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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範本(精品多篇)

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範本(精品多篇)

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 篇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規範工會會計行爲,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各級工會組織。

第三條、工會會計是各級工會覈算、反映、監督工會預算執行和經濟活動的專業會計。工會依法建立獨立的會計覈算管理體系,與工會預算管理體制相適應。

第四條、縣級以上(含縣級,下同)工會應當設置會計機構,配備專職會計人員。縣級以下工會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專職會計人員;不具備設置條件的基層工會,應當委託經批准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或者聘請兼職會計。

第五條、各級工會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完善崗位責任制度和內部稽覈制度。縣級以上工會應當組織指導和檢查下級工會會計工作,負責制定有關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組織工會會計人員培訓,不斷提高政策、業務水平。

第六條、工會應當對其自身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會計處理和報告。

第七條、工會會計應當以工會的持續運行爲前提。

第八條、工會應當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期間分爲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於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九條、工會會計應當以貨幣計量,以人民幣作爲記賬本位幣。

第十條、工會會計以收付實現製爲基礎,以權責發生製爲補充。

第十一條、工會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淨資產、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爲:資產=負債+淨資產。

第十二條、會計應當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

第十三條、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則

第十四條、工會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符合工會宏觀管理的要求,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滿足本級工會加強財務管理的需要。

第十五條、工會會計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爲依據,如實反映工會財務狀況、各項收支情況及結果,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內容完整。

第十六條、工會提供的會計信息應當清晰明瞭,便於理解和使用。

第十七條、工會會計應當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前後各期一致,不得隨意變更,以確保會計信息口徑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八條、工會會計應當遵循重要性原則。對於重要的經濟業務,應當單獨反映。

第十九條、工會應當及時進行會計處理和報告,不得提前或延後。

第二十條、資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成本計量。除另有規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調整賬面價值。

第二十一條、凡是指定用途的資金,應按規定的用途專款專用,並單獨反映。

第三章、資產

第二十二條、資產是工會擁有或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投資和固定資產等。

第二十三條、流動資產是指預計在一年內(含一年)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主要包括貨幣資金、借出款、應收款項、庫存物品等。

(一)貨幣資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

貨幣資金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工會應當設置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庫存現金的核算應當做到日清月結,其賬面餘額必須與庫存數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餘額應當與銀行對賬單定期覈對,如有不符,應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工會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算成人民幣金額記賬。

(二)借出款是工會因開展工作或發展工運事業的需要而出借給其他工會或工會所屬單位的款項。

工會應當對借出款嚴格管理,借出每筆款項時均需與借款單位簽訂書面文件,署明用途和還款期限,還款期限通常不應超過三年;對於逾期未還款的借出款,需在年度會計報表附註中說明原因。逾期三年以上、因借款單位原因尚未收回的借出款,報經批准認定確實無法收回或者報經批准認定不再要求借款單位還款的,應及時予以覈銷。

(三)應收款項包括應收上級經費、應收下級經費、其他應收款等。

應收上級經費是工會應收未收的上級工會應撥付(或劃轉)工會經費和補助。應收下級經費是本級工會應收下級工會的上繳經費。其他應收款是工會除應收上下級經費以外的其他應收及暫付款項。

應收款項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期末,工會應當分析各項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對於確實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應報經批准認定後及時予以覈銷。

(四)庫存物品指工會取得的將在日常活動中耗用的材料、物品及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等。

庫存物品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入賬。購入、有償調入的庫存物品以實際支付的價款記賬。無償調撥、接受捐贈的庫存物品以其公允價值或者有關憑據註明的金額(加上相關費用)記賬。

庫存物品在發出(領用或出售等)時,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擇一種方法確定發出庫存物品的實際成本,一經選定,不得隨意變更。

工會應當定期對庫存物品進行清查盤點,每年至少全面盤點一次。對於盤盈、盤虧或報廢、毀損的庫存物品,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報經批准認定後及時進行處理。盤盈的庫存物品按照其公允價值入賬,並計入當期收入;盤虧的庫存物品,將其賬面餘額計入當期支出。報廢、毀損的庫存物品,先扣除殘料價值、可以收回的保險賠償和責任人賠償等,將淨損失計入當期支出。

第二十四條、投資是指工會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會的相關規定,以貨幣資金、實物資產等方式向其他單位的投資。投資按其流動性分爲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按其性質分爲股權投資、債權投資等。

(一)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入賬。以貨幣資金方式對外投資,以實際支付的款項記賬。以實物資產方式對外投資,以評估確認或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記賬。

(二)投資期內取得的利息、利潤、紅利等各項投資收益,應當計入當期收入。

(三)處置(出售)投資時,實際取得價款與投資賬面餘額的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投資收益。

對於因被投資單位破產、被撤銷、註銷、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政府責令關閉等情況造成難以收回的未處置不良投資,報經批准認定後應當及時覈銷。

第二十五條、固定資產是指工會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

(一)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爲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管理。

(二)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入賬。

購入、有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以實際支付的買價、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費、裝卸費及相關稅費等記賬。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必要支出記賬。

無償調入、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以其公允價值或者有關憑據註明的金額(加上相關費用)記賬。

對固定資產進行改建、擴建,其淨增值部分,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支出。

(三)處置(出售)固定資產時,衝減其賬面餘額並相應減少固定基金,處置中取得的變價收入扣除處置費用後的淨收入(或損失)計入當期收入(或支出)。

(四)工會應當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每年至少全面盤點一次。對於盤盈、盤虧或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報經批准認定後及時進行處理。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其公允價值入賬,並相應增加固定基金;盤虧的固定資產,衝減其賬面餘額並相應減少固定基金。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衝減其賬面餘額並相應減少固定基金,清理中取得的變價收入扣除清理費用後的淨收入(或損失)計入當期收入(或支出)。

第四章、負債

第二十六條、負債是指工會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以資產償付的債務。包括借入款、應付個人收入、應付款項等。

第二十七條、借入款指工會借入的款項。

第二十八條、應付個人收入包括應付工資(離退休費)、應付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應付其他個人收入。

(一)應付工資(離退休費)指應付未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工資及離退休費。其中,工資指按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給在職人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年終一次性獎金以及經國務院或人事部、財政部批准設立的津貼補貼等。離退休費指按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給離退休人員的離休、退休費及經國務院或人事部、財政部批准設立的津貼補貼。

(二)應付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指應付未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地方(部門)津貼補貼。其中,地方(部門)津貼補貼指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出臺的津貼補貼。

(三)應付其他個人收入指應付未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其他個人收入。其中,其他個人收入指按國家規定發給個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誤餐費、夜餐費,出差人員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出國人員伙食費、公雜費、個人國外零用費,發放給個人的一次性獎勵等。

第二十九條、應付款項包括應付上級經費、應付下級經費、其他應付款。

(一)應付上級經費指本級工會按規定應上繳的工會經費及建會籌備金。

(二)應付下級經費指本級工會應付下級工會的各項補助以及應轉撥下級工會的工會經費和建會籌備金。

(三)其他應付款指除應付上下級經費之外的其他應付及暫存款項。

第三十條、各項負債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

第五章、淨資產

第三十一條、淨資產是指工會的資產減去負債後的餘額。包括固定基金、在建工程佔用資金、投資基金、專用基金、後備金、結餘。

第三十二條、固定基金指工會固定資產佔用的基金。固定基金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

在建工程佔用資金指工會在建工程完工前累計佔用的資金。在建工程佔用資金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記賬,待工程完工後轉入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條、投資基金指工會對外投資佔用的基金。投資基金應當按照實際發生數額入賬。

第三十四條專用基金指工會按規定依法提取和使用的有專門用途的基金。包括增收留成基金、財務專用基金、工會幹部權益保障金。

提取專用基金時,按照實際提取金額計入當期支出;使用專用基金時,按照實際支出金額衝減專用基金餘額;專用基金未使用的餘額,可滾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五條、後備金指縣級以上工會按規定依法提取的特殊情況下使用的儲備金。

提取後備金時,按照實際提取金額衝減結餘;使用後備金時,按照實際支出金額衝減後備金餘額;後備金未使用的餘額,可滾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六條、結餘指工會各項收入與支出相抵後滾存的累計餘額。

第六章、收入

第三十七條、收入是指工會根據《工會法》以及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業務活動所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收入按照來源分爲會費收入、撥繳經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政府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

(一)會費收入指工會會員依照規定向工會組織繳納的會費。

(二)撥繳經費收入指基層單位行政撥繳、下級工會按規定上繳及上級工會按規定轉撥的工會經費中歸屬於本級工會的經費及建會籌備金。

(三)上級補助收入指本級工會收到的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包括回撥補助、專項補助、超收補助、幫扶補助、送溫暖補助、救災補助、其他補助。

(四)政府補助收入指各級人民政府按照《工會法》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的補助款項。

(五)行政補助收入指工會取得的所在單位行政方面按照《工會法》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的補助款項。

(六)事業收入指獨立覈算的工會附屬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非獨立覈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各項事業收入。

(七)投資收益指工會對外投資發生的損益。

(八)其他收入指工會除會費收入、撥繳經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政府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投資收益之外的各項收入。

第三十八條、各項收入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

第七章、支出

第三十九條、支出是指工會爲開展各項工作和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及損失。支出按照功能分爲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務支出、行政支出、資本性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事業支出、其他支出。

(一)職工活動支出指工會爲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發生的支出。

(二)維權支出指工會直接用於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

(三)業務支出指工會培訓工會幹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務工作發生的各項支出。

(四)行政支出指工會爲行政管理、後勤保障等發生的各項日常支出。

(五)資本性支出指工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生的實際支出。

(六)補助下級支出指工會爲解決下級工會經費不足或根據有關規定給予下級工會的各類補助款項。

(七)事業支出指工會對獨立覈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覈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各項支出。

(八)其他支出指各級工會除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務支出、行政支出、資本性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事業支出以外的各項支出。

第四十條、各項支出應當按照實際發生額入賬。

第八章、會計報表

第四十一條、工會會計報表是反映各級工會財務狀況、業務活動和預算執行結果的書面文件。工會會計報表是各級工會領導、上級工會及其他會計報表使用者瞭解情況,掌握政策,指導工作的重要資料。

第四十二條、工會會計報表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和附註。

(一)資產負債表,是反映工會某一會計期末全部資產、負債和淨資產情況的報表。

(二)收入支出表,是反映工會某一會計期間全部收入、支出及結餘情況的報表。

(三)附註。附註應分析說明工會預算執行情況以及工會在籌集、分配、使用、管理經費過程中的。成績和問題,分析影響預算執行的原因,經費收支變動趨勢,提出改進措施、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三條、工會會計報表分爲年度會計報表和中期會計報表。以短於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期間(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編制的會計報表稱爲中期會計報表。年度會計報表是以整個會計年度爲基礎編制的會計報表。

第四十四條、工會要負責對所屬單位會計報表和下級工會報送的年報進行審覈、覈批和彙總工作,定期向本級工會領導和上級工會報告本級工會預算執行情況。

第四十五條、會計報表要根據登記完整、覈對無誤的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會計報表必須經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審閱簽章並加蓋審查公章後上報。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工會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應當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本制度從今日起實施。

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篇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規範單位的財務行爲,加強單位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單位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單位的財務活動。

第三條 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事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四條 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單位財務預算,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覈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五條 由縣會計中心統一負責事業單位的會計覈算工作。

第六條 單位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章 單位財務預算管理

第七條 單位財務預算是指單位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單位財務預算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

第八條 單位實行覈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定額或者定項補助標準根據單位特點、發展計劃、單位收支狀況以及國家財政政策和縣財力可能確定。定額或者定項補助可以爲零。

第九條 單位參考以前年度財務預算執行情況,根據財務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根據單位發展需要與財力可能,編制預算內、外資金和經營服務性捆-綁使用的綜合財政零基預算。單位財務預算應當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十條 單位根據年度單位計劃,提出財務預算建議數,報縣財政局審批。

第十一條 單位財務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對財政補助收入和從財政專戶覈撥的預算外資金一般不予調整。但是,上級下達的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增加或減少支出,對財務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的,單位通過報請主管部門以及財政局調整財務預算。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條 收入是單位爲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三條 單位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單位從財政局取得的各類事業經費。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即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財政的資金和應當繳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覈撥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覈准不上繳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四)經營收入,即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覈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事業單位附屬獨立覈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範圍以外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等。

第十四條 事業單位的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單位財務預算,統一覈算,統一管理。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五條 支出是指事業單位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十六條 事業單位支出包括:

(一)事業支出,即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包括工資、補助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等。

(二)經營支出,即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覈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篇三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執行教育局計財科有關財務的規定與精神

二、堅決制止亂收費和私設小金庫。

三、加強學校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不斷健全財務規章制度。

四、配合局結算中心人員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向校長、總務主任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五、協助總務主任,會同結算中心人員合理編制學校經費預算,及年終的決算工作,做好學校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工作。

六、經費使用必須有申報手續,購物需寫申購單,由總務主任或校長審批同意方可購買。

七、票據報銷必須由本人、總務主任及校長的簽名,方可報銷。購物發票要經過倉庫保管員的驗收及簽名,再由總務主任及校長的簽名,方可報銷。

八、不符合規定的票據及沒有聯籤的票據,會計人員有權拒收。

九、要做好收費的公示工作。

十、堅持做好資金對帳工作。

十一、認真做好學生學雜費的核算工作。結算正確,決不能向學生多收一分錢,並及時做好日清月結工作。

十二、要做好財務報表,做到正確無誤,及時送上級主管部門。

十三、學校固定資產會計總帳,必須同各部門的資產帳相符,要經常對帳及調整。

十四、要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如實提供財務憑證、財務帳簿、財務報表和其它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得拒絕、隱匿和謊報。

十五留用現金、不得超過有關規定,超過現金應立即解存到銀行。

十六、學校要建立嚴密的內部財務監督

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篇四

1、收入問題:爲少交稅收入記在賬外或是將不確認收入,將收入掛在往來科目中,此時也不會開增值稅發票,錢貨早已經交易。

2、成本問題:

①、情況1往往產生問題是賬面庫存商品成本結轉不及時,貨物已經發出但未記錄成本;或者是材料、人工等耗費已經計入成本,而與收入不配比。

②、部分生產類企業因車間零部件較多,材料入庫、出庫記錄不及時、不準確而產生賬面成本不準確,甚至有企業平時的成本按估計的方法來覈算成本。

③、平時不對庫存進行盤點,使賬務和實際情況脫節,財務記錄不準確。

3、資金問題:

①、一般缺少資金,向銀行借款較多,一般與其他企業互相擔保;向個人借款用於暫時的資金往來或是生產經營,利息高於銀行貸款;有的還會存在職工集資問題。

②、現金、銀行存款:賬面現金較多,實際現金一般遠少於賬面,存在較多白條;現金使用不合規。

③、往往有較多的業務費(給客戶採購人員的回扣),在白條中列支,到最後沒有相應的發票或是費用單。

④、出資、增資不實,往往是先出資再抽逃,以後通過費用方式慢慢的抵消掉。

4、人員工資問題:

①、往往繳納不足,與部分員工不簽訂勞動合同。

5、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問題:

①、固定資產入賬時間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導致折舊、攤銷在不同年度差異,也使損益表差異,甚至影響不同年度的盈虧情況。

②、賬面記錄與實際往往有差異;攤銷問題。有些可能已經報廢或減值,但仍掛賬。

③、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一般金額較大,應與當地同等情況比較分析,可能有些利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合同隱藏大額的非正常交易等。此處僅列指幾條,更多問題大家共同討論分享。

事業單位財務制度 篇五

爲了規範和加強會計財務工作,充分發揮會計工作在財務管理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以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我縣單位實際情況和內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會計管理體系

(一)單位領導人職責:

1、單位領導人領導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執行《會計法》,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保障會計人員的職權不受侵犯。

2、單位領導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負有領導責任,負責對各項內部會計制度進行監督、實施、落實。

3、對認真執行《會計法》,忠於職守,做出顯著成績的會計人員,財政部門、單位領導及時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二)會計主管職責:

1、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各項財務制度,履行會計覈算、會計監督職能。

2、編制財務收支計劃,編制預算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使用資金。

3、定期(季度、半年度、年度)對單位的財務收支使用狀況進行分析,準確爲領導提供財務信息,做好領導參謀。領導好財務會計工作,做好對銀行、稅務、財政等部門的協調、溝通工作。

4、組織好財會人員的業務學習,提高財會人員業務水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職業道德,廉潔奉公,實事求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三)會計部門與其它部門的關係:

1、會計部門要經常與業務部門溝通,及時爲業務部門提供覈算信息,經常深入基層第一線,瞭解、掌握第一手資料,做好財務後勤保障工作,爲單位中心工作服務。

2、按照上級有關精神,實行政府採購制度,把好維修項目、基建工程的審計關。

3、業務部門領用支票,必須在五日內結賬。收到的支票必須在一日內交財務室解交銀行,促進資金回籠,保證資金運用安全。

4、配合財政、銀行做好每月代發工資工作。

(四)各單位採用收付實現制會計制度,採用借貸複式記賬方式。

二、會計人員的崗位責任制

各單位設立財務室(可隸屬辦公室),根據本單位實行集中記賬的具體情況,設置以下會計崗位:會計主管一名,出納會計一名,下屬事業單位各配報賬員一名。

(一)會計主管的崗位責任制:

1、宣傳貫徹執行《會計法》和各項財務制度,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各類收支項目和收支標準,加強會計監督、領導財會人員同一切違法亂紀弄虛作假行爲作鬥爭。

2、負責編制財務計劃,定期檢查計劃執行情況,做好財務分析,參與單位各項消耗定額的制定或修訂,爲規範和加強財務工作獻計獻策,當好參謀。

3、堅持按規定做到“收支兩條線”,貫徹率達百分之百。

4、根據各項經濟業務及會計制度的規定負責對收、付款憑證、賬冊、報表的審覈,確保會計工作規範化。編制憑證和記賬,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正確、賬目清楚、賬實相符、按期上報。

5、加強單位財產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定期組織對流動資金、固定資產、債權債務進行清查、盤點、處理,確保單位資產安全完整。發生溢缺,及時處理,保證單位財產賬、賬實相符(每年於六月)。

6、加強對票據的管理,對領取的各種票據,要定期與財政進行覈對,對領用部門要定期覈對和抽查,並接受財稅部門的監督。

7、組織全體財會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培訓學習,學習財會理論知識和新的會計法規、制度,不斷提高會計人員業務素質。

8、對違反財會制度和財經紀律的`財務收支有權拒絕辦理,並及時向單位領導或上級財會部門報告。

9、做好會計資料的整理、保管,按會計檔案制度要求存檔。

(二)出納會計崗位責任制:

1、嚴格按照財經紀律有關規定,準確處理好各項經濟業務的款項收付。

2、認真審覈原始憑證,堅決抵制白條及不合格憑證入賬,認真編制記賬憑證,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

3、嚴格按照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認真辦理現金收付業務,不得坐支,不得白條抵庫,不準任意挪用現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設立“小金庫”。暫借現金由領導審批,堅持報銷憑證“一支筆”審批制度。

4、嚴格按照銀行結算制度規定,認真辦理銀行業務收支、款項支付必須經單位領導批准後方可支付。不準出借賬戶,外單位支票不準在本單位套用現金。

5、加強支票管理,領取支票碰到疑難時,須報領導批准,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簽發支票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收到的支票一律不得背書轉讓。

6、對現金、支票、匯票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安全有效,保險箱密碼和鑰匙,不經主管領導批准不得輕易交給他人。

7、負責發票、收據的保管,要專設登記簿進行明細登記,做好購入、領用、收繳等情況的記錄,並定期對領用部門覈對和抽查。

8、做好每月的工資、獎金、津貼等現金髮放工作,經常定期軋賬,發現情況,立即向領導彙報。

9、配合會計主管做好賬務工作,堅持原則,忠於職守,廉潔奉公,處處爲方便職工着想,服務工作。

(三)報賬員的崗位責任制

1、負責保管、使用本單位的備用金,並確保其安全完整。

2、負責本單位各種稅、費的上繳及日常經費開支的報銷。

3、組織進行本單位的收費工作,各項收費資金及時上繳財政專戶,不得公款私存。

4、負責初審原始憑證,分類彙總,填制各種結報憑證,經稽覈審覈、本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後,到財務室辦理結算報銷手續。

5、完成本單位及財務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賬務處理程序制度

(一)各單位採用通用記賬憑證(借、貸記賬憑證),會計人員根據審覈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並連續編號。

(二)會計賬簿的設置: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備查賬。總賬、現金、存款日記賬採用訂本式,明細賬採用活頁式,賬簿啓用時正確填寫好扉頁。

(三)單位的賬務處理程序,採用憑證賬務處理程序,有效地組織會計覈算。

(四)記賬憑證及時傳遞,不得積壓。

(五)會計報表的種類和要求:

1、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月報:資產負債表、收支明細表、基本數字表、往來款明細表;年報: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總表、行政事業支出明細表、基本數字表、往來款明細表、專用基金收支明細表、決算表及文字說明。

2、以“誠信爲本”爲基本原則,編制報表的要求:真實可靠、計算準確、內容完整、上報及時。

四、會計內部牽制制度

1、出納工作與會計工作要嚴格分開,分別負責。

2、出納人員不得兼職任稽覈、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及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3、會計人員實行迴避制度,單位領導人的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主管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的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4、出納要根據稽覈審覈後、並按審批制度規定經有關審批人審批後的單據辦理款項支付。

5、出納人員負責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會計主管應督促及時覈對銀行往來並檢查當月發生的“未達賬項”是否屬實,存在未達賬項應及時查找原因。

6、現金保險箱鑰匙和密碼只能由出納人員保管,不得任意轉交他人,一旦出納人員工作調動,要收回保險箱鑰匙,並及時更換保險箱的密碼。

7、銀行支票、印鑑要分開保管,銀行支票由出納保管,印鑑章由會計主管保管,支票與現金需存放於保險箱內。

8、有價證券應由出納人員專職保管,並在明細賬中作明細記載。

9、出納應做好空白支票的購入、領用工作,支票的簽發應交印鑑保管人覈對。

10、會計主管要定期、不定期地檢查出納保存的“庫存現金”、發票收據和各種有價證券。

五、會計稽覈制度

(一)稽覈工作的組織形式和分工

1、本單位稽覈爲兼職,由會計主管負責對記賬憑證、賬簿記錄、會計報表和計劃預算的審覈。

2、稽覈崗位直接由會計主管負責。

(二)稽覈工作的職責和權限

1、審覈財務、成本、費用等計劃指標項目是否齊全,是否切實可行,計算是否正確,發現問題要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2、審查各項財務收支是否按財務制度執行,對不符合規定的收支,應提出意見,並向領導彙報,採取措施,及時處理。

3、審覈原始憑證是否合法,內容是否真實,手續是否完備,數字是否正確。

4、審覈記賬憑證的編制是否符合制度規定。

5、抽查賬簿記錄是否符合記賬要求。

6、複覈各種會計報表是否符合制度規定的編報要求,簽章是否齊全,是否按期上報,發現問題查明更正。

7、稽覈人員要對審覈簽署的計劃預算、憑證、賬簿和報表負責。

六、財產清查制度

(一)財產清查包括固定資產清查以及債權債務的清查(一年不少於一次)。清查方式採用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定期清查每年6月進行;在發生意外事故、自然災害損失的情況下進行不定期清查,通過清查使賬實相符,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

(二)債權債務的清查,對所有往來款項,要加強結算,覈對、清理。半年內還沒有收到的,必須發函、發信、支電或組織專人催收,防止發生壞賬。

(三)固定資產清查每年6月進行一次,並與明細分類賬、固定資產卡相覈對。發生盤盈、盤虧,要及時處理,保證賬物相等,同時,要配合紀檢室對在職幹部內審時進行資產覈對。

七、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一)本單位財務收支必須堅持經辦人簽章,有關人員驗收或證明,領導或有關人員審批制度。

(二)實行“財務一支筆”審批制度,各項支出,無論金額大小,均由分管領導審覈,實行“財務一支筆”審批,再由財務審覈後方可報銷(經人事局、老幹部局批准、定期發放的工資、獎金及辦理託收手續的水電、電話費除外)。

(三)各基層單位應當在年度部門預算限額內開支,若有特殊需要,須經有關部門批准同意,調整部門預算。

(四)預算內、外經費支出數額較大的,須經領導辦公會議集體討論決定。

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 篇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推動本公司會計電算化發展,規範會計電算工作,按照財政局的有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範圍:本公司。

第三條 會計電算化管理內容包括崗位設置、發展規劃、建立信息系統、制定管理制度、人員培訓和推廣等。公司負責管理工作,各單位負責具體實施工作。

第二章 崗位設置及職責

第四條 各單位應根據工作及人員情況,設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會計電算化工作,定崗定員,保持相對穩定。

第五條 電算專管員必須精通財會業務,並且負責以下工作:

一、制定本單位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

二、監督會計電算化有關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三、對財會軟件進行日常維護;

四、保證計算機軟件和硬件的財產安全;

五、控制會計軟件的運行;

六、對操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

七、負責財會軟件的學習、應用和推廣;

八、負責組織系統內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

第六條 各單位必須對操作人員的上機、密碼和使用權限進行嚴格管理,建立相應的操作管理制度。與會計業務無關人員,沒有經過上機培訓人員不得作爲操作人員。

第七條 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範使用計算機和財會軟件,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不得自行修改。

第八條 操作人員的密碼應當嚴格保密;更換操作人員或密碼泄密後,必須及時更改密碼。第九條操作人員如果離開工作現場,必須在離開前退出財會程序,防止其他人員越權操作。

第三章 電算記賬的規則

第十條 嚴格按照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軟件程序,以及總公司的有關統一規定,進行業務處理。

第十一條 總公司對財會軟件的使用實行統一管理,未經總公司同意,各單位不得隨意使用其他財會軟件。

第十二條 總公司負責設置一、二級會計科目。二、三級科目各單位可根據具體情況增設。

第十三條 爲確保電算記賬準確、高效,記賬過程中實行三審制,即事前審覈、事中審覈、事後審覈。

第十四條 記賬憑證原則上由手工填制,如果據以填制記賬憑證的原始憑證已輸入計算機或可從機內現有賬簿中計算生成記賬憑證所需數據,記賬憑證方可由計算機打印輸出,代替手工記賬憑證;這時須由操作員、複覈員、主管員共同簽章,並按規定裝訂成冊,做爲會計檔案保存。

第十五條 出納人員、程序設計人員不得兼任憑證錄入工作。

第十六條 已輸入總賬、明細賬的數據,如有差錯,均須另編補充憑證或負數衝正憑證,重新輸入;如原始憑證是正確的,操作員輸入錯誤應在輸入的更正憑證中註明實際輸入數據的更正內容,包括原始的日期、編號及錯誤原因。

第十七條 存在計算機軟盤或硬盤內的各種賬冊,在未打印成文本輸出之前,應視同會計檔案妥善保存,並應留有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