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工作總結 > 調查報告

年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多篇

年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多篇

【第1篇】2022年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研究所副所長李佐軍分析,近年來,我國勞動年齡人口比重持續下降,這意味着人口紅利在持續減少,老齡化程度在加重。同時,隨着經濟社會發展,不少年輕的農村勞動力在農村就能找到合適的崗位,不再需要像過去一樣大規模地向沿海地區流動。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40歲以下農民工佔比的下降。

未來40歲以下農民工比重可能會繼續下降,對於製造業中的勞動密集型產業,應該加快技術改造升級,儘量避免對廉價勞動力形成依賴。李佐軍說。

從農民工的流向分佈情況看,西部地區吸納能力繼續增強。西部地區吸納農民工就業能力的提升,對於推動城鎮化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李佐軍分析說,隨着中西部地區發展步伐的不斷加快,一大批產業企業將加快向中西部地區轉移,這將使中西部地區增加就業崗位,也會吸引一部分農民工流向西部,這有利於擴大中西部地區的消費,對城鎮化的發展形成支撐。

報告顯示,農民工在第二產業中從業的比重爲56.6%,比上年下降0.2個百分點。農民工在第三產業從業的比重爲42.9%,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

第三產業吸納農民工的能力增強,也是我國經濟結構優化的重要表現。李佐軍表示,當前,三產在gdp中的比重不斷上升,產業結構持續優化。而第三產業吸納就業的能力明顯強於二產,這也導致了更多農民工流向第三產。

【第2篇】2022年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農民工總量增長1.9%

國家統計局29日發佈的《XX年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顯示,根據抽樣調查結果,去年全國農民工總量爲27395萬人,比上年增加501萬人,增長1.9%,其中外出農民工16821萬人、本地農民工10574萬人,分別增長1.3%和2.8%。

統計顯示,XX年以來我國農民工總量增速持續回落。XX年、XX年、XX年和XX年農民工總量增速分別比上年回落1、0.5、1.5和0.5個百分點。

以下爲詳細內容:

一、農民工規模

(一)農民工總量繼續增加

根據國家統計局抽樣調查結果,XX年全國農民工總量爲27395萬人,比上年增加501萬人,增長1.9%。其中,外出農民工16821萬人,比上年增加211萬人,增長1.3%;本地農民工10574萬人,增加290萬人,增長2.8%。

(二)農民工總量增速繼續回落

XX年以來農民工總量增速持續回落(詳見下圖)。XX年、XX年、XX年和XX年農民工總量增速分別比上年回落1.0、0.5、1.5和0.5個百分點。XX年、XX年、XX年和XX年外出農民工人數增速分別比上年回落2.1、0.4、1.3和0.4個百分點。近三年本地農民工人數增速也在逐年回落,但增長速度快於外出農民工增長速度。

(三)西部地區農民工數量增長快於其他地區

按輸出地分,東部地區農民工10664萬人,比上年增加210萬人,增長2.0%,東部地區農民工佔農民工總量的38.9%;中部地區農民工9446萬人,比上年增加111萬人,增長1.2%,中部地區農民工佔農民工總量的34.5%;西部地區農民工7285萬人,比上年增加180萬人,增長2.5%,西部地區農民工佔農民工總量的26.6%。西部地區農民工增長速度分別比東部、中部地區高出0.5和1.3個百分點。

二、農民工基本特徵

(一)六成以上爲男性農民工

在全部農民工中,男性佔67.0%,女性佔33.0%。其中,外出農民工中男性佔69.0%,女性佔31.0%;本地農民工中男性佔65.1%,女性佔34.9%。

(二)年輕農民工比重逐年下降

分年齡段看,農民工以青壯年爲主,16-20歲佔3.5%, 21-30歲佔30.2%,31-40歲佔22.8%,41-50歲佔26.4%,50歲以上的農民工佔17.1%。調查資料顯示,40歲以下農民工所佔比重繼續下降,由XX年的65.9%下降到XX年的56.5%,農民工平均年齡也由35.5歲上升到38.3歲。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比例增加

高中及以上農民工佔23.8%,比上年提高1個百分點。其中,外出農民工中高中及以上的佔26%,比上年提高1.6個百分點,本地農民工高中及以上的佔21.4%,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

(四)接受技能培訓的比例提高

接受過技能培訓的農民工佔34.8%,比上年提高2.1個百分點。其中,接受非農業職業技能培訓的佔32%,比上年提高1.1個百分點;接受過農業技能培訓的佔9.5%,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農業和非農業職業技能培訓都參加過的佔6.8%,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分性別看,男性農民工接受過農業和非農業職業技能培訓的佔36.4%,女性佔31.4%。分年齡看,各年齡段農民工接受培訓比例均有提高。

三、農民工流向分佈

(一)西部地區吸納能力繼續增強

在全部農民工中,16425萬人在東部地區務工,比上年增加251萬人,增長1.6%;5793萬人在中部地區務工,比上年增加93萬人,增長1.6%;5105萬人在西部地區務工,比上年增加154萬人,增長3.1%。在西部地區務工農民工增速較快,主要由於就近就地轉移加快。與上年相比,西部地區本地農民工增長了4.1%。

(二)跨省流動農民工比重有所提高

外出農民工中,跨省流動農民工7867萬人,比上年增加129萬人,增長1.7%,佔外出農民工總量的46.8%,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分區域看,東部地區外出農民工18.3%跨省流動,比上年提高0.5個百分點;中部地區外出農民工62.8%跨省流動,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西部地區外出農民工53.9%跨省流動,比上年下降0.2個百分點。

(三)流入地級以上城市的農民工比重繼續上升

在外出農民工中,流入地級以上城市的農民工10885萬人,佔64.7%,比上年提高0.8個百分點。其中,8.1%流入直轄市,比上年下降0.4個百分點;22.4%流入省會城市,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34.2%流入地級市,比上年提高0.8個百分點。跨省流動農民工77%流入地級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省內流動農民工53.9%流入地級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1個百分點。

四、農民工就業

(一)農民工在第三產業從業的比重提高

農民工在第二產業中從業的比重爲56.6%,比上年下降0.2個百分點。農民工在第三產業從業的比重爲42.9%,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其中,從事批發和零售業的農民工比重爲11.4%,比上年提高0.1個百分點;從事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的農民工比重爲6.5%,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從事住宿和餐飲業的農民工比重爲6.0%,比上年提高0.1個百分點。

(二)中西部地區第三產業從業比重提高明顯

中部地區從事第三產業的比重提高,主要是從事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的農民工比重提高。其中,從事批發和零售業的農民工佔13.2%,從事住宿和餐飲業的農民工佔6.5%,分別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西部地區第三產業比重提高,主要是從事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的農民工比重提高。其中,從事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的農民工佔8.7%,從事住宿和餐飲業的農民工佔8.3%,分別比上年提高0.5和0.2個百分點。

(三)自營方式就業的農民工比重提高

XX年,受僱就業的農民工所佔比重爲83%,自營就業的農民工所佔比重爲17%,自營就業農民工比重較上年提高0.5個百分點。

五、農民工收入

(一)各行業農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長

農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長9.8%。分行業看,各行業農民工人均月收入均保持增長,增長較快的是製造業、建築業與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二)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收入增長較快

分地區看,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人均月收入2966元,比上年增加273元,增長10.2%;在中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人均月收入2761元,比上年增加227元,增長9%;在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人均月收入2797元,比上年增加246元,增長9.6%。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人均月收入增速分別比在中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高1.2和0.6個百分點。

六、外出農民工消費和居住

(一)農民工在外務工生活消費支出增長

外出農民工月均生活消費支出人均944元,比上年增加52元,增長5.8%。外出農民工月均居住支出人均445元,比上年減少1.8%,居住支出佔生活消費支出的比重爲47.1%,比上年下降3.6個百分點。

(二)工地工棚和生產經營場所居住的農民工比重下降

外出農民工中,在單位宿舍居住的佔28.3%,比上年下降0.3個百分點;在工地工棚和生產經營場所居住的佔17.2%,比上年下降0.5個百分點;租賃住房的佔36.9%,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鄉外從業回家居住的農民工佔13.3%,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在務工地自購房的農民工佔1%,比上年提高0.1個百分點。自購房農民工比例提高,主要是在小城鎮自購住房的農民工增加。在自購房農民工中,在小城鎮購房的農民工佔49.1%,比上年提高2.7個百分點。

(三)從僱主或單位得到住房補貼的農民工增加

外出農民工中,從僱主或單位得到免費住宿的農民工所佔比重爲46.8%,比上年下降0.1個百分點;從僱主或單位得到住房補貼的農民工所佔比重爲8.6%,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不提供住宿也沒有住房補貼的比重爲44.6%,比上年下降0.3個百分點。

七、農民工權益保障

(一)超時勞動和簽訂勞動合同情況變化不明顯

外出農民工年從業時間平均爲10個月,月從業時間平均爲25.3天,日從業時間平均爲8.8個小時,較上年變化不大。日從業時間超過8小時的農民工佔40.8%,較上年略有下降,但周從業時間超過44小時的農民工佔85.4%,比上年提高0.7個百分點。

XX年與僱主或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農民工比重爲38%,與上年基本一致。

(二)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比重有所下降

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所佔比重爲0.8%,比上年下降0.2個百分點。分地區看,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爲0.5%,比上年下降0.3個百分點,其中東部地區本地農民工被拖欠工資比重下降0.7個百分點;在中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爲1.2%,與上年持平;在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爲1.1%,比上年下降0.1個百分點。

從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幾個行業看,建築業仍是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多發地,批發和零售業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上升。建築業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爲1.4%,比上年下降0.4個百分點。製造業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下降0.3個百分點,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下降0.4個百分點,住宿和餐飲業下降0.3個百分點。批發和零售業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比上年上升0.2個百分點。

(三)工資拖欠額上升較多

XX年,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資爲9511元,比上年增加1392元,增長17.1%。其中,被拖欠工資的外出農民工人均被拖欠10613元,比上年增加1529元,增長16.8%;被拖欠工資的本地農民工人均被拖欠8148元,比上年增加1050元,增長14.8%。

(四)參加“五險一金”的農民工比例提高

農民工 “五險一金”的參保率分別爲:工傷保險26.2%、醫療保險17.6%、養老保險16.7%、失業保險10.5%、生育保險7.8%、住房公積金5.5%,比上年分別提高1.2、0.5、0.5、0.7、0.6和0.5個百分點。外出農民工和本地農民工“五險一金”的參保率均有提高。外出農民工在工傷、醫療、住房公積金方面的參保率高於本地農民工,在養老、失業和生育方面的參保率低於本地農民工。

(五)東部地區參保率最好,中西部地區參保率提高較快

分區域看,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五險一金”參保率分別爲:工傷保險29.8%、醫療保險20.4%、養老保險20.0%、失業保險12.4%、生育保險9.1%、住房公積金6.0%,均好於中西部地區。但在中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五險一金”的參保率提高較快。

(六)製造業參保率最高,建築業參保率最低

分行業看,在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幾個行業中,製造業農民工“五險一金”參保率分別爲:工傷保險34.2%、醫療保險22.1%、養老保險21.4%、失業保險13.1%、生育保險9.3%、住房公積金5.3%,分別是參保率最低的建築業農民工的:工傷保險2.3倍、醫療保險4.1倍、養老保險5.5倍、失業保險6.2倍、生育保險7.9倍、住房公積金5.9倍,從事不同行業農民工參保率差距明顯。

【第3篇】統計局發佈2022年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

一、農民工規模

(一)農民工總量繼續增加

根據國家統計局抽樣調查結果,xx年全國農民工總量爲27395萬人,比上年增加501萬人,增長1.9%。其中,外出農民工16821萬人,比上年增加211萬人,增長1.3%;本地農民工10574萬人,增加290萬人,增長2.8%。

(二)農民工總量增速繼續回落

xx年以來農民工總量增速持續回落(詳見下圖)。xx年、xx年、xx年和xx年農民工總量增速分別比上年回落1.0、0.5、1.5和0.5個百分點。xx年、xx年、xx年和xx年外出農民工人數增速分別比上年回落2.1、0.4、1.3和0.4個百分點。近三年本地農民工人數增速也在逐年回落,但增長速度快於外出農民工增長速度。

(三)西部地區農民工數量增長快於其他地區

按輸出地分,東部地區農民工10664萬人,比上年增加210萬人,增長2.0%,東部地區農民工佔農民工總量的38.9%;中部地區農民工9446萬人,比上年增加111萬人,增長1.2%,中部地區農民工佔農民工總量的34.5%;西部地區農民工7285萬人,比上年增加180萬人,增長2.5%,西部地區農民工佔農民工總量的26.6%。西部地區農民工增長速度分別比東部、中部地區高出0.5和1.3個百分點。

二、農民工基本特徵

(一)六成以上爲男性農民工

在全部農民工中,男性佔67.0%,女性佔33.0%。其中,外出農民工中男性佔69.0%,女性佔31.0%;本地農民工中男性佔65.1%,女性佔34.9%。

(二)年輕農民工比重逐年下降

分年齡段看,農民工以青壯年爲主,16-20歲佔3.5%,21-30歲佔30.2%,31-40歲佔22.8%,41-50歲佔26.4%,50歲以上的農民工佔17.1%。調查資料顯示,40歲以下農民工所佔比重繼續下降,由xx年的65.9%下降到xx年的56.5%,農民工平均年齡也由35.5歲上升到38.3歲。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比例增加

高中及以上農民工佔23.8%,比上年提高1個百分點。其中,外出農民工中高中及以上的佔26%,比上年提高1.6個百分點,本地農民工高中及以上的佔21.4%,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

(四)接受技能培訓的比例提高

接受過技能培訓的農民工佔34.8%,比上年提高2.1個百分點。其中,接受非農業職業技能培訓的佔32%,比上年提高1.1個百分點;接受過農業技能培訓的佔9.5%,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農業和非農業職業技能培訓都參加過的佔6.8%,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分性別看,男性農民工接受過農業和非農業職業技能培訓的佔36.4%,女性佔31.4%。分年齡看,各年齡段農民工接受培訓比例均有提高。

三、農民工流向分佈

(一)西部地區吸納能力繼續增強

在全部農民工中,16425萬人在東部地區務工,比上年增加251萬人,增長1.6%;5793萬人在中部地區務工,比上年增加93萬人,增長1.6%;5105萬人在西部地區務工,比上年增加154萬人,增長3.1%。在西部地區務工農民工增速較快,主要由於就近就地轉移加快。與上年相比,西部地區本地農民工增長了4.1%。

(二)跨省流動農民工比重有所提高

外出農民工中,跨省流動農民工7867萬人,比上年增加129萬人,增長1.7%,佔外出農民工總量的46.8%,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分區域看,東部地區外出農民工18.3%跨省流動,比上年提高0.5個百分點;中部地區外出農民工62.8%跨省流動,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西部地區外出農民工53.9%跨省流動,比上年下降0.2個百分點。

(三)流入地級以上城市的農民工比重繼續上升

在外出農民工中,流入地級以上城市的農民工10885萬人,佔64.7%,比上年提高0.8個百分點。其中,8.1%流入直轄市,比上年下降0.4個百分點;22.4%流入省會城市,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34.2%流入地級市,比上年提高0.8個百分點。跨省流動農民工77%流入地級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省內流動農民工53.9%流入地級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1個百分點。

四、農民工就業

(一)農民工在第三產業從業的比重提高

農民工在第二產業中從業的比重爲56.6%,比上年下降0.2個百分點。農民工在第三產業從業的比重爲42.9%,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其中,從事批發和零售業的農民工比重爲11.4%,比上年提高0.1個百分點;從事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的農民工比重爲6.5%,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從事住宿和餐飲業的農民工比重爲6.0%,比上年提高0.1個百分點。

(二)中西部地區第三產業從業比重提高明顯

中部地區從事第三產業的比重提高,主要是從事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的農民工比重提高。其中,從事批發和零售業的農民工佔13.2%,從事住宿和餐飲業的農民工佔6.5%,分別比上年提高0.3個百分點。西部地區第三產業比重提高,主要是從事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的農民工比重提高。其中,從事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的農民工佔8.7%,從事住宿和餐飲業的農民工佔8.3%,分別比上年提高0.5和0.2個百分點。

(三)自營方式就業的農民工比重提高

xx年,受僱就業的農民工所佔比重爲83%,自營就業的農民工所佔比重爲17%,自營就業農民工比重較上年提高0.5個百分點。

五、農民工收入

(一)各行業農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長

農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長9.8%。分行業看,各行業農民工人均月收入均保持增長,增長較快的是製造業、建築業與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二)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收入增長較快

分地區看,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人均月收入2966元,比上年增加273元,增長10.2%;在中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人均月收入2761元,比上年增加227元,增長9%;在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人均月收入2797元,比上年增加246元,增長9.6%。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人均月收入增速分別比在中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高1.2和0.6個百分點。

六、外出農民工消費和居住

(一)農民工在外務工生活消費支出增長

外出農民工月均生活消費支出人均944元,比上年增加52元,增長5.8%。外出農民工月均居住支出人均445元,比上年減少1.8%,居住支出佔生活消費支出的比重爲47.1%,比上年下降3.6個百分點。

(二)工地工棚和生產經營場所居住的農民工比重下降

外出農民工中,在單位宿舍居住的佔28.3%,比上年下降0.3個百分點;在工地工棚和生產經營場所居住的佔17.2%,比上年下降0.5個百分點;租賃住房的佔36.9%,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鄉外從業回家居住的農民工佔13.3%,比上年提高0.2個百分點;在務工地自購房的農民工佔1%,比上年提高0.1個百分點。自購房農民工比例提高,主要是在小城鎮自購住房的農民工增加。在自購房農民工中,在小城鎮購房的農民工佔49.1%,比上年提高2.7個百分點。

(三)從僱主或單位得到住房補貼的農民工增加

外出農民工中,從僱主或單位得到免費住宿的農民工所佔比重爲46.8%,比上年下降0.1個百分點;從僱主或單位得到住房補貼的農民工所佔比重爲8.6%,比上年提高0.4個百分點;不提供住宿也沒有住房補貼的比重爲44.6%,比上年下降0.3個百分點。

七、農民工權益保障

(一)超時勞動和簽訂勞動合同情況變化不明顯

外出農民工年從業時間平均爲10個月,月從業時間平均爲25.3天,日從業時間平均爲8.8個小時,較上年變化不大。日從業時間超過8小時的農民工佔40.8%,較上年略有下降,但周從業時間超過44小時的農民工佔85.4%,比上年提高0.7個百分點。

xx年與僱主或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農民工比重爲38%,與上年基本一致。

(二)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比重有所下降

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所佔比重爲0.8%,比上年下降0.2個百分點。分地區看,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爲0.5%,比上年下降0.3個百分點,其中東部地區本地農民工被拖欠工資比重下降0.7個百分點;在中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爲1.2%,與上年持平;在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爲1.1%,比上年下降0.1個百分點。

從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幾個行業看,建築業仍是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多發地,批發和零售業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上升。建築業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爲1.4%,比上年下降0.4個百分點。製造業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下降0.3個百分點,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下降0.4個百分點,住宿和餐飲業下降0.3個百分點。批發和零售業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比重比上年上升0.2個百分點。

(三)工資拖欠額上升較多

xx年,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資爲9511元,比上年增加1392元,增長17.1%。其中,被拖欠工資的外出農民工人均被拖欠10613元,比上年增加1529元,增長16.8%;被拖欠工資的本地農民工人均被拖欠8148元,比上年增加1050元,增長14.8%。

(四)參加“五險一金”的農民工比例提高

農民工“五險一金”的參保率分別爲:工傷保險26.2%、醫療保險17.6%、養老保險16.7%、失業保險10.5%、生育保險7.8%、住房公積金5.5%,比上年分別提高1.2、0.5、0.5、0.7、0.6和0.5個百分點。外出農民工和本地農民工“五險一金”的參保率均有提高。外出農民工在工傷、醫療、住房公積金方面的參保率高於本地農民工,在養老、失業和生育方面的參保率低於本地農民工。

(五)東部地區參保率最好,中西部地區參保率提高較快

分區域看,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五險一金”參保率分別爲:工傷保險29.8%、醫療保險20.4%、養老保險20.0%、失業保險12.4%、生育保險9.1%、住房公積金6.0%,均好於中西部地區。但在中西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五險一金”的參保率提高較快。

(六)製造業參保率最高,建築業參保率最低

分行業看,在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幾個行業中,製造業農民工“五險一金”參保率分別爲:工傷保險34.2%、醫療保險22.1%、養老保險21.4%、失業保險13.1%、生育保險9.3%、住房公積金5.3%,分別是參保率最低的建築業農民工的:工傷保險2.3倍、醫療保險4.1倍、養老保險5.5倍、失業保險6.2倍、生育保險7.9倍、住房公積金5.9倍,從事不同行業農民工參保率差距明顯。

附註:

1.農民工監測調查簡介

爲準確反映全國農民工規模、流向、分佈、就業、收支、生活和社會保障等情況,國家統計局xx年建立農民工監測調查制度,在農民工輸出地開展監測調查。調查範圍是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農村地域,在1527個調查縣(區)抽選了8930個村和23.5萬名農村勞動力作爲調查樣本。採用入戶訪問調查的形式,按季度進行調查。

2.主要指標解釋

農民工:指戶籍仍在農村,在本地從事非農產業或外出從業6個月及以上的勞動者。

本地農民工:指在戶籍所在鄉鎮地域以內從業的農民工。

外出農民工:指在戶籍所在鄉鎮地域外從業的農民工。

舉家外出:指農村勞動力及家人離開原居住地,到戶籍所在鄉鎮以外的區域居住。

東部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11個省(市)。

中部地區:包括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省。

西部地區: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省(自治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