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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納稅人證明

證明書2.82W

目錄

一般納稅人證明
第一篇:一般納稅人證明第二篇:一般納稅人證明第三篇:一般納稅人開票證明第四篇:納稅人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第五篇:辦理《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須知(納稅人)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一般納稅人證明

一般納稅人證明

(一)工業企業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需報送以下資料:

1.書面申請報告1份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一式三份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貨物存放場所稅務登記表》一式四份

4.《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檔案資料》一式二份

5.經營場所的所有權證明、租賃合同或協議書複印件1份(非經營者所有的應提供出租者的經營場所所有權證明覆印件)

6.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員、會計人員居民身份證複印件和會計人員資格證書複印件各1份

7.營業執照複印件1份

8.銀行存款證明(即注資憑證)複印件1份

9.有關機構的驗資報告1份

10.公司章程複印件份

11.若爲企業分支機構則另需提供總機構稅務登記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效證件、董事會決議複印件各1份。

(二)新辦商貿企業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需報送以下資料:

1.書面申請報告1份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一式三份

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貨物存放場所稅務登記表》一式四份

4.《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檔案資料》一式二份

5.經營場所的所有權證明、租賃合同或協議書複印件1份(非經營者所有的應提供出租者的經營場所所有權證明覆印件)

6.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員、會計人員居民身份證複印件和會計人員資格證書複印件各1份

7.營業執照複印件1份

8.銀行存款證明(即注資憑證)複印件1份

9.有關機構的驗資報告1份

10.公司章程複印件1份

11.能證明可以達到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標準的資料如已簽訂的購銷合同、協議或書面意向複印件各1份

12.若爲企業分支機構則另需提供總機構稅務登記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效證件、董事會決議複印件各1份。

編輯本段注意事項

1.所有表格上所填寫電話要求一律爲座機電話和手機電話;

2.將法人身份證、其中任意一個股東的身份證、會計的身份證的複印件同時複印在一張a4紙上,並加蓋企業公章、代碼章;

3.企業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且實行統一覈算,如總機構已爲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分支機構也可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

4.實地核查時要求法人、股東、會計在場;打印企業從開業到檢查日的銀行對賬單一式兩份,並準備會計帳薄和原始憑證;新辦企業30日內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超過時限按照小規模轉一般納稅人處理。

編輯本段應向稅務機關提供如下證件、資料

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應向稅務機關提供如下證件、資料。

1.申請報告。納稅人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必須向稅務機關出具書面申請報告。申請報告應着重說明申請認定一般納稅人的具體理由,以及履行一般納稅人的義務能力。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發放的營業執照。

3.與納稅人的成立以及經營活動相關的章程、合同、協議等資料。

4.銀行賬號證明。

5.註冊資金證明。(商貿企業)

6.法人代表、辦稅人員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合法證件)。(商貿企業)

7.房屋產權證明、房屋租賃合同等證件、資料。(商貿企業)

8.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證件。

一般納稅人輔導期爲半年,半年銷售額達到90萬,可以申請轉爲正式的一般納稅人資格。

第二篇:一般納稅人證明

證明

我單位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企業,需到你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請予以辦理!

**********有限公司2014年月日

證明

今有我單位職工曹春紅到貴公司辦理卡業務,請予以辦理,特此證明!

唐山市開平區碩東煤業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6日

授權委託書

唐山豐潤加油站:

我單位在渤海石油有限責任公司豐潤區加油站購入成品油升元 ,現有我單位員工同志,前往你站開具增值稅發票,請予以接洽,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糾紛和法律後果全部由我單位承擔,與貴站無關。

委託單位:唐山市開平區碩東煤業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6日

第三篇:一般納稅人開票證明

證明

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與公司訂購,總金額爲元(大寫:),特此證明。

xxxx

年xx月xx日

第四篇:納稅人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納稅人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一、業務概述

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生產經營之前,持稅務登記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稅務機關按照一地一證的原則,核發《外管證》,《外管證》的有效期限一般爲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天。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

三、納稅人應提供主表、份數

《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3份

四、納稅人應提供資料

《稅務登記證》(副本)

五、納稅人辦理業務的時限要求

納稅人應在外出經營活動前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六、稅務機關承諾時限

提供的資料完整、填寫內容準確、各項手續齊全的,當場辦結。

七、工作標準和要求

1.受理審覈

(1)查驗納稅人出示的證件是否有效。

(1)《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填寫是否完整、邏輯關係是否正確,有關印章是否齊全;

(2)紙質資料不全或者(來源本站:)填寫內容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納稅人補正或重新填報。

2.覈准

審覈無誤的,覈准納稅人的外出經營申請,錄入系統,製作《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簽章後交付納稅人。

3.資料歸檔

第五篇:辦理《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須知(納稅人)

辦理《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須知(納稅人)

一、開具步驟:

1、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稅收管理員處:

填寫《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申請表》

說明:此表在稅收管理員處領取並在其指導下填寫一式兩份(稅收管理員一份,徵管科歸檔一份);

2、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征管科工作人員處:

2.1填寫好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申請表》一份

2.1《稅務登記證副本》

納稅人攜帶該證件到徵管科查驗;

2.2《外出經營施工合同原件》

納稅人攜帶該材料到徵管科查驗並將複印件留徵管科歸檔。提示:

納稅人應自開具之日起30日內到勞務所在地稅務機關進行報驗登記,否則《外經證》作廢。

二、覈銷步驟:

提示:

勞務結束後或《外經證》有效期截止後10日內必須覈銷《外經證》。

1、勞務所在地稅務機關處:

納稅人填寫《外出經營活動情況申報表》,由勞務地稅務機關對相應《外經證》對應的勞務進行覈銷。

2、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征管科

2.1填寫《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覈銷表》

此表在徵管科工作人員處錄入;

2.2交回《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一份

《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一式四份,開具時開具地稅務機關歸檔一份,其餘三份由納稅人交勞務所在地稅務機關,待勞務結束、稅款繳納和發票開具後,由勞務地稅務機關填寫稅款繳納和發票開具信息並簽字蓋章後,一份勞務地稅務機關歸檔,一份交納稅人保存,一份交開具地稅務機關進行覈銷。

2.3、《異地完稅證明原件》(勞務所在地稅務機關開具)

納稅人攜帶勞務地稅務機關開具的完稅證到開具地稅務機關征管科查驗並將複印件留徵管科歸檔。

2.4、《異地已開具發票原件》(勞務所在地稅務機關開具)納稅人攜帶勞務地稅務機關開具的發票到開具地稅務機關征管科查驗並將複印件留徵管科歸檔。

(以上材料和證件的複印件需納稅人加蓋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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