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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調研報告多篇

婚姻的調研報告多篇

婚姻的調研報告篇1

都說家庭是社會的組成細胞,家庭關係的穩定與否直接關係到社會的穩定程度。我國是傳統觀念很強的國家,但隨着現代社會的快速發展,各種事物變化日新月異,人們的思想也變得更加開放,傳統的婚姻觀念也在受到衝擊,人們更加註重自身在婚姻關係中的人身、財產、隱私等權利的保護。在這種大環境的影響下,婚姻家庭類案件也呈現出日益複雜的趨勢,出現了案件數量增加、財產結構複雜、新型法律關係不斷增加等現象,相應的,這就爲糾紛的平穩解決增加了難度。本報告以本院當前婚姻家庭案件審判工作出現的情況、問題、難點及建議進行調研。

一、案件審理情況及特點

根據分析和審判實踐,本院婚姻家庭類案件呈現以下特點:

(一)、收案數量基本穩定並有所減少

近年來本院收案數量基本保持平穩,20xx年收案數還有明顯減少。這一方面是客觀上婚姻家庭糾紛有一部分通過民政部門協議解決了,另一方面本院訴外調解工作和引導工作一直做的較好,各類普法活動的開展提高了羣衆的法律意識以及自行處理家庭事務的能力。特別是20xx年開展的“法官進社區”活動,除了增加了新型的普法形式外,還使本院法官更加深入的進行社區,參與社區調解,對社區民調員進行培訓,提高社區人員的處理法律問題的能力,這使得廣大羣衆有了更多解紛途徑,足不出戶就可以化解矛盾,既減少了羣衆訴累,也節省了法院的訴訟資源。

(二)、案件類型的多樣化

近年來,多種新案由出現在本院婚姻家庭類案件中。除了離婚、撫養、贍養等傳統案由,還出現了婚約財產糾紛、夫妻財產約定糾紛、婚內撫養費糾紛、贈與合同糾紛等多種新案由,20xx年各類案由增加到了24種。究其原因是我國法律的逐步完善,對於公民權利的保護逐步細化,以及整個社會的法律意識加強,尤其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當自身權益受到侵犯,懂得使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三)、涉及財產標的逐步增大,財產組成複雜化

隨着我國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羣衆財產增加的同時,也使得涉訴當事人的財產標的越來越大。近幾年婚姻家庭類案件中所涉及的財產標的從幾十萬元已經發展到了幾百萬、上千萬的水平。標的增大的同時,財產的組成也是多樣化,從以前主要以房產、存款爲主發展成房產、存款、公司股權、地皮、債券、股票、債權債務、車輛等多種類型,涉及到評估、鑑定、調查、審計等一系列準備工作,案件的審理時間也就相應增加,也爲案件的解決在客觀上增加了難度,也使涉訴當事人增加了更多的矛盾爆發點。

(四)、25-40歲年齡段逐步成爲離婚案件的“危險年齡層”。

隨着社會發展,中國的婚姻觀念也受到各種外來思想的影響,社會上一部分人對待婚姻的觀念也逐步開放。近年來25-40歲年齡段的當事人逐步成爲離婚案件的“主力”。這年齡段當事人對於婚姻有更高的要求,同時對於婚姻問題上有時略顯草率,還有一個更顯著的特點就是父母對婚姻的干涉。這部分當事人由於剛參加工作、個人花費較大或思想不成熟等原因,使得自身在經濟上還未從父母身邊“斷奶”,從婚房購買、婚禮籌備及婚後生活上,很多還依靠父母經濟幫助,這就使得父母在夫妻生活中介入的越來越多,爲雙方增加了矛盾隱患。同時在處理離婚糾紛時,由於財產方面很多都是由父母出資,當事人在財產方面無法獨立做主,也使得進行調解時,還需做雙方父母的工作,增加了工作難度。

(五)、家庭冷暴力以多種形式存在

在離婚案件中,家庭暴力多以毆打、語言脅迫等形式存在,但由於法律的威懾,動手傷人這種暴力已經有所收斂。反而是家庭冷暴力逐步成爲家庭暴力的一種新趨勢。家庭冷暴力主要表現爲對家庭毫無責任感、平時對對方冷言冷語或一言不發,更有甚者通過其他形式對對方進行精神折磨。對於這種行爲由於屬於道德範疇,法律根本無法進行調整,所以對於這種當事人主審人只能進行批評教育,無法用法律約束其行爲。

二、案件審理的經驗做法

由於婚姻家庭類案件涉及個人乃至兩個或多個家庭的核心利益,影響着社會穩定,如何更好處理“家務事”,是我院一直探討的課題之一。爲更好地解決家庭矛盾,我院自1998年,就開始嘗試婚姻家庭案件的專業化審理,專門將長城法庭設置爲審理城市區婚姻家庭糾紛的專業法庭(長城法庭受理xx區範圍內90%的婚姻家庭案件,另有10%距長城法庭較邊遠的分給該轄區的另兩個法庭),連續多年來,該庭審理成績斐然,調解率90%以上,無錯案、無上訪。其根據婚姻家庭案件的特點也形成了自己的審理模式和風格,實現了規範與靈活結合、審判與教育結合。以長城法庭爲主,帶動另兩個法庭,我院就婚姻家庭案件的審理積累了比較成熟的經驗。

(一)、樹立科學的調解理念、探索多種調解方式和技巧,以調解作爲化解家庭矛盾的主要手段。

首先,堅持審教結合的調解理念。面對瑣碎的“家務事”,立足於對當事人思想的調整和教育,治標更治本。從1998年開始,就確立了“審判與教育結合”的調解理念,並以此爲指導,主辦了xx區婚姻家庭教育學校。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讓雙方當事人參加法庭舉辦的有專題、有針對性地婚教學習班,通過這種調解模式使當事人多了幾分理智,一些陷入情感危機的夫妻爲了孩子,爲了昔日的情義又走到一起,一些拒不撫育子女、贍養老人的當事人也深受教育,承擔起應盡的家庭義務。五年來,我院平均每年舉辦婚教學習班10次左右,每期針對不同的主題,學習人數從20人到50人不等,參加學習的案件當事人和好率達30%。

其次,始終貫徹全過程、全方位的調解。作爲糾紛的仲裁者,不僅要關注糾紛調解的結果,而且要注重從糾紛本身的規律出發,抓住可能化解糾紛的各個節點去做工作,最大限度地緩解當事人情緒、弱化衝突。注重庭前調解關口,在開庭前送達法律文書時,組織初步調解,注重將法言法語轉變爲羣衆能夠聽得懂、聽得明白的語言,強化工作效果,爭取把矛盾化解在初始狀態,通過這一關,案件調解率達60-70%。注重庭審促成關口,庭前不能調解的,通過開庭,讓當事人對爭執的主要問題進一步理清認識,權衡利弊,注重情、法、理並用,從而促成調解,法庭20%的案件能當庭調解成功。注重庭後消化關口,經過開庭不能調解的案件,適當進行冷處理,在庭審後給當事人冷靜考慮的時間,充分挖掘當事人的各種社會關係,動員和依靠各方力量從外圍突破,庭後調解案件佔全部調解案件的5%左右,但這些都是容易激化的糾紛,庭後調解不僅最大限度地避免了矛盾激化,而且減少了當事人對判決的牴觸情緒,降低了上訴率。

第三,不斷探索調解技巧和方法。調解是和諧解紛的一條捷徑,爲了讓調解發揮應有的作用,法庭爲調解劃下一條紅色規範線,即依法調解。在這條線上找準三點:第一是當事人自願這個基點;第二是以法服人這個切入點;第三是程序合法這個外在點。調解畢竟有靈活性的必然要求,所以,在紅色規範的前提下,又根據個案,總結了法理法、心理法、案例法、利弊法、冷熱法、社會法、電話法、親情法、結合法等“調解九法”, 靈活運用於不同的案件中,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二)、增強服務意識,實行便民利民的服務措施,以溫暖貼心的服務作爲化解家庭矛盾的助推力。

由於婚姻家庭類案件嚴重的耗費當事人精力、財力,爲了幫助其儘快擺脫訴訟,我院不斷在訴訟指導、效率提高、矛盾預防等方面建立新的制度,最大限度的便民利民。

首先是順民意,實行預約制度。把以往由法官爲主安排開庭、調解時間和地點改爲以當事人爲主,由當事人預約。在送達起訴書副本後,法官會給出一段合理時間,當事人可以在這段時間內選擇自己希望開庭或調解的時間和地點,可以是雙休日或節假日,行動不便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的當事人,還可以將法官預約到家中、醫院等地。

其次是解民憂,實行訴訟指導制度。在司法實踐中,由於當事人對法律的理解有偏差,對訴訟程序不瞭解,難免對法院工作產生怨言。爲了切實維護當事人的權益,法庭尤其注意對訴訟指導的完善,針對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舉證意識不強、財產保全意識不強、訴訟調解意識不強、獨立訴訟意識不強、主動履行意識不強等五個方面的問題,法庭採取告知舉措,通過個案釋明、普遍宣傳等方式幫助當事人提高訴訟能力。

第三是關民情,實行回訪制度。婚姻家庭糾紛的解決有反覆性的特點,爲了切實做到案解事了,我院將調解工作向後延伸,建立了溫馨細緻的回訪制度。製作了制式的回訪登記表,明確案件主審人爲回訪負責人,每年要完成已辦結案件50%以上的回訪任務,其中贍養、調解和好案件做到100%回訪。對贍養案件或涉及老人的案件力求到家回訪,其他案件可以以電話、信件等方式進行。其中,還以小建議的方式,用溫馨的話語對審理過程中發現的不當行爲提出中肯的建議,幫助當事人徹底走出糾紛困擾。通過積極全面的回訪,瞭解當事人的動態,做好新矛盾產生的預防工作。

(三)、提高綜治觀念,聯合各種社會資源形成工作合力,以創新矛盾糾紛化解模式作爲解決家庭矛盾的新途徑 。

婚姻家庭問題是一項社會問題,僅僅單純依靠法院的力量化解矛盾是遠遠不夠的。只有多方互動,進行配合,形成社會合力,才能合理利用資源,有效解決問題。

首先,我們以民調聯絡爲載體,不斷整合社會調解資源,形成化解矛盾糾紛的合力。我院自20xx年即開始建立民調聯絡機制,在各派出法庭設置民調聯絡員,由法庭對應的轄區司法所派人民調解員擔任,他們在法庭輪流值班,負責完成兩項任務:第一是負責接待訴前諮詢,對諮詢進行分流、引導。10年來,他們每年接待諮詢400多人次,其中30%是諮詢人瞭解相關知識後自行解決,10%由人民調解員調解成功。這樣不僅減少了法庭的接待量,還提高了百姓對民調組織的認知,最爲重要的是引導人們自行化解矛盾,使一些矛盾不大的潛在糾紛自行化解,降低了訴訟成本。第二是負責聯繫法庭和司法所。通過聯絡員的瞭解和反饋,實現了法庭與司法所的互動。一方面,法庭爲司法所、人民調解委員會提供解答諮詢、規範程序的指導服務,通過個案指導、集中授課、庭審觀摩等方式與民調人員進行交流與學習,幫助規範人民調解程序,使其組織達成的調解協議更具可信性。從而在更廣泛意義上發揮了民調組織在定紛止爭、化解社會矛盾的前沿陣地作用。

其次,我們“法官進社區”活動爲契機,延伸司法觸角,幫助社區提升法治理念,構建和諧社區。20xx年開始至今,我院從地處城市中心區的實際出發,開始進行“法官進社區”活動,不斷深化完善社區法律服務機制,全方位、多角度地發揮聯合止爭與幫扶的優勢。我院從17個庭選派若干法官、黨員爲全區17個鎮街、工業園區所轄的社區、村提供志願法律服務,劉光明院長親自負責對整體工作進行督導,副院長楊超負責活動的具體落實。該活動從方案制定到組織領導,從活動方案到具體計劃的落實,每個細節都非常完善。自20xx年4月至今,我院共有100餘名法官、黨員參與服務行動,進行調研、交流71次、開展法律宣傳62次、法律講座、培訓23次、解答諮詢900餘人次,指導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矛盾糾紛30餘件、庭審觀摩7次、模擬法庭2次,爲社區羣衆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務。由於活動方式靈活生動,老百姓非常歡迎,都表示:“我們很有收穫,希望法官下次再來!” “法官進社區”黨員志願服務行動發揮了及時化解訴前糾紛、減少矛盾激化苗頭、提高羣衆法律修養和增強社區治理法治化水平的作用。同時,在這一行動中我們也密切了司法與人民羣衆的關係,提升了法院形象。這也爲我們解決家庭矛盾夯實了司法活動的羣衆基礎。

三、案件審理中存在問題及難點

(一)、案件中的財產問題。

由於各種新類型、新情況的案件逐漸增多,婚姻家庭類案件的審理難度也逐漸增大,但究其難點主要還是在財產方面。財產處理難度的焦點在於財產複雜,處理這類案件往往要進行大量的調查、評估、鑑定、審計等工作,而且由於可能涉及第三人利益,所以在案件中無法得到解決。現就案件審理的具體問題進行歸納:

1、婚約財產糾紛中財產問題。該類案件每年收案不到5件,在處理過程中主要是結合具體案情,以《婚姻法》及司法解釋進行處理,並以調解爲主,加大調解力度,避免出現新的矛盾。在此類案件中當事人舉證是難點,首先要確定雙方的戀愛關係,如一方也與案外人登記結婚,對於戀愛關係矢口否認。其次原告對於財產基本上沒有書面約定,在認定時只能憑證據,但經常出現證據較少或沒有證據的情況。

2、婚內財產約定糾紛中財產問題。出現該類案件主要是一方擔心另一方將財產轉移或者一方已經將財產轉移,另一方出於追回被轉移財產及保護剩餘財產的目的,故而起訴。該類案件在日常工作中出現較少,但一旦出現往往矛盾比較激化,急需進行財產保全。此類案件多數爲財產約定不明或沒有約定,在處理時現存財產可按照婚姻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理,但追回被轉移財產則需大量的調查工作,因個別當事人屬於惡意轉移,如遇到轉移房產現象,還需進行買賣無效的相關訴訟。

3、未完全取得產權的房產問題。對於這種情況如雙方對於房產的歸屬均無爭議,只是房本未下發的,就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處理即可。對於雙方有爭議的房產,因多數都會涉及到第三人,離婚案件中無法處理,只能另案訴訟。

4、債權債務問題。對於債權債務問題,當事人主張對方僞造虛假債權或債務情況較多。對此,我院一直本着謹慎的態度,無論雙方是否認可該筆債權債務,債權人、債務人都應出庭,並要求出示出款證明。對於債務,同時也應通知債權人,債務人正在辦理離婚糾紛,債權人也可對該筆債務的處理表示自己的意見。因法律規定債務人轉移債務需徵得債權人的同意。對於債權,即使雙方均認可,本着謹慎的態度,也需債務人出庭。如債務人對於該筆債務有異議,或有案外人要求權利,則需要另案處理。

(二)、撫養費給付問題。撫養費案件中無固定工作或收入特高當事人,撫養費數額如何界定的問題,及關於撫養費的最低數額及上限如何界定。關於撫養費最低數額我院日內未應按照本省最低工資標準。關於特高人羣給付撫養費數額問題,應按照當地的生活水平進行確定。但還存在着城鎮與農村存在的差異應如何確定標準的問題。

(三)、關於一方當事人爲精神病患者的問題。這種情況在在程序上存在一系列問題:(1)原、被告爲一方爲精神病患者,患病一方有診斷書或殘疾證,但無法確認是否有民事行爲能力,如果對方當事人不申請鑑定如何應對;(2)進行鑑定時,鑑定所需材料證據無法收集或對方不予配合的情況下,如何應對;(3)鑑定所需費用應如何負擔;(4)如何確定監護人的問題。

(四)、證據適用問題。在離婚案件中,原告方認爲被告已經失蹤,但只能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報案記錄,派出所的報案記錄一般只顯示爲“某某於某某時間到我所報案稱其夫或妻於某個時間失蹤,至今未找到”,此報案記錄能否成爲判決離婚的依據,作爲證據使用其效力應如何界定。不排除原告方故意陳述被告方爲失蹤的情況出現。對於派出所出具的報案記錄,實際操作中作爲證據使用,但是否以其爲離婚依據需當事人提供其他證據予以佐證,但報案的真僞應由公安機關進行覈實。

(五)、因相關部門的管理缺陷引發的相關問題。在日常案件審理中,經常發生因其他相關部門存在管理缺陷或不配合調查,導致案件審理時間延長,這種情況直接導致有些案件審理時間延長、效率降低,使當事人對法院辦案人員產生誤會,影響法院公信力。現就具體情況歸納如下:

1、公安機關。首先,當事人申請調查轄區內賓館的開房記錄。在調查過程中,公安機關以涉及個人隱私爲由拒絕配合調查,並認爲配合法院調查是義務,但義務不是必須的,民事案件應該誰主張誰舉證,所以不能出具開房記錄。由於無法取證,當事人合法權益就有可能受到損害;第二、被告與其他女性生育子女,孩子的戶籍檔案中父親一欄爲被告,原告申請調查孩子完整戶籍檔案,但其轄區派出所拒絕出具,只出具一張戶籍證明。由於無法取證,就無法判斷米某的主張是否合法,但如米某的主張是真實的,那其合法權益就得不到保障,同時也會間接助長“養小三”這種不良的社會風氣;第三、在辦案中我院發現派出所對於夫妻之間報警,只是進行勸導,基本不給雙方製作筆錄,在報案記錄上也是簡單一寫或根本就沒有報案記錄。這就導致一些當事人根本無法保障自身權益,對個別實施家庭暴力的當事人也無法起到威懾作用,認爲只要打的不嚴重,打兩巴掌、踹兩腳沒事,嚴重點派出所也不管,久而久之變本加厲,最後可能釀成更嚴重的後果;第四、當事人反映在其配偶失蹤後曾去公安機關就失蹤一事要求立案,但公安機關表示只能登記一下報警記錄,無法立案,如果想立案,要先去法院立申請對方爲失蹤人員的特別程序,法院立案後,再拿法院立案憑證,到公安機關立失蹤案件。公安機關這種做法不妥,公安機關負有管理社會人口戶籍檔案、尋找失蹤人員的職責,法院失蹤人口的特別程序應以公安機關的調查結果爲依據,不能是法院認爲該人失蹤才能在公安機關立案。這樣很有能給當事人造成法院與公安機關相互推諉的印象,對法院和公安機關的形象均不利,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得不到保護。

2、民政部門。民政部門對於結婚登記出現把關不嚴情況,對登記人的身份沒有進行嚴格審查,造成了一些案件的發生。本院審理的案件中發生雙胞胎妹妹拿着姐姐的身份證去進行結婚登記,男方根本就不知道,後來知道此事來院要求離婚,對於此事只能引導其起訴民政局,以行政案件處理此事。此類把關不嚴的案件並非個案,曾有一名離婚當事人患有嚴重的智力殘疾,只會發出“嗯、嗯、嗯”的聲音,根本無法表達自身意見。她的婚姻也只是在其父母同意下進行登記,而我國婚姻法規定是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進行登記,其本人的意見根本無從得知。在民政部門登記結婚時,民政部門根本未進行嚴格審查把關,就向雙方發放了結婚證。這類案件在近兩年已經出現了多起,這種情況一出現首先就要變更殘疾人的法定監護人,變更後才能由監護人代表殘疾人進行離婚訴訟,這樣訴訟時間長,手續繁瑣,同時也牽扯了雙方當事人的大量時間和精力。

3、銀行系統。首先辦案人員從銀行系統調取的存款明細與當事人使用本人身份證在銀行調取存款明細顯示不一致,當事人調取的明細更詳細,而本院調取的明細明顯缺少內容。銀行的這種行爲很容易造成當事人的誤會,認爲法院偏袒一方當事人,進而激化雙方矛盾,甚至可能造成上訪案件。第二、在調查過程中,由於法院執行公務證進行變更,銀行拒絕爲辦案人員進行調查,理由是該行沒有接到法院執行公務證變更的通知,在經過多方協調之後,該行終於爲辦案人員進行了調查,但整個協調過程歷時3、4天,使本庭定好的開庭時間不得不向後推遲。辦案人員在銀行調查過程中,除了出示執行公務證外,還出示工作證及查詢銀行存款通知書,以上物品均加蓋法院公章或鋼印,銀行雖未收到通知,也應在所有證件齊全的基礎上協助查詢。

四、意見及建議

1、對於審理過程中存在的法律問題,需上級法院出臺相關問題解決辦法或者形成統一的司法尺度。

2、對於公安機關出現的問題,上級法院與同級公安機關進行接洽,就有關問題向其提出司法建議。並加強公、檢、法、民政等各部門之間的聯繫,減少誤解,使行政部門形成合力。

3、對於銀行系統出現的問題,上級法院應與其進行接洽,就有關問題向其提出司法建議,促使銀行嚴格把關,對於調查事項詳細列明,避免以上情況的出現。

4、對於家事糾紛,確實可以考慮根據家事糾紛的特點設計不同於其他民事糾紛的家事訴訟程序和實體法。比如,分居備案、人身限制令(儘管民訴法規定了對行爲可以保全,但針對性不強,婚姻家庭中的特點和行文操作不便)、訴前調解程序、訴訟中調解程序、探望室的設置、家庭心理諮詢輔導(可作爲調解和好或者撤訴案件的輔助條件之一)等等。

婚姻的調研報告篇2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承載着重要的社會功能。做好家庭建設工作,對於提升素質修養、弘揚文明新風、維護社會和諧具有重要意義。家庭也是婦聯工作最有優勢、最富特色的領域。近年來,**市婦聯以需求爲導向,積極探索富有時代特徵的家庭道德建設新路子,紮實深入開展家庭建設工作。

一、開展家庭建設工作的做法

(一)建立科學的工作機制

家庭建設工作是一項長期而又艱鉅的系統工程,我們通過建立科學的工作機制,力爭使家庭建設工作持久長效、富有實效。

1.建立社會化聯動機制

主抓合併同類項,彰顯特色項,優化資源配置,將各部門家庭領域工作串珠成鏈。一是領導決策聯動。成立了由市委常委任組長,多部門(單位)領導在內的聯動工作領導小組,完善了聯動對接機制,明確了聯動部門職責。以協調會方式確定工作重點,統籌資源,解決難題,使我市家庭領域的工作實現了高位統籌,高效發展。二是經費保障聯動。根據不同工作的側重點,由不同的聯動單位分別承擔主要經費;各個聯動單位分別多途徑積極爭取在經費、場地、人員等方面的大力支持。三是考評激勵聯動。各聯動部門就聯合開展的工作進行聯合考評、聯合表彰。

2.建立共建共享機制

我們力促讓全市家庭共同參與家庭建設,形成共建氛圍;同時,注重關注民生,讓家庭分享建設成果。如在啓動最美家庭尋訪活動後,市、縣、鄉、村四級婦聯組織緊密配合,結合實際,靈活推進,依託羣衆身邊的婦女兒童之家,集中開展尋訪、點評、推薦最美家庭、學習最美家庭等活動,從而引導基層家庭和羣衆共建最美家庭。

3.建立示範帶動機制

我們始終注重先進典型的示範引領作用,把創評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和諧家庭、平安家庭、低碳家庭等作爲推動家庭建設工作的內動力,在評選過程中讓羣衆推薦、公衆投票,在媒體大力宣傳,放大評比表彰的效應,並且做到三個逐步:評選領域逐步拓展,從家庭到社會、企業、機關;評選內涵逐步豐富,細化到好婆媳、好兒女、好妯娌等優秀家庭角色的評選;表彰檔次逐步提高,由單一婦聯表彰發展到與黨政部門聯合表彰。

(二)以務實的措施推進

1.弘揚家庭文化

我們秉承順應主流、服務大局、羣衆爲先、婦聯所長的原則,在開展五好文明家庭創建工作的基礎上,大力推進孝老愛親、崇文尚學、廉潔誠信、自強奮進、互助奉獻五大文化進家庭,通過文化的力量來提升素質、凝聚人心、鼓舞精神。五大文化改變了過去家庭文化建設側重於文體娛樂的現象,突出家庭責任,拓展了家庭文化建設的內涵。

在孝老愛親文化中,重點在農村60歲以上老人家庭中開展簽訂家庭贍養協議工作,目前簽訂率達95%。在此基礎上,我市各級婦聯組織開展了相應的張榜公佈、跟蹤回訪和評議活動,組織了孝敬好兒女、和諧好婆媳等優秀家庭角色評選活動。我市海安縣開展了四像敬老教育活動(敬老人像愛幼,敬公婆像兒女,待岳父母像雙親,對待社會老人像長輩),有力推動融洽和諧家庭關係的形成。目前簽訂家庭贍養協議工作重點轉向創新拓展協議內容、加大協議履行情況督查等方面;在崇文尚學文化中,20xx年度與電臺開辦幸福家庭大講堂欄目,開設家庭關係、家庭法治、家庭理財、家庭教育、家庭健康等5大板塊,每月一期,空中講堂已成爲家庭成員的學習知音;在廉潔誠信文化中,聯合紀委、組織部等面向機關黨員幹部家庭開展十佳和諧家庭、十佳清廉家庭、十佳書香家庭、十佳愛心家庭、十佳敬業家庭等五十佳特色家庭評選,提高黨員素質,優化幹部家庭形象;在自強奮進文化中,挖掘培樹一批最可敬母親、十大巾幗創業明星、自強不息好少年等典型,用身邊可信、可親、可學的典型,使廣大家庭成員普遍認同、自覺效仿。在互助奉獻文化中,堅持以人爲本,充分調動家庭中蘊藏的志願服務熱情,重點倡導家庭開展愛心敲門、愛心陪伴、愛心代辦等十大愛心微行動,以小見大,日常傳美德,培育向善向上文化。

2.做實家庭服務

隨着老齡化社會的到來,爲家庭提供服務,顯得尤爲重要,我們主要從四個方面實化家庭服務。一是注重轉變理念,做好宣傳發動工作。我們以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爲契機,深入社區、農村,和婦女面對面談心,適時宣傳家庭服務的理念,引導、鼓勵她們從事家庭服務,並進行現場登記備案,免費爲她們培訓並推薦上崗。二是全面進行培訓,提升家庭服務能力。我們注重在培訓模式上創新,突出提質擴量,縣市聯動,實現培訓常態化、制度化。一方面開展送教下鄉培訓模式,篩選並組織資深教師下鄉,通過縣縣舉辦培訓班,宣傳普及正確的家庭服務理念和家庭服務技能。同時,培訓內容緊貼實際,有科學家居保潔新理念、家政服務新技巧、孕產婦及新生兒護理、家庭插花技巧等,既有理論知識,又有實操訓練,培訓效果突出。另一方面,縣(市、區)各級婦聯也通過自辦或聯辦的形式開展了相應的家政培訓工作。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用好用足政策。**市出臺了一系列扶持家庭服務人員及家政企業的政策規定。市婦聯協調聯合人社部門,一方面利用三八諮詢及有關培訓等契機,加強對相關政策的宣傳;另一方面,幫助實行員工制的企業和家庭服務人員順利享受每月200元的家政補貼,幫助技能考試合格拿到資質證書的家庭服務人員享受全額培訓補貼,全額免費開展家政培訓送教下鄉。四是加強督導,強化好蘇嫂家政實體的規範管理。市婦聯先後對市好蘇嫂家政服務中心進行調研,開展談心談話活動,並對好蘇嫂負責人提出了規範化建設的具體要求,下發好蘇嫂家政門店規範管理意見,進一步規範服務流程和標準,提升好蘇嫂門店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更好地爲全市家庭提供服務。

3.強化家庭育人

家庭是人生成長的第一課堂,我們一是緊扣科學家教主題,立體式開展服務。呼應社會對家庭教育的強烈需求,着力在品格教育、習慣養成、協調親子關係等方面爲家庭提供指導和服務,推動家長從自然父母到合格父母的轉化。建立966個學校(幼兒園)家長學校,1677個村居(社區)家長學校。在全市廣泛徵集優秀治家格言、文明家訓、教子有方良策等,擇優結集發行。以責任、未來爲主題,開辦每月一期的家庭教育公益大講壇,並在女性網、網上家長學校視頻播出。每年組織家庭教育講師團成員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把科學家教知識、成功家教方法送進千家萬戶。二是緊扣特殊家庭兒童關愛,項目化開展工作。單親家庭、離異家庭、留守流動家庭、經濟困難家庭的孩子,在身心健康上會受到一定的影響。針對這一情況,我們以項目帶動,重點實施了特殊兒童心靈滋養行動、愛心助孤工程、留守流動兒童安全守護行動。特殊兒童心靈滋養行動主要是聘請專家巡迴到縣(市)區、鎮集中對受助兒童進行情感、心理方面的輔導,並對發現問題的兒童開展干預性輔導等,培養孩子良好心理品質和陽光心態。愛心助孤工程主要是通過社會結對和慈善基金扶助相結合的方法,使全市935名貧困孤兒全部得到結對扶助。在此基礎上,對孤兒實行動態管理、跟蹤服務,形成三個全覆蓋的特色:即幫扶對象全市貧困孤兒全覆蓋,幫扶內容物質精神全覆蓋,幫扶時間在未成年期間全覆蓋。留守流動兒童安全守護行動重點是建立關愛留守流動兒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實施護校安園行動、網絡文化安全治理行動、假期安全自護關愛行動、女童健康自護關愛行動和蒲公英志願服務行動,確定一批試點,建立一個信息登記系統,創建一批特色活動陣地,招募一批安全守護志願者,編印一套安全守護宣傳手冊,培養一羣勵志陽光的兒童典型等。

(三)創樹有影響力的工作品牌

我們注重傳承創新,努力打造品牌,使其社會效應輻射到更多家庭,推動家庭建設工作步步深入。

1.家庭文化節

我市以家庭文化節的形式,將分散的家庭文化活動整合起來,爲家庭展示個性文化提供舞臺。家庭文化節迄今已經歷了20個年頭,成功舉辦了十屆,吸引羣衆廣泛參與。在市級家庭文化節的帶動下,各縣市(區)掀起了一股家庭文化熱。到目前爲止,我市有37戶才藝家庭45次榮登央視舞臺,在風采展示中傳頌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參加戶數之多名列全國地級市榜首。2019年,**市與《神州大舞臺》成功聯辦了魅力家庭秀江海明珠——展示月活動,2019年5月,第五屆中國家庭文化藝術節在我市隆重開幕,極大提高了知名度、美譽度。**市被央視確定爲優秀才藝家庭選拔基地。今年,是**市第十一屆家庭文化節,各項活動正如火如荼開展。

2.最美家庭尋訪

今年3月,啓動了最美家庭尋訪活動,先後舉辦了**市最美家庭集中尋訪會、最美家庭之金婚風采展示會、百姓最美家訓徵集彙編、五大文化典型家庭評選等一系列精彩紛呈的活動。8月24日,家和萬事興——squo;最美家庭squo;風采頌主題活動將在市環西文化廣場濠濱夏夜舞臺爲市民激情呈現。市婦聯擬在市級層面組建最美家庭事蹟宣講報告團,擬發動村(社區)、鄉鎮(街道)、縣(市、區)三級婦聯組織,層層開展最美家庭主題演講比賽,引導廣大家庭學習、感悟這些最美事蹟中所蘊含的傳統美德和時代精神。同時,擬繼續組織全市廣大巾幗志願者、社會愛心力量結對幫扶處於特殊困境的最美家庭,用實際行動體現社會各界對最美精神的肯定與崇尚,來學習最美家庭、踐行最美品質。

3. 家庭教育公益大講壇

家庭教育公益大講壇是由**市委宣傳部、文明辦、教育局、婦聯、關工委聯合舉辦、家教研究會協辦的,通過邀請全國知名的家庭教育專家來通授課,爲廣大家長答疑解惑,並形成名人、品牌轟動效應。家庭教育公益大講壇,是從黨政所急、家庭所需、婦聯所能的基礎上,推出的黨政支持、部門聯動、點面結合、上下同步的家庭教育宣傳普及模式,達到了專家授課、權威引領,積累資料、提升研究,營造氛圍、共同成長的良好效果。大講壇於20xx年10月開辦,每月1期,先後邀請了俞敏洪、王晶、劉燕芳、趙凱、關梅林、陳默、曹萍、王人平等知名專家來大講壇講課。通過家校通短息平臺,向廣大中小學生家長髮布每期大講壇相關信息,10000多人次領取入場券現場聽講,並將大講壇視頻上傳至女性網和市網上家長學校視頻課堂,一年多來,視頻點擊破100萬次;得到了黨政認可和支持,每年撥專款開展活動;得到了學校及廣大家長的稱讚和歡迎,擴大了家庭教育工作及婦聯的公信力和美譽度。

4.愛家講堂

20xx年1月,由全國婦聯中國婦女活動中心聯合北京市民政局、北京人民廣播電臺愛家廣播共同發起的大型公益項目愛家講堂在我們的努力下,正式落戶。我們依託愛家講堂這一平臺,大力關注家庭健康,特別是女性健康,圍繞健康主題每季度舉辦一期講座,目前已舉辦三期。第一期特邀全球知名營養免疫學專家博士從營養免疫學角度爲大家破譯健康密碼;第二期邀請原中國中醫科學院西苑醫院康復醫學科主任、《健康之路》、《養生堂》、衛視《萬家燈火》等節目主講嘉賓耿引循老師爲大家講述飲食起居的健康學問,第三期邀請中國26位民間名中醫之一、北京航領生物系統科學研究所所長、全國婦聯健康與我同行特聘專家組成員汪杭玲講述中醫保健與女性健康,均取得良好反響。我們致力於把愛家講堂打造成爲幫助女性、廣大家庭共建美麗家園、追求幸福人生的有效載體。除此之外,我還將健康講堂送到基層,邀請**市著名的婦產科專家,分赴基層專題傳授婦女健康知識和常見婦女疾患的防治,深受基層婦女幹羣的歡迎。今年以來,已在基層舉辦了5場。

二、當前面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一)家庭建設的參與面還不夠廣

在家庭建設體系中,廣大家庭是核心主體,但實踐中,部分家庭主動參與的積極性還不高。在組織層面,如何調動廣大家庭的參與積極性,使更多的家庭從單純的受益者向直接的參與者轉化,還值得進一步探討。

(二)家庭建設的成效在城鄉之間差別較大

城鎮居民相對文化程度高一些,視野更廣一些,對家庭建設的接受度、支持度和參與度相對都要高一些,因此,城鎮家庭建設的成效也相對明顯。而在農村,大量青壯年勞動力或外出務工,或疲於生計,家中留下老人和兒童,對家庭建設的意識淡薄,成效有限。

(三)家庭建設運作缺乏長效保障

雖然,我們在家庭建設工作中進行了一些積極的探索、嘗試,但離系統、穩定、長效的保障還有一定的差距。家庭建設工作中,制度不連續、不完整、經費缺口、人員匱乏等原因,是家庭建設系列工作在進一步深入的過程中遭遇到不少瓶頸問題。

三、進一步做好家庭建設工作的意見建議

(一)多渠道激發廣大家庭的參與積極性

要以潤物細無聲的方式逐步提升家庭的意識,藉助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家庭建設工程中家庭的主體地位,積極營造氛圍,加深人們對於家庭建設的認識。通過不斷地加強引導,影響家庭的生產、生活模式,家庭教育方式,轉變家庭就業觀念,化被動爲主動,幫助家庭認識家庭建設的重要性,幫助其在家庭生活方式上有所改變,在家庭文化建設上有所突破。

(二)活動設計上做到兼顧城鄉特點

城鎮居民和農村村民在生產、生活方式上都有其固定特點,在設計家庭建設活動時,要做到城鄉有別、兼顧雙方。既要考慮到城鎮居民文化程度相對較高,對子女的教育培養等方面的需求多;又要考慮到農村村民爲生計奔波,家中留守婦女兒童多,更多是安全陪護、維繫親情等方面的需求。

(三)積極爭取對家庭建設的更多支持

一是要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在政策、經費、宣傳等方面持續給予強有力的支持。二要要爭取相關部門的支持,充分依靠各單位的有效資源,充分整合各單位的巨大力量,通力合作,資源共享,共同舉辦豐富多彩的各種活動,尤其要加大對偏僻農村家庭建設的重視。三是爭取學校的支持。家庭建設理念、家庭文化宣傳要從娃娃抓起,要更多地注重學校宣傳,以子女的觀念轉變帶動父母的行爲模式改變。在此基礎上,建立健全家庭建設長效工作機制,保障經費來源和人員供給,形成良性循環。

婚姻的調研報告篇3

隨着社會的發展,城鄉一體化進程不斷推進,越來越多的農民選擇進城務工,尋求增收致富的途徑。農村勞動力大規模轉移,導致農村出現了一個獨特的婦女羣體—留守婦女。丈夫長期外出打工,妻子留守家庭,她們承擔着生產勞動、教育子女、贍養老人等重擔於一身,在身體和心理上都承受着較大壓力。隨着留守婦女離婚率的增高,這部分人的婚姻家庭關係成爲影響社會和諧的一個引人關注的重要因素。近期,佳木斯市婦聯通過走訪、開座談會、發調查問卷等形式,在6個鄉鎮的18個村開展調研活動,有500多名留守婦女參與了調研活動。現將調研具體情況總結如下:

從年齡結構上看,30—49歲的留守婦女人數達到329人,佔總人數的65.8%,這個年齡段的婦女,她們上有老下有小,既要照顧老人和孩子,又要擔負起家務和農活,留守在家中的她們承擔精神和身體上的雙重重任;50—69歲的留守婦女是140人,佔總數的28%,50歲以上的留守婦女主要是承擔照顧孫子、孫女和部分家務的責任。從文化程度上看,主要以國中文化爲主體,達到240人,佔48%,其它國小文化、高中文化、大專及以上文化分別爲161人、67人、32人,文化程度相對普遍偏低。從經營的產業和收入情況看,大部分留守婦女以經營承包田爲主,人數達到調查總數的54.5%;45.5%留守婦女從事着小規模的畜牧養殖;個別年齡偏小的留守婦女選擇專職母親的角色,單純地負責照顧幼小的孩子,家庭收入完全依賴於丈夫的外出務工收入。在所有留守婦女的家庭中,家庭年收入萬元以內的佔大部分,達到62.5%;其中家庭年收入1萬元以上的家庭65個;2萬元以上的是68個;5萬元以上的家庭共有35個,這種高收入的家庭,收入來源主要是以外出務工收入爲主,這部分務工人員主要是因爲掌握一定的手藝或技術,所以收入相對較高。

1、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留守婦女權益維護工作。成立工作機構,制定工作制度,爲解決留守婦女權益維護工作提供組織保障。要將留守婦女工作納入新農村建設的整體規劃。大力發展區域經濟,堅持務工促增收、創業促轉移,鼓勵外出務工人員回鄉創業。爲農民提供信貸扶持,讓有條件、有技能的農民就地發展種養殖業,切實爲農民增收搭建平臺。

2、要宣傳和弘揚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大力弘揚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通過開展 “五好文明家庭”、“尋找最美家庭”、“好丈夫”、“好媳婦”、“好婆婆”等豐富多彩的評選表彰活動,倡導社會文明新風,構建和諧家庭。

3、要提高留守婦女維權和發展能力。一是教育廣大留守婦女樹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意識。二是加強普法普法、維權力度。在農村大力普及法律知識,加強《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對留守婦女自身權益保護的宣傳教育,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三是加大對留守婦女的科技知識培訓,提高其生產、生存能力。四是加強平安家庭建設工作,爲留守婦女提供平全、和諧的生活環境,使家庭更加和睦美滿。

4、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大婦女之家建設投入力度。各級婦聯組織要充分發揮“婦女之家”的作用,及時爲遇到婚姻、家庭生活問題的留守婦女提供各種幫助,使其儘快擺脫困境,避免不必要的問題和糾紛發生

婚姻的調研報告篇4

昨日,全國婦聯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聯合珍愛網發佈《中國幸福婚姻家庭調查報告》。報告對北京、廣州、重慶等十個城市家庭的婚姻締結模式、幸福婚姻的要素、如何構建幸福婚姻家庭等問題,進行了抽樣調查。調查對象爲對家庭生活感到幸福的夫妻,年齡在22歲至55歲之間,涵蓋60後、70後、80後、85後至95後四類人羣。

在抽樣調查的幸福家庭中,在職場上認識成爲夫妻的有17.4%,曾經是同學的有18.2%,各佔近兩成。專家表示,這或許與具有共同語言和相似經歷有關,雙方更容易找到共同點。

不過,最主要的婚姻締結模式還是通過熟人介紹,該比例爲54.3%。其中,因熟人介紹結婚最多的是70後,1980年後出生的羣體則更容易出現同學夫妻,這一點比70後高出33個百分點。在其他的相識方式中,被80後廣泛接受的qq、msn、社交網站、相親網站等互聯網社交工具,輕鬆擊敗傳統婚介所,佔比7.5%。

總體而言,外表不是影響婚姻締結的關鍵因素,只有29.2%的受訪者表示比較重視對方的外表,其中男性略高。從年齡層來看,60後基本不看重顏值,70後中超過三成的表示比較在意對方的外表。

報告中提到,夫妻雙方爲異地生人的,60後、70後的比例不到四成。而80後、85後至95後兩個羣體的比例分別達到47.3%、45.5%,也就是說,近半數夫妻不是老鄉。專家認爲,這種現象與城市間開放發展,異地求學、就業,交通和通信條件便捷有關。

值得注意的是,門當戶對仍是締結婚姻的重要因素。七成的人認爲夫妻經濟狀況相似很重要,認爲需要社會地位對等的接近八成。

究竟幸福家庭有什麼幸福密碼?報告分析指出,接受調查的幸福家庭成員具有四種主要的性格特質,首要的是有責任感。91.6%的調查對象表示自己是個有責任感的人。其次是善於控制情緒與處理衝突,79.4%的人深諳此道,而男性認爲自己善於控制情緒的比例高於女性6.3個百分點。

其餘兩個重要性格特質依次是開朗幽默、懂得浪漫,重視父母意見。女性在做決定時重視父母意見的比例爲64.6%,高於男性的40.5%。調查結果表明,對待婚姻負責任的態度有助於雙方奠定更穩定的情感關係,給對方足夠的信心和安全感。

婚姻的調研報告篇5

隨着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的農村婦女追求平等、和諧的婚姻關係,然而絕大部分農村男性仍然存在“男尊女卑”、“男人是天”大男子主義觀念,導致家庭矛盾增多、離婚率上升。儀徵市新城鎮婦聯針對轄區內來信來訪婦女中關於農村婚姻家庭矛盾的問題,進行了具體調研和細緻分析,並研究相關對策。

一、農村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現狀

道德低下導致矛盾糾紛。隨着農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因婚外戀導致的家庭糾紛也日益增多性格不合促成矛盾糾紛。經調查,“性格不合”已經成爲絕大部分農村夫妻離婚的原因。隨着農村經濟文化的不斷髮展,人們的思想觀念相比於以往更爲開放,越來越多人的個性得到張揚。然而在如今的婚姻家庭中,過分強調個性,缺乏角色轉換、換位思考的能力必然會影響家庭關係的和諧。夫妻關係的維持需要雙方互相妥協,彼此認同,求同存異。但是許多夫妻由於過分強調個性,不願意爲了對方改善自我,而是一味地要求對方爲自己而改變,忽略了夫妻之間感情的培養和交流,致使雙方出現矛盾,最終感情破裂。

二、造成農村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的原因

市場經濟對農村婚姻家庭造成的影響。市場經濟不斷髮展的同時,也爲農村家庭成員帶來精力壓力和精神壓力,加之如今農村人民的自我意識越來越強,致使夫妻矛盾越難越難協調。很多原本懷着美好向往走入婚姻的夫妻,由於不善於化解社會壓力和家庭矛盾,導致婚姻一步步走向死衚衕。市場經濟還影響着人們的價值觀和婚戀觀,“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句話已經在很多農村家庭中體現,以能否賺到大錢作爲擇偶標準、以賺錢多少決定夫妻在家中的地位。

女性綜合素質偏低對農村婚姻家庭造成的影響。傳統的“讀書好不如嫁得好”,“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等封建思想仍然存在。不少女性在外與男性一樣在職場上打拼,但回到家裏卻生活在傳統封建思想的陰影下而不自知。有的女性在家庭矛盾衝突中往往走極端。有的女性法制觀念淡薄,明知法律已取消事實婚姻,但仍願意與男方以夫妻名義同居。職能部門對農村婚姻家庭矛盾調解不夠及時。家庭矛盾的深化需要一定的過程,如果能在矛盾出現之初給予必要的疏導,可能杜絕不必要的後果發生。但在現實社會中,有些調解部門對農村婚姻家庭糾紛不夠重視,麻痹大意,致使矛盾進一步激化。我國的《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

三、如何調解婚姻家庭矛盾糾紛

一是提高認識。“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家庭糾紛往往有其特殊的隱私性,因此相關部門在調解矛盾的時候保持中立態度,不作褒貶,息事寧人。然而婚姻家庭糾紛有種感情糾葛,日積月累,如果得不到及時調解,一旦爆發,往往使得夫妻反目成仇,做出非理智的選擇。

二是注重方法。調解人員在調解婚姻家庭糾紛時,對每一案件的婚姻基礎、婚後感情、產生矛盾的原因及家庭生活的現狀都要進行深入細緻的調查,同時要注重調解方法,提高調解質量。新城鎮婦聯從實際出發,探索出“五步”工作法,紮實做好農村婚姻家庭矛盾調解工作。傾聽,溝通是雙向的,在做調解工作的時候,並不能僅僅依靠單純地向對方灌輸自己的思想,還應該積極傾聽對方的內心想法。通過傾聽,能夠了解對方真正的需求、心聲,從而對症下藥,找到相對適當的處理問題的方式。三是健全機制。健全協調機制。婚姻家庭糾紛具有廣泛性、複雜性、羣體性等特點,有是單靠一個部門,往往孤掌難鳴,心有餘而力不足,如家庭暴力、婚外情等現象。要建立有關部門相互配合的“大調解”工作機制,對疑難和重點糾紛進行聯合調解,不斷提高調解的效果。完善處罰制度。由於目前的法律在現實執行中有一定的難度,使婚外情、家庭暴力等不僅沒有得到有效制止,反而愈來愈嚴重,要認真貫徹“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的原則,嚴厲譴責第三者插足、姘居和家庭暴力等不道德行爲。對破壞婚姻者,要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高額罰款、行政拘留等處分。

婚姻的調研報告篇6

婚姻家庭是社會和個人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爲進一步瞭解中國目前的婚姻家庭狀況,中國婦聯發起的《中國幸福婚姻家庭調查報告》,通過全國10餘個省區市地區的數萬份問卷調查,進行數據分析,爲婚姻家庭幸福尋找更多方法。

平均結婚年齡有下降趨勢 婚前同居成常態

報告指出,目前我國平均結婚年齡爲26歲,男性比女性高2.3歲,四分之三的男性在25至34歲之間結婚,超過九成的女性在30歲之前結婚。其中,70後比其他代際結婚時間更晚,平均結婚年齡在29.6歲,60後、80後及90後的平均結婚年齡依次是26.3歲、26.2歲、24.3歲。

報告顯示,婚姻締結模式中,身邊熟人介紹的方式達到54.3%,相對於60後和70後而言,80及90後通過新型互聯網社交工具相識的比例日益提升,且成功率達到10.2%,是60後通過社交網絡等方式締結婚姻成功率的十倍以上。

情感專家社會學博士李鬆:60年代出生的人,重視的是過平淡的生活。70年代的比較注重經營夫妻關係,80後比較浪漫,90後比較自我爲中心。中國社會隨着年代變遷,男女關係態度比較大的轉變,跟初戀結合60後佔到70%。

在持續一年的調查中,86.5%以上的受訪者與配偶在婚前戀愛時間爲半年至一年,60後的初戀情結比較明顯,而70、80、90後被訪者中,受觀念的影響,婚前同居比例也在逐年提升,70後有44.4%的婚前同居者,80後和90後的比例分別爲59.6%和57.8%。與此同時,80、90後的婚姻半徑明顯超越了地域限制,受訪者和配偶在同一城市出生的比例僅佔到45.5%左右,更多的年輕人選擇跟同城市以外的人結婚。

情感專家婚姻律師:由於經濟條件相對發達了,坐飛機坐高鐵都方便了,所以異地戀已經沒有地域障礙了。

結婚要素中有車有房需求僅佔15.3% 責任感和情緒控制能力更爲重要

在《中國幸福婚姻家庭調查報告》中顯示,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觀念仍然凸顯,受訪者從男女兩性在婚姻中的角角色期待來看,女方承擔大部分家務,而男方承擔大部分消費的觀念相對凸出。在結婚前,男女雙方對於另一半的期待與過去相比較,也有了新的變化。

調查報告指出,縱觀受訪者的各年齡階層,在結婚前有房有車這一點要求,比例僅佔15.3%。而91.6%的受訪者表示自己步入婚姻時,更看中的是有責任感的人,同時,善於控制情緒和化解衝突的情商也很重要,79.4%的已婚人士表示自己會盡量控制好情緒並且化解衝突。

與此同時,幽默浪漫的細胞也對婚姻的締結形成良好的助力,年輕羣體在這一方面更爲明顯,80後和90後認爲自己開朗幽默、懂得浪漫的比例比60後高出10多個百分點。

專家表示,理智和負責任的態度將有助於雙方奠定更穩定的情感關係,而幽默浪漫的感性特質則有可能成爲雙方步入婚姻殿堂的加速劑。

忠誠是幸福的基石

調查發現,隨着時代的進步和人口流動的加劇,戶口對婚姻的束縛日益減弱。而從原生家庭的經濟狀況和社會地位來看,男女雙方家庭具有相似的家庭狀況仍然是主流。而使婚姻幸福能夠維繫的因素中,“忠誠”佔首位。

報告顯示,幸福夫妻在婚後相處中,對配偶首要的期望是“忠誠”。86.3%的受訪者希望配偶忠於自己,更在意一份長久的有安全感的關係,而體貼、睿智和是否要小孩這三點緊隨其後。僅三分之一的受訪者每個月會跟配偶發生口角,但超過80%的受訪者從未對配偶談及離婚話題。專家表示,爭執也是溝通,信任纔是重點。非常幸福的夫妻給與對方更高的信任度,並不會輕易後悔或談及離婚。

通過調查報告,最終得出的幸福婚姻家庭有幾點啓示,專家總結提煉爲:修煉品性、寬容體貼;情感依戀、用心經營;共同成長、積極溝通;平等相待、互相尊重;陪伴子女、言傳身教;上慈下孝、相互關愛。

篇三:關於婚姻家庭調研報告

昨日,全國婦聯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聯合珍愛網發佈《中國幸福婚姻家庭調查報告》。報告對北京、廣州、重慶等十個城市家庭的婚姻締結模式、幸福婚姻的要素、如何構建幸福婚姻家庭等問題,進行了抽樣調查。調查對象爲對家庭生活感到幸福的夫妻,年齡在22歲至55歲之間,涵蓋60後、70後、80後、85後至95後四類人羣。

在抽樣調查的幸福家庭中,在職場上認識成爲夫妻的有17.4%,曾經是同學的有18.2%,各佔近兩成。專家表示,這或許與具有共同語言和相似經歷有關,雙方更容易找到共同點。

不過,最主要的婚姻締結模式還是通過“熟人介紹”,該比例爲54.3%。其中,因“熟人介紹”結婚最多的是70後,1980年後出生的羣體則更容易出現同學夫妻,這一點比70後高出33個百分點。在其他的相識方式中,被80後廣泛接受的qq、msn、社交網站、相親網站等互聯網社交工具,輕鬆擊敗傳統婚介所,佔比7.5%。

總體而言,外表不是影響婚姻締結的關鍵因素,只有29.2%的受訪者表示比較重視對方的外表,其中男性略高。從年齡層來看,60後基本不看重“顏值”,70後中超過三成的表示比較在意對方的外表。

報告中提到,夫妻雙方爲異地生人的,60後、70後的比例不到四成。而80後、85後至95後兩個羣體的比例分別達到47.3%、45.5%,也就是說,近半數夫妻不是“老鄉”。專家認爲,這種現象與城市間開放發展,異地求學、就業,交通和通信條件便捷有關。

值得注意的是,“門當戶對”仍是締結婚姻的重要因素。七成的人認爲夫妻經濟狀況相似很重要,認爲需要“社會地位對等”的接近八成。

究竟幸福家庭有什麼“幸福密碼”?報告分析指出,接受調查的幸福家庭成員具有四種主要的性格特質,首要的是“有責任感”。91.6%的調查對象表示自己是個有責任感的人。其次是“善於控制情緒與處理衝突”,79.4%的人深諳此道,而男性認爲自己“善於控制情緒”的比例高於女性6.3個百分點。

其餘兩個重要性格特質依次是“開朗幽默、懂得浪漫”,“重視父母意見”。女性在做決定時“重視父母意見”的比例爲64.6%,高於男性的40.5%。調查結果表明,對待婚姻負責任的態度有助於雙方奠定更穩定的情感關係,給對方足夠的信心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