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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形勢與現行安置政策報告

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形勢與現行安置政策報告

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形勢與現行安置政策報告

戰友們:

今天,由我和大家共同來探討退役軍人移交安置與現行安置政策這一主題。下面我結合當前國家和XX省安置形勢、我州這兩年來退役士兵安置情況以及自己的一些體會與大家交流探討。

一、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地位作用

(一) 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重要意義

我黨歷來非常重視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退役士兵是退役軍人的重要組成部分,退役士兵曾是部隊建設的骨幹、是地方發展的重要人力資源,妥善安置退役士兵,對貫徹落實改革強軍戰略,推進國防和軍隊建設;對維護政治社會大局穩定,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習近平總書記對退役軍人工作高度重視,對退役安置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多次要求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退役軍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退役士兵安置作爲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不講條件、不打折扣地履行安置責任和國防義務,任何部門、行業和單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爲現役官兵安心服役、專謀打贏提供有力保障,爲退役士兵融入社會、就業創業創造良好條件。軍改期間,退役軍人事務部商同國家機關各部門聯合下發一系列文件規定,在退役軍人安置就業問題上給予政策照顧,黨委機關部門增加了崗位編制,放寬了安置地限制,退役士兵享受就業補助及保險接續等政策,爲退役安置提供了良好的就業環境。

(二) 退役軍人事務局工作職能

什麼是安置,安置就是使人或事務有着落。安置工作的職能可用兩句話來概括。1.就是一個宗旨,爲廣大退役軍人服務的,退役軍人事務局是退役士兵的“孃家人”,地方沒有任何一個部門像我們退役軍人事務局那樣密切聯繫如此多的部隊和兵種。地方沒有任何一個部門像我們退役軍人事務局那樣與如此多的退役軍人的切身利益緊密相聯。退役軍人事務局的主要職責是:擬訂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爲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退休幹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優待撫卹等,指導全國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維護以及紀念活動等。2.就是兩個作用,窗口和橋樑作用。“窗口”就是展示我州退役軍人局具體服務工作的地方。“橋樑”就是溝通部隊與地方的聯繫紐帶。比如說,我們到部隊宣讀安置方面相關政策,部隊官兵到退役軍人局來諮詢相關安置政策等,我們都會耐心解答,及時爲官兵排憂解難。

二、當前我州退役士兵安置情況

這幾年來的安置,嚴格落實安置計劃,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特別是今年,執行“直通車”式陽光安置,把退役士兵服役期間的表現量化評分作爲主要依據,按照雙向選擇和指令性選崗相結合,實現服役貢獻與安置待遇相匹配。今年XXXX州第一批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共XX人,州本級籌集安置崗位XX個機關行政工勤崗位(其中,接收單位有州委辦公室、州委宣傳部、州委政法委、州政府辦公室、州住房城鄉建設局等19家州級單位),用於安置2020年黔東南州第一批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縣市各級參照州本級方法將士兵安置到合適的崗位。除外,駐XXX省中央企業和國有企業也拿出相應的崗位(包括,銀行、民航局、醫院、水文水資源、菸草專賣局、中建四局、中建西部建設等單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

三、 退役士兵現行安置政策

(一)退役士兵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由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

2. 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

3.因戰致殘被評定爲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

4.是烈士子女的。

(二)安置渠道

全省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含中央在黔企業)。縣政府根據工作需要,結合安置士兵的學歷和技能等情況,可提供一定數量的事業單位崗位或者工勤崗供士兵選。從今年州級單位安置情況看,提供的都是機關行政工勤崗,接收單位比較喜歡駕駛、文書、計算機技術及電子通信等方面人才。

(三)安置地點

1.戶口所在地安置:退役士兵安置地爲退役士兵入伍時的戶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時是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現役後不復學的,其安置地爲入學前的戶口所在地。

2.易地安置: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1).服現役期間父母戶口所在地變更的,可以在父母現戶口所在地安置;

2).符合軍隊有關現役士兵結婚規定且結婚滿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戶口所在地安置;

3).因其他特殊情況,由部隊師(旅)級單位出具證明,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批准易地安置的。

4).其他安置: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本人申請,可以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按照有利於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則確定其安置地:

1.因戰致殘的;

2.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

3.是烈士子女的;

4.父母雙亡的。

以上安置地點的選擇,結合士兵自己實際情況,經本人申請,由本人退役前在部隊提出申請,省退役軍人事務廳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下達的年度安置計劃覈准。退出現役後,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一般不再受理更改安置地的個人申請。

(四)安置方式

推進陽光安置,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把服現役期間的表現量化評分作爲政府安排工作的主要依據。選擇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回到地方後又放棄安排工作待遇的,可以選擇自謀職業,發給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同時按規定享受扶持退役軍人就業創業的各項優惠政策。

(五)安置程序

1. 覈定量化評分。根據部隊服役年限、立功授獎、邊遠艱苦地區等進行量化評分。在安置工作前,由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對量化評分進行復核,量化評分表由退役士兵本人簽字確認後採取適當方式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天5個工作日。對分數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組織公示的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申請覈實。

2. 開展崗前技能教育培訓。對民風民情、法律知識、公文寫作、黨紀黨規、保密教育、計算機操作、就業指導等內容進行授課。

3. 組織退役士兵選崗。在編辦、人社、紀檢等相關部門的監督下,組織集中選崗,由量化評分最高分開始選,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逐人進行,選定崗位後,簽字確認。

4. 下發安置文件。

5. 開出安置介紹信。開出的安置介紹信在5個工作日內送達接收單位和士兵本人,退役士兵在接收到安置介紹信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到接收單位報到,不報到的,視爲放棄安排工作待遇。

6. 移交檔案;

7. 轉接黨組織關係。

(六)待遇保障

1. 及時安排上崗。接收單位應當從收到安置介紹信之日起1個月內,安排退役士兵上崗。

2. 落實崗位待遇。退役士兵享受所在單位正式人員同工齡、同工種、同崗位、同級別待遇。接收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簽訂中長期聘用合同;接收的企業應與其簽訂不少於3年的勞動合同,其中軍齡10年以上的,接收的企業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接續社會保險關係。退役士兵在國家規定的待安排工作期間,在安置地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4. 發放相關補助。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間,安置地人民政府應當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資標準逐月發放生活補助費。

5. 嚴格安置管理。退役士兵無正當理由,不按照規定時間到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報到超過30天的,或自開出安置介紹信15個工作日內拒不服從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安排工作的,視爲放棄安排工作待遇

四、 自主就業士兵扶持就業政策

義務兵和服現役不滿12年的士官退出現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業,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經濟補助。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由部隊發給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經濟補助按照國家規定免徵個人所得稅。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根據服現役年限領取一次性退役金。貴州省規定發放一次性退役金對象爲2011年11月1日以後退出現役的自主就業城鄉義務兵和士官,按每服役1年3600元/年的經濟補助,服現役年限不滿6個月的按照6個月計算,超過6個月不滿1年的按照1年計算。

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隊按照下列比例增發一次性退役金:

1.獲得中央軍事委員會、軍隊軍區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或者榮獲一等功的,增發15%;

2.榮獲二等功的,增發10%;

3.榮獲三等功的,增發5%。

多次獲得榮譽稱號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隊按照其中最高等級獎勵的增發比例,增發一次性退役金。

(二)復學入學和考試加分。1.復學政策:應徵入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讀的學生(含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黨資格,退役2年內允許復學或入學;2.考試加分。1)、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加20分;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加10分。2)、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股退役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有以上的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3.免試入學。高職高專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經歷可作爲畢業實習經歷,具有高職高專學歷的畢業生,退役後免試入學讀本科;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高職高專在校生(含新生),在讀完高職高專後免試讀普通本科。4.資助補償學費。對應徵入伍義務兵役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應徵入伍兵義務役前正在高校就讀的學生(含新生),服役期間按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後自願復學或入學的,實行學費減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和學費減免標準,本科和高職高專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三)免費就業培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組織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參加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經考試考覈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並推薦就業。退役士兵退役1年內參加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的,費用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承擔;退役士兵退役1年以上參加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的,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四)稅收優惠。1.國家鼓勵其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爲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提供免費服務。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退役士兵,自輸個體工商戶之日起,在3年(36個月)內按每戶14400元爲限額依次扣減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2.企業招用退役士兵,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並繳納社保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每人每年9000元依次依次扣減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五)貸款優惠。給予小額擔保貸款扶持,從事微利項目的給予財政貼息。

(六)復工復產。1.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職工的,退出現役後可以選擇復職復工,其工資、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平均水平。2.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入伍前通過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承包期內不得違法收回或者強制流轉;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承包期內其家庭成員可以繼續承包;承包的農村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或者佔用的,與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同等權利。

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時戶口所在地落戶,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但沒有承包農村土地的,可以申請承包農村土地,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小組應當優先解決。3.有勞動能力的殘疾退役士兵,優先享受國家規定的殘疾人就業優惠政策。

(七)公務員招考。全省拿出一定數量(全省公務員招錄計劃10%—15%)開展定向招考入伍滿5年以上的大學生畢業士兵,退役後可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考錄職位。

(八)專職人民武裝幹部職位招錄。專職人民武裝幹部缺位時,優先從大學生畢業生退役士兵中定向招錄。定向招錄比例不低於鄉鎮武裝部考試錄用專職人民武裝幹部計劃的50%。

(九)事業單位招聘。各鄉鎮根據工作需要定向招聘大學生畢業退役士兵。

(十)國有企業招聘。省屬國有企業,每年在新招聘職工時,拿出不少於計劃總數4%的崗位定向招聘大學生畢業退役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