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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紀案件剖析材料(精選多篇)

第一篇:楊淑華違紀違法案件剖析

違紀案件剖析材料(精選多篇)

楊淑華違紀違法案件剖析

2014年9月23日 10:45中國紀檢監察報【字體】大 中 小楊淑華,女,1954年10月12日生,漢族,四川省洪雅縣人,大學文化,曾任洪雅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局長,2014年1月起任眉山市國土資源局副調研員。2014年2月23日,眉山市紀委對楊淑華立案調查,並於4月23日移送眉山市檢察院立案偵查。

經查,楊淑華在擔任洪雅縣國土資源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土地整理工程、新建辦公大樓的招投標、工程款撥付以及徵地手續辦理上爲請託人謀取利益,先後索取或直接收受15人賄賂共計人民幣1194萬餘元(其中600萬元系受賄未遂);此外,楊淑華還貪污公款人民幣8萬餘元,挪用公款398萬元,另有人民幣394萬餘元、美元2652元的鉅額財產無法說明合法來源。

2014年8月25日,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違法所得予以追繳。楊淑華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2014年11月15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爲留“後路”,反斷了“後路”

——楊淑華違紀違法案件剖析

鍾季執

升遷無望轉而謀求“後路”

“幾萬可以拿,幾十萬也敢要,幾百萬也不在話下”

在剛擔任洪雅縣國土資源局領導職務時,楊淑華一度有着很強的事業心,對自身的要求也比較嚴格,爲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曾作出過一定貢獻。

但是,隨着時間的推移,楊淑華未能做到善始善終。

楊淑華在擔任局長的最後幾年中,自感升遷無望且面臨退休。恰逢這個時候,她看到別人腰纏萬貫、揮金如土時,心理逐漸失去了平衡。慢慢地,在楊淑華的眼中,官場成爲了一個市場,權力變成了交易的資本,官位當做換取金錢的商品,她開始或明或暗甚至赤裸裸地進行權錢交易。“幾萬可以拿,幾十萬也敢要,幾百萬也不在話下。”楊淑華開始琢磨着爲自己找“後路”,將精力放在對金錢的瘋狂攫取上,最終把自己推進了違法犯罪的泥沼。2014年,洪雅某建築公司法人代表胡某某爲感謝楊淑華在三寶鎮河灘地土地整理工程款撥付上的“關照”,送給楊淑華35萬元,後者欣然接受。

從在單位報銷丈夫出國的費用,到授意造假套取補助;從挪用公款截留利息,到幫助親友承建工程自己從中分錢,楊淑華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瘋狂斂財,甚至達到了雁過拔毛的地步。

鋌而走險大搞“權力尋租”

對有求於己的開發商提出投資分紅,並迫使其簽訂合同

土地是典型的稀缺資源,一些利益主體總想從中分一杯羹,土地領域“權力尋租”的空間很大。現行的土地管理法規中,對土地徵用的條件、徵用租用的價格、補償費用的標準等僅作了一些原則性的規定,缺乏具體的實施細則。

如在處理具體的土地事務中,各級政府有很大的決策權,有關決策人員、經辦人員擁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這就給公共權力尋租留下了空間。

楊淑華對有求於己的開發商提出投資分紅要求,並迫使其簽訂合同,以掩蓋索取鉅額賄賂的事實。

眉山市某房地產公司在洪雅縣從事項目開發時,楊淑華在土地拆遷及徵地手續的辦理中爲該公司提供過幫助。2014年5月,楊淑華在該公司所開發的某房地產項目中以“投資分紅”的名義,向該公司總經理易某索要100萬元。同年6月至8月間,楊淑華收受易某給予的所謂“分紅”款50萬元並退得所謂“本金”50萬元。

2014年初,楊淑華爲成都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違規辦理了3333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證,並與該公司約定在某房地產項目結束後一次性收取“投資分紅”600萬元,後因案發未能得逞。

在土地收儲、土地拆遷、土地平整、土地測量、土地規劃等由國土部門管理的事項中,任何一個環節都有不小的自由裁量權。300萬的工程,好處費要拿70萬,楊淑華正是在這種巨大的利益誘惑面前不斷地鋌而走險,最終轟然倒下。

手段隱蔽多樣用心良苦

從以“借用”爲名索賄,到授意家族成員出面收受賄賂

在大肆收受、索取賄賂的過程中,楊淑華採取多種隱蔽手段,可謂用心良苦。

2014年,楊淑華爲洪雅某電力公司水電站工程辦理土地徵用手續提供幫助,後將該公司一輛小轎車長期“借用”,直至案發。

除以“借用”爲名外,楊淑華還多次授意家族成員出面收受賄賂。

2014年12月,某房地產公司董事長江某某爲感謝楊淑華在其所開發的房地產項目上給予的幫助,按楊淑華授意將其開發的某小區一套價值26萬餘元的公寓送給其妹妹楊淑珍。2014年至2014年期間,楊淑華爲侄兒楊勇等人承建洪雅縣中保、中山、止戈鎮河灘地整理,以及東嶽鎮多個土地整理工程及工程款撥付上提供幫助。2014年11月,爲感謝楊淑華的“關照”,楊勇按照與楊淑華的事先約定,將付給楊淑華的200萬元“好處費”折算成楊勇名下某企業的60%股份送給楊淑華。

大權獨攬缺乏有效監督

管理全憑“一支筆”和“一張嘴”,自己簽了說了就算數

楊淑華擔任縣國土資源局“一把手”近十年時間,有不少反映其在工程建設、土地整理、徵地辦理等方面違紀違法問題的舉報材料,但都因種種原因沒有進入相關監管部門的視線,使得其更加肆無忌憚地瘋狂作案。

本案中,權力失去監督,制度形同虛設,是楊淑華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監督體制不合理。衆多監督主體發揮作用不到位,在本案中,楊淑華的問題主要發生在其擔任部門“一把手”期間,很多問題的出現就是因爲她往往一個人決定許多重大工作事項,即使研究也是走走過場,或者是先確定後補辦手續,領導班子成員基本上看“一把手”的眼色行事。

家長意識強,民主作風差,獨斷專行,唯利是圖,楊淑華將公衆賦予的權力完全私有化。在土地整理、辦理徵地、工程招標、款項撥付和經費管理等方面全憑“一支筆”和“一張嘴”,自己簽了、說了就算數。

監督機制不完善,沒有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權力制衡機制,造成了監督真空,滋生了腐敗的土壤。國土資源局是垂直管理部門,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在監管上銜接不夠有效,存在空當。

鏈接@辦案者說:

在查處楊淑華這樣的典型案件的同時,我們還應強化警示教育,做到警鐘長鳴、常抓不懈,更要舉一反三,完善機制制度,從源頭上堵住官商勾結的制度和監督漏洞。

一要進一步規範領導幹部從政行爲,對權力集中崗位的領導幹部加大交流力度。嚴厲打擊官商勾結、違規投資入股、權力“期權化”等問題。嚴格落實重要崗位上的“一把手”定期輪崗交流制度。

二要繼續開展專項治理,深入推進資源市場化配置。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土地出讓及其他重點領域的專項治理。除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以外,各種公共資源的配置,都必須實行招拍掛出讓制度。健全信息披露機制,完善市場競爭機制,強化監督制約機制,建立結果公示制度,嚴肅查處破壞市場配置資源的行爲。

三要在“治官”的同時加大“治商”力度。建立“黑名單”制度,在各領域建立“行賄人資料庫”,將行賄人劃入“黑名單”,在法定期限內或永久性禁止其進入市場,加大對行賄行爲的懲處力度。建立嚴格的行業管理制度,運用行規、行約、行業標準約束行業行爲。

評論:

有效防治國土資源領域腐敗現象

韓冰

楊淑華案涉案金額較大、發案環節典型、作案手段隱蔽,是發生在基層國土資源領域中的一個典型案件。

近年來,隨着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土地和礦產作爲稀缺資源,社會供需矛盾日益凸顯。國土資源部門管理着土地和礦產兩類稀缺資源,集行政審覈審批權、行政執法權、大額資金預算分配權於一身,權力運行的環境複雜、涉及面廣、關聯度高,牽涉地方各級政府、相關部門、企事業單位、中介組織等多個方面,一些個人和單位藉助土地利用和礦產資源開發這個平臺進行權力尋租,導致國土資源領域腐敗案件易發多發。目前深入推進的國土資源領域腐敗問題治理工作,正是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筆者認爲,在目前已經取得成效的基礎上,治理國土資源領域腐敗問題還需從以下幾個方面着手推進。

一要進一步加大查辦案件力度。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既是國土資源領域腐敗問題治理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也是推動治理工作深入開展的重要手段。在楊淑華擔任國土資源局“一把手”近十年時間裏,雖然有不少反映其違紀違法行爲的舉報,但都沒有受到監管部門的重視,使其在違紀違法道路上越走越遠。這說明有些單位對舉報案件不予重視的現實情況,要麼不查,要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爲此,要擴大案件線索來源,對羣衆舉報的問題認真進行覈實,對新聞媒體揭露的問題認真瞭解,注意從中發現案件線索;對發現的重大違紀違法線索,要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決不姑息遷就。與此同時,應認真剖析研究案件發生的深層次原因,開展警示教育,充分發揮強化辦案的治本功能,加強職務犯罪預防。

二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相關法規制度。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以《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等17部國土資源相關法律爲基礎,以《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等二十多部法律法規與大量的地方性法規和部門政策法規爲補充的國土資源法律體系框架基本形成。但隨着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涉及國土資源領域的現行法律法規存在原則規定多、具體細則少,部門規定多、適用規範少以及責任追究的可操作性不強等問題。因此,迫

切需要健全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特別是應加快制定和推出涉及國土資源領域關鍵環節的相關法規,對自由裁量度過大的權力明確行使標準,規範運行程序。如在國土資源領域違紀違法案件較爲集中的招標投標環節,現有的《招標投標法》的有些規定較爲原則化,對招投標的一些具體環節缺乏強制性規定,缺少責任約束和追究制度,導致招投標活動中規避招標、圍標、串標等問題時有發生,需儘快出臺相關實施條例,對上述問題予以有效治理。

三要進一步強化外部監督。權力與監督是對立統一的共同體。楊淑華的違紀違法事實再次證明,失去監督的權力容易產生腐敗。防治國土資源領域腐敗行爲,不僅需要國土資源部門自身加強監督,如在管理方面更多地採用集體會審制、專家論證制等,更需要加強外部監督,充分發揮各級紀檢監察、司法、審計等機關和部門、新聞媒體以及羣衆的監督作用,將監督滲透到權力運行的全過程中,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四要進一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在楊淑華案中,其手中握有過大的自由裁量權,爲公共權力尋租留下了空間,從而使其在巨大的利益誘惑面前鋌而走險,最終走上違法犯罪之路。國土資源領域之所以腐敗行爲易發多發,有其體制機制上的原因。只有推進改革,創新管理體制,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合理分解國土資源領域過於集中的權力,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才能從源頭上剷除這一領域滋生腐敗的土壤和條件。具體而言,一方面應大力推進土地使用權、礦業權交易市場建設,加快建立全國規則統一、程序科學、公開透明的土地和礦業權交易市場;另一方面,應深化國土資源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把能夠交給市場的都交給市場,進一步壓縮自由裁量權,儘可能地減少“權力尋租”的空間。(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副研究員)

第二篇:紀委案件剖析材料

紀委案件剖析材料

案件剖析報告是紀檢監察機關對調查終結的典型案件,剖析發案原因,針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建議,協助發案單位總結經驗教訓的綜合性材料。

一、製作依據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指出,重視和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針對案件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深入剖析,舉一反三,查找體制機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逐步剷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調查結束後,調查組要總結工作,並應協助發案單位黨組織總結經驗教訓。

《中國共產黨陝西省紀委陝西省監察廳關於實施查辦案件“一案雙報告”的暫行辦法》規定,“一案雙報告”是指在案件調查結束後,案件調查組要形成案件調查報告、案件總結剖析報告。案件總結剖析報告側重以下內容:1、 被處分人違反黨紀政紀情況,所犯錯誤的性質、危害及後果;2、被處分人所犯錯誤的主要原因,包括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3、發案單位在體制、機制、制度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4、發案單位從教育、制度、監督等方面應進行整改的建議。案件總結剖析報告由案件調查組與發案單位共同研究起草,經案件承辦室同意後,報分管常委和主管副書記批准,案件承辦室送達發案單位。

二、例文評析

關於汪×× 貪污受賄案的剖析報告最近,縣紀委監察局會同有關部門對××單位負責人汪×× 的貪污、受賄問題進行了立案查處,縣紀委、監察局決定給予汪×× 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縣委組織部已免去了汪×× 擔任的×× 單位負責人職務。

汪××,男,漢族,……

(一)主要違紀事實

……

(二)發案原因分析

汪×× 貪污受賄案是近年來全縣×× 系統發生的一起嚴重違紀案件,社會影響惡劣,教訓十分深刻。此案的發生暴露出×× 系統在抓幹部廉政教育和監督管理方面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是思想政治工作放鬆,廉政教育抓得不緊。局黨委班子對黨員幹部的廉政教育重視不夠,一些黨員幹部特別是局屬事業單位負責人遵守廉潔自律規定的自覺性不高,廉潔自律意識淡漠,有的幹部甚至見利忘義,把組織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

二是監管機制不夠完善,項目管理比較混亂。從汪×× 貪污受賄案不難看出,該單位對下達村上實施的項目,監督檢查不夠到位,技術人員變動頻繁,缺乏監督管理的有效機制。特別在項目資金管理上,沒有實行嚴格的報賬制,不是按工程進度撥付資金,而是由個別人說了算,項目資金使用隨意性較大,爲個別人套取項目資金、以權謀私創造了條件。……

三是結成利益共同體,項目實施單位和監管單位互惠互利。在項目工程實施期間,除有關人員貪污受賄外,項目實施單位多次將套取的項目資金轉到賬外,用於支付招待費和其他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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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處理的支出,許多支出沒有規範的票據,胡支亂花現象十分嚴重,客觀上導致了違紀違法問題的發生。

……

(三)整改措施

第一,以案爲鑑,深入開展警示教育。……

第二,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第三,推行事務公開,增強工作的透明度。……

第四,加強監督,建立權力制衡機制。……

例文案件剖析報告的主體由主要違紀事實、發案原因分析、整改建議三部分構成。

第一部分,敘述被調查人的違紀事實。通常採取兩種方法,即先總後分和先分後總。先總後分,就是先扼要綜述被調查人的錯誤及性質,再具體介紹被調查人所犯錯誤的具體事實;先分後總就是先介紹具體錯誤事實,然後歸納出錯誤性質。不論採取哪種方法寫作,都不能泄露調查過程、檢舉人、證明人等內容。(自查報告 )總之,對這部分內容詳略的把握,可以比錯誤事實材料簡練,大體相當於處分決定敘述錯誤事實時的詳略程度。

第二部分,剖析案件發生的主客觀原因。這部分內容是案件剖析報告的核心內容,應着重圍繞案件造成的嚴重危害、發案單位在體制、機制、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案件發生的主客觀原因三個方面進行分析。具體敘述時,這三方面內容又不宜截然分開,特別是發案單位存在的問題和案件發生的主要原因應當結合起來去寫,使之渾然一體,結構形式更加緊湊。

第三部分,向發案單位提出整改建議。一般不外乎加強教育、健全制度、深化監督、完善管理等幾個方面,但在寫作過程中應避免平鋪直敘,千人一面。要對案件發生的各種原因進行分析、比較,從中抓住問題癥結,研究制定解決對策,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建議。要把關鍵性的建議放在重要位置着力去寫,以凸現其重要地位,防止被其他問題淹沒或沖淡。

三、應注意的問題

1、撰寫案件剖析報告不是所有案件的必經程序,它是針對初發性案件、普遍性案件、屢發性案件、大案要案等典型案件而言的,是爲了鞏固和擴大典型案件的查處效果所做的基礎性工作。因此,撰寫案件剖析報告要講求質量,追求實效,避免流於形式。

2、開展案件剖析工作,大體上應當從以下幾方面考慮:一要堅持以查促教,推動廉政教育。注意選擇典型案件開展警示教育,剖析違紀違法問題發生的主客觀原因,以案說紀,以案釋法,用處邊事教育身邊人,促

第三篇:內蒙古三起領導幹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剖析

內蒙古三起領導幹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剖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被貪婪和奢靡腐蝕的人生

——薄連根、武志忠、金昭違紀違法案件剖析

薄連根:內蒙古自治區供銷社原黨組書記兼理事會主任,曾任烏海市副市長、市委副書記,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副市長。現已查明,薄連根存在玩忽職守、收受鉅額賄賂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武志忠: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副祕書長兼法制辦主任,曾任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調查發現,武志忠存在貪污、挪用公款、收受賄賂、鉅額財產來源不明、隱瞞境外存款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金昭: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原副市長,曾任滿洲裏市副市長、扎蘭屯市委書記。經查,金昭存在收受賄賂、禮金和違反外事紀律,參與境外奢靡活動等違紀違法問題。 5月29日,內蒙古自治區召開全區領導幹部警示教育大會,深刻剖析了自治區供銷社原黨組書記兼理事會主任薄連根、自治區政府原副祕書長兼法制辦主任武志忠和呼倫貝爾市原副市長金昭等三起腐敗案件,以案明紀,以儆效尤。

此前,根據相關規定,任免機關分別給予或批准給予薄連根、武志忠、金昭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將他們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薄連根、武志忠、金昭三起案件是典型的領導幹部奢靡變質、腐化墮落、以權謀私的違紀違法案件,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影響重大、觸目驚心。

“前車之覆,後車之鑑。”薄連根、武志忠、金昭從地廳級領導幹部墮落成腐敗分子,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這巨大的人生反差值得每一位領導幹部去認真反思,給我們留下了沉痛的教訓和深刻的警示。

信念動搖、信仰缺失、精神缺“鈣”,使他們在權力、金錢和美色面前敗下陣來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理想信念是共產黨人精神上的‘鈣’,沒有理想信念,或者理想信念不堅定,精神上就會‘缺鈣’,就會得‘軟骨病’,就可能導致政治上變質、經濟上貪婪、道德上墮落、生活上腐化。堅定的信仰始終是黨員、幹部站穩政治立場,抵禦各種誘惑的決定性因素(我們一定會做的更好:)。”翻開薄連根、武志忠、金昭的成長履歷,可以說,他們在黨的教育培養下,也曾經有過勤奮上進、努力工作的昨天,他們本應該不辱使命,認真盡責,善始善終走完美好人生,然而他們卻在權力、金錢和美色面前敗下陣來。

薄連根在檢討材料中寫道:“自從提任副市長之後,我就沒有認真參加過政治理論學習,把中央的政策和自治區黨委的要求當成耳旁風,一吹而過,發展到後來,我每天連報紙都不翻不看,反而對社會上的一些不正之風感到新奇,甚至追捧奉行,以至於丟掉了謙虛謹慎、艱苦奮鬥的本色,自己沒能頂住誘惑、守住底線,蛻變爲人民的罪人??現在冷靜分析,原因是自己的理想信念發生了動搖,人生觀、價值觀發生了扭曲。”

在武志忠心中,早已沒有了共產黨員的理想和信仰,沒有了人民羣衆,沒有了黨紀國法。他把住所內的一間屋子專門裝修爲佛堂,四壁用黃色綢緞裝裱過的架櫃上供奉了近百尊大大小小的佛龕、佛像、佛塔、佛畫,每天把唸經拜佛當作必修功課。武志忠還熱衷於研究陰陽八卦,儼然把自己當作易學大師和風水先生,經常去幫一些企業老闆參禪悟道,測算風水,指點迷津。辦案人員在清查武志忠的儲藏室時發現,儲藏室三面牆的櫃子裏也全是他收藏的佛教用品。然而,在供奉佛像的櫃子下面,武志忠卻存放着近百張不堪入目的黃色淫穢光盤。

金昭也曾經是個勤于思考、善於學習的幹部,他撰寫的近百篇學術論文,曾在國家一、二類刊物和大學期刊上發表,他還是北京某高校的客座教授。然而,隨着成績的取得,職務的升遷,金昭滋生了驕傲自滿的情緒,逐漸放鬆了思想改造,丟棄了對理想和信念的追求。他在懺悔書中寫道:“這些天,我不斷地反省自己,一次又一次心如刀絞。犯罪的原因是我主觀上放棄了思想改造,對黨的誓詞、對黨的宗旨意識、對黨紀黨規意識淡化,平時學習不夠。”

官僚作風嚴重、法紀觀念淡薄,膽大妄爲、心存僥倖,使他們一步步走向深淵

古人說:“不自重者致辱,不自畏者招禍。”毛澤東曾告誡全黨:“脫離羣衆,官僚主義,勢必要捱打。”他還強調:“沒有紀律是不行的。”薄連根、武志忠、金昭正是在官僚主義、特權思想的作祟下,作風霸道、目無法紀、心存僥倖,一步步走向深淵的。

官僚特權思想在薄連根的腦子裏根深蒂固,在他看來,自己作爲“位高權重”的市委常委、副市長就應該說了算、定了辦。他專橫跋扈、剛愎自用,把違背程序個人決斷當作敢作敢當、有魄力的表現;把大包大攬、輕率表態看成是有能力的象徵。在他分管範圍內,每次研究討論問題,無論大事小情,薄連根根本不允許有反對意見,對於不同聲音,薄連根認爲這是在挑戰他的權威,輕則訓斥,重則痛罵,有時甚至會把持異議者直接趕出會場。市政工程招標、確定承建方等都要由他來拍板,什麼制度、程序,什麼監督、制約,在薄連根那裏都是擺設。久而久之,“有事直接找薄市長,他說了算”便成了他分管工作領域內一條不成文的規定。

正是憑藉着這樣的地位和權勢,薄連根在項目審批、土地出讓、工程開發等事項上,很少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請示彙報,也很少與相關職能部門溝通,肆意插手和干預工程項目,權力運行完全以他的“個人意志”展開。

一個人膽子大了,私心重了,走向腐敗也就成爲必然。薄連根作爲分管土地、城建工作的常委、副市長,明知秀水佳園項目和保全莊農產品批發市場項目未簽訂三方協議,還僥倖地認爲,“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不符合規定的事情也可以‘特事特辦’,不會出什麼事。”於是他濫用職權,違規籤批,幫助開發商免繳土地出讓金,給國家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嚴重損害了羣衆的切身利益。

武志忠盛氣凌人、專橫霸道,在包頭市中級法院和自治區高級法院是出了名的,到自治區法制辦擔任主要領導後更是一手遮天。他常常以個人好惡來行事決斷,恣意踐踏民主集中制,只要是他決定的事情就必須照辦。

武志忠常說:“我是法制辦主任、黨組書記,我就可以代表組織,我的決定就等同於組織決策。”在武志忠決定將辦案經費抵押到銀行,幫助妻子貸款搞房地產開發時就曾有人提醒他:“拿公款抵押辦貸款不合適,那得經自治區政府批准,而且自治區政府也不會同意這

個事。”但武志忠卻口出狂言:“我是誰?我是自治區政府的副祕書長,我就能代表政府,我說了就算!”正是這種霸氣十足、獨斷專行、“老子天下第一”的官僚作風,讓武志忠更加有恃無恐,視法紀爲兒戲,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司法是社會公正的重要屏障,而法律工作者的形象更與司法公信力乃至公衆的法治信仰息息相關,法律工作者違法違紀,比其他人影響更壞。武志忠曾經先後在臨河公安局、包頭市司法局、包頭市中級法院、內蒙古高級法院、自治區政府法制辦工作,應該說是一名長期從事司法工作的領導幹部,但卻沒有把自身多年積澱形成的法律素養用在執法、守法上,而是用在了違法犯罪上。武志忠的反偵查意識非常強,在作案之初就謀劃着怎樣規避法律,鑽制度空子,表面上看似經過了相關程序,甚至“手續完備”,但實際上完全是按其個人意願來行事,制度和程序反倒成了他違法亂紀的擋箭牌。無論是接受審查,還是法庭審判階段,武志忠都心存僥倖,自我粉飾,試圖用一些手段來威脅辦案人員,對抗調查。

金昭在其擔任滿洲裏市副市長以後,隨着手中權力逐漸增大,他的官僚思想也開始漸漸膨脹,把黨紀國法丟在腦後,高高在上、肆意妄爲,或隨意插手行政管理部門的執法行爲,或干擾稅務部門的正常稅務稽查,或干預組織部門的人事任免。在金昭眼裏,一切組織紀律、政策法規都抵不過其手中的權力。

“船到江心補漏遲。”在移交檢察院的前一天,金昭淚流滿面、泣不成聲,對找他談話的紀委工作人員懺悔道:“我是一個從不掉眼淚,從不向困難低頭的人,我今天怎麼都控制不住我的眼淚,我悔恨我沒有聽黨的話,沒有遵守黨的紀律!再過幾年我就退休了,如果沒有走上違紀違法的道路,我會有一個非常幸福的晚年,但現在一切都晚了。撫今追昔,想到即將到來的鐵窗生涯,我才幡然醒悟什麼是真正的幸福,才感覺到自由的重要、親情的可貴。”

貪圖奢靡享樂、生活腐化墮落、情趣低下,使他們逐步蛻化變質

“歷覽前賢國與家,成由勤儉敗由奢。”社會發展的歷史進程告訴我們:奢靡浪費、揮霍無度必然導致國家滅亡,政權顛覆;一個領導者驕奢淫逸、生活腐化必然葬送前途,身敗名裂。薄連根、武志忠、金昭就是從熱衷於吃喝玩樂,沉溺於燈紅酒綠,逐步蛻化變質的。

薄連根奉行的是“人生得意須盡歡”的人生哲學。他平日裏喜歡和商人老闆交朋友,那些圍繞在薄連根身邊的開發商們,爲了各自的利益,或以金錢爲誘餌、或以娛樂爲紐帶,主動與薄連根拉關係、套近乎,迎合他的需求。薄連根在大小老闆們的簇擁下,經常出入星級酒店、公館會所,在吃喝玩樂中腐蝕着自己的靈魂。據許多知情人講,薄連根平時很少回家吃飯,而且接受老闆們的宴請只喝茅臺酒,一桌宴席上萬元是常事,一晚上消費幾萬元也是常事。薄連根曾經讓人一次就給他送上10箱茅臺酒。薄連根在檢討材料中寫道:“隨着職務的升遷,特別是當了盟市級領導後,經常洽談幾千萬甚至幾個億的項目,出入的是裝潢考究的高檔場所,接觸的是出手闊綽的商人富豪,宴席上擺的是珍饈佳餚和名貴菸酒,漸漸地,自己不僅身體醉倒在觥籌交錯的酒桌上,思想也慢慢迷失在酒綠燈紅的花花世界裏。”

人不能把奢侈帶入墳墓,但奢侈卻可以把人送入墳墓。武志忠的住所裝修得如何豪華氣派、富麗堂皇自不必說,單是打開武志忠在北京、呼市的幾處儲藏室,就會令人瞠目結舌:成捆的現鈔、金條、銀條和各種翡翠、瑪瑙、雞血石、象牙、瓷器古董琳琅滿目,應有盡有,專案組組織十餘名幹警,僅對涉案物品進行清點就耗時將近一個月。武志忠的奢侈無度還體現在其妻子身上,據當事人自己交代,有一次他們夫婦入住北京某高檔酒店,在酒店一樓工

藝品店,武志忠妻子看好一些首飾,當即就包下一個櫃檯裏的全部飾品。案發後,檢察機關共扣押凍結武志忠個人家產價值4000餘萬元。公訴機關算過一筆賬,以武志忠案發前的工資收入計算,掙這筆錢需要300多年。

金昭生活上追求貴族化,沉迷於輕歌曼舞,把每次出國訪問考察當成了個人遊玩、揮霍奢侈的契機,頻頻出入境外色情場所,變成溫水中青蛙,身臨絕境卻渾然不覺,完全丟掉了一名共產黨人的品格。

“奢靡之始,危亡之漸。”奢靡享樂之風盛行,不僅腐蝕幹部羣體,敗壞政府的形象,而且損耗黨的公信力、凝聚力和戰鬥力,對社會風氣帶來不良的示範和影響。薄連根、武志忠、金昭案件警示我們:黨員領導幹部如果沉湎於奢靡享樂,勢必走向反面,自毀前程。各級黨員領導幹部都要牢記自己的政治面貌和黨內職務所賦予的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責任,嚴以律己、清正廉潔,耐得住寂寞、經得住誘惑,堅決抵制腐朽思想觀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蝕,保持高雅的生活情趣,永葆共產黨人的政治本色。(記者 王新民 付金泉 張磊)

第四篇:部隊違紀事件剖析發言材料

部隊違紀事件剖析發言材料

根據上級工作安排,所開展了“講黨性、守紀律、作表率”專題討論活動,針對站違紀事件進行專題討論活動,此次活動以實際事實爲例子,通過討論教育,全所官兵深受教育。

一、主要收穫

(一)進一步提高了官兵的思想意識。

專題討論活動由黨組織統一領導,正副書記具體負責,周密部

署、明確責任、紮實推進,不圖形式,不走過場。全體黨員充分認識此次活動重要意義,克服與己無關的思想。活動組織嚴密,官兵參與積極,確保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

(二)進一步深化了創建模範黨組織生活。

站此次違紀事件發生在創建模範黨組織達標創模階段的關鍵時期,我所以此爲鑑,通過專題討論、教育學習等方式,對照爭先創優“五好、五帶頭”要求,深入查擺我所在創建模範黨組織生活活動存在的問題,黨組織解決自身問題的能力有了明顯提高,黨組織生活進一步符合原則性、戰鬥性、先進性的要求,領導幹部帶頭作用、黨組織核心領導作用、戰士戰鬥堡壘作用、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得到了有效發揮。

(三)進一步落實了工作的實效性。

我所堅持貫徹“理論與實際相結合,批評與自我批評相結合,領導與羣衆相結合,檢查思想與改進工作相結合”的整風精神,把專題討論活動與創建黨組織生活有效結合在一起,以此次活動作爲創建模範黨組織生活的具體實踐,提高思想,改進作風的重要載體,在提升認識、查找問題上動真格,在整改問題、促進工作上求實效。

(四)進一步提高官兵的憂患意識。

通過傳達學習《支隊致全體官兵的一封信》,對照上級部署要求和形勢任務需要,特別是自開展大運安保工作以來,部局督導組對支隊督導2次,總隊專項督導8次,支隊專項督導12次。對照上級檢查督導發現的問題,我所官兵高度重視,以主人翁的姿態,以吃不下、睡不着、等不起、拖不得的憂患意識深入排查我所存在的不足,分析原因,責任落實,見彰立制,開成長效。

9月15起,正式進入部隊正規化建設全面檢查驗收階段,我所官兵將鼓足幹勁,以紮實肯幹的態度推動工作全面落實,把全體官兵的思想認識統一到支隊黨委的部署要求上來,全力做好各項工作。

二、近期我所查擺問題如下:

(一)官兵的思想認識還有待進一步加強;

(二)查擺問題整改力度不夠;

(三)全面推進正規化建設工作力度還不夠。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進一步加強學習教育。不斷提高對開展“講黨性、守紀律、作表率”專題討論活動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思想認識。以創建模範黨組織生活活動爲契機,對照“五個帶頭”和“五個好”標準,在部隊上下形成“人人講黨性,人人守紀律,個個做表率”的良好氛圍。

(二)進一步提高標準做好查擺隱患苗頭工作,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三)進一步嚴格部隊管理教育。切實推動部隊正規化建設上新水平,全力推動部隊正規化建設再上新水平,爲完成各項邊防安保工作任務提供更強大的組織和紀律支撐。

以上是所工作彙報,請指教。

第五篇:案件防範活動自我剖析材料

提高執行力,平安促發展

-----自我剖析

最近,我行舉行“提高執行力,平安促發展”等活動,我深刻認識執行力的體現首先是對工作的激情,是新的思想觀念,要富於想像力。其次是對學習的追求,是綜合的能力外現,要富於創造力。最後是對工作的態度,是紮實的工作作風,要做好小事情。而平安發展是行業健康發展的保證和關鍵所在。按照活動查擺存在問題的要求,我認真對照自己平時的實際工作及思想動態,深深感到自己不論在思想還是在工作方面還存在不少問題,與上級要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現圍繞我的思想和崗位職責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全面系統的剖析。以利我今後工作的改進和提高。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工作上防範意識不夠強。

例如,抽屜壞掉造成抽屜未上鎖,對其可能引發的後果無意識。

2、辦理業務不夠規範。

例如,辦理開戶時,客戶更改的簽約項目未讓客戶按手印,打印機故障時漏寫賬戶,偶爾忘記雙手接送等低級問題

二、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1、工作上防範意識不夠強。主要原因是基層銀行由於人員少,流動性較差,一人多崗、互相替崗現象較爲普遍,工作人員執行制度觀念較差,互相之間盲目信任,離崗時不按規定進行簽退操作,操作密碼小範圍內公開化等現象屢禁不止,給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機。處理問題上還不夠靈活,方法不夠多。專賣內部監督管理、隊伍建議、人員素質與形勢發展的要求仍有差距,特別是在立規建制、強化考覈、狠抓落實上顯得不夠。

2、業務辦理不夠規範。主要原因是理論學習還不夠,自覺性不高,理論鑽研還不深入。不能充分利用工作之餘的時間,擠出來學習。另外學習沒有系統性、計劃性,與工作關係密切的才學,與工作關係不大的少學,常常是需要什麼學什麼,急用什麼學什麼,遇到問題才翻理論,碰到需要才找依據、查資料,學習停留在一般化水平。理論學習不夠紮實。不能正確處理工作和學習的關係,學習往往是淺嘗輒止,系統性不強,不能持之以恆,理論學習的深度和廣度也不夠。

三、今後更正的方向

對於提高執行力,我認爲我今後應該做到:

1愛崗敬業,無私奉獻。做一名愛崗敬業的人,是職業道德對我們最引爲用以規範行爲品質,評價善惡的行爲規則。作爲一個金融單位的職工更應以自己所從事的職業上講求道與德,如果路走得不對就會犯錯誤,就會迷失方向。所以我在今後的工作中要時刻按照職業規範要求自己,努力工作,才能立於不敗之地。

2加強業務知識學習,提升合規操作意識。“無規矩不成方圓”。身爲一線員工,切實提高業務素質和風險防範能力,全面加強櫃面營銷和櫃檯服務,是我們臨櫃人員最爲實際的工作任務。因此在臨櫃工作中,我將堅持做個“四有心人”。虛心學習業務,用心鍛鍊技能,耐心辦理業務,熱心對待客戶。於此同時,增強自己的合規操作意識,按照各項規章辦事,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和廣大客戶的權益不被某些壞人利用侵害。

3增強規章制度的執行和監督防範案件的意識。這就要求我們每個人都應從自己做起,正確辦理每一筆業務,認真審覈每一張憑證,監督授權業務的合理合規,嚴格按照操作系統的安全防範,抵制各種違規作業,做好相互監督,相互制約,不得只顧情面或片面追求經濟效益而背離規章制度。

總之,我會找到自我正確的價值取向和是非觀標準,找準工作立足點,合規辦事,通過學習,提高自己的業務素質和辦事效率,爲建行也爲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