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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縣自然資源局關於反映買賣、侵佔集體土地問題覈查情況報告

派駐住建局紀委監委督察組:

XX縣自然資源局關於反映買賣、侵佔集體土地問題覈查情況報告

貴督察組批轉**反映李XX買賣、侵佔集體土地問題,我局及時安排工作人員進行覈查,現將覈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當事人情況:

1.舉報人情況

田XX,男,77歲,漢族,國小文化,務農,身份證:532628194309102535,聯繫電話:XX,現住XX縣木央鎮木槓村委會木邦村小組。

2.被舉報人:

李XX,男,45歲,壯族,大專文化,身份證:532628197400903XX15,聯繫電話:XX,現任木央鎮木槓村民委黨總委書記,2018年12月當選全國人大代表。

張XX,男,47歲,漢族,國中文化,務農,身份證:5326281973XXXX2514,聯繫電話:XX,現住XX縣木央鎮木槓村委會木邦村小組。

另被舉報的田茂成、雷祖發2當事人由於不在本縣,無法調取相關證據。

一、土地權屬情況

(一)經調查,被反映人李XX爲XX鎮XX村民委黨總委書記,其父爲農文達。1983年土地到戶後,**將位於“樑家堡”的承包地與農文達位於“大地腳”(又稱大地)的承包地相互置換(沒有書面協議),面積大約1.5畝。**家分家後,**將承包地分給大兒子田茂成,該承包地於1998年已載入田茂成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上。置換的“樑家堡”承包地已被李XX平於2018年載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一同被載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還有李XX與張仕林、雷祖發2戶置換的土地,現已經被其建了10間門面及一棟房屋。

二、土地交易情況

1.1983年土地到戶後,田XX將位於“樑家堡”的承包地與農文達位於“大地腳”(又稱大地)的承包地相互置換(沒有書面協議),面積大約1.5畝,曾支付30000.00給田茂成戶,雙方簽訂有協議。

2.2006年李XX以4950.00元與雷朝華和雷祖發父子流轉了在樑家堡”的承包地邊上屬於雷朝華和雷祖發的承包土地,並於2018年載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2015年李XX以自家的土地與張仕林進行置換,並補其差價32000.00元,該置換地於2018年載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三、違法佔地情況

違法佔地位於XX鎮XX村委會XX小組“樑家保”,根據當事人筆錄,於2017年建房,現已建好一層門面8間及一樓一底房屋一棟,佔地總面積:1204.51平方米。其中建房佔地面積:750.77平方米,空地硬化面積:454.04平方米。其父母授權給李XX以其四姐(農XX)的名義建房,在建房過程中其三姐(農XX)出資壹拾伍萬(¥150000.00),李XX出資陸拾萬元整(¥600000.00),農XX患有綜合性一級殘疾,李XX是其四姐(農XX)的監護人。

四、履職情況

李XX戶在與**戶置換后土地後,在2015年李XX平整土地時,雙方就該塊置換土地發生糾紛。田XX曾向多部門進行舉報,我局於2016年9月26日以富國土資復〔2016〕19號文件、2017年5月10日以富國土資信復字〔2017〕9號文件、2018年9月14日以富國土資信復字〔2018〕7號文件分別詳細地答覆了該戶,2020年11月12日下發XX縣自然資源責令停止土地違法行爲通知書:富自然資監【2020】285號。

五、覈查結論

流轉土地面積1.8畝,地類屬旱地,金額陸萬陸仟玖佰伍拾元整(¥66950.00),涉嫌存在非法流轉土地及未經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房。

XX縣國土資源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