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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示的寫法

向上級機關請求批准、裁決和審覈某項工作時使用的文體。凡是本機關無權決定而又必須經辦的事,或者雖然有權決定但由於問題重大而難以處理的事,需要由上級機關裁決批准的,一般應該用請示來行文。請示文體的具體使用範圍主要是:對方針、政策、法律、法令、規定和上級指示精神不瞭解或有不同理解和疑問的問題,需要上級機關進一步明確的;在工作中出現新情況、新問題而又無明文規定可循,自己提出處理辦法後,需要上級機關審定的;因本地區、本單位的特殊情況,難以執行上級的統一規定,需要變通處理,請上級認可的;上級部門規定不經請示不允許辦的事項,等等。

請示的寫法

請示有三個鮮明的特點:①必須是下級向上級行文。有的雖然不是直屬上下級機關,但是屬於業務主管機關,比如,省市級機關保衛部門的一些問題,常常需要向上級機關請求批准、裁決和審覈某項工作時使用的文體。凡是本機關無權決定而又必須經辦的事,或者雖然有權決定但由於問題重大而難以處理的事,需要由上級機關裁決批准的,一般應該用請示來行文。請示文體的具體使用範圍主要是:對方針、政策、法律、法令、規定和上級指示精神不瞭解或有不同理解和疑問的問題,需要上級機關進一步明確的;在工作中出現新情況、新問題而又無明文規定可循,自己提出處理辦法後,需要上級機關審定的;因本地區、本單位的特殊情況,難以執行上級的統一規定,需要變通處理,請上級認可的;上級部門規定不經請示不允許辦的事項,等等。請示有三個鮮明的特點:①必須是下級向上級行文。有的雖然不是直屬上下級機關,但是屬於業務主管機關,比如,省市級機關保衛部門的一些問題,常常需要向上級機關請求批准、裁決和審覈某項工作時使用的文體。凡是本機關無權決定而又必須經辦的事,或者雖然有權決定但由於問題重大而難以處理的事,需要由上級機關裁決批准的,一般應該用請示來行文。請示文體的具體使用範圍主要是:對方針、政策、法律、法令、規定和上級指示精神不瞭解或有不同理解和疑問的問題,需要上級機關進一步明確的;在工作中出現新情況、新問題而又無明文規定可循,自己提出處理辦法後,需要上級機關審定的;因本地區、本單位的特殊情況,難以執行上級的統一規定,需要變通處理,請上級認可的;上級部門規定不經請示不允許辦的事項,等等。請示有三個鮮明的特點:①必須是下級向上級行文。有的雖然不是直屬上下級機關,但是屬於業務主管機關,比如,省市級機關保衛部門的一些問題,常常需要向上級機關請求批准、裁決和審覈某項工作時使用的文體。凡是本機關無權決定而又必須經辦的事,或者雖然有權決定但由於問題重大而難以處理的事,需要由上級機關裁決批准的,一般應該用請示來行文。請示文體的具體使用範圍主要是:對方針、政策、法律、法令、規定和上級指示精神不瞭解或有不同理解和疑問的問題,需要上級機關進一步明確的;在工作中出現新情況、新問題而又無明文規定可循,自己提出處理辦法後,需要上級機關審定的;因本地區、本單位的特殊情況,難以執行上級的統一規定,需要變通處理,請上級認可的;上級部門規定不經請示不允許辦的事項,等等。請示有三個鮮明的特點:①必須是下級向上級行文。有的雖然不是直屬上下級機關,但是屬於業務主管機關,比如,省市級機關保衛部門的一些問題,常常需要向上級機關請求批准、裁決和審覈某項工作時使用的文體。凡是本機關無權決定而又必須經辦的事,或者雖然有權決定但由於問題重大而難以處理的事,需要由上級機關裁決批准的,一般應該用請示來行文。請示文體的

具體使用範圍主要是:對方針、政策、法律、法令、規定和上級指示精神不瞭解或有不同理解和

疑問的問題,需要上級機關進一步明確的;在工作中出現新情況、新問題而又無明文規定可循,

自己提出處理辦法後,需要上級機關審定的;因本地區、向上級機關請求批准、裁決和審覈某項

工作時使用的文體。凡是本機關無權決定而又必須經辦的事,或者雖然有權決定但由於問題重大

而難以處理的事,需要由上級機關裁決批准的,一般應該用請示來行文。請示文體的具體使用範

圍主要是:對方針、政策、法律、法令、規定和上級指示精神不瞭解或有不同理解和疑問的問題,

需要上級機關進一步明確的;在工作中出現新情況、新問題而又無明文規定可循,自己提出處理

辦法後,需要上級機關審定的;因本地區、本單位的特殊情況,難以執行上級的統一規定,需要

變通處理,請上級認可的;上級部門規定不經請示不允許辦的事項,等等。

請示有三個鮮明的特點:①必須是下級向上級行文。有的雖然不是直屬上下級機關,但是屬

於業務主管機關,比如,省市級機關保衛部門的一些問題,常常需要本單位的特殊情況,難以執

行上級的統一規定,需要變通處理,請上級認可的;上級部門規定不經請示不允許辦的事項,等

等。

請示有三個鮮明的特點:①必須是下級向上級行文。有的雖然不是直屬上下級機關,但是屬

於業務主管機關,比如,省市級機關保衛部門的一些問題,常常需要

一、請示的使用範圍一、請示的使用範圍

請示是下級機關向省市公安廳、局請示。②雖然有權決定但由於問題重大而難以處理的事,

需要由上級機關裁決批准的,一般應該用請示來行文。請示文體的具體使用範圍主要是:對方針、

政策、法律、法令、規定和上級指示精神不瞭解或有不同理解和疑問的問題,需要上級機關進一

步明確的;在工作中出現新情況、新問題而又無明文規定可循,自己提出處理辦法後,需要上級

機關審定的;因本地區、本單位的特殊情況,難以執行上級的統一規定,需要變通處理,請上級

認可的;上級部門規定不經請示不允許辦的事項,等等。

請示有三個鮮明的特點:①必須是下級向上級行文。有的雖然不是直屬上下級機關,但是屬

於業務主管機關,比如,省市級機關保衛部門的一些問題,常常需要向省市公安廳、局請示。②

必須是在自己職權範圍內無法肯定或處理的事。既不要請示與自己職權無關的事,也不要請示本

應自己處理並有條件、有可能處理的事。前者超越職權範圍,會給工作帶來混亂,後者則是矛盾

上交,不負責任的態度。③必須要求上級明確表態、批覆。向上級機關請求批准、裁決和審覈某

項工作時使用的文體。凡是本機關無權決定而又必須經辦的事,或者雖然有權決定但由於問題重

大而難以處理的事,需要由上級機關裁決批准的,一般應該用請示來行文。請示文體的具體使用

範圍主要是:對方針、政策、法律、法令、規定和上級指示精神不瞭解或有不同理解和疑問的問

題,需要上級機關進一步明確的;在工作中出現新情況、新問題而又無明文規定可循,自己提出

處理辦法後,需要上級機關審定的;因本地區、本單位的特殊情況,難以執行上級的統一規定,

需要變通處理,請上級認可的;上級部門規定不經請示不允許辦的事項,等等。

請示有三個鮮明的特點:①必須是下級向上級行文。有的雖然不是直屬上下級機關,但是屬

於業務主管機關,比如,省市級機關保衛部門的一些問題,常常需要

二、請示的類型

根據請示的不同內容,人體可分爲三種類型。

一種是請求上級領導解決本單位、本部門的某些困難和某個問題的請示。這種請示,一般不

涉及本單位本地區的平行機關和下級機關。比如,某單位要求精減或增加職工編制和機構,購進

和調出自己無權動用的設備,修訂、制定或取消上級規定的某項制度等事項而向上級請示,就屬

於這一類。下面是中央民政部的一個請示:

關於增加選舉工作幹部編制名額的請示

國務院:

經中央批准,今後縣、社兩級選舉的日常工作由民政部門負責,但是,在確定民政部門人員

編制時沒有選舉工作這項任務。爲了做好這項工作,需要給民政部門增加必要的編制名額。建議

給民政部增加八人,每個省、市、自治區增加三至四人,每個地、市、縣增加一至二人。

關於民政部增加的八個編制名額,請國家編委解決;關於給各地增加的編制名額,請批轉各

地從現有名額中調劑解決。以上報告當否,請批示。

中央民政部

一九八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這份請示,內容比較單純。先寫增加編制名額的理由和要求,接着寫需要增加的編制名額,

再寫負責解決的單位和辦法,最後寫肯定性要求。

第二種是對上級制定的方針、政策、法律、條例、規章制度或對上級的某個指示有不同理解,

希望上級明確解釋的。如一九五五年傳達毛澤東同志《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報告以後,浙江

××地委在討論中,有的同志對報告中講的“全面規劃,加強領導”的方針和中央關於發展農業

生產合作社的決議中所規定的“積極領導,穩步前進”的方針是否一致,提出了疑義。當時××

地委用電報把這種情況反映給省委,並作出了兩者精神一致的解釋,向省委請示。因爲這是一個

關係農業合作化全局的重大問題,省委在表示肯定××地委解釋意見後,又向中央請示。中央最

後肯定了他們的解釋,並轉發了他們的意見。下面是××地委向浙江省委請示的電報:關於農業合作化領導方針的請示電報

省委:

我們地委的互助合作部部長及各縣委的副書記或互助合作部部長,在傳達省委農村工作會議

精神時,普遍解釋說:“積極領導,穩步前進”的方針是合作社試辦時期的方針,在目前新的社

會主義羣衆運動大風暴即將到來的形勢下,已經不適用了,現在的方針是“全面規劃,加強領

導”;並說“積極領導,穩步前進”的方針很空洞,過去互助合作運動中的某些亂子,都是受這

個方針之害的緣故,而且還引證了許多省委負責同志的話來說明以上論點是正確的。現在有一些

地方已在實際工作中向幹部和羣衆提出“劃清兩個方針的界限”的口號。這樣說來,似乎黨中央

關於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決議所決定的方針是一個錯誤的方針,似乎在新的社會主義羣衆運動

大風暴即將到來的形勢下,就可以不要掌握積極穩步的精神,而可以不問條件的“大發展”了。地委討論後,認爲這種把“積極領導,穩步前進”和“全面規劃,加強領導”機械地分割開來,並把它說成是兩個不同時期的兩個不同方針,這是極不完整的,而且是錯誤的。我們認爲“積極領導,穩步前進”是開展互助合作運動,逐步進行農業社會主義改造的總的方針,不但過去是正確的,而現在也還是正確的;毛主席關於農業生產合作社問題的指示中所提出的“全面規劃,加強領導”的方針,就是爲了在目前新的形勢下,更好地、更具體地貫徹“積極領導,穩步前進”的方針。我們認爲“全面規劃,加強領導”的方針,就是要我們在實際工作中,根據階級分析和工作基礎進行全面規劃,加強黨的領導,而決不是離開積極、穩步的精神,亂規劃一番;故這一方針的實質精神就是既積極而又穩步的。因此我們認爲“積極領導,穩步前進”和“全面規劃,加強領導”的精神是完全一致的,任何把它對立起來的看法與做法都是錯誤的。

以上認識是否妥當,請迅即指示,以便及時澄清在這個問題上的某些混亂現象。

××地委

一九五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第三種是某一部門在實際工作中,遇到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經過認真研究,提出瞭解決的措施和辦法,希望上級審覈肯定,並批轉有關單位照辦的。這一類請示,多見於部門工作中,他們不能直接指揮一級黨委和政府的工作,因此通過向上級黨委和政府請示,使上級認定後,形成上級機關指示性的批轉文件,向有關單位提出認真執行的要求。下面是北京市民政局向市政府的請示,市政府領導同志批示後,用市政府辦公廳的名義轉發到市屬各區、縣、局、大專院校。請示的原文如下:關於婚姻登記工作中幾個具體問題的請示

市人民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婚姻登記辦法》公佈後,各區、縣民政部門都組織街道,公社負責婚姻登記工作的幹部進行了一至三天的學習討論,在討論中提出一些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手續方面的問題,如介紹信內容、加蓋印章的部門等。爲了貫徹執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記辦法》,堅決依法辦事,又便利羣衆,經我們研究,提出以下意見:

(一)對符合《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申請結婚登記的在職職工、農村人民公社社員、街道居民,分別由其所在工作單位、生產大隊、街道辦事處出具書面證明,內容包括: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對方姓名及工作單位。各單位在開具證明時,要嚴肅認真,內容準確,同時對雙方是否自願,有無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係,也要儘可能在證明內加以註明,並加蓋單位或單位辦公室、人事、幹部、勞動部門的公章,其它公章無效。

(二)各公社、街道辦事處應固定幹部辦理婚姻登記工作。

(三)婚姻登記幹部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應儘量方便羣衆,原則上應做到在辦公時間內都辦理、如確有困難、街道辦事處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每週不得少於三天;農村人民公社辦理婚姻登記工作的時間,每月不得少於四天。同時,對申請結婚登記的應及時審查,不要無敵拖延時間,

對申請離婚登記的,也應及時進行調查瞭解,依法辦理。

以上意見如可行,請批轉各區、縣、市屬各局、大專院校執行,並抄送中央在京單位。北京市民政局

一九八○年十二月三十日三、請示的寫法

請示有一定的格式。它由標題、臺頭、請示原因、請示事項、肯定性要求和請示單位、日期六個部分依次組成。

標題通常見到的有“關於??的請示”或“關於??的請示報告”這種格式。它要求在“關於”後面把問題的性質點清楚,使人一看便知道所要請示的問題。如上述《關於增加選舉工作幹部編制名額的請示》、《關於婚姻登記工作中,幾個具體問題的請示》等。

臺頭在書寫時要突出兩格,寫明上級單位的名稱。如:黨中央、國務院、市人民政府、省委??等。

正文首先要陳述請示的原因。扼要講明提出問題的背景和依據。比如,中央民政部《關於增加選舉工作幹部編制名額的請示》,開頭用兩句話說明了問題提出的背景情況,即“經中央批准,今後縣、社兩級選舉的日常工作由民政部門負責。但是,在確定民政部門人員編制時沒有選舉工作這項任務。”這就給下文的要求提出了依據,即“爲了做好這項工作,需要給民政部門增加必要的編制名額。”然後講具體要求。話雖然不多,但道理卻十分明白透徹。有的請示因爲問題比較複雜,往往用較多的篇幅,分幾個層次或從幾個角度說明理由。比如,一份要求增加汽油定額的請示,首先說明生產形勢的大發展,然後說明生產用油和行政用油的嚴重不足,第三層講他們千方百計採取節油措施,解決一部分問題,第四層講儘管如此,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生產受到嚴重影響。其中,用了大量對比數字,得出了不增加汽油定額難以維持生產的結論。這一部分佔了這個請示全文近五分之四的篇幅。不論篇幅長短,都必須把原因說透,爲請示事項提出充足的事實和理論依據。

說明請示原因之後,接着應寫請示事項。即把需要上級審批的問題,做出具體的分析,提出切實可行的處理意見。如民政部《關於增加選舉工作幹部編制名額的請示》,在申述請示理由後,提出了“需要給民政部門增加必要的編制名額”這個請求,並具體提出“給民政部增加八人,每個省、市、自治區增加三至四人,每個地、市、縣增加一至二人”的建議。然後另起一段,提出民政部增加的編制“請國家編委解決”,各地增加的編制由“各地從現有名額中調劑解決”的可行措施。北京市民政局《關於婚姻登記工作中幾個具體問題的請示》,則在申述理由後,提出三條意見,每一條都十分具體地作出了規定。第一條,規定申請婚姻登記者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證明的內容、開證明的原則和加蓋哪些公章等;第二條規定公社、街道辦事處都應固定幹部辦理登記手續;第三條提出辦理登記的時間。十分明確、具體、細緻又可行。

正文的結尾是肯定性的要求。一般的格式是:“以上意見是否妥當,請批示”,“以上如無不當,請批准”,“是否妥當,請指示”,“當否?請示”等等。如要求上級批轉時,可寫“以上意見如可行,請批轉有關單位執行”等。

最後寫請示單位,成文時間。如請示事項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各有關單位要聯合向上級行文。如需要抄送有關部門,使之瞭解情況,便於配合工作,則在成文時間下面,寫抄送某某單位。

四、撰寫請示應注意的問題

(一)請示要和報告區別開來。報告是陳述性文件,在下級向上級報告工作、反映情況和問題、回答上級的詢問、報送文件或物件時,要使用報告。它要求把彙報的問題和情況說清楚,便於上級瞭解下情,加強領導,並不一定要上級回答。請示則是請求性文件,雖然其中也可以反映情況,陳述意見,但其目的不單單是使上級瞭解情況,而是請求上級答覆。目前,在機關行文中,常常把兩者混淆起來。有的報告後面也寫“以上意見當否?請指示”,實際上常常得不到迴音,原因就是報告中並沒有請示事項。如有請示事項需要上級決定的,就應按請示來寫。也有不少單位的請示,常常標以“請示報告”,其實“報告”兩字可以省略。還有的請示,後邊不是寫請“批示”、“批准”、“批轉”等,而是寫“審閱”、“審查”等等,這就和報告混淆了界限。

(二)請示的問題,必須是工作中急待解決的問題,理由必須充足,解決辦法必須切實可行。目前有些請示,提出的問題並不是需要馬上回答的。比如,一份註明日期是一九八○年二月的請示,要求主管業務部門在做一九八一年計劃時增加預算。理由是一九八○年預算過緊,預計一九八一年還要增加機構等等。這樣的請示,上級是無法回答的。因爲一九八一年該機關是否增加機構,還要看形勢的發展,二月份只能預測,不能最後肯定下來,而當時也不是做來年預算的時機。因此這份請示,上級單位只好把它作爲備忘錄壓了下來。還有的請示,雖然是工作中急於解決的問題,理由也比較充足,但解決辦法不明確、不具體,實行起來容易產生偏差和混亂,因此披上級單位退了回來,責成請示單位進一步調查研究,提出切實有效的辦法後,再行請示。比如,某單位一九七九年關於恢復街道辦事處的請示,對於辦事處是區政府的派出機構還是一級政權,並沒有提出肯定性意見,但卻寫了辦事處的任務、編制、領導班子配備、辦公用房等意見和要求,這顯然是很難行得通的。因此被上級駁回,責成他們重新研究。

(三)請示的內容如涉及其它單位,必須事先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然後才能行文。特別是要求上級批轉的請示,更要注意同有關單位協商研究。否則,不僅文件容易出漏洞,即便所提意見十分完善,批轉後執行起來也可能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這類事件雖不多見,但在工作中也時有發生,必須引起足夠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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