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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建工作制度大全(2018版)

黨建工作制度大全

黨建工作制度大全(2018版)

二〇一八年

 

 黨建工作制度

一、落實領導職責。將黨建工作列入本單位工作大局通盤考慮,制定出領導幹部抓黨建工作責任制。黨支部主要負責同志認真履行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並確定一名領導班子成員負責直接抓黨的建設工作。其他班子成員按照工作分工,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二、健全工作機構。“中心”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網絡,確保工作有專人負責。

三、明確工作目標。制定黨建工作規劃,明確黨建工作目標和努力方向。同時,結合本單位特點和黨員隊伍現狀,分年度制定黨建工作具體計劃,明確黨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責任人和時限。

四、建立專題議事制度。每半年專題研究一次黨建工作,針對本單位黨的建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制定改進措施。
     五、建立健全黨務公開制度、黨內情況通報和反映制度,重大決策徵求意見制度、民主監督制度等,不斷推進黨的建設民主化、公開化、規範化。每年年底向黨支部報告一次全面工作情況和民主集中制執行情況。

六、班子按期換屆,由黨員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4年。選舉工作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

 

黨務公開制度

 

一、除涉及黨的機密不宜公開或黨員有較大異議暫緩公開外,黨務一律向羣衆公開。

二、黨的組織設置和人員分工,黨支部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目標爲固定公開內容;黨員繳納黨費、參與活動情況、黨員民主評議結果等爲定期公開內容;新黨員發展公示、後備幹部推薦情況、黨員盡義務及繳納稅費情況等爲隨時公開內容。

三、黨支部書記爲黨務公開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履行職責,確保公開及時準確,同時黨務公開與政務公開結合起來,及時解答羣衆的疑問和要求。

四、要設立黨務公開檢舉意見箱,及時瞭解羣衆反映和接受羣衆的檢舉。同時把黨務公開是否規範、及時作爲年度考覈的內容,確保黨務公開工作責任落實到位。

  

黨內情況通報和反映制度

 

爲進一步完善黨組民主集中制工作制度,就黨支部聽取黨內情況反映和向黨內通報有關重要工作事項,作如下規定:

一、黨支部要經常聽取黨員幹部的意見,及時研究和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黨支部要經常與黨組互通情況,互相支持和互相監督。

二、黨支部班子及成員的民主制度、工作作風、重大問題決定和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的情況,應定期或不定期地通過黨支部或黨小組反饋情況,瞭解信息,加強民主監督。

三、黨支部決定的重大問題,一般情況可向全體黨員通報結果或徵求意見。黨支部民主生活會和個人述職徵求意見、自查的問題、梳理的意見及整改的措施等,除另有規定的情況外,應向全體黨員通報。

四、黨支部黨內情況反映和通報制度,結合支部、黨小組民主生活會和“下評上”活動,一般情況半年進行一次。並由黨支部書記明確專人負責,作好記錄。

 

 

重大決策徵求意見制度 

爲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發揚黨內民主,密切聯繫羣衆,加強黨外監督,充分發揮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現對重大決策徵求意見制度規定如下:

一、徵求意見的事項

凡是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問題決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審批的事項在研究決定之前,要廣泛徵求羣衆意見。具體徵求意見的事項主要包括:

1、黨支部工作規劃;

2、黨支部各項規章制度;

3、黨支部政工團工作計劃;

4、黨支部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5、有關人事調動、調整,幹部的推薦、培養、使用和管理監督,幹部培訓、考覈、任命、免職;

6、幹部職工的津貼、晉級晉職、評優選先;

7、“中心”重大的經費開支、財務預決算、基建項目;

8、政務公開工作;

9、“中心”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10、其他需要徵求意見的問題。

二、徵求意見的形式

堅持貫徹全心全意依靠幹部職工幹事業的思想,讓幹部職工參與“中心”的發展規劃、工作計劃的制定,參與決策,實現由被動接受管理向主動參與管理的轉化。

1、溝通信息渠道,採取設立舉報信箱、建立主任接待日、個別談心、召開徵求意見會、聽證會等形式,聽取幹部職工對“中心”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尤其是在“中心”重大決定形成之前,要几上幾下,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充分採納合理化建議,使決策更具有科學性。

2、堅持每年召開黨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工作報告,工作計劃、規章制度等重要文件。

3、大力推行政務公開制度,通過召開各種會議、設立政務公開專欄,及時公佈政務、財務活動中的重要事項。

三、對羣衆意見的處理

1、及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收集到的羣衆意見,對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見要積極採納,對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暫時不能實現的意見和建議,要落實專人向羣衆做好解釋工作,以求得羣衆的理解和支持。

2、重大問題研究決策後,要進行公示,在公示期間再次徵求羣衆意見;如果羣衆有不同意見,則還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如果羣衆沒有不同意見,待公示期滿後才能實施。

3、在實施過程中,要自覺接受羣衆監督,對違規違紀者要及時查處。

  

 

民主監督制度

 

爲規範和約束黨組織和黨員、尤其是黨員領導幹部的議論行爲,使黨員和黨組織少犯或不犯錯誤,更好發揮黨員、黨組織的作用,制定民主監督制度

一、爲廣泛聽取羣衆意見,黨內外羣衆評議班子、評議黨員領導幹部一次。

二、制定羣衆舉報制度、設立舉報箱,由專人負責。

三、制定信訪制度。認真處理好人民羣衆對黨組織、黨員的檢舉、控告,做好來信來訪工作。

四、定期與羣衆對話制度。

五、對於羣衆在評議、舉報、座談對話中提出的意見,黨組織要定期研究、認真歸納整理,對號入座,並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並要把黨組織處理羣衆意見的情況及時向羣衆反饋。

六、對積極負責地行使監督權利的黨內外羣衆,要表揚和鼓勵,對壓制民主、打擊報復的行爲,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三會一課”制度

 

“三會一課”是指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和黨課。按照黨章要求,各基層黨組織必須堅持好“三會一課”制度。

一、黨員大會

1、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

2、黨員大會由書記或副書記主持召開。

3、黨員大會的主要內容是:聽取和審查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研究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討論接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評選優秀黨員;討論對犯錯誤黨員的處分和處置不合格的黨員;選舉支部委員會;選舉出席上級黨代會的代表等。

4、黨員大會的議題應事先通知黨員。會議要充分發揚民主,對討論決議事項,應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形成決議。

二、黨支部委員會

1、黨支部委員會一般每月召開一至兩次,遇到重大問題可以隨時召開。

2、黨支部委員會由支部書記或副書記主持。

3、黨支部委員會的主要內容是:研究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支部工作計劃和總結;分析黨員、羣衆的思想狀況,研究黨員和職工思想政治工作;聽取支部委員和黨小組長的工作彙報;討論發展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討論對黨員的獎懲等。

4、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建立並完善各項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凡屬重大問題,都應集體討論決定,並做好記錄。

5、黨支部會必須有應到會人員半數以上方能舉行。會後要及時將會議情況向未參加會議的成員通報。 

三、黨小組會

1、黨小組會每月召開一次。

2、黨小組會由黨小組長主持。

3、黨小組會的主要內容是傳達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議,研究落實措施;組織黨員學習政治理論和黨的基本知識;討論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發展黨員、預備黨員的轉正;評選優秀黨員;討論對違紀黨員的處分;開展以批評與自我批評爲主要內容的談心活動等。

4、黨小組會的重點是開好民主生活會,主要內容是聽取黨員思想、作風和廉潔勤政、學習、工作情況彙報;圍繞一個時期黨和國家的重大決策,向組織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場,交流思想;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5、黨小組會要有專人做好記錄。

四、黨課

1—2個月上一次黨課,黨支部成員每年至少講一次黨課。內容根據上級黨委部署或自行確定。要結合中心工作,結合本部門工作任務,結合黨員思想實際進行。要採取靈活多樣的授課方式,積極採用現代化手段,強化黨課效果。

同時,建立使用好“四簿一冊”,即支部會議記錄簿、黨員大會記錄簿、黨小組會議記錄簿、黨課記錄簿和黨員登記冊,確定專人進行記錄和保管,記錄內容要分門別類、具體翔實,載明會議時間、地點、與會人員、會議議題和所作決議等,做到黨員的各種活動情況、作出的決議都有據可查。

 

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是黨組織依據黨員標準,組織黨員和羣衆對每個黨員的思想、工作、作風和模範作用進行綜合評議,促使黨員自覺接受羣衆監督的一種必要形式。各基層黨組織要認真開展民主評議黨員工作。

一、評議時間一般安排在年中或年終,可與總結工作一併進行。

二、民主評議黨員的對象爲全體共產黨員,評議時以支部爲單位召集全體黨員的部分羣衆代表參加。

三、評議要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條件和要求,對黨員履行義務、行使權利、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的情況進行綜合評議和鑑定。評議的等次分爲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四、民主評議黨員工作的程序是:(1)動員教育;(2)黨員自評和羣衆評議;(3)彙總並分析研究評議情況;(4)向上級報告評議結果及黨支部意見;(5)使用評議結果進行評先選優和處置不合格黨員,對基本合格黨員要制定改進措施。

五、評議結果在向上級黨組織報告的同時要通報本人。要堅持定量與定性分析相結合,正確區分政策界限,不能簡單地“以票取人”。對民主評議中不合格票超過50%的,一般應初步認定爲不合格黨員。對初步認定的不合格黨員,在認真調查覈實,廣泛聽取基層羣衆意見的基礎上,區分一時一事表現與長期一貫表現,嚴格按照程序進行調查、談話、審批、宣佈和教育轉化。對存在問題一時難以覈實的,暫緩作出結論。提出的處置意見,提交支部大會,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進行表決。對存在問題較多的黨員,指定專人做好耐心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促其轉化。對不合格黨員,根據具體情況和本人態度,採取限期改正、勸退和除名等方式予以處置。

六、通過民主評議黨員,表彰優秀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進一步提高黨員素質,純潔黨的組織,增強黨組織凝聚力和戰鬥力。

 

 

黨委(總支、支部)書記向黨員報告工作制度

爲進一步發揚黨內民主,將基層黨組織工作置於全體黨員的監督之下,充分調動全體黨員參與管理的積極性,特制定黨委(總支、書記)向全體黨員報告工作制度。

一、黨委(總支、支部)書記向黨員報告工作,一般是每年年底結合工作總結同時進行。同時,也可以在某項全局性重要工作結束時進行專題報告。

二、報告工作原則上以部門基層黨組織爲單位進行,一些業務相對獨立的部門轄屬單位,設立黨支部的應單獨進行。

三、報告人通常是書記本人,涉及專項工作也可由副書記或分管委員報告。

四、報告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黨委(總支、支部)班子自身建設、黨員隊伍建設、黨員思想建設、廉政建設以及日常工作完成情況,並提出下一階段的工作意見等等。

五、報告工作之前,要召開黨委(總支、支部)委員會認真研究報告內容。報告內容要實事求是,有針對性。報告結束後,要組織全體黨員認真討論,廣泛徵求意見。黨支部要認真聽取和研究黨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採取有利措施進一步改進工作。

六、黨委(總支、支部)書記向黨員報告工作,可吸收入黨積極分子參加,以便了解黨的工作,加深對黨的認識。

 

黨員公示制度

爲了貫徹落實“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嚴格把好黨員隊伍“入口關”,特制定發展黨員公示制度。

一、實行公示制度,就是把準備吸收爲中共預備黨員的發展對象和將要轉正的預備黨員的情況進行張榜公示,廣泛聽取意見,以保證新發展黨員和將要轉正預備黨員的質量,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二、對擬發展對象,從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其爲發展對象並政審完成之後、在召開支部大會討論接納該同志爲預備黨員之前進行公示;對將要轉正的預備黨員,在預備期滿,支部大會討論通過之前進行公示。

三、發展對象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現任職務、工作表現、政治表現、支部對其培養考察情況等。對擬轉正的預備黨員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現任職務、預備黨員時間、預備期內政治和工作表現等。

四、公示時間一般爲7天左右。公示期間,要設立公示信箱或監督電話,指派專人受理羣衆來信來訪。公示期限內,黨內外人士如有不同意見,均可以採取口頭或書面等方式向黨組織反映。對公示後反映的意見,黨支部(總支)應及時調查覈實,提出處理意見。對公示對象沒有意見或有意見反映但經覈實無問題的,可按規定程序表決通過。

五、黨組織必須對舉報羣衆和舉報問題嚴格保密,使舉報羣衆不因舉報而遭受打擊報復,以保護和調動廣大黨員、羣衆參與公示的積極性。

民主生活會制度

民主生活會是領導班子、黨支部成員、黨小組成員之間討論工作,暢談思想、交換意見,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的組織生活方式,是加強班子建設和黨的建設的重要措施。

一、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一次,一般安排在8月份進行,根據工作需要,也可隨時召開。確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延後召開的,必須報經局黨組同意。

二、民主生活會的方案,提前10天向上級黨組織書面報告。會議日期和主題,須提前10天通知應到會人員,使其做好充分準備。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民主生活會的同志,會前要向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說明原因,並履行請假手續,但一次會議請假者不能超過2人。民主生活會要認真按照確定主題與制定方案、組織學習、徵求並反饋意見、撰寫發言提綱、開展談心活動、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通報情況、材料處置等9個步驟進行。

三、民主生活會主要根據本單位工作實際,就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決議的情況,以及領導成員之間在思想、作風和工作上的問題交換意思,溝通思想,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達到統一思想,協調工作的目的。

四、民主生活會要本着團結——批評——團結和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既要勇於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又不能不負責任地傷害同志,要在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基礎上,達到團結一致。

五、對民主生活會反映出來的問題,要認真制定改進措施。對問題較多的成員,要做好工作,幫助其提高認識,改正錯誤。個別問題嚴重的,要按規定採取必要的組織、紀律措施。

六、民主生活會要有專人記錄。民主生活會後15天內,將民主生活會的綜合情況報告、原始記錄、梳理後的羣衆意見及整改方案報上級黨組織。

 

黨費收繳制度

共產黨員按照黨章規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增強黨的組織觀念、履行黨員義務的重要內容。每個黨員都要按照《中共中內組織部關於共產黨員交納黨費辦法的規定》,及時、自覺地交納黨費。

一、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

凡有工資收的黨員,每月以比較固定的經常性工資收入總額爲基數,按以下比例交納黨費;

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含400)以下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

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以下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1%。

每月工資收入在600元至800元(含600)以下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1.5%。

每月工資收入在800元以上(稅後)至1500元(含1500)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2%。

每月工資收入在1500元以上(稅後)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3%。

二、黨員交納黨費的基數

市直機關工委《關於執行新的黨費交納標準的通知》規定,黨員交納黨費基數爲:機關公務員包括基礎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工齡工資和職務補貼;機關工人包括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獎金和職務補貼;事業單位包括職務工資、津貼和職務補貼;離退休黨員以國家規定的季退休費爲基數。黨員增加工資收入後,從領取新標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爲基數,對黨費標準進行重新覈定。

三、黨員應自覺交納黨費

黨員應自覺地按月向所在黨小組交納黨費,如有特殊情況不能親自交納或不能按月交納時,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委託其他黨員代爲交納或預交、補交,預交、補交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爲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四、對黨員不交納黨費的處理

對不按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黨小組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抓學習,提高素質

重點抓好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特別是鄧小平理論的學習,用革命理論武裝幹部職工的頭腦。同時,加強時事政治和經濟、科技、金融、法律等專業知識的學習,以適應形勢和工作的需要。學習要堅持制度,聯繫實際,學以致用,保證效果。

領導集體要堅持規定的學習制度,爲全局的學習作出表率。各科、所要認真堅持以下制度:

(一) 嚴格理論中心組學習制度,每月集中學習一次。根據實際情況和上級要求,確定學習內容,認真組織學習,不斷提高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提高依法行政、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並建立學習筆記本,記錄集中學習討論的情況。

(二)堅持個人自學制度。根據統一計劃,結合個人實際,制訂自學計劃,並建立自學筆記。個人的學習計劃由本科、所負責人審定並督促落實。科、所長的學習計劃由分管局長審定。

(三)堅持情況通報制度。每季度對各科、所集中學習情況進行一次檢查,重點檢查學習記錄,並將檢查情況在全室通報。

(四)堅持報告會制度。圍繞全局的中心工作,每半年舉辦一次專題報告會或講座,邀請有關部門負責同志或專家講課。

(五)堅持學習交流制度。在自學的基礎上,全室每半年組織一次學習交流會或座談會,交流心得體會,座談讀書收穫。

(六)建立和完善黨員領導幹部聯繫點制度。每個領導成員聯繫一個基層單位及一名黨員,每半年至少深入基層一次,瞭解情況,聽取意見,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七)堅持黨員領導幹部調研製度。班子成員每年要抽出不少於一週的時間到基層單位開展調查研究,每年至少寫一篇有分析、有見解、對工作有指導意義的調查報告。同時,要善於總結、及時發現、大力推廣好的經驗做法,並及時向局黨組彙報,爲指導面上工作提供有益借鑑。   

(八)建立健全領導幹部談心制度。領導班子成員每人每年分別與本單位不少於10名黨員、發展對象、入黨積極分子及羣衆進行談心,單位人數少於10人的,要全部談。領導班子成員之間、黨員領導幹部與所分管部門(單位)負責人之間、黨支部書記和每個黨員之間,要普遍談心。

二、抓思想教育,增強團結

要堅持不懈地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同時,不失時機地抓好形勢政策教育,使幹部職工始終保持健康向上的精神狀態。當前,要突出抓好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教育。

 (一)加強思想品德教育。通過教育,進一步增強團結意識和

大局觀念,消除各種不健康思想。1、要搞五湖四海,不搞以人劃線。不允許給上邊劃線,也不允許給下邊劃線;不允許給自己劃線,不允許給別人劃線。2、要嚴於律己,寬以等人,善於聽取不同意見,不允許搞親親疏疏,不允許搞老鄉、同學、老同事之類的小圈子。要對全局負責,特別在人的問題上,對分管的和不分管的科、所要一視同仁。3、要自覺克服自由主義。反對當面不說、背後亂說;反對挑撥離間,當面一套、背後一套。努力做到不利於團結的話不說,不利於團結的事不做。4、要健全完善民主生活會制度。局領導班子及黨支部的民主生活會要定期召開,發現問題及時召開。在民主生活會上,要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以澄清思想,消除隔閡,增進團結。

(二)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從維護全局的良好形象出發,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把各項工作做到更好。1、教育幹部職工牢固樹立全局工作“一盤棋”的思想。科、所要主動配合支持,出現問題及時協商解決,防止推諉、扯皮。2、教育幹部職工淡泊名利,自覺抵制腐朽思想侵蝕,防止把經濟生活中的商品交換原則帶到政治生活和公務活動當中。3、各科、所要根據工作特點,建立、實施職業道德規範,建立相應的責任追究制。

三、抓正反兩方面典型,弘揚正氣

(一)發揮先進典型的引導作用。大力開展評先樹優活動,組織好每年一度的考覈、民主評議黨員、工青婦羣衆組織的爭先創優活動,並要總結經驗,不斷改進,更好地發揮激勵作用。對於獲得全省或全國性各類榮譽稱號的,要在全局範圍內宣傳其事蹟。各科、所要及時組織學習市內外涌現出的先進模範人物的事蹟,創造一個學先進、趕先進,奮發向上的良好範圍。

(二)重視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黨支部紀檢委員要做好人民來信的處理,加強對執法執紀情況的檢查。對違法違紀問題,要及時查處,並進行通報。同時要利用有效形式,加強對幹部職工的思想教育。全局每半年組織一次廉政建設報告會或收看一場有關廉政建設的錄像,並組織各科、所開展討論,查擺問題,制定措施,堵塞漏洞。要注意發揮好黨支部成員和各黨小組組長的作用。

(三)恢復和發揚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優良作風,各級領導同志對分管科、所或本科、所出現的不良傾向,要勇於開展積極的思想鬥爭。對聽信傳播、製造小道消息和撥弄是非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失、匯密造成不良後果的,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對參與封建迷信或宗教性質活動的,要及時進行教育批評,經教育不改的,分別情況,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在整個思想政治工作中,要防止以迎合代替引導、以人情代替原則,增強思想政治工作原則性和戰鬥性。

四、抓責任制,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實處

進一步完善思想政治工作責任制。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破除把思想政治工作與業務工作割裂開來的錯誤觀點,做到管人管事相統一,防止“兩張皮”現象。各科、所長是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科、所的思想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同志根據分工對分管方面和分管科、所的思想政治工作負主要責任。總結評比時,發生鬧不團結和有違法犯罪等嚴重問題的單位不能評爲先進。

要及時瞭解、掌握幹部職工的思想狀況。各科、所每月分析一次思想情況;各科、所每季彙報一次思想情況,重要情況要及時報告,局半年彙總一次思想情況,針對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開展思想政治工作。

機關黨組織要抓好自身建設,嚴格組織生活,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要充分發揮工會、團支部等羣衆組織的作用,廣泛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寓教於樂,活躍機關業餘文體生活。開展活動要善於抓時機,不與中心工作衝突;既要注意發揮骨幹隊伍的作用,又要注意有廣泛的羣衆性。比較大的活動一般每年組織一至二次,小型活動可適當多組織一些。

各級領導幹部要發揮表率作用,勤政廉潔,公道正派,嚴於律己。要求羣衆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別人做的,自己堅決不做,以模範的行動感召人、帶動人。

 

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

四大紀律

1、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

2、嚴格遵守黨的組織紀律;

3、嚴格遵守黨的經濟紀律;

4、嚴格遵守黨的羣衆工作紀律。

八項要求

1、要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陽奉陰違、各行其是;

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獨斷專行、軟弱放任;

3、要依法行使權力,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

4、要廉潔奉公,不接受任何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利益;

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不允許他們利用本人的影響謀取私利;

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親、營私舞弊;

7、要艱苦奮鬥,不奢侈浪費、貪圖享受;

8、要務實爲民,不弄虛作假、與民爭利。

五不許

1、不許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

2、不許“跑官要官”;

3、不許放任、縱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邊工作人員利用領導職權和職務影響,經商辦企業或從事中介活動謀取非法利益;

4、不許參與賭博;

5、不許借婚喪嫁娶之機收錢斂財。

八禁止

1、嚴禁在工作日中午和執法活動中飲酒;

2、嚴禁酒後駕駛機動車;

3、嚴禁借行政審批、發證、檢查、監督檢驗等機會謀取私利;

4、嚴禁在執法辦案中擅自變更處罰決定和違規處理罰沒物品;

5、嚴禁參加由工作對象支付費用的宴請,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各種費用,收受工作對象的禮金和禮品;

6、嚴禁僞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檢測報告和亂出質量證明;

7、嚴禁強制或變相強制與企業簽訂各類“服務”協議,收取各類不合理費用,放棄原則充當假冒僞劣產品的保護傘;

8、嚴禁參與賭博和色情活動。

八榮八恥

1、以熱愛祖國爲榮、以危害祖國爲恥;

2、以服務人民爲榮、以背離人民爲恥;

3、以崇尚科學爲榮、以愚昧無知爲恥;

4、以辛勤勞動爲榮、以好逸惡勞爲恥;

5、以團結互助爲榮、以損人利己爲恥;

6、以誠實守信爲榮、以見利忘義爲恥;

7、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

8、以艱苦奮鬥爲榮、以驕奢淫逸爲恥。

五個堅決

1、堅決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

2、堅決同以胡錦濤同志爲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一致;

3、堅決貫徹中央的決策和部署;

4、堅決維護以胡錦濤爲總書記的黨中央權威;

5、堅決確保政令的暢通。

五個決不允許

1、決不允許在羣衆中散佈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

2、決不允許公開發表同中央的決定相違背的言論;

3、決不允許對黨的決策部署陽奉陰違;

4、決不允許以任何形式泄漏黨和國家的祕密;

5、決不允許傳播政治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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