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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無償使用證明(精選多篇)

證明書2.48W

第一篇:土地無償使用證明

土地無償使用證明(精選多篇)

無償使用證明

本人林志豔自願將位於哈爾濱市南崗區花園街333-11號房產,無償出借給林志豔與林龍海成立的哈爾濱旭宏醫療器械經銷有限公司。特此聲明。

簽字人: 二 o o 五年九月十日

第二篇:土地無償使用證明

土地無償使用證明

無償使用證明是公司自行出具的證明。但是無償使用房產,承租方是要按房產原值交房產稅的,原值*70%*1.2%,遠遠大於有償使用公司代個人繳納的房產稅,所以還是選擇籤一個租賃合同,可以把租金寫低一些,去地稅代-開-房-租-發-票,交一些房產稅。

房屋無償使用證明只要你與房東簽訂即可,但稅務人員不是蠢人,簽訂時要合符常理。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128號文件規定:

一、關於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房產稅問題

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餘值代繳納房產稅。

因此,即使簽訂了房屋無償使用證明合同,其房產稅應當由實際使用人按照房屋原值減除10%-30%後餘值依照1.2%計算繳納房產稅。

根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的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爲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因此,貴公司作爲應稅土地實際使用人應當繳納土地使用稅。

值得說明的是,按照房屋餘值計算繳納房產稅大大小於按照租金繳納的房產稅。

1、沒聽說過什麼辦理土地使用證明。目前農村建房,先是辦建房手續(有的地方叫“建房許可證”),房子建好以後辦《土地使用證》。

2、不知道你說的“購置宅地”是何種意思?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禁止買賣。只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纔可以申請宅基地,無償使用集體土地建房。如果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給予對方適當補償而獲得土地使用權,也只是以自己的名義申請建房,辦理辦建房手續,最後辦理自己名下的土地使用證。所以不存在要轉讓方辦手續的問題。

出讓須知提到“期滿收回”

本市近期預申請出讓的地塊,無論是商用、住宅、商辦用地,其《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預申請須知》都提到“土地期滿後處理方法”。比如,居住用地―――奉賢區莊行鎮南亭公路南側、冷涇港東側區域地塊,其土地期滿後的處理方法是“出讓人無償收回”;商辦用地―――漕浦4號地塊,其土地期滿後的處理方法是“出讓人收回並補償相應殘餘價值”;商業用地―――唐鎮新市鎮a-1-7地塊,其土地期滿後的處理方法是“出讓人收回並補償相應殘餘價值”。

有關“土地使用期滿無償收回”的消息,昨天在市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現場,包括大華集團董事長金惠明、新長寧集團董事長馮在內的市人大代表都表示“不知情”。

而餘亮表示,近期沒有新的重大土地政策出臺。“預申請須知”中提到的“土地期滿後處理方法”,只不過是把土地出讓合同中約定的內容,“前移”到了預申請階段,等於“事先告知”。

期滿延期未準才收回

按照餘亮的說法,現行的土地出讓合同有“收回土地使用權”的相關內容。隨後找到一份《上海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範本。

其中,第(轉載需註明來源:)27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土地使用者應當依法辦理出讓、租賃等有償用地手續,重新簽訂出讓、租賃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出讓價款、租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28條規定:“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申請續期,因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者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註銷登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由出讓人無償收回。”

市規土局在網站上說明:預申請須知中的“土地期滿後的處理方法”,是針對《上海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第28條的內容,明確該宗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申請續期未獲批准的,該宗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處理方式。

也就是說,預申請出讓須知提到的“土地期滿後的處理方法”,其實是摘選了土地出讓合同的部分語句。由於除了開發商外,外界普遍沒機會看土地出讓合同書,此次公佈出來後,便形成了對“使用期滿土地要回收”的誤解。

第三篇:土地無償使用協議

一,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張士明 職務: 局長

地址: 深圳市福田區振興路建藝大廈 電話: 83788590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深圳市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

三,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地下自然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四,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將宗地編號爲a001-0126,用地面積爲92808.2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給乙方.乙方對該宗地的現狀無任何異議.本合同簽訂後,則視爲甲方已向乙方交付土地.

五,a001-0126宗地的土地使用年期均爲 柒拾 年,從 xx 年5月23日起至 2014 年5月22日止.

六,土地用途:居住用地

七,土地利用要求

1,主體建築物性質: 住宅

2,建築容積率: ≤2.66

3,建築覆蓋率: ≤35%

4,綠地率: ≥30%

5,建築間距: 滿足日照和消防間距

6,建築高度或層數:≤80米

7,計入容積率的總建築面積爲246870平方米,其中:居住 232620平方米,商業6000 平方米(含淨菜市場1000平方米),會所4000平方米,公建配套設施面積4250平方米[6班幼兒園1600平方米(獨立佔地1800平方米),社區居委會200平方米,社區服務站200平方米,社區健康服務中心400平方米,社區文化娛樂中心1500平方米,郵政所100平方米,社區警務室2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100平方米,(含環衛工人作息室20平方米),公共廁所60平方米,再生資源回收點70平方米],社區體育活動場地(獨立佔地)2250平方米(含標準網球場,籃球場,羽毛球場各一)(人均不低於0.3平方米).

地下車庫,設備用房,民防設施,公衆通道,不計容積率.

8,總體佈局及建築退紅線要求:

(1)項目建築方案須進行招標,總體佈局以規劃批准的方案爲準.

(2)建築退紅線要求:東側(臨市政道路),北側(臨新安六路)≥12米,其餘各邊≥10米.

(3)除上述規定外,其它應滿足《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及其它技術規範的要求.

9,市政設施要求:

(1)車輛入口:周邊市政道路

(2)人行出入口:周邊市政道路

(3)公共通道出入口:

(4)機動車泊位數2466 個[住宅2326個,商業64個,裝卸貨泊位6個,公建配套設施車位30個(須單獨設置,管理),幼兒園車位4個,大型校車停車位2個,路邊港灣式小型停車位4個]

(5)室外地坪標高:根據規劃確定

(6)給水接口:周邊市政道路

(7)雨水接口:周邊市政道路

(8)污水接口:周邊市政道路

(9)中水接口:

(10)燃氣接口:周邊市政道路

(11)電源:周邊市政道路

(12)通訊:周邊市政道路

10,備註:

(1)用地內如涉及小區路應無條件提供社會使用.

(2)社區公共設施建成經驗收合格後,須按有關規定移交社區管理機構.

八,本宗地所開發商品住房的銷售,出租對象僅限於從事航空運輸專業人才和高級管理人員.上述人員自取得房地產權利證書之日起xx年內不得轉讓.

九,本宗地爲航空產業扶持配套用地,所開發商品住房均採用限價銷售的辦法,最高銷售價格爲本宗地開發竣工並取得房地產權證時同片區,同類型,同品質商品房評估市場價格80%(評估價格由開發建設單位委託有資質房地產評估機構確定並報市物價局,市國土房產局備案).

十,本宗地內開發的商品住房項目,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建築面積所佔比重,必須達到開發建設總住宅面積的70%以上.

十一,本次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爲(人民幣) 拾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整;土地開發金爲(人民幣)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整;市政配套設施金爲人民幣 拾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整.

十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價款.即(人民幣) 拾

億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小寫: 元)整.

十三,乙方未按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清成交價款的,乙方同意甲方解除出讓合同,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甲方並可沒收乙方已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已興建的建築物,附着物無償收歸甲方所有,甲方還可按成交價款的20%向乙方追索違約金.

因甲方的過錯致使乙方延遲使用土地的,甲方承擔由此而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

乙方在未交清上述地塊的成交價款並取得《房地產證》前,不得轉讓和抵押本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十四,乙方除向甲方給付本地塊的成交價款外,每年還必須按規定繳付土地使用費.乙方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同時,辦理土地使用費登記手續.

十五,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間,未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的,甲方可不予辦理與本地塊有關的房地產權登記,建築許可,銷售許可及其他相關手續或採取其他限制性措施.

十六,乙方在土地使用年限內依照法律,法規,深圳市的有關規定以及本合同的規定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或將土地使用權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乙方開發,利用,經營受讓的土地,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乙方在未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並取得《房地產證》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本地塊.

十七,本合同規定的土地出讓年限屆滿,甲方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地塊上的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也由甲方無償取得.乙方承諾於 2014 年5月23日將土地及土地上建築物,附着物無償交給甲方,並在年期屆滿之日起十日內辦理房地產權註銷登記手續,否則由甲方逕行註銷.

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本地塊,可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期,並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後,與甲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和土地開發與市政配套設施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十八,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方需向乙方告知有關事宜的,乙方同意甲方通過掛號信函或媒體公告的形式送達至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地址.

十九,《土地使用規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須遵守《土地使用規則》.

二十,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二十一,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二,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乙方三份,其餘由甲方持有及分送有關單位.

二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簽訂協議書明確.

甲方: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乙方: 乙方:

第四篇:土地無償使用協議

土地無償使用協議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爲了支持基礎教育事業,發揮現有土地使用價值,甲乙雙方當事人秉着誠實、自願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土地面積和範圍

甲方無償提供給乙方的土地位於,面積畝。四至:。

二、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使用方式

甲方承諾以無償使用的方式,向乙方提供上述土地的使用權。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及配套設施費,但使用過程中產生的水、電、氣費用由乙方自行向提供方承擔。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諾在上述土地上從事項目。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本協議的簽訂合法性,承諾對上述土地具有出租或處置權,若因土地權屬糾紛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使用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處理好周邊關係,做好各項服務,協助乙方在建設施工過程中相關手續的辦理。

3、合同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收回土地。如遇徵收徵用,甲方投入的設施補償歸甲方所有,乙方投入的建設補償歸乙方所有。

4、合同期內,甲方的人事等相關變動不得影響此協議的執行。

5、甲方應負責協調當地村民關係,提供該土地使用所必需的水、電、路等基礎保障。

6、合同期間,國家對於乙方經營取得的各項政策性補償、補助規乙方所有,如需甲方配合取得,甲方無償提供協助和配合。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法對上述土地享有經營、使用、收益的權利。

2、乙方有權對上述土地自主安排建設、經營方式。

3、在合同期內,乙方無權變更合同約定用途,不得私自對土地進行轉租、抵押等行爲。

4、乙方應合理保護使用範圍內環境。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

遇下列情況,合同可以變更和解除:

1、國家建設需要徵收徵用。

2、不可抗力。

3、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對投入的地面建築物和投資財產具

有處置權和收益權。

八、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約定用途非法使用土地,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保證對出租土地擁有合法出租或處置權,如土地權屬糾

紛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3、甲方擅自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的實際損失。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乙方:

2014年 月

第五篇:房產無償使用證明

房產無償使用證明

某某工商行政管理局:

某某房產爲我單位房產,房產證號:******,建築面積***平方米,現供某某單位(我單位子公司)無償使用。 特此證明。

單位名稱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