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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師德師風考覈辦法

石泉縣城關中學師德師風考覈辦法

中學師德師風考覈辦法

(校職代會 2021 年 3 月 20 日審議通過)

爲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不斷提升我校教師隊伍的師德 水平,建設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的高素質教師隊伍,依據《教 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石泉縣中國小教師師德 師風考覈暫行辦法》,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考覈辦法。

一、考覈原則 1、師德考覈必須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客觀、透明、 規範程序,對考覈標準、考覈過程和考覈結果實行三公開,實事 求是,陽光操作。 2、堅持師德考覈與業務考覈並重,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 堅持平時考覈與年度考覈相結合,年度考覈以平時考覈爲基礎, 通過綜合考查評價,確定考覈等級。

二、考覈對象 師德考覈的對象是本校所有被聘任爲教學、教輔、管理崗位- 2 - 的在職在崗人員(含工勤崗,工勤崗等次佔比另計)。

三、考覈內容與等級的確定 1、師德考覈依據的內容與分值:依據《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 規範》及相關法規和要求,按照是否做到立德樹人、遵規守紀、 愛崗敬業、愛校如家、愛生如子、團結協作、家校合作、爲人師 表八方面及是否具有公德修養、學習提升意識等方面,總分爲 100 分。 2、考覈形式 學校師德師風考覈實行百分制,分爲教師互評、學生評教師、 家長評教師、學校領導小組評教師四個方面。師德考覈工作實行 過程師德表現考覈與學期末總體民主測評考覈相結合的方式,平 時考覈根據日常教育教學工作管理進行據實記錄,學期或學年末 在平時考覈的基礎上,進行集中綜合考覈評定。 3、民主評議及所佔比例 ①教師互評佔總分的 30%; ②學生評教佔總分的 20%; ③家長評議佔總分的 10%; ④學校領導小組評議佔總分的 40%。 4、過程師德表現考覈:有下列行爲及情況者,視情節輕重由 考覈小組在民主測評打分的基礎上直接扣 1—5 分或作降等處理; 情節重、影響大者,實行一票否決,直接認定爲不合格。 (1)品行不良,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重損害 學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後果的。 (2)違規收費,向學生或家長推銷教輔材料、書籍、報刊、 商品和保險等謀取私利的,情節嚴重的。 (3)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參與“黃、賭、毒”和- 3 - 迷信活動,造成不良影響的。 (4)教育教學工作中存在“慵懶散慢虛”現象,敬業奉獻精 神不足,不能較好地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教育教學質量低下,引 起學生或家長強烈不滿的。 (5)在招生、考試、評估考覈、職稱評聘中弄虛作假、營私 舞弊、組織、慫恿學生考試舞弊的,造成惡劣影響的。 (6)擅自停課、調課或請人代課的,違反規定,情節嚴重的; (7)在課堂上吸菸或酒後上課的、上課及監考期間接打手機 或用手機干與工作無關的事、工作時間打牌賭博、炒股、玩遊戲, 造成惡劣影響的。 (8)因擅自離崗、離職、工作失職造成學生安全事故或給學 校造成損失和不良影響的。 (9)與學生髮生不正當關係,有任何形式的猥褻、性騷擾行 爲的或與他人發生不正當關係,造成不良影響的。 (10)不服從工作安排或工作拖拉,不按時、按要求完成, 有消極應對所安排工作的言行,造成影響的。 (11)發現學生違紀或不安全、不文明行爲而不採取措施(制 止或彙報),造成不良影響,或導致嚴重後果的。 (12)常規教學工作同項目檢查兩次以上不合格的。 (13)在考試環節中有作弊行爲或慫恿學生作弊的。 (14)教育、教學等工作檢查或抽查不配合,並有消極應對 言行的。 (15)不遵守集體會議和活動秩序,造成不良影響或後果的。 (16)有撥弄是非、無理取鬧、打架、罵仗等違背社會公德、 美德的不良言行及受到各類違紀違法處分的(黨紀國法)。 4、考覈等次評定:分爲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 4 - (各等次比例按教體科技局文件要求劃定)。優秀考評得分必須 爲 90 分及以上;良好考評得分必須爲 80 分及以上;合格考評得 分必須爲 60 分及以上;考評得分 60 分以下的爲不合格。

四、考覈程序 1、成立考評工作領導小組 考評工作領導小組由 13 人組成(其中校級領導 4 人、中層 4 人、教師代表 5 人),中層幹部和教師代表須經全體教師民主推 選,由校長擔任組長。 職 責: (1)學習宣傳師德師風考覈相關文件精神。 (2)按程序組織實施師德師風考覈工作。 (3)公示、上報考覈結果。 2、被考覈者對照師德考覈量分細則的內容進行自我總結,填 寫《師德師風考覈登記表》。 3、組織被考覈者以年級組爲單位作師德述職(或晾曬相應的 述職報告),然後民主互評。 4、收集彙總學年內所組織的學生和家長評教結果。 5、考覈領導小組在平時考覈的基礎上,根據教師、學生、學 生家長等各方面意見,進行評分。同時根據各方打分和直接扣分 結果確定被考覈者等級。 6、考覈領導小組向被考覈教師反饋考覈結果,被考覈教師籤 字確認。 7、被考覈教師對師德考覈結果若有異議,可在接到考覈反饋 結果之日起 3 日內向考覈工作小組提出複覈,考覈工作小組應在 10 日內提出複覈意見;被考覈教師若對複覈意見仍然不服,可在 接到複覈意見 5 日內向教體科技局提出申訴。- 5 - 8、學校師德考覈結果上報教體科技局備案。

五、考覈結果的運用 1、師德考覈的結果直接按照量分佔比納入教師個人績效考覈 和年度綜合考覈。 2、師德考覈“優秀”是年度考覈“優秀”的優先條件,師德 考覈良好以上格次(含良好),年度考覈纔有資格評定爲優秀格 次; 3、教師個人申請調動的,師德考覈必須爲良好以上格次;凡 師德師風考覈爲不合格等次的,不得進行交流、不予晉升高一級 職稱、不得評優評模,崗位設置不能聘爲該職級的中、高檔。 4、依據考覈結果擇優評出一定比例的校級“師德標兵”, 按 照教體科技局控制比例向上級推薦“師德標兵”。 5、師德考覈結果記入教師個人檔案。 6、對考覈中學生、家長不滿意率較高或反映存在嚴重師德問 題的教師,縣局將組織調查處理,並將查處結果記入教師個人檔 案;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撤銷教師 資格、解聘。

六、本考覈辦法從 2020 年開始執行。解釋權歸城關中學考評 工作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