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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2021年度生態環境執法隊伍工作計劃

2021年,是“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開局之年,爲確保市生態文明建設各項部署落地落實,結合省市年度決策部署,現就2021年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作如下安排部署:

關於做好2021年度生態環境執法隊伍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爲科學指引,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及上級重大決策部署,緊跟中省市全面深化改革步伐。緊緊圍繞全市生態環境重點工作,堅持污染防治攻堅戰方向不變、力度不減,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紮實組織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工作,爲推動生態環境根本好轉,進一步提升生態環境執法工作水平,爲全力打造一支業務精湛、反應迅速、行爲規範的環境執法鐵軍建設美麗中國提供有力執法保障。

二、主要工作目標

(一)以“三項制度”爲抓手,着力構建生態環境執法制度規範體系。全面實施生態環境系統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實施方案,按照國家、自治區和本市對於執法規範性的要求,梳理、修訂完善執法相關制度、規範,推動形成全市統一、責任明晰、制度完善、程序規範、透明公正的生態環境執法體系。

(二)健全生態環境執法工作機制,嚴格執法,嚴厲查處生態環境違法行爲。進一步理順工作關係,健全執法工作機制,完善執法隊伍建設,圍繞自治區、市生態環境中心工作,主動跨前、服務大局,緊密結合管理需求、管理目標組織實施執法監管,在藍天碧水淨土保衛戰中發揮生態環境執法的支撐保障作用。

(三)創新優化執法監管方式,提升執法效能。完善執法事項清單和執法檢查對象數據庫,按照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開展分類分級“雙隨機”執法監管;充分利用在線監控、視頻等創新方式開展非現場執法,提升執法效率;加強執法和監測的協同,探索大數據等新技術在環境執法中的應用,提高執法科學性精準性。

三、工作任務

(一)重點工作

1.做好各類環保督察回頭看

根據督察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省級生態環境督察回頭看中前期問題線索的排摸和複覈工作,對羣衆反映突出的環境信訪件處理情況開展複覈和抽查;配合做好對中央生態環境督察整改事項整改複覈檢查工作。

2.實施污染防治攻堅戰

圍繞生態環境部、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強大氣、水和土壤環境等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各項決策和工作指示,加大環境執法力度,鞏固藍天、碧水保衛戰成果,着重做好淨土保衛戰相關工作,助推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3.開展環境執法大練兵活動

根據生態環境部、市生態環境局的統一部署並結合本支隊工作實際,組織開展環境執法大練兵活動,鍛鍊環境執法隊伍,提升現場執法和案件辦理水平。

4.嚴厲查處環境違法行爲

嚴格按照環保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行政執法後督察辦法》的規定,強化對《環境保護法》及其配套辦法的實施,增強企業環保主體責任意識和自覺守法意識。強化行政案件執法後督察,保障行政處罰和行政命令的依法履行。

5.全面落實環境執法“三項制度”

全面實施生態環境系統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強化執法稽查,規範執法行爲,嚴格落實市局制定的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覈制度。日常執法中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制度,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迎接中央督查辦2021年度對我市的生態環境執法專項稽查。

(二)、日常執法工作

日常執法,採取現場檢查的方式進行,以“雙隨機、一公開”爲基礎手段。制定執法檢查工作計劃並嚴格執行。

1、檢查對象。檢查對象分爲一般排污單位、重點排污單位和特殊監管對象。把上年度國家、省級和市級交辦的、本級環境執法中發現的尚未結案的、羣衆舉報投訴經處理仍未整改到位的環境違法問題納入特殊監管對象,防止出現執法監管空白。

2、檢查方式。嚴格按“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進行,檢查頻次和抽查比例原則上不低於原環境保護部環辦[2015]88號文對檢查頻次和抽查比例要求。落實國家和省級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將列入正面清單的排污單位納入免於抽查範圍,做到無事不擾。

3、檢查內容。對污染防治設施建設運行、污染物排放及自主監測(含自動監測)、環評審批、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排污許可、危廢管理、環境應急等環境法律責任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4、檢查事項。現場檢查事項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規定的所有相關事項,特別要注意將原國土、農業、水利、林業部門劃入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領域的事項納入檢查範圍,做到應查檢查。對同一監管對象的對個檢查事項事項,原則上一次完成。

5、監管平臺。加強對市本級生態環境保護移動執法系統的管理,制定專人負責系統的維護,根據檢查對象變化和執法人員變動情況,及時動態更新數據庫,爲生態環境保護移動執法踢動精準數據支撐。

6、信息公開。每季度抽查結束後,及時將隨機結果,特別是環境違法行爲查處情況在市生態環境局官網站上向社會公佈。

四、工作要求

(一)明確責任,提高執法水平

嚴格落實執法人員持證上崗、資格管理和教育培訓制度,安排在行政執法崗位的人員至少參加一次集中脫產崗位培訓,培訓成績作爲取得執法證件的必要條件,利用環保大講堂、案件討論、現場執法等多種方式,提高執法水平。堅持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核心,根據年度環境執法計劃,細化各項執法工作,明確責任、時限、措施,確保環境執法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確保執法實效。做到及時準確公示執法信息、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覈,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

(二)強化調度督辦,加強監督責任

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根據年度執法工作計劃加強調度督促,確保各項執法計劃任務保質保量地完成。對生態環境保護監管執法中不作爲、亂作爲現象,絕不姑息,堅決嚴肅問責。堅持“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的原則,壓實執法責任,將執法工作計劃執行情況列爲執法機構和執法人員績效考覈的重要內容,加強監督考覈,確保執法計劃任務保質保量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