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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精品多篇)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精品多篇)

農村醫療調查報告 篇一

沒有健康,就沒有人的全面發展,就沒有全面小康。9億農民的“看病難”、“因病致貧”、“困病返貧”的問題深深牽動着中央領導的心。爲此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改善鄉村衛生醫療條件,積極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行對貧困農民的醫療救助。XX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開始在全國陸續推行。爲了推進這項造福於億萬百姓的民心工程的順利開展,我們來到了湖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首批試點縣,漣源市茅塘鎮,進行了相關的問卷調查。瞭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開展情況,以及農民的切身感受,探討其中存在的問題。

在我們對漣源市茅塘鎮的道童村,柿鄉村,光陽村等四個村的117份問卷調查中,調查者的學歷,年齡:

表一:

學歷 文盲 國小 國中 高中 大中專 大學以上

人數(人) 11 25 68 43 14 5

比例(%) 9.4 21.3 58.1 36.7 11.9 4.2

表2:

年齡(歲) 18歲以下 18-40 40-60 60-90

人數(人) 9 71 81 20

比例(%) 5.3 36.9 47.3 11.7

茅塘鎮是漣源市一個經濟較爲發達的鄉鎮,尤其以鄉鎮企業發展出名,全鎮有3萬-4萬人,而在外地經商或打工的人佔了調查者人數的67.6%,依靠農作物作爲主要收入的家庭只有相當少的一部分。

在調查問卷中問及農民的家庭月收入,在800元以下的佔有54%,800-1000元的佔有14.9%,1000元以上的佔有31%,而家庭醫療費用的支出每年在300元以下的佔有44%,300-900元的佔有34.9%,每年醫藥費用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佔有20.6%,近幾年,農民的收入有了不少的增加,特別像茅塘鎮這種鄉鎮企業較爲發達的小鎮,農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收入增加的同時,農民醫療費用的支出也有了很大幅度的增加。這是我們在問卷調查中,農民普遍反應的問題。據資料顯示,1990年至1999年,全國農民的平均收入從686元增加到了2240元,增加了3.32倍。但農民看病的門診費用和住院費用也分別由10.9元、47元增加到了79元和289元。也就是說農民在收入僅增長3.32倍的情況下,門診費和住院費的費用分別增長了4.4倍和3.7倍。這意味着農民住一次院差不多要花去全年的收入,醫療費用的支出增加過快,增幅過大,致使許多農民生病後不去醫院就診,需要住院的不去住院,貧病交加。

在問及當前農民看病就醫存的最大問題時,有43.9%的人認爲現在鄉鎮醫院醫藥費用太貴,家庭難以承擔,我們在農村調查時,農民還反映農村醫療保險定點的鄉鎮衛生院醫藥費用更貴(相對於私人的診所醫院)。而且根據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規定,只有在指定的定點醫院就醫所產生的費用才能得到補償。農民並沒有得到實惠。另有33.2%的人認爲鄉鎮醫院就醫程序複雜,醫療人員素質普遍不高,技術水平較差,醫療設備陳舊,農民根本不能從其獲得醫療保障。農民大病小病不願去鄉鎮一級醫院就醫。同時也有7.9%的人認爲鄉鎮醫院路途太遠,不方便就醫,只有15%的人對當前鄉鎮醫療狀況還比較滿意。

國家對農村推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有80%的農民表示支持認同這一政策,減輕了農民遭遇重大疾病時的醫藥負擔。可以看出農民對於參保的積極性很高、期望也比較大。15.4%的人認爲這項政策有利也有弊,自己也有其它的看法。在問及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有何顧慮時;有42.7%的人擔心新型農村醫保政策不穩定,怕錢白投了,12.6%人對其獲得補償時,擔心資金無法兌現,辦理時程序複雜。也有25.5%的人對此無顧慮,相信政策帶來的巨大實惠性和穩定性。

調查農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瞭解,有58.8%的人聽說過,自己也參了保,但對其政策具體的內容如補償辦法等卻不清楚,21.8%的人對這一政策,一點都不瞭解,甚至沒聽說過。

農民從農村醫療保險管理機構獲得補償,這是關係到農民切身利益也是農民最爲敏感的的問題,同時也是新型農村合作醫保執行和落實的關鍵所在。有41.6%的人認爲從管理機構獲得補償不方便,要獲得補償,比較難辦,程序也比較複雜,辦事效率不高,29.6%的人承認是自己對農村醫療保政策的不瞭解倒致獲得賠償時不方便,只有24%的人認爲辦理農村醫保補償,還比較方便,很滿意。

由以上對問卷調查的統計和分析可以看出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推出的初級階段。農民得到實惠,取得一定成績的同時,也存在着許多問題,概括一下,主要有以下三點:

一、鄉鎮醫院醫藥費用太貴,尤其是農村醫保的定點鄉鎮醫院,醫藥費用更貴,服務質量卻比較差。農民不願去定點的鄉鎮醫院看病。而根據農村醫保政策,只有在定點的鄉鎮醫院就醫所產生的醫療費用,農村醫保管理單位纔會予以補償。農民普遍反映即使是有補償,自己也要支付相當多的部分。這種農村醫保機構定點的鄉鎮醫院,沒有給農民帶來廉價的醫療服務 ,也沒有給農民帶來最大的實惠。

二、農村的鄉鎮醫院醫療人員素質普遍不高,醫療技術水平落後,醫院的醫療設施陳舊,農民從鄉鎮醫院得不到醫療保障。這是我們在茅塘鎮調查時農民反映最爲迫切的問題。而且根據農村合作醫保的政策規定,鄉鎮醫院作爲農民第一級醫療保障機構,定點的鄉鎮醫院報銷額度在30-60%,報銷幅度最大。縣級醫療機構報銷額度在30-40%之間。農民不但沒有地方看好病,而且也不能享受醫保政策帶來的優惠,切實減輕醫藥負擔。

三、農民從農村醫療保障中獲得補償時普遍反應不方便,程序複雜,原因應該有兩方面:①從調查中可以看出農民雖然知道這項政策,但對於政策的相關內容卻不是很瞭解。農村醫療保險制度對於投保和報銷都有明文規定。只有符合報銷條件所產生的醫藥費用,才能獲得補償。並不是什麼都可以報銷,如打架、鬥摳、交通肇事以及性傳播疾病等所產生的醫療費用、規定的自費藥等都是不能從農村醫保中獲得補償的。但我們在調查中幾乎沒有農民知道這些規定。②農民從醫療保險中獲得補償時,必須經過三級政府機構的審批覈查。雖然當地縣鄉政府都專門設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保管理辦公室,但辦事效率不高,不專業,沒有一批專業統一的審覈機構。甚至有農民反應個別管理幹部損公肥私,“拿回扣”。以上這些都嚴重阻礙了新型農村合作醫保的繼續向前發展,降低了農民對農村醫保的信任和支持。

要使農民得到最大實惠,不但要使農民有地方看病,還要有錢看病。就要不斷完善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正確對待擺在我們面前,客觀存在的種種問題。以下是個人的一些建議:

一、深化鄉鎮醫院改革

首先要解決的是要讓農民有地方看病、看好病、有醫療保障,這是辦好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前提。這就必須要深化農村鄉鎮醫院改革規範醫療服務行爲,更新醫療設備,提高醫療業務水平。鄉鎮醫院的改革一直時我國農村醫療衛生改革的“老大難”。我國現在的鄉鎮衛生院絕大多數都是以行政鄉的建制發展而來,有的鄉鎮只有3萬到4萬人,完全可以同周邊鄉鎮一起建,充分利用醫療資源,合理配置。漣源市茅塘鎮這種3萬到4萬人的小鎮就完全可以和附近的鄉鎮合併建院,然後再向每村配置駐村醫生。這樣既可以優化資源配置,又方便農民看病。同時,鄉鎮醫院也可以投入市場,任其參與市場競爭,而不是國家來養活衛生院,將鄉鎮衛生院承包或拍賣,能夠解決鄉鎮衛生院的投資發展,但醫學人才的引進,也是鄉鎮醫院發展的一個重要環節。我國每年有許多醫學大學生寧願在大城市作醫藥代表,也不去鄉鎮醫院當醫生,不外乎是鄉鎮衛生院收入低,待遇差。在現在高校就業形勢如此嚴峻的情況下,茅塘鎮衛生院還沒有一個正規大學生,甚至大專生也沒有,國家應該出臺政策,宣傳和鼓勵醫學大學生到鄉鎮醫院就業。這樣才能爲鄉鎮醫院的發展注入活力。農民的醫療保健也纔能有保障。

二、加強藥品購銷監管

有較低廉的藥品,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鄉村醫院醫藥費用太貴,特別是定點的鄉鎮醫院,必須加強對藥品的購銷監管。可以實行鄉鎮醫院村衛生所,由上一級醫療機構牽頭,直接向廠家統一採購藥品,減少中間環節,降低藥品進價,鼓勵使用低成本、低價格,療效又肯定的藥物。要制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實行藥品價格公示,加大農民羣衆的監督,讓農民明明白白看病買藥,切實減輕農民負擔。

三、加強定點醫院的審批和檢查

我們在茅塘鎮以及附近幾個鄉鎮調查時知道,每個鄉鎮的衛生院都是被農村醫保部門自動指定爲醫保定點醫院。對於醫療和藥品定點機構的確定,必須加強對定點醫院的審批和檢查,不管哪種所有制形式,只要條件俱備,人民羣衆滿意的醫院和藥店都可以作爲定點醫療和藥品供應機構。而對於那些不及時提高自身素質,管理鬆弛,私自漲價,弄虛作假的定點醫院和藥品供應機構要及時取消農村醫保定點資格,加強動態監督。否則,這種定點醫院靠醫保養身,農民有苦難訴的現象 ,將嚴重阻礙農村合作醫保繼續向前發展

四、加大政策內容宣傳積極引導

農民反映獲得補償不方便,對農村醫保的各種顧慮,關鍵還是要加大醫保政策內容宣傳,積極引導,進一步提高農民羣衆參加合作醫療的各種積極性。鄉政府應該通過各種渠道如,電視、報紙、傳單、公開信,幹部下鄉等使合作醫療的政策優越性,實施補償辦法以及各項規定家喻戶曉,人人明白,這樣既可以使農民打消各種顧慮,提高積極性,又可使醫保管理部門提高辦事效率,切實使農民方便滿意。

搞好合作醫療,有利於保障農民獲得基本醫療服務,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有利於減輕農民負擔,緩解農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有利於促進農村衛生事業的全面發展,是實現小康和現代化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實施的初級階段,雖然我們遇到了許多困難,但我們只要提高對合作醫療的認識,正確的對待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和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用事實來打消農民心中的疑慮與困惑,相信這項爲農民服務的政策必將深入民心。從而推動社會主義事業全面向前發展。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二

健全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加強農村衛生建設的重大舉措,是統籌城鄉發展和統籌經濟社會發展、提高農民健康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推進和諧社會建設的必然選擇。近年來,西南村始終堅持農民自願參加原則,紮實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建立健全組織協調、經管監辦及醫療救助等各項制度,認真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取得了明顯成效。截止目前,農民的參合率達到98%左右,廣大農民參與的積極性很高。這種“小投入,大收益”的模式受到了廣大農民的歡迎。參合農民得到了實實在在的好處,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不可否認,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在以後的工作中加以創新和改進。

一、初步成效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實施,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實現了農民羣衆得實惠有機統一。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各級組織和幹部充分認識到了合作醫療試點的重要意義,認識到了合作醫療是當前解決“三農”問題,解決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確保農民身體健康,致富奔小康的有力保證,爲農民服務的意識進一步增強。廣大農民羣衆通過發生在身邊的許多事例,真真切切地體會到了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好處,關心、支持黨委政府工作的自覺性、堅定性進一步提高。

(二)減輕了農民經濟負擔。通過對住院病人醫療費用的按比例報銷,有效地緩解了農民醫療費用負擔,尤其是重病大病,作用十分明顯。各定點醫療機構按照有關要求,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爲患病的農民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收費,避免了農民羣衆因住院造成的醫療過度消費,減少了合作醫療基金的流失和浪費。

(三)激活了農民醫療需求。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來,全村醫療機構住院人數和住院費用同比均有一定程度的增加。農民羣衆逐步認識到了合作醫療的重要作用,對醫療需求越來越大,逐漸走出了“小病不治、大病硬抗”的認識誤區,杜絕了“小病養成大病、大病造成死亡”現象的發生。

二、存在問題

(一)報銷範圍窄,農民受益面小。對於一些常用的藥品和常規手術政府是給貼的,但是一些是不給予補貼,還有另外一部分是補貼的,而且報銷必須在制定的門診,所以報銷受到極大的限制。

(二)定點醫院收費高,農民利益受損。許多調查農戶反映,同樣一個感冒或其它小病,在鄉村醫生那隻花二十多元,而到定點醫院卻要花費幾百元。一些比較常見的小病,醫生卻要病人作各種檢查,什麼心電圖,B超和各種化驗,小病大看現象時有發生。農民說,大醫院的牀位

費太貴,睡不起,爲了能報銷,有病往定點醫院跑,路費,餐宿費,誤工費再加上虛高收費等,化了許多冤枉錢,就算得到了一定補償,仔細算算反而不划算。

(三)外出打工人員享受極不方便。外出農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點醫療機構接受治療纔可能報銷醫療費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在外地治療報銷有關費用。因此,外出農民參加新型合作醫療後,患病就醫時常常陷入兩難困境:直接在外地就醫,無法享受到補償帶來的好處,心有不甘;回到當地定點醫院就醫或辦理相關手續,要花費不菲的路費,甚至有可能耽誤病情。調查中已經發現部分農民由於打算外出,表示不再繼續加。

(四)鄉鎮衛生院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雖然現在鄉鎮衛生院醫療條件有所改善,但部分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落後,設備老化陳舊,人才匱乏,難以提供更高層次的醫療技術服務,遠遠不能滿足農民羣衆日益提高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五)競爭激烈,藥品價格仍偏高。雖然現在各新農合定點醫院藥品價格有明顯下降,但由於進貨渠道、管理機制、運營成本等限制,農合定點醫院藥價跟私營藥店相比,仍偏高。

三、幾點思考

(一)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府支持和補助是關鍵。從本質上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屬於社會範疇,具有其自身的公益性,要求政府給予一定的投入和支持。從公平角度出發,政府理應利用轉移支付手段,加大對農村衛生事業的支持,同時這也是縮小城鄉差別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手段。從投資回報看,廣大農民保持健康向上的身體素質,有利於推動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離開政府的大力支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將難以維繫和發展,起不到應有的作用。

(二)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持續發展的趨勢。籌資水平上的懸殊導致了保障能力上的明顯差距,還不能滿足廣大人民羣衆實際的保障需求。因此,要在以農民個人自願繳納和政府資金支持爲主的基礎上,探索科學、合理、多元化的籌資機制。可採用社會捐贈等形式,籌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提高保障金額。

(三)要堅持“鞏固、完善、監管”的方針,提高運轉質量。要不斷完善修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法,探索籌資管理成本更低、補償結構更合理、羣衆更方便的保障辦法,重點是科學劃定補償比例,使辦法更易操作,讓羣衆最大受益,鞏固農民羣衆參合率和受益面,讓更多的羣衆得到實惠;加強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強化鄉鎮合管機構及定點醫療機構的職能落實,確保資金運行安全,保障人民羣衆的知情權、監督權。

(四)要充分利用好上級政策,積極爭取資金,加快基礎設施建設。以國家加大對農村衛生建設投入爲契機,積極爭取衛生三項建設資金,有計劃有步驟地改善鄉鎮衛生院的硬、軟件設施,提高其服務功能,爲農村合作醫療的順利運行創造條件。加快合作醫療管理信息化網絡建設。加大對合作醫療從業人員的培訓力度,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風嚴謹、服務周到的合作醫療從業隊伍。

四、幾點建議

(一)改進方式,鞏固和擴大參合隊伍。鞏固和提高參合率,是保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長期堅持下去的關鍵。爲此,要把提高參合率作爲該項工作的首要任務,注重做好已參合對象的穩定和鞏固工作,採取一切有效辦法把尚未參合的對象,尤其是那些對參合持態度消極的特殊羣體動員進來。經過近年來的宣傳和實踐,大多數羣衆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已有認識並認可,今後的發動方式應轉到提升服務質量、爲農民參合創造方便、增強吸引力上來,始終把爲參合農民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繼續加大對基層衛生院建設的投入力度,進一步改善我縣基層醫療衛生條件,配備基本醫療設施,加大對現有醫務人員的培訓,建立人才引進機制,不斷滿足農民羣衆的就近醫療保健的需求。

(三)完善監管機制,提高補償水平。進一步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實施辦法,建立健全科學、快捷、長效的籌資、繳費、報銷制度。在保證基金安全運行的前提下,提高基金使用率、補償比例和大病救助水平,想方設法擴大參合農民受益面。

(四)加大醫療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非法行醫。現在私營門診和藥店林立,他們以低藥價吸引了許多羣衆,但有些門診和藥店的藥品進貨渠道不明,用藥效果和安全得不到保障,有關部門應依法查處非法行醫,規範醫療秩序,淨化醫療市場,保障羣衆就醫用藥安全,爲新農合的實施創造更加優良的環境。

(五)各級政府和新農合相關管理部門,要採取多渠道、全方位靈活多樣的宣傳方式,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傳揚新農合制度的優越性,公示大額補償的病例,邀請受益患者在村莊、社區、會議等場合現場介紹參合的好處,讓人民羣衆切身感受到新農合是惠及萬民的好政策,自覺、主動的參合。

在當前進村入戶的籌資模式下,籌資成本很高,應積極探索便捷並行之有效的新的籌資模式:學習借鑑外地經驗,可採取與農民簽訂“代扣代繳”協議的辦法,由金融機構通過農民的糧補賬戶代扣代繳參合基金,減輕基層負擔,節約管理成本。也可嘗試自今年起,凡在規定時間參合的,從其30元自籌基金中拿出10元,打入其家庭門診賬戶,以獎代補,擴大參合受益面,激發羣衆參合熱情,促進收繳統籌基金儘快完成任務。

(六)要激發農民參合熱情,取得他們的信任,就必須順應他們的心願,堅持“與時俱進,科學管理,方便羣衆,務實高效”的理念。一要進一步調整及完善現行《實施方案》,增加門診統籌基金,方便門診就醫補償。二要提高在縣、鄉住院醫療費的補償比例,鼓勵參合患者在基層醫院就醫。三要在縣內定點醫院全部實行即時結報、兌付補償制度。四要增加新農合招標用藥名錄,儘量減少不能報銷的藥品,並提高中草藥報銷補償標準,相對提高藥費補償比例。五要全面開通新農合互聯網信息平臺(含村衛生室都聯網),覈准並錄入參合人信息,並給參合農民辦理IC卡,使參合患者能夠持卡隨地就醫,及時結報補償。六要對經常就醫的慢性病、常見病、多發病以及重(特)大病給予政策傾斜,在一年內多次住院不再重收“門檻費”。七要對意外傷害所產生的醫療費,應採取區分性質,分別對待,應補償的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償。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三

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黨中央作出的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提高農民醫療和健康保障水平的一項重大決策,也是我縣當前一項重要而緊迫的試點工作任務。爲全面瞭解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進展情況,並探索促進這項工作開展的有效途徑。近期,根據縣委安排,我們深入農醫辦、部分定點醫療單位和鄉(鎮)、村、組,採取聽情況介紹、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走訪羣衆等形式,就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情況進行了一番深入調查,並形成了專題報告,供縣委領導參考。

一、總體運行情況

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於今年元月1日正式啓動,通過近一年時間的運行,總體狀況良好,全縣參合農民人數達21.64萬,佔總數的72.6%,基本達到了預期效果。

一是領導重視,農民參合積極性較高。在啓動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過程中,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始終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和各部門聯動,抽調精幹力量組織宣傳發動工作,爲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營造了良好的氛圍。同時,由於政策得民心,廣大村幹部和羣衆給予了試點工作大力支持,特別是一些集體經濟相對較好的村實行集體投保,極大地提高了參合率。

二是機構健全,運行規範。縣裏成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和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做到了機構、人員、編制、經費四到位,安裝了縣、鄉兩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了全縣聯網管理和信息資源共享,方便了工作。農醫辦嚴格按照專款專用、專戶儲存、以收定支、保障適度的原則,對於農村合作基金進行使用管理,並在國有商業銀行設立基金專用帳戶,嚴格基金封閉運行,確保了資金運行安全。同時,在縣醫療行政管理部門的嚴格監管下,各定點醫療單位合理用藥、合理檢查、合理收費得到了較好執行,參合農民醫藥費負擔明顯減輕。

三是廣大農民和定點醫療單位直接受益,黨羣幹羣關係進一步融洽。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較高,大多數生病農民基本上都能夠得到及時就近醫治。而且各鄉鎮均統一爲農村五保戶、特困戶以及享受定補的優撫對象等特殊羣體和弱勢羣體交納了個人應繳的參合資金,確保這一部分人100%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從根本上解決了社會弱勢羣體的看病就醫問題。據統計,截止11月底,全縣共有11221人次門診治療,治療總費用達32.84萬元,實際補償費用達23.69萬元;共有14029人次住院治療,總治療費用達17191502.94元,實際補償金額達5152498.34元,其中總治療費用上萬元的大病醫療發生135人次,治療總費用達2384532.96元,實際補償金額達4002.08元,農村人口“小病拖成大病、輕病拖成重病、重病拖成絕症”和“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大大減少。同時,各定點醫療單位對農村羣衆的醫療服務態度有了明顯好轉,其經濟效益也有了大幅度提高,醫務人員的待遇也有了相應的提高。據調查估計,縣級醫院的效益較去年提高了40%左右,鄉鎮衛生院的效益較去年提高了30%左右。一些鄉鎮負責同志深有感慨地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推行,不僅有效緩解了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而且對改善黨羣關係、化解基層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產生了積極影響。

二、存在的突出問題

1、宣傳發動不夠深入,農民對相關政策規定了解較少。我們從調查中瞭解到,由於有關部門、鄉鎮宣傳發動工作不夠深入,對有關政策宣傳不夠透徹,許多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細則,特別是對於參加後需要遵守哪些規定、什麼情況下才能夠享受補償以及如何結算等細節問題一知半解。調查問卷統計顯示,只有52.5%的農戶知道報銷醫藥費是有條件限制的,有11.5%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有44.8%的農戶知道醫藥費報銷手續,有16.8%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有33.2%的農戶知道可報醫藥費範圍,有25.9%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也正是由於農民對報銷住院醫療費用的限制條件、如何計算報銷的醫療費用、醫藥費報銷的相關手續和程序等知之不詳,導致一些農民在報銷醫療費用過程中遇到了不少麻煩,並由此產生了“手續繁瑣”的意感,挫傷了他們的參合積極性。

2、一些鄉村幹部工作方式過於簡單,少數農民產生了牴觸情緒。少數鄉村幹部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長期性和艱鉅性缺乏必要的認識,加上去年縣裏要求各鄉鎮完成任務的時間太緊,因而他們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了“收費”和完成“參合率”指標任務上,工作過於簡單化、形式化,沒有耐心細緻給農民講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意義和相關政策標準,以致有的農民誤將此項工作認爲是政府“形象工程”,也有的農民將其與亂攤派、亂集資等同起來,產生了一些牴觸情緒,影響了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

3、農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弱,直接影響了參合率。農民互助共濟,並且自覺自願地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順利推行的基礎和保證。但是我縣地處邊遠山區,經濟基礎薄弱,貧困人口占全縣總人口的39.9%,並有2.33萬人處於絕對貧困線以下。很多農民自我保健意識不強,比較注重眼前利益,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嚴重性認識不足,他們今天花了10元參加了合作醫療,總想着能不能儘快得到實際的利益,甚至有不少農民認爲交了錢沒有生病就吃虧了。這種心態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普及率的提高。

4、一些工作環節透明度不高,部分農民心存疑慮。在調查過程中,不少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的住院病人反映,與市級以上正規醫療單位不同的是,縣、鄉兩級醫院都沒有給病人發放“每日清單”,病人對醫院的各種藥價、檢測、治療費用計價心裏沒底,時刻有一種被人“宰割”的擔心。同時,同樣是感冒或其它小病,他們在鄉村醫生那裏只需花幾十多元,而到定點醫院卻要花費幾百元。而且一些比較常見的小病,定點醫院的醫生卻要病人作心電圖、b超和各種化驗,“小病大看”的現象時有發生。還有一些農民反映,爲了能報銷部分醫藥費用,他們有病就往定點醫院跑,但把路費、餐宿費、誤工費再加上醫院某些虛高收費等,化了許多冤枉錢,就算得到了一定補償,仔細算算反而不划算。

5、鄉鎮醫療服務質量不高,農民健康保障水平受到制約。目前,我縣相當部分偏遠鄉鎮的衛生院連b超機、x光機等普通的檢測設備都沒有,仍然使用聽診器、體溫計、血壓計等“老三件”給病人看病。由於條件差、環境不好、待遇低,主要承擔農村合作醫療的鄉鎮衛生院人才相當缺乏,整體醫療水平和服務能力較弱,對一些疑難病症的診斷和治療更是束手無策,難以適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發展需要和農民健康保障需求。調查問卷統計顯示,只有20.9%的農戶對當前農村就醫條件表示滿意,46.2%的農戶明確表示不滿意。調查中我們還了解到,我縣相當部分農民生病後並沒有在縣內的定點醫療單位住院治療,而是直接去了市級以上的醫院就醫,還有一些本來就入住縣內醫院的病人想方設法轉往市級以上醫院。據一些縣內定點醫療單位的負責人透露,很長一段時間內,僅洪江市二院入住的病人中就有50%以上的是會同人。

6、外出務工人員享受不方便,降低了農民對合作醫療的支持力度。我縣外出務工人員相當多,且有相當部分農民是舉家外出務工,僅王家坪鄉今年就有275戶農民舉家外出務工。而現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外出農戶就醫政策缺乏靈活性,如果外出農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點醫療機構接受治療纔可能報銷醫療費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在外地治療報銷有關費用。因此,外出農民參加新型合作醫療後,如果直接在外地就醫,則無法享受到補償帶來的好處,而回到當地定點醫院就醫或辦理相關手續,則要花費不菲的路費,甚至有可能耽誤病情,常常陷入兩難困境而不知所措。我們在調查中發現,一些舉家外出的農民根本就不參加合作醫療,還有一部分農民由於打算外出務工,明確表示明年將不再繼續參加農村合作醫療。

三、進一步推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對策建議

“救護車一響,一頭牲畜白養;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窮”,這一順口溜是我縣農民長期以來缺乏基本醫療保障的真實寫照。因病而貧,貧病交加,更是我縣農民繞不開的怪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我國正在探索的新型農村保障體系,是一項旨在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但同時也是一項十分複雜和艱鉅的系統工程。爲此,我們務必要加強領導,強化措施,切實把這項工作抓好抓實。

第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進一步強化宣傳教育工作。各級領導一定要認真學習和領會中央和省裏下發的有關文件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推行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宣傳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電視講話、廣播、報紙、印發宣傳資料、組織宣傳車、設置宣傳點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大造輿論,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要組織縣、鄉、村各級幹部和鄉村衛生人員,開展面對面的宣傳,切實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參加辦法、參加人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報銷和管理辦法等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農民真正認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意義和好處,不斷培育和引導農民增強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增強農民羣衆參與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第二,要強化資金籌措和管理,確保基金正常運行。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資金籌措和資金管理都是關鍵。要探索和建立有效的的資金籌措機制,做到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確保資金到位。要繼續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積極開展社會福利、社會救濟、優撫安置和互助等社會事業,切實加強農村保障體系建設,特別是對農村特困家庭、重點優撫對象等實行醫療救助,真正使救助對象能夠享受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待遇。要從建章立制入手,逐步建立健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縣、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機構要認真履行管理職能,切實加強資金管理,嚴格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和“以收定支、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做到專戶儲存、專帳管理、專款專用,保證合作醫療資金全部公平、有效地用在農民身上。要堅持實行“陽光”操作,定期向社會公佈資金收支、使用情況,保證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參與、知情和監督的權利。特別是要採取張榜公佈的形式,公佈農民往年參加醫療的情況以及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四

據桐廬,餘姚,海寧,桐鄉,德清,路橋等6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中等以上的縣(市,區)和龍遊,青田等2個欠發達縣的810戶農戶,56名具體經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鄉鎮管理人員抽樣問卷調查表明,浙江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推行中,主要存在以下6個方面的問題:

(一)滿意率低,參合積極性有下降趨勢。在問及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滿意程度時,786戶已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戶,只有48%表示滿意,38、8%基本滿意,13、2%不滿意。在問及下一個年度是否繼續參加時,有72、9%表示會繼續參加,但有23、5%不一定或肯定不參加,其中佔3、6%明確表示不參加。

(二)報銷範圍窄,農民受益面小。從被調查的8個縣(市,區)情況看,除桐鄉,海寧對門診有一定比例補償外,其餘均限制在住院費用中。因此,農民在繳納費用後,往往全年得不到任何的醫療補償。據調查,786戶參合農戶參合以來僅有11、5%的報銷過醫藥費。

(三)定點醫院少,農民就醫不方便。據統計,8個縣(市,區)20**年末有村及村級以上醫療點1531家,其中定點醫療機構261家,佔村及村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總數的17、0%,平均每萬農村應參合人口僅擁有0、98家,定點醫院少,給農民看病帶來不方便。

(四)定點醫院收費高,農民利益受損。許多調查農戶反映,同樣一個感冒或其它小病,在鄉村醫生那隻花二十多元,而到定點醫院卻要花費幾百元。一些比較常見的小病,醫生卻要病人作各種檢查,什麼心電圖,b超和各種化驗,小病大看現象時有發生。農民說,大醫院的牀位費太貴,睡不起,爲了能報銷,有病往定點醫院跑,路費,餐宿費,誤工費再加上虛高收費等,化了許多冤枉錢,就算得到了一定補償,仔細算算反而不划算。

(五)外出打工人員享受極不方便。部分調查縣(市,區)對外出農戶就醫政策缺乏靈活性,外出農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點醫療機構接受治療纔可能報銷醫療費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在外地治療報銷有關費用。因此,外出農民參加新型合作醫療後,患病就醫時常常陷入兩難困境:直接在外地就醫,無法享受到補償帶來的好處,心有不甘;回到當地定點醫院就醫或辦理相關手續,要花費不菲的路費,甚至有可能耽誤病情。調查中已經發現部分農民由於打算外出,表示不再繼續參加。

(六)村幹部有"三難"、調查中,一些村幹部反映,目前他們在農村合作醫療工作中有"三難":宣傳動員難,籌集資金難,報銷解釋難。因此,面對上級的任務,爲避免矛盾,有的地方出現了村集體經濟爲村民參合墊資,村幹部四處奔波動員個私企業老闆資助等現象。

浙江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存在的問題,原因和建議——農村合作醫療情況調查分析之一。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新形勢下黨中央,國務院爲切實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統籌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大舉措,對於提高農民健康保障水平,減輕醫療負擔,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具有重要作用。浙江省作爲全國四個試點省之一,目前已在全省27個縣(市,區)開展新型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爲了進一步瞭解我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爲不斷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提供決策依據。最近,浙江省農調隊在前期對有關部門走訪瞭解,深入到試點縣有關鄉鎮,農戶調研的基礎上,設計農戶問卷,採取抽樣調查和採訪座談等形式開展了專項調查。調查結果表明,當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廣爲人知,也受到了部分農戶認可,但實際工作中也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要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保持持久的生命力,還需不斷傾聽農民的呼聲,改進工作方式方法,不斷完善實施方案。

一、調查基本情況

本次調查在27個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縣中,選擇了桐廬,餘姚,海寧,桐鄉,德清,路橋等6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中等以上的縣(市,區)和龍遊,青田等2個欠發達縣的810戶農戶,56名具體經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鄉鎮管理人員進行了抽樣問卷調查。調查表明:

1、99、8%的農戶知道新型合作醫療制度。調查顯示,在被調查的8個試點縣中,絕大部分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普遍有一定的瞭解,在被調查的810戶農戶,只有2戶不知道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知曉率達99、8%。

2、81、0%的農戶參合。截止2004年6月30日,被調查的8個試點縣應參合人數327、51萬人,已參合人數爲265、34萬人,平均參合率81、0%、從810戶調查農戶看,有786戶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佔調查戶的97%、在參加的農戶中,79、6%的農戶認爲是完全自願的,16、3%的農戶認爲上級政府規定要參加才參加的。從參加途徑分析,40、2%的農戶是看了政府分發的宣傳資料後決定的,46、9%的農戶是通過村幹部動員後決定的。

特別需要肯定的是,56個調查鄉鎮都較好地解決了貧困家庭的參合問題,95、3%的因病致貧戶在各方面的幫助下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3、72、4%的農戶看病首選鄉村醫院。被調查的810戶農戶中,有41、3%的農戶患病後首選鄉鎮衛生所,有31、1%的農戶首先村合作醫療衛生站,18、1%的農戶首選縣城醫院,6、7%的農戶首選個體醫生,還有2、8%的農戶不看病,能拖則拖,能扛則扛。

4、46、6%的合作醫療基金由個人籌集。被調查的8個縣(市,區)中,農民個人籌資5051、99萬元,佔實際到位資金的46、6%;村級集體經濟扶助1382、84萬元,佔實際到位資金的12、8%;企業家捐助43、80萬元,佔實際到位資金的0、4%、從個人繳費金額看,除困難戶外,普通農戶每人每年最低的爲10元,最高40元。

5、11、5%的參合農戶報銷過醫藥費。至6月底,已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786戶農戶中有90戶報銷過醫藥費,佔11、5%、共發生醫藥費總額146、16萬元,實際報銷醫藥費總額17、40萬元,佔參合農戶醫藥費發生總額的11、9%、由於本次調查農戶的樣本量較少,實際各縣(市,區)參合農戶的受益面更小。

6、17、2%鄉鎮實行計算機管理。在被調查的8個縣(市,區)134個已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鄉鎮中,只有23個鄉鎮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有關信息實行了計算機管理,佔17、2%。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推行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推行,幹部羣衆普遍存在"三怕"思想,即鄉鎮幹部怕麻煩,村幹部怕收費,老百姓怕吃虧。從調查情況分析,主要存在以下6個方面的問題:

(一)滿意率低,參合積極性有下降趨勢。在問及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滿意程度時,786戶已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戶,只有48%的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表示滿意,38、8%的農戶表示基本滿意,13、2%的農戶明確表示不滿意。在問及下一個年度是否繼續參加時,有72、9%有農戶表示會繼續參加下一個年度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體系,但有23、5%農戶表示不一定或肯定不參加,其中有28戶佔3、6%的農戶明確表示不參加。

(二)報銷範圍窄,農民受益面小。農民掙錢不易,他們希望每一分錢的投入都要得到回報。而目前我省推行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以大病統籌爲主。被調查的8個縣(市,區)情況看,除桐鄉,海寧對門診有一定比例補償外,其餘均限制在住院費用中,也就是說,農民生病後,只有住院治療發生的醫藥費纔有可能得到報銷補償。而一般來說,農民患上需住院治療的大病相對較少,而頭痛,感冒等小病時有發生,但不需住院治療。因此,農民在繳納費用後,往往全年得不到任何的醫療補償,導致農民認爲付出多,回報小,不划算。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農民參合的積極性,特別是自我保健和互助意識淡薄,而身體健康,沒有患過大病的農民更是不願意參加。調查得到的11、5%的受益面也表明,絕大部分農戶近期並沒有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中得到實惠。部分農戶在問卷上寫上了他們的困惑:"爲什麼只有住院費才能報銷"、

(三)定點醫院少,農民就醫不方便。調查顯示,農民就醫大多數選擇鄉鎮衛生所,村合作醫療站以及個體醫生。因爲他們覺得這些醫療單位離家近,就醫方便,藥價便宜,收費低,服務態度好。據統計,8個縣(市,區)20**年末有村及村級以上醫療點1531家,其中定點醫療機構261家,佔村級村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總數的17、0%,平均每萬農村應參合人口僅擁有0、98家,定點醫院少,給農民看病帶來不方便。

(四)定點醫院收費高,農民利益受損。目前無論是營利還是非營利醫療機構都是按市場經濟規律經營,把追求利潤最大化作爲目標之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定點機構有在合作醫療制度中受益的期望。而定點醫院是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實施第一線的部位,它的服務好壞和收費高低至關農民切身利益。目前農戶由於受經濟條件制約,生病一般都就近到村級衛生站或個體診所就醫,一來方便,二是收費低。而定點醫院收費普遍較高,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所能獲得的補償相比微不足道。許多農戶反映,同樣一個感冒或其它小病,在鄉村醫生那隻花二十多元,而到定點醫院卻要花費幾百元。一些比較常見的小病,醫生卻要病人作各種檢查,什麼心電圖,b超和各種化驗,小病大看現象時有發生。農民說,大醫院的牀太貴,睡不起,爲了能報銷,有病往定點醫療跑,路費,餐宿費,誤工費再加上虛高收費等,化了許多冤枉錢,就算得到了一定補償,仔細算算反而不划算。另外,部分定點醫院的醫生服務意識欠佳,或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瞭解太少,雖然有些病可以用多種不同品名的藥治療,藥效基本相同,但醫生不明就裏所開的藥很可能就是不能報銷的,德清一鄉鎮管理人員反映了一個病例,住院用藥總費用18000元以上,結果只報銷了50元左右,絕大部分的藥物都無法報銷,在當地起了較大的負面作用。

(五)外出打工人員享受極不方便。我省農民外出經商務工的人員較多。部分調查縣(市,區)對外出農戶就醫政策缺乏靈活性,外出農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點醫療機構接受治療纔可能報銷醫療費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在外地治療報銷有關費用。因此,外出農民參加新型合作醫療後,患病就醫時常常陷入兩難困境,直接在外地就醫,無法享受到補償帶來的好處,心有不甘;回到當地定點醫院就醫或辦理相關手續,要花費不菲的路費,甚至有可能耽誤病情。調查中已經發現部分農民由於打算外出,表示不再繼續參加。

(六)村幹部有"三難"、回顧這些年在農村推行的新政策,很多時候幹部和村民的說法有太多的不同,做了工作的幹部得不到農民的認同,而農民的苦衷有些幹部也漠不關心,而政策需要化爲實效,才能進入人們的內心,求得認同。農村長期以來形成的不寬鬆的幹羣關係,使每做一件事都要付出加倍的努力,在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過程中也是如此。一些村幹部反映,目前他們在農村合作醫療工作中有"三難":宣傳動員難,籌集資金難,報銷解釋難。因此,村級幹部面對上級的任務,爲避免矛盾,我省有的地方出現了村集體經濟爲村民參合墊資,村幹部四處奔波動員個私企業老闆資助等現象。集體經濟好的村100%替村民參合,而村民卻不知道自己參合,村級經濟稍差點的按80%村民參合,卻無法落實到戶,導致誰生病誰報銷醫藥費的現象。也有個別村,爲湊足人數,完成參合率,村幹部自己個人爲少量農戶墊資,期望在發生報銷時扣回。一些村幹部反映,如果自己村有人生大病獲得了補助,等於給自己村裏人捐了一次款,若沒有人生大病,就不好向村民交代了。個別村書記甚至向我們建議,能不能將村裏農民自己繳的費一年清算一次,結餘的返還給村裏,這樣來年的收費工作就好辦一點,上級補助給我們的錢,算我們捐獻了。

三、原因分析

(一)政策宣傳不夠深入,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一知半解。我們從調查和座談中瞭解到,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細則,特別是參加後,需要遵守哪些規定,什麼情況下才能夠享受補償以及如何結算等細節問題的宣傳上,做得不到位。調查顯示,只有52、5%的農戶知道報銷醫藥費是有條件限制的,有11、5%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有44、8%的農戶知道醫藥費報銷手續,有16、8%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有33、2的農戶知道可報醫藥費範圍,有25、9%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農民對報銷住院醫療費用的限制條件,如何計算報銷的醫療費用,醫藥費報銷的手續等知之不詳,導致農民普遍覺得報銷手續十分繁瑣,有的農民原本自認爲能夠報銷的醫療費用得不到補償,極大地挫傷了農民參合的積極性。如台州市路橋區一陳姓村民反映,今年因患病住進了台州市立醫院(非農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但農民不知道),出院後憑住院證所列的醫療費到路橋人壽保險公司結算,被告知費用不能報銷,他感到沒有享受到參加合作醫療的好處。由此可見,我們在動員農戶參加的同時,還需要進一步向農戶講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相關政策,以便農戶在就醫過程中充分享受自己的權利。

(二)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認識不到位,工作方式過於簡單。由於受經濟發展水平制約等原因,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在我國廣大農村曾幾度沉浮,從上世紀六十年代的轟轟烈烈,到八十年代的癱瘓無力,再到九十年代的有始無終,在不少幹部羣衆心中留下了一定的陰影,給本次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也產生了一定消極影響。衛生部,民政部等11個部委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指出,"要充分認識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重要性和艱鉅性。一定要堅持農民自願參加的原則,嚴禁硬性規定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的指標,向鄉村幹部搞任務包乾攤派等做法,要深入細緻地做好對農民的宣傳和引導工作"、但我省個別地方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長期性認識不到位,宣傳發動工作方式簡單,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了"收費"和完成"參合率"指標任務上,以致有的農民誤將此項工作認爲是政府形象工程,對自己不會有好處,也有的農民將其與亂攤派,亂集資等同起來。由於工作方式簡單或不到位,出現了住院病人不知道住院費用能否報銷和參合農戶沒有領到醫療卡的情況。據調查,在786戶參合農戶中,有73戶沒有領到醫療卡,佔9、3%。

(三)農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弱。讓農民真正擁護和認可,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不斷髮展的基礎。依靠行政手段,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參加辦法,參加人的權力與義務以及報銷和管理辦法等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農民真正認識和體會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義和好處,樹立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自覺自願地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順利推行的基礎和保證。互助共濟是傳統美德,但現階段對於並不富裕的羣衆要求都有這樣的思想境界是不現實的。樹立農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不可能一蹴而就。目前,大部分農民比較現實,今天用了20元參加了合作醫療,就想着能不能得到實際的利益,許多農民認爲交了錢沒有生病就吃虧了,也有的覺得這個制度交了錢連資助誰都不知道等於白交。生病後能拖則拖,能扛則扛,也反映出一部分農民自我保健意識不強和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嚴重性認識不足。

(四)有些地方的管理方式讓農民心存疑慮。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宣傳和推行過程中,最大的困難之一是農民普遍存在的對政府的信任問題:擔心合作醫療能不能長久,擔心各項政策能否真正兌現,擔心合作醫療經費會不會被截流,挪用,貪污和私分,擔心在實施過程中有沒有憑關係,走後門,在報銷範圍和額度上因人而異,等等。被調查的8個縣(市,區)中,有3個縣(市)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工作委託給了當地的保險公司。報銷管理機構由當地政府管理,羣衆樂意且放心;交給保險機構管理,農戶心存疑慮。他們認爲剛推行時爲政府行爲,到具體實施時變成商業行爲了,農民對政府收費,保險公司賠付的脫鉤管理模式不放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堅持的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則,與保險制度"以支定收"的事先費率精算,保險公司承擔經營風險自負盈虧的原則相違背,它將合作醫療的經營風險轉嫁給了參合農民,政府僅承擔有限責任(補貼部分),農民擔心在處理賠付時,得不到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支持和幫助,參合補償利益得不到保證。本次調查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委託保險公司代理的3個縣(市,區)農戶的滿意率明顯低於其他調查縣(市,區),不滿意率位居前3位,也說明了農戶對這種運作方式缺乏信心。

四、幾點建議

"救護車一響,一頭牲畜白養;住上一次院,一年農活白乾;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窮"這一順口溜是農民長期以來缺乏基本醫療保障的真實寫照。天災人禍,疾病是"人禍"之首。因病而貧,貧病交加,成爲農民繞不開的怪圈。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新形勢下我國正在探索的新型農村保障體系,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農村醫療衛生工作的重視和關心。從調查情況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實施總體上得到了廣大農民羣衆的認同,但是對這一工作是否能長期堅持,不少人心懷疑慮。如何讓這艘承載着農民羣衆厚望的大船順利遠航,讓社會保障更爲完善,是試點工作的一大重點。針對目前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我們建議採取以下措施加以改進: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進一步強化宣傳教育工作。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一項新政策,新制度的推廣,在農民和基層幹部之間,可以作爲一次接觸溝通的契機來對待,而不是規避,敷衍所能替代。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新形勢下黨中央,國務院爲切實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統籌城鄉,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大舉措,對於提高農民健康保障水平,促進農村社會經濟協調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是各級領導一定要認真學習和領會中央和省裏下發的有關文件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推行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宣傳教育工作。通過行政手段下計劃抓參合率不是長遠之際,只有切實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參加辦法,參加人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報銷和管理辦法等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農民真正認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意義和好處,不斷培育和引導農民增強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才能逐步實現農民自覺自願地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良好願望,才能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保持持久的生命力。

二是加強政府的介入程度,充分體現政府爲民辦實事的誠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一項涉及千家萬戶,維繫億萬農民的民心工程,能否真正受到人民羣衆歡迎,能否具有較強的生命力,關鍵是我們的工作能否得到羣衆的認可和信任。從調查情況看,目前,鄉(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機構和工作人員大部分是從各級衛生行政和事業單位中臨時抽調,人員變動很頻繁,業務不熟悉,對政策理解不夠透徹,影響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導致部分農民認爲合作醫療資金的收,管,用等操作不夠公開透明,賠付機構缺乏有效監督,存在有關係小病大報,沒關係大病小報的現象。同時,隨着社會保險事業的日臻完善,也許今後以社會保險爲主,商業保險爲輔的模式可以成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依託。但目前在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沒有足夠認識和信任度,參加意願不十分強烈的情況下,將這項工作委託給經營性質的保險公司代理的做法也值得商榷。我們認爲,要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這一民心工程辦好,目前在試點起步階段,應充分保證政府的介入力量和程度,以確保政府爲民辦實事的誠心。

(二)紮實工作,穩步實施,不斷完善政策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一項十分複雜和艱鉅的實事工程,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一定要從維護廣大農民根本利益出發,務必紮實工作,穩步實施,及時深入瞭解和分析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存在的疑慮和意見,及時吸收合理的要求和建議,不斷完善政策制度。

一是擴大報銷範圍,調動農民參加積極性。農民的風險意識相對較差,更加關注眼前的利益,對大部分農民來說,僅實行住院醫療費用補償,難以調動他們參合熱情。因此可以考慮將報銷範圍擴大至門診。調查顯示,82、1%的農民要求將報銷範圍擴大至門診,農民的這一願望非常強烈。

二是及時調整補償標準,使基金既不沉澱過多,也不出現透支。以收定支,量入爲出,逐步調整,保障適度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標準確定的基本原則。從調查資料分析,一方面報銷比例低是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不滿意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確實也出現了基金過多結餘現象,被調查的8個試點縣,從試點開始到2004年6月30日止,農戶結報的醫藥費總數僅佔實際到位資金的46、4%、因此,在已掌握一定信息資料的基礎上,通過分析研究,及時調整補償標準,使基金既不沉澱過多,也不出現透支,以提高農民受益程度。

三是逐步擴大定點醫療機構,方便參保農民就醫。在各縣(市,區)乃至全省,依據一定標準確定一批定點醫療機構,並根據成熟一家擴大一家的原則,逐步擴大定點醫療機構覆蓋面,參保農民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自主選擇定點醫療機構,方便參保農民就醫。根據醫療機構不同級別,設置適度的報銷比例梯度,鼓勵農民就近就醫。對外出的參保農民,允許其在外地符合定點醫療機構條件的醫院先行就醫,然後憑相關證明,發票至當地報銷,以提高需要經常外出農民的參合積極性。

四是建立家庭賬戶,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吸引力和參合率。從調查情況分析,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推動的難點和焦點主要集中在農民的"本錢"問題上。()部分縣市承諾給沒有發生醫療費的農戶提供免費體檢,一方面實際可操作性不強,另一方面對沒有較好自我保健意識的農戶來說,缺少吸引力,無法從根本上消除農民怕吃虧的思想。我們認爲,應針對農民怕吃虧的思想,儘快建立家庭賬戶,將農民個人所繳的費用全部或大部分劃入家庭賬戶,使農民看得見摸得着,消除農民怕"白交或吃虧"的思想,同時還可設置一定的比例梯度,對當年沒有發生醫療費用的家庭,在返還家庭賬戶費用時可適當獎勵,以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吸引力和參合率。

(三)多方爭取,不斷改善農村醫療機構基礎條件和服務模式,減輕農民就醫負擔。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農民,政府,醫院是不可或缺的主體,醫療機構的作用十分關鍵。調查顯示,只有30、9%的農戶對當前農村就醫條件表示滿意,16、2%的農戶明確表示不滿意。我們認爲醫療機構改革可以從加強基層醫療機構的銜接,完善對衛生服務,醫療收費監督管理等基礎工作起步,直至將醫療機構分化成從事公共產品服務的公立醫療機構和實行商業運營的私立醫療機構,只有將合作醫療基本就診納入服務型醫療機構中,才能徹底解決農民承擔不起過高醫療費用的問題。

一是調整優化農村衛生資源,加快服務模式改革。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動員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興辦農村醫療衛生事業。多渠道籌集資金,重點加強鄉,村兩級醫療機構建設,逐步配套必要的醫療衛生設備,合理調整優化農村衛生資源,加快改進鄉村衛生機構服務模式,加快開展農村社區衛生服務。

二是增加農村衛生投入,加大衛生支農和扶貧力度。目前部分鄉鎮特別是欠發達地區鄉鎮衛生院醫療設備投入不足,藥品週轉資金短缺,村級衛生所醫療設備簡陋,加上各種原因造成的衛生員素質偏低,無法對病人及時做出正確的診斷,難以滿足羣衆的需要。據麗水市蓮都區調查反映,該區一些衛生院已好幾年沒有添置新設備,偏僻的衛生院仍使用聽診器,體溫計,血壓計老三件看病,嚴重影響了爲廣大農民提供良好服務的醫療服務環境,導致農村衛生院平均病牀使用率僅爲17、3%、因此,增加農村衛生投入,特別是加大對欠發達地區的衛生支農扶貧力度,縮小地區差距,保障欠發達地區農民也能享受到新政策利益。

三是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培訓,加強人才培養,提高服務質量和技術水平。鼓勵優秀的醫學院校畢業生到衛生院工作,提高現有醫務人員的業務技能,特別是要加強省,市,鄉,村衛生機構縱向業務合作,不斷提高鄉,村衛生機構的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讓更多村民能在鄉,村就診醫治,既降低了醫療成本,又能保證村民及時就醫,努力做到讓農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鄉,疑難重病不出縣",從而減少農民羣衆醫療費用負擔。

四是進一步完善藥品採購制度,加大行風建設力度,最大限度降低藥價,更大限度地讓利於農民。儘管經過幾次醫改,藥價幾度下調,但高昂的醫藥費用仍是農民進醫院道路上的首要障礙,也影響了新制度的推廣,客觀上延長了農民認同新政策的時間。在調查座談時,鄉村幹部反映,一些長期患病的困難戶,雖然政府出錢解決了他們的參合問題,但由於經濟困難,他們害怕上定點醫院看病,調查數據也印證了這一現象。在被調查的7個(不包括德清)縣(市,區)中,只有6%的因病致貧農戶報銷過醫藥費。因此,必須加大行風建設力度,加強監督,檢查,糾正醫藥購銷中的不正之風,使各級定點醫療機構以醫德醫風取信於民,服務於民,切實維護參合農民利益,最大限度地讓利於農民,讓困難羣衆也能看得起病。

(四)儘快實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網絡化管理,增強資金運作的透明度,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保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持續健康發展。

每一項涉及到資金管理的政策,都不可避免地會遇到資金的收,管,用如何保證透明,公開的問題,雖然敏感,但必須觸及,因爲它關係農民的切身利益。要讓農民充分信任,除了做好每一件具體的工作,還必須建立在制度,手段和信息的透明和暢通上。面對龐大的參合羣體,靠幾個人手工登記農民收支賬本,彙總數據是很難保證資料的準確,規範,也難以提供取信於民的透明,暢通的信息渠道。目前各試點縣(市,區)在報銷方式上雖各有各的招術,由村幹部收集代爲報銷的,由鄉政府開設專窗的,委託保險機構代理的,等等,但由於管理手段原始落後,終究避免不了農民因此產生的結報不方便,工作透明度低,手續煩等埋怨聲。建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化管理平臺,實現農村合作醫療信息化,網絡化管理,這是解決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不規範,不透明等問題的'必由之路。實行信息化,網絡化,既可以增強資金運作的透明度,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又可以避免人工審覈報銷的弊端,確保數據準確,方便農民結報,減少農民往返奔波之苦,取信於民。爲此,我們建議有關部門應將實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網絡化管理作爲重要工作來抓,尤其是要加快縣,鄉兩級信息化建設,實現計算機聯網,通過網絡來管理農民個人的繳費,就診,報銷等資金運作的各項資料。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堅持以人爲本,牢固樹立和落實全面,協調可持續科學發展觀的一項重要工作。浙江作爲沿海發達省份之一,有望率先在全國實現全面小康。我們相信,只要有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浙江有能力,有條件在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體系和提高保障水平上走在全國前列,也一定會走在全國前列。

農村合作醫療調查報告 篇五

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黨中央作出的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提高農民醫療和健康保障水平的一項重大決策,也是我縣當前一項重要而緊迫的試點工作任務。爲全面瞭解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進展情況,並探索促進這項工作開展的有效途徑。近期,根據縣委安排,我們深入農醫辦、部分定點醫療單位和鄉(鎮)、村、組,採取聽情況介紹、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走訪羣衆等形式,就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情況進行了一番深入調查,並形成了專題報告,供縣委領導參考。

一、總體運行情況

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於今年元月1日正式啓動,通過近一年時間的運行,總體狀況良好,全縣參合農民人數達21.64萬,佔總數的72.6%,基本達到了預期效果。

一是領導重視,農民參合積極性較高。在啓動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過程中,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始終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和各部門聯動,抽調精幹力量組織宣傳發動工作,爲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營造了良好的氛圍。同時,由於政策得民心,廣大村幹部和羣衆給予了試點工作大力支持,特別是一些集體經濟相對較好的村實行集體投保,極大地提高了參合率。

二是機構健全,運行規範。縣裏成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和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做到了機構、人員、編制、經費四到位,安裝了縣、鄉兩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了全縣聯網管理和信息資源共享,方便了工作。農醫辦嚴格按照專款專用、專戶儲存、以收定支、保障適度的原則,對於農村合作基金進行使用管理,並在國有商業銀行設立基金專用帳戶,嚴格基金封閉運行,確保了資金運行安全。同時,在縣醫療行政管理部門的嚴格監管下,各定點醫療單位合理用藥、合理檢查、合理收費得到了較好執行,參合農民醫藥費負擔明顯減輕。

三是廣大農民和定點醫療單位直接受益,黨羣幹羣關係進一步融洽。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較高,大多數生病農民基本上都能夠得到及時就近醫治。而且各鄉鎮均統一爲農村五保戶、特困戶以及享受定補的優撫對象等特殊羣體和弱勢羣體交納了個人應繳的參合資金,確保這一部分人100%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從根本上解決了社會弱勢羣體的看病就醫問題。據統計,截止11月底,全縣共有11221人次門診治療,治療總費用達32.84萬元,實際補償費用達23.69萬元;共有14029人次住院治療,總治療費用達17191502.94元,實際補償金額達5152498.34元,其中總治療費用上萬元的大病醫療發生135人次,治療總費用達2384532.96元,實際補償金額達4XX2.08元,農村人口“小病拖成大病、輕病拖成重病、重病拖成絕症”和“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大大減少。同時,各定點醫療單位對農村羣衆的醫療服務態度有了明顯好轉,其經濟效益也有了大幅度提高,醫務人員的待遇也有了相應的提高。據調查估計,縣級醫院的效益較去年提高了40%左右,鄉鎮衛生院的效益較去年提高了30%左右。一些鄉鎮負責同志深有感慨地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推行,不僅有效緩解了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而且對改善黨羣關係、化解基層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產生了積極影響。

二、存在的突出問題

1、宣傳發動不夠深入,農民對相關政策規定了解較少。我們從調查中瞭解到,由於有關部門、鄉鎮宣傳發動工作不夠深入,對有關政策宣傳不夠透徹,許多農戶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的細則,特別是對於參加後需要遵守哪些規定、什麼情況下才能夠享受補償以及如何結算等細節問題一知半解。調查問卷統計顯示,只有52.5%的農戶知道報銷醫藥費是有條件限制的,有11.5%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有44.8%的農戶知道醫藥費報銷手續,有16.8%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有33.2%的農戶知道可報醫藥費範圍,有25.9%的農戶明確表示不知道。也正是由於農民對報銷住院醫療費用的限制條件、如何計算報銷的醫療費用、醫藥費報銷的相關手續和程序等知之不詳,導致一些農民在報銷醫療費用過程中遇到了不少麻煩,並由此產生了“手續繁瑣”的意感,挫傷了他們的參合積極性。

2、一些鄉村幹部工作方式過於簡單,少數農民產生了牴觸情緒。少數鄉村幹部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長期性和艱鉅性缺乏必要的認識,加上去年縣裏要求各鄉鎮完成任務的時間太緊,因而他們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了“收費”和完成“參合率”指標任務上,工作過於簡單化、形式化,沒有耐心細緻給農民講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意義和相關政策標準,以致有的農民誤將此項工作認爲是政府“形象工程”,也有的農民將其與亂攤派、亂集資等同起來,產生了一些牴觸情緒,影響了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

3、農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弱,直接影響了參合率。農民互助共濟,並且自覺自願地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順利推行的基礎和保證。但是我縣地處邊遠山區,經濟基礎薄弱,貧困人口占全縣總人口的39.9%,並有2.33萬人處於絕對貧困線以下。很多農民自我保健意識不強,比較注重眼前利益,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嚴重性認識不足,他們今天花了10元參加了合作醫療,總想着能不能儘快得到實際的利益,甚至有不少農民認爲交了錢沒有生病就吃虧了。這種心態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普及率的提高。

4、一些工作環節透明度不高,部分農民心存疑慮。在調查過程中,不少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的住院病人反映,與市級以上正規醫療單位不同的是,縣、鄉兩級醫院都沒有給病人發放“每日清單”,病人對醫院的各種藥價、檢測、治療費用計價心裏沒底,時刻有一種被人“宰割”的擔心。同時,同樣是感冒或其它小病,他們在鄉村醫生那裏只需花幾十多元,而到定點醫院卻要花費幾百元。而且一些比較常見的小病,定點醫院的醫生卻要病人作心電圖、b超和各種化驗,“小病大看”的現象時有發生。還有一些農民反映,爲了能報銷部分醫藥費用,他們有病就往定點醫院跑,但把路費、餐宿費、誤工費再加上醫院某些虛高收費等,化了許多冤枉錢,就算得到了一定補償,仔細算算反而不划算。

5、鄉鎮醫療服務質量不高,農民健康保障水平受到制約。目前,我縣相當部分偏遠鄉鎮的衛生院連b超機、x光機等普通的檢測設備都沒有,仍然使用聽診器、體溫計、血壓計等“老三件”給病人看病。由於條件差、環境不好、待遇低,主要承擔農村合作醫療的鄉鎮衛生院人才相當缺乏,整體醫療水平和服務能力較弱,對一些疑難病症的診斷和治療更是束手無策,難以適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發展需要和農民健康保障需求。調查問卷統計顯示,只有20.9%的農戶對當前農村就醫條件表示滿意,46.2%的農戶明確表示不滿意。調查中我們還了解到,我縣相當部分農民生病後並沒有在縣內的定點醫療單位住院治療,而是直接去了市級以上的醫院就醫,還有一些本來就入住縣內醫院的病人想方設法轉往市級以上醫院。據一些縣內定點醫療單位的負責人透露,很長一段時間內,僅洪江市二院入住的病人中就有50%以上的是會同人。

6、外出務工人員享受不方便,降低了農民對合作醫療的支持力度。我縣外出務工人員相當多,且有相當部分農民是舉家外出務工,僅王家坪鄉今年就有275戶農民舉家外出務工。而現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外出農戶就醫政策缺乏靈活性,如果外出農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點醫療機構接受治療纔可能報銷醫療費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在外地治療報銷有關費用。因此,外出農民參加新型合作醫療後,如果直接在外地就醫,則無法享受到補償帶來的好處,而回到當地定點醫院就醫或辦理相關手續,則要花費不菲的路費,甚至有可能耽誤病情,常常陷入兩難困境而不知所措。我們在調查中發現,一些舉家外出的農民根本就不參加合作醫療,還有一部分農民由於打算外出務工,明確表示明年將不再繼續參加農村合作醫療。

三、進一步推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對策建議

“救護車一響,一頭牲畜白養;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窮”,這一順口溜是我縣農民長期以來缺乏基本醫療保障的真實寫照。因病而貧,貧病交加,更是我縣農民繞不開的怪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我國正在探索的新型農村保障體系,是一項旨在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但同時也是一項十分複雜和艱鉅的系統工程。爲此,我們務必要加強領導,強化措施,切實把這項工作抓好抓實。

第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進一步強化宣傳教育工作。各級領導一定要認真學習和領會中央和省裏下發的有關文件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推行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宣傳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電視講話、廣播、報紙、印發宣傳資料、組織宣傳車、設置宣傳點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大造輿論,使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要組織縣、鄉、村各級幹部和鄉村衛生人員,開展面對面的宣傳,切實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參加辦法、參加人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報銷和管理辦法等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農民真正認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意義和好處,不斷培育和引導農民增強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增強農民羣衆參與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第二,要強化資金籌措和管理,確保基金正常運行。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資金籌措和資金管理都是關鍵。要探索和建立有效的的資金籌措機制,做到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確保資金到位。要繼續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積極開展社會福利、社會救濟、優撫安置和互助等社會事業,切實加強農村保障體系建設,特別是對農村特困家庭、重點優撫對象等實行醫療救助,真正使救助對象能夠享受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待遇。要從建章立制入手,逐步建立健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縣、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機構要認真履行管理職能,切實加強資金管理,嚴格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和“以收定支、量入爲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做到專戶儲存、專帳管理、專款專用,保證合作醫療資金全部公平、有效地用在農民身上。要堅持實行“陽光”操作,定期向社會公佈資金收支、使用情況,保證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參與、知情和監督的權利。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自查報告 篇六

馬村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調查報告

近日,接縣人大常委會關於對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進行調查的通知後,馬村鄉人大主席團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專項工作調查組,深入村組農戶,廣泛聽取各層面的意見和建議,認真總結工作得失,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掌握了基層一手信息,爲今後工作紮實開展提供了參考依據。現將近段以來的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是加強領導,組織到位。爲確保新農合紮實推進,鄉政府專門成立了以鄉長爲組長、主管副職任副組長、職能部門負責人和行政村支部書記爲成員的高規格領導小組,層層召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動員會,並採取以會帶訓的方式對相關人員進行了業務知識培訓。我們把全鄉劃分爲六個工作區,各區明確一名班子成員牽頭,各村確定一名包村幹部負責,形成領導包區、機關幹部包村、村幹部包組、黨員積極動員農戶配合聯動的工作格局。

二是深層動員,宣傳到位。爲了充分調動羣衆參與新農合的積極性,動員會召開後,我們立即組織各村通過召開廣播會、羣衆會,並在各村顯要位置張貼合作醫療宣傳標語1000多條,發放宣傳單10000多份。鄉政府還組織機關幹部深入村組農戶,耐心地把合作醫療相關政策、措施和補助辦法向羣衆詳細講解,消除羣衆的疑慮。鄉政府開通了諮詢電話,24小時接受羣衆諮詢,使羣衆充分了解新農合的各項優惠政策,炒熱了羣衆思想。

三是嚴格程序,管理到位。我們嚴格按照上級規定的工作程序,穩步開展,在積極爭取羣衆支持、自願交納參合款的基礎上,組織鄉財政所專業財務人員收取羣衆參合款項,並出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專用票據,一天一結算,及時向縣新農合管理中心上交款項。特別是在參合農戶基礎信息錄入過程中,我們爲了加快工作進度,租用了10臺電腦,由機關熟悉電腦的同志全天錄入,在規定的時間內把這項工作園滿完成。另外,我們對“五保戶”、“特困戶”合作醫療繳費由鄉政府負責協調,民政部門予以補助,保障了貧困羣衆的切身利益。截止目前 ,全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達到73.8%,全鄉羣衆基本實現了一般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鄉,得到了及時治療,羣衆醫療衛生條件得到了明顯改善。

二、存在問題及建議

一要充分調動羣衆參合積極性,把新農合落實到實處。目前,還有部分羣衆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認識觀念不到位,只計較眼前利益,缺乏長遠考慮。建議:縣鄉政府部門應當積極出面組織引導,加大對宣傳力度。合作醫療是農村公益性福利事業,需要縣鄉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加強宣傳教育和組織引導,通過各種渠道公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有關介紹和資料,及時宣傳新農合受益典型人員的情況,調動羣衆積極性,並努力降低醫療成本,使廣大農民重新建立起對合作醫療制度的信心,自覺支持、自願參加,紮實推進。

二要加強對新農合的監管力度,確保新農合規範運作。不少羣衆反映醫院對參合羣衆醫療收費明顯比款參合時高得多,即便是報銷後所花費用也與未參合時所花費用對比基本

一樣,只是把多收的費用通過參合報銷的手續返了回來;村級診所對羣衆使用醫療本看病、抓藥熱情不高;新農合基金管理屬於衛生系統內部自我監管,存在監管虛設、不到位的現象。建議:一是建立外部監管體系,嚴格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安全,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專款專用,專戶儲存,封閉運行,不得擠佔。二是健全綜合評價機制,適時開展新農合運行效果考覈,針對服務數量和質量、醫療費用、鄉村衛生資源使用效率、新型合作醫療的羣衆滿意度等開展新農合醫療綜合評價,開展部門監管和社會監督,提高新農合運行透明度。

三要着力提高縣鄉村醫療水平,把新農合辦成民心工程。建議:不斷提高各級醫療衛生機關的服務水平。加強農村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建設,是新農合順利開展的強有力支撐。有規劃地安排財力完善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爲新農合的推進創造了基礎條件,進而實現了新農合與農村基層醫療機構能力建設的良性互動。各地應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機構的建設,加大對醫務人員專業技術水平培訓的力度,力爭儘早實現“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鄉、重病不出縣”的目標。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