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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財產管理制度

工會財產管理制度1

工會財產管理制度

工會財產,是工會活動的基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藉口侵佔和挪用,爲了使工會財產不被佔用和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會財會人員對工會財產要逐一記帳,做到帳實相符,保證工會財產有據可查。

二、工會財產由工會指定專人保管,並登記造冊,做到帳物相符。

三、領用物品,經領導批准後,辦理好出庫手續,並有經領人和領導簽字。

四、工會財產、物資的保管要做到防蟲蛀和黴變,每年夏季要把易蟲蛀和黴變的物品進行處理,以保證財產和物資的完好。

五、對於易損物品需要作報廢處理的,由保管人員提供處理意見,經研究批准後辦理報廢手續。

六、對工會財物的借用,必須辦理使用手續,經領導批准後借出,並由借出人按時收回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七、加強對工會財產的保管和維修,每年不少於一次對工會財產進行檢查,發現損壞的要及時維修,以保證工會活動的正常進行。

八、工會財務人員每年要對工會財產進行覈查,對於人爲損壞和被無故挪用,要認真處理,保證工會財產的完整性。

工會財產管理制度2

爲了規範工會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根據上級工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工會財產包括購置、自制、接受捐贈和調撥等所有財產,凡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以及單價雖低於規定標準,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財產均爲固定資產。購買固定資產,使用部門必須有預算,並事先提出購買申請,經分管主席審批同意後方可購買,購買後應由辦公室簽收,並填寫固定資產卡片後,財務管理部方能予以報銷,並登記入帳。
   固定資產管理實行分工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責任制:即財務部門負責按財產分類的價值進行管理覈算和監督檢查:辦公室負責驗收、登記、保管、調配、維修檢查等項管理,並負責物品數量的核算。
    固定資產按類進行分類編號:
   (一)通訊設備;

(二)文化體育設備;
   (三)圖書文物及陳列品;
   (四)傢俱用具;
   (五)其他。
   固定資產設總帳和財產明細帳進行覈算管理。總帳及明細帳由財務人員登記,覈算固定資產總值,明細帳按品名規格立戶。總帳與明細帳定期覈對,保證帳帳相符。資產管理人員製作財產卡片,做到一卡一物。
   工會固定資產每年清查一次,發現問題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按規定程序經批准後處理,以保證帳物相符。
負責管理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將本人管理的財產移交清楚後,才能離職。
   本制度在實行過程中,將根據實際情況和上級有關規定,及時修改、補充,使其不斷完善。 

工會財產管理制度3

爲加強工會財產管理,保證財產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充分發揮其效能,現根據全總《工會財產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作如下規定:

一、財產管理範圍:

1.固定資產:凡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爲固定資產。對單價雖不足500元,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財產,應按固定資產管理。對於購置、自制、接受捐贈和調撥的財產,凡符合上述條件的應列爲固定資產。

2.低值易耗品:單價在固定資產起點以下,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或單價在固定資產起點以上,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下的作爲低值易耗品管理。

二、財產購置:

1.購置財產根據批准的年度預算執行,年初無預算而臨時急需的財產,由辦公室(或行政職能部門)與財務部門共同研究,一般設備報分管財務領導審批、專用設備和大型貴重設備經主席辦公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後方可購買,並列入當年追加預算。

2.屬專控商品,必須按規定辦理專控審批手續後方可購置。

3.辦公室(或行政職能部門)負責財產購置工作,購置固定資產要實行公示,保證質量,降低成本。購買時,原則上應由兩人以上負責購置。

4.財產購置後,必須由財產保管人員進行驗收,並根據發票填“入庫單”一式二聯,一聯由保管員留存入帳,另一聯及發票送會計報銷登帳。

三、財產建帳:

1.財務部門設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和低值易耗品備查簿,以價值覈算爲主。固定資產分爲六類:A、房屋建築物;B、專用設備;C、一般設備;D、文物和陳列品;E、圖書;F、其他。

2.辦公室(行政職能部門)設立財產實物數量帳,以實物數量覈算爲主。按照財產分類目錄進行編號登記,反映財產在部室的分佈情況及變動情況。

3.財產使用部門設立財產登記卡,堅持“按物設卡、物卡相符、物移卡隨”的原則,做到帳卡相符。

四、財產管理要求:

1.單位所有財產均由辦公室(行政職能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財產管理,任何人不得隨意侵佔、挪用工會財產。

2.財產由辦公室(行政職能部門)按工作需要分配給各部門使用,並辦理領用登記手續,各部門之間不得自行交換、移動。

3.財產使用部門要愛護公共財產,認真搞好財產保管和養護工作,對因管理不善或失職而造成的財產丟失和損壞,應負賠償責任。

4.財產調撥、贈送、變賣、報廢、報損等必須履行嚴格報批手續。由辦公室(行政職能部門)書面申報,填制有關表格,經財務部門和資產管理部門審覈,按規定報領導或主席辦公會議審批後方可處理;事業單位財產報廢、報損、變賣、轉讓,超過規定限額的,必須報主管工會審批後方可處理。

5.自制財產,要按成本價辦理交付手續入帳。其基建項目竣工,要按經合法的社會中介機構審覈確認後的基建決算數入帳。

6.年終,各部門應配合辦公室和財務部門組織開展的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對財產盈虧情況應編制《財產清查盤點盈虧情況表》,並附文字說明,經資產管理部門審覈後,報領導審批後進行處理。

7.職工調動工作或退休,應先到財產管理部門辦理財產清退手續,否則不予辦理調動、離退手續。

8.外單位或本單位職工因工作需要臨時借用機關財產的,要經過領導審批,並辦理借用手續,在規定的時間內歸還,如有損壞或丟失,應按規定賠償。

9.工會組織撤消,其財產交上級工會;工會組織合併,其財產交合並後的工會;工會企事業停業,其財產交主管工會,不得擅自處理和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