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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2篇

【概述】

人民法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2篇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本站的會員“下課鈴聲”爲你整理了2篇人民法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範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鑑作用。

【正文】

人民法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1

爲進一步瞭解我縣開展掃黑除工作情況,根據自治縣人大常委會2020年工作安排,筆者於2020年8月中旬組織調研組深入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門,對自治縣人民法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工作情況進行調研,調研組以聽取部門彙報、召開座談會、查閱有關資料等方式進行。形成調研如下:

一、工作取得的成效

2018年以來,自治縣人民法院共審理涉黑涉惡案件5件88人,已審結4件81人,結案率80%。查封涉黑案件涉案車輛10部、凍結銀行賬戶17個、查封房產6處。先後審結劉某福等6人搶劫、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案件,楊某乾等9人尋釁滋事案件,韋某雲等3人涉惡尋釁滋事案件,藍某軍等63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涉黑涉惡案件,正在審理被告人陸某醫等7人涉嫌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拘禁、強迫交易罪案。始終保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高壓態勢,打壓了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教育了公民,樹立了人民羣衆掃黑除惡的信心和決心,爲淨化全縣社會風氣,維護了社會穩定和保護了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做出應有的貢獻。由於工作成績突出,2019年度自治縣人民法院榮獲全市基層人民法院掃黑除惡專項工作績效考評第一名,刑事審判庭榮立集體三等功,有兩位幹警榮立個人三等功。

二、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精心佈置,強化措施

自治縣人民法院高度重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先後多次召開會議,傳達學習中央、自治區、市、縣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決策部署精神,按照上級要求,結合巴馬實際,制定《巴馬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方案》,並按工作方案逐步抓好各階段的工作,確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落到實處。

1.強化領導,調整充實領導機構。強化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領導,領導小組組長由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擔任,小組副組長由法院班子成員擔任,中層領導幹部爲領導小組成員,辦公室具體負責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日常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多次會議,專題研究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2.做好協調工作,執行院、庭領導包案制度。強化案件研判機制,院、庭領導全程參與涉黑涉惡案件審理,推進重大案事件會商制度,由自治縣政法委牽頭,建立公、檢、法“三長”會商制度,以聯席會議形式協調辦案過程中出現的困難,確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各項工作有序推進,爲維護我縣社會穩定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二)嚴格司法程序、依法履行審判職責

1.人民法院建立掃黑除惡高效能工作機制和專案攻堅機制,對黑惡勢力犯罪案件串並研判、深挖徹查,防止就案辦案,確保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的統一。主動適應以審判爲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切實把好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

2.協調共識,打財斷血。自治縣人民法院組織召開公、檢、法“打財斷血”推進會,促使三家對案件的“打財斷血”範圍、證據收集、處理意見等問題達成了共識,爲公安機關進一步深挖徹查明確思路和方向。同時,爲避免被告人隱匿、轉移財產,法院依職權啓動財產保全,對可能判處較大數額財產刑的涉黑被告人名下的財產依法進行查、凍、扣,確保判後財產得以順利執行。

3.依法履行審判職責,從嚴、從重、從快審判涉黑涉惡案件,嚴懲打擊一批涉黑涉惡犯罪團伙,有效地保護了人民羣衆生命財產的安全。在審理藍志軍等63人涉黑案件中,將原計劃 “10天庭審”的常規庭審用時縮短爲“2天庭前會議+5天庭審”,庭審直播點擊量超過100萬次,高質、高效地完成庭審任務,取得良好的庭審效果。該庭審模式得到自治區高院肯定,並作爲經驗進行推廣。

(三)開展“六清”行動,推進專項鬥爭深入開展

自治縣人民法院認真貫徹、落實好中央以及上級機關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六清”行動的工作要求和部署。一是制定《巴馬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六清”行動實施方案》,積極開展“線索清倉”“逃犯清零”“案件清結”“傘網清除”“黑財清底”“行業清源”等行動。二是建立和完善線索摸排覈查機制,落實“一案三查”制度,組織幹警對2017年以來查辦的案件進行深入研判,逐案篩查、循線深挖徹查背後的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對涉黑惡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工作,深挖“案中案”,嚴查“保護傘”“關係網”“利益鏈”等工作;認真開展“案件清結”行動,確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取得實質效果。三是完善協調聯動機制,積極開展“黑財清底”行動,深挖犯罪線索與深挖利益鏈條同向發力,依法及時運用查封、扣押、凍結等法律手段,細化完善黑惡犯罪涉案財產的認定、查處、證據標準,成立涉黑惡案件執行“黑財”工作專班,加大執行力度,堅決查處黑惡勢力涉案財產,確保生效判決的涉黑惡財產能限期執行到位。

(四)加強能力建設,提升審判能力

1.自治縣人民法院認真履職,依法審判,組織幹警學習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兩高兩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關於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證據收集、固定、審查指引的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提高“掃黑除惡”的法律適用能力和庭審駕馭能力。

2.加強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知識培訓,強化審判業務能力。人民法院選派業務骨幹到西南政法大學、廣西法官學院等院校對涉黑涉惡案件的審判業務開展學習培訓,還組織全院幹警參加上級法院組織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各類業務培訓10期,提高幹警對涉黑涉惡案件的理解和認知,提升司法業務水平和審判能力。

三、存在的問題

(一)宣傳工作不夠深入,宣傳氛圍不夠濃厚。從調研情況看,調研組認爲自治縣相關部門雖然通過各種途徑加大對“掃黑除惡”工作的宣傳,但力度還不夠,宣傳形式比較單一,人民羣衆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具體內容、辦法措施、打擊力度瞭解不夠到位,對掃黑除惡打擊犯罪分子的認識以及自覺參與其中的積極性還不夠高,爭取民心、發揮民力、震懾犯罪的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

(二)政法各部門間配合協調機制有待健全。一是“掃黑除惡”的線索摸排工作不夠深入,“傘網清除”工作成效不明顯。二是公、檢、法部門對“掃黑除惡”犯罪團伙案件證據認定、案件定性等方面存在不同意見,導致個別案件沒能得到從快從嚴從重處理。三是在對涉黑惡案件財產執行過程中發現,辦案部門依法查封的車輛尚未實際管控,導致法院在執行時無法查詢到已查封的車輛,無法進入拍賣程序,影響執行工作效率。涉黑惡案件的被執行財產具有一定的隱祕性特點,很難從社會面收集到“黑財”線索,線索來源少,仍需加強各部門間的工作協作,共享“黑財”信息。

(三)掃黑除惡工作專項經費不足。調研中瞭解到,由於2020年縣財政未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自治縣人民法院在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中經費困難。特別是對“黑財”執行的案件,它具有被執行人多、異地執行多的特點,異地查封、凍結、拍賣“黑財”工作等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經費不足,工作難於開展。

四、意見建議

(一)加大宣傳工作力度,營造濃厚宣傳氛圍。自治縣有關部門要結合本部門工作實際,採取多種形式加大對“掃黑除惡”工作的宣傳力度,要通過宣傳資料以及新聞網絡媒體對案件的宣傳報道,以案說法,提高公衆的法律意識,動員廣大羣衆檢舉、揭發黑惡勢力線索,使人民羣衆自覺參與到“掃黑除惡”工作中。

(二)建立健全部門配合機制,強化打擊力度。一是加強“掃黑除惡”的線索摸排工作力度深挖徹查“案中案”、“保護傘”等問題,提高“傘網清除”工作成效。二是進一步完善健全“掃黑除惡”專項工作聯合機制和部門聯席制度,嚴格按照兩高兩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通過會商制度,形成統一意見,統一辦案標準。三是加強與公安機關、金融機構的溝通協作,共享“黑財”信息,加大對“黑財”的查扣、查辦力度,確保打擊實效。

(三)加大經費投入,確保工作順利開展。針對自治縣法院在開展“掃黑除惡”工作中存在經費等方面的實際困難,自治縣人民法院領導要主動與自治縣人民政府進行溝通匯報,力爭把掃黑除惡工作經費納入財政調整預算,確保全縣“掃黑除惡”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人民法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2

根據縣委批轉的縣人大常委會2019年度監督工作要點,縣人大常委會由聯繫的副主任牽頭召開籌備會議,周功會主任親自參與實地察看、召開座談會,對我縣公安機關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情況進行深入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況

2018年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縣人民政府和公安機關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上級黨委政府決策部署,精心組織,紮實推進,成功辦理了一批黑惡勢力犯罪案件,依法對羣衆反響強烈、深惡痛絕的黑惡犯罪掀起了凌厲攻勢,取得了顯著成效。截至3月底,全縣打掉涉惡犯罪組織7個,破獲涉黑涉惡案件52起,抓獲犯罪嫌疑人96人。

(一)積極造勢,營造濃厚氛圍。縣政府及公安機關先後印製通告2萬份、宣傳單2萬份、宣傳日曆2000份,在農貿市場、車站、大型廣場、小區等重點部位和人員密集區懸掛掃黑除惡宣傳橫幅、發放掃黑除惡聯繫卡。通過報刊、微博微信等媒體發佈掃黑除惡相關文章30餘篇,提高了羣衆的知曉率,營造掃黑除惡的濃厚氛圍。

(二)掘根徹查,依法持續嚴打。縣公安機關發揮掃黑除惡主力軍作用,重拳出擊,主動作爲。一是深入徹查線索。把線索覈查作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要突破口。截止3月底,公安機關對羣衆舉報、上級批轉、自行摸排的178條線索,按照“一線一卷”進行歸檔,始終堅持把一般性線索當案件偵辦,把重點線索當大案經營,一查到底,做到條條有落實。二是依法打擊涉黑涉惡犯罪。按照“主動進攻、除惡務盡”的原則,深挖犯罪,整合刑偵、技偵、網安、特警、情報等相關警種力量、資源,打掉惡勢力團伙2個、惡勢力集團5個,破獲市公安局掛牌督辦案件4件,起訴涉惡犯罪人員96人,收繳射釘槍1把、管制刀具14把、鋼管10根,扣押現金80餘萬元。三是依法強化治安管控。按照“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的工作思路,對黑惡勢力易於染指的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入手,全面加強常態化巡查防控和區域性清查整治,及時剷除黑惡滋生溫牀。截至3月底查破各類刑事治安案件10起27人;查處交通違法200餘起,酒駕違法行爲4起,無證駕駛3起,有力淨化社會治安環境。

(三)完善機制,提高打擊實效。堅持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的方針,科學整合資源,積極借力協作,凝聚最強鬥爭合力。一是成立掃黑除惡專業隊伍。在全縣公安機關抽調24名業務骨幹專職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二是健全法治保障機制。在偵查辦案中,主動與檢、法部門溝通,努力確保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三是建立紀監協作機制。建立健全與紀委監委線索雙向移動和雙向覈查反饋機制,及時將發現的“保護傘”通報縣紀委監委,將掃黑除惡、反腐敗鬥爭和基層“拍蠅”相結合,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

二、存在的問題

我縣掃黑除惡鬥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難、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

(一)工作認識還有待加強。雖然縣政府及其公安機關高度重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但在具體工作中有的基層部門工作積極性、主動性還不夠。

(二)宣傳力度還有待加強。對掃黑除惡工作宣傳方式較爲傳統,宣傳發動還不夠深入、不夠充分,沒有形成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的狀態,羣衆正確積極參與不夠。

(三)線索摸排還有待提高。線索摸排目前主要來源於公安部門,渠道比較單一。村、社區的線索摸排不夠到位。

(四)單位協作有待加強。部分行業亂象治理還沒有完全到位,公安、法院、檢察等部門間協作配合不夠,信息資源共享不夠,整體合力有待增強。

三、意見建議

(一)提高“掃黑除惡”的政治站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新時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要充分認識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緊迫性、艱鉅性、長期性,有針對性、有重點地開展工作,建立長效機制,廣泛宣傳,充分調動羣衆主動性,形成全民參與“掃黑除惡”鬥爭的局面。

(二)加強涉黑涉惡線索排查。要充分發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優勢,深入發動人民羣衆,拓展收集涉黑涉惡線索渠道,提高深度掃黑除惡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有獎舉報制度,鼓勵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依法及時舉報涉黑涉惡犯罪和“村霸”等突出問題。完善並嚴格落實舉報人、證人、鑑定人、被害人及其近親屬、掃黑除惡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等人員的相關保護制度。

(三)加大打擊懲處力度。公安機關要充分發揮掃黑除惡主力軍的作用,以問題爲導向,聚焦涉黑涉惡問題突出的重點地區、行業、領域,以重點案件偵辦、突出問題整治爲抓手,依法實行精準打擊、深度打擊、延伸打擊,努力讓人民羣衆安全感倍增,確保全縣社會治安大局持續平穩。 

(四)加強部門溝通配合。縣法院、檢察、公安、司法以及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要形成工作合力,圍繞掃黑除惡治亂,切實發揮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實施“穩、準、狠”打擊,確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