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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婚姻報告多篇

農村婚姻報告多篇

【第1篇】農村留守婦女婚姻家庭狀況調研報告

改革開放以來,隨着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和農業生產技術的不斷提高,使農村出現了大量的剩餘勞動力。爲了改善生活,增加收入,這些佔勞動力(18歲-60歲)總數8%的已婚剩餘勞動力也都紛紛向城市轉移。這些轉移的已婚勞動力中男性佔98%,從而在農村就出現了一些留守婦女。這些留守婦女大多仍在農村從事農業,照顧老人和孩子。近期,xxx鄉婦聯通過召開村婦代會主任和部分留守婦女座談會,調查問卷,入戶走訪等方式對本地區留守婦女的婚姻家庭狀況進行了調查。

一、基本婚姻家庭狀況

通過調查我們瞭解到,這些留守婦女家庭只有50%是穩定的,婚姻是幸福和諧的,而這些家庭的夫妻年齡基本都是45歲以上;有40%的家庭是有矛盾的,夫妻之間是不和諧的;另有10%的家庭因此已破裂或處於破裂邊緣的。在調查中我們還發現,在全鄉每年40個左右的離婚婦女中,留守婦女足足佔了一半。

二、家庭不穩定不和諧的原因

(一)改革開放30多年來,西方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對人們思想觀念產生巨大沖擊和影響。尤其大城市的環境極具誘惑力。一些外出打工的男性賺到錢後禁不住誘惑,其行爲似乎印證了'飢寒起盜心,飽暖思淫慾'這句古話,直接導致家庭破。一些男性儘管還維持着原有家庭,但他已看不上那個只顧在家幹農活的'黃臉婆'.這種狀況導致婚姻家庭不穩定不和諧的在整個留守婦女中佔有33%.

(二)農村人受教育程度低,遇事缺乏理性思考,加上自身責任心不強,導致在外打工不是爲家裏賺得補貼,而是隻顧自己享受或盲目搞投資,最終還欠下了外債,從而導致家庭不和諧乃至破裂。

(三)留守婦女自身思想守舊,生性多疑,對外出打工的丈夫缺乏信任。而外出打工的丈夫經過大城市的薰陶,視野開闊,思想開放,性格開朗大方,這些又是一些留守婦女眼裏所不能容忍的。無辜的丈夫又不能包容這一切,從而導致家庭矛盾重重。

三、留守婦女對婚姻家庭的心理狀態及期盼

(一)對於年齡偏大的留守婦女,她們比較關心的是丈夫在外所從事的工種、安全性、收入和生活狀況,並不擔心會發生影響家庭或破壞婚姻的問題。因爲她們對自己多年來的婚姻家庭有信心,尤其她們確信年紀已漸成熟的孩子是維繫她們婚姻生活的牢固紐帶。她們當中多數所期待的是等孩子念高中或讀大學後,自己把家中的土地出租或轉讓他人,隨丈夫一起外出打工,少數年齡偏大的婦女仍願意留在農村務農。

【第2篇】農村留守婦女婚姻家庭狀況調研報告範文模板

改革開放以來,隨着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實施和農業生產技術的不斷提高,使農村出現了大量的剩餘勞動力。爲了改善生活,增加收入,這些佔勞動力(18歲-60歲)總數8%的已婚剩餘勞動力也都紛紛向城市轉移。這些轉移的已婚勞動力中男性佔98%,從而在農村就出現了一些留守婦女。這些留守婦女大多仍在農村從事農業,照顧老人和孩子。近期,xxx鄉婦聯通過召開村婦代會主任和部分留守婦女座談會,調查問卷,入戶走訪等方式對本地區留守婦女的婚姻家庭狀況進行了調查。

一、基本婚姻家庭狀況

通過調查我們瞭解到,這些留守婦女家庭只有50%是穩定的,婚姻是幸福和諧的,而這些家庭的夫妻年齡基本都是45歲以上;有40%的家庭是有矛盾的,夫妻之間是不和諧的;另有10%的家庭因此已破裂或處於破裂邊緣的。在調查中我們還發現,在全鄉每年40個左右的離婚婦女中,留守婦女足足佔了一半。

二、家庭不穩定不和諧的原因

(一)改革開放30多年來,西方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對人們思想觀念產生巨大沖擊和影響。尤其大城市的環境極具誘惑力。一些外出打工的男性賺到錢後禁不住誘惑,其行爲似乎印證了飢寒起盜心,飽暖思淫慾這句古話,直接導致家庭破。一些男性儘管還維持着原有家庭,但他已看不上那個只顧在家幹農活的黃臉婆。這種狀況導致婚姻家庭不穩定不和諧的在整個留守婦女中佔有33%。

(二)農村人受教育程度低,遇事缺乏理性思考,加上自身責任心不強,導致在外打工不是爲家裏賺得補貼,而是隻顧自己享受或盲目搞投資,最終還欠下了外債,從而導致家庭不和諧乃至破裂。

(三)留守婦女自身思想守舊,生性多疑,對外出打工的丈夫缺乏信任。而外出打工的丈夫經過大城市的薰陶,視野開闊,思想開放,性格開朗大方,這些又是一些留守婦女眼裏所不能容忍的。無辜的丈夫又不能包容這一切,從而導致家庭矛盾重重。

三、留守婦女對婚姻家庭的心理狀態及期盼

(一)對於年齡偏大的留守婦女,她們比較關心的是丈夫在外所從事的工種、安全性、收入和生活狀況,並不擔心會發生影響家庭或破壞婚姻的問題。因爲她們對自己多年來的婚姻家庭有信心,尤其她們確信年紀已漸成熟的孩子是維繫她們婚姻生活的牢固紐帶。她們當中多數所期待的是等孩子念高中或讀大學後,自己把家中的土地出租或轉讓他人,隨丈夫一起外出打工,少數年齡偏大的婦女仍願意留在農村務農。

(二)對於45歲以下的留守婦女儘管她們也關心丈夫在外邊的冷暖和安全,但她們更擔心年富力強的丈夫禁不住繽紛世界的誘惑。她們有的通過隨時打電話方式監督丈夫;有的想盡辦法阻止丈夫外出打工;而有的婦女則表現爲無可奈何之狀,她們認爲婚姻都是命中註定的事;另外也有個別留守婦女能以積極的心態對待丈夫的言行,在努力改變自己,加強自己與丈夫之間的溝通交流。

【第3篇】農村婚姻家庭的調查報告

面對這一新形勢,鄉民政辦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發揮基層民政優勢,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婚姻家庭和社會穩定工作。結合本鄉實際,就近年來的婚姻家庭做法、存在的問題、取得的成效和現狀進行了調查思考。

一、基本現狀

近些年來,家庭日趨小型化,多爲4口之家或2口之家,子女結婚後多會採取與父母分家生活。隨着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村非婚同居、未婚早孕早生逐年增多,離婚率和贍養老人糾紛呈現上升的趨勢。農村離婚現象日益突出,對傳統的農村家庭產生了重大影響,給農村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帶來了一系列問題。2022~2022年的5年間全鄉結婚267對534人,離婚9對18人,如下表:

時間結婚離婚復婚

2022660

2022640

2022393

202247

2022515

合計2679

二、存在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現象

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困擾着我鄉黨政相關部門。改革開放後,婚俗和傳統婚姻家庭發生了變化,由於受電視、電影、小說、錄像等影響,年輕人的愛情觀、婚姻觀念發生了極大轉變,以前由父母作主或媒妁之言的婚姻轉變爲年輕人自己決定自己婚姻,出現了事實婚姻。還有爲數不少的父母和子女法制觀念淡薄,明知《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爲男22週歲,女20週歲,但隨着青年人性生理早熟和貞操觀、性觀念、性道德的變化,婚前性行爲變得越來越多,做父母的不嚴加管教,這成爲早婚早孕早生的直接原因。在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時有50%以上的女青年已懷孕,少數女青年僅18、19歲就生下了一孩,等達到法定年齡再到民政辦辦理婚姻登記手續的怪現象。

三、農村家庭離婚案件和贍養糾紛增多的主要原因

1、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與農村婦女經濟地位的提高是農村離婚率上升的主要原因。農村剩餘勞動力頻繁向外流動,走出閉塞的山區環境,到外面尋找增收致富新路子,導致經濟獨立,人與人交往增多,新的人際關係因素很容易滲透到原有婚姻關係中,從而破壞了原有的婚姻關係。

2、家庭暴力是引發家庭破裂的重要因素之一。因家庭暴力所致,離婚案件在農村有增無減。婚前缺乏瞭解,婚後感情不合,或因男方喜歡賭博、酗酒等惡習,女方責罵後便經常打架吵鬧,或因家庭瑣事爭吵而導致離婚。農村男女一般文化素質普遍偏低,夫妻間產生隔閡後不能及時溝通,若雙方或家庭其他成員因意見異議而產生分歧後,導致夫妻感情惡化,一氣之下就協議離婚或上訴法院,根本不考慮子女的健康成長。

3、婚外情導致農村的離婚案件逐年增多。因男女雙方或一方長年在外打工,價值觀、人生觀、婚姻觀有了巨大改變,產生了婚外情。有的是原有婚姻感情基礎就不牢固,外出務工後,導致農村的離婚案件逐年增多。少數農村婦女道德觀念、家庭美德、家庭責任心和法制意識淡薄,一但受到新思想、新觀念的影響,就違背傳統美德,不顧丈夫與孩子,離家出走,長年或幾年杳無音訊。

4、農村養老糾紛增多。很多60~70多歲的老年人還自立自強地過着自給自足、無人孝敬、獨立門戶的日子,有部分老人養老問題主要依靠家庭子女供給,供給採取兄弟幾個共同承擔,約每個老年人年均得到贍養費300—600元。有些老人一生勞碌,積下了一身的疾病,由於沒有錢,只好拖着疼着忍着等着生命結束。大部分老年人苦到喪失勞動力爲止,只有少數人靠兒子贍養,而且贍養過程中有的家庭兄弟之間或老人與子女之間會發生矛盾糾紛。

四、對以上存在問題的思考建議

爲減少農村離婚案件、家庭暴力、贍養糾紛和早婚早育及非婚生育現象的發生,維護社會穩定,建議採取以下措施:

1、加大普法力度,加大《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山區羣衆的法律意識。同時,大力開展傳統道德教育,讓人們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和法律法規。教育引導人們轉變婚育觀念、善待婚姻、善待老人。讓更多的家庭生活得美好、幸福、和諧,從而使每個家庭充滿真情與真愛。

2、整合社會力量,及時進行調解與教育。鄉黨政有關部門和農村基層調解組織,充分發揮部門優勢,做到及時發現,及時介入,及時解決問題,將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從而確保家庭、社會的和諧穩定。

3、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家庭生活方式。加強女性的“四自”精神教育,使廣大女性成爲家庭美德和社會道德風尚的實踐者。加強婚姻登記和計劃生育管理,制止弄虛作假、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加大對非婚生育的處罰力度。

【第4篇】關於農村婚姻問題調查報告

我對**縣**鎮10個行政村已婚家庭的婚姻家庭狀況進行了抽樣調查,隨機抽取1000例已婚家庭婦女名單。先後走訪了民政辦、計生辦、法庭和婦聯,發放調查問卷,深入村組座談,瞭解調查對象的結婚、離婚等家庭情況,全面分析了婚姻家庭存在的問題,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農村婚姻家庭狀況調查的基本情況

在1000例調查對象中,初婚者佔78%,再婚者佔8.5%,喪偶者佔5%,離婚者佔1.5%,存有離婚動機的佔15%,離婚率呈上升趨勢,人們對離婚的態度漸趨向寬容。

法院案卷數據顯示,離婚案件佔其民商事案件的27.5%。

從調查問卷的座談情況看,110戶家庭存在家庭糾紛,夫妻感情不和,有的還存在婚姻危機,不穩定家庭佔11%;婚前性行爲發生率高達25%;75%人對婚外性行爲持排斥批判的態度,部分人持理性態度。

二、農村婚姻家庭存在的問題

1、家庭暴力是導致婚姻家庭破裂的導火索。

對外開放以來,受西方文化影響,西式婚戀和性觀念傳入我國,並逐漸從大中城市人羣滲透到農村外流人員,婚前性行爲、婚外性行爲、非婚同居、試婚等在一定程度上被接受。

家庭暴力問題,一直是婦聯組織關注的問題。家庭暴力近幾年處於小幅上升的趨勢。調查表明,家庭暴力的發生率居高不下,被訪者中有15%的夫妻之間經常發生動手打架的現象,37%的人表示偶樂發生此類行爲。家庭暴力在農村家庭中的發生率要遠高於城市家庭,對於家庭暴力,大部分人持否定態度。面對家庭暴力時的應對策略,第一選擇爲“逃離現場”。人們對家庭暴力這種既反對又猶豫,與傳統觀念有關,也有法律意識淡薄等方面的原因,當然還有不鬧散家庭的現實考慮。這說明,反對家庭暴力是一個長期的艱鉅的任務。xx年至今,該鎮婦聯和派出所接待家庭暴力案件13 件,佔信訪總數的29 %;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都是婦女、老人和兒童,尤其是婦女。它不僅給婦女帶來了極大的身心傷害,由此引發的婚姻家庭問題也成爲影響家庭和社會不穩定的因素。有一位婦女長期處於受暴狀態,但由於受害人受傳統的“婦道”影響,被丈夫打了,卻不敢說、不敢講,所有痛苦自己一人承擔,直到被打傷了,纔開始反應。這一例很有代表性,這是農村家庭暴力長期存在的原因,如果受暴者在一開始就通過法律途徑制止,家庭暴力造成的後果就會大大減少。

2、非法同居、婚外情上升,成爲婚姻家庭的主要問題。

xx年至今,在婦聯接待的上訪案件中,非法同居有婚外情的佔 28 %,這個問題已經成爲影響婚姻家庭穩定的主要因素之一。80%是丈夫有婚外情,集中在35-50歲年齡段;女性佔20%,大多數在30-40歲年齡段。這類問題的受害者大多數是女方。有一例上訪婦女,明知自己的丈夫與第三者非法同居,卻不敢提出離婚,反而哀求不要拋棄她,雖然丈夫不和她離婚,但也不履行丈夫的責任和義務,還經常打罵她。

3、丈夫不履行家庭義務,有的甚至離家出走。

丈夫離家出走,是婚姻家庭中出現的一種新問題。這類案件共有4例,都是因有外遇離家出走,有的有外遇後想方設法卷錢遠走高飛,然後就莫名其妙的離婚。有一位婦女,離婚後,又與某男青年認識結婚,婚後男方花言巧語,一點一點的把女方的積蓄騙走後不知去向,給這名婦女帶來了很大的痛苦。還有一名婦女與男方於xx年結婚,婚後生一女孩,在孩子剛滿6個月時,男方提出到駕校學駕照,在學習期間又與一女子好上了,在妻子不知詳情的情況下,又商量買一輛大車,由於沒錢,丈夫以好好過日子爲由就勸妻子到孃家借錢,妻子信以爲真就與孃家借了7萬元,錢到手後丈夫就消失的無影無蹤。給妻子、女兒和家庭帶來了很大的痛苦,既丟了人又丟了錢,最後人財兩空。

4、由於家庭關係處理不好導致婚姻失敗。

在農村,大部分青年結婚後與公婆一起生活。有的新婚婆媳關係難以度過“磨合期”。某村一婦女,剛結婚婆婆就說這說那,挑媳婦的毛病,丈夫也不太會做工作,還比較傾向母親,從而導致剛結婚就離了婚。透過調查資料可以發現,家庭代際關係存在着錯位問題,尊老不足,愛子有餘是具體表現。一方面農村家庭對老人的需求相對重視不夠,導致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精神需求難以得到有效的滿足,同時,子女往往要求老人擔負起照看孫子和承擔小家庭家務勞動的責任,導致老人負擔過重;另一方面,子女對自己的下一代投入了過多的精力和財力,甚至發生了“過度關注”的問題,引發親子之間的衝突。

在子女教育問題上,仍存在不少問題。第一,父母過多地參與子女的問題解決,有越俎代庖之嫌,而對子女獨立性的培養重視不夠。第二,家長們雖然注重子女道德素養的形成,但對子女的創造性、合羣方面的需求常常被忽視。第三,在子女培養上的功利性明顯,“出人頭地”成爲父母對子女的最大希望。第四,親子之間較嚴重的矛盾主要發生在孩子上學方面,比例高達42%,農村家長們過於重視子女的學習。雖然近幾年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已經在減輕學生負擔方面做了一些努力,但這些努力的成效如何,在整個教育制度沒有根本改變的條件下,能否實行下去,都還是問號。

5、生活困難成爲婚姻家庭出現問題的又一誘因。

有的家庭非常困難,婦女沒有收入,在家庭中沒有經濟地位,爲了靠男方的收入來維持生活而忍受沒有感情的婚姻,對於一切不順心都要忍受,從而導致家庭暴力、丈夫的婚外情等現象頻頻發生。

三、農村婚姻家庭現狀產生的原因

1、歷史原因。中國社會經歷了漫長的封建時期,封建思想在一些人的頭腦中根深蒂固,尤其在農村,大男子主義、男尊女卑等封建殘餘還有滋生的土壤,並且直接影響到婚姻家庭。妻子被打是“家庭內部問題”,“離婚不光彩”,到頭來,家庭矛盾越演越烈,輕者離婚,重者發生傷亡事件,給家庭、給社會帶來嚴重的後果。

2、社會原因。社會的發展、進步,人們的經濟條件好了,生活改善了,開始尋求一些刺激的、新鮮的東西,於是,有些人(大多數是男性)染上了“吃、喝、嫖、賭、毒”等惡習,有了這些惡習,勢必要給家庭帶來一定的影響,出現婚姻家庭矛盾;有些人玩起了“閃電式結婚、閃電式離婚”,對婚姻神聖的殿堂卻來去自由。

隨着農村人力資源流動,一些人選擇到外地打工或發展,從此開始了“孔雀東南飛”的生活,大部分婦女在家務農,操持家務,照顧孩子和老人,男人外出打工、掙錢。不少男人掙到錢卻忘記了糟糠之妻。有的丈夫在外養了“小女人”,妻子卻不肯提出離婚,於是,寧可什麼都忍受,寧可當保姆。

3、法制建設方面的原因。我國法制建設是穩步發展,但是,還有相對不完善的地方。在婚姻家庭問題上,受道德約束的地方多,而受法律約束的少。新《婚姻法》尚不夠完善,缺乏對婚姻善意一方有效的救濟措施。

四、改變農村婚姻家庭狀況的對策與建議

1、宣傳和弘揚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我們要充分發揮各媒體的作用,加打力度宣傳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要對市場經濟大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觀念進行積極的引導,大力開展一些弘揚家庭美德、良好道德的活動,倡導社會新風,創建和諧社會。

2、普及法律知識,強化相關法律求助措施,加大維權力度。加強《婚姻法》和《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要將這些法律納入普法總體規劃,要採取多種形式,讓廣大羣衆特別是農村婦女弄懂、弄通相關法律,提高維權意識,學會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3、加大調研力度,從源頭上作好婚姻家庭的穩定工作。婚姻家庭問題關係國計民生,我們要深入調查研究,挖掘影響婚姻家庭的原因,探索解決婚姻家庭問題的路子,從源頭上預防和制止家庭矛盾的發生。建立相應的社會服務機構,爲羣衆提供幫助。建立一些諸如婦女庇護所、婚姻家庭服務熱線,目的在於當人們的婚姻家庭亮起紅燈或出現問題時,她可以找到相應的地方或部門去傾訴、去討教、去尋求幫助,使其儘快地擺脫困境,走出誤區,避免不必要的問題和糾紛發生。公安機關發現家庭暴力要及時出警;司法機關要出臺相關整治措施,提供法律援助,解決她們打官司難的問題。

【第5篇】我國農村地區事實婚姻存在的現狀調研報告

大學第一年的暑假,有充足的時間、理由、精力來一場同學聚會。高中同學的聚會——興奮,各自沉浸於美好的大學生活,迫不及待的想同大家分享自己這一年的經歷;國中同學的聚會——安靜,太長時間的疏於聯繫,讓大家變得客氣而疏遠;國小同學

的聚會——熱鬧,從那樣穿布鞋扎羊角辮的年紀中走過,總有一種時間衝不散的熱絡,無話不談、笑語連天。可是熱鬧過後卻又忍不住的心酸,十幾個人中除了正在上學的幾位外,基本都已定親,或者成家生子。面對我無言的驚訝,沒有人給予過多的解釋,本來就是含羞帶怯的年紀,又如何將這種事情形容得輕描淡寫。

在我還未從聚會事件的震驚中回神,同村遠房的大娘又託父親幫忙處理她年僅二十歲的兒子未婚生子的事情。這次我的反應就不止是驚訝,還有更多的疑惑不解。對於這種未經任何法律程序便以夫妻的名義生活在一起,並生育兒女的現象,在農村究竟普遍到何種程度,帶着這樣的疑問,我與遠在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東街的劉敦萍同學,就農村中未正式辦理結婚手續便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的現象,展開了聯合調查。

在搜閱了相關資料後得出,這種普遍存在於農村地區的、沒有配偶的青年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羣衆也認爲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在法律上成爲事實婚姻。

一、事實婚姻的存在狀況

爲了弄清楚事實婚姻在農村中佔新婚人數的比例,同時又考慮到這樣一個敏感的話題及農村大衆對於這個問題的認知度,我們對於此項問題分別以同熟知村裏事務的長輩閒談、向村婦聯主任諮詢及對戶籍辦、計生辦相關工作人員採訪的方式,進行了詳細的調查。

調查結果表明,在xxxx—xxx年間,xx省xx縣xx鄉xx村公開舉行婚禮的青年男女爲xx對,但僅有六對男女於婚前到相關部門辦領了相關手續。約佔受調查人數的xx%。其餘xx對中,有xx對青年男女在婚禮舉行後xx—xx個月後補辦了結婚手續。剩餘xx對,自婚禮結束至今未補辦任何相關手續,約佔受調查總人數的xx%。

而xx省xx縣xx鎮xxxx—xxxx年間公開舉行婚禮的xx對夫婦中,僅有兩對未辦理結婚手續,僅佔受調查總人數的xx%左右。

對於兩地事實婚姻所佔比例的差距,我們又進行了相關調查。調查發現,兩地對於這種未辦理任何手續即以公開、持續狀態生活在一起,甚至生育兒女的青年男女事例的監管與處罰辦法的差距,導致了這種差異的產生。具體的監管與處罰辦法,並未在計生辦等相關部門得到確切答覆,僅從村裏受處罰的實例中總結得出:xx省xx縣xx鎮xx街若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兒育女,一旦被計生辦查出,則會對其進行高額罰款,金額至少是xxxx元人民幣;相應的xx省xx縣xx鄉xx村的此種情況的罰款僅在xxxx元左右。

二、事實婚姻的存在形式

總結了69對受調查人選中的事實婚姻存在狀況,得出事實婚姻存在的兩種形式:

(一)符合結婚條件的兩性結合的事實婚姻。即男女雙方均符合結婚條件,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長期共同生活,或生育子女,所形成的一種現實的、穩定的婚姻家庭關係。基於這種原因存在的事實婚姻關係,大多數會在子女出生前,爲解決子女的戶口問題而去相關部門補辦結婚手續。因而,這種婚姻關係具有存在時間短、社會影響小的特點。

(二)不符合結婚條件的兩性結合的事實婚姻。即男女雙方或一方因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等原因,在舉行婚禮前無法從相關部門領取合法證件,是事實婚姻的最主要存在方式。基於這種原因產生的事實婚姻關係,具有存在時間長、社會影響大的特點。

三、事實婚姻的存在原因

經過調查,事實婚姻在農村地區普遍存在的原因有三:

(一)農村地區落後的婚姻觀念。在受調查的兩地農村,很多國中畢業後無法繼續深造的青年男女,在其十八九歲時父母即爲其張羅相親,只要門當戶對、雙方當事人沒有太大的意見,就會在雙方家長的主持下進行訂婚。訂婚後一到兩年的時間,就會舉行婚禮,以此作爲結婚的公開及必備的要件。基於這種原因結合的青年男女,大多因未到法定結婚年齡而無法從相關部門獲得法律婚姻的有關批准,不得以而維持這種不登記“結婚”的關係。

(二)淡薄的法律意識。在廣大農村地區,由於人們受傳統的婚姻形式的影響,及相關法律知識的缺失,認爲公開舉行婚禮即是婚姻關係成立的必備且唯一的條件,從而忽略法律對於婚姻關係的約束及保護的重要性。也有青年男女外出務工是相識、相知、相戀、進而生活在一起,回到家鄉舉辦一個形式上的婚禮後又雙雙外出務工,因暫時不要孩子,這種缺少法律保護的婚姻關係便長久而持續的存在。

(三)相關部門的執法不嚴。在分析了相關部門的諮詢結果後,結合具體事例的分析比較後得出,對於這種結婚不登記的現象並無專門的部門進行監管,僅在未登記“結婚”的雙方生育子女的情況下,計生辦的相關人員會依照計劃生育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同時勒令其補辦結婚登記。這種監管機制造成了很多沒有合法手續的夫婦隱瞞新生兒出生現象的產生,以至於有些孩子到了該上學的年紀還沒有戶口,即農村地區所謂的“黑戶”。基於此,也助長了不登記“結婚”的氣焰。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的政

策執行力度相對輕些,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由於相關部門的政策執行的相對嚴格些,有一部分的青年先訂婚,等到夠結婚年齡時再結婚;一小部分不夠法定年齡便結婚生子的青年便承受着各方面的風險。

四、事實婚姻產生的影響

這種缺少法律保護的婚姻形式,在普遍存在的同時也潛伏着諸多不穩定的因素。

(一)事實婚姻缺乏法律的保障和約束,影響法律對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障。如事實婚姻當事人發生離婚、一方死亡、子女撫養等問題時,容易引起糾紛。而且處理這類糾紛和使用法律相對比較困難,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全面及時的保護。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就曾出現過未辦理結婚登記便公開共同生活的男方將在家務農的女方拋棄的事情,在調解未果的情況下,雙方打起了無休止的官司,至今未得到確切的判決,但雙方家庭反目成仇卻已成定局。

(二)事實婚姻損害了當事人的身心健康,影響了優生優育。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而結合並生育子女的青年男女,不僅不利於女方的身心健康,同時因戶口問題不能得到及時的解決,也會侵害孩子受教育的權利。

(三)事實婚姻的存在,嚴重影響了我國婚姻登記制度的權威性。這種違反結婚登記法定程序而存在的事實婚姻,使婚姻關係逃避法律的審查和束縛,主張了早婚、包辦婚姻等違法行爲的產生和蔓延,影響我國婚姻政策的貫徹執行。

五、改善措施

事實婚姻在農村地區的普遍存在,給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帶來諸多不便,爲此必須採取相關措施,使這一情況得以改善。

(一)加強法治思想建設,改變農村地區民衆的傳統婚姻觀念。相關部門,尤其使民政局及計劃生育管理部門,應該定期進行普法教育宣傳,講婚前登記的必要性及重要性,一次避免因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結合後的婚姻關係中又可能產生的一系列糾紛,同時有利於優生優育政策的實行。推行普法宣傳教育,進一步的改變農村地區落後的婚姻觀念,減少早婚、包辦婚姻等違法行爲的出現,進而維護法律婚姻的權威性。

(二)加強相關部門的執法力度,杜絕人情關係網下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xx省xx縣xx鎮xx街若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兒育女,一旦被計生辦查出,則會對其進行高額罰款,金額至少是xxxx元人民幣;相應的xx省xx縣xx鄉xx村的此種情況的罰款僅在xxxx元左右,兩地罰款金額的巨大差距,對事實婚姻有一定程度上的影響,xx省xx縣xx鎮佔受調查總人數的xx%左右,xx省xx縣xx鄉xx村約佔受調查總人數的xx%,由此顯示出執法的力度與方法的差距,當事實婚姻成爲一種地方習慣,當執法部門也開始適應這種地方習慣,事實婚姻關係的現狀就不可能得到改善。因此,相關部門應該明確責任,公正執法,不能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任由這種情況衍生。

【第6篇】農村地區事實婚姻存在現狀調研報告

農村地區事實婚姻存在現狀調研報告

大學第一年的暑假,有充足的時間、理由、精力來一場同學聚會。高中同學的聚會——興奮,各自沉浸於美好的大學生活,迫不及待的想同大家分享自己這一年的經歷;國中同學的聚會——安靜,太長時間的疏於聯繫,讓大家變得客氣而疏遠;國小同學的聚會——熱鬧,從那樣穿布鞋扎羊角辮的年紀中走過,總有一種時間衝不散的熱絡,無話不談、笑語連天。可是熱鬧過後卻又忍不住的心酸,十幾個人中除了正在上學的幾位外,基本都已定親,或者成家生子。面對我無言的驚訝,沒有人給予過多的解釋,本來就是含羞帶怯的年紀,又如何將這種事情形容得輕描淡寫。

在我還未從聚會事件的震驚中回神,同村遠房的大娘又託父親幫忙處理她年僅二十歲的兒子未婚生子的事情。這次我的反應就不止是驚訝,還有更多的疑惑不解。對於這種未經任何法律程序便以夫妻的名義生活在一起,並生育兒女的現象,在農村究竟普遍到何種程度,帶着這樣的疑問,我與遠在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東街的劉敦萍同學,就農村中未正式辦理結婚手續便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的現象,展開了聯合調查。

在搜閱了相關資料後得出,這種普遍存在於農村地區的、沒有配偶的青年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羣衆也認爲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在法律上成爲事實婚姻。

一、事實婚姻的存在狀況

爲了弄清楚事實婚姻在農村中佔新婚人數的比例,同時又考慮到這樣一個敏感的話題及農村大衆對於這個問題的認知度,我們對於此項問題分別以同熟知村裏事務的長輩閒談、向村婦聯主任諮詢及對戶籍辦、計生辦相關工作人員採訪的方式,進行了詳細的調查。

調查結果表明,在20__—20__年間,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公開舉行婚禮的青年男女爲18對,但僅有六對男女於婚前到相關部門辦領了相關手續。約佔受調查人數的33%。其餘12對中,有9對青年男女在婚禮舉行後3—8個月後補辦了結婚手續。剩餘3對,自婚禮結束至今未補辦任何相關手續,約佔受調查總人數的16.7%。

而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20__—20__年間公開舉行婚禮的51對夫婦中,僅有兩對未辦理結婚手續,僅佔受調查總人數的4%左右。

對於兩地事實婚姻所佔比例的差距,我們又進行了相關調查。調查發現,兩地對於這種未辦理任何手續即以公開、持續狀態生活在一起,甚至生育兒女的青年男女事例的監管與處罰辦法的差距,導致了這種差異的產生。具體的監管與處罰辦法,並未在計生辦等相關部門得到確切答覆,僅從村裏受處罰的實例中總結得出: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東街若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兒育女,一旦被計生辦查出,則會對其進行高額罰款,金額至少是9000元人民幣;相應的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的此種情況的罰款僅在1000元左右。

二、事實婚姻的'存在形式

總結了69對受調查人選中的事實婚姻存在狀況,得出事實婚姻存在的兩種形式:

(一)符合結婚條件的兩性結合的事實婚姻。即男女雙方均符合結婚條件,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長期共同生活,或生育子女,所形成的一種現實的、穩定的婚姻家庭關係。基於這種原因存在的事實婚姻關係,大多數會在子女出生前,爲解決子女的戶口問題而去相關部門補辦結婚手續。因而,這種婚姻關係具有存在時間短、社會影響小的特點。

(二)不符合結婚條件的兩性結合的事實婚姻。即男女雙方或一方因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等原因,在舉行婚禮前無法從相關部門領取合法證件,是事實婚姻的最主要存在方式。基於這種原因產生的事實婚姻關係,具有存在時間長、社會影響大的特點。

三、事實婚姻的存在原因

經過調查,事實婚姻在農村地區普遍存在的原因有三:

(一)農村地區落後的婚姻觀念。在受調查的兩地農村,很多國中畢業後無法繼續深造的青年男女,在其十八九歲時父母即爲其張羅相親,只要門當戶對、雙方當事人沒有太大的意見,就會在雙方家長的主持下進行訂婚。訂婚後一到兩年的時間,就會舉行婚禮,以此作爲結婚的公開及必備的要件。基於這種原因結合的青年男女,大多因未到法定結婚年齡而無法從相關部門獲得法律婚姻的有關批准,不得以而維持這種不登記“結婚”的關係。

(二)淡薄的法律意識。在廣大農村地區,由於人們受傳統的婚姻形式的影響,及相關法律知識的缺失,認爲公開舉行婚禮即是婚姻關係成立的必備且唯一的條件,從而忽略法律對於婚姻關係的約束及保護的重要性。也有青年男女外出務工是相識、相知、相戀、進而生活在一起,回到家鄉舉辦一個形式上的婚禮後又雙雙外出務工,因暫時不要孩子,這種缺少法律保護的婚姻關係便長久而持續的存在。

(三)相關部門的執法不嚴。在分析了相關部門的諮詢結果後,結合具體事例的分析比較後得出,對於這種結婚不登記的現象並無專門的部門進行監管,僅在未登記“結婚”的雙方生育子女的情況下,計生辦的相關人員會依照計劃生育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同時勒令其補辦結婚登記。這種監管機制造成了很多沒有合法手續的夫婦隱瞞新生兒出生現象的產生,以至於有些孩子到了該上學的年紀還沒有戶口,即農村地區所謂的“黑戶”。基於此,也助長了不登記“結婚”的氣焰。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的政策執行力度相對輕些,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由於相關部門的政策執行的相對嚴格些,有一部分的青年先訂婚,等到夠結婚年齡時再結婚;一小部分不夠法定年齡便結婚生子的青年便承受着各方面的風險。

四、事實婚姻產生的影響

這種缺少法律保護的婚姻形式,在普遍存在的同時也潛伏着諸多不穩定的因素。

(一)事實婚姻缺乏法律的保障和約束,影響法律對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障。如事實婚姻當事人發生離婚、一方死亡、子女撫養等問題時,容易引起糾紛。而且處理這類糾紛和使用法律相對比較困難,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全面及時的保護。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就曾出現過未辦理結婚登記便公開共同生活的男方將在家務農的女方拋棄的事情,在調解未果的情況下,雙方打起了無休止的官司,至今未得到確切的判決,但雙方家庭反目成仇卻已成定局。

(二)事實婚姻損害了當事人的身心健康,影響了優生優育。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而結合並生育子女的青年男女,不僅不利於女方的身心健康,同時因戶口問題不能得到及時的解決,也會侵害孩子受教育的權利。

(三)事實婚姻的存在,嚴重影響了我國婚姻登記制度的權威性。這種違反結婚登記法定程序而存在的事實婚姻,使婚姻關係逃避法律的審查和束縛,主張了早婚、包辦婚姻等違法行爲的產生和蔓延,影響我國婚姻政策的貫徹執行。

五、改善措施

事實婚姻在農村地區的普遍存在,給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帶來諸多不便,爲此必須採取相關措施,使這一情況得以改善。

(一)加強法治思想建設,改變農村地區民衆的傳統婚姻觀念。相關部門,尤其使民政局及計劃生育管理部門,應該定期進行普法教育宣傳,講婚前登記的必要性及重要性,一次避免因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結合後的婚姻關係中又可能產生的一系列糾紛,同時有利於優生優育政策的實行。推行普法宣傳教育,進一步的改變農村地區落後的婚姻觀念,減少早婚、包辦婚姻等違法行爲的出現,進而維護法律婚姻的權威性。

(二)加強相關部門的執法力度,杜絕人情關係網下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東街若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兒育女,一旦被計生辦查出,則會對其進行高額罰款,金額至少是9000元人民幣;相應的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的此種情況的罰款僅在1000元左右,兩地罰款金額的巨大差距,對事實婚姻有一定程度上的影響,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佔受調查總人數的4%左右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約佔受調查總人數的16.7%,由此顯示出執法的力度與方法的差距,當事實婚姻成爲一種地方習慣,當執法部門也開始適應這種地方習慣,事實婚姻關係的現狀就不可能得到改善。因此,相關部門應該明確責任,公正執法,不能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任由這種情況衍生。

【第7篇】調解農村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的調研報告

調解農村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的調研報告範文

隨着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深入,越來越多的農村婦女追求平等、和諧的婚姻關係,然而絕大部分農村男性仍然存在“男尊女卑”、“男人是天”大男子主義觀念,導致家庭矛盾增多、離婚率上升。儀徵市新城鎮婦聯針對轄區內來信來訪婦女中關於農村婚姻家庭矛盾的問題,進行了具體調研和細緻分析,並研究相關對策。

一、農村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現狀

道德低下導致矛盾糾紛。隨着農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因婚外戀導致的家庭糾紛也日益增多性格不合促成矛盾糾紛。經調查,“性格不合”已經成爲絕大部分農村夫妻離婚的原因。隨着農村經濟文化的不斷髮展,人們的.思想觀念相比於以往更爲開放,越來越多人的個性得到張揚。然而在如今的婚姻家庭中,過分強調個性,缺乏角色轉換、換位思考的能力必然會影響家庭關係的和諧。夫妻關係的維持需要雙方互相妥協,彼此認同,求同存異。但是許多夫妻由於過分強調個性,不願意爲了對方改善自我,而是一味地要求對方爲自己而改變,忽略了夫妻之間感情的培養和交流,致使雙方出現矛盾,最終感情破裂。

二、造成農村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的原因

市場經濟對農村婚姻家庭造成的影響。市場經濟不斷髮展的同時,也爲農村家庭成員帶來精力壓力和精神壓力,加之如今農村人民的自我意識越來越強,致使夫妻矛盾越難越難協調。很多原本懷着美好向往走入婚姻的夫妻,由於不善於化解社會壓力和家庭矛盾,導致婚姻一步步走向死衚衕。市場經濟還影響着人們的價值觀和婚戀觀,“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句話已經在很多農村家庭中體現,以能否賺到大錢作爲擇偶標準、以賺錢多少決定夫妻在家中的地位。

女性綜合素質偏低對農村婚姻家庭造成的影響。傳統的“讀書好不如嫁得好”,“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等封建思想仍然存在。不少女性在外與男性一樣在職場上打拼,但回到家裏卻生活在傳統封建思想的陰影下而不自知。有的女性在家庭矛盾衝突中往往走極端。有的女性法制觀念淡薄,明知法律已取消事實婚姻,但仍願意與男方以夫妻名義同居。職能部門對農村婚姻家庭矛盾調解不夠及時。家庭矛盾的深化需要一定的過程,如果能在矛盾出現之初給予必要的疏導,可能杜絕不必要的後果發生。但在現實社會中,有些調解部門對農村婚姻家庭糾紛不夠重視,麻痹大意,致使矛盾進一步激化。我國的《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

三、如何調解婚姻家庭矛盾糾紛

一是提高認識。“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家庭糾紛往往有其特殊的隱私性,因此相關部門在調解矛盾的時候保持中立態度,不作褒貶,息事寧人。然而婚姻家庭糾紛有種感情糾葛,日積月累,如果得不到及時調解,一旦爆發,往往使得夫妻反目成仇,做出非理智的選擇。

二是注重方法。調解人員在調解婚姻家庭糾紛時,對每一案件的婚姻基礎、婚後感情、產生矛盾的原因及家庭生活的現狀都要進行深入細緻的調查,同時要注重調解方法,提高調解質量。新城鎮婦聯從實際出發,探索出“五步”工作法,紮實做好農村婚姻家庭矛盾調解工作。傾聽,溝通是雙向的,在做調解工作的時候,並不能僅僅依靠單純地向對方灌輸自己的思想,還應該積極傾聽對方的內心想法。通過傾聽,能夠了解對方真正的需求、心聲,從而對症下藥,找到相對適當的處理問題的方式。三是健全機制。健全協調機制。婚姻家庭糾紛具有廣泛性、複雜性、羣體性等特點,有是單靠一個部門,往往孤掌難鳴,心有餘而力不足,如家庭暴力、婚外情等現象。要建立有關部門相互配合的“大調解”工作機制,對疑難和重點糾紛進行聯合調解,不斷提高調解的效果。完善處罰制度。由於目前的法律在現實執行中有一定的難度,使婚外情、家庭暴力等不僅沒有得到有效制止,反而愈來愈嚴重,要認真貫徹“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的原則,嚴厲譴責第三者插足、姘居和家庭暴力等不道德行爲。對破壞婚姻者,要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高額罰款、行政拘留等處分。

【第8篇】法學院邱珊珊 蓋州市農村婚姻家庭情況的調研報告

蓋州市農村婚姻家庭情況的調研報告

蓋州市農村婚姻家庭情況的調研報告

隨着農村生活水平的提高,經濟的不斷髮展,農村的居民對生活質量的要求也越來越高,這就不可避免地導致了婚姻家庭領域的問題也越來越多。因此,我結合上學期所學的婚姻家庭法的有關知識,懷着以科學發展觀爲理念的態度,針對蓋州市農村婚姻家庭領域出現的各種問題進行了詳細調研。我通過網絡,分析了廣大網友反映出的最近幾年內出現的婚姻家庭問題,分別到市法院、市民政局,瞭解了xx年以來的結婚、離婚情況,並且以我所市郊區的一個村子爲試點,發放了100份調查問卷,採用由局部到整體的方法,概括地分析了我市農村婚姻家庭領域存在的問題。具體報告如下:

一、 蓋州市農村婚姻家庭的基本情況

首先,從網絡上討論的情況看,婚姻家庭問題始終備受關注。從xx年至今,困擾着人民的問題與日俱增,其中有關婚姻家庭的問題由原來的5%增加到了60%。雖然網絡上的數據可信度不是很高,但有一點不可否認,婚姻家庭類問題已經成爲了我市農村家庭的主要問題。

其次,從市民政局提供的有關資料得知,近幾年來離婚的數量不斷增多,這包括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但農村居民的波動比較大,有極其明顯的上升趨勢。xx年結婚641對,離婚30對,其中農村居民2對;xx年結婚830對,離婚62對,其中農村居民5對;xx年結婚984對,離婚79對,其中農村居民15對;xx年結婚1112對,離婚77對,其中農村居民17對;xx年結婚1072對,離婚131對,其中農村居民30對;xx年結婚1119對,離婚157對,其中農村居民47對;xx年結婚980對,離婚143對,其中農村居民57對;xx年結婚817對,離婚130對,其中農村居民58對;xx年結婚1534對,離婚168對,其中農村居民69對。目前,農村居民離婚處於一個平穩上升的過程。

再次,從市法院所提供的資料可瞭解到,從xx年至今共受理了離婚案件977件,佔民事案件的37.5%,其中農村居民的離婚案件489件,並且呈現逐年遞增的趨勢。

最後,從在我市郊區發放的調查問卷的情況看,農村居民的婚姻家庭問題普遍存在,100份調查問卷中,有4個人處於已經離婚或者正在鬧離婚的家庭,25人的家庭存在感情不和,時常吵架的現象。還有7個人的家庭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其餘64人的家庭處於正常狀態。

二、蓋州市農村婚姻家庭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

(一)非法同居、婚外情上升爲農村婚姻家庭的主要問題

通過網絡上所反映的以及市法院的婚姻家庭案件中,這一問題已經上升爲影響農村家庭穩定的主要問題之一。出現這類問題,不僅嚴重破壞了家庭的和睦,對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嚴重的影響,而且不利於構建和諧社會,不能促進科學發展觀的有效實施。出現這類問題主要是由社會原因造成的。社會的發展、進步、人們的經濟條件好了,生活改善了,開始尋求一些刺激的東西、新鮮的東西,於是,個別人染上了吃、喝、嫖、賭、毒等惡習,有了這些惡習勢必要給婚姻家庭帶來影響,出現婚姻家庭矛盾。因此,我們應該嚴重打擊非法同居,婚外情等不良問題。

(二)家庭暴力仍然是引發農村婚姻家庭破裂的直接導火線

家庭暴力問題,一直是備受社會關注的問題。近幾年來我市的家庭暴力事件處於小幅度上升趨勢。家庭暴力主要發生在夫妻之間,父母兒童之間,祖(外)父母與孫(外孫)子女之間,但婦女、兒童、老人等家庭弱勢羣體是主要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不僅給弱勢羣體帶來嚴重的身心傷害,而且會由此產生一系列的婚姻家庭問題,成爲影響家庭和社會不穩定的重要因素。我們村就有這種例子。男人本是忠厚老實之人,但只要酗酒,就變得暴躁如雷。常常對妻子和女兒進行暴打,還辱罵妻子無能,只會生女兒。妻子和女兒也受封建思想的禁錮,認爲女人在家中毫無地位,就算被打被罵也從不吭聲,含着淚水獨自忍受痛苦。直到丈夫酗酒成性,幾乎每天都要遭受痛苦,實在是忍無可忍,纔開始向有關部門反映。我認爲是歷史原因導致了這類問題的出現。中國的社會經歷了漫長的封建時期,封建思想在農村居民的頭腦中根深蒂固,尤其是大男子主義、男尊女卑等封建殘餘還有滋生的土壤,並且直接影響到婚姻家庭。妻子孩子被打是家庭內部問題;離婚是不光彩的,是作風的問題;女人在外面有活動不允許,男人在外面花天酒地是天經地義等,這些都導致了家庭的矛盾。輕者離婚,重者發生傷害乃至殺人事件,給家庭、給社會帶來嚴重的後果。(三)生活困難成爲農村婚姻家庭出現問題的又一誘因

生活困難涉及的面很廣,有的是因爲家裏分到的田地較少,難以維持生計;有的是因爲家裏孩子比較多,花銷太大,交不起學費;有的是因爲家人生重病而無錢醫治;還有的是因爲上一輩留下來的債務壓得自己喘不過氣來,以至於幾輩人翻不了身。我的國小同學就有這種經歷,她家裏只有很少的田地,小時候還好,學費較低,她們全家省吃儉用尚可維持生計。但隨着時間的流逝,我們一天天長大了,經過不懈努力,我們一起考進了市裏的重點高中。對於我的同學來說,這件事既讓她家喜出望外,又讓她家束手無測。當全家都在爲她的學費着急時,更不性的事情發生了。她爸爸一夜之間下身不隨,成爲了殘疾人。她的媽媽實在扛不起身上的擔子了,最終選擇逃避,留下了即將升入高中的孩子和殘疾的爸爸,獨自尋找新的生活。正是這落後的經濟、貧窮的生活導致原本美好的家庭支離破碎。目前,我國還有很多偏遠山區處於經濟滯後的狀態,這不僅給人民的生活帶來了不便,而且嚴重影響了農村婚姻家庭的穩定。因此,我們應該從經濟抓起,從根本上改變農村的精神面貌。

(四)對婚姻的基本知識缺乏認識,誤解婚姻的真實意義是導致農村居民婚姻失敗的一個新問題

由於農村受封建思想的影響根深蒂固,再加上教學設施,教學質量相對落後,導致家長和孩子都不重視教育,以至於還沒學習到有關婚姻的知識就已經步入了結婚的殿堂。大部分人都是抱着國中畢業不是文盲就萬事大吉的態度,我的國小同學有30個,現在就讀大學的只有3個,其餘的差不多都結婚了,有的甚至孩子都會走路了。通過與他們交流我瞭解到,連結婚的實質要件他們都不滿足,並且有些人的結婚動機還有問題,他們大部分都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形成的都是現已不被承認的事實婚。這種婚姻在很多方面不受法律的保護和約束,婚姻的穩定性就可想而知了。其中已經有兩個同學結婚沒到兩年就離婚了,並且還都留下了出生不久的孩子。離婚的原因令人大跌眼鏡。一個是因爲妻子在生完孩子後發現洗衣、做飯、帶孩子並不是她所追求的生活,於是就悄悄的離開了,無奈之下只好用離婚結束一切。令一個是因爲結婚後發現原來他們彼此並不相愛,當時結婚也只是因爲女友不小心懷孕,最終兩人和平分手。這不只給家庭帶來沉重的負擔,而且給社會帶來了極壞的影響。主要是法制宣傳方面的原因導致了這類問題的發生。由於農村居民的文化水平相對較低,他們對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制瞭解的甚少,也不重視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制。有的居民甚至連結婚的法定年齡都不知道,這就說明我們在法制宣傳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夠多、不夠徹底。而正是因爲他們缺乏這些基本的法律知識,所以又進一步影響了農村婚姻家庭的不穩定性。

(五)由於家庭關係處理不當最終導致婚姻失敗

兩人結婚後就多了雙方的老人,家庭關係就多了一個層面,因此,家庭關係也變得複雜了。這裏涉及到老人的贍養、家產的繼承等方方面面的問題。最近又出現了一種新現象:婆婆的戀子情節較重,覺得自己辛辛苦苦養育二十幾年的兒子,居然就這樣到了別的女人身邊,心裏總是覺得不平衡,於是就處處與兒媳作對,這無疑是在爲難兒子。萬一兒子處理不當,就會導致婚姻的失敗。這類問題主要是由人們的價值觀,道德觀引起的,受法律約束的地方相對較少。因此,在社會主義新時期,廣大農村居民樹立良好的價值觀、道德觀是至關重要的。

三、 針對蓋州市農村婚姻家庭問題提出的對策建議

(一) 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法律觀爲視角,大力弘揚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

我們應該在馬克思列寧主義基本原理的指導下,以科學的世界觀方法論爲基礎,深入地探討弘揚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我們要充分發揮電視、網絡、報紙等媒體的作用,加大對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的宣傳,要對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婚姻家庭觀進行積極的引導,大力開展一些弘揚家庭美德、良好社會道德的活動。大力倡導社會新風,全面創造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使廣大農村居民能用發展的眼光看待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

(二)要解放思想,全面普及法律知識,增強農村居民的維權意識

解放思想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大法寶,同時也是改善農村婚姻家庭現狀的必要前提。我們講解放思想,是指在馬克思主義指導下打破習慣勢力和主觀偏見的束縛,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面對最近幾年來農村婚姻家庭出現的各種新問題,我們唯有堅持解放思想才能從根本上消除“禍根”。與此同時,我們還要大力普及法律知識,徹底消除法盲現象。尤其要加強《婚姻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要將這些法律納入普法總體規劃,要採取多種形式和方法,讓廣大農村居民知法懂法,更重要的是要維護法律的尊嚴,嚴格依法辦事,學會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三)有關部門應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積極做好調研工作,從源頭上做好婚姻家庭的穩定工作

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在我國法制建設和改革的問題上,最根本的就是要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同我國實際結合起來,堅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婚姻家庭問題關係國計民生,尤其對於我國這樣一個農業大國,搞好農村婚姻家庭的工作就顯得尤其重要。有關部門應積極地進行深入的調研,找出影響農村婚姻家庭穩定的問題,挖掘出導致此類問題的原因,探索出解決此類問題的辦法。法院、公安局、等部門也應積極配合,從源頭上預防和制止家庭矛盾的發生。

(四)各基層組織應充分發揮其干預和調整的作用

農村的各基層組織應積極配合,發揮其作用。可以在村委會建立庇護所和調解中心,充分發揮村委會的調解作用。也可以在村子裏的國小開辦婚姻學校,召集懂得法律知識的志願者,在節假日免費爲村民們講解有關婚姻方面的法律知識,傳播民主平等的社會主義婚姻觀。這樣,既可以制止農村居民的家庭矛盾升級,也可以減少上訴的案件,節省了大量的司法資源。

四、 結語和感悟

以上便是這次實踐活動獲得的一些具體調查情況。回顧這次社會實踐活動,我們可以看到,當今我縣農村居民的婚姻家庭中存在着許多不穩定的因素,由此可以想到整個國家。而我國有三分之二的人口生活在廣大的農村,那麼農村家庭中的婚姻家庭的和諧不僅關係到農村社會的和諧,而且還關係到整個社會和諧的大局。因此,我們必須堅持科學發展觀,用發展的眼光來看待農村婚姻家庭,不斷完善農村社會的管理,維護農村社會的安定團結,以致保證整個國家的安定團結。

通過這次社會實踐,我深刻領悟到了理論之於實踐道理,明白“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認識到理論知識回到社會實踐中去的真正意義。作爲青年學生,我們就要樹立向生活學習,向實踐學習的世界觀,不斷提高理論水平,將所學的理論知識與社會實際緊密結合。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學有所用,學有所爲。

【第9篇】關於農村婚姻問題的調查報告

我對_____縣_____鎮10個行政村已婚家庭的婚姻家庭狀況進行了抽樣調查,隨機抽取1000例已婚家庭婦女名單。先後走訪了民政辦、計生辦、法庭和婦聯,發放調查問卷,深入村組座談,瞭解調查對象的結婚、離婚等家庭情況,全面分析了婚姻家庭存在的問題,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農村婚姻家庭狀況調查的基本情況

在1000例調查對象中,初婚者佔78%,再婚者佔8.5%,喪偶者佔5%,離婚者佔1.5%,存有離婚動機的佔15%,離婚率呈上升趨勢,人們對離婚的態度漸趨向寬容。

法院案卷數據顯示,離婚案件佔其民商事案件的27.5%。

從調查問卷的座談情況看,110戶家庭存在家庭糾紛,夫妻感情不和,有的還存在婚姻危機,不穩定家庭佔11%;婚前性行爲發生率高達25%;75%人對婚外性行爲持排斥批判的態度,部分人持理性態度。

二、農村婚姻家庭存在的問題

1、家庭暴力是導致婚姻家庭破裂的導火索。

對外開放以來,受西方文化影響,西式婚戀和性觀念傳入我國,並逐漸從大中城市人羣滲透到農村外流人員,婚前性行爲、婚外性行爲、非婚同居、試婚等在一定程度上被接受。

家庭暴力問題,一直是婦聯組織關注的問題。家庭暴力近幾年處於小幅上升的趨勢。調查表明,家庭暴力的發生率居高不下,被訪者中有15%的夫妻之間經常發生動手打架的現象,37%的人表示偶樂發生此類行爲。家庭暴力在農村家庭中的發生率要遠高於城市家庭,對於家庭暴力,大部分人持否定態度。面對家庭暴力時的應對策略,第一選擇爲“逃離現場”。人們對家庭暴力這種既反對又猶豫,與傳統觀念有關,也有法律意識淡薄等方面的原因,當然還有不鬧散家庭的現實考慮。這說明,反對家庭暴力是一個長期的艱鉅的任務。xx年至今,該鎮婦聯和派出所接待家庭暴力案件13 件,佔信訪總數的29 %;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都是婦女、老人和兒童,尤其是婦女。它不僅給婦女帶來了極大的身心傷害,由此引發的婚姻家庭問題也成爲影響家庭和社會不穩定的因素。有一位婦女長期處於受暴狀態,但由於受害人受傳統的“婦道”影響,被丈夫打了,卻不敢說、不敢講,所有痛苦自己一人承擔,直到被打傷了,纔開始反應。這一例很有代表性,這是農村家庭暴力長期存在的原因,如果受暴者在一開始就通過法律途徑制止,家庭暴力造成的後果就會大大減少。

2、非法同居、婚外情上升,成爲婚姻家庭的主要問題。

xx年至今,在婦聯接待的上訪案件中,非法同居有婚外情的佔 28 %,這個問題已經成爲影響婚姻家庭穩定的主要因素之一。80%是丈夫有婚外情,集中在35-50歲年齡段;女性佔20%,大多數在30-40歲年齡段。這類問題的受害者大多數是女方。有一例上訪婦女,明知自己的丈夫與第三者非法同居,卻不敢提出離婚,反而哀求不要拋棄她,雖然丈夫不和她離婚,但也不履行丈夫的責任和義務,還經常打罵她。

3、丈夫不履行家庭義務,有的甚至離家出走。

丈夫離家出走,是婚姻家庭中出現的一種新問題。這類案件共有4例,都是因有外遇離家出走,有的有外遇後想方設法卷錢遠走高飛,然後就莫名其妙的離婚。有一位婦女,離婚後,又與某男青年認識結婚,婚後男方花言巧語,一點一點的把女方的積蓄騙走後不知去向,給這名婦女帶來了很大的痛苦。還有一名婦女與男方於xx年結婚,婚後生一女孩,在孩子剛滿6個月時,男方提出到駕校學駕照,在學習期間又與一女子好上了,在妻子不知詳情的情況下,又商量買一輛大車,由於沒錢,丈夫以好好過日子爲由就勸妻子到孃家借錢,妻子信以爲真就與孃家借了7萬元,錢到手後丈夫就消失的無影無蹤。給妻子、女兒和家庭帶來了很大的痛苦,既丟了人又丟了錢,最後人財兩空。

4、由於家庭關係處理不好導致婚姻失敗。

在農村,大部分青年結婚後與公婆一起生活。有的新婚婆媳關係難以度過“磨合期”。某村一婦女,剛結婚婆婆就說這說那,挑媳婦的毛病,丈夫也不太會做工作,還比較傾向母親,從而導致剛結婚就離了婚。透過調查資料可以發現,家庭代際關係存在着錯位問題,尊老不足,愛子有餘是具體表現。一方面農村家庭對老人的需求相對重視不夠,導致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精神需求難以得到有效的滿足,同時,子女往往要求老人擔負起照看孫子和承擔小家庭家務勞動的責任,導致老人負擔過重;另一方面,子女對自己的下一代投入了過多的精力和財力,甚至發生了“過度關注”的問題,引發親子之間的衝突。

在子女教育問題上,仍存在不少問題。第一,父母過多地參與子女的問題解決,有越俎代庖之嫌,而對子女獨立性的培養重視不夠。第二,家長們雖然注重子女道德素養的形成,但對子女的創造性、合羣方面的需求常常被忽視。第三,在子女培養上的功利性明顯,“出人頭地”成爲父母對子女的最大希望。第四,親子之間較嚴重的矛盾主要發生在孩子上學方面,比例高達42%,農村家長們過於重視子女的學習。雖然近幾年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已經在減輕學生負擔方面做了一些努力,但這些努力的成效如何,在整個教育制度沒有根本改變的條件下,能否實行下去,都還是問號。

5、生活困難成爲婚姻家庭出現問題的又一誘因。

有的家庭非常困難,婦女沒有收入,在家庭中沒有經濟地位,爲了靠男方的收入來維持生活而忍受沒有感情的婚姻,對於一切不順心都要忍受,從而導致家庭暴力、丈夫的婚外情等現象頻頻發生。

三、農村婚姻家庭現狀產生的原因

1、歷史原因。中國社會經歷了漫長的封建時期,封建思想在一些人的頭腦中根深蒂固,尤其在農村,大男子主義、男尊女卑等封建殘餘還有滋生的土壤,並且直接影響到婚姻家庭。妻子被打是“家庭內部問題”,“離婚不光彩”,到頭來,家庭矛盾越演越烈,輕者離婚,重者發生傷亡事件,給家庭、給社會帶來嚴重的後果。

2、社會原因。社會的發展、進步,人們的經濟條件好了,生活改善了,開始尋求一些刺激的、新鮮的東西,於是,有些人(大多數是男性)染上了“吃、喝、嫖、賭、毒”等惡習,有了這些惡習,勢必要給家庭帶來一定的影響,出現婚姻家庭矛盾;有些人玩起了“閃電式結婚、閃電式離婚”,對婚姻神聖的殿堂卻來去自由。

隨着農村人力資源流動,一些人選擇到外地打工或發展,從此開始了“孔雀東南飛”的生活,大部分婦女在家務農,操持家務,照顧孩子和老人,男人外出打工、掙錢。不少男人掙到錢卻忘記了糟糠之妻。有的丈夫在外養了“小女人”,妻子卻不肯提出離婚,於是,寧可什麼都忍受,寧可當保姆。

3、法制建設方面的原因。我國法制建設是穩步發展,但是,還有相對不完善的地方。在婚姻家庭問題上,受道德約束的地方多,而受法律約束的少。新《婚姻法》尚不夠完善,缺乏對婚姻善意一方有效的救濟措施。

四、改變農村婚姻家庭狀況的對策與建議

1、宣傳和弘揚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我們要充分發揮各媒體的作用,加打力度宣傳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要對市場經濟大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觀念進行積極的引導,大力開展一些弘揚家庭美德、良好道德的活動,倡導社會新風,創建和諧社會。

2、普及法律知識,強化相關法律求助措施,加大維權力度。加強《婚姻法》和《婦女權益保障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要將這些法律納入普法總體規劃,要採取多種形式,讓廣大羣衆特別是農村婦女弄懂、弄通相關法律,提高維權意識,學會運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3、加大調研力度,從源頭上作好婚姻家庭的穩定工作。婚姻家庭問題關係國計民生,我們要深入調查研究,挖掘影響婚姻家庭的原因,探索解決婚姻家庭問題的路子,從源頭上預防和制止家庭矛盾的發生。建立相應的社會服務機構,爲羣衆提供幫助。建立一些諸如婦女庇護所、婚姻家庭服務熱線,目的在於當人們的婚姻家庭亮起紅燈或出現問題時,她可以找到相應的地方或部門去傾訴、去討教、去尋求幫助,使其儘快地擺脫困境,走出誤區,避免不必要的問題和糾紛發生。公安機關發現家庭暴力要及時出警;司法機關要出臺相關整治措施,提供法律援助,解決她們打官司難的問題。

【第10篇】農村地區事實婚姻存在的現狀調研報告

農村地區事實婚姻存在的現狀調研報告

前言

大學第一年的暑假,有充足的時間、理由、精力來一場同學聚會。高中同學的聚會——興奮,各自沉浸於美好的大學生活,迫不及待的想同大家分享自己這一年的經歷;國中同學的聚會——安靜,太長時間的疏於聯繫,讓大家變得客氣而疏遠;國小同學的聚會——熱鬧,從那樣穿布鞋扎羊角辮的年紀中走過,總有一種時間衝不散的熱絡,無話不談、笑語連天。可是熱鬧過後卻又忍不住的心酸,十幾個人中除了正在上學的幾位外,基本都已定親,或者成家生子。面對我無言的驚訝,沒有人給予過多的解釋,本來就是含羞帶怯的年紀,又如何將這種事情形容得輕描淡寫。

在我還未從聚會事件的震驚中回神,同村遠房的大娘又託父親幫忙處理她年僅二十歲的兒子未婚生子的事情。這次我的反應就不止是驚訝,還有更多的疑惑不解。對於這種未經任何法律程序便以夫妻的名義生活在一起,並生育兒女的現象,在農村究竟普遍到何種程度,帶着這樣的疑問,我與遠在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東街的劉敦萍同學,就農村中未正式辦理結婚手續便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的現象,展開了聯合調查。

在搜閱了相關資料後得出,這種普遍存在於農村地區的、沒有配偶的青年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羣衆也認爲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在法律上成爲事實婚姻。

一、事實婚姻的存在狀況

爲了弄清楚事實婚姻在農村中佔新婚人數的比例,同時又考慮到這樣一個敏感的話題及農村大衆對於這個問題的認知度,我們對於此項問題分別以同熟知村裏事務的長輩閒談、向村婦聯主任諮詢及對戶籍辦、計生辦相關工作人員採訪的方式,進行了詳細的調查。

調查結果表明,在20xx—20xx年間,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公開舉行婚禮的青年男女爲18對,但僅有六對男女於婚前到相關部門辦領了相關手續。約佔受調查人數的33%。其餘12對中,有9對青年男女在婚禮舉行後3—8個月後補辦了結婚手續。剩餘3對,自婚禮結束至今未補辦任何相關手續,約佔受調查總人數的16.7%。

而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20xx—20xx年間公開舉行婚禮的51對夫婦中,僅有兩對未辦理結婚手續,僅佔受調查總人數的4%左右。

對於兩地事實婚姻所佔比例的差距,我們又進行了相關調查。調查發現,兩地對於這種未辦理任何手續即以公開、持續狀態生活在一起,甚至生育兒女的青年男女事例的監管與處罰辦法的差距,導致了這種差異的產生。具體的監管與處罰辦法,並未在計生辦等相關部門得到確切答覆,僅從村裏受處罰的實例中總結得出: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東街若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兒育女,一旦被計生辦查出,則會對其進行高額罰款,金額至少是9000元人民幣;相應的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的此種情況的罰款僅在1000元左右。

二、事實婚姻的存在形式

總結了69對受調查人選中的事實婚姻存在狀況,得出事實婚姻存在的兩種形式:

(一)符合結婚條件的兩性結合的事實婚姻。即男女雙方均符合結婚條件,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長期共同生活,或生育子女,所形成的一種現實的、穩定的婚姻家庭關係。基於這種原因存在的事實婚姻關係,大多數會在子女出生前,爲解決子女的戶口問題而去相關部門補辦結婚手續。因而,這種婚姻關係具有存在時間短、社會影響小的特點。

(二)不符合結婚條件的兩性結合的事實婚姻。即男女雙方或一方因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等原因,在舉行婚禮前無法從相關部門領取合法證件,是事實婚姻的最主要存在方式。基於這種原因產生的事實婚姻關係,具有存在時間長、社會影響大的特點。

三、事實婚姻的存在原因

經過調查,事實婚姻在農村地區普遍存在的原因有三:

(一)農村地區落後的婚姻觀念。在受調查的兩地農村,很多國中畢業後無法繼續深造的青年男女,在其十八九歲時父母即爲其張羅相親,只要門當戶對、雙方當事人沒有太大的意見,就會在雙方家長的主持下進行訂婚。訂婚後一到兩年的時間,就會舉行婚禮,以此作爲結婚的公開及必備的要件。基於這種原因結合的青年男女,大多因未到法定結婚年齡而無法從相關部門獲得法律婚姻的有關批准,不得以而維持這種不登記“結婚”的關係。

(二)淡薄的'法律意識。在廣大農村地區,由於人們受傳統的婚姻形式的影響,及相關法律知識的缺失,認爲公開舉行婚禮即是婚姻關係成立的必備且唯一的條件,從而忽略法律對於婚姻關係的約束及保護的重要性。也有青年男女外出務工是相識、相知、相戀、進而生活在一起,回到家鄉舉辦一個形式上的婚禮後又雙雙外出務工,因暫時不要孩子,這種缺少法律保護的婚姻關係便長久而持續的存在。

(三)相關部門的執法不嚴。在分析了相關部門的諮詢結果後,結合具體事例的分析比較後得出,對於這種結婚不登記的現象並無專門的部門進行監管,僅在未登記“結婚”的雙方生育子女的情況下,計生辦的相關人員會依照計劃生育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同時勒令其補辦結婚登記。這種監管機制造成了很多沒有合法手續的夫婦隱瞞新生兒出生現象的產生,以至於有些孩子到了該上學的年紀還沒有戶口,即農村地區所謂的“黑戶”。基於此,也助長了不登記“結婚”的氣焰。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的政策執行力度相對輕些,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由於相關部門的政策執行的相對嚴格些,有一部分的青年先訂婚,等到夠結婚年齡時再結婚;一小部分不夠法定年齡便結婚生子的青年便承受着各方面的風險。

四、事實婚姻產生的影響

這種缺少法律保護的婚姻形式,在普遍存在的同時也潛伏着諸多不穩定的因素。

(一)事實婚姻缺乏法律的保障和約束,影響法律對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障。如事實婚姻當事人發生離婚、一方死亡、子女撫養等問題時,容易引起糾紛。而且處理這類糾紛和使用法律相對比較困難,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全面及時的保護。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就曾出現過未辦理結婚登記便公開共同生活的男方將在家務農的女方拋棄的事情,在調解未果的情況下,雙方打起了無休止的官司,至今未得到確切的判決,但雙方家庭反目成仇卻已成定局。

(二)事實婚姻損害了當事人的身心健康,影響了優生優育。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而結合並生育子女的青年男女,不僅不利於女方的身心健康,同時因戶口問題不能得到及時的解決,也會侵害孩子受教育的權利。

(三)事實婚姻的存在,嚴重影響了我國婚姻登記制度的權威性。這種違反結婚登記法定程序而存在的事實婚姻,使婚姻關係逃避法律的審查和束縛,主張了早婚、包辦婚姻等違法行爲的產生和蔓延,影響我國婚姻政策的貫徹執行。

五、改善措施

事實婚姻在農村地區的普遍存在,給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帶來諸多不便,爲此必須採取相關措施,使這一情況得以改善。

(一)加強法治思想建設,改變農村地區民衆的傳統婚姻觀念。相關部門,尤其使民政局及計劃生育管理部門,應該定期進行普法教育宣傳,講婚前登記的必要性及重要性,一次避免因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結合後的婚姻關係中又可能產生的一系列糾紛,同時有利於優生優育政策的實行。推行普法宣傳教育,進一步的改變農村地區落後的婚姻觀念,減少早婚、包辦婚姻等違法行爲的出現,進而維護法律婚姻的權威性。

(二)加強相關部門的執法力度,杜絕人情關係網下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東街若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兒育女,一旦被計生辦查出,則會對其進行高額罰款,金額至少是9000元人民幣;相應的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的此種情況的罰款僅在1000元左右,兩地罰款金額的巨大差距,對事實婚姻有一定程度上的影響,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佔受調查總人數的4%左右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約佔受調查總人數的16.7%,由此顯示出執法的力度與方法的差距,當事實婚姻成爲一種地方習慣,當執法部門也開始適應這種地方習慣,事實婚姻關係的現狀就不可能得到改善。因此,相關部門應該明確責任,公正執法,不能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任由這種情況衍生。

【第11篇】我國農村地區事實婚姻存在現狀調研報告

大學第一年的暑假,有充足的時間、理由、精力來一場同學聚會。高中同學的聚會——興奮,各自沉浸於美好的大學生活,迫不及待的想同大家分享自己這一年的經歷;國中同學的聚會——安靜,太長時間的疏於聯繫,讓大家變得客氣而疏遠;國小同學

的聚會——熱鬧,從那樣穿布鞋扎羊角辮的年紀中走過,總有一種時間衝不散的熱絡,無話不談、笑語連天。可是熱鬧過後卻又忍不住的心酸,十幾個人中除了正在上學的幾位外,基本都已定親,或者成家生子。面對我無言的驚訝,沒有人給予過多的解釋,本來就是含羞帶怯的年紀,又如何將這種事情形容得輕描淡寫。

在我還未從聚會事件的震驚中回神,同村遠房的大娘又託父親幫忙處理她年僅二十歲的兒子未婚生子的事情。這次我的反應就不止是驚訝,還有更多的疑惑不解。對於這種未經任何法律程序便以夫妻的名義生活在一起,並生育兒女的現象,在農村究竟普遍到何種程度,帶着這樣的疑問,我與遠在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東街的劉敦萍同學,就農村中未正式辦理結婚手續便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的現象,展開了聯合調查。

在搜閱了相關資料後得出,這種普遍存在於農村地區的、沒有配偶的青年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羣衆也認爲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在法律上成爲事實婚姻。

一、事實婚姻的存在狀況

爲了弄清楚事實婚姻在農村中佔新婚人數的比例,同時又考慮到這樣一個敏感的話題及農村大衆對於這個問題的認知度,我們對於此項問題分別以同熟知村裏事務的長輩閒談、向村婦聯主任諮詢及對戶籍辦、計生辦相關工作人員採訪的方式,進行了詳細的調查。

調查結果表明,在xxxx—xxx年間,xx省xx縣xx鄉xx村公開舉行婚禮的青年男女爲xx對,但僅有六對男女於婚前到相關部門辦領了相關手續。約佔受調查人數的xx%。其餘xx對中,有xx對青年男女在婚禮舉行後xx—xx個月後補辦了結婚手續。剩餘xx對,自婚禮結束至今未補辦任何相關手續,約佔受調查總人數的xx%。

而xx省xx縣xx鎮xxxx—xxxx年間公開舉行婚禮的xx對夫婦中,僅有兩對未辦理結婚手續,僅佔受調查總人數的xx%左右。

對於兩地事實婚姻所佔比例的差距,我們又進行了相關調查。調查發現,兩地對於這種未辦理任何手續即以公開、持續狀態生活在一起,甚至生育兒女的青年男女事例的監管與處罰辦法的差距,導致了這種差異的產生。具體的監管與處罰辦法,並未在計生辦等相關部門得到確切答覆,僅從村裏受處罰的實例中總結得出:xx省xx縣xx鎮xx街若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兒育女,一旦被計生辦查出,則會對其進行高額罰款,金額至少是xxxx元人民幣;相應的xx省xx縣xx鄉xx村的此種情況的.罰款僅在xxxx元左右。

二、事實婚姻的存在形式

總結了69對受調查人選中的事實婚姻存在狀況,得出事實婚姻存在的兩種形式:

(一)符合結婚條件的兩性結合的事實婚姻。即男女雙方均符合結婚條件,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但長期共同生活,或生育子女,所形成的一種現實的、穩定的婚姻家庭關係。基於這種原因存在的事實婚姻關係,大多數會在子女出生前,爲解決子女的戶口問題而去相關部門補辦結婚手續。因而,這種婚姻關係具有存在時間短、社會影響小的特點。

(二)不符合結婚條件的兩性結合的事實婚姻。即男女雙方或一方因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等原因,在舉行婚禮前無法從相關部門領取合法證件,是事實婚姻的最主要存在方式。基於這種原因產生的事實婚姻關係,具有存在時間長、社會影響大的特點。

三、事實婚姻的存在原因

經過調查,事實婚姻在農村地區普遍存在的原因有三:

(一)農村地區落後的婚姻觀念。在受調查的兩地農村,很多國中畢業後無法繼續深造的青年男女,在其十八九歲時父母即爲其張羅相親,只要門當戶對、雙方當事人沒有太大的意見,就會在雙方家長的主持下進行訂婚。訂婚後一到兩年的時間,就會舉行婚禮,以此作爲結婚的公開及必備的要件。基於這種原因結合的青年男女,大多因未到法定結婚年齡而無法從相關部門獲得法律婚姻的有關批准,不得以而維持這種不登記“結婚”的關係。

(二)淡薄的法律意識。在廣大農村地區,由於人們受傳統的婚姻形式的影響,及相關法律知識的缺失,認爲公開舉行婚禮即是婚姻關係成立的必備且唯一的條件,從而忽略法律對於婚姻關係的約束及保護的重要性。也有青年男女外出務工是相識、相知、相戀、進而生活在一起,回到家鄉舉辦一個形式上的婚禮後又雙雙外出務工,因暫時不要孩子,這種缺少法律保護的婚姻關係便長久而持續的存在。

(三)相關部門的執法不嚴。在分析了相關部門的諮詢結果後,結合具體事例的分析比較後得出,對於這種結婚不登記的現象並無專門的部門進行監管,僅在未登記“結婚”的雙方生育子女的情況下,計生辦的相關人員會依照計劃生育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同時勒令其補辦結婚登記。這種監管機制造成了很多沒有合法手續的夫婦隱瞞新生兒出生現象的產生,以至於有些孩子到了該上學的年紀還沒有戶口,即農村地區所謂的“黑戶”。基於此,也助長了不登記“結婚”的氣焰。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的政

策執行力度相對輕些,山東省臨沭縣白旄鎮由於相關部門的政策執行的相對嚴格些,有一部分的青年先訂婚,等到夠結婚年齡時再結婚;一小部分不夠法定年齡便結婚生子的青年便承受着各方面的風險。

四、事實婚姻產生的影響

這種缺少法律保護的婚姻形式,在普遍存在的同時也潛伏着諸多不穩定的因素。

(一)事實婚姻缺乏法律的保障和約束,影響法律對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障。如事實婚姻當事人發生離婚、一方死亡、子女撫養等問題時,容易引起糾紛。而且處理這類糾紛和使用法律相對比較困難,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全面及時的保護。河南省夏邑縣王集鄉孫莊村,就曾出現過未辦理結婚登記便公開共同生活的男方將在家務農的女方拋棄的事情,在調解未果的情況下,雙方打起了無休止的官司,至今未得到確切的判決,但雙方家庭反目成仇卻已成定局。

(二)事實婚姻損害了當事人的身心健康,影響了優生優育。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而結合並生育子女的青年男女,不僅不利於女方的身心健康,同時因戶口問題不能得到及時的解決,也會侵害孩子受教育的權利。

(三)事實婚姻的存在,嚴重影響了我國婚姻登記制度的權威性。這種違反結婚登記法定程序而存在的事實婚姻,使婚姻關係逃避法律的審查和束縛,主張了早婚、包辦婚姻等違法行爲的產生和蔓延,影響我國婚姻政策的貫徹執行。

五、改善措施

事實婚姻在農村地區的普遍存在,給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帶來諸多不便,爲此必須採取相關措施,使這一情況得以改善。

(一)加強法治思想建設,改變農村地區民衆的傳統婚姻觀念。相關部門,尤其使民政局及計劃生育管理部門,應該定期進行普法教育宣傳,講婚前登記的必要性及重要性,一次避免因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結合後的婚姻關係中又可能產生的一系列糾紛,同時有利於優生優育政策的實行。推行普法宣傳教育,進一步的改變農村地區落後的婚姻觀念,減少早婚、包辦婚姻等違法行爲的出現,進而維護法律婚姻的權威性。

(二)加強相關部門的執法力度,杜絕人情關係網下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xx省xx縣xx鎮xx街若未辦理結婚登記而生兒育女,一旦被計生辦查出,則會對其進行高額罰款,金額至少是xxxx元人民幣;相應的xx省xx縣xx鄉xx村的此種情況的罰款僅在xxxx元左右,兩地罰款金額的巨大差距,對事實婚姻有一定程度上的影響,xx省xx縣xx鎮佔受調查總人數的xx%左右,xx省xx縣xx鄉xx村約佔受調查總人數的xx%,由此顯示出執法的力度與方法的差距,當事實婚姻成爲一種地方習慣,當執法部門也開始適應這種地方習慣,事實婚姻關係的現狀就不可能得到改善。因此,相關部門應該明確責任,公正執法,不能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任由這種情況衍生。

【第12篇】農村婚姻家庭情況調研報告

隨着農村生活水平的提高,經濟的不斷髮展,農村的居民對生活質量的要求也越來越高,這就不可避免地導致了婚姻家庭領域的問題也越來越多。因此,我結合上學期所學的婚姻家庭法的有關知識,懷着以科學發展觀爲理念的態度,針對蓋州市農村婚姻家庭領域出現的各種問題進行了詳細調研。我通過網絡,分析了廣大網友反映出的最近幾年內出現的婚姻家庭問題,分別到市法院、市民政局,瞭解了xx年以來的結婚、離婚情況,並且以我所市郊區的一個村子爲試點,發放了 00份調查問卷,採用由局部到整體的方法,概括地分析了我市農村婚姻家庭領域存在的問題。具體報告如下:

一、蓋州市農村婚姻家庭的基本情況

首先,從網絡上討論的情況看,婚姻家庭問題始終備受關注。從xx年至今,困擾着人民的問題與日俱增,其中有關婚姻家庭的問題由原來的5%增加到了60%。雖然網絡上的數據可信度不是很高,但有一點不可否認,婚姻家庭類問題已經成爲了我市農村家庭的主要問題。

其次,從市民政局提供的有關資料得知,近幾年來離婚的數量不斷增多,這包括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但農村居民的波動比較大,有極其明顯的上升趨勢。xx年結婚64 對,離婚30對,其中農村居民2對;xx年結婚830對,離婚62對,其中農村居民5對;xx年結婚984對,離婚79對,其中農村居民 5對;xx年結婚 2對,離婚77對,其中農村居民 7對;xx年結婚 072對,離婚 3 對,其中農村居民30對;xx年結婚 9對,離婚 57對,其中農村居民47對;xx年結婚980對,離婚 43對,其中農村居民57對;xx年結婚8 7對,離婚 30對,其中農村居民58對;xx年結婚 534對,離婚 68對,其中農村居民69對。目前,農村居民離婚處於一個平穩上升的過程。

再次,從市法院所提供的資料可瞭解到,從xx年至今共受理了離婚案件977件,佔民事案件的37.5%,其中農村居民的離婚案件489件,並且呈現逐年遞增的趨勢。

最後,從在我市郊區發放的調查問卷的情況看,農村居民的婚姻家庭問題普遍存在, 00份調查問卷中,有4個人處於已經離婚或者正在鬧離婚的家庭,25人的家庭存在感情不和,時常吵架的現象。還有7個人的家庭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其餘64人的家庭處於正常狀態。

二、蓋州市農村婚姻家庭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

(一)非法同居、婚外情上升爲農村婚姻家庭的主要問題

通過網絡上所反映的以及市法院的婚姻家庭案件中,這一問題已經上升爲影響農村家庭穩定的主要問題之一。出現這類問題,不僅嚴重破壞了家庭的和睦,對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嚴重的影響,而且不利於構建和諧社會,不能促進科學發展觀的有效實施。出現這類問題主要是由社會原因造成的。社會的發展、進步、人們的經濟條件好了,生活改善了,開始尋求一些刺激的東西、新鮮的東西,於是,個別人染上了吃、喝、嫖、賭、毒等惡習,有了這些惡習勢必要給婚姻家庭帶來影響,出現婚姻家庭矛盾。因此,我們應該嚴重打擊非法同居,婚外情等不良問題。

(二)家庭暴力仍然是引發農村婚姻家庭破裂的直接導火線

家庭暴力問題,一直是備受社會關注的問題。近幾年來我市的家庭暴力事件處於小幅度上升趨勢。家庭暴力主要發生在夫妻之間,父母兒童之間,祖(外)父母與孫(外孫)子女之間,但婦女、兒童、老人等家庭弱勢羣體是主要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不僅給弱勢羣體帶來嚴重的身心傷害,而且會由此產生一系列的婚姻家庭問題,成爲影響家庭和社會不穩定的重要因素。我們村就有這種例子。男人本是忠厚老實之人,但只要酗酒,就變得暴躁如雷。常常對妻子和女兒進行暴打,還辱罵妻子無能,只會生女兒。妻子和女兒也受封建思想的禁錮,認爲女人在家中毫無地位,就算被打被罵也從不吭聲,含着淚水獨自忍受痛苦。直到丈夫酗酒成性,幾乎每天都要遭受痛苦,實在是忍無可忍,纔開始向有關部門反映。我認爲是歷史原因導致了這類問題的出現。中國的社會經歷了漫長的封建時期,封建思想在農村居民的頭腦中根深蒂固,尤其是大男子主義、男尊女卑等封建殘餘還有滋生的土壤,並且直接影響到婚姻家庭。妻子孩子被打是家庭內部問題;離婚是不光彩的,是作風的問題;女人在外面有活動不允許,男人在外面花天酒地是天經地義等,這些都導致了家庭的矛盾。輕者離婚,重者發生傷害乃至殺人事件,給家庭、給社會帶來嚴重的後果。 (三)生活困難成爲農村婚姻家庭出現問題的又一誘因

生活困難涉及的面很廣,有的是因爲家裏分到的田地較少,難以維持生計;有的是因爲家裏孩子比較多,花銷太大,交不起學費;有的是因爲家人生重病而無錢醫治;還有的是因爲上一輩留下來的債務壓得自己喘不過氣來,以至於幾輩人翻不了身。我的國小同學就有這種經歷,她家裏只有很少的田地,小時候還好,學費較低,她們全家省吃儉用尚可維持生計。但隨着時間的流逝,我們一天天長大了,經過不懈努力,我們一起考進了市裏的重點高中。對於我的同學來說,這件事既讓她家喜出望外,又讓她家束手無測。當全家都在爲她的學費着急時,更不性的事情發生了。她爸爸一夜之間下身不隨,成爲了殘疾人。她的媽媽實在扛不起身上的擔子了,最終選擇逃避,留下了即將升入高中的孩子和殘疾的爸爸,獨自尋找新的生活。正是這落後的經濟、貧窮的生活導致原本美好的家庭支離破碎。目前,我國還有很多偏遠山區處於經濟滯後的狀態,這不僅給人民的生活帶來了不便,而且嚴重影響了農村婚姻家庭的穩定。因此,我們應該從經濟抓起,從根本上改變農村的精神面貌。

(四)對婚姻的基本知識缺乏認識,誤解婚姻的真實意義是導致農村居民婚姻失敗的一個新問題

由於農村受封建思想的影響根深蒂固,再加上教學設施,教學質量相對落後,導致家長和孩子都不重視教育,以至於還沒學習到有關婚姻的知識就已經步入了結婚的殿堂。大部分人都是抱着國中畢業不是文盲就萬事大吉的態度,我的國小同學有30個,現在就讀大學的只有3個,其餘的差不多都結婚了,有的甚至孩子都會走路了。通過與他們交流我瞭解到,連結婚的實質要件他們都不滿足,並且有些人的結婚動機還有問題,他們大部分都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形成的都是現已不被承認的事實婚。這種婚姻在很多方面不受法律的保護和約束,婚姻的穩定性就可想而知了。其中已經有兩個同學結婚沒到兩年就離婚了,並且還都留下了出生不久的.孩子。離婚的原因令人大跌眼鏡。一個是因爲妻子在生完孩子後發現洗衣、做飯、帶孩子並不是她所追求的生活,於是就悄悄的離開了,無奈之下只好用離婚結束一切。令一個是因爲結婚後發現原來他們彼此並不相愛,當時結婚也只是因爲女友不小心懷孕,最終兩人和平分手。這不只給家庭帶來沉重的負擔,而且給社會帶來了極壞的影響。主要是法制宣傳方面的原因導致了這類問題的發生。由於農村居民的文化水平相對較低,他們對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制瞭解的甚少,也不重視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制。有的居民甚至連結婚的法定年齡都不知道,這就說明我們在法制宣傳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夠多、不夠徹底。而正是因爲他們缺乏這些基本的法律知識,所以又進一步影響了農村婚姻家庭的不穩定性。

(五)由於家庭關係處理不當最終導致婚姻失敗

兩人結婚後就多了雙方的老人,家庭關係就多了一個層面,因此,家庭關係也變得複雜了。這裏涉及到老人的贍養、家產的繼承等方方面面的問題。最近又出現了一種新現象:婆婆的戀子情節較重,覺得自己辛辛苦苦養育二十幾年的兒子,居然就這樣到了別的女人身邊,心裏總是覺得不平衡,於是就處處與兒媳作對,這無疑是在爲難兒子。萬一兒子處理不當,就會導致婚姻的失敗。這類問題主要是由人們的價值觀,道德觀引起的,受法律約束的地方相對較少。因此,在社會主義新時期,廣大農村居民樹立良好的價值觀、道德觀是至關重要的。

三、針對蓋州市農村婚姻家庭問題提出的對策建議

(一) 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法律觀爲視角,大力弘揚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

我們應該在馬克思列寧主義基本原理的指導下,以科學的世界觀方法論爲基礎,深入地探討弘揚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我們要充分發揮電視、網絡、報紙等媒體的作用,加大對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的宣傳,要對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婚姻家庭觀進行積極的引導,大力開展一些弘揚家庭美德、良好社會道德的活動。大力倡導社會新風,全面創造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使廣大農村居民能用發展的眼光看待社會主義婚姻家庭觀。

(二)要解放思想,全面普及法律知識,增強農村居民的維權意識

解放思想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大法寶,同時也是改善農村婚姻家庭現狀的必要前提。我們講解放思想,是指在馬克思主義指導下打破習慣勢力和主觀偏見的束縛,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面對最近幾年來農村婚姻家庭出現的各種新問題,我們唯有堅持解放思想才能從根本上消除“禍根”。與此同時,我們還要大力普及法律知識,徹底消除法盲現象。尤其要加強《婚姻法》、《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要將這些法律納入普法總體規劃,要採取多種形式和方法,讓廣大農村居民知法懂法,更重要的是要維護法律的尊嚴,嚴格依法辦事,學會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有關部門應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積極做好調研工作,從源頭上做好婚姻家庭的穩定工作

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在我國法制建設和改革的問題上,最根本的就是要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同我國實際結合起來,堅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婚姻家庭問題關係國計民生,尤其對於我國這樣一個農業大國,搞好農村婚姻家庭的工作就顯得尤其重要。有關部門應積極地進行深入的調研,找出影響農村婚姻家庭穩定的問題,挖掘出導致此類問題的原因,探索出解決此類問題的辦法。法院、公安局、等部門也應積極配合,從源頭上預防和制止家庭矛盾的發生。

(四)各基層組織應充分發揮其干預和調整的作用

農村的各基層組織應積極配合,發揮其作用。可以在村委會建立庇護所和調解中心,充分發揮村委會的調解作用。也可以在村子裏的國小開辦婚姻學校,召集懂得法律知識的志願者,在節假日免費爲村民們講解有關婚姻方面的法律知識,傳播民主平等的社會主義婚姻觀。這樣,既可以制止農村居民的家庭矛盾升級,也可以減少上訴的案件,節省了大量的司法資源。

四、結語和感悟

以上便是這次實踐活動獲得的一些具體調查情況。回顧這次社會實踐活動,我們可以看到,當今我縣農村居民的婚姻家庭中存在着許多不穩定的因素,由此可以想到整個國家。而我國有三分之二的人口生活在廣大的農村,那麼農村家庭中的婚姻家庭的和諧不僅關係到農村社會的和諧,而且還關係到整個社會和諧的大局。因此,我們必須堅持科學發展觀,用發展的眼光來看待農村婚姻家庭,不斷完善農村社會的管理,維護農村社會的安定團結,以致保證整個國家的安定團結。

通過這次社會實踐,我深刻領悟到了理論之於實踐道理,明白“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一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認識到理論知識回到社會實踐中去的真正意義。作爲青年學生,我們就要樹立向生活學習,向實踐學習的世界觀,不斷提高理論水平,將所學的理論知識與社會實際緊密結合。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學有所用,學有所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