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解讀《農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正案播音稿

 解讀《農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正案播音稿

解讀《農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正案播音稿

主持】:觀衆朋友大家好,您正在收看的是由塔城地區依法治地領導小組辦公室與我臺聯合推出的法治講談欄目,爲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在2018年的10月22日下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繼續審議。草案擬明確對土地經營權流轉的保護,明確土地經營權可流轉。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願、有償流轉土地經營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本期節目,我們一起來解讀一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正案。

【字幕+解說】:2017年11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0次會議第一次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2018年10月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第二次審議了修正案(草案)。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第三次審議後通過了修正案。

電視機前觀衆朋友大家好,修正案重點圍繞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土地承包權、土地經營權“三權”分置,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土地二輪承包到期後繼續延長,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權能,維護進城務工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益,保護婦女土地權益等重大問題作了修改。今天,我就修改後的土地承包法與大家一起進行學習。

【主持】:近些年來,隨着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農業農村取得了一些新進展,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黨中央對“三農”工作,特別是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出了一些新的部署,要求對農村土地承包法進行修改。那麼,爲什麼要修改農村土地承包法?

2002年的農村土地承包法,對穩定以家庭承包經營爲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維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發揮了重大作用。實踐證明,農村土地承包法確立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是符合國情的。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以來,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

【解說+找一些資料對應畫面】:從宏觀層面看,國家工業化、城鎮化、信息化加速推進,對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提供了強有力支撐,但在土地、資金、勞動力等生產要素流動上,又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出新挑戰。

從農村內部看,隨着農業農村現代化水平的提升,大量富餘勞動力轉移到城鎮就業,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大量涌現,土地流轉面積擴大,規模化、集約化水平提高,土地經營方式呈現多元化格局。農業產業化、水利化、機械化、標準化及科技進步,都對完善農村土地制度提出新的要求。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對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出一系列方針政策,主要包括:

【原音+字幕】:在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權和經營權分離,形成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經營權流轉的格局;維護進城務工落戶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依法規範權益轉讓;允許承包方以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入股和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探索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融資擔保;健全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的監管和風險防範制度,加強用途管制,嚴守耕地紅線;建立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制度;保障農村婦女的土地承包權益;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中確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等。

黨的十九大報告進一步明確提出,“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把被實踐檢驗行之有效的農村土地承包政策及實踐中的成功經驗轉化爲國家法律規範,是完善農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首先要考慮的問題。適應農村生產力發展的新要求,穩定和完善適合國情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保護農民的土地權益,是完善農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的基本出發點。

【主持】:隨着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入,修改農村土地承包法工作全面提速,修改農村土地承包法,也要把握好原則問題。

村土地制度涉及億萬農民的切身利益,十分重要。修改農村土地承包法堅持了三條原則:

一是堅持農村土地的集體所有性質不動搖。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不管怎麼改,不能把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糧食生產能力改弱了,不能把農民利益損害了”。這“四個不能”,是完善農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的主基調。

二是處理好穩定與完善的關係。不利於農村社會穩定的不改,分歧意見較大的不改。

三是處理好體現發展趨向與循序漸進推進的關係。土地承包制度的完善要與未來的農業經營方式相適應,從小規模的家庭分散經營,到適度規模的家庭農場或者專業合作社經營,再到專業化、現代化的綜合性經營,最終形成農工商一體、一二三產融合發展的現代農業基本經營方式,需要與之相配套的土地制度相適應。

【主持】:這部關係我國農民切身利益的法律做出了哪些重大的改變呢?我們通過簡單明瞭的解讀給大家傳達一下新法律的精神。

【解說+字幕】:《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改的重大亮點和重大變化

(一)貫徹中央關於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政策精神,本次修法以落實“三權分置”制度作爲主要任務,“三權分置”入法。 

(二)貫徹中央關於“現有土地承包關係要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精神,《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條就明確“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並把它作爲立法宗旨四大內容之一。

(三)貫徹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要求,《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條明確“鞏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爲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並把它列爲立法宗旨的重要內容。

(四)貫徹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精神,《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1條第2款明確“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屆滿後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後依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爲廣大農民吃上長效“定心丸”奠定法律基礎。

(五)充分認識家庭承包的土地具有生產經營性質,也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爲此,《農村土地承包法》充分表明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主體只能是農戶。

(六)法律進一步明確維護進城農戶的土地權益,《農村土地承包法》就此作出專門規定。

(七)加大力度保護農村婦女土地承包權益,《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農戶內家庭成員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項權益”“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應當將具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全部家庭成員列入”。

(八)《農村土地承包法》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列入第二章第四節“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保護和互換、轉讓”,並在該條款標題上專門體現,充分表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不產生“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分爲承包權和經營權”的情形,符合互換、轉讓屬於物權變動的特性和法理。

(九)《農村土地承包法》較爲全面地確立了土地經營權制度,明確土地經營權人的權利和土地經營權的取得、流轉方式、流轉原則、流轉合同、流轉價款、保護等重要內容,爲新型經營主體開展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創造良好法律環境。

(十)創新提出土地經營權登記的新舉措,《農村土地承包法》第41條明確“土地經營權流轉期限爲五年以上的,當事人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土地經營權登記”。

袁建華】:(十一)承包方(農戶)和“土地經營權人”都可用土地經營權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可能包括抵押和質押)是這次修法重大亮點所在。

(12)創新賦予承包方單方解除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的權利,《農村土地承包法》第42條規定了四種情形,確保承包方在土地經營權流轉中的利益得到更好保護。

(13)創新賦予發包方有權附條件要求“終止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的權利,《農村土地承包法》第64條規定了三種情形。

(14)根據兩種承包方式不同這一特點,《農村土地承包法》對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承包方的權利作了較大改動,明確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其承包方不是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而是取得土地經營權。

(15)該法已經明確“確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的原則、程序等,由法律、法規規定”,將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界定創造條件。

有了明確的法律支持後,可以預見接下來農村土地流轉市場將加速發展,同時在“鄉村振興戰略”的支持之下,農村土地價值將進一步提升,今後農民用土地貸款能獲得更高的額度;如果轉流或者入股,得到的租金或分紅也將更多。

【主持】:土地涉及民生,土地是農民的根本,也是國家的根本。保護耕地,維護農民權益,國家才能繁榮昌盛。感謝收看本期節目,下期我們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