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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學在公安實踐中的作用通用多篇

法醫學在公安實踐中的作用通用多篇

森林的文化在林業實踐中作用 篇一

森林作爲地球上可再生自然資源及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在人類生存和發展的歷史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新世紀即將到來之際,不斷增長的經濟和人口對森林造成的壓力越來越大。

人們對森林消失和森林破壞的關注,已成爲國際環境問題的重要方面。

在綠色植被中,森林有地球之肺之稱。

這是因爲森林大量地吸收二氧化碳,製造人類和其他生物所需的氧氣。

樹木是氧氣製造廠、樹木是粉塵過濾器、樹木還是天然蓄水庫和天然空調

森林作爲地球上可再生自然資源及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在人類生存和發展的歷史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新世紀即將到來之際,不斷增長的經濟和人口對森林造成的壓力越來越大。

人們對森林消失和森林破壞的關注,已成爲國際環境問題的重要方面。

在綠色植被中,森林有地球之肺之稱。

一、森林的作用

森林是孕育人類的母親;

森林是人類的資源寶庫;

森林能保護土壤;

森林能涵養水源;

森林能調節氣候,製造氧氣;

森林能淨化空氣;

森林能消除噪聲。

二、一棵樹的價值

一棵樹到底值多少錢?印度加爾各答農業大學的一位教授,對一棵樹算了兩筆不同的帳:一棵正常生長50年的樹,按市場上的木材價值計算,那麼最多值300多美元,但是如果按照它的生態效益來計算,其價值就遠不止這些了。據粗略測算,一棵生長50年的樹,每年可以生產出價值31250美元的氧氣和價值2500美元的蛋白質,同時可以減輕大氣污染(價值62500美元),涵養水源(價值31250美元),還可以位鳥類及其他動物提供棲息環境(價值31250美元),等等。講這些價值綜合在一起,一棵樹的價值就不是300美元了,而是20萬美元了。

近年來,不少國家都在着手研究森林的間接效益。自1971起,日本用了3年時間對森林的見解效益進行了測算。日本有森林2500萬公頃,每年能儲存雨水2200萬億噸,防止水土流失57億立方米,棲息鳥類8100萬隻,產生氧氣5200萬噸。翌年間接效益總值和人民幣1280億元,相當於日本1972年全年的總預算。芬蘭的森林一年生產木材的價值僅爲17億馬克,而森林在環境中的見解效益所產生的價值則爲53億馬克。美國森林的間接效益價值爲木材價值的9倍。我國雲南省林業調查隊,對全省的森林效益進行過測算,結果是森林的生態效益的總價值佔森林總效益價值的94%,直接效益僅佔6%。由此可見,評價森林的作用,不能單純看它能生產多少木材和其他林產品,更重要的是要看她對蓋上生態環境、促進農牧業生產等方面的間接效益。

繼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之後,國家又提出生態文明。並且把它寫入黨的十七大政治報告之中,將人與自然的關係納入到社會發展目標中統籌考慮,成爲中國共產黨對子孫後代和世界負責的莊重承諾。

中國佛教的生態智慧的核心是在愛護萬物中追求解脫,它啓發人們通過參悟萬物的本真來完成認知,提升生命。佛家認爲萬物是佛性的統一,衆生平等,萬物皆有生存的權利。《涅盤經》中說:“一切衆生悉有佛性,如來常住無有變異。”認爲一切生命既是其自身,又包含他物,善待他物即是善待自身。佛教正是從善待萬物的立場出發,把“勿殺生”奉爲“五戒”之首,生態倫理成爲佛家慈悲向善的修煉內容,生態實踐成爲覺悟成佛的具體手段,這種在人與自然的關係上表現出的慈悲爲懷的生態倫理精神,客觀上爲人們提供了通過利他主義來實現自身價值的通道。常有人用《周易》中“自強不息”和“厚德載物”來表述中華文明精神。這與生態文明的內涵一致。中華文明精神是解決生態危機、超越工業文明、建設生態文明的文化基礎。一些西方生態學家提出生態倫理應該進行“東方轉向”。1988年,75位諾貝爾獎得主集會巴黎,會後得出的結論是:“如果人類要在21世紀生存下去,必須回到兩千五百年前去吸取孔子的智慧。”

問題在於,思想與行動並不是同一的,接受東方智慧並不難,但傳統中華文明如果想爲生態文明的形成和實踐作出貢獻,也同樣面臨着創新發展的問題。這就需要用生態理性來審視我們的發展原則。生態理性認爲,人類的理性一旦與環境相脫離將毫無價值,只有當與環境的現實要求結合起來考察人類理性時,才能正確評判人類的行爲。生態理性具有人性化、自然化、整體化的特徵。它是西方哲學面對生態危機而產生的新的哲學觀點,是對科學理性絕對化、工具化、教條化的反思。長期以來,正是在科學理性絕對化的視角下,很多人都將中華文明這種東方智慧視爲前現代的產物,採取了批判排斥的態度。

也正是在生態理性的原則下,西方思想家越來越表現出對東方智慧的認同,東方智慧已參與到西方世界的思想文化建設中去。對於我們而言,中國文化精神被世界逐漸重視,只是一個更深層文化問題的開始。我們既要防止片面復古;我們也要辯證地看待中國現代化進程中科學理性的作用。但科學理性必須與生態理性結合,如同西方文明與東方文明結合一樣。我們要用人文精神來校正科學理性的絕對化傾向,也要用道德原則來審視實用主義。我們雖然身在中國文化之中,但主導我們現代化實踐的主要邏輯仍然是西方式的。西方傳統工業現代化的模式最終是難以複製的,尤其是對於中國來說,這意味着更加深刻的資源環境衝突。所以,用中華文明來校正我們的現代化方向,理順我們的文化結構,使中華文明的生態智慧成爲生態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尤爲必要。僅有生態文明是不夠的,我們還需要一種新的社會主義實踐,即從工業文明基礎上的社會主義,過渡到生態文明基礎上的社會主義。

森林是陸地生態系統的主體,森林的功能包括產品功能、服務功能和文化價值。 森林功能的多樣性決定了森林對於一國經濟發展、生態建設的重要價值,因此,可持續林業成爲世界各國可持續發展中的共同命題。在我國,由於十分複雜的原因,林業的建設與發展受到了多方面的制約,出現了森林發展的非可持續性,這種非可持續性發展的總體表現可以概括爲森林長期過伐、林地大量流失、樹種簡單化、林分幼齡化、林地衰退生產力下降等。 在這些森林非可持續性發展的表現中,森林的長期過伐是一個十分嚴重的問題。 在建國初期,爲滿足國家恢復經濟的需要,我國的森林便被大面積採伐,此後則將森林採伐作爲森林經營實體維持生存及支持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長期以來對森林的過度的、掠奪性的採伐直接導致了我國森林蓄積量的嚴重下降和生態環境的嚴重惡化,爲此,我國制定的《森林法》規定了森林採伐限額制度,試圖通過控制森林採伐總量來遏制森林濫伐現象,但是,自1987年開始實施的森林採伐限額制度並未完全達到設計該項法律制度的初衷,超限額採伐現象依然十分嚴重,根據第五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1994—1998)的結果,全國年均林木採伐量超採伐限額8679.4萬立方米,超採額比例爲33.8%,有的國有林場更因長期超限額採伐導致可開採的森林資源耗盡而被迫停產。

森林採伐限額是上級主管部門依據法定程序和方法制定的,經國家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特定行政區域或經營單位每年以各種方式採伐消耗的森林資源蓄積最大限額,是國家對森林和林木採伐限定的最大控制指標。依照森林法,國家根據用材林的消耗量低於生產量的原則,嚴格控制森林年採伐量,採伐林木必須申請採伐許可證,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採伐,對包括超限額採伐在內的濫伐林木的行爲,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如果以立木材積計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樹不足50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濫伐株數5倍的樹木,並處濫伐林木價值2倍至3倍的罰款。如果以立木材積計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50株以上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濫伐株數5倍的樹木,並處濫伐林木價值3倍至5倍的罰款。 濫伐林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應該說,設計森林採伐限額制度的目的及該項制度本身的制度價值是十分直接而明瞭的,那就是通過控制森林的年採伐量來達到逐年增加森林資源存量從而最終實現森林的永續利用,可持續經營並改善生態環境,維護生態安全,但是,長期存在的大面積超限額採伐的現實使得該項實施多年的法律制度不僅沒有達到預期的目的反而使其有形同虛設之嫌。對於出現這一結果的原因,很多人從不同角度進行了分析並對改良我國的森林採伐限額制度提出了不同的意見,本文認爲,一項法律制度未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而對於一項法律制度的完善,必須充分考慮個市場主體的利益訴求

一、森林採伐限額制度面臨的問題

實際上,對於森林採伐限額制度所面臨的問題,幾乎所有與林業有關的部門和人員都或多或少地有所認識,2002年林業發展報告指出,森林採伐限額政策在推進林業市場化進程、明細和落實林業產權,推進林業分類經營改革及平原林業的採伐管理亟待完善。2003年林業發展報告則表明,雖然在2002年間,國家林業局下發了《關於調整人工用材林採伐管理政策的通知》和《關於國家重點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生態效益補償試點單位“十五”期間年採伐限額調減的批覆》,使森林採伐限額執行情況有所好轉,超限額採伐的勢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超限額採伐現象並未從根本上杜絕。連續兩年的林業發展報告關於森林採伐限額的分析表明,雖然國家對採伐限額的管理有所調整,對制度的執行也越發嚴格,但超限額採伐依然存在,這說明採伐限額制度的執行甚至採伐限額制度本身都面臨着許多需要考慮的問題。綜合起來,該項制度面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採伐限額編制依據的準確性受到質疑。毫無疑問,科學而準確地編制採伐限額是森林採伐限額制度達到逐步增加森林面積及森林蓄積量的目的的首要保證,可以想象,如果採伐限額的編制本身就是不準確的,森林採伐限額制度的功能就無法實現。依據規定,森林採伐限額的編制程序是,全民所有的森林和林木以國有的林業局、林場、農場、廠礦爲單位,集體所有的森林和林木及農村居民自留山的林木以縣爲單位,根據合理經營和永續利用的原則,提出年森林採伐限額指標,逐級上報。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主管部門對上報的森林年採伐限額指標進行彙總、平衡,經同級人民政府審覈後,報國務院批准。國務院批准的年森林採伐限額,每5年調整一次。可以看出,森林採伐限額編制的基本依據基層單位在森林經營方案中提出的合理年伐量 (年採伐限額指標),因此,森林採伐量的準確性又是森林採伐限額準確性的前提。從森林經理的角度講,爲保證經營單位的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分析論證合理年伐量應當遵循一定的原則和要求,其中對於商品林年伐量的確定要用生長量控制採伐量,除了遭受嚴重災害需要及時清理跡地或進行搶救性採伐外,年伐蓄積一般不能超過年淨生長量;對於生態公益林,要在法規、條例和規程允許的範圍內,根據不同林種的特點和林分的實際情況,只能進行更新或改造性採伐。 由於森林資源本身的動態性和複雜性,森林資源的數量、質量及內在結構都處於不斷的變動之中,這種特點決定了行政轄區或經營單位制定森林年採伐量的複雜性。理論上說,各經營單位是根據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的結果提出森林年採伐量及採伐限額的,但是,具體的經營單位特別是國有林場,由於其首要的經營目標是發展地方經濟及維持本單位的生存與發展,他們更少甚至根本不願意考慮其經營行爲的生態效益,加上現有的體制缺乏促使他們在自己的經營行爲中注重生態效益的內在及外在激勵,他們顯然更傾向於通過多報採伐限額來獲得經濟效益,因此,他們制定並上報的採伐限額的科學性、準確性被受到合理的懷疑。

2、超限額採伐現象依然嚴重。本來,森林採伐限額作爲國家對森林和林木採伐限定的最大控制指標,是具有法律強制力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但現實的情況時,雖然國家每年都限定了採伐數額,但超限額採伐實際上在我國森林採伐中是一個公開的祕密。第四次森林資源清查間隔期內全國年均森林採伐消耗量超限額達4330多萬立方米,而在“九五”期間,全國森林採伐消耗量按同口徑比較,平均每年超限額採伐8600多萬立方米。1999年,國家林業局組織對森林採伐限額執行情況進行抽樣檢查,被抽查的17個縣(市)中有九個縣(市)存在超限額採伐的現象,被抽查的10個森工企業局中有7個存在超限額採伐問題,分別佔抽查數的52.9%和70%,有的縣(市)和森工企業局超限額採伐高達150%。雲南省昌寧縣西桂林場1999年的採伐指標爲10100立方米,但實際採伐15800立方米,超限額採伐5700立方米。 實際上,各地有關超限額採伐的報道和相關數據根本無法一一列舉,國家林業局最近一次的森林採伐限額情況檢查表明,被檢查發現的超限額採伐單位數量雖然有所下降,但超證採伐問題還是比較普遍,無證採伐問題也仍然突出。

城市林業的概念最早是由加拿大多倫多大學Erik Jorgensen提出來的,他認爲:城市林業不只是對城市樹木的管理,更是對受城市居民影響和利用的林地的管理。①《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林業手冊》中把城市林業定義爲:“城市林業是林業的一個專業化分支,是對樹木和森林進行培育和管理,以對城市居民的心理健康、社會福利和經濟繁榮發揮作用的一項高尚事業。”②1967年第九次國際林業大會上首次公佈了城市林業的概念。30餘年來,城市林業作爲一門新興的學科逐漸被人們重視與認識,國內外的林學家從不同角度對城市林業作了多角度研究,並給城市林業下了不同的定義。我國的林業工作者在城市林業的理論研究與實踐過程中,對城市林業提出具有中國特色的定義:城市林業是由林業和園林融合而成的,是建設、經營和利用城市森林的事業。城市森林是指城市範圍內與城市關係密切的,以樹木爲主體,包括花草、野生動物、微生物組成的生物羣落及其中的建築設施。③

城市林業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不僅涉及多學科的共同研究和實踐,更需要理論研究的創新和指導,需要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制度和運行機制。筆者認爲,在諸多的因素中,城市林業建設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無疑是非常必須的前提性要件,但一種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涉及的問題也非常複雜,本文只想對此作一些最初步的探討,以就教於學界同仁。

一、城市林業建設的現狀

我國城市林業工作者不僅探索城市林業的理論,還結合我國的國情、林情,在實踐中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城市林業發展通路。1988年,長春市在國內第一個提出了建設“森林城”的規劃。此後,北京、天津、廣州、深圳都先後進行了城市林業的規劃。1995年在廣東的中山市進行城市林業總體規劃試點,1996年在廣州、東莞、珠海試點,1997年在南海、深圳、潮州等10個城市鋪開,探索在不同類型的城市開展這一工作的做法,爲廣東省城市林業的全面展開積累了寶貴的經驗。我國一些城市在這些規劃中取得了巨大成就,就拿長春市而言:在600萬長春市民的積極參與下,“森林城”建設規劃的第一階段任務已超額完成,長春市區綠化面積達到了4573平方公里,人均公共綠地7.3平方米,居全國大城市之首;城市森林覆蓋率達到了37.3%,位居全國前列,整座城市面貌發生了明顯的變化。1999年江澤民主席在西安市正式提出西部大開發以來,西部地區開始了轟轟烈烈的山川秀美工程,大搞退耕還林、退耕還草、植樹造林、城市綠 〖作者簡介:陶信平,男,副教授,長安大學法學系主任。主要從事民法學、環境資源法學教學與研究。〗 化,經過五年的建設,以西安爲代表的西部地區,在城市林業建設方面已經取得了很大成績,極大地改善了城市環境,爲城市經濟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生態環境。目前,全國大多數城市都已提出或正在提出城市林業建設規劃,城市林業建設已成爲當前城市發展的主題之一。

我國城市林業建設在取得巨大成績的同時,也暴露了許多的問題:首先是城市林業的概念和觀念尚未受到應有的理解和重視。由於對城市林業內涵、作用和功能甚至對城市林業的概念的認識不足,導致城市林業的觀念在城市發展建設規劃中沒有得到重視和體現,規劃建綠還沒有受到普遍重視;形成解決城市問題方法的落後和偏廢;資金投入不足或投入不當;城市林地和綠地經常成爲城市建設蠶食的對象,遭受人爲破壞。其次,城市人均林地和綠地面積少,按國際和環境生態組織的要求,城市綠地達到人均60平方米的標準最爲理想。而我國目前城市人均綠地水平離此標準距離尚遠。我國城市林業與發達國家甚至與一些發展中國家相比,發展水平還很落後,許多城市基本上處於一大片鋼筋混凝土的包圍之中。隨着我國城市化進程加快,這種日益惡化的城市環境嚴重的阻礙了城市本身的可持續發展。其三,城鄉綠化一體化建設的佈局,城市綠化地與林木的比例,綠化樹種的選擇、搭配,城市立體林業的開發建設,工業區與居民區隔離防護林帶的建設佈局,林木防止大氣噪音污染等功能的發揮存在一系列亟待解決的技術難題,迫切需要科技的全面介入和有力支撐。其四,城市郊區的建設沒有納入城市林業建設的整體規劃,導致城市林業建設城鄉失衡和城鄉矛盾衝突。以往對城郊鄉村

3、憑證採伐制度的執行力不從心。經國家批准的森林採伐限額必須分解並分配到森工企業及林場才能得到落實,但是指望被分配到採伐指標的單位自覺地按照限額進行採伐是不現實的,因此,爲了使限額採伐制度得以執行,除了由林業主管部門對限額採伐執行情況進行必要的檢查之外,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還規定了憑證採伐制度。《森林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採伐林木必須申請採伐許可證,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採伐;農村居民採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還對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核發權限作了相應的規定。憑證採伐制度是保證森林採伐行爲能夠按照覈定的採伐限額及木材生產計劃進行的管理制度,林政部門也正是通過核發採伐許可證實現對採伐限額的監督管理,核發採伐許可證的部門不得超過批准的年森林採伐限額和木材生產計劃發放採伐許可證。但是,至今爲止許多林政部門仍然存在超限額發證、發人情證、關係證的情況。另外,依照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申請採伐許可證時,必須提交伐區調查設計文件,《國務院批轉國家林業局關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十五”期間年森林採伐限額審覈意見報告的通知》(國發[2001]2號)進一步規定,集體森林經營單位和集體經濟組織採伐林木,也必須實行伐區調查設計文件,經林政部門審批通過後方可領取採伐許可證,採伐作業必須按照經批准的調查設計文件進行;在採伐過程中,林政部門還要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伐後驗收,以保證按許可證及設計文件的要求實施採伐作業;採伐作業完成後的當年或者次年必須完成更新造林任務,核發採伐許可證的部門應當組織對更新面積、樹種、質量進行驗收,核發更新驗收合格證,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務的單位不能取得采伐許可證。上述規定不能說不詳盡、不完善,但是,由於森林面積太大,結構複雜,執行上述關於伐前設計審批、伐中檢查、伐後驗收的規定有嚴格的技術要求,需要太多的人力物力,執行成本太高,基層林政部門幾乎無法承受,因此,上述規定在基層實際上很難得到執行。

4、對超限額採伐行爲的處罰左右爲難。不能得到執行的法律制度比沒有制度更可怕。對於違法限額採伐制度的行爲,森林法、刑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了應當承擔的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其中確定的處罰措施是明確而且嚴厲的, 但是,很多超限額採伐行爲是由地方政府與企業法人引起的,有關數據表明,在1994年至1998年間發生的超限額採伐行爲,除了有10%是由於羣衆性的濫砍盜伐引起的外,其餘的超限額採伐都與地方政府和企業法人有關。 而且,在很多情況下,超限額採伐行爲也並非是簡單的違法、犯罪行爲,其背後大都有很多無奈的理由,有的森工企業是爲了清償沉重的債務或者爲了支付工人工資、維持企業的基本生存條件而被迫超限額採伐,有的地方政府甚至完全是爲了公益事業被迫超限額採伐,對於這樣的“違法”、“犯罪”行爲,執法部門、司法部門處理起來常因他們畢竟“事出有因”而感到左右爲難。

5、現行的採伐限額制度妨礙了社會資金投資林業的積極性。社會資金投資林業無疑是利國利民利己的事情,從所有權的層面考慮,社會資金投資林業所形成的林木應當屬於投資者所有,他們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在不損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處分自己的林木,這是所有權的本義也是市場經濟的本義。但是,在採伐限額制度下,社會資金投資所形成的林木也仍然要受到採伐限額的約束,投資者無法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自己的所有權。 客觀上妨礙了投資者投資林業的積極性。中央電視臺報道的陝西農民石光銀聯合當地100多戶農民治沙造林,他們所造林木價值達1000多萬元,但因爲其所造林木大多是生態林,因此根本無法取得采伐指標,以至於連300多萬元的銀行貸款也無法償還,陷入了守着金飯碗討飯吃的怪圈。現在,許多地方正在進行林業經營體制改革,將國家和集體所有的商品林,通過承包、拍賣、租賃等形式流轉給個人經營,以激勵非公有制主體參與林業建設,在此過程中,投資者最擔心的就是自己在經營期間受採伐限額的制約不能通過對林木的採伐、銷售取得經營效益。 完善現行森林採伐限額制度的意見

(一)對改革現行採伐限額制度的觀點的評析

無論是林業管理部門、林業從業人員還是研究人員,都意識到了現行森林採伐限額制度面臨的問題及存在的弊端並紛紛提出改革和完善現行採伐限額制度的設想。綜合起來,關於改革採伐限額制度的觀點主要有三種:

第一種觀點認爲應當取消採伐限額制度。該種觀點認爲,不允許或限制經濟人採伐林木,好像是保護了森林,事實上是打擊了經濟人從事林業生產的積極性。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限額採伐及採伐許可證制度純屬多餘,國有森林談不上限額採伐,也沒有必要實施限額採伐,國家完全可以根據生態需要和木材市場擬定生產計劃,行使自己的所有權。集體所有、個人所有的林木,他們自己會權衡何時採伐、採伐多少,無需政府操心。

第二種觀點認爲應當將採伐限額制度僅限定在國有林區。該種觀點認爲,應當取消對集體林和私有林所採取的強制性的採伐限額制度,將採伐限額的適用範圍縮小到國有林區。

本文認爲,上述兩種觀點未能充分考慮到中國的森林資源現狀,都是不妥當的。首先,由於觀念本身的原因及發展經濟的現實需要,我國的森林資源長期被作爲工業化資本積累的重要來源而處於超強度採伐之中,出於發展地方經濟的目的而採伐森林或佔用林地的行爲並沒有受到太多的責難,森林的生態服務功能被忽視並遭到嚴重破壞。雖然國家在這些年來實施了包括天保工程在內的林業六大工程建設,林業發展也正在發生由以木材生產爲主轉向以生態建設爲主的轉變,局部生態環境有所改善,但總體上看,我國森林資源仍然處於休養生息階段,森林資源的數量和質量並沒有實現根本性的好轉,生態系統也仍然十分脆弱,並且這種狀況並不能在短期內得到解決。因此,完全取消採伐限額制度是十分危險的,它可能使林業建設與發展已經取得的成績毀於一旦。其次,我國絕大部分的森林資源所有權屬於國家,由國有森工企業及國有林場管理和使用。由於歷史的原因,國有森工企業及國有林場仍然存在債務負擔沉重、經營效益低下、投資不足甚至無法支付職工工資等情況,如果完全取消採伐限額制度,國有森工企業及國有林場爲了改善企業本身的生存狀況,勢必又回到原來依靠採伐森林維持生計的老路。第三,將採伐限額制度的適用範圍限定在國有林區也並非可取。森林資源的生態服務功能是一個整體,並不會因爲它是國家所有、集體所有或私人所有而有所區別,雖然現在集體及私有林木佔全部森林資源的比例較小,其中私有林佔全國森林面積的比例不到12%,但它對整個林業的發展及生態系統的改善所起的作用是不容忽視的,更何況隨着國家鼓勵非公有制林業發展的措施不斷得到落實,私有林業的比重將有所擴大。如果取消對集體林業的採伐限額制度,集體所有的森林可能重新被肆意砍伐,因爲衆所周知的是,由於我國大部分集體組織特別是林區集體組織的公共積累有限,抗風險能力和投資集體公益事業的能力很低,不能排除集體組織有希望通過採伐林木的方式儘快增加公共積累、舉辦公益事業的可能,甚至不能排除少數掌握權力的人以集體的名義砍伐林木謀取私利的可能。對於私有林而言,雖然在理論上,要求私人提供諸如生態環境這樣的公共產品既是不經濟也是不妥當的,但考慮到我國國民生態觀念及生活水平的現實,特別是森林生態補償機制尚未完全建立的情況下,取消對私有林的採伐限額約束也是值得商榷的,因爲取消對私有林採伐限額的約束,意味着私人對自己的林木在何時砍伐、如何砍伐、砍伐多少等方面有完全的自主權,那麼,投資人由於個人興趣而不再願意投資林業或者有其他從業機會或者覺得木材價格合適等等原因,都有權對自己的林木採取皆伐的方式進行採伐,於是,原來的荒山將仍然是荒山,生態環境的改善也就無從談起。這種現象在有的地方已經出現,如江西某縣的一個私人投資者在2002年投標取得林場的經營權後,爲了儘快收回投資並獲取投資回報,當年就置採伐指標於不顧而大肆採伐林木。

第三種觀點認爲應當在實行森林分類經營及建立生態效益補償機制的基礎上堅持並改革森林採伐限額制度。自2002年始,國家頒佈的一系列改革現行採伐限額制度的文件,包括《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國家林業局關於嚴格天然林採伐管理的意見》(林資發[2002]223號)、《國家林業局關於完善人工商品林採伐管理的意見》(林資發[2002]224號)等,都體現了這一觀點。這一觀點的總體思路是,在堅持限額採伐和憑證採伐的前提下,將森林資源區分爲公益林和商品林兩大類,分別採取不同的採伐限額制度,對公益林實行禁伐、限伐措施,對商品林的採伐政策予以放寬,在法定的採伐限額內確保人工用材林、私有林的採伐要求。本文認爲,根據我國現在的森林資源與生態環境狀況,這一措施應該是恰當的選擇。

(二)完善森林限額採伐制度需要採取的措施

爲了保證森林採伐限額制度確實有利於使我國的林業發展從木材林業向生態林業轉變,需要採取以下措施對該項制度加以完善。

1、儘快完成森林分類區劃。由國家林業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森林分類區劃標準與方法,各地按照區劃標準與方法儘快完成森林分類區劃工作,在將森林資源區劃爲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基礎上,將公益林進一步區劃爲國家重點公益林和地方重點公益林,將商品林進一步區劃爲天然商品林和人工用材林。

2、根據森林分類區劃制定不同的限額採伐措施。對於重點公益林特別是國家重點公益林,實行禁伐,嚴格保護,只能進行撫育性採伐或者改造性採伐;對於天然商品林實行限伐措施,確保人工商品林的採伐額度。對天然商品林和人工商品林分別編制採伐限額並執行。 3.建立生態效益補償機制。建立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納入中央和地方財政預算,對公益林分別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給予相應的補貼;對集體及私人業主營造的林木被區劃爲公益林的,由國家收購,不願意被區劃爲公益林的,當地林業主管部門應當與集體或私人業主簽訂禁伐、限伐協議並給予相應的補償;對於私人業主營造的商品林,其不願意繼續經營又不能轉讓給他人的,也應當由國家予以收購併給予一定的補償;逐步建立生態公益林補償金繳納制度,要求生態公益林使用者、直接受益於生態公益林的供水、風景旅遊、林地礦產開採、徵佔用生態公益林林地等經營單位或個人繳納生態公益林補償金。

4、加強採伐限額制度執行的監督檢查。首先應當加強對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在伐區調查設計、伐後驗收、採伐更新等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其次,雖然對人工商品林的採伐限額予以放寬,主要由經營者按照森林經營方案確定,但是,人工商品林的採伐同樣事關生態環境和水土保持,因此,經營者應當嚴格按照森林經營方案的內容實施,林業主管部門則應當加強對森林經營方案實施的監督檢查。

一、我市林業生態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過去十年,我市林業生態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森林覆蓋率、森林總量和質量同步增長,森林覆蓋率從3477%增加到了3919%,兩江上游生態體系建設初具規模。但是,也必須認真分析我市林業存在的問題:一是森林質量總體不高,系統功能尚待完善;二是石漠化現象還比較嚴重,生態環境仍很脆弱;三是湖庫、通道生態保障功能還須加強,生態景觀尚需提高;四是城區綠地系統不完善。根據存在的問題,提出逐步解決措施和建議。

二、積極發揮林業生態建設的作用

(一)制定規劃,確定發展思路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設“生態文明城市”的總體目標,採取“規劃先行、分步實施,確保完成”的工作措施,以提高森林資源總量和質量、促進森林覆蓋率穩定增長爲核心,不斷優化林業結構,增強林業實力,逐步實現“城區園林化、郊區森林化、道路林蔭化、農村庭院花園化”,生態步入良性循環,把我市建成最適宜創業、最適宜生活居住的山水型生態文明城市。具體思路如下:

一是抓好造林工程建設項目,森林資源總量的增長,離不開營造林工程的實施。進一步加大林業生態建設力度,一要積極申請國家、省級營造林工程計劃;二要加大財政投入,做好營造林工作,確保全市森林覆蓋率的穩定增長,繼續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和穩步推進退耕還林工程。

二是進一步建立完善保護體系。建立森林資源保護體系及其5個子系統,即森林資源管理體系、森林公安及森林防火體系、森林病蟲害防治體系、人才培訓及技術推廣體系、突發應急事件處置體系。編制保護利用規劃。按照保護優先,合理開發利用的原則,組織人力、物力、財力,編制森林資源保護與利用規劃,制定森林資源保護與利用戰略。

三是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建成市、區(市、縣)兩級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地理信息數據庫;強化鄉鎮林業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改善基層林業站的辦公條件,提高技術水平;建立健全森林公安和森林消防專業隊伍。加強森林病蟲害防治,重點打擊毀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加大查處力度,有效遏制破壞森林資源的勢頭。

四是堅持科技興林的原則,不斷深化林業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建立林業科技創新體系,大力推廣先進實用技術,提高重點工程建設的科技含量。

(二)實施五大生態工程,推進生態文明城市建設步伐

一是啓動石漠化治理工程。在認真做好全市石漠化治理規劃的基礎上,積極爭取實施國家石漠化治理工程,通過生物治理措施提高植被覆蓋,遏制重點地區石漠化不斷擴大,生態環境繼續惡化的勢頭。

二是加強“兩湖一庫”水源涵養林建設與保護工程。對現有森林進行封山護林、重點管護,構建“兩湖一庫”良好的生態防護林體系。同時,通過各項林業工程項目的實施,對“兩湖一庫”生態環境進行重點治理,對現有的宜林地、荒山荒地、石山半石山進行植樹造林種草,使治理區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森林面積進一步增加,森林涵養水源、保持水土的功能進一步增強,有效遏止水土流失的狀況。

三是積極開展中幼林撫育工程。實施中幼林撫育是提高林分質量和森林生態系統穩定性的一項重要經營措施,通過對過密、過純的公益林進行有效撫育,優化林分結構,培育健康的森林,提高林地生產力,實現由粗放經營向集約經營的轉變,使有限的林地資源獲得最大的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

四是重點推進綠色通道工程。運用景觀生態學理論及森林生態網絡系統工程建設原理,以增加六大高速(等級)公路沿線森林資源總量、提升道路景觀質量、鞏固現有工程成果爲重點,統籌安排,合理佈局,努力構建以森林爲主體,各通道景觀要素相互依存、相互補充,生態、景觀、經濟、社會效益充分發揮的森林生態網絡系統。

五是抓好村寨綠化美化工程。結合現代林業的發展要求,科學規劃,分步實施,採取打造庭院園林式景觀努力改善村容村貌、在進村主幹道兩旁種植行道樹提高綠量、在村寨周邊的荒山及坡耕地上鼓勵農戶植樹造林,在條件允許的地方大量種植經果林,形成經濟產業帶,提高農戶收入等措施,把生態意識引入千家萬戶,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綠化步伐,推進新農村建設。

(三)繼續加快城市綠化建設步伐

一是在老城區的建設中,採取多拆、少建,稀化老城區建築密度的措施,依據《貴陽市城市總體規劃》和《貴陽市中心城區綠地系統規劃》,實施規劃建綠,進一步採取社區綠化和牆體、橋體、屋頂的立體綠化等措施,改善市民居住環境和提升園林綠化景觀效果;推進老城區山體公園建設,以緩解城市公園壓力。

二是打造金陽新區精品園林,實現金陽新區園林式、生態型城市的建設目標。嚴格執行《貴陽市中心城區綠地系統規劃》、《貴陽市綠線管理辦法》,依法對現有綠地、綠化及控制性綠線進行管理和保護,確保城市園林綠化成果。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全市上下應齊心協力,毫不動搖地堅持林業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核心和基礎地位,堅定不移地建設生態文明城市,按照市委八屆四次全會確定的目標,統一思想、克服困難、苦幹實幹,實現2012年全市森林覆蓋率達43%以上,建成區人均公共綠地達10平方米以上。

森林破壞的問題

水土大量流失

水土流失是森林破壞導致的最直接最嚴重的後果之一。在自然力的作用下,形成1釐米厚的土壤需要100—400年的時間;在降雨340毫米的情況下,每公頃林地的土壤沖刷量僅爲60千克,而裸地則達6750千克,流失量比有林地高出110倍。只要地表有1釐米厚的枯枝落葉層,就可以把地表徑流減少到裸地的1/4以下,泥沙量減少到裸地的7%以下;林地土壤的滲透力更強,一般爲每小時250毫米,超過了一般降水的強度。

綠洲淪爲荒漠

歷史上,古巴比倫、古埃及、古印度以及我國古黃河文明的發祥地,原來都是森林茂密、水草豐盛的地方,由於森林植被的破壞,已經導致了文明的衰落和轉移。而扎格羅斯山和波斯高原的森林草原被大規模破壞,造成嚴重沙化,巴比倫文明遭到毀滅性的災難。在非洲一些地區,20世紀50年代以前還有許多森林植被,由於濫伐濫墾,許多地區如今已變成沙漠。

乾旱缺水嚴重

每公頃森林可以涵蓄降水約1000立方米,l萬公頃森林的蓄水量即相當於1000萬立方米庫容的水庫。

由於森林銳減及水污染,造成了全球性的嚴重水荒。目前,60%的大陸面積淡水資源不足,100多個國家嚴重缺水,其中缺水十分嚴重的國家達40多個,20多億人飲用水緊缺。預計今後30年內,全球約有2/3的人口處於缺水狀況。 “林木伐盡,水澤湮枯,將來的一滴水,將和血液等價。”

洪澇災害頻發

破壞森林,必然導致無雨則旱,有雨則澇。孟加拉國由於大量砍伐森林,洪水災害由歷史上的50年一次上升到20世紀七八十年代的每4年一次;非洲、拉丁美洲由於天然林大面積砍伐,水災也頻繁發生。

山西省民間有一個說法:

“山上多栽樹,等於修水庫,雨時能蓄水,旱時它能吐。”

溫室效應加劇

大氣中二氧化碳的濃度在過去110多年裏由270毫升/立方米上升到350毫升/立方米,到21世紀中期將達到600毫升/立方米。世界觀察研究所的研究人員說,由於溫室效應的影響,北極地區的冰蓋已減少了42%。近100年來,海洋麪上升了50釐米。如果溫室效應繼續下去,海洋麪再上升50釐米,全球30%的人口就得遷移。而森林吸收二氧化碳並放出氧氣,每公頃森林平均每生產10噸幹物質,吸收16噸二氧化碳,釋放12噸氧氣。

物種紛紛滅絕

一片森林面積減少10%,能繼續在森林中生存的物種就將減少一半。地球上有500萬至5000萬種生物,其中一半以上在森林中棲息繁衍。由於全球森林的大量破壞,現有物種的滅絕速度是自然滅絕速度的1000倍。

聯合國預測,1990—2000年每年可能失去了1.5萬至5萬個物種。目前,地球上的物種已消失了25%,還有20% —30%存在滅絕的危險。英國的環境生態學家格蘭傑曾 經講過:“森林是一切生命之源,如果一種文化錯誤地冒犯了森林,生物的衰敗就不可避免。”

森林文化的功能 

      (1)森林價值整合功能。

(2)森林文化導向功能。

(3)爲林業發展提供精神思想理論基礎。 (4)提高國民對森林文化的感悟力。

(5)利用森林美學功能,開展森林旅遊,增闢新的財源。

(6)促進林業工程建設完善化。

森林文化建設

 (1) 增強森林文化的創新力。  (2) 增強森林文化的吸引力。

 (3) 增強森林文化的滲透力。

 (4) 增強森林文化的規範力。

魯迅先生說過,一個國家的歷史和文化指引着這個國家的未來。

法醫學在偵查破案中的作用 篇二

論法醫學在偵查破案中的作用

法醫學是以醫學、生物學及其他自然科學的理論和技術爲基礎,研究和解決法律實踐中有關醫學問題的一門學科。法醫學是一門特種醫學,是醫學和法學的交叉學科,具有法醫與法學的雙重屬性。隨着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不斷深入和加強,犯罪分子實施手段的多元化、智能化和隱蔽化,使得法醫學在公安工作、司法過程當中佔有舉足輕重的位置。

當今已進入知識經濟時代,知識日新月異,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法醫學也隨之不斷完善,從而進一步拓展了法醫學應用領域的廣度和深度,爲法制社會中案件的不斷偵破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法醫學解決法律實施過程中涉及人身傷亡和人體生理、病理狀態等問題提供了科學依據,爲揭露犯罪、認定犯罪、打擊犯罪以及解決某些民事糾紛提供了科學依據。(爲了簡述方便,下文中所說的案件均代表有關人體生理、病理及人身傷亡的案件)

法醫學在刑事案件中的運用是很常見的,通常在兇殺、傷害、交通事故、強姦、盜竊等案件中運用,人體生理、病理及人身傷亡在案件存在的普遍性決定了法醫學在案件勘查中的重要性,如何從這些常見的痕跡中發現更多的破案線索,熟曉法醫學知識運用是關鍵。犯罪現場會留下作案人和受害人在案件中受傷流血等的痕跡,往往能夠反映案件的客觀事實,揭露案件本質。認真研究分析案件現場痕跡的形成、形態、分佈,能夠證明受害人、作案人以及作案過程間的聯繫,能夠確定案件現場,分析作案過程。因此,如何在犯罪現場發現和分析作案痕跡,對揭露案件真相,破獲刑事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通過現場勘查可以明確確定案件的性質。

法醫學爲澄清案情,判明案件性質提供科學依據。犯罪現場是保存、反映實施犯罪的作案過程,手段及其結果最直接最客觀的場所。案件定性在案件偵查階段決定着偵查方向,定性準確能夠是案件順利偵破,否則就難以破案,甚至形成冤假錯案。有些案件在偵查初始階段性質不明確,必須通過細緻的現場勘查看確認。在犯罪現場中發現血痕、屍體,認真觀察其分佈形態,可以確定是否是刑事案件、自殺他殺,通過對現場血跡、屍體分佈形態特點、分佈規律仔細勘察,會發現受害人與作案人及作案環境之間的聯繫,從而準確的確定案件性質。有時候,通過對現場的血跡、血量分析,可以確定作案人殺人並移屍滅跡,爲尋找屍源、確定犯罪嫌疑人提供重要線索,爲最終案件的破獲贏得戰機。運用法醫學的技術,能夠再現作案的情況,進而能夠對整個案件作出科學的分析和判斷,對案件的客觀分析和正確判斷能夠正確制定偵查方案和舉措,正確的偵查方案和舉措對對刑事案件特別是重大疑難案件的偵破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通過對犯罪現場痕跡的分析和檢驗,爲一些犯罪現場的重現提供不可替代的依據。

犯罪現場重建是通過犯罪現場分析、物證檢驗和現場實驗來確定案件性質和再現犯罪行爲過程的的一種方法,它是對現場相關信息的系統研究和邏輯推理的過程。通過現場重現,能夠印證現場分析意見中對案件的性質、作案過程的假設和犯罪嫌疑人口供的準確性和真實性,爲偵查破案提供更多有價值的信息。在犯罪的現場當中,血跡作爲最爲常見的痕跡物證,它有它的特殊性,特別是在一些兇殺案件中,血跡不是被害人的就是作案人的,且隨着人的移動而移動。因爲血跡的特殊性質,現場可能會有血指紋和血足跡的,這必然體現了作案人或受害人的活動痕跡。通過對屍體的檢驗,我們可以確定死亡原因、判斷死亡方式、推斷死亡時間、推斷和認定致傷物、推斷損傷時間等,因此,法醫學在犯罪現場的重建過程中發揮着其他物證不可替代的作用。此外,點狀血跡的形態、面積的大小以及屍體的關係,可以重現血跡的部位及流血人的行爲狀態。可見,法醫學對於案件現場的重建是多麼的重要。

三、現場痕跡的發現提取爲證明案件的第一現場提供重要的證據。

犯罪第一現場的發現對一些兇殺案特別是碎屍拋屍案件的偵破起決定性的作用。碎屍案件往往都是熟人作案,且碎屍地點選擇在居住地或隱蔽場所,拋屍地點卻很遠,尋找作案第一現場成爲破案的關鍵。深入現場第一線,瞭解掌握第一手信息,則有利於痕跡、物證的發現和提取,有利於對痕跡、物證發生和存在特點形式的觀察、分析、研究和利用,有利於通過法醫對物證的檢驗鑑定,有利於客觀辯證地認識和解決分析檢驗和同一認定過程中的疑難問題。運用法醫學,可以再現犯罪嫌疑人處理過後的犯罪現場,爲案件的偵破提供重要證據。

四、某些現場痕跡的分析檢驗爲直接認定犯罪嫌疑人提供可靠的證據。

隨着現代科技的迅速發展,特別是DNA技術的進步,爲犯罪現場中遺留的生物檢材進行統一認定提供了高科技的保障。生物檢材又稱生物證據,主要是血液、精斑、毛髮、體液和有組織快、骨、牙及其其他樣本。如能找到作案人在作案過程中的留下的生物檢材,我們就可以經過不同的方法提取DNA進行同一認定,這樣就能直接認定犯罪嫌疑人,成爲定案的依據。法醫學也是門技術工作,法醫學通過對現場提取的生物檢材的鑑定、記錄,可以爲串併案件提供可靠依據,對作案人實施多次強姦殺人等大案要案的偵破起着重要作用。通過同一認定,否定犯罪嫌疑人,爲破案提供強有力的證據,把目標直接鎖定作案人。

由此可見,法醫學在在偵查破案中起着舉足輕重的作用,在一些兇殺案件和有血跡的現場,它不僅能夠直接認定犯罪嫌疑人,而且還包含了比其他物證更多的案件信息。在傷害案件中,通過對法醫學的應用,爲案件提供客觀事實證據,爲案件的最終偵破提供最充分的證據。現場勘查人員要以高度的責任心,一絲不苟的工作態度,縝密的邏輯思維,去分析研究現場,讓法醫學更好的爲偵查破案服務。

馬克思主義哲學在公安管理實踐中的應用 篇三

對馬克思主義哲學思想的粗淺感受 以及在公安管理實踐中的初步應用

馬克思主義哲學是革命性和科學性相統一的哲學,是無產階級的科學的世界觀和方法論。通過對這門課程的學習,我對馬克思主義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馬克思主義是無產階級思想的科學體系,他的內容涵蓋了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軍事、歷史和人類社會發展與自然界關係等多個領域,其廣度、深度,對世界的解析度都是深刻而又豐富的。以馬克思主義哲學爲先導和代表的馬克思主義無論對社會科學還是自然科學,無論對歷史的解讀還是對當前人類社會發展新時代的認識,都可稱得上是精要恰當、博大精深。

馬克思主義哲學是時代精神上的精華,是科學的世界觀和方法論,是人生的根本指南。越是加深對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學習,越是感受到這門學科深邃的思想和磅礴的知識,越是深入的研究,越是感到自身對世界、對人生認識的淺薄,越是感受到知識的匱乏和思想的侷限。

可以說,通過對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學習,讓我認識到了三個不足:一是對自身的認識還很不足。對自己世界觀的樹立,人生理想、目標的追求還有待完善的地方,對知識的獲取還應更加廣博、更加深入。二是對世界的認識還很不足。對人類社會最高形態的政治、經濟、社會現象的認識還存在侷限性,思維開放、解放的程度還不高,對各種矛盾的理解還不夠深入,應努力通過學習加以糾正。三是對改造世界的方法所知不足。馬克思主義哲學爲我今後更好地實現自己的人生追求和生命價值,推開了一扇通向豐富多彩的哲學和社會學頂端的窗口,爲我今後更好地從事公安管理工作提供了更多的選擇,也讓我深受啓發,找到了更多的、更加適合我們本地實際的改造世界、解決問題的方式和方法。

與此同時,通過對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學習研究,我深切地感受到,馬克思主義哲學在思想和實踐兩個領域的巨大推動作用,一是可以幫助我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讓我們在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過程中充分汲取知識的力量,高舉思想餓火炬,踏着前人正確的道路,堅定直行、少走彎路;二是可以幫助我們形成正確的思維方法,鍛鍊思維能力,激發想象力和創造力,在當前充滿變化與挑戰的社會現實下不斷更新自己的觀念,以創新的思維支配創新的行動,更好地完成自己的本職工作;三是可以幫助我們正確地認識社會、自然、人類活動的變化和發展,用清晰的視角和睿智的眼光看待生活與實踐,更加準確地把握社會發展的現實,更加準確地把握各類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的本質,更加堅定無產階級馬克思主義和共產主義的最高理想,不斷提升政治敏銳性和鑑別力,從而爲我們的工作、生活的實踐提供積極有益的指導。

馬克思主義哲學是科學的理論,是發展的理論,更是實踐的理論,我們要堅定不移的堅持馬哲、發展馬哲,用哲學的思想去指導我們的實踐。從這個角度考慮,筆者從實踐應用的角度出發,通過對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學習和研究,將對這一哲學粗淺的認識和方法融入公安管理實踐,用以研究和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現實問題,所獲良多。

一、馬克思主義哲學體現了與“以人爲本”的科學發展觀高度統一,解決了公安管理中隊伍建設的問題。馬克思主義哲學歷史唯物論告訴我們,社會歷史是由人的活動構成的,社會歷史規律是人們自己的社會行動的規律,社會歷史發展過程是客觀規律性同人的自覺活動的統一。在這個哲學命題中,人民羣衆是變革社會制度、推動歷史前進的決定力量,這股力量的活動和作用總是受到一定歷史階段的經濟、政治和思想文化條件的制約。

科學發展觀中“以人爲本”理念的提出充分踐行和證明了馬克思主義哲學歷史唯物論對人與社會發展的基本論斷。同理,在公安管理中,以人民警察爲主體的專門力量和以人民羣衆社會化管理爲主體的社會力量兩者的建設,均驗證了馬克思主義哲學歷史唯物論與科學發展觀“以人爲本”理念的辯證統一。

近年來,隨着公安機關社會管理職能的不斷拓寬,在社會化管理程度不高、作用發揮相對不明顯的現實情況下,對人民警察隊伍提出了數量上和質量上的雙重要求。這就要求公安機關各級領導的頭腦中要牢固樹立“人才強警”、“人才興警”的理念,時時刻刻把人民警察隊伍建設放在公安管理的首要位臵,從警力補充、警種優化、培訓提高和專業化民警隊伍建設等多個方面提升公安機關的戰鬥力和執行力。

一方面,要立足現有民警力量,提升人才管理效能。一是通過建立科學、合理、公平的選拔機制,暢通“能者上、庸者下”的人才流通渠道,讓有才幹的人容易顯露和被選拔到合適的崗位、職位上,更好地發揮其作用。二是建立技能、體能、業務,尤其是職業道德方面的培訓機制,通過增強現有民警業務知識和技能含量的方式,提升公安隊伍的戰鬥力。另一方面,要暢通人才的引入渠道。一是建立嚴格、精細的考覈機制,淘汰因年齡、身體、業務技能等因素不適應新時期公安工作的人員,拿出寶貴的編制招錄適用的人才。二是在招錄人民警察時要適當放寬招錄條件,既要考慮對法律、公安管理等學科人才專業化的引入,也要兼顧其他各門類、學科優秀人才的選用,以不斷適應當前公安管理職能不斷拓寬,各類人才需求旺盛的現實。三是要積極建立人才培養基地,通過給優秀大學畢業生提供實習、就業、工作崗位的辦法,招收大學生提前進入公安機關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並通過將這批大學生招錄進人民警察隊伍的辦法,實現公安隊伍的年輕化和專業化,達到無增長改善警力的作用。

二、馬克思主義哲學實現了民主專政與維護好當前和平發展良好環境之間的高度統一,解決了公安管理工作中“爲誰服務”的問題。在公安管理工作中,常常會碰到對公安職能作用發揮,既“非警務活動”問題的質疑和探討。馬克思主義哲學對於矛盾問題的闡述爲我們解決這一問題提供了很好的解決辦法和思路。

在思想層面,對立統一規律揭示了事物發展的源泉和動力,是唯物辯證法的實質和核心,它告訴我們,矛盾是事物發展的動力,矛盾的同一性和鬥爭性及其在事物發展過程中的作用,在實踐中要充分考慮事物發展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對立統一關係,堅持“兩點論”和“重點論”的統一。

而衆所周知,我國的社會主義建設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政治建設、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這些建設都是在馬克思主義哲學指導下進行的,“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就是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充分體現,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實踐經驗又以豐富深刻的內容完善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哲學。

在這一社會主義建設的偉大實踐中,和平與發展是不變的主題,而要維護和平發展的良好外部條件,除了要堅決建強人民武裝力量處理好敵我矛盾之外,充分發揮好公安機關作爲處理國內人民內部矛盾主體力量的作用成爲不可爭辯的當務之急。

在實踐層面,公安機關要充分認識到肩負的歷史使命,找準自己的定位,堅決完成好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維護國家長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和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歷史任務,主動靠前站位,積極投身建設,把黨和國家、人民的利益臵於至高無上的地位,教育帶領民警隊伍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動上自覺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誠於黨、忠誠於事業、忠誠於法律,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原則問題和重大事件上立場堅定、旗臶鮮明。

要把維護好和平發展的良好環境作爲公安工作的立足點和出發點,把隊伍建設、嚴格執法、創新管理和服務黨委決策作爲公安工作的核心和使命,把各級黨委的中心工作作爲公安工作的重心,把服從服務於當地經濟社會建設作爲第一警務,不討論、不爭論、不折騰,用嚴厲打擊的效果和延伸服務的效能凸顯公安機關的作用,紮紮實實、認認真真履行好公安機關的職責,爲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安定、寬鬆的治安環境。

三、馬克思主義哲學詮釋了“打擊服務本爲一體”的辯證統一關係,解決了嚴格執法、嚴厲打擊也是服務的問題。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是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的主要內容,是人類從必然王國走向自由王國的歷程,也是學習研究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最終目的。思想路線是實際工作中的認識路線,而“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是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的精髓。“忠誠、爲民、公正、廉潔”的政法幹警核心價值觀秉持了黨和人民羣衆對政法機關的要求,體現的正是對政法機關,特別是公安機關的要求和認識。

在這種要求和認識下,公安機關如何解決好打擊與管理,尤其是打擊與服務的關係,也就成爲了找準定位、發揮作用的關鍵命題。

通過對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學習研究,我認爲:打擊與服務是同一事物的兩面,二者看似矛盾、實爲一體。

公安機關通過執行法律、依法行政達成維護社會穩定、懲處違法犯罪的主要職能作用。這一職能作用的發揮,其根本目的就是服從服務於國家的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的良性發展,從這個意義上說,嚴格執法、嚴厲打擊就是服務。

公安機關各級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打擊也是服務”的理念,積極探索提升執法能力與水平的方式方法,利用鼓勵民警參加司法考試、執法資格考試等辦法,全面提升民警素質,以達到提升打擊效能的目的。要積極探索信息化條件下的打擊新機制、新模式,用好情報導偵、網絡偵控與打擊、刑事偵查新技術應用等有利條件,不斷增強打擊後勁,擴大打擊效果。要積極研究法律法規的新變化,特別是學習好《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修正案對執法的新要求,學習好各級立法、司法部門對法律條紋的新解釋和新判例,不斷適應新形勢下執法工作的新挑戰,利用打擊的效能實現服務的目的。

四、馬克思主義哲學要求不斷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以推動社會進步發展,解決了新時期公安管理工作的出路問題。衆所周知,當前的中國隨着改革開放和國際化趨勢的不斷深入,在經濟、政治和文化領域中都存在着許多問題,有的問題還很嚴峻,這正是馬克思主義辯證法的具體表現。在發展過程中我們會發揮其巨大的積極作用,不斷的修正我們面臨的問題。

這個修正的過程對於公安管理來講,就是不斷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化解社會矛盾的過程。也就是說,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推動社會的良性進步,是馬克思主義哲學唯物史觀對國家政權和國家機器的必然要求。公安機關作爲國家機器的一部分,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是履行好職責的必由之路。

在具體實踐中,公安機關的各級管理者,特別是“一把手”必須要樹立創新意識,切忌因循守舊。一方面,要不斷吸納新的管理手段和管理經驗,提升管理公安隊伍的水平和能力,積極探索警務機制改革的方式方法,建成一支適應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黨委、人民羣衆滿意,戰鬥力和執行力一流的公安隊伍。另一方面,由於公安機關實行“線與面”的雙重管理,因各地政治、經濟、人文、地理等條件的不同,對公安機關社會管理職能的要求也千差萬別。這就要求公安機關的管理者準確把握公安機關社會管理的方向,因地制宜地採取對策和方法,不斷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手段,以更好地履職盡責、做好服務。

綜上所述,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核心是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它把實踐作爲考察精神和物質關係問題的基礎,實現了唯物主義和辯證法、唯物辯證的自然觀和唯物辯證的歷史觀的高度統一,是唯物主義發展的最高形態。公安管理工作應更積極、更準確地運用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方法,不斷加強公安隊伍建設、執法建設、服務建設和社會管理創新,解決好公安管理工作和公安事業發展當中遇到的各種問題,讓哲學的思想閃耀在人民警察爲人民服務的方方面面。

論病理學在法醫學中的作用 篇四

這一學期,通過老師的講解讓我對法醫這個陌生的職業有了更深一步的瞭解。作爲一名醫學生,本學期開設了病理學這一專業課,在法醫學上課過程中認識到病理學在法醫學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法醫”是“用法醫學知識,解決偵查審判工作中有關醫學問題的專業人員”。根據《執業醫師法》的規定,法醫不屬於“依法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經註冊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執業的專業醫務人員”。換一句通俗的話說:法醫不是給人看病治病的大夫。但法醫學與臨牀醫學共屬醫學中的應用醫學,雖然二者服務的目的及對象不同,但兩者之間的關係是相當密切的。法醫學是應用醫學、生物學、化學及其他自然科學的理論和技術,研究並解決涉及法律的有關人體死亡、損傷、疾病及與人體有關的物證檢驗等問題的一門特種醫學科學,是一門爲法律服務的醫學科學。病理學是研究疾病的病因、發病機制、病理變化和發展演進過程及結局轉歸的基礎醫學課程。學習病理學的目的是爲了瞭解疾病發展和演進的規律,掌握疾病的本質和特徵,爲臨牀診斷。治療和預防提供理論基礎。在臨牀實踐中,病理學檢查是診斷疾病最可靠的方法,是臨牀治療中最重要的依據,對臨牀各學科的疾病診斷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對已不幸去世的患者屍體解剖能夠對其診斷和死亡做出最具權威的判斷。美國著名醫生William Olser稱“病理學乃醫學之本”。

法醫專業課程包括法醫病理學、法醫物證學、臨牀法醫學、法醫毒理學,法醫病理學、刑事科學技術,犯罪心理學。法醫學涉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很多方面,但是在對死者進行解剖屍檢時,所涉及主要是病理學,即法醫病理學。

剛開始可能大家都會覺得法醫不過就是把死者的屍體解剖了,看看之類的就可以了。不是的,法醫不是我們想象的那麼簡單,一具屍檢大概會花費幾個小時的時間,這只是前邊的工作,後續工作還包括取材做鏡檢,對死者的血樣進行分析之類的。取材鏡檢以及對屍體的解剖都要涉及病理學的內容。可見病理學在法醫學中的重要地位。在日常的法醫工作中會經常接觸一些醫療糾紛產生的屍體解剖,這種情況下死者不是死於明顯的外傷,必須要對屍體進行解剖以及取材鏡檢纔會得出死者真正的死因,或許是由於患者本身有其他致命性的疾病或者是由於醫院的不當操作造成的。此時對死者屍體進行解剖,對死者身體內部的結構進行細微的觀察,同時通過取材鏡檢對可疑的病竈進行分析,相當於對死者進行再一次的疾病檢查,這樣通過病理學來解決法醫學中的問題。這樣就會明確死者真正的死因,就不會因爲這種事來加深醫患之間的矛盾與隔閡,也不會出現患者或患者家屬傷害醫生的事件。

同時在一些刑事案件中,通過病理學的手段來進行法醫工作也會避免一些冤假錯案的發生。當初老師在課堂上舉的案例:某職業高中一男生在宿舍內死亡,據同宿舍同學說當晚在宿舍飲少量酒(不致酒精中毒),酒後爲了消解以前的不愉快死者要求三位同學錘自己一拳,當時前兩名同學錘完之後,第三名同學只是輕輕打了一下,死者便昏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當時三名同學被當做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當時申請做屍檢,當打開死者胸腔時,發現死者胸腺以及淋巴結腫大,而且檢查其他部位未發現其他病變,對打擊處進行查看只是皮外傷並未造成內臟的損傷,而且死者體內的酒精含量未達到酒精中毒的標準,故判斷死者的死因爲胸腺淋巴結體質,三人的捶打以及飲酒只是其死亡的輔助因素。這樣三名同學便不會承擔故意殺人的罪名,也挽救了三個家庭。

或許有些人覺得病理學不就是看幾張片子,看一看大體標本麼?其實不然,病理學不僅僅要求這些,它要求的更是一個人的細心程度。在平時的實驗課上或許老師給你講了片子上的病變你會自己找到,那如果你一張只知道部位的片子那要判斷出疾病或許是很困難的。病理學涉及到我們的組織胚胎學,解剖學,生理學,生物化學,分子生物學,微生物學,寄生蟲學和免疫學等。這些基礎學科在法醫學中也是必不可少的。同時病理學也是臨牀診斷的依據,在法醫學中也是判斷死者死亡的依據。隨着社會的發展,各種高科技的致人死亡的手法出現,這就要求法醫要進行更深一層的研究,在這當中當然少不了病理學這一學科。病理學在法醫學的診斷中可以幫助判斷死者的真正死因。

法醫學在公安實踐中的作用 篇五

法醫學是應用醫學及其他自然科學的理論與方法,研究並解決立法、偵查、審判實踐中涉及的醫學問題的一門科學。法醫學是一門應用醫學,又是法學的一個分支。法醫學爲制定法律提供依據,爲偵查、審判提供科學證據,因此法醫學是聯結醫學與法學的一門交叉科學。現代法醫學分基礎法醫學和應用法醫學兩部分:前者研究法醫學的原理和基礎:後者則運用法醫學的理論和方法,解決司法、立法和行政上的有關問題。這包括受理殺人、傷害交通事故、親子鑑定等案件的鑑定,爲偵查、審判提供線索和證據,爲制定死亡判定、臟器移植、現代生殖技術以及解決由此帶來的社會問題的法律提供依據;另外通過對非正常死亡的屍體檢驗來發現傳染病,進行中毒和災害事故的防治及行政處理。

法醫在偵查破案中的也起得重要作用。首先要說的就是法醫學在現場勘查中的作用,這裏據說的現場不是指所有的現場,而是指犯罪或發生事故的場所以及發現屍體的地點。在很多的傷害案件,尤其是殺人案件的現場,法醫學現場勘查往往可以正確判明案件的性質,證實、揭露是否爲犯罪行爲以及查明、偵緝犯罪嫌疑人。因爲犯罪嫌疑人在作案的過程中,必然會引起一些物體的變化或者留下一些犯罪的痕跡,這些變化和痕跡,往往能反映犯罪的動機和經過。

再有就是對屍體的檢查,包括對屍體的表面檢查和屍體解剖。屍體的表面徵象往往蘊藏着大量的信息,法醫通過對這些專業信息的分析,便可以從中獲取大量線索,這些有用的線索體現在屍班、屍僵、屍冷等一系列常人不知的現象之中。法醫可以相對準確地推斷出被害人的死亡時間,而死亡時間的確定對偵查無疑是意義重大的,無論是對犯罪嫌疑人的篩選還是證明都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