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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檢察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2篇

關於檢察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1

關於檢察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2篇

2018年初,黨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決定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這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重要舉措。從2000年底全國公安機關第一次開展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到如今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我國打擊黑惡勢力的專項鬥爭從未停歇。在黑惡勢力猖獗的地方,老百姓有案不敢報、有冤無處申。各種黑惡勢力犯罪已經嚴重侵害人民羣衆的財產安全,嚴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管理秩序,嚴重危害社會和穩定。涉黑涉惡問題是複雜的社會問題,隨着經濟社會發展,黑惡勢力也不斷髮生新變化、呈現新特徵。根據主題教育的要求,我先後實地走訪調研了相關部門,聽取羣衆意見和建議,查閱相關資料等方式收集專項鬥爭開展情況。下面,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就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自2018年1月中央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我院多措並舉,持續對黑惡勢力犯罪發起了凌厲攻勢。截止2019年10月14日,我院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惡犯罪案件5起,批准逮捕43人,提起公訴38人。通過與政法各家連續的重拳出擊,全縣社會治安狀況持續好轉,人民羣衆的安全感明顯提升。2019年上半年,檢察公衆安全感測評指數98.5612%,全市排名5位,全省排名56位,進步明顯。

(一)高度重視,不斷夯實專項鬥爭的保障基礎

一是健全組織機構,增強領導力。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部署後,縣檢察院主要領導第一時間向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彙報;同時,院黨組先後十二次召開專題黨組會研究部署落實中央和上級檢察機關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工作要求,傳達文件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明確任務分工,成立了以院主要領導爲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爲副組長,全體員額檢察官爲成員的領導小組,負責協調專項鬥爭的各項事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分管院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確保上級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二是組建專業隊伍,增強攻堅力。縣檢察院黨組從極端的重要性和政治高度抽調業務骨幹組建掃黑除惡辦案組,依託捕訴一體模式專班辦理涉黑涉惡案件。爲適應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任務形勢,院黨組四次專題聽取涉黑涉惡案件彙報,領導小組先後召開24次專題會議學習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相關要求,並於去年12月底召開新聞發佈會向全縣人民介紹檢察機關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情況。

三是不斷增加經費,加強保障力。積極與省財政廳協調溝通,將掃黑除惡專項經費列入年初預算;同時,優先保障掃黑除惡辦案組執法辦案車輛,並配齊相關硬件設施,全方位保障辦公辦案條件。

(二)突出重點,不斷壓實專項鬥爭的政治責任

一是全面廣泛宣傳,做濃宣傳氛圍。通過壓實責任主體,加快濃厚線上線下宣傳氛圍。對內幹警以學習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應知應會知識爲基礎,進一步深化認識和提高主動性;對外通過電視、短信、微信以及醒目位置張貼標語等,進一步拓寬宣傳面、提高知曉率、增加參與度;採取走訪、送信、座談會等方式下到村組宣傳政策,鼓勵羣衆積極檢舉身邊黑惡犯罪,規勸涉黑涉惡人員投案自首。

二是廣闢線索來源,做細線索收集和核查。在12309舉報電話和受理羣衆來信的基礎上,通過電視、微信、微博等媒體向社會公佈舉報電話,積極與縣紀委、組織、信訪以及公安等部門加強溝通,建立涉黑惡線索雙向反饋移送機制;明確掃黑辦爲線索收集工作的牽頭單位和主力軍,所有線索移送要嚴格依照規定,報經分管檢察長批准後移送院掃黑辦,歸口管理,由院掃黑辦分析研判後統一處理,確保涉黑惡線索規範管理。

三是動態完善,做優管理機制。專項鬥爭期間,始終秉着“邊做、邊總、邊改”的原則,認真學習、主動查擺、落實整改、規範工作。一方面以具體案件深入剖析問題,規範檢察人員執法行爲;另一方面以上級督導和借鑑其它地區經驗,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堅持問題導向,制定了相關工作方案、辦法、機制等。目前,通過動態管理,統一規範了全院臺帳使用、數據報送,我院的業務臺賬多次獲上級好評。

(三)聚焦問題,不斷做實專項鬥爭的成效

一是聚焦彭澤狀況,確保除惡務盡的方向不偏。我院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過程中,主動聚焦羣衆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迫切需要根治的黑惡犯罪問題,堅持“打早打小、依法嚴懲、除惡務盡”的原則,對涉黑惡違法犯罪保持高壓打擊態勢;目前,共辦理黑社會性質組織案1件,惡勢力或惡勢力案件3個。

二是緊盯大要案件,確保專班攻堅的力度不減。2018年我院成功辦理鮑錫亮等30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這是全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首例提起公訴案件,我院創造性地提出了“邊偵邊審”介入偵查模式,成功地將該案辦成了全市檢察系統的觀摩庭、示範庭,爲其他兄弟縣區院辦理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提供了參考經驗。2019年6月,市院將瑞昌4.09專案指定由我院辦理,我院立即成立 由3名員額檢察官組成的辦案組,並先後12次主動到瑞昌市公安局介入偵查,通過參加案件討論、審查卷宗、溝通匯報等方式全面介入偵查。期間,針對該案存在的一些難點疑點問題多次向市院掃黑辦專題彙報,目前該案提前介入工作已基本完成,近期公安即將移送起訴。

三是堅持部門聯動和綜合治理,確保依法嚴懲的效果。在縱深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過程中,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法律關”,並主動與紀委監委、行業監管等部門加強溝通,相互之間建立線索移送機制、重大案件磋商機制、涉黑案件提前介入機制等。在辦案中堅持打擊與整治並重,對辦理的涉黑涉惡案件深入分析,發現行業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向有關部門發出高質量的檢察建議,推動專項鬥爭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如結合辦理的鮑錫亮涉黑案件,我院向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發出檢察建議,要求該局聯合其他行政執法部門對全縣非法經營成品油的違法犯罪活動加大執法力度,對於涉嫌犯罪的線索要及時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該局收到檢察建議後,已加強執法力度,確保了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依法嚴懲取得實效。

二、存在問題

(一)推進力度不夠均衡。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通過前期宣傳發動,提高了羣衆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知曉率,羣衆參與舉報、檢舉、揭發的熱情空前高漲。但因爲宣傳發動工作沒有做細、做實、做深,導致部分羣衆對黑惡勢力犯罪界定認識不清楚,;還有少數同志思想認識還存在差距,錯誤認爲掃黑除惡僅僅是主要業務部門的辦案同志的事情,政治站位有待提高;另外,有少數同志心存顧忌,怕擔責任、怕領任務,所以工作僅停留在表面上,動真碰硬的線索摸排和深挖細查舉措少、力度小、成效差,一定程度上影響到全局整體工作質效。

(二)聯動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強化部門聯動是深挖根治涉黑惡犯罪的關鍵一環。在前期工作中,我院僅僅與公安部門、紀委、組織以及礦管辦等一些日常業務來往密切的職能部門建立了案件磋商、情報研判、線索移送等部門聯動機制,隨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推進,涉及的部門多、工作的標準高、完成的任務重,因此需要與全縣相關職能部門都加強聯繫,建立機制,規範工作。

(三)線索摸排還不夠深入。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開展以來,縣檢察院在線索來源方面主要集中在“羣衆舉報、上級轉發、案件深挖、部門反饋”等方面,工作還停留在固有層面上,沒有全面深入下去。今年是專項鬥爭轉入深挖根治的關鍵階段和進入“深水區”,更多隱藏在幕後的涉黑惡犯罪已經“洗白、變色、僞裝”,原有渠道和方式發現的難度越來越大,必須深入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崗位開展有針對性摸排。

(四)業務能力有待提高。當前時期的黑惡犯罪與早期黑惡犯罪存在本質區別,主要由硬暴力向軟暴力、影響力轉變,由社會面向基層政權、國家公職人員滲透,導致案件發現難、深挖難、取證難、抓捕難等,多數幹警缺少辦理此類案件的經驗,滿足不了當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形勢所需。

(五)參與綜合治理不夠深入。在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我們工作重點還是更多側重辦案,就案辦案的理念普遍存在,對涉黑涉惡案件反映的社會綜合治理問題研究對策不及時,積極參與綜合治理的主動性和責任意識還有待加強。

三、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黑惡勢力的生存土壤就是基層腐敗這把“保護傘”。凡是黑惡勢力能夠長期稱霸一方、爲非作惡,根本原因在於有一把或多把“保護傘”,一般的惡勢力後面也有人支持、縱容。黑惡勢力往往通過拉幫結派、行賄送禮、請客吃飯等方式,與公職人員勾結在一起,而一些抵抗力弱的官員爲得到“好處”,充當其“保護傘”,甚至通風報信或包庇、縱容違法犯罪分子,使黑惡勢力有恃無恐。還有一些領導幹部,擔心掃黑除惡影響當地形象和投資環境,影響個人政績和仕途,不同程度存在不願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等問題,助長了黑惡勢力囂張氣焰。

(二)政策和立法跟不上社會發展的腳步,黑惡勢力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過程中鑽了政策和法律的“空子”。當前,個人和一些民營企業到銀行貸款的高門檻,導致這部分羣體通過正常、公開的渠道籌不到錢,便轉而向民間借貸,甚至找一些地下高利貸尋求幫助“渡過難關”。《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莊及打擊高利貸行爲的通知》規定: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爲高利貸行爲。但我國並未對高利貸行爲做出禁止性規定,高利貸行爲不入罪,同時“言語恐嚇”“跟腳逼債”等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和工作的違法行爲並不屬於刑事打擊的範疇,故而在實際生活中,一些黑惡勢力受高額利息驅使,違規發放高利貸,或者受僱於人,幫忙催逼借貸者還款,嚴重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

(三)黑惡勢力一般具備逃避主流社會控制與法律制裁的防護體系與措施。不論黑惡勢力是從幫派化向公司化、企業化等表象合法的形式轉變,還是手段從明顯暴力轉向“軟暴力”,究其原因,就是爲了逃避法律制裁。但不管黑惡勢力的這些表現形式如何演變,都無法掩蓋其“黑惡”的本質特徵。

四、幾點建議

(一)統一思想,強化認識,切實加強政治責任意識。以迎接此次中央督導組問題反饋爲契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引領,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全員動員參戰,始終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爲一項政治任務,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突出重點,強化摸排,切實做到全面精準。繼續加強宣傳發動,提高羣衆知曉率和參與度,結合本區域實際、突出重點、拓寬思路,延伸摸排時空,特別是組織優勢力量深入到重點鄉鎮、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全面摸排,要在建築業、運輸業以及砂霸村霸、套路貸等領域做文章。

(三)加強學習,強化培訓,切實提升業務能力。全院幹警要主動適應新階段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堅持“走出去、請進來”和“邊做、邊學、邊總”的學習方式,不斷提高全院幹警業務水平,特別是線索移送和攻堅大案能力上下功夫,再偵破一批涉黑涉惡案件、打掉一批涉黑涉惡團伙、抓獲一批涉黑涉惡人員。

(四)健全機制,強化聯動,切實形成打擊合力。健全聯動機制,着重在“上下溝通、左右銜接、內外聯動”上下真功、求實效,加快推進行業監管全覆蓋,提升社會綜合治理能力;主動整合多方力量,深挖徹查每起涉黑涉惡案件,查清“關係網”、深挖“保護傘”、剷除“利益鏈”,力爭在“拔傘破網”和“打財斷血”上取得新突破,切實從源頭上剷除黑惡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

關於檢察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2

爲進一步深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現對我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進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我院在縣委和市院的正確領導下,深入貫徹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積極發揮檢察職能,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提高思想認識,強化組織領導

一是思想引領,提高認識。始終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爲重要政治任務來抓,多次組織全院幹警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指示精神,引導幹警從鞏固黨的執政地位,鞏固基層政權,保障人民羣衆安居樂業的政治高度上來充分認識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大意義;引導幹警充分認識目前我縣治安形勢的嚴峻性以及人民羣衆對幸福獲得感、安全獲得感的迫切性;引導幹警充分認識作爲擔負法律監督重任的檢察機關在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的職責和使命。二是強化領導,形成合力。院黨組多次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成立了由院黨組書記、代理檢察長劉建成任組長,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陳從曉、龍偉,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朱金貴爲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爲成員的領導小組;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龍偉兼“掃黑除惡”工作辦公室主任。三是優化結構,提高效率。領導小組下設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辦公室,主要職責是統籌協調工作、統計數據信息、傳達工作要求、彙總行動成果。“專項鬥爭”辦公室成員由院辦公室、偵查監督科、公訴科等七部門主要責任人員擔任,制定了《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總的工作目標和各部門的具體工作,以及相應的責任人員,建立聯絡員工作機制,成立了以公訴、偵監部門爲主體的辦案小組,明確了“十個一律不準”的工作紀律和獎懲措施。

2、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加大打擊力度

一是突出工作重點,狠抓典型案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開展以來,我院偵監部門共受理公安機關移送提請批捕的涉惡犯罪案件34件74人,經審查,依法批准逮捕33件72人,不予逮捕1件3人;公訴部門對涉惡案件提起公訴13件64人。如我院辦理的何閔系列案件,發現自2015年起犯罪嫌疑人何某等人糾集在一起,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聚衆鬥毆、賭博等各類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一個較爲固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並且爲了逃避打擊,該團伙制定了一系列的組織規矩,打擊難度較大。我院偵監部門提前介入該系列案件,會同公訴部門與公安機關多次進行案件會商,召開聯席會議,對案件的辦理、取證等方面提出多條可行性建議,均被公安機關採納,成功的摧毀了該惡勢力犯罪集團,提起公訴13人。

二是嚴把批捕關,確保工作實效。我們始終堅持嚴把審查逮捕這一刑事訴訟的第一端口,健全四項機制,嚴把批捕案件質量關,杜絕捕後不訴,捕後無罪案件的發生。建立案件提前介入機制。對涉黑涉惡案件,堅持主動派員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通過將審查逮捕工作關口前移,從源頭上保證報捕案件質量。如辦理的稂林科等六人尋釁滋事一案,我院偵監部門通過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僅用三天時間就完成了批捕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建立每案必訊機制。對公安機關移送的涉黑涉惡批捕案件,堅持每案必訊,特別是對主要依據言詞證據定案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進行重點訊問,全面覈實案情。建立聯繫溝通機制。承辦檢察官收到公安機關報捕案件後,第一時間審閱案卷,針對案件定性、證據缺失等問題及時與公安機關承辦人溝通聯繫,聽取偵查機關意見,求同存異,指導公安機關承辦人在審查逮捕期間調查取證,確保案件證據確實充分。針對爭議較大的案件,邀請公訴辦案人員介入分析,從嚴把握批捕條件。

三是強化法律監督,守護公平正義。積極履行法律監督職責,追捕涉惡犯罪嫌疑人8人,追訴漏犯10人,糾正移送起訴漏罪13人,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1份,發出檢察建議1份,對一審判決提請上一級檢察機關抗訴2件2人。

四是強化線索摸排,深挖涉黑涉惡線索。我院堅持把排查線索,摸清底數作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要基礎,堅持集中摸排與常態性工作推進相結合,通過多形式、多渠道拓展線索來源,確保線索及時精準,不留死角,形成長效機制。一方面結合宣傳深入羣衆走訪。安排專人,組建專班,集中攻堅,利用深入羣衆開展“大走訪,大調查”活動,從重點打擊的羣衆深惡痛絕的黑惡現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惡案件線索。另一方面結合辦案職能主動排查。各業務部門根據自身的職能開展全方位地毯式摸排,並堅持成爲一項常態性工作。偵監、公訴部門逐案認真排查梳理,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地區案件逐案進行分析研判;監所部門對看守所羈押人員、司法矯正服刑人員認真逐一進行篩查,深挖涉黑涉惡線索問題;控申部門從來訪申訴活動中發現深挖涉黑涉惡線索。我院依法向公安機關、紀委監委和縣掃黑工作部門移送涉惡犯罪及保護傘線索19條。

五是強化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強內部聯動。加強偵監、公訴、控申等部門的協作配合,整合力量,結合各部門的職能優勢,切實把好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確保每一起涉黑涉惡犯罪案件都辦成“鐵案”。健全信息共享、重大案件協商、聯席會議制度積極主動與公安、法院等單位溝通協調,不定期召開掃黑除惡銜接工作聯席會,就掃黑除惡工作開展情況、辦案中遇到的事實、證據和相關法律問題進行溝通協調,形成打擊合力,確保把打擊拳頭對準人民羣衆反映最強烈的各類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完善請示彙報協商機制。對於影響大、難度大、爭議大,社會關注度高的涉黑涉惡案件,及時向縣委和市院請示彙報,聽取縣委和市院的指導,確保精準打擊,讓每一起案件都經的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

3、加強宣傳力度,營造有利氛圍。

緊密結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情況,通過多形式、多渠道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活動,形成全方面、多層次的法治宣傳教育格局,努力營造防範和打擊黑惡勢力的強大聲勢。一是開展巡迴宣傳活動。組織宣傳小分隊利用宣傳車,深入各鄉鎮所有行政村、重點區域、交通要道通過播放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有關內容的宣傳錄音,在人員聚集場所進行巡迴宣傳。二是開展法律宣傳活動。組織幹警深入開展法律進單位、進村(社區)、進學校、進醫院、進家庭、進企業、進市場、進景區宣傳活動,通過發放宣傳資料、張貼公告、設立舉報信箱和公開舉報電話等方式,鼓勵引導羣衆遵守法律,提高羣衆參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意識,積極踊躍舉報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線索。三是開展新聞媒體宣傳活動。加大新聞媒體宣傳力度,在衡東新聞網、衡東手機報、衡東發佈等縣內媒體進行宣傳,定期發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法治宣傳相關信息,大力開展“以案施法”宣傳。四是開展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利用電子顯示屏、條幅、宣傳欄等進行掃黑除惡工作的宣傳形成對黑惡勢力“人人喊打”的濃厚氛圍。截止今日,我院在全縣範圍內對掃黑除惡專項工作的意義和打擊重點進行宣傳,在顯著位置張貼掃黑除惡宣傳漫畫貼畫60餘幅,懸掛宣傳橫幅10餘條,發放宣傳冊1000餘份,爲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提供了有力的輿論保障。

二、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我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起步早、措施硬,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通過調研,還發現存現一定的不足:

一是存在部分幹警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活動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足的問題。二是摸排力度還有待進一步加大。三是各部門聯動機制還不夠健全完善,情報共享還難以實現。

三、工作建議

1、認識要再深化,着力提高政治鑑別力。要進一步認真組織全體幹警貫徹學習中央、省、市、縣級上級院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相關會議精神和重大決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統一到中央、省、市、縣委和上級院的決策上來。

2、摸排要再細緻,着力提高線索收集力。要堅持全方位開展摸排活動,安排專人對摸排的線索進行收集研判甄別,確保做到大範圍收集、拉網式清查。進一步暢通羣衆舉報渠道,確保羣衆舉報、投訴暢通無阻,切實保護好舉報人的隱私。

3、氛圍要再營造,着力提高宣傳引導力。要充分利用檢察外網、微信公衆號、微博等新媒體的作用,安排專人管理運作本院的新媒體,及時公開涉惡案件的辦理情況,加大對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充分展示我院掃黑除惡的決心和成效,在全社會營造同仇敵愾、人人喊打的濃厚氛圍。

4、方式要再靈活,着力提高綜合協調力。要進一步轉變關起門來辦案的老思路,積極主動同公安、法院等單位溝通聯繫,涉惡案件堅持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努力將每一件涉惡案件辦成鐵案、辦成精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