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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婚姻調查報告多篇

農村婚姻調查報告多篇

【第1篇】農村婚姻家庭的調查報告

面對這一新形勢,鄉民政辦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發揮基層民政優勢,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婚姻家庭和社會穩定工作。結合本鄉實際,就近年來的婚姻家庭做法、存在的問題、取得的成效和現狀進行了調查思考。

一、基本現狀

近些年來,家庭日趨小型化,多爲4口之家或2口之家,子女結婚後多會採取與父母分家生活。隨着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村非婚同居、未婚早孕早生逐年增多,離婚率和贍養老人糾紛呈現上升的趨勢。農村離婚現象日益突出,對傳統的農村家庭產生了重大影響,給農村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帶來了一系列問題。2022~2022年的5年間全鄉結婚267對534人,離婚9對18人,如下表:

時間結婚離婚復婚

2022660

2022640

2022393

202247

2022515

合計2679

二、存在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現象

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困擾着我鄉黨政相關部門。改革開放後,婚俗和傳統婚姻家庭發生了變化,由於受電視、電影、小說、錄像等影響,年輕人的愛情觀、婚姻觀念發生了極大轉變,以前由父母作主或媒妁之言的婚姻轉變爲年輕人自己決定自己婚姻,出現了事實婚姻。還有爲數不少的父母和子女法制觀念淡薄,明知《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爲男22週歲,女20週歲,但隨着青年人性生理早熟和貞操觀、性觀念、性道德的變化,婚前性行爲變得越來越多,做父母的不嚴加管教,這成爲早婚早孕早生的直接原因。在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時有50%以上的女青年已懷孕,少數女青年僅18、19歲就生下了一孩,等達到法定年齡再到民政辦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的怪現象。

三、農村家庭離婚案件和贍養糾紛增多的主要原因

1、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與農村婦女經濟地位的提高是農村離婚率上升的主要原因。農村剩餘勞動力頻繁向外流動,走出閉塞的山區環境,到外面尋找增收致富新路子,導致經濟獨立,人與人交往增多,新的人際關係因素很容易滲透到原有婚姻關係中,從而破壞了原有的婚姻關係。

2、家庭暴力是引發家庭破裂的重要因素之一。因家庭暴力所致,離婚案件在農村有增無減。婚前缺乏瞭解,婚後感情不合,或因男方喜歡賭博、酗酒等惡習,女方責罵後便經常打架吵鬧,或因家庭瑣事爭吵而導致離婚。農村男女一般文化素質普遍偏低,夫妻間產生隔閡後不能及時溝通,若雙方或家庭其他成員因意見異議而產生分歧後,導致夫妻感情惡化,一氣之下就協議離婚或上訴法院,根本不考慮子女的健康成長。

3、婚外情導致農村的離婚案件逐年增多。因男女雙方或一方長年在外打工,價值觀、人生觀、婚姻觀有了巨大改變,產生了婚外情。有的是原有婚姻感情基礎就不牢固,外出務工後,導致農村的離婚案件逐年增多。少數農村婦女道德觀念、家庭美德、家庭責任心和法制意識淡薄,一但受到新思想、新觀念的影響,就違背傳統美德,不顧丈夫與孩子,離家出走,長年或幾年杳無音訊。

4、農村養老糾紛增多。很多60~70多歲的老年人還自立自強地過着自給自足、無人孝敬、獨立門戶的日子,有部分老人養老問題主要依靠家庭子女供給,供給採取兄弟幾個共同承擔,約每個老年人年均得到贍養費300—600元。有些老人一生勞碌,積下了一身的疾病,由於沒有錢,只好拖着疼着忍着等着生命結束。大部分老年人苦到喪失勞動力爲止,只有少數人靠兒子贍養,而且贍養過程中有的家庭兄弟之間或老人與子女之間會發生矛盾糾紛。

四、對以上存在問題的思考建議

爲減少農村離婚案件、家庭暴力、贍養糾紛和早婚早育及非婚生育現象的發生,維護社會穩定,建議採取以下措施:

1、加大普法力度,加大《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山區羣衆的法律意識。同時,大力開展傳統道德教育,讓人們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和法律法規。教育引導人們轉變婚育觀念、善待婚姻、善待老人。讓更多的家庭生活得美好、幸福、和諧,從而使每個家庭充滿真情與真愛。

2、整合社會力量,及時進行調解與教育。鄉黨政有關部門和農村基層調解組織,充分發揮部門優勢,做到及時發現,及時介入,及時解決問題,將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從而確保家庭、社會的和諧穩定。

3、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家庭生活方式。加強女性的“四自”精神教育,使廣大女性成爲家庭美德和社會道德風尚的實踐者。加強婚姻登記和計劃生育管理,制止弄虛作假、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加大對非婚生育的處罰力度。

【第2篇】關於農村婚姻問題調查報告

我對**縣**鎮10個行政村已婚家庭的婚姻家庭狀況進行了抽樣調查,隨機抽取1000例已婚家庭婦女名單。先後走訪了民政辦、計生辦、法庭和婦聯,發放調查問卷,深入村組座談,瞭解調查對象的結婚、離婚等家庭情況,全面分析了婚姻家庭存在的問題,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農村婚姻家庭狀況調查的基本情況

在1000例調查對象中,初婚者佔78%,再婚者佔8.5%,喪偶者佔5%,離婚者佔1.5%,存有離婚動機的佔15%,離婚率呈上升趨勢,人們對離婚的態度漸趨向寬容。

法院案卷數據顯示,離婚案件佔其民商事案件的27.5%。

從調查問卷的座談情況看,110戶家庭存在家庭糾紛,夫妻感情不和,有的還存在婚姻危機,不穩定家庭佔11%;婚前性行爲發生率高達25%;75%人對婚外性行爲持排斥批判的態度,部分人持理性態度。

二、農村婚姻家庭存在的問題

1、家庭暴力是導致婚姻家庭破裂的導火索。

對外開放以來,受西方文化影響,西式婚戀和性觀念傳入我國,並逐漸從大中城市人羣滲透到農村外流人員,婚前性行爲、婚外性行爲、非婚同居、試婚等在一定程度上被接受。

家庭暴力問題,一直是婦聯組織關注的問題。家庭暴力近幾年處於小幅上升的趨勢。調查表明,家庭暴力的發生率居高不下,被訪者中有15%的夫妻之間經常發生動手打架的現象,37%的人表示偶樂發生此類行爲。家庭暴力在農村家庭中的發生率要遠高於城市家庭,對於家庭暴力,大部分人持否定態度。面對家庭暴力時的應對策略,第一選擇爲“逃離現場”。人們對家庭暴力這種既反對又猶豫,與傳統觀念有關,也有法律意識淡薄等方面的原因,當然還有不鬧散家庭的現實考慮。這說明,反對家庭暴力是一個長期的艱鉅的任務。xx年至今,該鎮婦聯和派出所接待家庭暴力案件13 件,佔信訪總數的29 %;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都是婦女、老人和兒童,尤其是婦女。它不僅給婦女帶來了極大的身心傷害,由此引發的婚姻家庭問題也成爲影響家庭和社會不穩定的因素。有一位婦女長期處於受暴狀態,但由於受害人受傳統的“婦道”影響,被丈夫打了,卻不敢說、不敢講,所有痛苦自己一人承擔,直到被打傷了,纔開始反應。這一例很有代表性,這是農村家庭暴力長期存在的原因,如果受暴者在一開始就通過法律途徑制止,家庭暴力造成的後果就會大大減少。

2、非法同居、婚外情上升,成爲婚姻家庭的主要問題。

xx年至今,在婦聯接待的上訪案件中,非法同居有婚外情的佔 28 %,這個問題已經成爲影響婚姻家庭穩定的主要因素之一。80%是丈夫有婚外情,集中在35-50歲年齡段;女性佔20%,大多數在30-40歲年齡段。這類問題的受害者大多數是女方。有一例上訪婦女,明知自己的丈夫與第三者非法同居,卻不敢提出離婚,反而哀求不要拋棄她,雖然丈夫不和她離婚,但也不履行丈夫的責任和義務,還經常打罵她。

3、丈夫不履行家庭義務,有的甚至離家出走。

丈夫離家出走,是婚姻家庭中出現的一種新問題。這類案件共有4例,都是因有外遇離家出走,有的有外遇後想方設法卷錢遠走高飛,然後就莫名其妙的離婚。有一位婦女,離婚後,又與某男青年認識結婚,婚後男方花言巧語,一點一點的把女方的積蓄騙走後不知去向,給這名婦女帶來了很大的痛苦。還有一名婦女與男方於xx年結婚,婚後生一女孩,在孩子剛滿6個月時,男方提出到駕校學駕照,在學習期間又與一女子好上了,在妻子不知詳情的情況下,又商量買一輛大車,由於沒錢,丈夫以好好過日子爲由就勸妻子到孃家借錢,妻子信以爲真就與孃家借了7萬元,錢到手後丈夫就消失的無影無蹤。給妻子、女兒和家庭帶來了很大的痛苦,既丟了人又丟了錢,最後人財兩空。

4、由於家庭關係處理不好導致婚姻失敗。

在農村,大部分青年結婚後與公婆一起生活。有的新婚婆媳關係難以度過“磨合期”。某村一婦女,剛結婚婆婆就說這說那,挑媳婦的毛病,丈夫也不太會做工作,還比較傾向母親,從而導致剛結婚就離了婚。透過調查資料可以發現,家庭代際關係存在着錯位問題,尊老不足,愛子有餘是具體表現。一方面農村家庭對老人的需求相對重視不夠,導致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精神需求難以得到有效的滿足,同時,子女往往要求老人擔負起照看孫子和承擔小家庭家務勞動的責任,導致老人負擔過重;另一方面,子女對自己的下一代投入了過多的精力和財力,甚至發生了“過度關注”的問題,引發親子之間的衝突。

在子女教育問題上,仍存在不少問題。第一,父母過多地參與子女的問題解決,有越俎代庖之嫌,而對子女獨立性的培養重視不夠。第二,家長們雖然注重子女道德素養的形成,但對子女的創造性、合羣方面的需求常常被忽視。第三,在子女培養上的功利性明顯,“出人頭地”成爲父母對子女的最大希望。第四,親子之間較嚴重的矛盾主要發生在孩子上學方面,比例高達42%,農村家長們過於重視子女的學習。雖然近幾年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已經在減輕學生負擔方面做了一些努力,但這些努力的成效如何,在整個教育制度沒有根本改變的條件下,能否實行下去,都還是問號。

5、生活困難成爲婚姻家庭出現問題的又一誘因。

有的家庭非常困難,婦女沒有收入,在家庭中沒有經濟地位,爲了靠男方的收入來維持生活而忍受沒有感情的婚姻,對於一切不順心都要忍受,從而導致家庭暴力、丈夫的婚外情等現象頻頻發生。

三、農村婚姻家庭現狀產生的原因

1、歷史原因。中國社會經歷了漫長的封建時期,封建思想在一些人的頭腦中根深蒂固,尤其在農村,大男子主義、男尊女卑等封建殘餘還有滋生的土壤,並且直接影響到婚姻家庭。妻子被打是“家庭內部問題”,“離婚不光彩”,到頭來,家庭矛盾越演越烈,輕者離婚,重者發生傷亡事件,給家庭、給社會帶來嚴重的後果。

2、社會原因。社會的發展、進步,人們的經濟條件好了,生活改善了,開始尋求一些刺激的、新鮮的東西,於是,有些人(大多數是男性)染上了“吃、喝、嫖、賭、毒”等惡習,有了這些惡習,勢必要給家庭帶來一定的影響,出現婚姻家庭矛盾;有些人玩起了“閃電式結婚、閃電式離婚”,對婚姻神聖的殿堂卻來去自由。

隨着農村人力資源流動,一些人選擇到外地打工或發展,從此開始了“孔雀東南飛”的生活,大部分婦女在家務農,操持家務,照顧孩子和老人,男人外出打工、掙錢。不少男人掙到錢卻忘記了糟糠之妻。有的丈夫在外養了“小女人”,妻子卻不肯提出離婚,於是,寧可什麼都忍受,寧可當保姆。

3、法制建設方面的原因。我國法制建設是穩步發展,但是,還有相對不完善的地方。在婚姻家庭問題上,受道德約束的地方多,而受法律約束的少。新《婚姻法》尚不夠完善,缺乏對婚姻善意一方有效的救濟措施。

四、改變農村婚姻家庭狀況的對策與建議

1、宣傳和弘揚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我們要充分發揮各媒體的作用,加打力度宣傳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要對市場經濟大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觀念進行積極的引導,大力開展一些弘揚家庭美德、良好道德的活動,倡導社會新風,創建和諧社會。

2、普及法律知識,強化相關法律求助措施,加大維權力度。加強《婚姻法》和《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要將這些法律納入普法總體規劃,要採取多種形式,讓廣大羣衆特別是農村婦女弄懂、弄通相關法律,提高維權意識,學會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3、加大調研力度,從源頭上作好婚姻家庭的穩定工作。婚姻家庭問題關係國計民生,我們要深入調查研究,挖掘影響婚姻家庭的原因,探索解決婚姻家庭問題的路子,從源頭上預防和制止家庭矛盾的發生。建立相應的社會服務機構,爲羣衆提供幫助。建立一些諸如婦女庇護所、婚姻家庭服務熱線,目的在於當人們的婚姻家庭亮起紅燈或出現問題時,她可以找到相應的地方或部門去傾訴、去討教、去尋求幫助,使其儘快地擺脫困境,走出誤區,避免不必要的問題和糾紛發生。公安機關發現家庭暴力要及時出警;司法機關要出臺相關整治措施,提供法律援助,解決她們打官司難的問題。

【第3篇】關於農村婚姻問題的調查報告

我對_____縣_____鎮10個行政村已婚家庭的婚姻家庭狀況進行了抽樣調查,隨機抽取1000例已婚家庭婦女名單。先後走訪了民政辦、計生辦、法庭和婦聯,發放調查問卷,深入村組座談,瞭解調查對象的結婚、離婚等家庭情況,全面分析了婚姻家庭存在的問題,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農村婚姻家庭狀況調查的基本情況

在1000例調查對象中,初婚者佔78%,再婚者佔8.5%,喪偶者佔5%,離婚者佔1.5%,存有離婚動機的佔15%,離婚率呈上升趨勢,人們對離婚的態度漸趨向寬容。

法院案卷數據顯示,離婚案件佔其民商事案件的27.5%。

從調查問卷的座談情況看,110戶家庭存在家庭糾紛,夫妻感情不和,有的還存在婚姻危機,不穩定家庭佔11%;婚前性行爲發生率高達25%;75%人對婚外性行爲持排斥批判的態度,部分人持理性態度。

二、農村婚姻家庭存在的問題

1、家庭暴力是導致婚姻家庭破裂的導火索。

對外開放以來,受西方文化影響,西式婚戀和性觀念傳入我國,並逐漸從大中城市人羣滲透到農村外流人員,婚前性行爲、婚外性行爲、非婚同居、試婚等在一定程度上被接受。

家庭暴力問題,一直是婦聯組織關注的問題。家庭暴力近幾年處於小幅上升的趨勢。調查表明,家庭暴力的發生率居高不下,被訪者中有15%的夫妻之間經常發生動手打架的現象,37%的人表示偶樂發生此類行爲。家庭暴力在農村家庭中的發生率要遠高於城市家庭,對於家庭暴力,大部分人持否定態度。面對家庭暴力時的應對策略,第一選擇爲“逃離現場”。人們對家庭暴力這種既反對又猶豫,與傳統觀念有關,也有法律意識淡薄等方面的原因,當然還有不鬧散家庭的現實考慮。這說明,反對家庭暴力是一個長期的艱鉅的任務。xx年至今,該鎮婦聯和派出所接待家庭暴力案件13 件,佔信訪總數的29 %;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都是婦女、老人和兒童,尤其是婦女。它不僅給婦女帶來了極大的身心傷害,由此引發的婚姻家庭問題也成爲影響家庭和社會不穩定的因素。有一位婦女長期處於受暴狀態,但由於受害人受傳統的“婦道”影響,被丈夫打了,卻不敢說、不敢講,所有痛苦自己一人承擔,直到被打傷了,纔開始反應。這一例很有代表性,這是農村家庭暴力長期存在的原因,如果受暴者在一開始就通過法律途徑制止,家庭暴力造成的後果就會大大減少。

2、非法同居、婚外情上升,成爲婚姻家庭的主要問題。

xx年至今,在婦聯接待的上訪案件中,非法同居有婚外情的佔 28 %,這個問題已經成爲影響婚姻家庭穩定的主要因素之一。80%是丈夫有婚外情,集中在35-50歲年齡段;女性佔20%,大多數在30-40歲年齡段。這類問題的受害者大多數是女方。有一例上訪婦女,明知自己的丈夫與第三者非法同居,卻不敢提出離婚,反而哀求不要拋棄她,雖然丈夫不和她離婚,但也不履行丈夫的責任和義務,還經常打罵她。

3、丈夫不履行家庭義務,有的甚至離家出走。

丈夫離家出走,是婚姻家庭中出現的一種新問題。這類案件共有4例,都是因有外遇離家出走,有的有外遇後想方設法卷錢遠走高飛,然後就莫名其妙的離婚。有一位婦女,離婚後,又與某男青年認識結婚,婚後男方花言巧語,一點一點的把女方的積蓄騙走後不知去向,給這名婦女帶來了很大的痛苦。還有一名婦女與男方於xx年結婚,婚後生一女孩,在孩子剛滿6個月時,男方提出到駕校學駕照,在學習期間又與一女子好上了,在妻子不知詳情的情況下,又商量買一輛大車,由於沒錢,丈夫以好好過日子爲由就勸妻子到孃家借錢,妻子信以爲真就與孃家借了7萬元,錢到手後丈夫就消失的無影無蹤。給妻子、女兒和家庭帶來了很大的痛苦,既丟了人又丟了錢,最後人財兩空。

4、由於家庭關係處理不好導致婚姻失敗。

在農村,大部分青年結婚後與公婆一起生活。有的新婚婆媳關係難以度過“磨合期”。某村一婦女,剛結婚婆婆就說這說那,挑媳婦的毛病,丈夫也不太會做工作,還比較傾向母親,從而導致剛結婚就離了婚。透過調查資料可以發現,家庭代際關係存在着錯位問題,尊老不足,愛子有餘是具體表現。一方面農村家庭對老人的需求相對重視不夠,導致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精神需求難以得到有效的滿足,同時,子女往往要求老人擔負起照看孫子和承擔小家庭家務勞動的責任,導致老人負擔過重;另一方面,子女對自己的下一代投入了過多的精力和財力,甚至發生了“過度關注”的問題,引發親子之間的衝突。

在子女教育問題上,仍存在不少問題。第一,父母過多地參與子女的問題解決,有越俎代庖之嫌,而對子女獨立性的培養重視不夠。第二,家長們雖然注重子女道德素養的形成,但對子女的創造性、合羣方面的需求常常被忽視。第三,在子女培養上的功利性明顯,“出人頭地”成爲父母對子女的最大希望。第四,親子之間較嚴重的矛盾主要發生在孩子上學方面,比例高達42%,農村家長們過於重視子女的學習。雖然近幾年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已經在減輕學生負擔方面做了一些努力,但這些努力的成效如何,在整個教育制度沒有根本改變的條件下,能否實行下去,都還是問號。

5、生活困難成爲婚姻家庭出現問題的又一誘因。

有的家庭非常困難,婦女沒有收入,在家庭中沒有經濟地位,爲了靠男方的收入來維持生活而忍受沒有感情的婚姻,對於一切不順心都要忍受,從而導致家庭暴力、丈夫的婚外情等現象頻頻發生。

三、農村婚姻家庭現狀產生的原因

1、歷史原因。中國社會經歷了漫長的封建時期,封建思想在一些人的頭腦中根深蒂固,尤其在農村,大男子主義、男尊女卑等封建殘餘還有滋生的土壤,並且直接影響到婚姻家庭。妻子被打是“家庭內部問題”,“離婚不光彩”,到頭來,家庭矛盾越演越烈,輕者離婚,重者發生傷亡事件,給家庭、給社會帶來嚴重的後果。

2、社會原因。社會的發展、進步,人們的經濟條件好了,生活改善了,開始尋求一些刺激的、新鮮的東西,於是,有些人(大多數是男性)染上了“吃、喝、嫖、賭、毒”等惡習,有了這些惡習,勢必要給家庭帶來一定的影響,出現婚姻家庭矛盾;有些人玩起了“閃電式結婚、閃電式離婚”,對婚姻神聖的殿堂卻來去自由。

隨着農村人力資源流動,一些人選擇到外地打工或發展,從此開始了“孔雀東南飛”的生活,大部分婦女在家務農,操持家務,照顧孩子和老人,男人外出打工、掙錢。不少男人掙到錢卻忘記了糟糠之妻。有的丈夫在外養了“小女人”,妻子卻不肯提出離婚,於是,寧可什麼都忍受,寧可當保姆。

3、法制建設方面的原因。我國法制建設是穩步發展,但是,還有相對不完善的地方。在婚姻家庭問題上,受道德約束的地方多,而受法律約束的少。新《婚姻法》尚不夠完善,缺乏對婚姻善意一方有效的救濟措施。

四、改變農村婚姻家庭狀況的對策與建議

1、宣傳和弘揚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我們要充分發揮各媒體的作用,加打力度宣傳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要對市場經濟大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觀念進行積極的引導,大力開展一些弘揚家庭美德、良好道德的活動,倡導社會新風,創建和諧社會。

2、普及法律知識,強化相關法律求助措施,加大維權力度。加強《婚姻法》和《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要將這些法律納入普法總體規劃,要採取多種形式,讓廣大羣衆特別是農村婦女弄懂、弄通相關法律,提高維權意識,學會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3、加大調研力度,從源頭上作好婚姻家庭的穩定工作。婚姻家庭問題關係國計民生,我們要深入調查研究,挖掘影響婚姻家庭的原因,探索解決婚姻家庭問題的路子,從源頭上預防和制止家庭矛盾的發生。建立相應的社會服務機構,爲羣衆提供幫助。建立一些諸如婦女庇護所、婚姻家庭服務熱線,目的在於當人們的婚姻家庭亮起紅燈或出現問題時,她可以找到相應的地方或部門去傾訴、去討教、去尋求幫助,使其儘快地擺脫困境,走出誤區,避免不必要的問題和糾紛發生。公安機關發現家庭暴力要及時出警;司法機關要出臺相關整治措施,提供法律援助,解決她們打官司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