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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的方案

爲紮實有效推進全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加強城市管理和服務,打造優良的人居環境和生態環境,根據《XX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XX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蘭州市安寧區全域三年無垃圾專項治理行動方案》(安政辦發[2017]122號)和《XXX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細則》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特指定本實施方案

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的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甘肅重要講話和“八個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按照省、市、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部署要求,紮實推動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制度,有效改善工作和生活環境,促進資源回收利用,提升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推進我局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全面發展。

二、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XX市城市生活垃圾及分類工作實施方案》有關工作要求,分階段做好各項工作,2018年3月中旬準備,4月底實施,2019年底前,根據省、市出臺的生活垃圾分類相關的法規、規章,制定我區垃圾分類相關規定製度,明確生活垃圾分類設施體系建設、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置、源頭減量等方面的要求以及法律責任,依法推進生活強制分類。2020年底前,居民甚或垃圾分類覆蓋範圍達到95%以上。

、主要任務

<一> 實施分類投放

區政府牽頭,各部門、各街道分級負責,協同建立政府、社區、單位(企業)和居民“四位一體”機制,落實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制度。

1. 垃圾分類規定。根據當前生活垃圾構成,垃圾分類暫實行“可回垃圾、廚餘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種分類。

可回垃圾,是指可循環利用和資源化利用的廢紙、廢塑料、廢玻璃、廢金屬、廢棄織物、廢棄電子產品等;

廚餘垃圾,是指廚房產生的食物類垃圾以及果皮等;

有害垃圾,是指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應當專門處置的廢電池、廢燈管、棄置藥品、廢殺蟲劑、廢油漆、廢日用化學品、廢水銀產品等;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廚餘垃圾、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廢棄物。

居住區域,包括居住小區、公寓區、別墅區等生活住宅區域,一般分爲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類。單位區域,包括黨政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寫字樓等辦公場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爲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類;無集中供餐的一般分爲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類;公共區城,包括城市道路、車站、廣場、商場、公園、體育館等公共場所,一般分爲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兩類。有條件的區域,可在此基礎上進行精分、細分。

2. 投放設施配置。全區統一規定各類垃圾收集容器和其他垃圾袋的類別、規格、標誌、選型等,各部門、各街道依據本區域生活垃圾分類規定和“桶車對接”要求,確定垃圾桶的體量、數量和位置,並組織採購配置。

3. 分類投放要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實行管理責任人制度。

垃圾產生者按照分類規定將產生的垃圾定時定點投入對應的垃圾桶內,管理責任人負責將責任片區內需要轉運的垃圾以桶爲單位,按本區域直運路線和時間規定轉移至收集點,無縫對接進入環衛垃圾收運系統或資源回收處理站。

<二> 實施分類收集、運輸

由環衛局組織,以“分類處理”引導“分類運輸”,構建分類直運體系,實行分收分運。建設與周邊環境相適應的垃圾收集、轉運設施,採用密閉、環保、高效、智能的垃圾收集、運輸車輛,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收運登記管理臺賬制度,具體記錄收運的生活垃圾種類、數量、責任人、去向等,提高生活垃圾收運精細化管理水平。要加強保潔收運人員培訓、管理,分類垃圾實行分類收運,杜絕混收混運問題。

由環衛局統一規定垃圾轉運車輛選型,對可回收物、廚餘(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實行分類收運。具體收運時間和次數由各收運主體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完善有害垃圾回收網絡。逐步建立覆蓋全區的有害垃圾規範回收和綜合利用網絡,統一回收市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產生的有害垃圾。

建立廢棄紡織品回收渠道。建立廢棄紡織品回收利用渠道,回收市民不再使用的廢棄紡識品並進行再生利用,提高廢棄紡織品資源化利用水平,引進有分揀場所和再生利用渠道的回收企業,在住宅小區設置標註統一編號、回收用途、服務熱線等信息的專用廢棄紡織品回收箱,回收居民家庭中不再使用的廢棄紡織品進行再生利用。嚴格規範對公益性舊衣捐贈的監督管理,杜絕回收的廢棄紡織品非法流入二手市場。

開展大件垃圾回收服務。轄區所有居民家庭、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辦公場所產生的大件垃圾包括各種舊傢俱、舊家電、舊自行車等,可實行預約上門回收,集中處置。

落實日產日清管理制度,環衛局每日需對城區產生的易腐垃圾進行定時定點收運至溼垃圾處理站,對其他垃圾定時定點收運至垃圾焚燒廠,確保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日產日清不積存。

<三> 實施分類處理

按照分類處理要求,組織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規劃、建設,完善各類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並實現正常運行。

1. 可回收物處理。由市商務部門指定的蘭州市再生資源回收公司或通過購買政府服務的社會企業進行收集、運輸、處置。

2. 易腐垃圾處理。餐飲單位產生的易腐垃圾和廚餘垃圾由馳耐公司運輸處理。居民小區分類的易腐垃圾和廚餘垃圾由小區物業公司或通過購買服務的社會企業進行有機垃圾處理。

3. 有害垃圾處理。由環保部門或取得有害垃圾收集運輸處置資質的企業進行收集運輸至指定的場地處理。

4.其他垃圾處理。由環衛部門收運並拉至焚燒場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