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公文 > 公文精選

房屋徵收決定(精選8篇)

本站小編爲你精心整理了8篇《房屋徵收決定》的範文,但願對你的工作學習帶來幫助,希望你能喜歡!當然你還可以在本站搜索到更多與《房屋徵收決定》相關的範文。

房屋徵收決定(精選8篇)

篇1:房屋徵收決定

因南山區人民醫院改擴建工程的需要,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以及《深圳市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試行)》(深府令第248號)的相關規定,現決定依法徵收南山區人民醫院改擴建工程項目範圍內國有土地上的住宅房屋(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具體決定徵收事項如下:

一、徵收項目名稱 :南山區人民醫院改擴建工程項目。

二、徵收範圍:桃園路以南、南山大道以西、學府路(桃苑公寓)以北、常興路以東,涉及荔香中學教師住宅樓1棟共24套房屋及南山醫院職工宿舍1-3棟共三棟96套房屋,詳見《南山區人民醫院改擴建工程項目房屋徵收範圍圖》。

三、房屋徵收部門及徵收實施單位:南山區土地整備局。

四、徵收補償協議簽約期限:2016年11月8日至2017年2月7日。

五、徵收補償方案:詳見《南山區人民醫院改擴建工程項目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徵收補償方案在徵收範圍及南山政府在線(www.szns.gov.cn)網站上公佈。

六、徵收行爲限制:徵收實施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實施房屋轉讓和《深圳市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試行)》第十一條第一款所列行爲。

七、被徵收人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權利:被徵收人對本徵收決定不服的,在本《房屋徵收決定書》公佈之日起60日內可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於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八、監督舉報方式

監督部門:南山區監察局

辦公電話:0755-26662751

九、現場接待地點和聯繫方式

聯繫人:覃豔

聯繫電話:0755-86063320

辦公地址:南山區人民醫院北門東側板房(南山區人民醫院改擴建工程項目房屋徵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政府房屋徵收決定書(掃描件).pdf

2、徵收範圍.jpg

3、南山區人民醫院改擴建工程項目房屋徵收補償方案

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政府

20xx年10月18日

篇2:房屋徵收決定

福安市人民政府房屋徵收決定書

安政房徵決〔2013〕2號

因福安市街尾片區危舊房改造項目建設需要,市政府決定徵收下列範圍內的房屋。房屋徵收部門應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有關規定開展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保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範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積極配合做好房屋徵收工作。

一、徵收範圍:福安市街尾片區,具體徵收範圍以規劃用地紅線圖爲準。

二、房屋徵收部門:市房地產管理局,電話:6383492。

三、徵收實施單位:城北街道辦事處,電話: 6585333。

四、簽約期限:4月18日至6月3日,具體簽約事宜由徵收實施單位辦理,徵收部門負責監督指導。被徵收人應當在簽約期限內與房屋徵收實施單位簽訂補償協議,並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房屋騰空。

五、房屋徵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1。

六、因國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徵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七、本決定公告發布後,不得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爲,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八、徵收範圍內的被徵收人如不服本決定的,可以在本決定公告之日起60日內,向上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也可在本決定公告之日起90日內,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1. 福安市街尾片區危舊房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

徵收補償安置方案

2. 福安市街尾片區危舊房改造項目紅線圖

3. 安置房規劃設計總平面圖

福安市人民政府

20xx年4月11日

篇3:房屋徵收決定

根據《xx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細則》(xx市人民政府令第71號)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現決定徵收下列範圍內的房屋。

房屋徵收範圍:

董家渡2號地塊:東至規劃如意街,南至白渡路,西至悅來街,北至復興東路(滬黃房地拆許字〔2002〕第18號拆遷許可證已協議安置的除外);

董家渡3號地塊:東至豆市街,南至白渡路,西至規劃如意街,北至復興東路(滬黃房地拆許字〔2007〕第17號拆遷許可證已協議安置的除外)。

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對本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公佈之日起60日內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xx市xx區人民政府

年9月28日

篇4:房屋徵收決定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和《xx市人民政府關於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實施意見》(大政發[2012]28號)的規定,作出徵收決定如下:

一、徵收項目名稱:東關街舊城區改造工程。

二、徵收目的:因公共利益需要,對危舊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

三、徵收範圍:

1.新開路、鞍山路、市場街、長江路、日新街、無名街(唐御宮洗浴南側)合圍。

2.繁榮街、英山街、市場街、華勝街、平和街、長江路合圍。

3.長江路、西崗街、平和街、慶勝街合圍。

4.長江路、英華街、宏濟街、生福街、慶勝街、西崗街合圍。

5.西崗街、鞍山路、長江路合圍。

6.宏濟街、同慶街、無名街(前程國際北側西起西崗街與宏濟街交叉口東南角、東至同慶街)合圍,同慶街10號、12號、42號。

四、房屋徵收部門:大連市西崗區城區改造辦公室。

五、實施時間:自20xx年10月12日起開始實施。

六、房屋被依法徵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七、徵收範圍內的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對本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本決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大連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備註:《東關街舊城區改造工程房屋徵收補償方案》(詳見被徵收人領取的《徵收手冊》)。

xx市xx區人民政府

年10月10日

篇5:房屋徵收決定

爲了實施自治縣城鎮總體規劃,進一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條件和環境,本級政府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和《xxx自治區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辦法》等法規相關規定,經依法履行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徵求公衆意見、公佈徵求意見、根據公衆意見對徵收方案進行修改、組織徵收聽證會、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法定程序後,22號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的徵收補償費用已足額到位。現本級政府決定,對22號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用地藍線範圍內的房屋依法進行徵收:

一、嚴格按照“22號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實施房屋徵收工作。

二、徵收時間:20xx年6月16日至20xx年8月16日;

簽約時間:20xx年6月16日至20xx年7月16日。

三、本次徵收項目所需補償費用已足額到位,並專戶存儲於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銀行名稱)。存儲戶:焉耆回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資金專戶。

四、本次徵收決定確定的徵收時間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

五、本決定發佈後,不得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爲,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六、徵收範圍內的被徵收人對本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在自知道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巴州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也可在知道本決定之日起90日內,向焉耆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xx縣人民政府

年6月16日

篇6:房屋徵收決定書

徵收人:xxx區人民政府,住所地:xxx河大道118號。

法定代表人:葛銳,區長。

被徵收單位:x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xx,女,

公司地址:xxx鎮平塘王工業園。

因上海路項目建設需要,徵收人於2016年3月2日作出《xxx包河區房屋徵收決定》(合(包)房徵決[20xx]第(3)號),同日發佈《合肥市包河區房屋徵收決定公告》(合(包)房徵告[20xx]第(3)號),決定對上海路項目規劃紅線範圍內的房屋實施徵收。本次徵收活動的房屋徵收部門爲合肥市包河區房屋徵收辦公室,徵收實施單位爲合肥市包河區淝河鎮人民政府。

被徵收人所有的位於合肥市包河區淝河鎮平塘王工業園房屋在上海路項目規劃紅線範圍內,沒有房地產權證等合法有效證明,被徵收人在規定的簽約期限內未與房屋徵收部門達成補償協議。

徵收人認爲徵收部門的徵收程序合法,現徵收決定規定的簽約期限已過,本徵收項目138戶已達成協議127戶,僅剩被徵收人等11戶,完成徵收比例達92%。經徵收實施單位多次溝通,被徵收人仍不能與房屋徵收部門達成補償協議。

爲切實維護公共利益,保障房屋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和城市建設的順利進行,現依據《合肥市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暫行辦法》(合政〔2014〕175號)、《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合肥市被徵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合政祕〔2015〕121號)、《查處違法建設(第一階段)有關問題的幾點解釋》(合規〔2005〕57號)等文件,以及《上海路項目集體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安置方案》,對被徵收人安徽省石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被徵收的房屋作出如下徵收補償決定:

一、房屋徵收部門對你單位無合法證照房屋不予補償;

二、你單位應當在接到本徵收補償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位於平塘王工業園的房屋騰空並交付房屋徵收部門。

如對本徵收補償決定不服的,你單位可在收到本徵收補償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合肥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或者在房屋徵收補償決定發佈之日起6個月內向合肥市包河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徵收人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特此決定

xxxx區人民政府

年8月26日

篇7:房屋徵收決定書

徵收部門(以下簡稱申請人):xx市xx區房屋徵收和補償管理辦公室,住所地xx市xx區潮鳴寺巷潮鳴苑16幢東單元。

法定代表人朱衛東,主任。

被徵收人(以下簡稱被申請人):陸xx。

根據杭下政徵字〔20xx〕1號《xx市xx區人民政府關於地鐵2號線建國路站房屋徵收決定》,申請人組織實施地鐵2號線建國路站工程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工作。

因與被申請人未能在房屋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成房屋徵收補償協議,申請人於2014年4月11日書面向本機關申請做出房屋徵收補償決定,並提交了房屋徵收補償決定申請書和相關證據材料。本機關於2014年4月14日受理後,指定丁曉玲擔任房屋徵收補償決定聽證會主持人,張偉鋼、張蓉暉擔任聽證員,孫少燕擔任記錄員。2014年4月14日本機關將《房屋徵收補償決定申請受理通知書》、《房屋徵收補償決定申請書》和《陸xx房屋徵收補償方案》送達被申請人,並於2014年4月22日組織召開房屋徵收補償聽證會,公開聽取申請人、被申請人、評估機構以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街道和社區代表的意見。被申請人經書面通知未到會。2014年6月27日,本機關將《房屋徵收補償方式選擇告知書》以及擬用於產權調換房屋評估報告送達被申請人,被申請人寄來回覆函,明確表示不同意產權調換的補償方式。

爲保障公共利益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和《地鐵2號線(建國路站)工程建設項目房屋徵收補償方案》之規定,本機關作出補償決定如下:

一、申請人採取貨幣補償方式補償被申請人。申請人應當給予被申請人xx區鳳起路60號3單元401室住宅房屋貨幣補償款人民幣4255525.52元。貨幣補償補償款組成如下:

1.被徵收房屋的補償款(不含裝修及附屬物):3360232元

2. 貨幣補貼(房屋評估價格20%):672046.40元

3. 新購房屋稅收補貼和獎勵(房屋評估價格5%):168011.60元

4. 臨時安置費(102.34㎡×44元/月㎡×12個月):54035.52元

5. 搬家補助費(發放1次):1200元

二、被申請人應當配合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對房屋裝修及附屬物進行評估,申請人應當根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評估結果另行支付房屋裝修及附屬物補償費以及電話移機和有線電視、管道煤氣、寬帶網遷裝等遷移費用。

三、被申請人必須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搬遷騰空xx區鳳起路60號3單元401室住宅房屋交付申請人。

被申請人如不服房屋徵收補償決定的,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xx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三個月內直接向xx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被申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不提起行政訴訟且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本機關將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xxxx

年月日

篇8:房屋徵收決定書

根據《xx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細則》(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號)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現決定徵收下列範圍內的房屋。

房屋徵收範圍:

xx2號地塊:東至規劃如意街,南至白渡路,西至悅來街,北至路(滬黃房地拆許字〔20xx〕第18號拆遷許可證已協議安置的除外);

xx3號地塊:東至豆市街,南至白渡路,西至規劃如意街,北至路(滬黃房地拆許字〔20xx〕第17號拆遷許可證已協議安置的除外)。

被徵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對本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公佈之日起60日內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自本公告公佈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xx市xx區人民政府

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