70%的招生指標作爲定向指標按學生數均衡分配到區域內國中學校,江都中學指標生錄取控制在該校統一招生線下50分以內,其他熱點高中指標生錄取時在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上不設分數底線。享受定向指標生資格的國中畢業生必須在該校讀滿三年且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

適應會考改革,重視提升學生綜合素養。落實《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推進會考改革,調整體育會考內容,開展藝術素質測評,全面完善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20xx年及以後招收的七年級新生會考時,將學生耐力跑列入體育會考必考項目,將足球、籃球和排球列入選考項目;按照《揚州市國中畢業升學考試藝術素質測評工作實施方案(試行)》(揚教發〔20xx〕88號)文件要求,對音樂、美術學科開展藝術素質過程評價和素養考試。

(二)高度重視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

擬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工作小組,充分利用家長會、校訊通、校園網、《告家長書》等渠道,大力宣傳今年國中招生的政策和日程,有序完成招生、入學工作。重點對國小畢業生進行正確的升學指導,宣傳義務教育免費就近入學、熱點高中70%招生指標定向分配到國中學校政策,引導學生和家長理性、有序入學,減少盲目、非理性擇校行爲。加強招生政策宣傳,讓國小六年級家長知曉就近入學的意義,充分宣傳指標生政策、均衡編班等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舉措。

(三)切實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無條件接受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入學,保證在校生全面完成義務教育,確保鞏固率100%,順利完成區教育局在每年度、會考畢業考試中控輟保學檢查工作。

嚴格規範學籍管理,新生在我校辦理註冊、登記後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學籍,學生不得無故退學,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堅持學生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原則,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

(四)嚴格執行國中招生工作的規範和紀律

按照《關於進一步嚴肅招生紀律規範招生秩序的意見》(揚教發(〔20xx〕32號)的要求,堅持“一把手”負責制,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嚴格按照程序和規定招生,確保招生方案順利實施和招生工作有序進行。做好招生諮詢工作和信息公開工作,增強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學生及其家長對各類學校招生的知情權,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嚴禁侵害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爲,不組織教職工通過各種方式強拉生源、違規招生;嚴格執行招生序時進度,不在規定時間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時間。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務質量

招生工作是社會關注的熱點,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我校將牢固樹立全局意識、責任意識和紀律意識,從構建和諧社會、辦人民滿意教育的高度做好這項工作。招生期間安排專人接受家長諮詢,實行首問負責制,積極主動幫助家長釋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務質量,提高家長、社會對國中招生工作的滿意度。

秋季招生方案 篇二

爲進一步規範我區各級各類幼兒園的招生行爲,確保我區適齡幼兒招生工作穩妥、有序、順利地進行,根據《福州市教育局關於20xx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的意見》,結合鼓樓區幼兒園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現就我區20xx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基本原則:

1、堅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則。遵循學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指導思想,強化政府職能,優化學前教育資源佈局,逐步完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努力滿足適齡兒童的入園需求。

2、堅持公民辦並舉、多渠道接納的原則。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積極扶持民辦幼兒園,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並舉的辦園體制。多種形式擴大學前教育資源,多渠道接納適齡幼兒,確保入園率穩步提升;同時爲社會提供多樣化的教育服務,滿足不同層次家庭與人羣的個性化需求。

3、堅持實事求是、穩步推進的原則。區教育局根據本轄區適齡人口數和本區域學前教育資源發展的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幼兒園的計劃招生數和班額數,並穩步推進公辦性質幼兒園招生改革試點工作。

4、堅持相對就近、免試入園的原則。區教育局根據本轄區公辦性質幼兒園的分佈情況,合理劃定招生服務片區,禁止隨意招生。兒童入園除進行健康檢查外,各級各類幼兒園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入園、編班測試。

5、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建立幼兒園招生信息公示制度,主動向社會公開當年招生計劃、招生辦法、招生時間、收費標準等,接受社會監督。

二、入園年齡:

年滿三週歲(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適齡幼兒。

三、招生方式:

1、20xx年秋季,我區所有公辦性質的幼兒園(不含省屬部門辦園、高校辦園和部隊辦園)繼續實行隨機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結合的辦法。十所市、區屬教育部門舉辦的公辦園將30%比例的學額,採取家長報名、隨機派位的方式招生。剩餘的學位由幼兒園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單應報送區教育主管部門審覈備案。

2、民辦幼兒園面向社會自主招生。民辦幼兒園的招生通告、相關簡章、招生計劃需經區教育主管部門覈准,民辦幼兒園的收費項目和標準需經物價部門和教育部門備案;不得進行不實宣傳,不得超計劃招生,不得違規收費。

四、工作要求:

1、報名條件及招生服務片區

凡持有鼓樓區戶籍或暫住在本區的年滿三週歲的適齡幼兒均可向幼兒園報名。其中,持有鼓樓區戶籍的適齡幼兒可參與公辦性質幼兒園派位招生。

符合派位招生報名條件的家長只能選擇一所就近的公辦幼兒園報名,否則將取消派位資格。

雙胞胎或多胞胎共用同一個報名編號,並備註雙胞胎或多胞胎信息,若派位成功,將同園入讀,相應名額在幼兒園原招生計劃基礎上增加。

2、招生管理。

(1)區教育局根據幼兒園的實際情況,審覈批准招生計劃,並指導幼兒園做好招生辦法、招生簡章制定等相關工作。民辦幼兒園招生辦法、招生簡章等需經區教育局審覈備案後向社會公佈,並予以實施。

(2)各幼兒園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組織開展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平穩、規範、有序。

(3)各幼兒園自主招生工作應在統籌考慮符合報名條件的適齡幼兒的戶籍地、居住地、政策照顧等因素後,由園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錄取的幼兒的名單,原則上優先招收市委市政府有關文件規定的政策照顧對象和本服務片區的戶籍幼兒。

3、招生程序

(1)各幼兒園主動向社會公開幼兒園招生工作信息,並做好政策宣傳和招生諮詢工作。

(2)各幼兒園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辦法,明確工作步驟,遵照時間安排,逐項認真完成。

(3)家長報名:20xx年6月30日至7月2日,各幼兒園負責接收、審覈家長報名材料。

(4)派位招生:各幼兒園將鼓樓戶籍的名單錄入福州市幼兒園招生派位系統;區系統管理員於7月4日前負責做好網絡審覈,確認無誤後覈准報送名單;7月6日每所公辦性質幼兒園選派1—2名家長代表,到鼓樓區教育局參加電腦搖號派位,派位結果當場打印後加蓋公章,由各幼兒園帶回公佈。

(5)自主招生:各幼兒園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錄取的幼兒的名單。

(5)根據國家《託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託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範》規定,幼兒入園前,應當根據幼兒園提示,到衛生計生部門指定的婦幼衛生保健機構或醫院按規定項目進行體檢,合格後方可進入園。

4、主動公開

(1)區教育局於6月9日前在鼓樓教育信息網向社會公開幼兒園招生工作以下信息,並做好政策宣傳和招生諮詢工作:

①本區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

②本區公辦性質幼兒園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兒園名稱、地址、等級、招生服務片區、計劃招生數、收費標準等;

③經審覈准予招生的民辦幼兒園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兒園名稱、地址、等級、計劃招生數、收費標準等。

(2)各級各類幼兒園應在招生工作開始前1周發佈招生公告,包括報名條件、報名時間、招生程序、諮詢電話等;招生公告應粘貼於社區宣傳欄、園務公開欄,有條件的在幼兒園網站上發佈。

6、加強監管。進一步完善幼兒園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機制,監督招生有關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貫徹落實,協調解決本地區幼兒園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保障學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序開展。各幼兒園應準確掌握招生政策,嚴格招生紀律,共同維護教育公平。

五、其他事項:

1、各公辦性質幼兒園的招生工作原則上應在7月10日前完成,8月10日前完成民辦幼兒園的招生工作。

2、幼兒園收費應按照物價部門的規定執行;各級各類幼兒園應向社會公佈收費事宜,實行亮證收費,並自覺接受物價、財政和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嚴禁借招生收取贊助費、興趣小組費,嚴禁提前收費、一次性收費等行爲。

3、加強招生服務工作,要增強法制觀念、政策意識和服務意識,認真做好羣衆的來信來訪工作,熱情、耐心、細緻做好家長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問題,要及時化解,以維護招生秩序,保證社會穩定,確保今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秋季招生方案 篇三

爲加強對我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嚴格執行市局20xx年高中階段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按照“全員動員、區域負責、費用包乾、獎懲兌現”的總原則,確保完成20xx年秋季招生任務,制定今年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一、招生人員與組織架構

實行由校務會成員牽頭負責分區域招生方法,各區域負責人在確認區域範圍後在本校教職工中,自行選擇本區域內各國中校招生責任人,並全程領導實施本區域招生活動。

秋季招生的日常工作由招生辦負責落實。

二、招生費用與獎懲方法

爲調動招生責任人工作積極性,本次招生在參考前兩年實際招生費用的基礎上,實行鄉(鎮)校每生600元費用包乾政策(其中:含對國中校每生300元獎勵、責任人各類補助每生250元左右、招生組統籌經費每生50元左右,具體標準各組不強求統一,由組長自行制定),城區實行每生425元費用包乾(其中:含對國中校每生300元獎勵、責任人各類補助每生100元、招生組統籌經費25元);在招生活動結束後,按實際到校人數發放各招生組路程補助(按生源學校所在地到城區距離每十公里五元標準執行),以開學滿一月後,實際在校新生數爲獎勵發放依據。學校將不再報支招生責任人任何其他費用。

本次招生設立招生團隊及個人獎項,計分辦法爲:實際完成的比例與招生數佔總招生數的比例各50%的權重計分,排出團體一、二、三等獎以及個人一、二、三等獎。年終考評將專門劃出20%的“優指標”獎勵招生先進個人。具體獎懲細則詳見附件2。

三、時間步驟與具體工作

1、3月份學校啓動招生宣傳工作。辦公室制定周詳的宣傳方案。(詳見附件3)

2、3月上旬進行國中校專業需求調研,落實我校20xx年專業設置,並上報招生計劃(詳見附件4)。3月下旬出臺招生簡章及相關招生宣傳資料。

3、3月中旬學校與區域招生負責人簽訂目標責任狀,明確目標任務(詳見附件5)。3月下旬學校組織全體招生責任人培訓,招辦在3月15日前制定出校本培訓教材等相關材料,安排好培訓日程和主講人。(詳見附件6)

4、報請市局,請求於4月份召開全市職教招生工作會議,落實各國中校生源任務數(參見附件7),確定線下生70%以上的同學填報我校志願。

5、會考前後實施責任人駐點招生。實施招生日報制和每週的例會制,全面指導、督查招生進程。

6、及時向市局彙報招生工作,尋求支持與幫助,特別是落實對各國中校有關人員的考覈辦法,落實市局專項考覈獎勵資金,請求召開市職教聯席會議佈署招生工作。

秋季招生方案 篇四

爲了做好20xx年縣城城區公辦幼兒園招生工作,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縣城當前學前教育的發展現狀,特制定今年縣城公辦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促進城區公辦幼兒園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推進城區學前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二、招生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堅持相對就近的原則。

三、招生對象及範圍

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20xx年7月5日前具有岳陽鎮城區戶籍的適齡幼兒(包括金花村、萬壽村、關新村、賈島村、龍潭村、望城村、解放村、新村、紅雙村)。

四、招生計劃

(一)安嶽縣幼兒園120人。

(二)安嶽縣岳陽鎮幼兒園120人。

(三)安嶽縣岳陽鎮第二幼兒園120人。

五、招生辦法

(一)錄取辦法

採用搖號的方式招生。具備招生對象條件的幼兒家長可按相對就近的原則只能選擇到其中一所幼兒園報名參加搖號,如果該幼兒園報名登記幼兒人數小於招生計劃數,則直接就讀;如果大於招生計劃數,則採用搖號的方式確定就讀學校,即:搖中的幼兒就讀該園,未搖中的幼兒不能就讀該園。

(二)日程安排

1、報名登記工作。報名時間:20xx年7月6日、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報名)。報名地點:安嶽縣幼兒園、安嶽縣岳陽鎮幼兒園、安嶽縣岳陽鎮第二幼兒園。報名提交的材料:報名時家長鬚攜帶符合條件的適齡幼兒及家庭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兒童預防接種證明。

2、公示參加搖號幼兒名單。

秋季招生方案 篇五

港口鎮中心幼兒園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正式開始,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及條件

1、3—6歲身體健康、智力正常、可以正常參加集體活動的適齡兒童。(幼兒註冊入園前,須按照衛生部門制定的衛生保健制度進行體格檢查,合格者方可入園)

2、幼兒園招生總額90%招收港口鎮戶籍幼兒。

3、幼兒園招生總額10%招收在本鎮居住或工作,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年的非本鎮戶籍兒童。(當本鎮戶籍報名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時可放寬非本鎮的招生比例)

二、招生規模本次招生年齡及招生人數等具體如下:

三、收費標準(註冊時按學期一次性繳交保教費和伙食費,期末多除少補)

保教費:695元/月

伙食費:15元/天

託管費:8元/天(每天5:00後開展,家長可選擇參加)

四、報名安排

1、報名時間:20xx年5月10日至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符合條件的幼兒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攜幼兒到幼兒園登記報名。(注:排隊先後與錄取無關,請家長錯峯報名)

2、報名所需資料:

(1)填寫《新生入園登記表》及《幼兒基本信息採集表》。(表格可提前在門衛室領取)

(2)上交材料:戶口簿複印件(戶主頁及幼兒頁)、幼兒出生證複印件,同時攜帶原件備查。非本鎮戶籍人員另需提供工作證明或房產證正本及複印件、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五、審查與錄取

1、招生小組對幼兒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覈,根據招生計劃、招生條件、招生年齡、男女比例等進行錄取。

2、若報名中符合資格的幼兒人數少於幼兒園招生計劃,直接安排已報名的幼兒入園,若多於幼兒園招生計劃,則採用電腦派位或搖珠派位的形式進行錄取。

3、錄取:錄取時間爲20xx年6月,幼兒園向錄取幼兒派發錄取通知書。

六、辦理入學註冊手續:

1、家長憑錄取通知書於20xx年6月到幼兒園辦理入學註冊手續,過時將取消入學資格,由我園另行確定招生對象。

2、註冊時同時上交幼兒保健手冊及預防接種驗證表。

七、其他

本方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解釋權爲港口鎮中心幼兒園。

招生聯繫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