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縣國土局國土資源綜合執法檢查自查情況報告(精選多篇)

第一篇:縣國土局國土資源綜合執法檢查自查情況報告

縣國土局國土資源綜合執法檢查自查情況報告(精選多篇)

市國土局、市監察局:

根據省國土資源廳、省監察廳《關於開展國土資源綜合執法檢查的通知》(皖國土資〔〕206號)文件要求,今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縣國土局、縣監察局聯合開展了國土資源綜合執法檢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自查的基本情況

<一>經營性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情況

我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自7月30日成立以來,共掛牌出讓經營性土地5宗,面積25197平方米,總成交價518.25萬元,土地純收益209萬元。其中商住綜合用地2宗,面積7287平方米,成交價246萬元,加油站用地2宗,面積6846平方米,成交價97.44萬元,賓館餐飲業用地1宗,面積11064平方米,成交價174.81萬元。

經營性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在我縣得到全面落實,但由於我縣土地市場較小,全面形成土地市場的激烈競爭機制還需做很多的工作,任務還十分艱鉅。

<二>土地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履約執行情況

近年來,我縣土地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履約執行情況總體較好,除行政辦公等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項目用地外,其他用地均實行有償有限期使用,對劃撥土地改變用途的一律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報政府批准,對存量劃撥土地隨房交易補辦出讓手續的,因其面積較小,部分未籤土地出讓合同但在辦理土地出讓登記手續時均已報請縣政府審批。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後,要求土地使用者嚴格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開發利用土地,不允許擅自改變出讓合同約定而使用土地。在基準地價覆蓋的範圍內,土地出讓金徵收標準皆不低於基準地價的40%,基準地價覆蓋範圍外按評估地價的40%收取土地出讓金。政府爲支持企業發展,對部分工業企業用地出讓金暫時緩徵,但要求企業不得改變土地用途或變更權利人。

<三>土地清理情況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8號)文件精神,鞏固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成果,妥善處理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嚴明法紀堅決制止土地違法的緊急通知》(國土資電發[]22號)及省、市等規定精神,我縣及時對違法用地情況進行了清理。

1、違法用地基本情況

我縣企業違法用地共59宗,其中7月30日之前違法用地43宗,面積8.83公頃;7月30日之後違法用地16宗,面積2.73公頃。

2、違法用地處理情況

經報請縣政府批准同意:

(1)對佔而未用,閒置撂荒的,限在接到責令整改通知書30日內組織復耕,退還原集體經濟組織。

(2)對已經佔用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依法處以10元/m2的罰款後,補辦土地報批手續。

(3)對已經佔用但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依法沒收或拆除處理。

(4)對不主動接受處罰的非農業建設項目的單位或法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此項工作正在實施當中。

<四>羣衆權益維護情況

1、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及徵地補償情況

1999年至,我縣33個建設項目共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總面積75.3407公頃,其中耕地面積58.8668公頃。徵收土地全部經過省政府批准。三費補償總額2595.7702萬元,已及時足額發放到農民手中,不存在拖欠情況。

<二>規範管理。一是制定完善《建設用地審報流程表》、《土地登記發證審批流程表》和《採礦許可證審批流程表》等工作流程,及時受理辦事單位和羣衆的報件,確保公正透明、優質高效。二是加大土地動態巡查力度,制定巡查路線,加大巡查範圍,嚴格貫徹落實基本農田“五不準”的要求,對當場發現的問題,就地依法制止解決。三是堅持縣國土、城建監察大隊聯合巡查執法制度,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形成執法合力。五是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的有關規定依法用地,對新出現的各類非農業建設項目違法佔用土地的,將依法嚴肅查處。

<三>加強各類非農業建設項目用地管理,規範項目用地行爲,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凡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沒有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的建設項目,一律不得通過用地預審。沒有國土資源既用地預審意見或預審未通過的,縣發改委、縣工業發展局等部門不得覈准或批准建設項目。

<四>切實解決失地農民生活保障等問題:一是嚴格依法行政,補償資金足額及時兌現,確保農民合法利益;二是解決用地安置,實現農民自然轉產。可留一部分經商用地,確保被徵地農民不因失地而失業,實現被徵地農民平穩過渡,自然轉產;三是落實養老和醫療保障制度,建立社會保障體系。解決失地農民的根本出路,是對失地失業農民進行養老和醫療保險,使其老有所養、老有所樂;四是尋求多種途徑實現失地農民再就業,應對失地農民進行免費再就業培訓,使其掌握再就業技能,平穩過渡,鼓勵發展二、三產業(對發展二、三產業的可參照下崗人員相關政策減免稅費)。

第二篇:縣國土資源局綜合執法檢查自查報告

縣國土資源局綜合執法檢查自查報告

市國土局、市監察局:

根據省國土資源廳、省監察廳《關於開展國土資源綜合執法檢查的通知》(皖國土資〔2014〕206號)文件要求,今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縣國土局、縣監察局聯合開展了國土資源綜合執法檢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自查的基本情況

<一> 經營性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情況

我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自2014年7月30日成立以來,共掛牌出讓經營性土地5宗,面積25197平方米,總成交價518.25萬元,土地純收益209萬元。其中商住綜合用地2宗,面積7287平方米,成交價246萬元,加油站用地2宗,面積6846平方米,成交價97.44萬元,賓館餐飲業用地1宗,面積11064平方米,成交價174.81萬元。

經營性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在我縣得到全面落實,但由於我縣土地市場較小,全面形成土地市場的激烈競爭機制還需做很多的工作,任務還十分艱鉅。

<二> 土地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履約執行情況

近年來,我縣土地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履約執行情況總體較好,除行政辦公等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項目用地外,其他用地均實行有償有限期使用,對劃撥土地改變用途的一律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報政府批准,對存量劃撥土地隨房交易補辦出讓手續的,因其面積較小,部分未籤土地出讓合同但在辦理土地出讓登記手續時均已報請縣政府審批。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後,要求土地使用者嚴格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開發利用土地,不允許擅自改變出讓合同約定而使用土地。在基準地價覆蓋的範圍內,土地出讓金徵收標準皆不低於基準地價的40%,基準地價覆蓋範圍外按評估地價的40%收取土地出讓金。政府爲支持企業發展,對部分工業企業用地出讓金暫時緩徵,但要求企業不得改變土地用途或變更權利人。

<三> 土地清理情況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14]28號)文件精神, 鞏固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成果,妥善處理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嚴明法紀堅決制止土地違法的緊急通知》(國土資電發[2014]22號)及省、市等規定精神,我縣及時對違法用地情況進行了清理。

1、違法用地基本情況

我縣企業違法用地共59宗,其中2014年7月30日之前違法用地43宗,面積8.83公頃;2014年7月30日之後違法用地16宗,面積2.73公頃。

2、違法用地處理情況

經報請縣政府批准同意:

(1)對佔而未用,閒置撂荒的,限在接到責令整改通知書30日內組織復耕,退還原集體經濟組織。

(2)對已經佔用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依法處以10元/m2的罰款後,補辦土地報批手續。

(3)對已經佔用但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依法沒收或拆除處理。

(4)對不主動接受處罰的非農業建設項目的單位或法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此項工作正在實施當中。

<四> 羣衆權益維護情況

1、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及徵地補償情況

1999年至2014年,我縣33個建設項目共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總面積75.3407公頃,其中耕地面積58.8668公頃。徵收土地全部經過省政府批准。三費補償總額2595.7702萬元,已及時足額發放到農民手中,不存在拖欠情況。

爲切實解決被徵地農民的生產生活困難:一是對從事個體經營者在一定期限內免徵相關稅費;二是對從事農用車、達雅機的個體戶按下限徵收交通規費和減半徵收城市建

第三篇:國土資源局信息系統安全檢查自查情況報告

根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2014年度政府信息系統安全檢查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認真領會文件精神,切實加強領導對局信息系統安全情況進行了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自查情況

(一)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一是成立了信息系統安全小組。明確了信息安

全的主管領導和具體負責管護人員,負責局信息系統安全監督管理;二是建立了信息系統安全責任制。按責任規定:安全小組對信息安全負首責,主管領導負總責,具體管理人負主責;三是制定了計算機及網絡的保密管理制度。局網站的信息管護人員負責保密管理,密碼管理,對計算機享有獨立使用權,計算機的用戶名和開機密碼爲其專有,且規定嚴禁外泄。

(二)安全防範措施落實情況

一是涉密計算機經過了保密技術檢查,並安裝了防火牆。同時配置安裝了專業殺毒軟件,加強了在防篡改、防病毒、防攻擊、防癱瘓、防泄密等方面的有效性;二是涉密計算機都設有開機密碼,由專人保管負責。同時,涉密計算機相互共享之間設有嚴格的身份認證和訪問控制;三是網絡終端沒有違規上國際互聯網及其他的信息網的現象,沒有安裝無線網絡等;四是安裝了針對移動存儲設備的專業殺毒軟件。

(三)應急響應機制建設情況

一是制定了初步應急預案,並隨着信息化程度的深入,結合我局實際,處於不斷完善階段;二是堅持和涉密計算機系統定點維修單位聯繫機關計算機維修事宜,並商定其給予應急技術以最大程度的支持;三是嚴格文件的收發,完善了清點、修理、編號、簽收制度,並要求信息管理員每天下班前進行存檔;四是及時對系統和軟件進行更新,對重要文件、信息資源做到及時備份,數據恢復。

(四)信息技術產品和服務國產化情況

一是終端計算機的保密系統和防火牆、殺毒軟件等,皆爲國產產品;二是公文處理軟件具體使用的是word2014系統;三是年報系統皆爲縣委、縣政府統一指定產品系統。

二、存在不足和整改意見

根據《通知》中的具體要求,在自查過程中我們也發現了一些不足,同時結合我局實際,今後要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整改。

存在不足:一是專業技術人員較少,信息系統安全方面可投入的力量有限;二是規章制度體系初步建立,但還不完善,未能覆蓋相關信息系統安全的所有方面;三是遇到計(請關注)算機病毒侵襲等突發事件處理不夠及時。

整改方向:

一是要繼續加強對幹部的安全意識教育,提高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二是要切實增強信息安全制度的落實工作,不定期的對安全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於導致不良後果的責任人,要嚴肅追究責任,從而提高人員安全防護意識;三是要以制度爲根本,在進一步完善信息安全制度的同時,安排專人,完善設施,密切監測,隨時隨地解決可能發生的信息系統安全事故;四是要加大對線路、系統等的及時維護和保養,加大更新力度;五是要提高安全工作的現代化水平,便於我們進一步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防範和保密工作。

第四篇:縣國土資源局行政執法自查報告

縣國土資源局行政執法自查報告

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全面開展行政執法檢查的通知》(益政辦電〔2014〕41號)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全面開展行政執法檢查的通知》(安政辦明電〔2014〕24號)精神,我局對本單位近2年的行政執法工作進行了自查,現將檢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行政執法權力來源及界定情況

我局行政執法主體合法,職責職權明確,行政執法權限界定清楚,都在法定職權內或委託執法範圍內執法,無一起超越法定職權或受委託範圍外的執法現象發生。近2年,國土資源行政執法依據無立、改、廢情況。

二、行政執法行爲實施情況

我局行政執法行爲符合法定權限和法定期限,程序合法,嚴格執行行政程序的受理、審查、決定、時效程序。所有行政執法行爲證據收集確鑿,事實界定清楚,依據合法,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準確,行政執法處理公正、適當;行政處罰嚴格按照《湖南省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執行,制定了《**縣國土資源局行政處罰裁量權辦法(試行)》,所有行政收費及罰沒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所有行政執法決定都告之救濟途徑,全面實施聽證制度,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我局實際情況,成立國土資源聽證制度領導小組,去年來,先後組織東茅公路徵地拆遷、洛浙電力線路土地徵收等3場聽證會。

三、行政執法機構及人員配備情況

經縣編委批准,我局設立了政務服務股等9個內設機構和**縣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等9個直屬單位及24個鄉鎮國土資源所,明確了各單位職責,配備了相應人員。其中**縣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縣礦產資源開發管理辦公室、**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爲副科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縣徵地拆遷所爲副科級經費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目前,法制辦與執法監察大隊綜合室合署辦公,配備執法監察人員和法制工作人員共16人。

全局行政執法人員206人,全部參加換證培訓併合格,具有行政執法資格,其中80人蔘加國土資源部組織的國土資源執法監察上崗培訓併合格,取得國土資源執法監察證。所有行政執法人員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做到持證上崗,亮證執法。

四、行政執法文書和案卷規範化情況

我局行政執法文書全部採用國土資源部下發標準制式文書,行政執法文書製作符合行政執法程序,行政政法決定書要素齊全,證據採信理由、依據選擇理由和行政執法決定裁量權理由說明充分,行政執法文書送達規範。對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徵收的檔案、卷宗按照一案一卷整理,做到科學規範、及時歸檔,建立了案卷的登記、保管、查閱等相關制度。

五、行政執法配套工作機制的建立健全情況

爲規範行政執法行爲,我局近年來不斷加強行政執法工作機制建設,先後成立了國土資源行政案件審理委員會、土地可權屬糾紛調處領導小組、國土資源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建立了《**縣國土資源局行政執法責任制度》,制定了《**縣國土資源依法行政責任制實施方案》、《**縣國土資源系統有錯無爲問責實施細則》、《**縣國土資源巡查工作實施細則》、《**縣國土資源局政務公開實施方案》制定《土地儲備資金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地質環境項目資金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資金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等財務管理制度。通過不斷加強制度建設,使我局行政執法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辦事效率和質量不斷提高,政務信息更加透明。

近年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雖然做了不少工作,但與上級的要求還存在一些差距,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繼續抓好學習宣傳和培訓工作,加強國土資源隊伍建設,提高隊伍素質,並進一步規範執法程序,創新執法手段,把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工作推向新的臺階。

第五篇:**區國土資源局關於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鄉鎮國土資源所調研情況報告

市國土資源局辦公室:現將我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構和鄉鎮國土資源所調查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區國土資源局成立於1998年5月,內設辦公室、地籍管理股、綜合管理股和用地管理股,土地法規監察股加掛在用地管理股內,土地監察隊不納入編制。全局行政編制人員職數4人,現有實際人員9人,其中局領導成員3人,監察股人員1人,屬行政編制。

鄉鎮國土資源所6個,屬於鄉鎮政府的職能部門,納入鄉鎮政府內設機構編制;編制人員11人,實有人員8人,均屬事業聘用幹部,人員工資由區財政覈撥。

二、現編制存在的問題

我區現有編制情況不能適應國土資源管理的需要,主要表現在:

1、執法監察機構不完善,工作力度不足。首先,機構設置不合理;區政府分配給本單位的內設機構編制只有4個,土地執法監察工作作爲國土資源管理的重要職能,其機構只是掛靠在用地管理股,管理職能不明確。其次,人員編制職數較少,全局只有4個人員編制,扣除局領導職數外,全局只有1名職數,雖然我局現在實有人數爲9人,但分配在監察股的只有股長1人,爲確保土地執法監察工作的開展,我局只得從地產公司、礦辦借出2人充實到監察隊工作。

2、鄉鎮國土資源所存在着在編不在崗的問題,職能作用難以到位。全區國土資源所工作人員33人,只有1人屬於國土資源所編制內人員,其餘的32人均是鄉鎮其他編制人員,而編制實有人數的8人之中有7人從事鄉鎮其他工作,這種狀態不僅不利於基層所的管理,同時,現有實際在基層所工作的同志工作十分辛苦,卻有爲無位,這必然會影響他們的積極性,基層所的職能作用不能得到很好的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