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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平安建設工作總結

 爲認真貫徹落實區、市政法綜治工作會議,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和市委四屆四次全會精神,牢牢把握社會主要矛盾的新變化,主動適應人民羣衆對平安的新需求,我局認真貫徹落實市委政法委《2018年綜治(平安中衛建設)工作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工作方案,細化責任分工,狠抓督導落實,各項工作正穩步推進。

2018年上半年平安建設工作總結

       一、以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爲主線,健全完善“大調解”機制。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按照自治區司法廳及市委政法委工作部署,制定下發《中衛市矛盾糾紛“大調解”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成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工作措施,確保矛盾糾紛“大調解”活動具體落實到位。

(二)深化工作,深入開展人民調解“四張網”建設。一是鞏固鎮、村(居)人民調解組織。認真貫徹落實平安建設文件精神,根據我市工作實際,認真抓好人民調解“四張網”建設,把人民調解觸角延伸到社會各個方面、各個角落,築牢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 全市41個鄉鎮,487個村(居)全部建立了人民調解組織,進一步完善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實現了市、縣(區)、鎮(鄉)、村人民調解組織全覆蓋。二是積極穩妥發展專業調委會。積極拓展人民調解工作領域、在醫患糾紛、勞動爭議、交通事故、物業管理等矛盾糾紛相對集中,多發領域建立人民調解組織的基礎上,今年聯合市總工會、市人社局在全市所有工礦企業及鄉鎮建立勞動爭議人民調解委員會,海原縣司法局積極與海原縣法院對接,建立海原縣婚姻家庭矛盾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穩妥有序地推進行業性專業化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積極探索引導律師參與社會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如:四季鮮果蔬批發市場、中衛市創業城等區域)創建個人調解室,推進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調處機制有效實施。(目前已經和相關律師及區域行業負責人進行了溝通,有望在8月份建立運行)。三是加強各級調委會規範化建設。嚴格按照《寧夏人民調解委員會規範化建設標準》中“七化”的要求,指導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規範化建設,通過申報2018年中衛市部門效能目標計劃,自我加壓,深入推進基層調委會規範化建設,年內完成全市70%的基層調委會的規範化建設。並積極與政法委協調將人民調解工作列入鄉鎮年底考覈,加強日常監督與考覈等措施,促使調委會走上標準化建設道路,保障人民調解活動的順利開展。四是強化人民調解隊伍建設通過選聘專職人民調解員,強化人民調解組織建設。海原縣司法局積極向黨委、政府協調申請,採用政府購買社會服務的形式,選聘法律專業的20名高校畢業生充實到專職調解員隊伍,提升調解隊伍素質;沙坡頭區出臺《沙坡頭區專職人民調解員管理辦法》,並已在5個鄉鎮選聘15名專職調解員試點推行。

(三)健全完善人民調解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完善矛盾糾紛調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堅持每季度分析、交流、研究調解工作,集中商討疑難矛盾糾紛解決方案,根據需要對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及跨地域、跨部門的矛盾糾紛開展聯動聯合調處,最大限度地實現資源共享。二是嚴格落實矛盾糾紛預警機制。進一步落實矛盾糾紛排查登記制度、信息分析報告制度、回訪制度和重大疑難矛盾糾紛直報制度。充分利用司法行政現有的業務管理信息系統,完善從鄉鎮(街道)司法所、縣(區)司法局、市司法局到區司法廳的五級矛盾糾紛信息溝通機制,打破信息壁壘,實現矛盾糾紛排查調解業務信息數據的融合、共享。鄉鎮(街道)司法所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要形成矛盾糾紛信息報告,定期報當地黨委、政府和縣(區)司法局。

(四)推動建立“三調聯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疏導等辦法進行調處。積極推進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平臺建設,暢通矛盾糾紛的分類、分流調處渠道,確保各類矛盾糾紛得到及時化解。健全公調對接、訪調對接等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機制,逐步探索和規範邀請調解、聯合調解、委託調解流程。健全矛盾糾紛情報信息網絡,完善信息收集、分析、報送制度,對適合進行人民調解的矛盾糾紛,積極引導至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五)着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認真指導組織各級調解組織採取普遍排查、重點排查、定期排查和專項排查相結合的方式,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嚴格落實“兩排查一分析”制度,紮實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抓早、抓小、抓苗頭,變“被動調解”爲“主動調解”,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重點圍繞疑難複雜、重特大、易激化、易引發羣體性上訪事件的矛盾糾紛,開展經常性的矛盾糾紛排查,進一步完善聯動調解工作機制。2018年1月至今,我市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2497件,調解成功2236件,調解重大疑難矛盾糾紛637件,調解成功率89.6%。

二、進一步加強社區服刑、刑滿釋放人員服務管理。

   (一)“掃黑除惡”和社區矯正場所安全穩定工作情況。

 1、“掃黑除惡”工作開展情況:根據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會議精神及司法廳《關於社區矯正貫徹落實掃黑除惡安全穩定工作的通知》,結合我市社區矯正工作的實際情況,我局積極安排部署,認真組織落實。一是提高思想認識,強化領導責任。要求各縣(區)司法局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充分認識此次專項活動的重要意義,要把專項活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細化實施方案,具體落實到位。二是強化監管措施,確保行動落實。我市全面開展排查工作,有針對性的排查瞭解社區服刑重點人員情況,重點排查涉邪、涉毒、涉黑、有犯罪前科、慣竊和其他故意犯罪類型的社區服刑人員,鼓勵社區服刑人員積極舉報、揭發黑社會集團和黑社會分子。重點排查刑滿釋放人員中涉邪、涉毒、涉黑、“三無”和揚言鬧事、纏訪等可能影響社會安全穩定傾向的重點人員;開展“掃黑除惡專題教育活動”,將國家相關決策和行動內容宣傳到位。截至目前,共組織開展大排查5次,排查社區服刑人員640人次、刑滿釋放人員1000多人次。經排查,中衛市沒有暴力類、涉恐類、吸毒類服刑人員。涉及二次犯罪12人,裁定撤銷緩刑人員1名(目前正在追逃中),因被行政拘留提出警告1名。三是嚴明紀律要求,提升政治覺悟。要求各級司法行政工作人員要嚴肅律己,堅決不與黑惡勢力有牽連,堅決不能爲黑惡勢力提供庇護、通風報信、疏通關係充當保護傘。2、社區矯正場所安全穩定排查整治情況。我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立即針對市、縣(區)社區矯正服務中心,各司法所社區矯正工作場所開展消防設施大排查、大整治。定人定責,安排專人開展排查工作,對社區矯正場所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安全通道等進行排查。經排查,我市各社區矯正場所消防設施完備,無損害、老舊等問題,消防通道通暢。

(二)社區矯正重大事項報告情況。

 2018年以來,我局嚴格按照《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和《寧夏社區矯正執行規定》,對社區服刑人員規範管理,嚴格履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2018年上半年,我市共報送重大事項2例:中寧縣社區服刑人員馬星涉嫌信用卡詐騙,中寧縣社區服刑人員雍亮涉嫌持有毒品。

(三)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信息管理系統應用情況。

我局高度重視社區矯正信息化建設,自寧夏社區矯正信息管理系統啓動後,積極組織人員參加培訓,學習具體操作應用及系統安裝規範,及時發現系統運行中的問題適時反饋技術人員。目前我市各基層單位均已正式啓動運行該系統,社區矯正信息管理系統運行正常,安置幫教信息管理系統也在逐步應用中。

(四)刑滿釋放人員信息覈查、錄入及重點人員必接必送情況

嚴格落實信息覈查的有關規定,要求轄區各基層司法所在信息覈查時,要深入村委會、社區,走訪服刑在教人員近親屬,覈實其基本情況,市、區司法局採取QQ通知、電話交流、個別督促、實地督辦、定期通報等措施,做到覈查信息準確無誤。及時將覈查信息導出存檔。嚴格落實必送必接制度。對重點刑滿釋放人員我們嚴格落實必送必接制度,今年以來銜接刑滿釋放人員205人,其中監獄釋放142人,看守所釋放8人,社區矯正轉入55人,接送重點安置幫教人員8人。

三、存在問題

1、個別工作開展較爲遲緩。按照市委政法委《2018年綜

治(平安中衛建設)工作實施方案》文件任務分工,對於“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制度,對違法和輕微犯罪的未成年人試行違法和輕罪記錄消除制度,最大限度挽救失足青少年,幫助其順利迴歸社會。”這項任務,組織實施較爲困難,經過初步溝通,法、檢兩院認爲此項工作機制缺少相關法律及政策依據。而且已前司法局的工作職責及職能難以協調建立相關制度。

 2、缺乏專門管理機構。我市目前僅中寧縣、海原縣司法局成立了專門的社區矯正機構,市司法局、沙坡頭區司法局暫未成立專門的社區矯正科(股)室,也未配備專職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工作頭緒多,任務重,影響了正常的督導、檢查及工作開展。

3、幫扶機制長期化有待加強。安置幫教工作重在幫扶、安置,作爲實際操作的司法所,與鄉鎮民政部門協調手續複雜,審批時間長,容易造成不能及時對困難人員進行救助和安置,使得安置幫教工作發展受到制約。

4、缺少執法執勤車輛。社區矯正人員裝備保障不足,因公車改革,我局沒有配備執法執勤車輛,深入基層司法所開展督導檢查有諸多困難。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1、以基層調解委會規範化創建爲抓手,深入推進人民調解“四張網”建設,按季度進行督查督導,及時通報活動進展情況,確保矛盾糾紛“大調解”活動有序開展。

2、積極探索引導律師參與社會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創建個人調解室,推進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調處機制有效實施。

3、繼續深入推進社區矯正工作。嚴格按照司法部《社區矯正管理辦法》,強化對社區矯正人員的監督管理,通過嚴把“關口”即(入口關、過程關、出口關),堅持嚴格日常管理教育制度,規範特殊人羣管理。做到不脫管、不漏管、不虛管。

標籤:平安 上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