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公文 > 基層反映

基層反映:網絡傳銷違法犯罪現象亟待重視

今天,本站的小編爲大家整理了一篇關於《基層反映:網絡傳銷違法犯罪現象亟待重視》範文,供大家在撰寫基層反映、社情民意或問題轉報時參考使用!正文如下:

基層反映:網絡傳銷違法犯罪現象亟待重視

所謂網絡傳銷,是指組織者或經營者以網絡爲載體,以獲取暴利爲誘餌,由上線發展下線並以下線交納費用或發展人員數量爲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實現非法牟利的違法行爲。近年來,隨着互聯網的發展,網絡傳銷不斷髮展和滲透,且較傳統傳銷更具欺騙性、隱蔽性和危害性。對此,工商部門應加強對網絡傳銷主要領域、蔓延原因及面臨困難的分析,並思考如何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強打擊。

一、當前涉及網絡傳銷的主要領域

一是電子商務領域。一種是傳銷組織者以其建立的網絡購物和網絡會員管理平臺或網站爲中心,打着“電子商務”、“網購”、“網團”、“網絡營銷”、“網絡直購”等旗號,推銷實物產品,並以發展下線會員數量、下線會員購買商品數額等爲標準設定各種獎勵,激勵會員發展下線、提高業績。另一種是組織者打着“資本運作”、“連鎖銷售”的旗號,以投資一筆資金,即可以在短期內取得大額盈利爲誘餌,騙取參與者的高額入門費,並以高額的提成回報,激勵入會者發展下線。如福建平潭一組織打着“直銷企業”、“電子商務”和“連鎖經營”的旗號從事傳銷活動,半年發展“會員”700多人,涉案金額超百萬元。

二是投資理財領域。組織者利用羣衆的投資心理,大肆宣傳高投入、高回報,虛擬一個所謂具有重大投資價值的項目,誘騙羣衆參與網絡投資,並以“返還原始股、回報基金”等措施激勵參加人員拉攏其他下線會員。如某3個僅有國小文化程度的農民,借用網上炒黃金、投資說明會、網上操作介紹等幌子,使上萬人中招,其中不乏擁有大學學歷者及公務員,涉及全國26個省、市、自治區1萬多人,涉案金額逾億元。

三是網絡遊戲領域。通常打着“網遊、網賺”、“玩遊戲得大獎”、“玩網遊送紅包”、“私人饋贈的金錢遊戲”等旗號,在各遊戲論壇、QQ羣大打宣傳廣告,引誘網遊玩家在其網站註冊會員,賺取各種遊戲幣繼而兌換現金,並按下線會員充值金額返利的形式,鼓勵會員推薦其他玩家成爲自己的下線會員。如某類似QQ農場遊戲的網站——“夢幻莊園”便是以此形式開展網絡傳銷活動,使全國各地不少遊戲玩家上當。

四是兼職招工領域。組織者打着“在家創業”、“網絡創業”、“創業兼職”、“網絡加盟”、“網絡代理”、“點擊廣告,有錢賺”等旗號,吸引網民註冊會員,從事網站指定的網絡儲存空間營銷、點擊網絡廣告、網絡電話卡行銷、會員卡優惠卡發行代理等活動並鼓勵其介紹、發展下線會員加入。如網購刷單軍團發佈蠱惑廣告,由YY公會等組織接手對成員洗腦、專業培訓並考覈,推薦會員加入獲得50%的入會費提成及刷單佣金被管理員抽走30%左右的管理模式,形成一條“附體吸血”的新型網絡傳銷產業鏈。

二、網絡傳銷迅速蔓延的深層次原因分析

一是組織者轉移陣地逃避監管。近年來,工商部門打擊傳統傳銷行爲的力度不斷加大,經驗教訓日積月累,使傳統傳銷行爲的主要表現形式、聚集場所、分佈領域逐漸明朗化,工商部門打擊傳統傳銷的行動也更迅速、更有效、更成功。因此,大多組織者不得不放棄風險大、獲利慢的傳統傳銷陣地,將傳銷“毒瘤”轉向能夠不受空間限制進行信息交換、更新速度快、使用者衆多、傳播速度快的互聯網領域,讓社會大衆防不勝防。

二是網民迅速增長且防範意識薄弱。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發佈的《第33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3年12月,中國網民規模達6.18億,全年共計新增網民5358萬人;互聯網普及率爲45.8%。如此龐大且快速增長的網民數量,無疑爲網絡傳銷提供了雄厚的現在和潛在用戶。加之部分網民貪圖便宜、一夜暴富的不良心理作祟,給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

三是就業形勢嚴峻成催化劑。據統計,2013年中國高校畢業生已經達到699萬,被稱爲“史上最難就業季”;而2014年預計將突破700萬人,成爲2013年後的“更難就業季”。 面對這種情況,部分急於就業的畢業生一不小心便掉入網絡傳銷陷阱;部分進入淘寶網、易趣網等平臺的初創業者,爲在短時間內贏得生存空間,藉助網絡傳銷組織爲其宣傳或作假,進一步滋生了網絡傳銷的成長;部分入不敷出、支不抵債的低收入人羣,選擇在不影響正常工作情況下兼職途徑也成了網絡傳銷組織飛速蔓延的催化劑。

四是監管處於“灰色地帶”。 網絡傳銷組織者通常以假身份隱藏於網絡,不僅租用第三方服務器的方式進行運作,這些服務器還往往設在國外;傳銷成員遍佈全國甚至全世界,成員之間只通過互聯網聯繫,相互之間不知曉對方的真實信息、也互不見面、上下線之間也是單線聯繫。因此,工商部門要在數以億計的網絡信息中發現非法傳銷的蛛絲馬跡也屬不易;加之網站管理不在工商監管範圍內,工商部門無法依職權主動對可疑網站進行監管,導致工商部門打擊網絡傳銷極爲被動。監管“灰色地帶”的存在使網絡傳銷更加悄無聲息、肆無忌憚地飛速傳播。
三、工商部門監管網絡傳銷面臨的主要困難

一是法律法規缺失。目前,我國還沒有專門針對網絡傳銷的法律法規,工商部門只能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等法規來監管。而《直銷管理條例》對網絡傳銷並沒有給予明確的界定;《禁止傳銷條例》第十九條雖然明確規定“利用互聯網等媒體發佈含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傳銷信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電信等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查處”,但相對於時下網絡傳銷的新形勢、新變化及欺騙方式多樣、隱蔽虛擬性強等特點,在懲治立法上明顯存在不足、滯後於現狀。

二是執法手段尷尬。目前,工商部門沒有專門的技術設備能夠針對網絡傳銷進行全程監控,且即使發現可疑案源也缺乏有效強制措施,一旦當事人不配合或者揚長而去,工商部門也只能束手無策。這樣的執法手段對於打擊網絡傳銷這種對抗性非常強、需要強有力執法手段甚至需要偵查權的執法辦案工作,工商部門很難開展。

三是監管人員素質有待提高。網絡傳銷監管人員既需具備必要的計算機應用技術知識和互聯網訪問知識,又要能夠很好地把握傳銷與直銷的政策界限及研究網絡傳銷的新類型、新發展。但目前,工商部門尤其是欠發達地區的基層工商部門幹部職工普遍存在知識結構單一的問題,尤其缺乏複合型管理人才;加之部分幹部職工持有滿足應付本職日常工作、不求有功只求無錯的思想,缺乏“活到老、學到老,幹一行、精一行”的職業追求,造成幹部隊伍綜合素質、能力與打擊網絡傳銷承擔的職責、任務不太適應。

四是部門協作不夠暢通。打擊網絡傳銷僅憑工商部門一己之力很難有效開展。如網絡傳銷組織者多無固定經營場所,往往分散在居民樓、出租屋內,需要公安部門配合才能入室檢查;對於網絡傳銷組織者的資金動向需藉助金融、電信等部門配合。但實際工作中,部門間往往缺少有效的聯動機制,甚至由於大量審批或所需手續不齊全延誤打擊網絡傳銷查處時機。

四、加強網絡傳銷監管的對策建議

一是提高大衆防範意識。工商部門應充分利用各類普法宣傳活動契機,通過發放宣傳資料、製作宣傳欄、發佈消費警示、曝光典型網絡傳銷案件等形式,向社會大衆宣傳網絡傳銷的主要表現形式、設置陷阱、慣用手法等知識,使社會大衆尤其是青年羣體充分認識到網絡傳銷廣泛存在的現實形勢,在網絡購物、求職、遊戲、投資時,注意選擇正規、有資質的電子商務平臺,提醒其提高警惕、仔細甄別,不要輕易被網絡傳銷組織者天花亂墜的承諾及網絡傳銷的隱蔽性所矇蔽。

二是引導商家自我約束。依託經濟戶口和市場巡查,對轄區電子商務平臺及直銷商家進行排查摸底、登記造冊,並定期不定期通過召開培訓會、開展上門指導、進行個別約談等形式,向商家宣傳《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提升其法律認識和違法成本意識,使其牢固樹立誠信、自律意識,主動做到不承接和發佈涉嫌網絡傳銷的廣告,不爲了貪圖一時之利而走上網絡傳銷的違法道路。

三是提升內部監管水平。針對網絡傳銷案件較一般經濟違法違規案件更復雜、技術性更強、查辦難度更大的實際情況,工商部門應強化辦案人員計算機應用及互聯網訪問知識培訓,積極培養網絡監管人才;組織學習傳銷相關法律法規知識,使監管人員能夠很好把握傳銷與直銷的政策界限;召開專題研究和案例分析會,讓執法人員集中討論網絡傳銷案件的性質、模式、特徵及查處手段、方法,切實提高執法人員監管水平,以適應打擊網絡傳銷行爲的要求。

四是加強部門溝通協調。一方面,工商部門應主動出擊,加強與公安、工信、金融等相關部門的協作,建立信息互通、案件移送、聯席會議等制度,經常交換信息、分析情況、研究對策。同時,工商部門在調查網絡傳銷案件時,應及時商請相關部門參與,利用其職責權限、專業優勢和技術優勢,有效解決工商部門在執法手段、技術設備等方面的問題,確保網絡傳銷打擊行動一擊即中。

五是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工商部門應加強對在打擊網絡傳銷過程中出現難以把握問題的整理、研究和探索,並通過適當方式向立法機關反饋,爭取修訂完善《禁止傳銷條例》或建議出臺專門針對網絡傳銷監管的法律法規,準確界定網絡傳銷的範圍、類型、罰則、連帶責任,理清工商、公安、工信、金融等職能部門在打擊網絡傳銷中的定位與職責及明確跨區域網絡傳銷活動管轄爭議處理等內容,使工商部門在網絡傳銷執法監管中有法可依、有據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