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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徵收工作總結

 

 

房屋徵收工作總結

工 作 總 結

2011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是我縣提出“大幹十二五,進軍百強縣”的第一年,也是房屋徵收新舊條例銜接轉換和開創房屋徵收新局面的重要一年。一年來,開發徵收安置管理辦公室在城建局黨政領導班子的正確領導下,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推動科學發展,加強能力建設,轉變工作作風,建設和諧拆遷”爲主題,本着“徵收一處,造福一片,穩定一方”的原則,積極貫徹落實新條例的精神,有條不紊的推進房屋徵收工作並取得了階段性的進展,現將一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2011年工作情況  

1、對新條例進行了深入的解讀。詳細解讀了新條例的不同之處,開展了多層次,多形式的培訓,深入把握,準確領會新條例精神,不斷提升做好新形勢下房屋徵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我辦先行一步,對新條例逐條對照,逐句理解,力求理解弄通;二是與相關部門,基層單位共同學習討論,同時準備了我辦編寫整理的學習資料,問惑解疑,結合實際進行解讀;三是參加了市裏法制辦組織的培訓。

2、按照縣政府的安排和局領導的具體指導,在對相關法規政策進行不斷的研討和實踐過程中,根據國務院出臺的房屋徵收補償條例和市政府159號令結合以往的工作經驗,從我縣實際出發,積極探索,反覆研討,起草了《**滿族自治縣縣城規劃中心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安置補償方案》政府文件,並頒佈實施。

3、新條例頒佈後,依照法定程序,啓動了二個徵收項目。一是迎賓廣場對過地段的房屋徵收工作,涉及90戶被徵收房屋,徵收面積約12757.94平方米,現已完成60餘戶。二是鎮南C、D地塊的房屋徵收工作,徵收戶數198戶,徵收面積約12092.49平方米,現剩餘50戶。

4、在新條例實施前,實施拆遷地段4個,拆遷住戶470戶,拆遷建築面積約31091.4平方米,其中,農機校地段和鎮南一期地段的拆遷工作於去年開始實施,拆遷工作已全部完成;鎮南二期和三期兩個地段的拆遷工作今年開始實施,現剩40餘戶。

5、做好開發測算工作及協調統籌工作,推動全區舊城改造和房屋徵收工作的順利實施:

(1)積極推進我縣的舊城改造工作,對**路地段、光明街、賀新酒店周邊、西城路(過境路)、紡織廠、小市鎮財政局、疾控中心等地段的舊城改造區域進行多次前期調查、開發徵收費用測算等工作,其中大部分地段已經進入拍賣程序中,爲政府的決策提供重要依據。;

(2)認真接待羣衆來信來訪,對羣衆提出的問題及時處理解決,避免矛盾升級,及時化解矛盾。

二、2012年度主要工作

1、抓好各個地段房屋徵收安置工作。小市鎮鑫宇花園至友誼街地段(二期)、小市鎮鑫宇花園至友誼街地段 (三期)、鎮南C、D地段和迎賓廣場對過地段的房屋徵收安置工作已於2011年開始實施;光明街縣幼地段、疾控中心地段、香山路地段、白楊街南側地段、白楊街北側地段濱**路地段、紡織廠青年綜合廠地段、水泥廠西側地段等地段以及客運站南側和檢車線西側兩個回遷安置區的房屋徵收安置工作也會在2012年開始啓動。我辦本着“徵收一處,造福一片,穩定一方”方針,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縣有關的房屋徵收徵收法律法規中的要求,來進行房屋徵收工作;查找問題,分析原因,解決問題,爭取將上述各個地段的房屋徵收安置工作早日完成。

2、做好我縣縣城各個開發項目的開發和拆遷的測算及統計工作,堅持“切合實際、認真細緻”的原則,做好先期的摸底調研工作,保證測算數據的準確性,爲縣政府的決策提供有力的依據。

3、加緊對前期拆遷項目遺留問題的處理和收尾工作。包括中心國小南側地段,文化街南側地段,春光路地段,濱河西路H、I區地段以及高官鎮小城鎮建設項目等,督促其開發拆遷單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進行拆遷工作,保障被拆遷百姓利益,及時完成拆遷、回遷工作。

4、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積極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

三、工作保障措施

1、堅持依法行政,加強房屋徵收拆遷的管理,規範徵收拆遷行爲,全面提高徵收拆遷工作質量。一是保證所有的徵收拆遷工作都要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進行,對於徵收拆遷工作人員,除對其進行徵收拆遷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外,在日常管理中督促其嚴格履行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在規定期限內支付安置補償金,完成產權調換的各項手續。二是對於房地產評估機構,嚴格按照國家規定選取,每份評估報告都要求照《房地產評估規範》的標準撰寫,並至少有一名房地產估價師簽章。三是對於拆遷實施單位及拆遷人員,要求他們持證上崗,經常對其進行安全施工教育。四是對於補償資金的監管,所有徵收拆遷項目的補償資金全部納入我們與銀行共同監管的範圍,並實行專款專用。

2、做好我辦徵收拆遷人員的培訓計劃,適時組織徵收拆遷人員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等法律、法規、政策進行學習、教育和培訓,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業務能力。從思想、組織、作風、制度、業務上加強徵收拆遷隊伍的攻堅能力建設。

3、完善我縣房屋徵收安置補償政策。根據國務院出臺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我市最新的159號令以及2011年我縣新出臺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安置補償辦法,結合本縣和徵收工作實際情況,逐步完善我縣房屋徵收補償辦法,提交縣政府審議。並落實新的徵收補償辦法管理體制和實施運作模式,以保障我縣房屋徵收工作有序進行。

4、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增強徵收工作透明度。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地開展徵收政策宣傳,營造良好的徵收政策輿論環境,通過新聞煤體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及時公佈、通報徵收及補償信息,引導並逐漸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監督城市建設的良好氛圍。

5、重視羣衆訴求,切實做好信訪工作。關心房屋徵收中的弱勢羣體,努力幫助解決徵收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羣衆上訪做到熱心、誠心、耐心、細心,搞好接待,做到有信必復、有話必回、有問必答,不推諉扯皮,不敷衍塞責。積極做好信訪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努力把信訪苗頭控制在萌芽之中,切實維護好社會穩定。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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