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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自查報告(精選多篇)

第一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自查報告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自查報告(精選多篇)

均 川 鎮 高 級 小 學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自查報告

根據《縣教體局關於做好全省基礎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專項檢查迎檢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對2014年秋季—2014年秋季基礎教育學生資助工作落實情況進行了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自2014年秋季以來,我校先後爲1207名貧困學生提供了食宿資助,共發放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費768850元。我校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文件精神,切實強化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費專項資金管理,紮實推進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寄宿生生活費發放的工作步伐,確保了政策的順利實施。實施貧困生生活補助和免費使用教科書工作是一項民心工程,陽光工程,關係羣衆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爲把好事辦實,實事辦好,我們從以下幾方面做起:

一、廣泛宣傳發動:

我們首先認真學習了有關上級文件精神,利用學期開學初和召開的家長會及晨會廣泛宣傳農村義務教育“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和免費教科書的政策和意義,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二、嚴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實施制度

2、組建了“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領導小組。

3、確定“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的範圍和對象。

“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的範圍爲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的貧困學生,並優先考慮以下幾類:a、父母雙亡,無任何經濟來源的(孤

兒、含艾滋病孤兒);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難的;c、父母雙殘或單殘,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d、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e、家庭成員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力,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

我校結合實際情況,區別不同貧困程度,每學期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優親厚友,不搞輪流享受。

4、我校“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的運行程序。

a、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並出具村委會覈實的材料;b、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貧困學生數和“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對象資助條件確定學生名單,並在校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天;c、公示無異後,學校組織受資助學生填寫《義務教育貧困學生申請表》,建立資助學生檔案,將受助學生名單及評審公示情況上報。

5、發放程序。

受助學生確定後,待補助寄宿生生活費撥付到校後,制定發放花名冊,將補助金一次發放到學生個人,受助學生和家長在發放花名冊上簽名。

三、各學期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費發放情況如下:

2014年秋上級下達我校貧困生指標285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285人,每人及時足額發放貧困生活補助費(六年級81人,每生500元,七年級204人,每生750元),共計發放總金額193500元。

2014年秋上級下達我校貧困生指標290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290人,每人及時足額發放貧困生活補助費500元,共計發放總金額145000元。

2014年秋上級下達我校貧困生指標291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

貧困生291人,每人及時足額發放貧困生活補助費600元,共計發放總金額174600元。

2014年秋上級下達我校貧困生指標341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341人,每人及時足額發放貧困生活補助費750元,共計發放總金額元。

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有待改進的方面

在各級領導的關心與支持下,我校此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着一些問題。

一是我校貧困學生較多,但由於補助名額有限,還有一部分貧困學生卻得不到補助。

二少數羣衆見利相爭,給貧困學生評審認定工作正常開展帶來了一定的影響。

三是有些學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經濟確實困難卻不能享受補助。 四是“兩免”和“一補”政策的宣傳力度“家喻戶曉”還不夠,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會都關心支持局面。

均川鎮高級國小

2014年9月20日

第二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自查報告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自查報告

根據贛助中心〔2014〕29號《關於開展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學生資助資金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對2014年秋季—2014年秋季學生資助工作落實情況進行了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2014年 — 2014年,我校先後爲40名貧困高中畢業生提供了大學聯考入學政府資助金,共發放政府資助金20萬元。新生入學提供路費4人,發放資金0.2萬元。

2014年秋季 — 2014年秋季,我校先後爲181名貧困普通高中生提供了國家助學金,共發放國家助學金13.495萬元。

2014年秋季 — 2014年秋季,我校先後爲3439名貧困學生提供了寄宿生生活補助,共發放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費166.1625萬元。我校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文件精神,切實強化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費專項資金管理,紮實推進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寄宿生生活費發放的工作步伐,確保了政策的順利實施。實施貧困生補助工作是一項民心工程,陽光工程,關係羣衆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爲把好事辦實,實事辦好,我們從以下幾方面做起:

一、廣泛宣傳發動:

我們首先認真學習了有關上級文件精神,利用學期開學初和召開的家長會及晨會廣泛宣傳“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義務教育“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大學聯考入學政府資助金”、“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路費資助”的政策和意義,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二、嚴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新餘市第十六中學寄宿生生活補助、經費發放實施方案”。

2、組建了“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領導小組。

3、確定“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的範圍和對象。

4、制定了“新餘市第十六中學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評審發放實施方案”。

5、制定了“新餘市第十六中學貧困家庭學生大學聯考入學政府資助金申請條件及程序(含宣傳單)”。

“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爲貧困高中生完成高中學業而設立、“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的範圍爲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的貧困學生。並優先考慮以下幾類:a、父母雙亡,無任何經濟來源的(孤兒、含艾滋病孤兒);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難的;c、父母雙殘或單殘,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d、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e、家庭成員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力,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

我校結合實際情況,區別不同貧困程度,每學年審定一次,新增資助,重新審定。不搞平均分配,不能優親厚友,不搞輪流享受。

6、我校“補助”運行程序。

a、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並出具村委會覈實的材料;b、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貧困學生數和“補助”對象資助條件確定學生名單,並在校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天;c、公示無異後,學校組織受資助學生填寫《申請表》,建立資助學生檔案,將受助學生名單及評審公示情況上報。

7、發放程序。

受助學生確定後,制定發放花名冊,通過財政惠農補助一卡通發放。未統一製作資助卡發放。領取人簽字。

三、各學期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費發放情況如下:

2014年秋上級下達我校貧困生指標356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356人,每人及時足額發放貧困生活補助費(每生375元),共計發放總金額13.35萬元。

2014年春上級下達我校貧困生指標268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計發放總金額10.05萬元。

2014年秋上級下達我校貧困生指標268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268人。(每生375元),共計發放總金額10.05萬元。

2014年春上級下達我校貧困生指標264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264人。(每生375元),共計發放總金額9.9萬元。

2014年秋上級下達我校貧困生指標539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539人。(每生375元),共計發放總金額20.2125萬元。

2014年春上級下達我校貧困生指標408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408人。(每生500元),共計發放總金額20.4萬元。

2014年秋上級下達我校貧困生指標414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414人。(每生625元),共計發放總金額25.875萬元。

2014年秋還增補了26人,(每生125元),共計增補發放金額0.325萬元。

2014春年秋上級下達我校貧困生指標440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440人。(每生625元),共計發放總金額27.5萬元。

2014秋年秋上級下達我校貧困生指標456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456人。(每生625元),共計發放總金額28.5萬元。

四、各學期貧困高中生國家助學金髮放情況如下:

2014年秋上級下達我校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指標55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55人。(每生750元),共計發放總金額4.125萬元。

2014年秋還增補了2人,(每生350元),共計增補發放金額0.075萬元。

2014年春上級下達我校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指標34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34人。(每生750元),共計發放總金額2.55萬元。

2014年秋上級下達我校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指標30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計發放總金額2.25萬元。

2014年春上級下達我校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指標30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計發放總金額2.25萬元。

2014年秋上級下達我校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指標30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30人。(每生750元),共計發放總金額2.25萬元。

五、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有待改進的方面

在各級領導的關心與支持下,我校此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着一些問題。

一是我校貧困學生較多,但由於補助名額有限,還有一部分貧困學生得不到補助。

二是少數羣衆見利相爭,給貧困學生評審認定工作正常開展帶來了一定的影響。

三是有些國中學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經濟確實困難卻不能享受補助。

四是有關補助政策的宣傳力度“家喻戶曉”還不夠,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會都關心支持局面。

新餘市第十六中學

2014年6月13日

第三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彙報

多年來,我校始終把學生資助工作作爲學校的重要工作來抓,堅持以“不讓一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影響學習”爲目標,健全完善了以國家助學貸款爲主的“貸、獎、助、補、減”資助育人工作體系。

一、基本情況

(一)暢通“綠色通道”

每年新生開學學校都開通“綠色通道”,確保每一位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報到。爲讓新生了解國家及學校的資助政策,及時解決貧困家庭新生的經濟困難,學校在迎新現場設立了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諮詢處,並懸掛橫幅和宣傳標語。對汶川地震受災學生、雲南地震和南方洪澇災害受災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孤兒、殘疾學生,學校將特別關注,並根據實際困難情況,及時給予500—1000元不等的臨時困難補助。

(二)科學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困難學生的準確認定是資助工作有效開展的基礎,也是最難把握的工作環節。每年十月份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審定,並實行動態管理。通過連續多年的調查和掌握的實際情況來看,一般情況下,我校特別困難學生約佔在校生(本文指在校全日制本專科學生)數的8%;比較困難學生約佔在校生數的8%;一般困難學生約佔在校生數的16%。困難學生總計約佔在校生數的32%。

(三)全力做好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是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交學費的主要途徑。學校目前開辦的是與國家開發銀行合作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審覈通過的學生到縣區教育局辦理貸款,新生可以拿着錄取通知書直接辦理。另外,與山東省農信社合作的國家助學貸款已停止辦理,已簽訂合同的學生,明年將辦理結束。貸款學生數佔在校生數的10%以上。

(四)公平、公正評審獎助學金

目前,我校設立的獎助學金主要有國家獎助學金和省政府獎學金、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社會獎助學金三種形式。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獎學金每生每年6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1000--3000元,國家獎助學金和省政府獎學金比例佔在校生數的17%。學校設立了優秀學生獎學金:一等獎按學生總人數的10%評定,每生每年1200元;二等獎按學生總人數的12%評定,每生每年900元;三等獎按學生總人數的18%評定,每生每年450元;單項獎按學生總人數的10%評定,每生每年200元,獲獎學生數佔在校生數的50%。學校現在設立的社會獎助學金有肯德基曙光助學基金、朝陽助學獎學金、濟南市人民政府優秀困難學生獎學金、孝廉獎學金、千鶴獎學金等5項基金,每年資助400餘人,資助金額約30萬元。

(五)充分發揮勤工助學崗的育人功效

目前,我校設校內勤工助學固定崗1600多個,機動崗300多個,約佔在校生數的6%。主要崗位有校園環境保潔助學崗、學院辦公室助學崗、圖書館助學崗、後勤部分服務中心助學崗、機關部分處室助學崗等。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勤工助學的學生每月補助120元,家庭經濟一般困難學生每月補助90元,他們每月的工作量在20個小時左右。勤工助學崗的設立提高了同學們的綜合素質能力,緩解了自身經濟困難的壓力;同時,幫助學校很多部門做了大量工作,減輕了部門人員少、任務重的壓力。

(六)及時發放困難補助

困難補助主要有臨時困難補助和大病醫療補助兩種。臨時困難補助主要對象是家庭收入低於濟南地區居民的最低平均生活水準線的學生、因家庭發生突然變故或自然災害造成經濟困難的學生、自身遇到意外傷害等造成生活困難的學生;大病醫療補助是對患重大疾病的經濟困難學生在醫藥費上除保險理賠之外按一定比例給予的補助。

(七)嚴把學費減免關

因家庭經濟特別困難、銀行不予發放貸款又沒獲大額獎助學金的學生是減免學費的重點。考慮到減免學費的負面影響,對學費減免進行嚴格把關,主要考慮畢業生中因家庭經濟困難交不上學費的學生。

(八)注重資助育人

加強感恩教育,培養學生的責任意識和社會服務意識。爲進一步完善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培養學生的感恩意識和社會適應能力,增強學生的責任感和榮譽感,促進學生健康全面成才,xx年年,學校成立了山東師範大學學生服務隊。服務隊以“心懷感恩、自立自強、奉獻愛心、服務社會、實踐成才”爲宗旨,立足校園,服務社會。服務隊成員由獲得學費減免、困難補助、各種助學金等無償資助的同學組成。實施勵志教育,促進學生全面成才。學校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大力開展“樹立典型,鼓勵優秀”活動,通過宣傳優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艱難求學歷程中與困難抗爭的典型事蹟,教育、引導廣大經濟困難學生自立自強、奮發進取。重視心理疏導,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在每個班設立了心理委員,每個宿舍設立了心理護航員,對有心理問題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及時發現,及時疏導。

二、存在的問題

xx年年,國家施行了新的資助政策,資助的力度和覆蓋面大大加大,基本解決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繳費難的問題。目前,學校資助工作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是沒有開通生源地貸款的外省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無法貸款(目前,全國有20多個省份在試行、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三、建議

針對無法貸款的外省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建議開展校內助學貸款。建議從學校收費獎勵中拿出部分資金作爲貸款資金。

第四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彙報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彙報

爲鞏固“普九”成果,使全體適齡兒童能受完九年義務教育。國家、省、市、縣都非常重視貧困生的資助工作,投入大量資金救助貧困學生。現就我校2014年春季資助貧困學生工作向領導彙報如下:

我們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文件精神,切實強化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費專項資金管理,紮實推進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寄宿生生活費發放的工作步伐,確保了政策的順利實施。實施貧困生生活補助是一項民心工程,陽光工程,關係羣衆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爲把好事辦實,實事辦好,我們是從以下幾方面來做的:

一、廣泛宣傳發動:

我們首先認真學習了有關上級文件精神,利用學期開學初和召開的家長會及週會廣泛宣傳農村義務教育“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政策和意義,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二、嚴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實施制度。

2、組建了“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領導小組。

3、確定“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的範圍和對象。

“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的範圍爲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的貧困學生,並優先考慮以下幾類:a、父母雙(請你繼續關注本站:)亡,無任何經濟來源的(孤兒、含艾滋病孤兒);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難的;c、父母雙殘或單殘,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d、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e、家庭成員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力,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

學校結合實際情況,區別不同貧困程度,不搞平均分配,不優親厚友,不搞輪流享受。

4、我校“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的運行程序。

a、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並出具村委會覈實的材料;b、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貧困學生數和“貧困寄宿生生活費補助”對象資助條件確定學生名單,並在校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天;c、公示無異後,學校組織受資助學生填寫《義務教育貧困學生申請表》,建立資助學生檔案,將受助學生名單及評審公示情況上報。

5、發放程序。

受助學生確定後,學校組織人員到信用社爲每一名學生辦理一張存摺,將資助金額打入學生信用賬號,存摺發放到學生手中。

三、本學期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費發放情況如下:

2014年春上級下達我校貧困生指標61人,我校評審確定符合條件的貧困生61人,共預計發放總金額6100元。

四、努力拓寬貧困生資助渠道

我校在認真落實省、市、縣免費發放教科書的基礎上,積極爭取社會各團體對貧困學生予以救助。我校從2014年開始通過多方聯繫了上海普元信息公司爲學校17名貧困生進行資助,資助金額爲學生每期伙食費、教輔資料費的80%,本期資助款18,489.68元已匯到學校帳號上,學校4月28日將召開助學金髮放會;我校還聯繫到了澧水公司每期資助7名貧困生,每人每期600元;同時學校分別還利用“3.8”“9.8”助學日對貧困學生進行多方救助。

五、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有待改進的方面

在各級領導的關心與支持下,我校此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着一些問題。

一是我校國小貧困學生較多,但由於補助名額有限,還有一部分貧困學生卻得不到補助。

二少數羣衆見利相爭,給貧困學生評審認定工作正常開展帶來了一定的影響。

三是有些學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經濟確實困難卻不能享受補助。

2014年4月20日

第五篇:韓集國小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方案

韓集國小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

工作方案

爲了貫徹落實黃陂區教育局《關於開展全省基礎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專項檢查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於開展基礎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落實情況通知》要求,我校根據具體情況特擬定了以下工作方案。

一、組織了資助專班。

組 長:朱學德

成 員:湯焱坤、熊玉山、郭維忠……及各年級班主任。

二、資助政策宣傳、培訓情況、感恩教育情況。

學校召開教師會議,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資助政策進行宣傳,班主任在班會上對學生進行宣傳、讓學生認知黨的政策,同時要關注學生的心理髮展狀態,對家庭貧困學生進行心理輔導,引導他們走出心理誤區,能夠懷着一顆感恩的心,用健康的心態接受資助。

三、政策具體落實規劃

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的核定工作程序。

校專班小組組織成員具體落實寄宿貧困生情況,班主任在班上摸底,然後逐個學生進行家訪,最後到羣衆中進行調

查覈實確定名單(名單按貧困程度的深淺進行落實)。

名單核定的學生,每人向學校提供一份個人資助申請表,由學生所在村委會蓋章,學校進行公正的評審工作,然後將資助學生對象名單出示在學校顯眼的公示牌上進行公示,如羣衆沒有異議,再將名冊與計劃報區局認定。

區局按認定計劃落實資助金髮放到學校,校專班組在第一時間召集貧困生家長到校領取資助金並簽字。

韓集國小

201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