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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工作制度通用多篇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通用多篇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篇一

爲維護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保護師生的人身安全,促進學生全面健康成長。特制定我校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長主任,教師代表,法制副校長組成。小組長期研究安全工作制定詳細,具體,可操作的工作教案,採取得力措施保證學校的安全。

二、實行責任目標分解,層層落實責任的機制,校長是學校的第一責任人員,全責學生按班由各班主任負責的機制,課間及放學後由本天值班校長負責的方法。

三、各班主任教師及各科任教師隨時隨地的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運動安全,勞動安全,活動安全,飲食衛生安全,教學實驗安全,建築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安全,治安安全,治安安全等教育。

四、如發生師生傷害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學校第一時間上報校長,並及時由教師護送醫院治療救治,決不允許對事故隱瞞不報或因報案不及時而延誤搶救時機,防止造成更大的損失。

五、學校安全隨時瞭解,定期檢查,全面掌握學校實行,每週五安全彙報制度,期末有總結。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篇二

爲了加強學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預防交通事故,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1、學校要將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納入到學校日常工作中,長抓不懈,,抓緊抓實;要把交通安全工作開展情況作爲年度各年級、班精神文明和綜合治理工作的一項內容,一併進行考覈。

2、安全領導小組要將交通管理法律法規教育納入學校普法的重要內容,採取有效措施,有計劃的開展經常性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使師生的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受教育率達到100%。

3、學校在校園內刷寫醒目的交通安全標語、口號、警句和印發資料及致家長信,並使用櫥窗、宣傳欄,營造濃厚的校園交通安全教育氛圍。

4、經常使用活動室、校園網絡、黑板、廣播等開展形式多樣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5、要將交通安全內容納入教學計劃,並編制交通安全教育教材,開展經常性的交通法制教育,讓交通知識進入千家萬戶。

6、各班要充分利用法制課和“安全教育月”的時間,每學期上交通安全專題課5---10節,並備有必要的學習、宣傳教育資料,宣傳教育內容通俗易懂、寓教於樂;還要積極主動聯繫公安、交管等職能部門,每學期深入學校開展一次大型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7、門衛護校人員要負責清理掉校門口妨礙學生通行的違章佔道行爲;要將校內自行車擺放有序;要在學生上學、放學交通高峯期站在校門口督導學生遵守交通規則、組織好學生安全通過馬路。

8、學校接送師生通勤車或接送師生參加活動使用的車輛,必須具備相應資質,不得租、借使用相關手續不全、駕駛員或車況不合格的車輛。

9、學校禁止私人和其他單位的車輛加掛學校通勤車名牌。

10、學校禁止不經學校主管領導批准的車輛進入校園;經批准進入校園的`外來車輛要按指定路線慢行;禁止在校園內學習駕駛技術。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篇三

爲了讓每一位教師知道,當傷害發生時我們應該怎麼辦,青山中心國小近日完善了學校安全應急處理機制。

在報告制度方面,學校制定了首問負責制,即第一位知情教師應首先向學校分管安全的領導報告,非班主任的應告訴班主任教師。

應急處理機制,根據不同安全事故制訂了不同的應急處理方法,包括學生相撞輕微碰傷應急處理辦法、在活動中自行跌傷應急處理辦法、休克或者其他昏厥應急處理辦法、多人同時發病應急處理辦法、運動時骨折應急處理辦法、學生未到校上課應急處理辦法、食物中毒應急處理辦法、學生打架造成傷害應急處理辦法、校外人員進入學校擾亂教學秩序或造成傷害應急處理辦法、學生被動物咬傷處理辦法、發生火災應急處理辦法、觸電事故應急處理辦法、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辦法、學生雙休日獨自外出深夜不歸應急處理辦法等。學校還成立領導小組,對所有老師進行培訓,讓大家熟悉掌握應急程序和措施。

學校還專門邀請工程技術人員來校,對校園內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教育教學設施,進行了全面的排查。爲了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學校對已符合建築標準的樓梯護欄進行了增高處理,在窗臺上增加了防護欄杆,做到關注每一個細節,徹底清除安全隱患,明確安全工作制度,構建平安、和諧的校園。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篇四

第一條 爲進一步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督促,強化管理職責,規範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發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xx省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規定》、《xx省學校安全管理辦法》、《xx省教育廳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程》、《達州市教育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程》、《xx縣教育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程》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工作規程。

第二條 xx縣xx職業技術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安全領導小組”)是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實行校長總負責,副校長分管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保衛科)綜合協調、督促和檢查,各處室(部門)結合業務工作具體負責落實的管理責任體制和運行機制,全校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批准,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具體落實“管業務必須管業務範圍內安全工作”的“一崗雙責”要求。

第三條 全校教職員工必須不斷強化安全責任意識,熟悉並掌握學校安全工作政策和安全工作知識,自覺把確保安全的要求融入教學和各項具體管理工作之中。

第四條 學校安全工作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落實上級機關關於安全教育、培訓、治理、整改等方面的文件、會議等精神。

(二)負責學校安全工作規範性文件的制定,督促指導學校建立健全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

(三)編制學校安全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劃,部署學校安全工作;

(四)定期召開安全形勢分析會,對學校安全情況進行彙總、分析、總結、研究和形勢預測,制定校園安全預案;

(五)妥善處理學校安全事故,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六)負責學校教職員工的教育、培訓,組織師生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教育,不斷提高教育實效;

(七)其他涉及學校安全的工作。

第五條 安全領導小組成員由校級領導和各處室(部門)、各年級組負責人組成。

(一)校長爲組長;

(二)書記、副校長爲副組長(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長爲第一副組長);

(三)成員有:行政辦公室、教務處、政教處、總務處、體藝衛處、招生就業處、生產實習處、保衛科、現代教育技術中心、教科室、工會、女工委、團委等處室(部門)負責人、各年級組長。

第六條 學校領導班子成員的安全工作職責: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抓好安全工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指示在學校的貫徹落實,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責任體系,並嚴格考覈獎懲;

2.將安全工作與主要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檢查考覈;

3.研究解決學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4.與各處室(部門)、年級組簽訂安全責任書,指導、督促學校安全工作,組織和領導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制定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實施整治;

5.組織編制學校安全應急總體預案,並按規定報送備案。指揮事故處置。按規定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或協助搶險救[]援及相關工作。

(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爲具體責任人,具體負責抓好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安全工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指示,結合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意見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2.組織制定學校安全工作檢查方案,並開展安全督查;

3.按月(季度)分析、研究全縣學校安全工作,部署安排學校安全工作任務;

4.學校發生安全事故時,按規定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或協助搶險救援及相關工作;

5.負責做好校長委託的其他有關安全的工作;

(三)學校導班子其他成員以分管業務爲職責範圍,主動抓好分管範圍內的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職責:

1.根據上級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總體要求和學校的具體安排,結合分管工作提出落實意見,把分管範圍內的`安全工作納入業務工作統籌安排並考覈。

2.掌握職責範圍內的安全工作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建立健全本處室(部門、年級組)安全工作制度,做好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4.指導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總結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

5.對分管職責內存在的重大隱患必須現場察看,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

(四)各處室(部門)、各年級組負責人負責職能範圍內的相關安全職責,具體如下:

1.行政辦公室:負責安全工作相關文件、信息的對外報送和保密工作;負責職能範圍內的各類檔案及檔案室的安全工作;協調各處室有效開展安全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2.教務處:負責督促指導全體教師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安全工作;負責督促指導全校學生和幼兒園教育教學活動中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導常規性安全工作和學生安全教育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3.政教處:負責全校學生的各種違紀違規、打架鬥毆的處理;負責班主任、宿舍管理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學生寢室內的安全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4.總務處:負責督促指導校舍、基建、設施等安全工作;建立校舍、設施隱患臺帳;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5.體藝衛處:負責督促做好體育和藝術教育活動安全工作;做好各種傳染性疾病防控工作;做好食堂、小賣部、營養餐的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做好學生軍訓的安全管理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6.招生就業處:負責督查指導大學聯考、會考、招生方面的安全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7.生產實習處:負責督促指導各種實驗實習活動中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負責做好各種實驗室、實訓場、實驗設備設施和實驗藥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特種設備的安全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8.保衛科: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負責編制學校安全工作計劃、起草綜合性文件,制定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擬定學校安全工作制度;負責學校安全工作信息的彙總分析,爲領導提供基礎情況,負責安全事故情況通報及數據發佈工作;協調學校各部門迎接安全檢查;負責門衛人員的管理和培訓工作;負責督促安全隱患的整改落實;協助校長處理安全事事故;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綜合性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9.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負責督查指導電化教育設備設施及使用的安全工作;負責各計算機室、多媒體室等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督促指導學生辦理資助材料中的相關安全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10.教科室:負責督查指導所開展的教育教學研究活動的安全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11.工會、女工委:負責督查工會會員的安全工作;負責涉及安全的信訪工作,負責指導、督促和維護學校政治穩定工作,協調指導、督促涉及校園及周邊的WW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12.團委:負責青年、團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的各種活動的安全工作;處理相關安全事故。

第七條 事故處理。

(一)一般安全事故由分管領導、相關責任處室(部門、年級組)負責處理。相關情況及時通告給校長。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要按照要求上報教育局,按學校《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依法依規合理妥善處理。

(三)實行應急處置的“首遇責任”制。全體教職員工在涉及師生傷亡的事故現場,必須承擔應急處置的“首遇責任”,要以人爲本,協調各方力量,採取措施,盡最大努力,最大程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損失。

第八條 實行責任追究制。

學校安全工作實行分層負責分層考覈制,各教職員工對各處室(部門、年級組)負責人負責、各處室(部門、年級組)負責人對分管領導負責、分管領導對校長負責。校長考覈分管領導、分管領導考覈各處室(部門、年級組)負責人、處室(部門、年級組)負責人考覈教職工。

建立健全責任倒推追究制。凡發生學校安全責任事故,學校內部實行責任倒推制,當事人、處室(部門、年級組)負責人、分管領導、校長分別爲第一、二、三、四責任人;

組織開展各類活動,實行部門負責制,“誰審批、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凡發生安全事故,按事故性質,根據“一崗雙責”落實責任。由於相關人員未履行應盡職責導致事故發生,或者導致事故損失擴大的,對有關責任人要加重處罰;構成犯罪的,送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篇五

一、健全安全工作檔案制度

由安全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檔案建立歸檔工作。做到學校安全工作計劃、總結歸檔;學校安全教育活動內容歸檔;學校制定安全事故處理預案歸檔;學校安全工作機構,職能分工歸檔;學校安全工作制度歸檔;學校安全案件發生處理和整改措施歸檔;學校安全工作會議記錄歸檔;學校安全排查工作情況歸檔;學校安全隱患記錄歸檔;其它需要建檔材料歸檔等,並單獨編制學校安全隱患預警檔案。

二、建立“預、查、防”爲一體的安全預警制度

學校將在各種條件下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造冊歸檔,並制訂相應排解預案,學校安全工作辦公室經常查閱預警檔案並就預警內容及時提示領導。主管安全工作領導要定期查閱學校安全預警檔案,及時督導學校安全隱患的排除工作。

1.預:就是預設在各種情況下可能出現的突出師生意外傷害事故,制訂相應的解決方案。

2.查:根據預設安全隱患和上級要求,或在特定情況下,對學校設施進行全面排查,或對相關設施進行重點排查,對查出的問題進行限時解決,不能解決的進行硬件隔離,同時上報上級主管領導協助解決。對查過的設施要求絕對安全。3.防:根據預設和排查情況,對可能的由學校內部因素或外設環境因素引起的安全問題進行周密防範。

三、學生優先,生命優先制度

學校安全制度規定,任何條件下發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必須以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爲第一任務,所確定的處理方案必須體現學生優先,師生生命安全優先於財物安全的原則。一切設定的方案都要求教師勇於承擔社會責任和表現出極高的職業道德水準,不允許出現教師在任何突發事件面前出現自私自利行爲,更不允許出現置學生生命於不顧擅自離開現場的逃脫行爲。同時學校還規定在事故現場爲保證學生和教師的生命安全,現場指揮人員可以安排動用現場當時可用的一切手段進行營救師生和救險行爲,以最大可能減少師生人身財產損失。

四、責任到人制度

學校根據“預、查、防”的要求,按照承包分配和可能出現的事故性質進行分工,使學校所有可能出現意外的設施和險情明確其責任人,實行全天候責任制,不留安全死角和空擋。

安全管理制度爲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從講政治的高度,以對學生、對社會高度負責的態度,充分認識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清除各種安全隱患,爲廣大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特制定我校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篇六

一、值班巡邏保證校區安全,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值班巡邏人員必須堅持政治學習,樹立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精神,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二、堅守崗位,按規定時間上崗、下崗,不能擅自脫崗離崗、不空崗、不睡崗,工作要認真負責。

三、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忠於職守、確保安全,值班巡邏時發現可疑人員要認真盤查,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

四、嚴格交接班制度,交班時要交待值班記錄和值班內發生的問題,以及領導的指示,清點公物,發現公物丟失損壞要說明情況,根據責任予以賠償。

五、在節假期間對值班巡邏人員做適當調整,落實和增加值班人員,加強保衛科工作,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上崗者應及時說明情況,及時調整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