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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社會實踐報告多篇

法院社會實踐報告多篇

法院社會實踐報告篇1

xx年x月,我來到武漢市蔡甸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實習,爲期三個月。經過這兩三個月短暫的實習生活,我不僅鞏固了大學三年以來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還鍛鍊了法律實踐能力。通過與該法院的各位老師的溝通與交流與其建立了良好的關係,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際交往能力,增長了社會經驗,開闊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淺。

初到法院的我滿懷着激情,雖然還未曾工作過,對法院的工作流程亦不甚瞭解,但我對一切都充滿了信心,相信只要自己多與那些法官、書記員溝通,不懂的地方多向他們請教然後再慢慢去領會,自己在較短的時間內一定能夠很快適應這裏的工作。

剛來的一段時間,幾乎都是學習法院的有關規章制度以及工作紀律,熟悉各科室,然後跑跑辦公室、送送文件什麼的,再就是陪同書記員一起去送達裁判文書等。似乎覺得工作很單調,但我知道面臨一個全新的環境總得有一個慢慢適應的過程,況且任何一門工作都不是簡單就可了事的,比方說對於裁判文書的送達要嚴格依據法定程序,文件也得有專門的負責人簽收。趁這段時間也正好可以熟悉一下這裏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流程,以便能更好的融入到這個新的集體之中。

大約過了一個星期,主管民庭的戴紹軍庭長找我和另外一個一起過來實習的同學開了個座談會。他首先是對我們這段時間的工作熱情和工作態度表示肯定,其次是針對對我們的具體情況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他希望我們能夠把握這次實習的機會,以鞏固自己大學幾年以來所學的專業知識,更重要的是要勤學好問以增長自己的實踐經驗。還對我們分析了目前大學生就業的形勢,以及他這些年以來的工作體會。

他告誡我們要在當前就業嚴峻的形勢下端正自己的心態,對自己要有一個合理的定位,不要心浮氣躁而應該腳踏實地地去學習和掌握更多的知識和經驗。同時,對我們所學的法學專業的就業狀況進行了分析,鼓勵我們要樹立信心,努力去學習,力爭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甚至是公務員考試,爲將來能從事法律工作做準備。最後,給我們介紹了指導我們實習的法官,並希望我們能夠虛心向他們學習,對一些不懂的問題及時向他們請教。

我的指導老師是民一庭的侯邦生庭長,他是蔡甸區人民法院十大傑出青年法官之一,他有紮實的法學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爲人和善而不失嚴肅,對每一個當事人都能細心地接待他們,並解決他們所提出的任何問題。工作上更是嚴謹細緻,給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辦公桌上的那本日曆上清楚地記載着每次開庭的時間與日期,工作日誌裏更是清晰地記載着會議摘要、與會人員、開庭安排、來訪人員記錄、調解記錄等。

與侯庭長同辦公室的還有羅英法官,她雖然作爲一名代理審判員,卻有着多年的涉及婚姻家庭案件方面的審判經驗,爲人亦謙虛和善,對待來訪的當事人都能耐心的傾聽他們的意見然後耐心地勸解。工作上細緻,充分準備着每次的開庭工作,業餘時間多在專研自己的業務知識。針對一些具體的案件,我時常與她一起交流並發表自己的意見,同時請教一些尚不懂的問題,她均能熟練解答並對我所提出的意見給予一定的肯定。

侯庭長經常告訴我說,作爲一名審判人員,要時刻牢記人民法院關於五個禁止的規定,嚴肅地約束自己的行爲,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實施。從事審判工作,不僅要有豐富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而且還應該有較高的法律素養,對待當事人要細緻耐心地勸解。適用法律時,更應該要謹慎,尤其是在行駛自由裁量權時,從而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從事法庭審判工作之外的工作時,如案卷的裝訂、歸類入檔等亦應該做到嚴肅認真,不可草率馬虎了事。

在侯庭長與羅法官的指導下,我負責寫出庭通知書、整理當事人所提交的訴狀與證據材料、通知相關工作人員做好開庭準備工作,以及在案件審結侯和書記員一起裝訂卷宗,並分類歸檔。這些工作看似簡單,但亦不能隨隨便便就去做,比方說開庭通知要嚴格規範地書寫,並在法定期間內張貼在公告欄顯目的位置,以便讓當事人在第一時間知曉開庭的情況。裝訂案卷與歸檔亦馬虎不得,首先要得覈實卷宗的數目,以及相關材料是否齊全。還要按要求分門別類的入檔,以便備查。

實習的另一方面的內容就是開庭時去旁聽,在庭審現場感受庭審氛圍。在這莊嚴肅穆的環境下,審判人員駕馭庭、審查明事、實適用法律、平衡利益及調判結合的能力,全都能在這個過程中得到很好的體現。同時,審判人員的形象素養亦能在此過程中得到全面的展示。

幾乎每一次開庭我們都是第一時間趕到審判庭,幫忙佈置法庭。庭審中,專心傾聽雙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者監護人發表的的代理意見,尤其是雙方爭論的焦點問題。有些案件案情簡單明瞭,有些案件就顯得稍微複雜。開完庭之後回去記載着有關庭審的情況,和侯庭長、羅法官談論案件,發表自己的看法,請教他們一些尚不懂的問題。

xx年2月19日審理的一起關於租賃合同糾紛案件,讓我至今記憶猶新。該案具有典型性,它較好地反映了審理案件的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實的基礎上調判結合,合理地適用法律,平衡當事人雙方的利益的審判能力。下面有關該案的情況做一簡介。

該案案情:

被告租賃原告的門面房從事服裝經營,雙方與xx年1月8日簽訂書面租賃合同,期限是兩年。xx年12月中下旬,原告通知被告合同即將到期,請求騰房事宜。被告提出因受金融危機的影響生意一直不景氣,尚有大量的服裝庫存滯銷,希望原告能夠寬限至農曆年底,原告應允。至xx年農曆年底,原告催被告騰房,被告說因到年關現在生意剛有回升,希望能夠續期,待庫存服裝再銷售一部分後退房。原告再次同意了再寬限一個月,但沒有同意續簽合同。xx年2月,原告要求被告騰房時遭拒絕,遂向該法院起訴。

本案適用民事簡易程序審理。開庭前因被告未明確表示同意調解,經法官勸解並申明厲害關係後仍未明示同意調解,於是法官依法律程序主持了庭審。庭審中,原告提供了相應的證據請求法院裁決房屋租賃合同到期,由被告承擔訴訟費用並要求被告支付房屋到期後的適用費用。被告對此均無異議,也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同意退房,但提出由原告接手其庫存貨物的不合理辯求。

法庭辯論終結後,法官又一次主持了調解。針對被告目前所處的狀況,國內的經濟形勢,告訴原告希望他能夠再給予其一定的寬限其,同時要求被告支付房屋使用費。針對原告爲下崗工人,生活艱難以及當前消費水平偏高的狀況,要求被告能夠相應的提高房屋租賃費用。最後雙方在法官的主持下同意了此調解,並達成了一致的調解協議。

本案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係明瞭,根據所查清的事實與認定的證據,法官完全可以依法做出不利於被告的裁判。但是,本案的法官卻能結合案件事實與當前雙方所處的狀況,平衡雙方的利益,從而使得本案的當事人皆大歡喜,併產生好的社會效果。從另一個方面來看,本案雖然是一個案情簡單的民事糾紛,但卻能夠體現出法官在新的形勢下認識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認識和把握社會矛盾的能力,認識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以及認識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該案由此可見一斑!

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要躬行。短暫的實習時間就這樣慢慢地逝去,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在指導老師的關懷與教導下,我更加鞏固了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提高了法律實踐能力。但我也深深地感觸到自己所學的知識的膚淺和在實踐應用過程中專業知識的匱乏,以及實踐經驗的不足。我將在今後的學習、生活和工作中倍加努力、勤奮學習,以掌握更多的知識與經驗。

法院社會實踐報告篇2

爲了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我們利用假期的時間到律師事務所進行爲期一個月的實習。律師事務所接受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代理人蔘加訴訟和非訴訟業務時,涉及的法律面較寬,實踐性強,而大學生到律師事務所實習並親身經歷一些法律實務、學習一些辦案經驗,不僅可以彌補課堂上所學知識的不足,還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識新體會。

我們的崗位是律師助理,主要的工作是協助律師解決相關的業務,包括:在律師業務活動過程處理一般事務性、聯繫性的工作;庭審前的準備工作,即爲律師的開庭審理案件做好準備工作,使訴訟代理能順利、高效地完成;在律師的指導下擬寫法律文書;進行或輔助進行調查取證工作,進行或輔助進行案源開拓工作。

在實習中,我們主要做了下列工作:

1、學會了律師在受理案件後的實際操作程序並且協助他們填寫卷宗、對卷宗進行編碼以及整理卷宗並草寫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書,然後請律師審查並給予指導。我們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也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

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還是照着模板寫的,但還是出了不少錯誤,所以一遍遍的檢查覈對就在所難免了。由此我們也體會到了律師也是普通人,他們也要做大量的瑣碎的工作。他們的生活以及法律工作並不如我們以前想象的那麼簡單,裏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無法想象的。

2、旁聽案件。對案件的審理並不像我們想象的那樣充滿了激情的辯論,並不精彩也不動人心魄。以前在學校活動中我們參加的模擬審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較注重程序,法庭審理比較嚴肅,但在實際中的民事審判後很多程序性的問題都省略了,覺得庭審嚴格但有靈活的一面。

3、還跟着律師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調查取證。在調查取證過程中我們深深體會到辯護律師通過閱卷所獲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法律對律師向被害人、證人取證有很多限制。

4、其他,諸如蓋章,整理案件的資料,複印材料,送文件等。在近一個月的實習時間裏,我們配和書記員們,幫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5、空閒時間經常向律師拿一些案例學習,看看他們最後是怎麼處理雙方爭議的焦點。我們最有體會的是參加了案件的開庭審理,細緻的瞭解了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了律師舉證、辯論等全過程。

爲加強和鞏固實習效果,我們做了以下事情:

一、循序漸進。實習階段一般時間都較短,不可能面面俱到,還受到此階段收案情況的影響。對此,我們從整理卷宗,打號,蓋章,整理案件的資料,複印材料,送文件等一般雜務開始,然後通過參加庭審旁聽,填寫與修改法律文書,熟識程序的全過程。

二、理論指導實踐,理論結合實踐。課堂上的理論與實際的工作常有脫節的地方,這常是我們的疑問。這讓我們深深認識到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對此,我們抓住每一次機會提高自身業務素質,促進知識向踐行的轉化。

三、階段總結。隨時記錄自己的心得體會,也許是粗淺的認識,也許是一點點小小的意見與建議。但就是這一點點經驗與真知,纔是真正的收穫。及時與不同實習單位的同學互通信息、相互交流實習心得,及時分析實習中存在的問題,並切實採取相應的措施。

這次實習是我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穫和意義可見一斑。其一,它提供了一個檢驗了自己二年來所學知識的機會,使我們在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經驗,知識也得到鞏固和加深,自身業務素質也得到提高。它使我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其二,它開闊了我們的視野,給我們展現一個全新的現實世界。

實習期間,我們接觸了大量案件事實,對執行程序有了近一步認識,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對原本掌握不紮實的民法的基本知識有了生動形象的理解,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

其三,我們還結交了許多律師,他們對於我們的實習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和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了我們很多做人的道理。我們還能和朋友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從他們身上我們學到很多爲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

在整個實習過程中,作爲一個大學生,我們竭力做到。

但是由於是第一次參加畢業實習,尤其是第一次這麼真正走進社會,我們在許多方面還不夠成熟,存在諸多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裏,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們感到非常的難過。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二是,沒有機會參與具體案件的辦理,對案件的分析相對較少。

這一個月,我們學到了很多,也深知要學的還有很多。

我們感謝在這裏我們所接觸到的每一位律師!多謝他們不倦的提攜與教誨,多謝他們言傳身教的表率,多謝他們亦師亦友的長者風範,才使我們有了如此匪淺的受益。我們珍惜在這裏所得的每一點一滴的經驗與真知,這將是我們一生的寶貴財富。

以下僅僅是自己的心得體會,也許是粗淺的認識,也許是一點點小小的意見與建議,也許卑之無甚高論,但總歸是一點點經驗與真知:

第一,我們在討論某個案件的重要問題時應該廣泛地查閱資料,弄清理論上在這一問題上有那些主要觀點,實踐之中又傾向於那種觀點,不僅易於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軌,豐富自己的思維。更是做到有重點的學習,有重點的掌握所學到的知識,有重點的學習理論界的重要觀點。

第二,我們應該虛心聽取各種意見,應該多注意,想想該如何應對,這樣對於在法庭上辯護很有幫助的。也對於日後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幫助。

第三,注重鍛鍊培養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和靈活應變能力。對於一名好的法律職業者來說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寫一些文章,以便鍛鍊自己的寫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這也是綜合培養,有利於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維能力。

雖然實習的時間已經結束,但我們學到了在學校學不到,掌握不深的東西,在理論和實踐中把我們的知識運用到了。但是,我們的缺點也暴露無遺,在今後的學習當中,我們會更加註意這方面的加強。總之,一段快樂的實習給我們的人生注入了更加豐富的血液,爲我們的法律職業者之夢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法院社會實踐報告篇3

寒假時,我去了海淀區人民法院民事庭實習,當時因爲正值年初,也是我國農曆年的年未,因此關於民事糾紛的訴訟案件比較多,法院的工作也顯得相當繁多,我在法院實習的這一個月中獲益良多,我對法院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內容都有了一定的瞭解,使我在學校學到的專業知識可以與實踐相結合,同時我也學到了許多課本以外的知識,例如:在一個具體的訴訟案件中法律程序在實踐中的運用,寒假人民法院實習報告。

一、主要工作:

人民法院、當事人及其他訴訟當事人是民事訴訟法律關係的主體,而人民法院是行使國家審判權的司法機關,享有審判權及其他司法權能。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法律關係中處於主導地位,對於民事訴訟法律關係的產生、變更和消滅起着主導性的作用。同時,人民法院作爲民事訴訟法律關係的核心主體,在當事人雙方之間處於中立和超脫的地位。

來到法院民事庭實習的這一段期間,我發現了從事法律工作的瑣碎。而且體會到了書上所介紹的人民法院所主管的民事訴訟的範圍的廣泛性,包括民法調整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產生的案件,經濟法調整的應按照民事訴訟法受理解決的部分經濟關係發生的案件,商法調整的商事法律關係發生的案件,勞動法調整的應按照民事訴訟法受理解決的部分勞動關係發生的案件,其他法律調整的社會關係產生的應依民事訴訟法規定審理的案件。

開庭準備: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以實行合議制爲原則,以實行獨任製爲例外,獨任制僅適用於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和特別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例如選民資格案件和重大、疑難案件除外。除此以外的所有民事案件均應適用合議制進行審理。

在一個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書記員要製作開庭筆錄,將雙方當事人在庭上所陳述的事實形成書面文件,以便庭後雙方當事人閱讀開庭筆錄,檢查自己所述觀點並簽字蓋章。有些基礎設施條件好的人民法院會對庭審過程錄像,並刻錄成光盤,這些最後都要用於歸檔。

在現實生活中,大量的民事活動是由法人進行的,法人作爲當事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在訴訟過程中,如其法定代表人發生更換,則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繼續進行訴訟。自然人就相對簡單一點。

有時也會旁聽一些案件,看雙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法庭上互相質證與辯論,當事人辯論的內容涉及案件中雙方爭議的需要法官裁判的所有問題,既包括事實問題,又包括法律問題。代理人不僅具有相當高水平的專業知識,而且大多代理人都已經積累了多年的實務經驗,並且如要做爲代理律師出席的話,首先都必須通過國家司法的考試。

而法官要具有相當的專業知識,一般都需要和律師一樣通過國家的司法考試,法官在庭審中掌控全局,保證程序正義,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中辯論原則的要求,法官必須在聽取當事人辯論意見之後才能對爭議問題作出判斷,準確地適用相關實體法解決糾紛,使雙方當事人儘可能達成調解,調解應當符合合法原則和自願原則的要求,如達不成調解,適時運用法律進行判決。最終實現司法公正。同時需要具有豐富的社會經驗,就拿有關婚姻的案件來說吧,如果不瞭解婚姻本身,如何做出一個客觀和公正的判決。

法院社會實踐報告篇4

暑假期間,爲響應學校號召,提高自己的社會實踐能力,我前往河源市源城區人民法院民一庭開展了爲期一個多月的社會實踐活動。活動期間,我參加了法院裏的各項活動,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內容主要涉及的是民事法律文書的寫作、製作庭審筆錄和詢問筆錄、民事案件訴訟材料的送達,以及熟悉法院書記員的案件跟進工作等。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法官交辦的工作,得到法院領導及全體法官的較好評價,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此次實踐活動,源城區人民法院對此給予了大力支持,現將本次實踐活動的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在實習中,我參加了幾起案件的開庭審理,認真學習了正當而標準的司法程序,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緻的瞭解了民事案件開庭前準備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一些律師的整個舉證、辯論過程,並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適用及適用範圍。實習期間,我利用此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法官求教,認真學習法學理論在實踐中的運行,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自己所學到的知識,爲以後真正走上工作崗位打下基礎。

在實習過程中,也發現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國政府爲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成就。人們的法律的信仰得到了時顯的提高,至少在實際的生活中,開始思考更多地運用法律手段去解決爭議,使得司法真正成爲我國民事權利的最後一道防線。

在實習期間,也發現了一些法院工作當中較爲集中的問題,雖然人們開始更多地利用法律的手段去解決爭議,但是判決只是法官基於法律的一種判斷,是一種依證據而爲的行爲,在很多的情況下,並不能徹底地解決民事爭議,所以法院應當在實踐中,更多運用庭外調解的方法,以最小的司法資源的消耗,以實現社會關係的和諧。在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的同時,也節約司法資源。

第二個比較突出的矛盾,也是我國現在基層法院都基本上存在的問題,基層法院法官人數上的瓶頸制約,隨着我國經濟和社會的進一步發展,社會經濟生活的複雜性已大不同與前,而在我國的基層法院方面,法官的人數的不足,也是造成基層法院工作壓力過大,效率低的一個原因,在案件較爲多的地區,甚至可能會造成案件的積壓。所以在法院的改革當中,應當把增加基層法院的法官人數提上日程。

第三個比較突出的矛盾,依法是執行的問題,在新的民事訴訟法頒行後,爲我國法院的執行工作開闢了全新的局面,但是由於基層法院的公信力,法官的的素質,以及公民的法律素養等方面的原因,執行工作依然是法院工作的一個難點,民事判決生效後,申請執行的案件仍不在少數。執行工作依然是令人堪憂。正如上述所言,判決只是法官基於證據而爲的一種法律上的判斷,因此要想真正較爲徹底地解決爭議,除了需要提高法官素質、法院的公信力外,還應當進一步強化當事人的作用,也許在實踐中更有利於當事人雙方爭議的解決。

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裏,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但也同是激發了我對法學的熱情,爲我以後的學習提明一個方向標。

大學生社會實踐是引導我們直出校門,走向社會,接解社會實際,瞭解社會現實,抽身社會的良好形式;是促進我們投身社會改革,向社會羣衆學習,培養鍛鍊的良好渠道,是提升思想,提高自己專素質的有效途徑,通過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有助於我們更新觀念,瞭解社會對人才的需求面。

一個多月的社會實踐一晃而過,卻讓我從中領悟到了很多的東西,使我更加珍惜自己來之不易的學習機會,明白了學習的可貴。同時拉近了我與社會的距離,也開闊了自己的社會視野。對於學習法學專業的學生來說,接解到更多的社會現實,瞭解當事人的心態特徵,也可以避免走入理論的極端,反映社會的需求。

社會實踐,讓我明白了自己和別人存在的差距,也更加明確了自己的一份責任,不管是對於社會,或是對於家庭都好,感受社會的生活百態,而我也將會以此爲契機,努力學習自己的專業知識的同時,拓展自己的綜合才能。爲社會對自己的期望,爲家人對自己的支持與厚望,送上最爲滿意的答卷。

法院社會實踐報告篇5

轉眼,十天的實習就這麼結束了,彷彿開始就在昨天,而今天就已經快要結束了

十天完完整整的上班經歷,在法院,在民一庭。 實習,就是這樣的實踐學習,在實踐中學習。以下是我實習期間的一個總結。

一.實習目的

(一) 鞏固、擴大和加深我們從課堂上所學的理論知識,同時也是學習專業書上沒有的知識與經驗。

(二). 本次實習能使我更加深刻了解本專業涉及的相關內容。

(三) 本次實習是從一個在校學生踏入社會工作的一個新的起點,對以後的工作學習都有很大的激勵的作用。

二.實習單位及崗位介紹

6月28號,開始了我們第一天的實習,帶着初出茅廬的學生的青澀,來到了昆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雖然已經是大學二年級的學生了,可是在這裏我們就是“在讀國小生”,一切都要去虛心的學習,努力的去做。這是個很好的鍛鍊與學習的機會,所以要時刻抱着一顆學習的心去面對工作中的問題,從中豐富自我,有所收穫。

來的第一天,認識了這的書記員徐姐,在以後的九天裏,她負責我們三個的工作安排。剛去的那天,徐姐就抱出了幾大本厚厚的卷宗,讓我們先初步的瞭解一下每個案子的基本情況和信息流程,也是爲以後的工作打個小小的基礎。此時,我第一次完完整整看到了一個民事案子所需要的一系列程序要求,將課本上生硬的文字信息轉化成我眼前的一張張案件文書,是會更加的生動了吧。

剛來到民一庭的時候,給我最大觸動的非這的“袖珍法庭”莫屬了,狹小的法庭現場完全沒有我想像的那麼氣派。分列在法官兩邊的原、被告只要稍稍的向前傾斜一下身子,就可以握到彼此的手了,這就是我們戲稱的“袖珍法庭”。但這個“袖珍法庭”就像只麻雀,雖小,但是五臟俱全,庭審的設備一樣不少,就在這裏我們參加聽審、學習審理案件的程序工作。

我們的民一庭是專門處理婚姻家庭類的民事案件的一個廳,如果對這類案件定個性的話,那就是既多又雜,每個家庭的問題都是不同的,正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而在這裏就是要盡力的把這些難斷的事解決了,並且還要解決好。正是因爲面對的是此類的案件,所以每天都會有成堆成堆的卷宗裝訂好,拿去存檔。而與此同時,又會有成批成批的案子從立案大廳被送來。

這裏的空氣總是緊張的,當事人來到這裏都是帶着矛盾和氣憤,我們法院民一庭的職責就是要麼解決這些矛盾,要麼就是去解決這些矛盾、要麼就是將其大而化小。在這裏的走廊裏有一句很醒目的標語:爭一言是怒目相視的痛苦,讓三分才能守望婚姻的幸福。民一庭的法官們不是“月老”,但卻是要把夫妻間的打了結的紅線盡他們的能力去打開,這就是一件神聖而又有成就感的事情。

三.實習內容及過程

這裏是基層。在民一庭實習期間,我們要做的是一些最最基礎的工作,也就是在這樣的工作中才更能學到東西。掌握每個案件的程序工作,從立案到調解,到開庭,經過一系列的工作後結案、存檔、銷案。這些程序我都在實習階段有所接觸,或是學習。對於證據的排列,卷宗的排版都是能熟練的掌握的,這就是學習成果吧。

實習的兩週裏,把課本中學到的理論第一次真正的與實際相聯繫起來了,這或許又是個很大的收穫了。我們在實習法院要做的就是從書記員的工作做起,雖沒有親身經歷審判後調節的工作,但我們還是很有幸的坐在旁邊去聽、去看。作爲實習生,我們能說的或是該說的似乎是很少的,關鍵是要懂得怎麼聽、怎麼看、怎麼做。用耳朵、眼睛去認知,用行動去學習,用大腦去豐富自己的知識面。

(一).卷宗的掃描、裝訂

在實習期間感的最多的就是掃描卷宗,把厚厚的卷宗分開成若干頁,再把它們一頁頁地塞進掃描儀,看它們從摸得到的紙張變成電腦裏的卷宗文件,然後便是把這些文件錄入到相應法官的個人系統中,排好順序,製成關盤模式,這一系列的工作就是卷宗的電子存檔。當一切都做好了,就是要把掃描好的卷宗裝訂成冊,不是用訂書器,是完全的手工勞動,這就是這裏的唯一的一點體力活了吧,用線穿好的卷宗要按順序排好。爲什麼不用訂書器,而用線穿。徐姐說這些卷宗日後要好好的留起來,以備以後有必要的時候用的到,而線與訂書釘比較起來有更久的保存性,在檔案庫裏保存的會更好。

(二).參加庭審、調解

除了掃描、裝訂卷宗外,我還參加了幾次庭審和離婚案件的調解,也都是受益匪淺的經歷。對於法官的辦事效率以及口才也是佩服至極,這就是他們多年工作中的經驗積累,不是一朝一夕能學得來的。就像是民一庭的鄔法官說的那樣,經歷的多了,什麼也會學會的。就是這樣的吧,我們現在缺少的不僅僅是專業的知識,更加缺少的還有像這樣的鍛鍊,缺少投入到真正的社會中去磨練的機會。

在民一庭,有一位比較資深的姓侯的書記員,她經驗豐富,大家都叫她侯姐。侯姐教給我的東西也是作爲一名合格書記員的基本,填寫案件流程表、卷宗封皮,怎樣把內容與形式相結合,這些都是知識,都是要學習的。有的時候我還會成爲他們的小書記員,幫助他們處理一些我能幹的了的事。這樣的模式還是比較有意思的。有時候感覺自己真的是其中的一員一樣。

談到我們的民一庭,不能不說的一個詞語就是調解。作爲專門處理婚姻家庭類糾紛的審判法庭,調解不僅是法律要求,也是我們審理離婚案件必須做的一個審前準備。在走廊的最裏面是一個大的調解室,裏面的四面牆上都掛有一系列倡導和諧家庭、和諧社會的推按和語言,每個來這裏辦理離婚案件的夫妻都會被先請到這裏來,靜下心來好好聽一聽法官的調解。俗話說的“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法官們總是會盡最大的努力把一樁樁走向毀滅的婚姻挽救回來,而且可以從牆上送來的一面面的錦旗上看得出他們的努力是有收穫的。

通過幾次旁聽調解,知道了這其中的學問也並非是簡單的說教,更重要的也是要說到當事人的心裏去,而法官就是有這種神奇的能力。其中記憶最深刻的就是王法官的那次調解工作,真的是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精彩調解過程,沒有浮華的詞藻,沒有說教的大道理,或許那樣顯的反而會更空虛,都是些實實在在的話,最真實的話似乎更能打動人心。當然結果是皆大歡喜,原告撤回了起訴,雙方重歸於好。這不也正是所有在這裏工作的法院人員做員看到的事嗎。

(三).相關信息的瞭解

在處理的一系列案件中,以離婚案件居多,可以說主要的部分就是被這些離婚糾紛佔據着。離婚案件中又有越來越多的是“80後”離婚的案件。法官們的一致看法就是衝動結婚,而婚後夫妻間多又是缺少的是彼此的溝通交流。對此,在本院的論文網上還有對這一問題的具體深一步的討論。應該說法院的工作做的還是比較細緻的。在每月本法庭都會深入社區,講解法律相關的知識。並且還在各個社區安排了法律援助點,爲的就是方便解決羣衆的家庭婚姻相關的法律問題。民一庭的工作真的是做到了社區,深入到了基層,也許有機會我也可以去當一下他們社區工作的志願者什麼的。

四.實習總結及社會實踐體會

走出“象牙塔”,走進社會這個多彩的“大舞臺“,我們到底學到了多少在學校校園裏不曾學到的知識。

通過這次實習也許我真正能感覺到步入社會後我們要學得的東西很多,不僅是專業方面的知識,更多的是動手的能力,社會工作的能力,對現實世界、社會的認識及自己的人生觀價值觀方面。提高自己的自學能力,學會與人相處。初步瞭解了法院工作中的具體業務知識,拓展了所學的專業知識,爲以後正常的社會工作打好了一個初步的基礎。

雖然實習階段做的都是一些基礎的、比較瑣碎的工作,但越是能在這些瑣碎的工作中才越能得到成長。當然,在工作中當然也是有一些遺憾的,那就是沒有能夠充分的發揮自己的能力,當然也是因爲我的能力也是有限的。對法院書記員的工作僅僅停留在表面上,只是在看人做,在聽人講,然後再去重複這樣的工作。並沒有能親身的去經歷、具體的處理一些問題,這不能不說是小小的遺憾。

當然知道自己的能力到底是有多大,自己應該要學的到底還欠缺了多少。這次實習不僅是學習專業的知識、學習社會的知識,也是給自己的一個警鐘,告訴自己還欠缺什麼、欠缺多少。在短短的兩週裏看到的只能是工作的一個側面,學習的只能是一些初步的方法。我們在老師那裏或書本上看到過很多精彩的案例,似乎輕而易舉,也許親臨其境或親自上陣才能意識到自己能力的欠缺和知識的匱乏。

這就是我兩週的實習總結,實踐時間有點短,所能學到的東西也是有限的,以後有機會還是比較願意再參見的這樣的實習的。在實踐中學習,在實踐中成長,學習成長成一個合格的法律人。

法院社會實踐報告篇6

這一次的暑期社會實踐確實讓我增長了不少見識,讓我認識到了社會的一面,認識到了自己的渺小,短短的兩個星期對我來說真是受益匪淺啊。

我所實習的單位是我家鄉的一個濱湖區人民法院所屬的一個基層法院――太湖人民法庭。在實踐老師的教導下,讓我深深感到作爲一民法官是多麼的令人驕傲,在這裏我不僅找到學術理論體現和驗證,更能找到一種神聖的使命感。

通過此次的法院社會實踐,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2年來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法院社會實踐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買賣合同起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個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太湖人民法庭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只有一名審判員,我們趁之爲法官,原告和被告的當事人都沒有到場,雙方都由各方的代理律師出席,法庭還有一名書記員,負責記錄法庭審理整個案件過程。我便出席了這一場法庭審理。先讓我敘述一下案件的梗概。

原告:製造機動車公司

被告:代理銷售機動車公司

原告與被告系合作伙伴關係,在去年就將原告公司製造的機動車運輸給被告,被告訴稱資金週轉不靈,希望原告能晚些要求付清貨物的全部貨款,可是直至今年,被告還未將貨款付清,幾經原告的追討,被告仍然沒有全部償還,還有1萬6千元的貨款,原告認爲被告沒有合作誠意,便提起訴訟。

雙方爭論的焦點是,被告曾還了xx元給原告,原告稱沒有收到。被告還提出原告的貨物不符合雙方訂立合同的質量標準,所以才遲遲未將貨款付清。

經過法庭的審理:被告所稱曾匯款給原告xx元,事實上,收款人的姓名不是原告並且是一個與原告素不相識的人,可見被告提供的證據並不符實。第二個焦點是產品的質量問題,在這件事情上,被告拿出了許多信件稱是客戶反映質量出現問題,要求退貨,被告還稱曾致函給原告要求退換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原告對被告的這些證據提出質疑,因原告當事人沒有出席法庭不能確認事實真僞,要求與當事人求證後給予答覆。

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於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爲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就拿這起案件來說,被告拿出的證據並不充分,法官亦認爲如此,這樣的民事經濟案件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雙方調解的,並不必弄得要上法庭,在場的兩爲律師也希望雙方當事人能夠各退一步。儘管這次法官沒有作出判決,但是後來的一些場面上的事情還要繼續下去,也就是我上面所說的走下過場。

以上是我在法院的社會實踐報告,我發現現在的人都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利益,說明現代社會的文明程度高了啊。

法院社會實踐報告篇7

今年暑假跟往年一樣暑期實踐是學校的一項教學計劃,我們學院的要求是“三個一”或課題調研,我也本想做課題但由於同學有事回家去了沒辦法就只能做實踐了。爲了增加自己的實踐經驗,學會理論聯繫實際,將自己學到的書本上的理論知識應用到實際生活中,在實際中檢驗所學的知識,在檢驗中得到提高。同時也爲了能熟悉法院的工作,剛考完試,就拿着學院的介紹信來到了龍華區法院開始我爲期二十多天的見習。

龍華區法院是基層法院,位於海口市金宇路,只有一幢很簡陋的辦公樓,其旁邊是海口市中院。與市中院相比,不得不感嘆基層就是基層條件就是不如高層。龍華區法院有十幾個大小不一的審判庭。不知道是人民的法制意識增強了還是社會變亂了侵權事件增多了,每天有很多新的案件。今年到我見習結束期間就有一千九百多件民一案件,六百多民二案件,八百多刑案,幾百件執行案和一些行政案件。通過這些數據可以知道基層法院的工作量是很大的,法院工作人員的工作是很辛苦的。我認爲司法領域應該重視基層的工作,有必要改善基層法院的工作條件。

我被分到立案庭,立案庭有五位法官兩位庭長一位副庭長,以爲保全法官和一位執行法官。剛去時我很怕韋庭長因爲我一進去自我介紹是他很嚴肅把我給嚇到了。以致那是我做事都非常的小心。到第二天中午他跟我講話,我也問了他很多關於立案方面要注意的問題。通過與他的聊天使我不僅知道其實他是一個很好講話也愛開玩笑的人;也是我知道了立案應該注意哪些問題。比如:要起訴一個公司必須要有它的營業執照、工商登記資料、起訴狀等等。高庭長雖然很少跟他講話當從他跟當事人立案中可以看出有十分豐富的經驗和紮實的法學基礎,分析問題全面嫺熟讓人十分的敬佩。蔡庭長是位很年輕的姐姐,也許是年齡就相近吧,我覺得跟她很親近有問題就想請教,現在真有點想他們了。立案庭是法院工作的前沿陣地,每一個案件要進入審判程序必須先立案,立案庭的工作有審查立案、審理案件的排期、訴前財產保全、申訴案件的複查、信訪、執行、郵寄送達等。根據我國的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在接到當事人的起訴之日起七日內審查立案。龍華法院立案庭爲了方便當事人提高辦案效率,更好的服務人民,每天有三個專門的立案法官,在當事人起訴時當場進行審查,對符合立案條件的當場進行立案。案件在立案審批繳費之後就要對其進行排期,排期看似簡單其實也很繁瑣,排期的人員必須對各位法官的工作安排和立案的情況進行排期。訴前財產保全和執行分別有專門的人員負責,由於人手不足,他們每天都在外面奔波很少在庭裏,對於這兩方面我不怎麼了解。申訴案件的複查,首先是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不服進行申訴,由立案庭進行復查,制定裁定書,對符合條件的裁定予以支持,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進行再審;對不符合條件的裁定予以駁回。立案庭看似些簡單的形式工作其實有很多可以學的東西,只可惜我呆的時間不長還有很多知識沒學到。

在法院的時間雖然只有二十多天我學會了很多東西,也學會了做很多的工作,具體如下:1、我剛去的幾天邱姐教我怎樣輸立案審查的記錄,雖然很簡單隻要認真學一教就會,但是還是要很細心,如果不細心就會漏掉很多的事項特別是立案時間一定要輸對,因爲這一條如果輸錯了是改不了的,其他的還可以改但有點繁瑣。這項工作對民事案件是簡單但是刑案就有的難因爲輸入的信息很多,特別是要計算被告人的年齡時要用週歲,如果計算錯了就可能影響到刑事責任的承擔,如:滿十六週歲就要承擔刑事責任,不滿十六週歲就可以除八種犯罪外不用承擔刑事責任。如果將未滿十六週歲算成十六歲那就是性質的不同了。2、收案、立案審查、訴訟費計算、分案。收案就是將案件輸入電腦備以後查閱和統計,再收案是要能夠區分案件的類型和法人、自然人、非法人組織不知道這個就不能找到案由及輸正確當事人的信息;立案審查就是審查案件是否符立案的條件,對符合的予以立案不符合的不予立案,我當然沒有這個權限呀,我的工作只是將他們立案的相關信息輸入電腦,發現了問題就可以想他們告訴他們然後改正。計算訴訟費也很簡單就是將訴訟標的輸入,然後按計算訴訟費結果就出來了。不過有一點必須注意就是簡易程序訴訟費要減半,勞動爭議案件,行政案件一般是案件計算的。法院大多數案件都是簡易程序,只有少量的普通程序。因爲簡易程序較簡便可以節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時間,尤其是對於工作量大的基層法院來講。分案有民案、刑案、執行案,執行案中有執行案和行政案,執行案只要分到執行庭就可以了,然而其他案件還必須分到具體的審判員那裏。這些工作雖然簡單也很費精力和耐心。3、送案和蓋章。送案就是將立案庭各程序都結束了的案件分類移送到其他事務庭,簽收是由各個庭的內勤做,其他人沒有這個權利。因爲我送案送的頻繁認識了很多的人,記得有次執行庭的人跟我說:“小妹你是海大的呀,來我們庭吧。爲什麼我們庭就沒有海大的學生呢,你們海大還會來見習生嗎?如果會來就叫他來執行庭。”聽到她這樣講我很高心,我們的工作得到了他們的肯定,給他們留下了一個很好的印象,挽回了海大學生在他們心中的形象。說到蓋章就不得不提辦公室主任他是一個很和藹的人,每次我上去都是抱一大堆材料(送達回證、起訴書、當事人信息表等)去蓋章,很多次他都叫我坐到那等站着很累。這些就是我實習期間經常做的事,雖然每件都很容易當要每天堅持做好不犯錯誤也是很難的,裏面也有很多的學問。其實學東西不能看事情很簡單就覺得沒啥學的沒意思,其實如果簡單的事就做不好還能然人相信你能做好難的嗎。

在做完法官們交代的事之餘我也還有很多自己支配的時間,庭長跟我講沒事的時候可以去看看開庭學點庭審知識瞭解庭審程序。爲了能夠趕到早上的開庭每天上班我都起的非常的早,很多次當我到達那裏我們庭還沒有開門。通過這一段時間的起早精神也特別好,早到上班給他們留下了個很好的印象,我也覺得十分的自豪。在短短的二十多天我參加了數十次的庭審的旁聽,我所見到的庭審與我想象中的庭審差別很大。可能是我歐美律政小說又或是電影看多了,腦海中呈現的是場面宏大、莊嚴肅穆的情景,與現實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審判庭是一個面積狹孝布置簡陋的隔間,給人一種隨意的感覺。法官也與當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沒有律師當堂對抗、精彩紛呈的場面。審判時間也很短,一般不會超過兩小時。幾樁案子下來,我感觸頗多。首先,當事人法律意識淡保很多人連律師都不用請,直接在親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藉助人多勢衆據“理”力爭壓倒一切。這使得審批多次被打斷甚至重新審理,反應出我國的法制宣傳教育還存在很大問題。其次,法官壓力龐大。無論在辦公室還是在審判庭這種正式場合法官們無疑不面臨當事人的責難。這實在是一種無奈也是一種悲哀,而上級的指示和干擾無疑又加劇了這種悲哀。最後,審理工作是可以靈活處理的。這與我想象中教條式處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訴訟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原告只有一個,即小區物業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個,都是小區業主。本來我認爲此案會合並審理,因爲這樣比較方便又簡便快捷,結果法官卻是一一進行審理的。在我的提問之後,我得到的解釋是,經調查這六位業主各持己見、互不統一,若是合併審理就會造成混亂很難控制局面,最後反而會影響審判工作的進行。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們的經驗豐富,表面上看起來法官與平常人沒什麼兩樣,可一到工作中就會發現他們的厚積薄發和機智靈活。然而我的另一發現就是合議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議,每次記錄都是書記員按固定模式從前面的審判記錄中抄錄一段話就完了,不知道這是不是另一種靈活處理。審理過程中存在的重實體而輕程序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實體存在錯誤的情況才啓動再審程序,而很少又爲了程序而進入再審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議的省略。我也經常耳聞目睹法官們爲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這種一味的追求辦事效率是建立在犧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當前我國仍然存在重實體而輕程序的普遍現象,從此事件中便可見一斑。在我看來,所有再現的知識法律意義上的事實,而非原始狀態的事實情況,審判上所能達到的只是法律事實,而不可能是原始狀態客觀事實。若干追求個案的絕對公正而犧牲整個民訴體系的程序利益將是得不償失的,更何況這種推測出來的法律事實也不一定與當時的客觀情況相符合。而只有通過公正的審判程序充分保護各方訴訟參與人的權利,保證作爲定案根據的證據的確實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給訴訟參與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爲社會公衆所認同和接受,形成社會公衆對國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們能儘快能走出這種誤區。

通過連日來的學習讓我有了一個深切的體會:理論知識掌握不夠,很多理論上的問題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夠理解的;實踐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會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錘鍊。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來。具體來講就是課堂上的教學側重理論知識的掌握,而對實踐方面卻很少涉及。這致使我們在實踐過程中經常捉襟見肘。很多情況下,一些司法操作過程中的小事對我們來說都很陌生,也經常使我們感到束手無策。就拿接電話和回答當事人的詢問來講吧,我在見習期間接了很多的電話,大多是對法律知識和法院的運作不清楚,很多時候覺得這個問題好像會做但具體到實踐操作就得問法官了。有個人問我財產保全可以用什麼作爲擔保,這我知道當他問道外地的可不可以用外地的擔保公司作擔保時我就瞢了,因爲以前沒接觸過等等。因此,作爲學生還是應該學好學紮實理論知識,同時還應多參加一些實踐活動,不斷地鍛鍊自己,學會將理論融於實際。

後來跟法官們溝通中我逐漸明白,這只是一個過程。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須在這些過程中點點滴滴的去積累。臨行前,法官還大發感嘆說我們見習時間偏短,要我們下去多找機會鍛鍊。因爲法律實踐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它不斷將理論知識運用於實踐當中,然後從實踐中得出新結論並重新指導實踐。

以上就是在法院見習的情況。總之。我在見習期間學到了許多書本上沒有的知識,爲我以後的學習和踏入社會奠定了基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