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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基層統計數據造假呈現三個特點亟待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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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反映:基層統計數據造假呈現三個特點亟待重視

5.8億元的產值上報爲44億元,1.1億元的主營業務收入上報爲7.8億元;停產的、未投產的、被兼併的,甚至連地址都找不到的企業,還在上報“產值”;一些部門分解任務,僞造資料,“指導”企業上報虛假數據……(新華網2月14日)。歸納起來,筆者覺得基層統計數據造假呈現出三個特點:

一、 領導授意,源頭造假。一是“數字出官”的扭曲政侯衛東官場筆記

績觀作祟。在“長官意志”下,相關部門往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新華網2月15日報道,沿海一位民營企業家向記者講述說,他在某縣投資建了一個廠,這個縣的縣委書記逼着他們虛報產值,本來是2億元的產值,非要報8億元,後來稅務、經信等部門還來查收費偷稅、節能減排任務是否完成,虛報了幾次後企業實在受不了。後來這位縣委書記調走了,縣長當了縣委書記後又要求他們以3倍的產值來虛報,還說“現在是關鍵時刻,請幫幫忙!”二是“GDP排名”考覈造假觀作怪。在GDP排名考覈的現實下,個別地方的官員開始使用“考覈造假觀”,爲了順利通過考覈,在統計數字上“做文章”,造成統計水分很多,甚至公然造假。一位縣領導談到,別的縣虛報,自己縣如果實報,數字就會很難看,上級會責怪,幹部羣衆會議論,還要失去評優、評先資格。

二、 下派指標,弄虛作假。一是“上級任務”下派指標。二號首長

在少數地方有的上級領導會圍繞投資總額、工業增加值等核心指標確定任務,必須完成。少數地方統計、國稅等部門爲完成“任務”,提前設定數據規模,向企業下派數據指標。《半月談》2016年第9期《斬斷基層統計數據造假之手》中寫道:2014年至2015年2月,河南省一地方虛報聯網直報工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達百億元。該地統計局工業科存在向企業下達數據指標,修改鄉鎮上報的統計數據的情況。二是“借屍還魂”弄虛作假。《京華時報》2015年2月15日報道,衡山縣在覈查40家聯網直報工業企業中,有6家在2013年前已經停產或未投產或被收購的企業仍然在報數。51家非聯網直報單位中,在普查登記地址找不到的有13家,2013年以前已停產的有13家,重複上報的有1家。覈查的天心區城南路街道187家非聯網直報單位中,有87家普查登記地址無法找到;666戶個體戶中,有294戶實際不存在。

三、威逼利誘,合謀造假。一是“優惠政策”要挾。一些地方以取消優惠政策等“要挾”企業配合造假,甚至要求統計人員按照授意的數據上報營業收入,如果企業不肯,就到企業做勸說工作,甚至“威逼利誘”,稱如果企業不配合,當地政府就取消給予該企業的優惠政策。二是“拍拍腦袋”套數。對於少數新興行業,由於統計制度還沒有建立,個別基層反映,當領導要數據時,一些基層的統計人員只有根據概念去“套數”,拍拍腦袋去“想數”。而統計部門往往是企業報多少就統計多少,對上報數據只是進行簡單的“匹配性”判斷,如果相關數據明顯存在漏洞,就打回去要求重新上報,而不會去做更深入、更準確的調查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