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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工會財務的管理制度多篇

學校工會財務的管理制度多篇

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總則

1、爲規範工會活動的財務行爲,加強財務管理,提高工會經費及其他資金的使用效益,使工會在學校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中更好地擔負起自身的各項基本職責。根據《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區教育工會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是在工會主席的直接領導下,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依法理財,規範操作,確保工會經費運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

3、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工會事業資金,合理編制工會預算,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資源,保證工會事業活動經費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4、工會財務管理原則:堅持依法理財原則,堅持民主管理原則,堅持工會主席負責制原則,堅持手續完備原則,堅持勤儉節約原則,堅持預算管理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

第二章管理機構及職責

5、工會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體制,財務經常性收支實行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制。中學工會主席的審批權限爲1000元,超出權限金額及其他工會重大決策、重大投資事項,需工會委員會討論同意後報請主管校領導和上級工會審批後,方可執行。

6、工會必需設置獨立會計賬戶,配備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的人員擔任財會工作,原則上應持證上崗,會計、出納、經審不能由同一人擔任,認真履行工會財務管理職責。

第三章工會預算管理

7、工會編制預算是在分析上年預決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根據工會本年度的工作規劃、任務及重大活動項目,合理、全面的編制工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8、工會預算編制必須堅持“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的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勤儉節約的原則。

9、制訂工會年度預算應由學校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後共同審定。

10、調整預算,如遇特殊情況急需追加預算時,經工會委員會集體討論報學校分管領導,同時上報區教育工會審覈批准後方可追加。

11、工會財務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四章工會收入管理

12、會費收入,是覈算工會會員每月按本人工資的0。5%向工會組織繳納的會員費。學校工會每月按照行政轉來的會費數額入賬,工會用以開展各項工會會員活動項目,不得用於其他。

13、撥交經費收入,是覈算學校行政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的,按學校每月工資總額的2%,撥付給工會。其中,40%上繳上級工會,60%用於本級工會活動開支。

14、上級補助收入,是覈算上級工會撥入的指定項目收入,如建設“教工之家”,購買文體設備等項目內容,基層學校工會應積極爭取上級工會的支持和幫助。

15、行政補助收入,是覈算學校行政給予工會的補助款。包括基建、維修、幫困、教師暑期休養活動等項目,做到專款專用,落到實處。

16、其他收入,是覈算上述規定以外的各項收入。如投資收益、捐贈收入、利息收入等。其他各種收費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各種收費標準、範圍,並使用規定的合法票據。

第五章工會支出管理

17、會員活動費,是覈算工會開展羣衆性的活動和會員特殊困難補助的費用。在使用上,要進一步做到面向廣大會員,不能用於職工福利補貼。會費使用原則上應合理安排,做到當年會費用於當年活動,實現無赤字,無結餘。

18、職工活動費,是覈算工會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的費用。按照工會有關制度的規定,嚴格掌握髮放標準和範圍,對發放的有關紀念品等應予以登記造冊及簽收。

19、工會業務費,是覈算工會用於履行工會職能、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工作等方面的費用,主要由工會幹部培訓費用,工代會、經審會等各項會議費,工會幹部探望病人、幫困補助以及其他專項費用構成。工會應掌握困難職工的具體情況,把工會對困難教職工的關心和照顧落實到位,同時掌握好幫困政策和補助標準,做好凝聚力工程。

20、其他支出,是覈算工會其他活動的支出。

第六章現金與支票的管理

21、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條例》。執行銀行覈定的現金庫存限額按規定控制庫存現金,保證支付不超限額。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月末賬面使之餘額與銀行賬戶對賬單進行覈對,使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的餘額按規定調節後相符。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並督促有關人員及時處理。

22、控制不合理的現金支出。超過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須使用支票,無特殊理由,原則上不予以使用現金。

23、支付現金時,必須由收款人本人簽字,原則上杜絕代領現金支付方式。

24、工會組織會員外出活動,如確需備用現金時,必須經工會主席批准後,辦理借款手續,在活動結束一週內辦完結算手續。

25、領用支票時,須經工會主席同意後,方可將支票交給經辦人員。

26、財務人員應將支付的支票、收款單位、金額填寫齊全。有效收據蓋有單位財務章必須與支票填寫的收款單位名稱完全一致,否則拒付該款。

第七章財務稽覈管理

27、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的`要求,學校工會財務應設立會計、出納崗位,並明確崗位職責:

出納員職責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審覈人員審覈簽章的收付憑證,經工會主席審批後,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對於重大開支項目,必須經學校工會委員會集體審覈簽章。

(2)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覈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規定期限和報銷期限,並由領用支票人簽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轉賬支票,要及時收回註銷。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它單位或個人簽發,對於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併保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4)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對於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要保守保險櫃密碼的祕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交他人。

(5)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納一人保管。

(6)對於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薄登記,認真辦理領用註銷手續。

(7)出納員根據審覈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根據記賬憑證分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並結出餘額。現金的賬面餘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覈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餘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對於未到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白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8)出納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薄的登記工作,以及稽覈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會計職責

(1)制定本單位各項會計制度,並監督貫徹執行。

(2)定期分析工會經費預算完成情況,收、管、用好工會經費,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

(3)會計人員對出納員交來的記賬憑證上的業務摘要、金額、張數、日期等內容進行審覈,上述內容若有一項登記差錯,退回出納人員重新填制。

(4)會計人員根據正確的記賬憑證登記“基層工會經費收支日記總賬”(賬表聯用報告表),同時與出納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也應該對相符。

(5)會計人員應當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實地盤點庫存現金時,出納人員必須在場,盤點結果應與庫存日記賬相符。

(6)會計人員應當每月對銀行存款餘額進行賬單核對。如餘額不符,必須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覈對相符。如餘額調節後仍不相符,應進一步查明原因,確定有無違反銀行結算管理制度的問題。

(7)審查或參與擬訂各項經費預、決算計劃。負責向上級工會、學校領導和職代會報告工會財務狀況、提供相關會計資料。

28、經審員每季對會計報表進行審查。

29、會計、出納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工會主席財務印章由專人保管。

30、基層工會主席應對報送的財務報表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章財務檔案管理

31、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加強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更好發揮會計檔案作用,認真落實財務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32、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薄和會計報表等會計覈算專業資料。因此,凡是記錄和反映學校工會經濟活動,經過會計覈算的各種憑證,賬薄和報表均屬會計檔案範圍。

33、會計人員要按照國家和上級關於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對本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財務計劃,單價預算和重要的經濟合同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覈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並送交校檔案室保管,防止丟失。同時和各種資料均要按會計檔案要求保管年限爲十五年,到期按檔案銷燬要求操作處理。

34、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學校工會主席及會計主管人員同意,批准後要詳細登記調閱的檔案名稱,調閱日期,調閱人員的姓名、單位,調閱理由,歸還日期。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要複製的要經學校領導同意。

35、合併、撤消單位的會計檔案,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移交給併入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指定的其他單位接收保管,並由交接雙方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第九章財務監督

36、工會財務管理應嚴格執行學校工會制定的內部控制制度,自覺接受學校工會經審員的定期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保障工會經費正常使用。

37、工會可以按照規定程序提請學校行政領導和上級工會對本級財務的審計監督。

38、建立健全工會主席離任審計制度。

第十章附則

39、本制度與上級部門的制度有矛盾時,以上級部門的制度爲準。

40、本制度由學校工會負責解釋,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工會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條爲規範市直中國小校(包括幼兒園和直屬事業單位,下同)財務行爲,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和諧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中國小校財務制度》、《教育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教財〔20xx〕21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市直中國小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市直公辦普通中國小、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和其他所屬教育事業單位。

第三條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按規使用資金,確保資金使用有效安全。

第四條中國小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增強資金使用的計劃性;規範教育經費覈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完善財務管理制度,規範學校收費和資金使用行爲;加強學校經濟活動監督,維護學校正常經濟秩序。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管理體制要求,學校的財務收支嚴格按年度預算進行管理,實行主管部門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財務活動和國有資產、校辦產業、服務活動等項目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六條學校一般設立會計、出納兩個財務專業崗位。必須選擇原則性強,廉潔奉公,熟悉國家有關財經方針、政策,有一定專業知識,愛崗敬業,並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擔任學校財務;爲保證財務專業人員素質,各單位財務專業人員的配備、更換必須按規定上報市教育局計財處審覈,主管局長審批,學校不得擅自任免財務專業人員。

第七條學校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從事學校財務管理的記賬人員、審批人員、出納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並做到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相互監督。要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財會人員要提高責任心,正確行使會計監督職權,對違反法律規定的`會計事項,應拒絕辦理或者按照職權予以糾正,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確保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第八條建立健全財會人員考覈獎勵制度,按照考覈辦法,每年組織一次財會人員的考覈,對考覈優秀的,給予表彰獎勵,對考覈不合格的,要及時進行調整。市教育局計財處負責對學校的財務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九條中國小預算是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爲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和真實性的原則。

第十條中國小預算編制方法:收入預算,根據市財政局和市教育局佈置口徑,參考上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本年度收入增減因素測算編制;支出預算,根據學校正常開展教育教學等活動及發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

第十一條中國小校的年度預算經財政部門審批覈定後,學校財務活動嚴格按預算執行。

第十二條中國小校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相關政策重大調整,可報請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調整預算。

第四章收入支出管理

第十三條收入是指中國小校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中國小校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教育經費撥款、其他經費撥款、撥入專款、教育費附加),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四條中國小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必須使用由市財政(稅務)部門統一印(監)制的專用票據;除財政補助收入和上級補助收入外的其他所有收入必須全額上繳市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項收入(特別是各項手續費、勞務費、回扣、折扣等)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覈算管理,嚴禁公款私存、設立賬外賬、坐收坐支等私設“小金庫”現象,管理制度。

社會各界對學校的捐資助學款,應統一全額繳入麗水市人民教育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章程統一用於改善辦學條件、幫困扶貧、獎教獎學等,嚴禁學校擅自收取和使用。

第十五條支出是指中國小校爲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中國小校支出主要包括:事業支出、其他支出、專項支出、教育費附加等支出。

第十六條中國小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白條及其他不規範票據作爲報銷憑證,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支出。

第十七條學校所有支出實行校長負責制,要明確一位校級領導分管財務工作,劃定審批權限。對於招待費、單項在5000元以上的大額資金的使用,須由校領導二人以上簽字。要定期向全體教職工公佈學校收支及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中國小校支出中七項具體規定:

1.招待費支出。學校公務接待遵循熱情、節儉、文明的原則,嚴格控制招待費支出,不準學校間以任何形式輪流作東相互吃請,不準學校內部搞招待活動。招待費用按校務公開要求,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向教職工通報和公示,接受羣衆監督,招待費支出額度原則上控制在日常公用經費的10%以內。

2.考察費支出。學校嚴格控制考察費用支出,團體考察活動實行報批制度。每項考察活動實施前,須將活動主題、參與對象、人數姓名、考察地點、費用金額和委託辦理單位等內容以書面形式向市教育局申報(具體報市教育局辦公室),經市教育局批覆同意後才能實施,批覆單作爲考察費用報銷入賬支出的附件。

3.績效工資支出。學校認真貫徹執行《麗水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嚴禁利用公用經費和其他收入自行發放津貼補貼,嚴禁在平臺外發放任何現金、實物或有價證券,嚴禁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

4.大額支出。學校重大經濟事項,須經學校黨政班子集體討論,在意見一致的基礎上形成科學決策;大額支出報銷必須轉賬,嚴禁現金報銷;報銷的原始憑證除了具備經辦人、證明人和審批人簽字手續之外,還必須附註簡要的情況說明。

5.專項支出。學校取得的各類專項資金,不論來自於何種渠道,都必須按照“專款專用”的原則管好用好;專款業務覈算須設置相應的明細賬戶,做到清晰、準確、效用。

6.基建、維修項目支出。學校基建、維修資金3萬元(含3萬元)以上項目,必須先向教育局辦理報批立項手續;教育基建工程項目管理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符合規定數額的小型建設工程項目,不管資金來源渠道都必須辦理公開招標或政府採購手續;5萬元(含5萬元)以上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後,須報送教育局,工程審計報告是結算工程款的合法依據;支付工程款時,承建單位必須提供稅務部門印製的建築專用發票,且發票上的單位名稱和承建單位及中標採購單位必須一致。

7.公用經費支出。嚴格執行《浙江省中國小公用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浙財教字(20xx)84號)精神,對照有關使用標準和規定,優化公用經費支出結構,公用經費不得用於學校食堂、商店等部門發生的如水電費、管理費等與教育教學無直接關聯的支出,做到厲行節約,杜絕浪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九條中國小校因教育教學需要購置器材設備、辦公用具及圖書資料等,符合政府採購條件的,必須辦理政府採購手續,政府採購批覆單作爲採購業務報銷入賬列支的附件。

第二十條支出票據要求。一是票據合法,原始憑證必須是合法發票或正規收據;二是內容清楚,應寫明商品和服務的詳細內容,不能只寫大類;三是要素齊全,包括日期、發票單位名稱、商品數量、單價、金額、填制人簽名、填制單位公章;四是審批手續齊全,按上述規定的程序籤批;五是無塗改現象,隨意塗改原始憑證即視爲無效憑證。

第五章幫困助學資金管理

第二十一條認真做好幫困助學工作。各學校要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料審覈、保管工作,要嚴格執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不得任意擴大或縮小幫困範圍和提高或降低幫困標準。

第二十二條學校要嚴格執行《麗水市直學校助學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麗教計〔20xx〕128號)的規定,加強對助學資金的管理,對各類獎助學金實行分賬覈算,專款專用,及時發放,不得截留、擠佔、挪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各類資金髮放表需由學生本人簽名。

第二十三條因流生、轉學、或其他原因引起獎助學金等款項有節餘的,必須由市教育局統籌安排使用。

第六章代辦服務費和食堂管理

第二十四條學校和教師不得在爲學生代辦服務過程中獲取任何利益,確有折扣,應按實進入學校賬戶,與學生按實結算,不得挪作他用;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代辦服務性收費應事先告知學生家長,書面徵求學生家長意見,明碼標價,未經告知和書面徵詢,不得收費;代辦服務性收費應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收取,據實結算。

第二十五條中國小校要加強對學校食堂的財務覈算和管理。學校食堂要開設銀行專用賬戶,設置會計賬薄進行財務覈算;學校食堂應配備具有會計從業資格的專(兼)職會計人員,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並嚴格執行;學校食堂應堅持收支平衡原則正確覈算盈虧,對學校食堂財務收支情況、採購價格等學生、家長關心的熱點,學校應(每週或每月)公示並形成制度;按照非營利原則,確保向師生提供良好的膳食服務,切實維護好學生的合法利益,嚴禁學校將食堂作爲侵佔學生利益的“平臺”。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資產是指中國小校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中國小校的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二十七條中國小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經規定程序批准後

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學校工會(以下簡稱工會)財務管理,進一步規範工會的財務行爲,提高工會經費及相關資金的使用效益,服務學校改革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工會預算管理辦法》(中華全國總工會【20xx】38號)、《工會會計制度》(財政部財會【20xx】7號),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工會財務管理工作由工會主席直接領導,堅持依法理財,規範操作,確保工會經費和資金運行合法、合理、安全、有效,保障工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

第三條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合理編制財務預決算,依法積極籌集工會經費,合法合理使用工會經費和資金,對預算執行過程實行覈算和監督。

第四條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原則:遵紀守法,經費獨立,預算管理,依法收繳,爲教職工服務,勤儉節約,民主管理。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和機構

第五條工會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管理體制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經費審查監督體制。工會經常性經費開支實行主席負責制,重大開支由工會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

第六條工會應配備專業會計人員,持證上崗,分設會計、出納崗位,對工會經費進行獨立覈算。工會經費收支相對獨立的分工會應設立兼職會計和出納,對分工會經費進行獨立覈算和管理。工會經費收支不進行獨立覈算的分工會,也應規範做好本分工會經費收支的登記工作。

第三章財務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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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工會預算是在分析上年預決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根據本年度的工作任務及重大活動項目,合理、全面編制的工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工會預算編制必須堅持統籌兼顧、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略有結餘、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第八條預算收入的編制要按照收入來源,充分考慮本年度各項變動因素。預算支出的編制,要堅持勤儉節約,體現工會的工作特點。要優化經費支出結構,把資金使用的重點安排在維護職工權益、爲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等方面。

第九條年度預算經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並經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後,報上級工會審批或備案。

第十條工會在預算執行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預算收支總額需要增減時,應當編制預算調整方案。程序與第九條相同。

第十一條工會要加強預算支出的管理,嚴格執行預算和財務制度,不得擅自擴大支出範圍,提高開支標準,不得以領代報。應納入集中採購範圍內的支出,按有關規定辦理。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建設工程、大型設備(工具)購置和大型修繕等支出,應經有關部門審覈後執行。

第四章經費收入

第十二條會費收入。是指工會會員根據《中國工會章程》規定繳納的會費。可由工會委託學校財務按月從會員基本工資的0。5%中代扣後轉入工會帳戶。

第十三條撥繳經費收入。是指學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每月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繳的工會經費,凡歸屬於本級工會的留成部分,計入撥繳經費收入。

第十四條上級補助收入。是指收到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包括專項補助、送溫暖補助、其他補助等。

第十五條行政補助收入。是指學校行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的補助款項。包括專項設備配套費、基建、維修、幫困、教職工療休養活動等補助款項。

第十六條其他收入。是指工會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銀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贈收入等。

第五章經費支出

第十七條職工活動支出。是指爲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發生的支出。

第十八條維權支出。是指直接用於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包括工會協調勞動關係和調解勞動爭議、開展職工勞動保護、向職工羣衆提供法律諮詢、法律服務等、對困難職工幫扶、向職工送溫暖等發生的支出及參與本單位民主各管理等其他維權支出。

第十九條業務支出。是指用於培訓工會幹部、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工作所發生的各項支出。

第二十條資本性支出。是指用於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生的支出。

第二十一條補助支出。是指爲解決下級工會經費不足或根據有關規定給予下級工會的各類補助款項。

第二十二條其他支出。是指上述支出項目以外的各項支出。

第六章財務決算

第二十三條財務決算是工會收支預算的執行結果。學校工會應按上級工會的要求編制年度決算。決算未經批准前,稱爲決算草案。

第二十四條編制決算草案,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做到收支數額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二十五條決算草案應包括“工會經費收支決算表及經費收繳情況表”和文字說明。說明是對全年預算執行情況的總結、檢查和分析,重點檢查經費收繳、主要收支構成情況和問題以及採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等。

第二十六條工會決算草案的審批程序與預算審批程序相同。

第七章現金與支票的管理

第二十七條工會應嚴格遵守《現金管理條例》,執行銀行覈定的現金庫存限額,按照規定控制庫存現金,保證支付而不超限額。會計和出納應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月末將銀行存款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進行覈對,保證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餘額(調節後)相符。對未達賬項,會計要及時查詢,並督促有關人員及時處理。

第二十八條控制不合理的現金支出,經濟業務在結算起點(1000元)以上的,一律實行轉帳結算。支付現金時,必須由收款人本人簽字,原則上不得代領現金支付。

第二十九條會計人員應將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單位、金額填寫齊全,有效收據所蓋單位財務章必須與支票填寫的收款單位名稱完全一致,否則拒絕付款。

第八章財務稽覈

第三十條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的要求,應設立會計、出納崗位,並明確相應的崗位職責。

第三十一條會計職責:

(1)負責擬訂工會經費預算。

(2)定期分析工會經費預算完成情況,收、管、用好工會經費,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報賬及時。

(3)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實地盤點庫存現金時,出納人員必須在場,盤點結果應與庫存現金日記賬相符。

(4)每月對銀行存款餘額與銀行對賬單餘額進行賬單核對。如餘額不符,必須編制銀行存款調節表,覈對相符。如餘額調節後仍不相符,應進一步查明原因,確定有無違反銀行結算管理制度的問題。

(5)負責擬訂工會經費決算草案。負責起草提交給上級工會、學校領導和教代會、工代會的年度財務收支情況報告。

第三十二條出納職責: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審覈人員審覈簽章的收付憑證,經工會主席審批後,進行復核,辦理款項收付。

(2)控制好庫存現金。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覈定的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現金。

(3)不準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規定期限和報銷期限,並由領用支票人簽章。不得將空白支票交其他單位或個人簽發,對於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與存根一併保存,支票遺失時,要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

(4)保管好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如有短缺,要負賠償責任。

(5)保管好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並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各種印章,不得由同一人保管。對於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應專設登記簿登記,並認真辦理領用註銷手續。

(6)根據審覈無誤的記賬憑證分別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並結出餘額。現金帳賬面餘額要同庫存現金覈對相符。銀行存款賬面餘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餘額覈對相符。對於未達賬款,要及時查詢。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7)出納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簿的登記,以及稽覈工作和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第九章財務檔案管理

第三十三條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加強會計檔案的管理,更好地發揮會計檔案作用,認真落實財務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覈算專業資料。

第三十五條會計人員要按照國家和上級關於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對工會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財務計劃、單位預算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覈對,整理成卷,裝訂成冊,並送交學校檔案室保管,防止丟失損壞。按規定的年限保管會計檔案,到期按檔案銷燬要求操作處理。

第三十六條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工會主席及會計主管人員同意,批准後要詳細登記調閱人員的姓名、單位,調閱理由,調閱檔案名稱,調閱、歸還日期。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需要複製的,要經工會主席同意。

第十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七條工會財務應嚴格執行工會內部控制制度,自覺接受校工會經審會的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

第三十八條工會主席離任時,應按照規定對其進行離任(或者任期)審計。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三十九條工會要按照規定接受同級經費審查委員會和會員的審查監督,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和上一級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收支情況,定期公佈賬目。

第十一章固定資產管理

第四十條工會固定資產包括購置、自制、接受捐贈和調撥等所有財產。一般設備、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以及單價雖低於規定標準,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財產均爲固定資產。購買固定資產,應經主管財務的工會主席審批或經校工會委員會討論決定方可購買。購買程序參照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購買後的固定資產應驗收,並登記入賬,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清查覈對,報廢或損耗,按學校相關規定程序經批准後處理,以保證賬物相符。

第四十二條負責資產保管的人員調動時,必需辦理交接手續,將保管的財產移交清楚後,才能離職。

第十二章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三條配備專用計算機,進行會計電算化覈算,會計軟件採用浙江省教育工會統一配發的“新中大7。0”(單機版)。

第四十四條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權限,出納負責製作記賬憑證並輸入計算機;會計負責對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進行審覈,登記機內賬簿,報表生成,對機內的會計數據進行分析,對打印輸出的賬簿、報表進行確認。

第四十五條建立電算化會計檔案,年度終了,對當年度的會計數據進行備份,保管期限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章附則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自20xx年3月起執行,由工會負責解釋。

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規範工會活動的財務行爲,加強財務管理,提高工會經費的使用效益,使工會在學校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中,更好地擔負起自身的各項基本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會會計制度》以及中華全國總工會、江蘇省總工會等部門頒佈的相關條例,結合學校工會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工作是在工會主席的直接領導下,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依法理財,規範操作,確保工會經費運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工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開展。

第三條工會財務管理原則:堅持經費獨立原則,堅持民主管理原則,堅持勤儉節約原則,堅持預算管理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

第四條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根據經費收入編制工會年度預算,依法組織收入;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覈算,提高資金使用績效;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流失,如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五條工會財務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體制,財務經常性收支實行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制。工會重大經濟事項須報請主管校領導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同意後方可執行。

第六條學校工會財務由學校財務部代管,設置獨立會計賬戶,實行獨立覈算。配備專職財會人員,財會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工作崗位相適應的資格和能力。會計、出納、審覈不能由同一人擔任,要分工明確,各負其責。財務管理接受學校審計部、財務部監督。

第二章預決算管理

第七條工會編制預算是在分析以前年度預決算執行情況的基礎上,根據本年度的工作規劃、任務編制工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工會預決算應報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覈批准,報校長辦公會通過後執行。

第八條工會預算編制必須堅持“量入爲出,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把主要資金用於維護教職工權益。收入預算堅持積極穩妥的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和厲行節約的原則。

第九條嚴格執行預算管理,維護預算的嚴肅性。各項支出應在年初納入工會工作計劃中,在預算執行過程中,調整年度預算須經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覈批准。預留機動經費下撥須工會主席、工會分管校領導、財務分管校領導審批後辦理。

第十條預算按照項目管理,以各分工會(各部門)設立活動經費項目,學校按支出類別設置經費項目,按照年度預算管理要求執行,年末項目預算指標收回。年終要及時、實事求是的編報財務決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一條收入是指工會依法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所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二條工會收入包括:會費收入、撥繳經費收入、上級工會補助收入、行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十三條工會各項收入應全額納入工會預算,統一覈算、統一管理,接受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上級工會以及相關部門的審查、監督。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四條支出是指工會爲開展業務工作和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資金損耗和損失。

第十五條支出按照功能分爲:職工活動支出、維權支出、業務支出、資本性支出、事業支出、其他支出。

第十六條工會經費使用堅持預算管理原則,所有費用均應納入預算並嚴格按照預算執行,沒有預算的不得開支,嚴格執行工會經費的開支範圍和標準。

第十七條工會經費必須堅持爲教職工服務的原則,不得用於非工會活動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費用;不得爲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第十八條工會經費嚴格執行審批制,單筆報銷票據金額低於5萬元,項目負責人、分工會主席、工會主席審籤後辦理結算;單筆報銷票據金額超過5萬元(含5萬元)以上,須經分管校領導審批,屬於南京審計大學大額資金使用辦法規定的履行大額資金審批程序。

報銷經辦人、審批人爲同一人時,須分管校領導審批。

第十九條工會經費的報銷應做到原始票據真實有效,手續齊全,報銷票據堅持有經手人、審籤人的簽字制度,原始票據不符合規定的不能報銷。

第二十條根據學校銀行結算業務需要,原則上通過公務卡或對公轉賬方式辦理業務,報銷時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結算,一般不使用現金支付結算,特殊情況提前聯繫財務部辦理現金取款業務。

第五章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資產是指工會擁有和控制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

第二十二條流動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應收款項、借出款、庫存物品、投資等。

第二十三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應作爲固定資產管理。固定資產一般可按以下類別進行分類、編號、登記和管理:1。房屋及構築物;2。專用設備;3。通用設備;4。文物和陳列品;5。圖書、檔案;6。傢俱、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第二十四條嚴格貨幣資金管理,不準公款私存,不準挪用現金,不準以借據或白條抵庫,保留賬外賬;不準利用賬戶爲他人套取現金;不準編報假用途,套取單位現金。

第二十五條定期進行銀行對賬,嚴禁簽發空白支票,執行現金庫存管理,按照現金管理有關規定支出,各項支出均應通過銀行進行結算,無特殊理由,原則上不予以使用現金。發放需要領取人本人簽字。

第二十六條應收及暫付款的管理所有暫存、應付款應及時清理,所有暫付款,必須辦理借款手續,會計人員依據用途進行支付,經辦人員應在活動結束後及時辦完結算手續。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的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使用單位負責”的管理體制,資產的採購、入庫、使用、報廢等按照南京審計大學採購和資產管理固定執行,納入學校資產統一管理。

第七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二十八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覈算專業資料。凡是記錄和反映學校工會經濟活動,經過會計覈算的各種憑證,賬簿和報表均屬會計檔案範圍。

第二十九條會計人員按照國家和上級關於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要求,對本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財務計劃等會計資料,定期收集、審查覈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並送校檔案室保管,防止丟失損壞。各種資料均要求保管年限爲15年和30年,到期按檔案銷燬要求操作處理。

第三十條調閱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會計檔案要經工會主席和財務部負責人同意,批准後要詳細登記調閱檔案的名稱、調閱日期、調閱人員的姓名、單位,調閱的理由、歸還的日期,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

第三十一條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整理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冊、會計報表等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資料;

2、編制移交清冊,列明移交的資料、物品等內容;

3、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

4、會計移交雙方就移交情況做出確認簽字或蓋章,交出人員必須對移交的遺留問題作出書面說明;接替人員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賬簿,不另立新賬,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第九章財務監督

第三十二條工會應嚴格執行以下“八不準”:

1、不準使用工會經費請客送禮;

2、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濫發獎金、津貼、補貼;

3、不準使用工會經費從事高消費娛樂和健身活動;

4、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5、不準將工會賬戶併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開支失去控制;

6、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7、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者爲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8、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工會財務管理應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自覺接受上級工會和同級工會經審委員會的監督審查,自覺維護財經紀律,保障工會經費正常使用。

第三十四條財務人員有權且應當按照《會計法》及其他財務規章制度行使財務監督權。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由南京審計學院工會委員會和財務部負責解釋。

學校工會財務管理制度 篇五

根據《工會法》和上級工會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會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一、認真做好年度預算、決算工作,財務室應依有關規定負責編制、彙總預算草案,按時提交經費審查委員會審覈,經主席批准後上報市教育工會。

二、各部室、社團必須嚴格按照年度預算內的金額開展活動,根據活動內容使用經費。經費使用超出預算、超出使用範圍的均不予報銷。各帳戶年終結餘的經費轉入下年度使用。

三、工會經費支付報銷執行主席一支筆審批制度,一事一報。支付憑證報銷有經辦人、部室或社團負責人簽字後(外聘人員的工資、指導費、勞務費等必須由當事人簽收),經主席審批方可報銷。

四、各部門工會會費的使用,必須符合有關規定並經部門工會經辦人和部門工會主席簽字方可使用;數額較大的須經部門工會委員會(或工會小組)集體討論通過後方可使用。

五、主席基金、愛心基金和解困互助金的使用,必須符合有關審覈程序,並須得到主席的審覈批准。根據學校“三重一大”的有關規定,凡預算外1000元以上的支出,須經專職主席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後方可執行。

六、工會開展各種事業活動,按規定所需的獎品、紀念品、獎勵費用等必須嚴格控制標準,發放物品的數量與範圍由專職主席會議審定,發放價值較大的物品,必須造冊簽收。

七、確因工作原因需事先領用支票或現金,應填寫借款單,並經主席審批。現金數額較大的應提前三天預約,使用完畢後及時與財務室結算,時限一般不超過一週。

八、依法向有關部門收繳工會經費,並按時足額上繳上級工會。本細則經主席會議討論通過後生效,經審會及財務人員對本細則的實施有監督責任。在實施過程中,本細則可根據實際情況和上海市教育工會的有關規定作相應的修改和調整,使其不斷完善。

學校工會財務的管理制度 篇六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國家、團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並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和結算;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儉開支,加強覈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按規範做好賬目、單據、報表等工作,並理解上級相關部門的財務檢查。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財務處爲學校的單一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學校設財務主管1名,財務人員若干名。

3、學校財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以及學校實際情景,明確分工並制定人員崗位職責,每學期對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景進行必要的考覈。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財務處應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上年度的財務結算和本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進取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儉的原則。

3、學校收費實行一費制。愛德分校的收費按有關文件執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爲發展事業和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⑴事業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資料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⑵專項資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必須按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項目完成後並理解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範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財務處結合學校情景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準,並報校長室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存儲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堅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爲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爲六類: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財務處應配合裝備服務中心,結合學校具體情景,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督和檢查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處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後監督三種形式。財務處對不一樣的經濟活動實行不一樣的監督形式。

3、學校財務處主管有權且必須組織專業人員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包括行政、工會、食堂、基建等),並進行有效的經濟覈算。

4、學校財務處應理解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財務處應以月報的形式向校長室和財政部門供給財務報告。而各條線必須定期以月報的形式向財務處供給財務報告。

2、財務處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資料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景、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

八、財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章制度,構成科學規範的財務運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