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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鎮教育福利基金會章程

XX鎮教育福利基金會系自願組成的慈善機構,其宗旨是爲了全體會員在病、亡、殘諸方面排憂解難發揮效益,體現教師間互幫互助精神。爲此,特制訂本章程。

XX鎮教育福利基金會章程

一、凡辦理入會手續的師生均爲本會正式會員,有權享受本章程許可的有關資助。教師會員費每人月3元,從2016年起,退休會員可免繳會員費,新入會會員繳交會員費需滿十年,退休後方可免繳會員費;學生以自願捐款形式全員參加投保,每生每學期擬捐2元,各校每學期向基金會上報投保學生名冊,學生投保當學期有效。因故中途不在本鎮工作或學習及中斷者,即取消其會員資格,會員費均不退回。

二、女會員在出嫁之前認父母,出嫁之後認男方父母(男會員若到女方落戶,性質與此相同)。

三、新入伍或新調入的老師,要加入本會須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辦理入會手續後即可成爲正式會員,一年後方可享受資助。

四、原在本鎮任職而未入會的教師,若今後中途要求入會須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辦理入會手續後方可成爲正式會員,但須在一年後方可享受資助。

五、資助範圍、對象及標準。

(一)病故

1、教師本人2000元;

2、教師之配偶1500元;

3、教師之父母,每人1000元;

4、學生本人800元。

(二)生病致殘

教師本人300——2000元(按致殘等級給予一次性補助)。

(三)生病住院治療

1、一般生病住院:按病情輕重程度給予教師本人一次性補助300——1000元;

2、嚴重疾病住院:按病情輕重程度給予教師本人1000——2000元補助(一年間補助不能超過二次)。

(四)符合上述資助條件者,須向本會提交書面申請、住院費及住院證明(複印件)等有關手續,經覈實批准後方可得到資助。

(五)凡屬違法犯罪而致殘、死亡者,均不享受上述規定的權利。

六、本章程自一九九二年十月八日製訂,二OO六年三月二十日修改,二O一一年三月十四日修改,二O一四年四月修訂,二O一六年三月再次修訂後,經公佈生效執行。

 

XX鎮教育福利基金會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