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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執法培訓班心得體會(精選多篇)

第一篇:國土資源執法培訓班心得體會

國土資源執法培訓班心得體會(精選多篇)

在爲期三天的培訓中,我認真學習,積極思考,保持了高度的學習熱情和良好的組織紀律.培訓內容涵蓋了基層國土所在國土資源執法,地籍管理,徵地拆遷.耕地保護與土地整理,礦產資源管理,地質災害防治等方面的學習內容.尤其是鍾華山局長的兩個“三關〔觀〕”的講話,以鮮明的觀點,明確的要求,爲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我市基層國土資源管理,進一步夯實國土資源管理基礎指明瞭方向.我受益非淺.也十分珍惜這次難得的學習交流機會,也切實感受到了要搞好新形勢下的基層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加強自身學習的必要性和緊迫性.通過此次集中培訓,對我們灌溪中隊的人員而言是及時的.尤其是我.提高了我管理基層國土資源的綜合素質,使我今後工作能準確把握國土資源管理的各項方針政策,搞好鄉鎮國土資源依法行政水平和社會服務水平.規範基層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爲把自己培養成一個政治合格,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行力強的國土資源系統基層人員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一、在培訓學習後,深刻感受“三點收穫”

(一)增強了做好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民以食爲天、食以土爲本”,土地是民生之本、發展之基,關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大局,對人類生存和發展至關重要。聽了楊支隊講授的《國土資源執法監察》,認識到時有發生的土地違法大案要案,嚴重破壞了18億畝紅線耕地保護目標,阻礙了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實現。鄉鎮是國家政權建設的基石,基石堅則基礎穩,鄉鎮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好壞,直接關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關乎社會和諧穩定。作爲工作在國土資源管理一線的工作人員,感受到重任在肩,使命在身。

(二)充分認識到科學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土地是我國最大的國有資產,其中當以礦產資源爲甚。當前,在灌溪中隊轄區內隨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礦產資源量需求迅速增長。雷公廟,石板灘鎮擁有大量的不可再生石灰石資源,科學有序開發,可以爲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資源支撐,反之,既阻礙經濟社會發展,又破壞了可持續發展的生態環境基礎。發展是我們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但發展不是空中樓閣、無本之木,必須建立在深厚的國土資源這個基礎上。當前,建設用地、工業用地和住宅用地三者的矛盾相當突出,這一矛盾在我們土地資源極其稀缺的灌溪中隊所轄的6個丘陵鄉鎮特別顯著,灌溪中隊所轄的丘陵鄉鎮有限的資源亟待加以科學合理的開發利用。

(三)提高了業務素質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在基層國土所工作的幹部職工,相當一部分不具備國土資源專業背景,而國土資源管理又是業務性很強的工作。這次培訓,從我自身來看,業務素質有了較大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識更加增強。如市局於永津講授的《國土資源管理地藉管理》,陳哲工講授的《徵地折遷》等使我對這幾項基礎性、公益性工作有了新的理解和認識,對搞好土地調查、土地登記、土地統計、土地權屬爭議調處,徵地拆遷.有了新的想法和思路。楊文平的《國土資源管理執法監察》的案例教學,剖析違法案件的深層原因,更強調依法查處的重要性。聽了以後,對當前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特點,面臨的困難有了清醒的認識,更堅定了維護法律尊嚴,依法查處案件的決心。

二、在當前工作中,突出顯現“三項難題”

(一)行政執法問題。

基層國土資源管理機構和專職編制普遍存在“缺位”現象,直接導致了國土資源管理水平偏低。此外,鄉鎮若發生涉及國土資源管理的違法違規的案件,加上沒有象公安那樣有交通工具,很難通過巡查在萌芽階段或第一時間趕到案發地;工作人員雖有執法證,但苦於無執法權限,難以對其進行有效的現場處罰整糾,必須依賴於縣級行政機關執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鄉鎮國土資源所在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的公信力和執行力。

(二)徵用拆遷問題。

灌溪中隊所轄鄉鎮因國家,地方建設用地規模大,項目多.牽涉到徵地這項工作.此過程,必然涉及到土地徵用和房屋拆遷問題。在實際的工作中源於一些羣衆對土地徵用和房屋拆遷的政策不瞭解、不理解和不配合,加上一些幹部工作方式簡單和作風不實,導致徵用拆遷工作相當困難。爲切實改變這一狀況,迫切需要我們從事國土管理的人員有精通的徵地和拆遷業務素質.

(三)地基管理問題。

國土基層工作“宅基地管理”是一臺戲,它形象地反映了鄉鎮工作中的宅基地困局。由於存在着事實上的宅基地流轉,“一戶多宅”的現象一定程度上存在,亂佔地建房、多佔地建房的現象時有發生。此外,缺乏科學的規劃,村莊向外、尤其是交通便利的地方急劇擴展,形成村內舊房無人住、村外新房爭相建的“空心村”現象。另外,亂圈亂佔的現象也十分嚴重,造成了土地資源的嚴重浪費。隨着農(漁)業稅,耕地佔用稅.耕地開墾保證金的取消,解決好宅基地管理問題已成爲鄉鎮國土資源所工作的當務之急。

三、在下步工作中,着力強化“二種意識”,加強一個“職責”

爲破解上述困難和問題,進一步做好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具體要樹立“二個意識”,加強一個“職責”。

(一)增強節約集約用地意識。

爲切實保護好和利用好國土資源。絕不能以無序和過多佔用土地來換取一時的經濟增長。堅守土地保護“紅線”目標任務,積極盤活閒置土地,努力調整改善用地結構。

(二)維護羣衆合法權益意識。

要進一步規範徵地工作,堅持徵地聽證、公告制度,督促落實各項補償安置政策措施到位,確保被徵地羣衆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完善基礎設施、重點項目徵地拆遷安置協調機制。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加快被徵地羣衆社會保障、徵地安置糾紛調處制度建設,解決被徵地羣衆的後顧之虞。

(三)認真履行職責.

以“五字當頭”,切實做好國土資源工作,服務中隊轄區鄉鎮經濟發展。一是“學”字當頭,加強學習;二是“幹”字當頭,紮實工作;三是“法”字當頭,依法行政;四是“廉”字當頭,廉潔奉公;五是“爲”字當頭,堅持爲羣衆服務。

第二篇:從事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體會

我從事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的三年,是邊學習邊認識邊體會的三年,也是自身不斷髮展和提高的三年。三年裏,我親眼目睹了我市經濟社會的蓬勃發展和土地市場的日益活躍,親眼目睹了我局各項事業的蒸蒸日上和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位置日益凸顯,並親身經歷了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不斷髮展、壯大和完善,成爲全市規範和維護土地、礦產市場不可替代的力量。發展和規範土地、礦產市場,是土地、礦產資源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內容,是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可以毫不誇張的說,沒有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就沒有土地、礦產的有形市場和良序競爭。緊緊圍繞國土資源管理的中心工作,不斷把握我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面臨的新形勢,爲市委、市政府及局黨組的決策當好參謀和助手,努力探索解決國土資源違法面廣和處理難的治本之策是我們當前和今後時期的一項重要任務。近年來,支隊從源頭抓起,防範土地、礦產違法,做到上下聯動,推進執法新機制,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執法隊伍素質,嚴格依法行政,爲保障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有效實施,全面推進國土資源管理事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加強執法監察工作時不我待

1、xx年1月1日至2014年11月以來,轄區內(指執法一科分管區域即石門、澧縣、津市、安鄉)共發現土地違法行爲602起,查處補辦用地手續280起,查處補交出讓金127起。其中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違法數量、批少佔多、未批先建各佔發現總宗數、總面積的45%、 20% 、 35%.

2、黨的十七大十分重視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並在報告中多次提出要求,xx總理在三月二十七日全國農業、糧食電視電話會議第九個問題,專門對國土資源提出新的要求和新的目標任務。今年國務院下發了15號令,明確了對土地違法人員的處分處罰標準,執法監察的依據,手段不斷充實和強化,向全國人民表明了堅決打擊土地違法行爲的勇氣和決心,給了我們土地執法人員一把“尚方寶劍”,爲我們嚴格執法撐了腰壯了膽,更使我們感受到了巨大的壓力和緊迫感。

二、執法監察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是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數量仍然很大,違法現象仍時有發生。因爲部分鄉鎮村幹部國土資源政策和法律意識較淡薄,有法不依,只看重任期政績,往往把建設項目列入政府要辦的大事,要求限期完工,忽視了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未批先用,或少批多用。有的以發展經濟、招商引資、新農村建設爲目標,出現違法佔地搞開發,非法開採礦產資源等。

二是隨着經濟快速發展用地量比較大。原因是:隨着建設用地總量的控制,存量土地資產的價值日趨顯現,市、縣兩級商品房價格居高不下(儘管全球金融危機有一定的影響),一些以劃撥方式取得用地的企事業單位受經濟利益驅動,非法轉讓、出租、抵押國有土地,非法轉讓礦產資源;集體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爲了取得更大的經濟利益,非法轉讓、買賣、抵押集體土地;同時,部分老闆受金錢催動,大量購買別人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改變土地性質進行開發建設,建商品房出售從中獲利。

三是個人違法佔地現象突出。原因是:由於鄉鎮撤併(中心所),區域變化,加之鄉鎮國土所人員少、交通工具和管理力度跟不上,二是市本級經濟活躍,人多地少,政府控規,再加上村民建房用地審批程序過於繁雜,要先通過規劃審批後,再找國土所審批,造成村民土地報批時間較長,一些羣衆等不及,就乾脆未批先建。

四是非法佔用和非法轉讓土地、超深越界亂採濫挖礦產,已成爲各類違法類型的焦點,其主要原因是執法難度越來越大,執法軟弱未從根本上得到解決,客觀造成了國土資源違法行爲的發生,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

(1)國土資源管理的特點決定了執法難。在我國國土資源屬國家或集體所有,但是使用權掌握在使用者手中,特別是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和所有權均在集體手中,使用者特別是鄉、村幹部的素質決定了對國家資源使用的隨意性增加,使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特別是執法監察機構處於防不勝防的境地。

(2)國土資源違法行爲的隱蔽性、欺騙性加大了執法的難度。就我市目前看,從違法的手段和方式上看,集中表現爲弄虛作假,無資金,無項目就巧立名目,鑽工程、鑽項目的空子,造成土地閒置或改變土地性質搞開發。以個人違法隱蔽性較大,私下買賣,非法轉讓集體土地,一夜就蓋成水泥磚瓦房。由於無專門技術人員對井下濫採濫挖進行監督,執法人員無法準確掌握超深越界情況;更有甚者有的礦老闆與礦產審批部門串通一氣,瞞上欺下,出現礦難以後執法人員才知道違法開採,導致追責時將板子打在執法者頭上。

(3)國土資源執法權限十分有限,手段軟弱,僅有調查權、處罰權,而無強制制止權和強制執行權,發現了違法行爲,制止不聽,特別是規劃區範圍內,個人受利益驅動,一夜成房,執法人員只能眼看着建築物蓋起來,下達處罰決定,當事人不履行,只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有的申請強制執行也難,拆之可惜,留之不妥,強拆也難。

(4)國土資源執法機構隊伍不夠健全,交通工具現場取證等辦公設施不能保障。由於有的領導對執法工作不重視或存在偏見或待遇低,致使執法人員對工作缺乏熱情,力求安穩輕閒,加之有的執法人員素質不高,使得一些違法行爲得不到及時查處,及時處理,一定程度上造成違法行爲的負面作用。辦公設施不夠健全,沒有專門的攝像和攝影設備,對現象調查取證帶來了較大的難度。特別是對大型的住宅小區,沒有專業的設備,很難測量出樓房總的佔地面積。

三、加大土地執法監察的意見

一是加強宣傳,發揮輿論導向作用。首先,堅持送法到機關、廠礦、學校、鄉鎮、村組,引導羣衆樹立對土地的憂患意識、節約集約用地意識和自覺保護土地的意識,努力實現“大家管、大家用”的良好局面。這是堅持和強化長效機制的根本。其次,把新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精神及市、縣兩級土地管理動態信息,及時呈送給相關領導閱覽瞭解把握,下發基層宣傳學習。

二是改革執法管理體制,強化隊伍建設。建立在大隊長領導下的中隊長負責制度(支隊只負責對大隊的監督、管理和督辦),完善職責,分片直接聯繫各國土所,對轄區的違法案件負全責。明確在執法工作中各基層所長服從於分管中隊長的領導。把基層所加掛執法監察中隊牌子工作,切實把執法力量向基層充實,延伸、擴大執法工作覆蓋面。

三是完善執法監察網絡。監察網絡的建設是做到早發現的基礎。各縣局要把真正熱心於土地管理工作的鄉(鎮)、村組有關同志吸收爲執法監察信息員,對其進行必要的培訓後,由鄉(鎮)政府下發文件,明確職責後開展工作。各監察隊定期和信息人員交流溝通,聽取他們對土地管理及執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並有針對性地制定對策。

四是強化保障,堅持動態巡查。首先,加強基層國土資源所建設的要求,逐步爲執法大隊和基層所改善執法軟硬件設施,保障辦案工作經費。其次,堅持日巡查制度,建立巡查臺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把違法用地制止在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從而降低執法成本。

五是建立多元執法制度,減輕執法人員的責任和風險。建立以轄區國土資源所與公安派出所共同辦案機制,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和現場處置能力,真正做到“制止的住”.另外,還要與縣法院、檢察院、監察局建立聯席會議、聯合辦案和信息共享制度,做到“處理的了”.同時,建議修改土地管理法,真正賦於我們土地執法人員“強制拆除權”.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政府紀檢監察部門要對土地執法人員的失職瀆職行爲要區別對待,酌情處理。

六是落實崗位津貼,大膽提拔優秀的執法人員,努力提高執法監察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執法監察工作是一項既辛苦又清貧、既有風險又得罪人的工作。要按照國土資源部有關文件精神,爲各級執法監察人員足額發放崗位津貼,使他們提高工作積極性,同時大膽提拔品德好、業務精、素質高的執法監察人員,使其解除後顧之憂。

七是嚴格實行獎懲制度。支隊和各縣局要在明確職責的同時,制定嚴格的獎懲制度,規定在轄區內每半年沒有因錯案漏案引起上訪、案件查處到位的科室和縣中隊,支隊和各縣局將給予表彰獎勵;相反,因各種原因不能勝任執法監察工作的人員,在追究相關責任後堅決予以調離執法隊伍。 幹好幹壞一個樣、吃大鍋飯,搞平均主義是推動各項事業發展的大忌。

面對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新的機遇和挑戰,我們將認真學習十七大報告和xx總理的講話精神,學習並充分運用好15號令,切實用好這把“尚方寶劍”;在工作中要敢於“亮劍”,敢於查處違法違規行爲,同時要講究工作方法,要善於“殺雞給猴看”.同時,進一步發揮整體功能,明確責任,主動服務,做到層層有壓力,人人有擔子,充分認識執法監察在國土資源管理中的地位,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開拓進取、爭先進位,創造一流的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

第三篇:國土資源工作心得體會

國土資源工作心得體會

--只有解決問題,才能不出問題

在中華大地的這片淨土上,近幾年來,由於對外開放和經濟改革的不斷深入,全國各地國土資源系統發生了許許多多的問題事件,這些問題事件有的上了電視,有的登了報刊,事件的結局是有的丟了烏紗,有的砸了飯碗,有的引起動亂,有的造成禍端,有的進了公安,有的成了囚犯,問題的背後不得不引起執政者、當局者和後來者的警醒和覺悟。

目前,在我們日常的生活和工作當中,在領導和幹部的執政理念中,普遍存在這樣一種心理,怕單位和本部門出問題,這種擔心不能說不好,但是,有的由於怕出問題,遇到矛盾繞道走,該乾的事情不幹,該解決的問題不解決,有的不是遇事從工作出發,而是計較個人得失,熱衷於表面文章,消極應付局面,有的出了問題不是想方設法去解決,而是千方百計去迴避,甚至爲掩蓋問題,不惜採取不擇手段,拖延和掩蓋問題,這樣不僅不利於問題的減少和解決,而且使問題越積越多,矛盾越累越糟,最後發展到不可調和的地步。

現時的城鄉,無論是土地權屬爭議,還是土地承包關係糾紛,無論是個人信訪還是集體告狀,無論是國有土地招拍掛還是採、探礦權轉讓矛盾、無論是地質災害影響還是徵地拆遷安置,這些都是百姓的大事,也是具體問題,只有解決了這些問題,纔能有所交待、心安理得,才能消除發生問題的因素,才能少出問題或不出問題。

上述列舉的各種問題,有的是改革的產物,有的是改革的機制、措施不完善造成的,有的是不改革或者改革不徹底形成的,有的問題

是拖大的,有的問題是推壞的,問題出現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創新,不發展,不解決,“不求有功、但求無過”這本身就是問題,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是用來幹事創業的,是爲人民謀利益的,絕不能庸庸碌碌,尸位素餐,更不能以權謀私。

社會是不斷髮展變化的,社會生活當中出現的這樣那樣的問題是必然的,舊的問題解決了,還會有新的問題出現,人們認識社會、改造自然的過程,就是認識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人類社會就是在不斷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前進。

對待問題的態度應該是:正視問題,解決問題。遇到問題不能躲、不能壓、不能推、不能脫,“亡羊補牢、未爲晚也”,如果對問題視而不見,充耳不聞,報喜不報憂,就會使小問題變成大問題,個別性問題變成普遍性爲爲題,容易解決的問題變成難以解決的問題。所以必須解決問題,還要徹底解決問題。

一、 解決問題要求真務實,不走過場。一些地方、有關部門之所以問題成堆,事故頻發,這與官僚主義、形式主義、主觀主義和形而上學盛行有關,高高在上,脫離羣衆,搞花架子,跑走過場,只管批示,不抓落實,有紀不遵,有章不循,怎能不出問題?

二、解決問題要見微知著,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發現苗頭要及早解決,把工作做在前頭就能掌握工作的主動權,只有平時把工作做好了、做細了、做實了,才能少出問題或者不出問題,如果等問題出現了,矛盾激化了,在臨時抱佛腳,忙於搶水救火,工作就被動了,情況就嚴重了,問題就惡化了。

三、 解決問題要知難而進,一往無前。社會的進步和發展猶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我們的事業是前無古人的,必然會遇到各種困

難和障礙,辯證法告訴我們:艱辛中孕育着新的希望,挑戰中蘊含着勝利的曙光,只要解放思想,開拓進取,就能克服重重困難,把事業推向新的境界。

四、解決問題要講究方法問題,更要注意作風問題。我們的工作關係到國土資源系統的形象,關係到人心向背,關係到民生安危,關係到國家資源的命脈,也牽繫着黨和國家的危安,我們只有認真落實大政方針,嚴格貫徹法律法規,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堅持科學發展觀,全面加強幹部隊伍的作風建設,切實解決與人民羣衆密切相關的國土資源熱點難點問題,保護資源,保障發展,維護權益,服務社會,才能得到政府的放心,羣衆的滿意,社會的公認,纔有我們國土資源事業的興旺發達,纔有黨和國家的長治久安,纔有社會的和諧穩定。

第四篇:參加國土廉政教育培訓班心得體會

參加國土廉政教育培訓班心得體會

如東縣國土資源局王鹹華

2014年5月7日,對於我們如東國土人來說,是一個特殊的日子。今天,局黨組、紀檢組組織全縣國土資源系統全體在職在崗人員,在縣黨風廉政建設中心開辦瞭如東縣國土資源系統黨員幹部廉政教育培訓班,開展了參觀警示教育基地(看守所)、觀看韋增壽同志先進事蹟專題片、聆聽《南通市公務員思想道德和社會誠信行爲規範》專題報告等九項系列廉政教育活動,通過培訓後,本人感觸很深。下面我結合個人的學習談幾點體會。

作爲一名國土工作人員,學習是永恆的主題。尤其是在當今市場經濟條件下,不學習不能很好地工作,在解決實際問題時就無從下手,工作難以開展和創新,解決和處理問題的能力和水平就難以提高。因此,要把學習作爲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尤其要從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的高度,充分認識貫徹實施《廉政準則》的重要性,是黨的建設特別是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規範化的重要標誌,是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重大舉措。我覺得學習貫徹《廉政準則》,必須要

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修煉自身的自制力,才能堅守正確的權利觀。作爲一名國土工作人員,都或多或少行使着一定的職能,一定要樹立好正確的權力觀。古人云“正人先正已,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我們要時常用《廉政準則》作爲一面鏡子,對照自己的言行,在崗位上,做到堅持黨性原則,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處理問題,不利於團結的話不講,不利於團結的事不做,確立職務是責任,權利是奉獻,工作是服務的意識,在社會上樹立國土機關的良好形象,不做有愧於黨和人民的事,正確處理好人際關係,團結同事一同工作。

作爲一名國土工作人員,處在風口浪尖、熱點焦點上的國土崗位上,要想抵禦住物慾橫流,做一個清清白白的人,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貧、抑制住慾望、把持住關口,加強自律意識,強化服務意識,處理好奉獻與索取的關係,強化奉獻意識,強化監督,強化勤政意識。

作爲一名國土工作人員,必須加強自我約束意識。個人的廉潔主要來自自律,而作爲一個單位就要以“四嚴”即從嚴要求,從嚴規範,從嚴監督,從嚴查處來規範和強化自律行爲。通過不斷的廉政學習教育,未雨綢繆,形成“不去爲”的教育機制;建立嚴格的規章制度,形成“不能爲”的防範機制;培養廉潔爲榮、腐敗爲恥的風氣和氛圍,形成“不願爲”的自律機制。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爲,形成“不敢爲”的懲戒機制。

作爲一名國土工作人員,處在改革開放的時代,面臨着各種形形色色的誘惑的嚴峻考驗,這就要求我們在提高道德修養的同時,要堅持自重、自警、自省、自立。爲此,我認爲,在新的形勢下,我們國土人要處理好“四種關係”,即:處理好自律與他律的關係,模範的遵守紀律規定,自覺接受各種監督,保持嚴謹的生活態度和生活作風;處理好個人利益與國家利益的關係,使個人利益必須在保證和發展社會整體利益的前提下來實現;處理好與親朋好友的關係,身邊的人,

無論是配偶、子女、親戚、朋友還是下屬,都不能給他們留有優越的感覺和幻想的空間,教他們踏踏實實做事、老老實實做人,不允許他們利用本人的影響謀取私利;處理好奉獻與索取的關係,真正體現出國土人“平時看出來,關鍵時站出來,利益前讓出來,危難時豁出來”的氣魄。

因此,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將繼續努力,加強學習,不斷提自己的理論水平和業務水平,克服主觀主義、本位主義,進一步加強政治思想工作,和羣衆打成一片,關心羣衆,交流思想,瞭解羣衆在想什麼,想做什麼,聽取羣衆的意見和建議,充分發揮羣衆的力量,依法依規辦事,爲全縣國土事業的健康和諧發展作出更大的努力。

第五篇:國土資源土地執法問題探析

國土資源土地執法問題探析

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要嚴格保護耕地。保護耕地,就必須嚴格執法。當前,我縣耕地保護的形勢不容樂觀,各類土地違法案件不斷髮生,“執法難” 似乎是已成共識。土地執法疲軟既然成爲了常態,那就一定有它的原因。筆者以爲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法律上的,也有體制上的,也有機制上的,當然還有更深層次上的原因。

一、土地執法難的表現

(一) 發現和掌握土地違法行爲及其動向難。

由於我國土地執法工作起步較晚,執法力量薄弱,加上缺乏先進的管理手段,沒有形成有效的土地執法監察網絡系統,面對土地違法活動涉及面廣,案發範圍大的嚴峻形勢,土地管理部門往往處於信息不靈,反饋不到位,無法對土地違法活動及時有效實行有效監視和控制的被動局面,造成土地違法行爲發現和掌握極其困難。在礦產資源違法執法方面,由於私挖濫採礦點都在山區,點多面廣、工作條件惡劣,違法開採人員採取晝伏夜出,蹲點放哨等方式進行非法開採,給執法監察工作造成了很大難度。

(二)防範和制止土地違法活動困難重重。

由於減免農村建房用地各種費用及地價上漲, 農村建房少批多佔、未批先佔現象嚴重。在現實生活中,資源性土地違法活動與資產性土地違法活動兩者並存,且難以有效防範和制止。資源性土地違法活動包括非法佔用土地、破壞耕地等,其季節性強,違法時間集中,實施和完成土地違法行爲速度快,有時甚至多起違法行爲同時進行。如違法建房,有的自地基碼建,5-7天即可封頂。如果不採取強有力的措施,勢必增加執法難度和成本。資產性土地違法活動包括低價出讓、非法倒賣、轉讓土地等,其違法手段較爲隱蔽,社會違害隱形、長期,並且共同違法案件佔較大比例,由於缺乏完整的監察網絡和土地違法信息反饋系統,使土地管理部門對土地違法活動無法進行有效防範和控制,特別是發生在土地市場流通領域的資產性土地違法活動的查處,更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三) 對土地違法案件的調查取證、處罰和執罰極其艱難。 目前,土地執法監察人員相對不足、工作能力和執法水平不高,也是土地違法履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動態巡查不到位,一些土地違法行爲難以發現,即使發現後也只能口頭或書面停工,如果當事人無理取鬧,拒不停工,強行制止,可能引發矛盾激化,執法人員可能受到

圍攻和人身威脅。依法處理必須經過調查取證、處罰聽證、複議訴訟、申請執行等許多環節,一個環節遇阻,就會造成案件查辦久拖不決。在通常情況下,土地違法者總是採用一切方式對抗,阻撓土地違法案件的調查取證和處罰,拒不執行土地管理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使土地執法 “寸步唯堅”。另外,國土資源部門在對違法佔地作出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後,按照現行法律規定無權強行拆除,必須申請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對於此類申請,法院一律不予受理。況且,就算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了,而執行到位的很少。土地執法監察處於十分尷尬的境地,久而久之,執法人員乃至執法機構對查處土地違法案件缺乏了動力、喪失了信心。

二、土地執法難的原因探析

1、傳統歷史原因。幾十年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土地管理的弊端,以其歷史車輪的特有慣性,對人們的心理和行爲所產生的不良影響至今遠未消失,從當前土地管理部門查處的許多土地違法案件和開展土地執法工作所面臨的困難中,我們都不難看出這種不良影響的歷史烙印。

2、思想意識原因。長期以來,“地大物博”觀念在人們的思想中根深蒂固,“人均耕地資源貧乏”的土地國情沒能深入人心,造成節約用地、依法用地的意識淡薄。某些不法分子爲了滿足個人私慾,從事土地違法活動,並千方百計對抗、阻撓土地執法工作,企圖逃避法律制裁。社會團體、人民羣衆土地法律意識不強,直接影響土地執法工作的順利開展。現實生活中,因土地“法盲”而進行土地違法活動時有發生,某些手中掌握一定權力、身居一定職位的人存在“權比法大”心理,造成“以權壓法”、“以言代法”和“越權審批”等現象屢見不鮮,從而增加了土地執法的難度。

3、土地管理部門獨立執法的侷限性嚴重困擾着依法行政。《土地管理法》賦予土地管理部門獨立執法的權限十分有限,還需要公安、法院等部門的積極配合,才能保證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得到全面貫徹實施,這就給土地管理部門開展土地執法造成許多困難。根據《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對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它設施,違法單位和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對繼續施工的,作爲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但沒有明確採取何種措施制止。同時規定,對已生效的處罰決定,土地違法者拒不履行的,必須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從現實看,法院因執行的力量有限或者其他原因,造成許多行政處罰決定未能及時予以強制執

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上行政執法的權威。因此,土地管理部門獨立執法所受到的侷限本身就成爲土地執法中的一個難題。

4、土地市場不完善,使一些違法轉讓、隱形交易土地行爲時有發生。由於查處較難,措施不力,制而不止,使違法者氣焰囂張,更有甚之,少數違法者認爲“你們這個行政執法的機關就是那麼幾下子,沒有什麼了不起的”,造成資產性土地違法難以查處。

5、執法力量薄弱,執法隊伍素質參差不齊在一定程度上鑄就了執法難。土地執法工作起步較晚,經驗不足,加之一些地方政府重“建設”,“輕保護”,造成土地違法行爲不能及時發現和查處,特別是近年來一些地方招商引資項目用地出現先建後報批或者邊建邊報批用地情況突出和一些客觀原因,在很大程度上給土地執法工作帶來負面影響。

三、嚴格土地執法的思考

要解決土地執法難的問題,最根本的是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要求,以堅守耕地紅線,節約集約用地,構建和保障科學發展的新機制爲目標,對土地違法者敢於動真格,使我國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中的“嚴格”落到實處。

1、大力宣傳土地法律、法規,提高廣大幹部和羣衆的土地法律意識,創造有利於土地執法的社會氛圍。必須採取各種方式,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機會,充分調動社會各界組織和團體,開展多層次的土地法規宣傳活動,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和人民羣衆的土地法制宣傳教育,促使全體社會成員對土地國情國策國法形成正確的認識,從而自覺地支持和配合土地執法工作。

2、建立一支素質優良的土地執法隊伍,全面提高其對土地違法活動的快速反應能力和遏制能力。沒有優良的執法隊伍,就無法保證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順利執行和土地管理職能的全面到位。因此,建立一支政治素質良好和業務素質過硬的土地執法隊伍,是解決土地執法難的關鍵。實踐證明,土地執法監察隊伍從無到有,從弱到強的成長過程,也是當地違法活動由多到少,由雜亂到規範的過程,是土地執法活動從被動到主動轉變的關鍵。

3、掌握大量、詳實的土地違法信息,形成控制土地違法的正確決策,是指導土地執法工作順利開展的基礎。只有廣泛收集和掌握大量的土地違法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和判斷,才能作爲控制土地違法的正確決策,科學地指導土地執法活動,從決策上解決土地執法難的問題。要通過受理羣衆來信來訪,深入紮實地開展巡迴檢查掌握土地違

法信息;通過查處土地違法案件,與土地違法者接觸,掌握土地違法行爲的實施過程和違法者心理信息;通過不斷收集新聞報道和各級部門移交的違法案件掌握土地違法活動信息;通過跟蹤檢查掌握土地違法活動動向信息,等等。在科學分析這些信息的基礎上,大膽決策,從源頭上預防和控制違法案件的發生。

4、正確運用法律賦予的職權,公正執法。土地管理部門在開展土地執法工作過程中,必須牢牢把握“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禁止亂佔耕地和濫用土地”等土地法制基本原則,同時結合執法實際,實事求是,公平合理地行使法律賦予的職權,針對不同情況(推薦訪問範文網)採取不同方式處理,避免“一刀切”所導致的土地執法難。

5、採取堅決、果斷措施,敢於碰硬,查處重大土地違法案件。重大土地違法案件,社會危害性大,土地違法者經常採用各種手段對抗、阻撓土地執法工作,成爲土地違法中的一大難點。對此,土地執法部門決不能姑息遷就,更不能知難而退,而必須敢於碰硬,嚴於執行,特別是藉助新聞媒介予以曝光,迫使土地違法者放棄對抗,接受處罰。通過堅決果斷地查處大案要案,並以此爲突破口,達到根本制止土地執法難的目的。

6、取得公安、法院、檢察、監察等部門的支持與配合,是解決土地執法難的有效途徑。積極爭取社會相關部門,特別是地方政府和司法機關的有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使土地執法工作有了堅強的後盾,有利於克服土地執法難的問題。

嚴肅查處各類土地違法案件,是《土地管理法》賦予土地管理部門的職責,更是《土地管理法》得以貫徹執行的根本保障。實際工作中,土地違法案件“查處難”已成爲普遍問題。土地在城市建設中具有戰略性的意義和作用,土地執法監察工作任重而道遠,我們做爲國土資源工作的管理者,要在日常工作中不斷總結經驗,相互交流,把土地執法監察工作做紮實,以保障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