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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管理委員會組織架構及崗位職責

校園安全管理委員會組織架構及崗位職責(初版)

校園安全管理委員會組織架構及崗位職責

學生校園安全管理委員會以服務師生爲宗旨,緊密結合教育改革,發展和維護校園穩定,引導大學生學習自護,自救知識,強化大學生安全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爲確保學生安全打牢基礎,爲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開展提供保障,爲構建平安校園創造條件。

一、組織架構 

二、崗位分類

安全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全管理委員會)所屬各部門按職能分爲五個崗位,具體爲:會長、副會長、部長、副部長、隊長(兼)、幹事(巡查員、聯防員、校園巡邏隊隊員、校園風紀隊隊員、信息員)。

會長爲安全管理委員會會長。

副會長爲安全管理委員會副會長。

部長設祕書部部長、辦公室部長、宣傳部部長、消防部部長、綜治部部長、秩序部部長、輿情部部長。

副部長設祕書處副部長、辦公室副部長、宣傳部副部長、消防部副部長、綜治部副部長、秩序部副部長、輿情部副部長。

隊長設校園巡邏隊隊長、校園風紀隊隊長。

幹事爲安全管理委員會各級人員。(其中包括巡查員、聯防員、校園巡邏隊隊員、校園風紀隊隊員和信息員)

 

機構及人員設置

整個安全管理委員會下設會長一名,副會長三名,下設的七個職能部門,具體如下:

祕書部設正部長一名,副部長二至三人,祕書設若干人,幹事設若干人。

辦公部設正部長一名,副部長二至三人,幹事設若干人。

宣傳部設正部長一名,副部長二至三人,幹事設若干人。

消防部設正部長一名,副部長二至三人,巡查員設若干人,幹事設若干人。

綜治部設正部長一名,副部長二至三人,聯防員設若干人,幹事設若干人。

秩序部設正部長一名,副部長二至三人,校園巡邏隊設隊長一名(由秩序部副部長兼任),校園風紀隊設隊長一名(由秩序部副部長兼任),隊員、幹事設若干人。

輿情部設正部長一名,副部長二至三人,信息員設若干人,幹事設若干人。

 

 

(圖爲安全管理委員會機構及人員設置)

 

 

 

 

崗位職責

會  長:全面領導安全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制定工作計劃,對安全管理委員會開展的各項工作和執行的各項任務統籌負責。

副會長:協助會長完成安全管理委員會的各項工作,並對自己分管部門的各項工作進行督導。

部  長:完成好本部門的各項工作,帶領本部所有人員履行好本部各項工作。

副部長:協助部長完成好本部門的各項工作,做好本部的值班安排及工作計劃,並不定期對值班及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幹事(巡查員、聯防員、隊員、信息員):認真履行本崗位的工作職責,並服從委員會及本部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計劃。

五、部門職責

祕書部:安全管理委員會內部負責文案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協助會長及副會長處理日常事務,制定工作週報,工作月報,加強各部門之間聯繫。整理,保管學生會有關文件及學生幹部工作檔案等。

辦公部:協助安全管理委員會會長、副會長開展工作。負責協調安管會各部門之間、委員會與保衛處領導之間的工作。督辦其他各部門的工作;負責辦公室的管理維護工作。

宣傳部:負責保衛處和廣大師生員工之間安全信息的溝通交流。宣傳保衛處在安全保衛工作方面的新舉措和校管會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擴大我校安全教育工作的宣傳力度。

消防部:負責組織開展校園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普及活動,負責消防自救技能的培訓工作。消防部成員將協助消防科老師定期對學校主要單位的重點部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並將排查結果反饋給各單位。

綜治部:每週不定時巡邏,協助保安隊員嚴查學生校內違章行車等違紀行爲,協助保衛處維持校園秩序,對違紀行爲進行檢查,將態度惡劣、嚴重違紀的同學送交保衛處處理。

秩序部:每週定期巡邏,協助保衛處嚴查校內流動攤點和違章廣告等不良行爲,維護校園文明。將態度惡劣、未持有場地使用證明的學生組織或個人報請保衛處綜合科處理。

輿情部:建立班級信息員制度,對班級的日常動態實時跟蹤,並定期向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