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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兩岸造林綠化項目工作方案

長江兩岸造林綠化項目工作方案

長江兩岸造林綠化項目工作方案

爲紮實推進長江兩岸造林綠化工作,確保長江兩岸造林綠化工作取得實效,根據湖北省長江兩岸造林綠化專項戰役指揮部及省林業廳相關文件要求及我院的工作安排,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根據鄂岸林〔2018〕1號文件精神要求,摸清範圍內符合護堤護岸林建設、岸線復綠、沿線城鎮村莊道路綠化美化和森林質量提升四個方面內容的小班地塊,按照長江兩岸造林綠化工作進度安排,結合造林地條件,開展2020年度長江兩岸造林綠化項目作業設計工作。

二、工作路線

內業區劃--外業實地核查--確定造林綠化地塊--修改並上報實施方案--開展2020年度造林作業設計

三、工作進度及責任劃分

⑴內業判圖(11月1日-11月15日)

利用2018年或2017年最新遙感影像,結合經開區土地利用規劃、城市規劃、交通現狀圖,全省林地一張圖、經開區城市綠地調查成果,利用ARCgis平臺,按照長江兩岸造林綠化專項戰役指揮部相關文件要求,內業區劃可造林綠化地塊。省林勘院負責。

⑵實地核查(11月15日-11月25日)

在內業判讀的基礎上,通過實地踏勘調查,現場確定內業區劃的地塊是否適宜造林綠化,覈實後,形成“長江兩岸造林綠化項目可造林綠化地數據庫”。

⑶造林綠化地塊確認(11月20-12月10日)

可造林綠化地塊調查清楚後,需與土地權利人協商,覈實其是否同意將土地納入長江兩岸綠化項目建設,徵得土地權利人同意後,方可確認地塊納入項目實施,形成“長江兩岸造林綠化項目實施地塊數據庫”。業主單位負責。

⑷修改並上報實施方案(12月10日-12月20日)

前期,向省林業廳提交了漢南區長江兩岸造林綠化項目實施方案,新的造林地塊確認後,造林面積與前期實施方案會有較大的出入。建議對實施方案進行修改,重新向省林業廳報送,及時彙報相關情況,以將增加的造林任務納入全省長江兩岸造林綠化項目範圍之內。

⑸2020年造林作業設計編制(2019年1月-2019年7月)

落實造林地塊後,設計單位方可開展設計工作。

四、人員組織

項目開展後,將組織工作專班,專班由一名副院長負責,一名高工技術負責,另配3名技術人員。

建議業主單位成立工作專班,以便開展外業調查及土地核實工作。

五、2019年度作業設計工作情況

目前,已基本完成《2019年度長江兩岸造林綠化項目作業設計》的編制,僅剩餘小部分內容的修改工作。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難爲服務合同尚未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