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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代表直選表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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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代表直選表態發
第一篇:黨代表直選表態發第二篇:黨代表和基層黨組織班子成員直選的探索第三篇:試行區(縣)級黨代表直選的實踐與思考第四篇:表態發 言第五篇:新當選鎮長表態發1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黨代表直選表態發

□允許黨員聯名推薦或個人自薦候選人 □黨員“一人一票”選出黨代表14名“我是這次5名候選人中最年輕的,(本文 來自本站:)但我已是一名老黨員。”來自商天勤深圳律師事務所的樑華今年32歲,早在1998年,他就加入了中國共-產-黨,如今已是一名執業xx年的律師。今年3月,樑華知道市律師協會可以公推直選市黨代會代表這一消息後自薦參眩最後,他從市律師協會的29名人選中脫穎而出,成爲5名候選人之一,並且是律師協會最年輕、唯一自薦參選的代表。

今年4月9日到4月17日,短短一個多星期,深圳經歷了4場黨代表公推直選,產生黨代表14名。此次公推直選的4個試點中光明新區黨工委是市委直屬的區級黨組織,創維集團黨委是港資企業的黨組織,深圳市律師協會黨委和市註冊會計師行業協會黨委是新社會組織黨組織。“4個試點分別代表了不同領域”,談到確立這4個試點的初衷,深圳市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黨建工作基礎比較好,又能體現不同層級、不同類型黨組織的特點。”

豐富提名推薦方式 黨員聯名推薦和個人自薦候選人

“這次試點,我們借鑑全市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公推直選的做法,研究制定了《公推直選試點辦法》,規定代表候選人除組織推薦外,還可由10名以上(含10名)黨員聯名推薦或黨員個人自薦,並明確規定通過兩種推薦方式產生的候選人原則上不少於20%。”深圳市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說。經深入宣傳發動,4個試點單位推薦人選116名,其中黨員聯名推薦的40名,個人自薦的6名,兩者佔總數40%;經黨組織考察、測評等環節最後提交黨員大會選舉的26名候選人中,黨員聯名推薦的5人,個人自薦的3人。

允許黨員聯名推薦或個人自薦候選人,激發和吸引了廣大黨員積極參與公推直選全過程。試點單位黨員參與推薦達91%,參加選舉大會的黨員達95.5%。光明新區11名超過80歲的離休幹部黨員,常年隨子女在市內或廣州居住,也都特意回來參加了推薦和選舉。各試點單位黨組織負責人表示,這次試點,無論推薦參與面,還是選舉出席率,完全超過了事先預期。

改進候選人介紹方式 候選人發表演講並接受黨員提問

此次公推直選對候選人的介紹,突破過去僅發放書面簡歷的單一方式,在大會選舉前統一以宣傳欄、布告欄等形式發佈候選人簡歷和照片。光明新區還集中組織候選人到社區、企業與黨員面對面交流;在選舉會場外設立大幅宣傳欄、向黨員印發宣傳冊,圖文並茂地介紹候選人的基本情況、工作業績等。在選舉大會上,先組織候選人進行現場演講並回答黨員提問,爲候選人提供展示自己優點、長處的機會。創維集團黨委候選人黃禮貴,在演講中充分闡述了自己作爲公司管理人員,當選黨代表後能夠在公司與黨委政府之間更好地起到橋樑作用的優勢。註冊會計師行業黨委候選人麥炳志在發言中說,自己在非官非商、無權無錢的協會祕書處工作,之所以出來參選,不是爲名更無利可圖,就是爲了更好地爲大家服務、爲行業的健康發展鼓與呼。

第二篇:黨代表和基層黨組織班子成員直選的探索

黨代表和基層黨組織班子成員直選的探索

文字顯示:大中小作者:浙江省委組織部課題組來源:組織人事報發佈時間:2014-12-13瀏覽次數:188

漸次推進黨代表直選

黨代表是黨的代表大會的細胞,黨代表選舉是黨內選舉的重要組成內容。改進黨代表的產生機制,對於改革和完善黨內選舉制度,擴大市、縣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的試點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從加強黨內民主建設的要求來看,逐步擴大黨代表直接選舉的範圍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取向,目前可從縣(市、區)級黨代表的直接選舉抓起。2014年2月,我省台州市路橋區全面試行了區(縣)級黨代表的直接選舉,並取得了較好的效果。現階段應在試點的基礎上,進一步探索完善縣(市、區)級黨代表的直接選舉,取得更多經驗,形成黨代表直接選舉漸次推進的態勢。

1、合理劃分選區,優化代表結構。一是以所轄黨組織和黨員數量爲主要依據確定每個選舉單位的代表名額,同時,統籌兼顧黨代表的結構、黨員行業和地域分佈等因素;二是以黨委建制爲要素劃分選舉單位,從增強代表與黨員的利益關聯性和便於代表與黨員的聯繫爲出發點,根據行業相近、地域相鄰、大小適中等因素將選舉單位劃分爲若干選區,選區的正式黨員數100—200名爲宜,代表名額應少於5名;三是應根據各類黨員的比重,科學規定黨代表的構成,增強黨代表的代表性和廣泛性,可考慮增加非公企業、種植業大戶和農村無職黨員的比例,領導幹部代表的比例降低爲50%左右;四是根據“代表應是共產黨員中的優秀分子”的規定,確定代表任職的基本條件,一般應包括以下五個方面,即能認真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按黨性原則辦事,嚴守黨的紀律,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有一定的議事能力等。

2、民主推薦提名,無記名推選候選人。本着增強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自覺性、積極性,黨代表候選人的產生應以“自下而上”的方式爲主。第一步是黨員自主報名。以黨支部爲單位,採取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黨員聯名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鼓勵黨員競選黨代表。組織推薦要經過支部黨員大會通過,聯名推薦要有選區內10名以上的黨員聯名推薦,本人同意。第二步是無記名民主推選候選人。對報名者進行審查和公示後,召開選區黨員大會集中推選,推選時簡單介紹參選人情況,通報選區代表名額、結構等要求,無記名投票推選黨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公開推選結果。第三步是差額確定正式候選人。選舉單位黨委以得票數爲依據,結合差額比例、結構等要求,上報縣(市、區)組織部門審批,公示並確定正式候選人。同時,針對黨代表候選人有中途退出競選的情況,應建立黨代表候選人替補制度。

3、健全競職演說機制,差額直選黨代表。實行差額的競爭機制,使選舉人對候選人有更多的瞭解,對候選人有選擇的可能,可以充分體現選舉人的意志,從而增強選舉的真實性。

(1)適當提高差額比例。結合台州市路橋區的實踐情況,本着既能擴大民主又能相對集中選票的考慮,差額比例宜在30%—100%之間。(2)健全競選演說機制。選舉前,候選人所在的黨支部和候選人自身可提出推薦性介紹意見,以書面形式提前三天分發給黨員。正式選舉時,組織黨代表候選人上臺競選演說,黨員就書面介紹和候選人的競選演說,可提出問題,由代表候選人當面回答。(3)無記名投票直選黨代表。選舉單位(選區)確定選舉日,召開選區黨員大會,在候選人競職演說後,進行祕密寫票和無記名投票,現場唱票計票。黨員實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有選舉權人數4/5的選舉方爲有效,以獲得贊成票超過應到會有選舉權人數1/2的,並且得票多的當選。另外,對另行選舉的得票數比例能否定爲超過1/3且得票數多者當選,以及如何確認不計入應到會黨員對象、建立黨代表補選制度等問題,也需要結合實際作出具體的規定。

4、建立代表述職和罷免制度,加強對黨代表的監督。一是建立黨代表述職評議制度。規定黨代表要向選區黨員彙報履職情況,組織選區黨員對黨代表進行評議。二是建立黨代表辭職、罷免制度。黨代表工作調離選舉單位(選區)的,自動終止代表資格;難以繼續履行代表職務的,應主動辭去代表職務;黨員認爲黨代表不能正常履行職責或不再適合擔任黨代表職務的,可以提出罷免申請。罷免申請應由選舉單位(選區)1/4以上黨員聯名提出,提交選舉單位(選區)黨員大會表決,過半數以上黨員通過方爲有效。建立述職評議和彈劾罷免制度,可以使選舉產生的不稱職或不盡職的黨代表及時得到警示、撤換或調整,真正體現民主授權和制約的真正統一。

5、實行黨代表常任制,完善代表工作規則。實行黨代表常任制是有效發揮黨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徑。黨代表的權利和義務不僅具有《黨章》規定的黨員的所有權利和義務,而且黨代會“代議制”的性質和黨代表常任的規定性,決定了黨代表擁有黨員“讓渡”出來的一些權力,決定着黨代表承擔更多義務。要根據黨代表的權利和義務,實施黨代表聯繫黨員羣衆制度、黨代表調研視察制度、重要決策徵求代表意見制度和試行黨代表旁聽全委會制度等,建立健全黨代表常任工作規則。可考慮與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或黨代表常任制工作相銜接,設立常設組織機構,負責黨代表的選舉、教育培訓、管理服務,以及代表提案、建議和意見的承辦等工作。

逐步擴大基層黨組織班子成員直選範圍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逐步擴大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直接選舉的範圍。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都是選舉的重要形式。改革和完善黨內選舉制度,應該包括這兩個方面。目前,直接選舉的範圍很小,層次很低,除總支和支部實行直接選舉外,甚至連基層黨委包括各部門的機關黨委,也幾乎都實行間接選舉,一般都是先選舉代表,再由代表選舉黨委。從加強和推進黨內民主建設的要求來看,逐步擴大直接選舉的範圍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取向,因爲直接選舉更能體現選舉人的意志,選出的領導成員更具有羣衆基礎。

在農村和城市基層,村民和居民委員會的直接選舉已有十多年的歷史。村黨支部“兩推一選”(羣衆推薦、黨員推薦、黨內選舉)的做法也在面上得到普遍推行,一些地方還進行了直接選舉鄉鎮長、鄉鎮黨委書記的試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爲擴大黨內民主,完善黨內選舉制度提供了新鮮經驗。我省的常山縣、諸暨市、岱山縣、長興縣、建德市等地也進行了直接選舉鄉鎮書記和鄉鎮長的試點工作,在幹部的提名機制、黨管幹部方式、幹部選舉機制等方面作了探索和創新。以常山縣龍繞鄉黨委書記的直選爲例,經過自薦報名、民主推薦、差額考察、差額票決等環節後,最後召開全鄉黨員大會,從2名候選人中直接差額選舉產生1名鄉黨委書記。其主要做法是:

(1)設定任職條件。在認真調研的基礎上,根據《黨章》、《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條例》、《浙江省鄉鎮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規定》,對報名對象的年齡、文化程度、身份、職務、黨齡、身體狀況等方面明確具體的要求。(2)廣泛宣傳發動。通過一定的形式公佈鄉鎮黨委書記直選人員的條件、資格和報名程序。同時,將直選的重要意義、方法步驟、組織領導、工作要求等及時傳達到基層黨組織,切實保障黨員的“四權”,充分調動廣大黨員參與直選的積極性、主動性。(3)報名和資格審查。採取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凡符合條件的黨員可以報名參加直選,填寫《鄉鎮黨委書記直選組織推薦(個人自薦)登記表》,在規定時間內送達指定的地點,並辦理交接手續。然後,由紀委、組織、公安、審計部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代表、普通黨員代表、羣衆代表等組成的資格審查小組對所有報名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進入下一個環節。(4)進行首輪推薦。召開由縣委委員,縣政府領導班子成員、縣人大常委會成員、縣紀委領導成員,曾擔任過縣級領導職務的老同志代表,縣級機關各部門主要領導、各鄉鎮黨政正職及民主黨派、工商聯、社區、行政村、非公企業黨組織負責人代表、普通黨員代表等參加的民主推薦會,從符合條件的29名參選

人員中,根據1:8的比例,按得票數從高到低確定了8名候選人初步人選。(5)全委會提名推薦。在首輪推薦的基礎上,召開全委會,按照1:4的比例,按得票多少,從首輪推薦產生的初步人選中再產生4名候選人推薦人選。(6)組織考察。採取考察預告、書面徵求意見、民主評議、崗位勝任度測評、“兩圈”考察等辦法,對全委會提名推薦產生的候選人推薦人選,從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把好參選人員質量關。(7)常委會審議。組織部門在考察的基礎上,按照多於1:3的比例提出候選人預備人選建議初步名單,提交常委會審議。經常委會審議後,按1:3的比例,確定候選人預備人選建議名單。(8)全委會票決。爲充分發揮全委會的作用,與現行制度相銜接,在常委會審議後,進行全委會票決,對常委會審議提交的名單,再按1:2比例確定參加直選的候選人預備人選,提交鄉鎮黨員大會進行選舉。(9)公示和蹲點調研。對經全委會票決後產生的候選人預備人選進行公示,接受全社會和廣大黨員的監督。同時,組織候選人預備人選到目標鄉鎮進行蹲點調研,召開座談會、走訪農戶、開展問卷調查等方式,與目標鄉鎮的黨員羣衆進行面對面的交流接觸,加深互相之間的瞭解。(10)黨員大會差額直選。爲加深選舉人對被選舉人的認識,提高投票的有效性和針對性,在大會選舉前,安排候選人預備人選在大會上進行競選演說,向全體黨員介紹各自的施政方針和競選態度,充分展示個人綜合素質和能力。然後,由到會的全體黨員進行投票選舉。當場計票,當場宣佈選舉結果。

縱觀常山縣龍繞鄉黨委書記直選的整個過程,兩名正式候選人均是在個人自薦的基礎上,經廣大幹部羣衆兩輪推薦、黨組織和黨員層層篩選產生,其成效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對黨員羣衆來說,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的“四權”得到了有效落實,特別是縣委把首輪民主推薦提名的權利交給縣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老同志代表,給大家的切身體會是“決定幹部命運的人多了”。二是對幹部本人來說,在民推基礎上實行差額競爭選舉,變過去的確認型選舉爲競爭型選舉,爲符合條件的幹部提供了公平競爭的舞臺,增強了幹部的競爭意識和宗旨意識,有利於實現對上負責和對下負責的統一。三是對黨委組織部門來說,縣委及組織部門在這次直選工作中不搞任何形式的人選內定,而是作爲選拔規則的制定者、組織者、監督者,最大限度地發揮幹部羣衆在幹部評判中主體作用,樹立了靠德才素質、靠羣衆公認、靠工作實績選人用人的良好導向。

當然,作爲一項新的探索,鄉鎮黨委書記的直選也有不少值得進一步研究思考的問題,比如:(1)面上能否推開的問題。這次試點鄉鎮的選擇,我們掌握三條原則,一是黨委班子團結、戰鬥力強;二是黨員、幹部和羣衆的基礎比較好;三是鄉鎮黨員的數量比較適中(黨員數不超過500名),有合適的黨員大會選舉場地。如果在面上推開,鄉鎮規模、條件、基礎不同,加上現有體制機制因素的制約,我們認爲目前仍有較大的難度。(2)資格條件確定的問題。這次職務條件是按照《條例》要求,規定現任副科領導職務滿2年以上,問題是對非黨政幹部身份的人能否放開,這些人進入後的待遇和管理怎麼確定,從公正的角度考慮是否允許目標職位所在鄉鎮或本人成長地的人員報名等等。(3)相關的配套制度建設的問題。如,爲了加強黨員大會選舉結果的權威,應對嚴格控制選任制領導幹部任期內的職務變動作出規定。如何正確區分候選人正常的自我宣傳與防止拉選票、搞賄選、亂承諾等的區別,應有明確的界限規定。在加強對選任幹部的管理和監督方面,應結合向黨員(或黨代表)述職、接受質詢和評議,以及彈劾罷免等,形成與常任制相配套的工作機制。

第三篇:試行區(縣)級黨代表直選的實踐與思考

試行區(縣)級黨代表直選的實踐與思考

路橋區委書記 陳惠良

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改革和完善黨內選舉制度對於發展黨內民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作爲改革和完善黨內選舉制度的有益探索,2014年11月,台州市路橋區結合區委換屆,經省組部同意、市委批准,在全區範圍內試行了區(縣)級黨代表直選,由16000多名黨員直選產生261名區三次黨代會代表。爲及時總結經驗,進一步深化完善區(縣)級黨代表直選工作,我們進行了專題調研,形成此調研報告。

一、路橋區試行區(縣)級黨代表直選的具體實踐

在試行過程中,我區從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合理設計制度和規範操作程序入手,較好地實現了黨組織意圖和黨員意願的統一。

(一)明確代表資格條件。按照《黨章》規定以及常任制對代表素質能力提出的新要求,對黨代表的資格條件作出了明確規定,要求區黨代表必須是有選舉權的正式黨員,且要求是政治素質高、工作表現好、思想作風正、羣衆威信高、議黨議政能力強的黨組織關係在路橋區的中共正式黨員,確保代表的先進性。

(二)合理確定代表名額。努力擴大代表的覆蓋面,降低領導幹部在代表中的比例,將領導幹部的比例降到55%左右,擴大生產和工作一線代表的比例,並根據路橋民營經濟發達的實際情況,適當增加非公企業和外來務工人員代表的名額,確保代表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但代表結構最終服從選舉結果。在充分考慮代表先進性、廣泛性的同時,努力將黨代表與人民代表、政協委員交叉開。

(三)規範代表產生程序。嚴格按照黨內有關規定,堅持把發揚黨內民主貫穿於代表直選工作的全過程,科學合理地設置選舉的具體規則,通過報名、審查、推選和選舉等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結合的方式,確保黨員在選舉過程中充分的、有序的參與,實現組織意圖與黨員意願的統一。

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我們把發展黨內民主作爲着眼點,把保障黨員“四權”作爲直選的一個重要目的,體現了四個特點:一是自主參選。擴大推薦渠道,將過去黨代表選舉由組織醞釀提名,改爲由黨員自主參選,充分尊重黨員的被選舉權。二是平等競選。在選舉資格認定、選舉程序、選舉結果運用等黨代表直選的各個環節,無論是一般黨員,還是各級領導幹部,做到一視同仁,不搞特殊化,充分體現黨內平等。三是差額直選。從產生黨代表候選人開始就由廣大黨員差額推選,在此基礎上再由廣大黨員差額直選黨代表正式人選,保證黨代表候選人的質量,使廣大黨員真正行使自己的選舉權。四是公開運作。做到不計入應到會黨員名單公開、報名參選公開、推選人選公開、預備人選公開、選舉結果公開,整個過程每一個環節實行陽光操作,接受監督。

二、路橋區試行區(縣)級黨代表直選的初步成效

實行黨代表直選,在制度層面上充分尊重了黨員在黨內的主體地位和民主權利,讓廣大黨員將自己在黨內擁有的民主權利通過選舉讓渡給黨代表和黨代會的一個過程,增強了代表產生的合法性基礎,體現了權力委託與授予關係,解決了區(縣)級黨代會“權力來源”問題。對於保證黨代表的質量,充分發揮黨代表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一)激發了黨員的參與熱情,活躍了黨內民主氣氛。實行黨代表直選,改變了以往基層黨代表大會間接選舉區(縣)級黨代表爲基層黨員直接參與,激發了廣大黨員的參與熱情,並使廣大黨員有了獨立思考、自主選擇的機會,從而給參選者的自身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如有的當選代表所說:“這次通過直選當上黨代表的感覺完全不一樣,因爲這次是面對面接受黨員的挑選。”

(二)增強了候選人的競爭意識。以往組織上提出的候選人,一般都能十拿九穩當選,

沒多少懸念。實行直選後,無論是各級領導幹部還是普通黨員都站在同一起跑線上,接受黨員的挑選,能否當選,誰都“心裏沒底”。因此,廣大黨員的競爭意識和民主意識日益增強,無形中增加了參選者的壓力,促使參選者不斷提升素質、完善自我。

(三)促進了代表結構的改善和素質的提高。從實踐來看,當選的代表各項結構指標均符合指導性結構比例的要求,並且比上一屆有所優化,特別是領導幹部比例比上屆下降了5%左右。同時,黨代表直選極大地促進了代表素質的提高,過去的黨代表只是在黨代會期間發揮幾天的作用,很多人把黨代表更多的只是當作一種榮譽。實行直選制後,由於在黨代表的產生方式上引入了競爭機制,黨代表也從“三天代表”變爲“一屆代表”,大大增強了黨代表的責任意識,“責任感”勝過了“榮譽感”。黨代表的作用由小變大,由虛變實,促使黨代表必須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切實擔負起黨代表的責任,增強議黨議政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三、路橋區黨代表直選中反映出的一些問題

作爲一項先行的探索性工作,試行過程中反映出的一些問題,需要加以認真研究分析:

(一)部分黨員幹部思想認識上的偏差需要糾正。對直選工作,絕大多數基層幹部、黨員持肯定態度,但也有少數同志在思想認識上存在偏差。如:推行黨代表直選只是組織搞花架子,是形式主義,沒有什麼實質意義;既然是由黨員直接選舉,就應該由黨員自由發揮、自由選舉;有的則對自下而上的提名做法感到不理解,擔心搞直選不能貫徹好“組織意圖”。這些顧慮固然有區(縣)級黨代表直選工作尚處於探索階段,各項制度不夠成熟的客觀原因,但也有對黨代表直選認識模糊、黨代表作用認識不清的主觀原因,需加以糾正。

(二)直選中的一些具體做法需要完善。在試行中雖設計了候選人上臺表態發言制度,但一些黨員反映僅憑這一平臺還不能深入瞭解候選人。作爲擴大民主的具體措施,實行了不低於20%的差額選舉,少數選區卻出現了黨員推選票高度集中且候選人人數等於應選人數的現象,另外,個別選區出現了非組織提名黨員競選現象,使選票相對分散,經過另行選舉也沒有選足黨代表名額。少數選舉單位將工作性質差異較大、彼此不十分了解的非公企業和學校等黨組織的黨員劃分爲同一選區,容易扭曲黨員真實意願。在正式填寫選票時,存在極少數黨員就近爲某一候選人“說情”的情況。黨代表工作調離選區時,其資格如何處置,新調任領導幹部的代表資格怎樣確認等問題需要明確。

(三)黨內選舉制度的一些制約因素有待解決。黨內選舉的實體性規章制度建設較多,而程序性制度建設不夠,如黨章規定“選舉人有要求改變候選人的權利”,但缺少具體規定;缺乏與選舉配套的權力監督制約制度;爲保證到會率,我們按徵求黨員本人同意、黨員大會表決和選舉單位黨委審批的原則,確認不計入應到會黨員對象,但缺少相關黨內文件作爲依據;在調查中發現一些黨代表存在要求擴大職權和正常發揮作用的願望強烈,黨內相關法規對黨代表的職權尚無明確界定。

另外,直選經費也是一個不可迴避的問題,一些村居和企業反映直選增加了經濟負擔,經瞭解,一些鎮街道的選舉費用達幾萬元,主要用於外出黨員參選費用補貼、誤工補貼、場租費、宣傳費等。

四、深化和完善區(縣)級黨代表直選的幾點思考

試行區(縣)級黨代表直選,是完善黨代會常任制的一項基礎性工作。針對實踐中出現的問題,要在堅持遵章、循規、依法的前提下加以認真解決,不斷深化和完善區(縣)級黨代表直選工作。

(一)建立機構,強化宣傳,落實保障措施。作爲一項探索性工作,要保證區(縣)級黨代表直選工作紮實有序地深化、完善,加強領導十分關鍵。從我區的實踐看,主要是建立與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運行相銜接的組織領導機構爲重點的保障機制。一是設立黨的代表

大會常任制工作辦公室。負責黨代表的選舉、教育培訓、代表提案、建議和意見承辦的組織協調、檢查督促等工作。二是加強對選舉工作的宣傳引導,增強黨員的黨性意識、大局意識,正確行使民主權利。三是落實直選工作經費。可根據本地實際參照地方人大代表選舉、活動經費的標準予以保障。

(二)結合實際,依法選舉,實現組織意圖與黨員意願的統一

1、適當減少代表名額,合理劃分選區。本着精幹、節約的原則,分配黨代表名額時,應以各選舉單位所轄黨組織和黨員人數爲主要依據,並統籌兼顧黨代表的結構、行業領域、地域分佈等因素。爲便於代表與黨員之間的聯繫,根據行業相近、地域相鄰、大小適中等因素,一個選舉單位可劃分若干選區。同時,適當減少領導幹部的比例,增強黨代表的廣泛性。

2、堅持組織提名與黨員提名相結合,民主推選候選人,充分體現參選黨員意願。候選人的提出和確定,是充分體現選舉人意志的一個重要環節。從實踐來看,採用以黨支部爲單位,採取個人自薦、黨員聯名推薦、組織推薦和界別推薦相結合的自下而上的候選人提名方式,既能增強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自覺性和積極性,又能較好地實現黨員意願和組織意願的統一。在此基礎上,要建立健全公示、資格審查等制度,確保候選人的公認度。

3、提高差額比例,適度引入競選機制。根據“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的差額比例不少於百分之二十”的規定,結合我區實踐(349名正式候選人蔘選,應選名額262人,平均差額比例爲33.7%,實際產生正式代表261名),爲擴大民主程度,可考慮將差額比例提高到30%左右。建立健全候選人介紹制度和競選演說制度,爲候選人提供多種競選平臺,使黨員對候選人有更爲充分的瞭解,作出相對準確選擇,避免盲目投票。設立祕密劃票間,實行祕密投票,實行祕密投票方式是真實表達選舉人意志的有效制度安排,在黨代表選舉設立祕密劃票間的基礎上,可統一組織黨員在祕密劃票間單獨劃票,使黨員真正能按照自己的意願填寫選票。針對存在黨代表候選人中途退出競選的現象,可建議建立黨代表候選人替補制度。

4、規範競選行爲,妥善處理問題。在黨代表直選中,廣大羣衆黨員的政治參與熱情高漲,如果對直選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處理不當,容易使部分隱性矛盾顯性化,尤其在一些基層組織渙散、派性和宗族勢力比較明顯的地方,矛盾易激化。因此,要嚴格按照《黨章》、《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等相關黨內文件精神,妥善處理不計入應到會黨員對象確認、改變候選人的處理辦法、不正當競選行爲等各類問題,切實保障黨員權利。

(三)積極探索,建立黨代表作用發揮和接受監督制約的配套制度,實現權利與義務的統一

黨代表直選後,黨代表能行使什麼權利,履行什麼義務,作用發揮如何,將直接影響黨員間接管理黨內事務的效果,也直接影響黨員參與下一輪黨代表直選的積極性。同時,黨代表的這種權利和義務是通過地方最高的領導機關黨的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具有黨內“法規”的地位。因此,要規範界定好區(縣)級黨代表的職權,努力做到權利和義務的有機統一;要建立健全黨代表組織關係隸屬選區黨組織和聯繫黨員羣衆、黨代表視察和批評、重要決策徵求代表意見等制度,充分發揮黨代表在閉會期間的作用。同時,要建立健全黨代表述職評議、辭職罷免、補選增選等與選舉相配套的權力監督制約制度,加強對黨代表的監督,不斷深化和完善區(縣)級黨代表直選。

第四篇:表態發 言

表態發 言

各位領導、同志們:

街道黨委爲了全面提高機關幹部的綜合素質,打造學習型機關,實現街道幹部之間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目標,決定在機關開展週五大講堂活動。

這項活動的開展是以凝聚人心、提高素質爲目標,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羣衆的原則,在學習內容和形式上都有創新。作爲一名街道工作人員,我倍加珍惜這次學習和提高的機會,決心在今後的學習中做到以下幾點:

一、牢固樹立學習意識,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漢代王允說過,人才有高下。知物由學,學之乃知,不問不識。意思是說,人的纔能有高低之分,但要知道事物的道理都要通過學習,學習之後才能知道,不學就不能增長知識的和才幹。

學習是人生成長的階梯,我要把學習當成一種生活態度、一種工作責任、一種精神追求,不僅要認真參加好週五大講堂的學習,而且要會向書本學習、向領導和

同事學習、向羣衆學習、向實踐學習。要在學習中堅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養、錘鍊道德情操、提升思想境界、提高工作能力;要在學習中把握人生道理、實踐人生追求、進一步提高自身綜合素質,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街道黨委保持一致。

二、 提高實踐能力,做到學以致用。

知爲先,行爲重,做到學以致用、學用相長,要將學習成果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去,我要緊緊圍繞街道黨委提出“見第一就爭、見紅旗就扛”的工作方針,切實把通過學習汲取的知識運用到街道社會事業和經濟的好發展、快發展、大發展中,以學習拓展思路、提高能力,以學習轉變作風、鼓舞幹勁,爲永吉街道的振興和發展做出一名“永吉人”的應有貢獻。

以上是我的表態,謝謝大家。

王新生

第五篇:新當選鎮長表態發1

新當選鎮長表態發言

各位代表、同志們:

剛纔,各位代表以人民賦予的神聖權利把我們幾位選上了鎮人大主席、副主席,政府鎮長和副鎮長的崗位。在這莊嚴的時刻,站在這裏,我很榮幸,也非常激動。代表的信任,人民的重託,意味着責任重大。重任在肩,我們的選擇只有一個,那就是恪盡職守,不辱使命,不負衆望,以實際行動回報人民代表,回報全鎮人民。

多寶山鎮是嫩江縣的中心鎮。作爲鎮長,我深感自己的責任和壓力重大。但是在我來多寶山鎮短短3個月來,多寶山鎮人民對我的工作給予了充分的理解與認可,成爲我作好工作巨大動力。我堅信,路在人走,事在人爲。我決心用多寶山鎮人民那種淳樸無私的品質,堅韌不拔的毅力,與時俱進的精神,來充實和提高自己,力爭以最佳的工作業績,來回報全鎮人民對我的關愛和厚望!

鎮長的任期是有限的,責任是無限的。我和政府班子成員決心從三個方面做好服務。

一是立足一個定位。就是立足於爲人民服務這樣一個角色的定位。爲人民服務就是我們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用這句話時刻激勵和鞭策自己,努力做到權爲民所用,利爲民所謀,情爲民所繫,把自己全部的力量和才智,毫不保留地奉獻給多寶山鎮的各項事業。

二是帶好一個班子。就是帶出一個服務型的政府領導班子。建立人性化服務型的政府,是這次大會對人民代表的鄭重承諾,一諾重千金,實踐這個承諾將是我們每一位新的政府領導成員的重要任務。我雖然當選爲政府鎮長,但一個人的智慧、知識、能力是有限的。我將把我有限的力量融入到政府一班人這個團隊中去,用團隊的力量彌補自身的不足,身體力行,率先垂範,精誠團結,戮力同心,象抓經濟工作那樣抓好政府自身建設,象愛護自己的眼睛一樣愛護政府的形象,儘快建設一個勤政高效、務實創新、團結奮進的服務型政府,以擔負起新多寶山鎮建設的領導職責和歷史使命。

三是抓好工作落實。要始終如一地堅持加快發展這個第一執政要務,樹立科學發展觀,積極傳承歷屆政府領導班子創造的好經驗、好做法,在縣委、縣政府和鎮黨委的領導下,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不斷拓寬工作思路,創新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追求,勤奮工作,埋頭苦幹,將狠抓落實貫穿於工作始終,同時還要始終如一地堅持依法行政,自覺接受鎮人大的依法監督和羣衆監督,依靠社會各界力量,齊心協力開展工作。

各位代表,多寶山鎮的明天是美好的,有全鎮人民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我們一定能夠把多寶山鎮建設得更加美好、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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