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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產資源開採違法違規行爲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礦產資源開採違法違規行爲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爲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重大決策部署,既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礦產資源,又嚴厲打擊礦產資源領域黑惡勢力和“保護傘”,按照《湖南省礦產資源開採違法違規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自然資辦發[2019]42號)和《常德市礦產資源開採違法違規行爲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常自然資辦發[2019]11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引,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重大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敢於較真碰硬,全面開展排查整改,嚴厲打擊礦產資源開採違法違規行爲以及礦產資源領域黑惡勢力和“保護傘”,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和機制,進一步規範我縣礦產資源開採秩序。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圍繞核心職能,嚴肅查處違法行爲。突出執法監察大隊案件查處核心職能,敢於較真、敢於碰硬,嚴肅查處礦產資源開採領域違法違規行爲,一查到底。

(二)堅持查處違法違規行爲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緊密結合。既要嚴肅查處違法違規開採行爲,又要嚴厲打擊滲透到違法違規行爲中的黑惡勢力和“保護傘”,剷除黑惡勢力和“保護傘”滋生土壤,淨化執法環境。

(三)堅持部門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切實加強與政法部門、紀委監委的溝通協調,加大聯合查處力度,形成打擊整治合力。

三、排查整改範圍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排查整改範圍包括無證非法開採、超深越界開採、持過期失效採礦許可證開採等違法違規行爲,以及滲透到違法違規行爲中的黑惡勢力和“保護傘”。

四、工作步驟

(一)排查清理階段(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

1.開展無證非法開採和持過期失效採礦許可證開採排查。一是要對2018年度和2019年第一季度礦產衛片檢查非法開採疑似圖斑逐個進行覈查,確定無證非法開採行爲;二是加大動態巡查力度,開展一次全區域、全覆蓋、無遺漏的拉網式排查,及時發現無證非法開採行爲;三是由礦業權管理機構提供轄區內所有采礦許可證過期失效(含已公告廢止,下同)礦山名單和被政府決定關閉礦山名單,執法機構逐個進行現場覈實,及時發現持過期失效採礦許可證進行開採或被關閉礦山繼續開採的違法行爲。

2.開展超深越界開採排查。在已開展的礦山超深越界開採監督檢測三年行動的基礎上,繼續加大超深越界開採排查力度。一是對2018年度和2019年第一季度礦產衛片檢查越界開採疑似圖斑逐個進行覈查,確定越界開採違法行爲。二是組織對衛片疑似圖斑以外的所有礦山企業(採礦許可證已過期礦山、已被政府關閉礦山或未生產礦山除外,下同)開展開採範圍實測,具體由礦山企業聘請有測繪資質的測量單位測量、繪製最新的採掘工程平面圖和井上井下工程對照圖,按規定時間報送兩圖並如實上報超深或越界開採情況。三是按一定比例進行抽查,由我局聘請有測繪資質的測量單位,對所有在三年行動中發現的超深越界開採礦山進行100%的複查,對在井上井下工程對照圖和採掘工程平面圖審查中發現的疑似超深越界開採進行100%檢查,對礦山企業上報的超深越界開採進行100%檢查,對其他礦山按不低於30%的比例隨機抽查。

3.開展涉黑涉惡和“保護傘”情況排查。執法監察大隊在進行違法行爲排查的同時,採取走訪等方式對是否存在黑惡勢力和“保護傘”情況進行調查;礦管股要逐個礦山走訪,調查是否存在搶採資源和破壞生產等黑惡勢力及“保護傘”,調查結果由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簽字背書。對排查出來的線索,要建立臺賬,澄清亂象亂源底數。排查工作結束後,進行彙總,分別如實填報《澧縣礦產資源違法違規開採情況統計表》(見附件1)、《澧縣礦產資源開採涉嫌黑惡勢力和“保護傘”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並於7月31日前上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執法監察支隊。

(二)查處整改階段(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

1.堅決取締無證和持過期失效採礦許可證非法開採行爲。對無證非法開採的,要堅決予以取締。對持已公告廢止採礦許可證開採、被關閉礦山繼續開採的,申請政府實施礦山關閉,凡被政府關閉但未公告廢止或注(吊)銷採礦許可證的礦山,由原發證機關公告廢止或注(吊)銷其採礦許可證。對持未公告廢止的過期採礦許可證開採的,要甄別是否屬於相關政策或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原因導致過期,由礦業權管理機構出具是否關閉的意見,凡對應當予以關閉的,提請縣政府實施礦山關閉,並由原發證機關公告廢止採礦許可證。同時,要按規定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爲,做好立案、責令停止違法行爲,罰沒、移送等工作。

2.嚴肅查處超深越界開採行爲。對存在超深越界開採行爲的礦山企業,責令退回本礦區範圍開採,並在越界處打好永久性密閉,由我局執法監察大隊執法人員、駐礦安監員、相鄰礦山企業在《礦山永久性密閉驗收認定書》(見附件7)上共同簽字確認。同時,對超深越界開採行爲嚴肅查處,尤其是對不主動報告的頂格處罰,做好立案、責令停止違法行爲、罰沒、移送等工作。其中,對原已查處又擅自打開密閉開採的、拒不退回或整改不到位的,申請政府予以關閉,由原發證機關注(吊)銷採礦許可證。

3.嚴厲打擊黑惡勢力和“保護傘”。對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的黑惡勢力和“保護傘”,要及時移送同級掃黑辦、公安機關或紀委監委,協調聯動堅決打擊,形成整治合力,爲執法工作營造良好環境。查處整改工作結束後,由我局進行彙總,分別如實填報《澧縣礦產資源違法違規開採查處整改情況統計表》(見附件3)、《澧縣礦產資源開採涉嫌黑惡勢力和“保護傘”查處情況統計表》(見附件4),並於10月31日前上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執法監察支隊。

(三)抽查驗收階段(2019年11月30日前)

查處整改階段結束後,採取隨機抽查方式,我局礦產資源開採違法違規行爲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對全縣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嚴格驗收,對存在的問題要責成限期整改。及時進行總結,並彙總情況,如實填報《澧縣礦產資源違法違規開採行爲專項整治情況統計表》(見附件5)、《澧縣打擊礦產資源領域黑惡勢力和“保護傘”情況統計表》(見附件6)。工作總結和附表於11月10日前上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執法監察支隊。

(四)建章立制階段(2019年12月31日前)

要在排查整改的基礎上,針對存在的問題,認真分析原因,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既進一步規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又有效防止黑惡勢力滲透礦產開發領域。建立完善的相關制度主要包括(礦產衛片執法檢查制度、超深越界開採監督檢測制度、綠色礦山建設制度、礦業權出讓管理制度、礦業權網上交易制度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我局成立以黨組書記、局長餘明春爲組長,副局長劉飛、胡局長鬍兵、工會主席李先宏爲副組長,礦管股、地環儲量股和執法監察大隊負責人爲成員的礦產資源開採違法違規行爲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全縣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深化認識,高度重視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專門工作班子,認真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工作實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紮實推進,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有序進行。

2.嚴格落實責任,加強督促指導。局礦產資源開採違法違規行爲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作爲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第一責任主體,要按照責任分工,明確執法監察大隊、礦管股、掃黑辦等內設機構的工作責任,相關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整體聯動,形成合力,明確責任崗位和責任人,狠抓落實。相關制度建立完善分別由執法監察大隊、礦管股按職能職責落實。對專項檢查整治中發現的各類違法行爲和問題進行集中打擊和整治,嚴格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要求,逐一查處到位,共同完成專項整治行動的各項工作任務。局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將加強對全縣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的指導和督促檢查,組織開展督查和驗收。對專項整治行動工作不認真、不負責,態度消極、簡單應付,突出問題隱瞞不報、整改不力,甚至頂風違紀的單位和個人,將按有關要求報請相關部門追究責任。

3.嚴明工作程序,統一規範管理。對排查階段發現的黑惡勢力和“保護傘”線索,分別由執法監察大隊、礦管股及時移送局掃黑辦,局掃黑辦及時將線索移送縣掃黑辦、公安機關或紀檢監察機關。審查礦山企業提交的相關實測圖件要聘請專家進行,凡在實地檢查時發現測量單位弄虛作假的,要嚴肅處理直至吊銷測繪資質證書。對需公告廢止或注(吊)銷採礦許可證、吊銷測繪資質證書的,由我局向採礦許可證、測繪資質證書頒發機關提出,頒證機關辦理。執法監察大隊、礦管股要有機銜接,理順相關資料和意見提供、共享的工作程序。

4.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輿論氛圍。切實加強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的宣傳力度,讓礦山企業和中介機構及時掌握知曉相關政策和要求,自覺履行職責。要注重抓好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曝光重大典型案件,充分利用輿論、媒體和社會羣衆、網絡、信件、國土資源違法舉報電話“12336”等方式依法對礦山的生產活動進行監督,爲專項整治工作營造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