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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學校招生工作計劃

新版學校招生工作計劃

最新學校招生工作計劃1

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招生考試部門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堅持“以人爲本,服務考試”的宗旨,堅持依法規範、嚴格管理、強化服務、注重實效的工作原則,強化招生服務意識,狠抓考風考紀建設,努力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招生考試氛圍。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省市要求完成各項報名考試工作,實現隊伍素質不斷提高、責任落實進一步到位、考試管理精細規範、四大統考平穩順利,各項工作順利完成。

二、具體工作

(一)做好大學聯考(包括中國少數民族漢語言水平等級考試)、會考、成考和自考的報名考試組織工作。

1、大學聯考工作。

做好大學聯考政策的宣傳,使學校、社會、家長、考生熟悉大學聯考政策法規,做到家喻戶曉。把好考生報名資格審查關,責任到人,層層把關,誰主管誰簽字,誰簽字誰負責,杜絕不合格考生參加大學聯考。

2、會考工作。

嚴把資格審查,做好報名工作。對全縣國中畢業生統一電子採像,資格審查實行三級負責制,嚴防不合格學生報考和重複報考。做好會考特長生、省三好(市三好)、少數民族學生等照顧加分的資格審查工作。

3、成考、自考工作。

做好成人大學聯考和自學考試的宣傳組織工作,把好資格關。做好考生的報名、繳費和報名信息確認的技術指導,及時準確發放准考證、成績通知和畢業證辦理工作。

(二)繼續狠抓考風考紀。

進一步細化我縣招生考試工作的各個環節,切實做到每個環節都責任到人,堵塞各種工作漏洞,把維護招生考試信譽的要求落到實處。

1、加強對考生的考前教育。

督促各學校搞好考生的考前教育,組成工作組深入各學校宣傳招生考試政策,制定有效防範措施。5月份前完成此項工作。

2、加強業務培訓。

4—5月份,舉辦學校負責招生的同志培訓會,學習省市招生政策,明確工作職責。

3、加強對主監考教師隊伍的培訓和管理。

建立各學校主監考檔案,督促各學校搞好監考教師的培訓和管理。

4、完善電子監控系統。

強化硬件管理,重點搞好監控系統的技術維護。進一步完善各項制度。保證考場監控、考點監控、縣招辦電子監控指揮平臺和省市電子監控指揮中心在考試期間成功鏈接,切實發揮電子監控的監管作用。

5、做好試卷的安全保密的工作。

加強保密室建設,與公安、保密部門配合,做好試卷的安全、保密、保管和押運工作。堅持試卷由招生辦、公安、保密三部門共管制度,堅持試卷追蹤檢查制度,堅持考試日報制度、堅持責任追究制度。

6、搞好社會宣傳工作。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畫廊、條幅等形式,向社會及時宣傳發布招生考試政策和相關事宜。

7、層層簽定責任狀,做好考試安全工作。

繼續按照“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組織領導,加強對備考、組考、施考等每一環節的安全管理和監控。繼續做好與各高中、國中學校校長、招生負責人員簽訂招生考試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三)抓好招生隊伍自身建設。

一是要加強學習。組織招生辦和各學校招生工作人員,採取集中、分散自學和座談研討的方式,學習招生政策和有關操作規程,不斷提高業務素質。二是要增強責任心。制定工作責任制,增強責任意識,確保全年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最新學校招生工作計劃2

一、指導思想:

解放思想、創新思路、改進措施、實現目標。

二、目標和任務:

1、今年力爭完成招生任務800人,其中本縣完成700人,外縣完成100人。

2、加強學生就業指導、搞好學生跟蹤服務,努力提高畢業生就業質量,確保畢業生100%就業,學生就業滿意率達90%以上。

3、開展工學交替,解決貧困學生的經濟困難,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三、落實措施

1、認真總結去年招生工作經驗,完善招生措施,制定切實可行的招生方案,科學地制定招生獎勵機制,充分利用招生資源,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提高招生效果。

2、加強與生源地學校領導和老師的溝通,認真考慮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建立有效的招生合作機制。

3、對現有專業做大做強,努力增添各專業設施,增加我校的亮點與看點,增強我校對學生的吸引力,今年再爭取新開一切專業。

4、加強宣傳力度,宣傳內容要具體,尤其是國家對中職學生的優惠政策,我校的優惠與獎勵政策,對口大學聯考及我校的優勢等,要採用多種宣傳形式,如小冊子招生簡章。

做到本縣國中生人手一份,在校內和生源地學校製作宣傳欄,宣傳光碟,在電視臺播放專題片,做到宣傳到位,擴大社會影響力,促使社會觀念轉變。

5、爭取政策支持,充分利用各級行政資源,今年繼續爭取縣政府、教育局爲我校招生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並下文,確保今年招生任務的完成。

6、學習民辦職校招生經驗,在外縣發展和培訓業務員,爭取在外縣招生新的突破。

7、加強招生人員培訓,提高我校老師的招生業務能力。

8、切實提高畢業生就業質量,增強社會效果。

最新學校招生工作計劃3

根據學校工作計劃結合招生辦工作實際制定本學期工作計劃如下:

一、電話回訪各縣580分以上考生的情況,了見他們的去向,繼續做工作力爭到我校就讀。

二、配合學校教務處對_高一新生做一次全面的審查。

三、總結__年招生經驗及教訓,爲20__年招生工作積累經驗。

四、覈實各縣高一新生錄取名單,爲12月發放招生獎勵提供準確數據。

五、關注外籍考生的學習成績,分析外籍考生與呂梁考生的差距,爲明年錄取外籍考生提供依據。

六、瞭解各縣580分以上學生的去向,分析其原因。爲我校20__年招生政策的出臺提供參考。

七、關注我校高一、高二、高三各個縣學生的學習情況,從中發現問題,爲明年招生向那些縣政策傾斜提供依據。

八、關注平川四縣和西山九縣同分數學生的學習成績,並作比較,從而分析同分數段的學生教育水平不同,發展是否有差距。爲20__年劃定分數線提供依據。

九、年終繼續和市招辦保持聯繫,爲明年拉實用可操作的成績冊做準備。

十、完成學校領導安排的其他任務。

最新學校招生工作計劃4

根據《安徽省職業院校升學考試改革試點方案(試行)》,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試點目標

通過開展高職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擴大試點範圍,進一步探索建立符合安徽省情的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等職業院校考試招生制度,加強校際、校企合作和市級統籌,構建高等職業教育招生、培養、就業聯動機制和中高職協調發展的現代職教體系,推動職教大省和高教強省建設,提升職業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

二、試點內容

(一)分類招生。

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對象爲應歷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應歷屆中職(含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包括具有高中階段學歷的農民工、退役士兵、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失業人員等。參加試點的高等職業院校可以結合考生意願和學校自身情況,採取多種招生形式,招收各類生源。國家示範(骨幹)高等職業院校、市屬高等職業院校、行業企業和民辦高等職業院校根據辦學特色和定位,可分別側重招收學有所長或有技能特長的考生、中職學生、在職職工和退役士兵等。

(二)多元評價。

省教育廳指導各試點院校根據不同招生對象,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考試(測試)辦法。對中職學生可參考《20__年安徽省高等學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綱要》,實行知識加技能的考試(測試)辦法;對普通高中畢業生可實行以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爲基礎的考試(測試)辦法;對其他各類報考人員,可結合其自身實際和學校辦學特點,合理確定考試(測試)方法。參加自主招生改革試點的各類考生須進行大學聯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考生憑考生號選擇一所試點高校參加招生考試(測試),具體時間另行公佈。試點高校於20__年5月15日前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並辦理相關錄取手續。被錄取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

(三)聯合培養。

實施校企聯合培養,試點院校與企業緊密合作,合作辦學、合作育人、合作就業、合作發展;鼓勵試點院校與企業聯合開設“訂單式”培養班。推進中高職銜接,對中職學校完成二年級學業的學生實行預報名,預報名後的中職三年級學生由中高職聯合培養。中職三年級學生畢業後,通過考試(測試)進入高等職業院校學習。加強市級統籌,市屬高等職業院校牽頭、中職學校參與,共同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共同實施人才培養。

三、試點範圍

(一)試點院校

今年我省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實行申報制。國家、省示範高職院校必須參加試點工作申報,全省其他高等職業院校均可自願申請參加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試點院校由省教育廳嚴格按有關標準和規定審覈確定。

(二)招生計劃

20__年度全省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招生總計劃數控制在當年全省高職招生計劃總數的20%左右。面向中職招生計劃單列並確保完成,未完成的單列計劃不得轉入普通大學聯考招生。

試點院校可根據報考人數等適當調劑分專業計劃。院校對報考學生較多且計劃已經完成的專業,經考生同意,可調劑到相近專業。鼓勵高校間建立學生報考信息互通和調劑機制。

(三)招生專業

申報自主招生的高職院校面向中職招生專業儘可能覆蓋中等職業教育18個專業大類。

(四)申報程序和申報材料

已參加試點的42所高等職業院校可直接向省教育廳申報招生章程、招生專業和計劃。試點院校要科學制定招生方案和人才培養方案。

其他高等職業院校根據辦學實際和側重招生對象,經主管廳局或舉辦者同意,向省教育廳申報。申報材料包括招生章程、招生方案、人才培養方案。市屬高等職業院校須有所在市政府意見,行業企業和民辦高等職業院校須有主管廳局或舉辦者意見,開展“訂單式”人才培養的試點高等職業院校須有訂單培養協議。

以上申報材料一式3份,同時報送電子版1份(包含以上所有材料)。報送截止日期爲20__年2月10日。報送地點:省教育廳高教處(合肥市金寨路321號省教育廳教科大樓906室)。聯繫電話:0551-628___。

四、試點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認識。

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對促進中高職教育協調發展,系統培養技能型人才,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各高等職業院校要提高認識、統籌安排,先易後難、突出重點,積極穩妥地做好改革試點工作。

二是科學制定方案。

各試點高等職業院校要在充分調研、多方論證,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突出重點,抓住關鍵環節,精心制定方案。各試點高等職業院校要根據辦學定位,選擇本校有特色的專業,合理確定招生計劃數,科學制定招生方案、人才培養方案和招生章程。省教育廳經過遴選確定後,向社會公佈試點院校及其招生專業、招生計劃。

三是積極宣傳引導。

各地要加強對廣大人民羣衆的宣傳工作,加強政策解讀,合理引導社會預期,使全社會理解和支持改革。要大力開展對師生和其他招生對象的宣傳動員工作,讓其瞭解試點的重要意義、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調動廣大師生和其他招生對象參與試點的積極性、主動性,爲試點營造良好的環境。

四是嚴格考試招生紀律。

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係着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試點院校要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切實完善自我約束機制和監督機制,嚴肅考試招生紀律,特別要加強試題保密和考場考務管理,切實履行承諾。試點院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及時發現和查處違反考試招生紀律的行爲。要按照“陽光工程”的要求,加強信息公開,及時公佈招生章程、招生計劃和人才培養方案,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最新學校招生工作計劃5

一、指導思想和招生原則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__〕35號)、《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__]3號)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吉林特色現代職業教育的實施意見》(吉發20__第22號)精神,深化高職院校招生考試製度改革,促進中高職有效銜接,突出高等職業教育特色,選拔綜合素質高,創新、實踐能力強的優秀學生和特殊人才,爲吉林省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二)招生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

2.堅持自主、自律原則;

3.堅持院校負責、省招生辦監督原則。

二、組織機構

在省招生委員會領導下,單獨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和相應工作機構,明確責任,落實分工,制定相應工作方案,爲單獨招生的組織與實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對象及招生人數

(一)招生對象

1.高中畢業生;

2.中職(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畢業生。

(二)招生人數

單獨招生院校20__年招生計劃如下:

序號 學校名稱 計劃總數 備註

1 長春職業技術學院 1080 含中職升學150

2 長春汽車工業高等專科學校 900

3 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1060 含中職升學100

4 吉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450

5 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900 含中職升學100

6 四平職業大學 1050 含中職升學200

7 吉林工程職業學院 1050 含中職升學700

8 松原職業技術學校 520 含中職升學100

9 遼源職業技術學院 500 含中職升學200

10 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 200

11 長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200

12 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200

13 白城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200

14 白城職業技術學院 300 含中職升學60

15 延邊職業技術學院 130 含中職升學100

16 長春東方職業學院 270 含中職升學100

17 長春信息技術職業學院 490 含中職升學100

18 吉林科技職業技術學院 290

19 吉林城市職業技術學院 160

合計 9950 1910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報名條件

1.符合吉林省20__年全國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並已參加吉林省20__年普通大學聯考報名)和專業報考條件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均可報名。

2.符合吉林省20__年高等職業教育對口招生考試報名資格(並參加20__年對口升學考試報名)和專業報考條件的中職學校中職畢業生(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均可報名。

3.高中及中職考生均需參加吉林省大學聯考統一體檢,身體健康,並符合教育部規定相關專業的身體要求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二)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__年3月2日—9日。

2.報名形式:網上報名。

考生可登錄各單獨招生高職高專院校網站報名。

3.每個考生限報一所學校志願,不可兼報其他學校志願。

(三)現場確認

1.確認時間:詳見招生院校簡章。

2.確認地點:各單獨招生高職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到單獨招生院校進行現場確認和資格審覈,領取《准考證》。

單獨招生院校依據吉林省招生辦的考生大學聯考報名信息對單獨招生報名考生進行比對,資格審覈合格者方可參加單獨招生考試。

(四)繳費

考生報名後按規定要求繳納報名考試費

(五)考試

1.考試內容:考試分文化基礎水平測試和綜合素質測試兩類(詳見各招生院校招生網站)。

文化基礎水平測試科目爲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合卷),滿分各爲150分,總分450分。

綜合素質測試科目根據各專業的培養目標確定,滿分爲300分。

2.考試形式:筆試。

3.命題範圍:高中畢業生文化基礎水平測試考試大綱以20__年普通大學聯考相關文件爲基準,綜合素質測試考試大綱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專業大類制定;

中職畢業生文化基礎水平測試考試大綱和綜合素質測試考試大綱均以吉林省教育廳頒發的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綱要爲基準。

4.命題方式:招生院校單獨或聯合命題。

5.具體考試形式、考試內容詳見各招生院校《招生簡章》,考生可登錄招生院校網站查詢。

(六)考試時間及地點

1.考試時間:20__年3月21日—22日(具體時間以《准考證》公佈時間爲準)

2.考試地點:原則上在學校所在地區招生辦安排指定的標準化考場進行,具體以《准考證》公佈地點爲準。

(七)錄取原則及說明

以“綜合評價、注重素質、擇優錄取”爲原則,統一錄取標準,體現單獨招生院校人才培養特點。

長春職業技術學院、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實行專業大類招生試點。

1.單獨招生院校根據本校單獨招生計劃數和考生成績綜合劃定錄取控制線,考生成績由文化基礎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組成。

錄取名單經公示後,上報吉林省招生辦,辦理錄取審批手續後,發放錄取通知書。

2.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在學籍註冊、收費、學生管理、畢業待遇等方面與參加全國統一大學聯考錄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中職畢業生近三年來獲得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國家級、省級專業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據有關文件規定給予照顧。

4.按教育部規定,參加單獨招生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20__年全國統一大學聯考(和對口升學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全國統一大學聯考(和對口升學考試),正常填報志願。

5.新生入學後,單獨招生院校將對其進行資格複查,資格複查不合格者,根據相關要求和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五、招生監督與違規處理

(一)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招生辦統一領導下進行,由招生院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二)各招生考試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務規定要求組織考試,做好評卷、錄取工作。文化基礎水平測試要在標準化考點進行。要加強試題保密和考場管理工作,着力規範辦學招生行爲,自覺接受考生和社會輿論的監督。

(三)招生院校要主動接受省教育廳、省招生辦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招生院校的紀檢監察部門,要全程介入,切實加強對初審、審查、考試、測評、公示、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督,嚴厲查處和及時糾正違紀違規行爲,真正使高職高專院校單獨招生工作成爲人民羣衆滿意的“陽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舉辦與單獨招生掛鉤的輔導班、補習班。對在單獨招生工作中發生考場組織混亂、擅自突破規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爲的院校,一經查實,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對情節嚴重並造成惡劣影響的院校,將取消其單獨招生資格或示範校資格。對在單獨招生中存在違規行爲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在單獨招生考試中違反招生紀律和規定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