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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總結(精選多篇)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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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總結(精選多篇)大綱
第一篇:2014年度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總結第二篇:2014年度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總結第三篇:上半年縣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總結第四篇: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總結第五篇:司法局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總結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2014年度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總結

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導下,2014年上半年,紅崗區法律援助工作穩步有序地開展,並取得了一定成績,現總結如下:

一是打造平臺,“148”法律服務效果顯著。爲及時向廣大羣衆和社會組織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諮詢,區司法局在實行辦公室電話諮詢的基礎上,主動推行“148”法律服務專線進大廳,打造政務公開大廳法律諮詢平臺,實現了“148”專線法律諮詢平臺化,有力推進了我區法律諮詢活動的深入開展。上半年,我區通過“148”法律服務專線電話爲廣大市民解答法律154人次;接待來訪17人次。其中,請求社會保險待遇5起,請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5起,請求發放撫卹金、救濟金3起,請求支付勞動報酬18起,見義勇爲1起,請求勞動報酬19起,交通事故3起,醫療事故7起,婚姻家庭77起,其他16起。

二是合理分流,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爲有效維護弱勢羣體的合法權益,加快構建和諧社會進程,區法律援助中心加強對各法律援助分支機構管理,對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進行認真審查,並根據實際,合理分流,使我區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區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當事人申請28件,審查批准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援人數27人。其中,刑事案件3起,全爲未成年案件;農民工索要勞動報酬5件,受援人都是農民工;贍養5件,受援人經濟困難年老體弱;其他案件4件,切實解決了轄區弱勢羣衆的難點難題。

三是主動參與,不斷宣傳法律援助範圍。2014年以來,區法律援助中心主動參與法律宣傳,不斷擴大法律援助範圍,充分利用轄區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148”法律服務專線等平臺,結合“法律六進”活動,堅持以法律服務推進法援宣傳,以法律援助促進法律宣傳,先後參與了“法律進企業”、法律講座、“法律大集”等活動6餘次,爲羣衆解答法律難題20餘個。同時,還結合市局“2014年法律援助綠色活動”精神,將環境污染案件也納入法援“綠色通道”,聯合區環保局開展法律宣傳活動。

上半年,我們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存在不足。一是與法援協調問題難。與基層法院協調不好,存在着不經過區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直接將案件指派到律師事務所和法律服務所等問題,給區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案件分流和統計工作造成困難。二是法律援助經費嚴重不足。近些年來,市法律援助中心從未給我區法律援助中心撥過經費,基層法律援助經費嚴重不足,大大影響了我區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開展。三是基層法律援助工作人員不足。由於我區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數量較少,僅3家,法律援助工作人員較少,工作任務重、壓力大,也影響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進一步開展。

下半年,區法律援助中心將繼續抓好省市法援中心有關文件精神落實,並進一步與轄區工會、婦聯、殘聯進行合作,加大鄉鎮、街道和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指導力度,儘可能爲弱勢羣體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

區法律援助中心左志林

2014年6月6日

第二篇:2014年度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總結

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導下,2014年上半年,紅崗區法律援助工作穩步有序地開展,並取得了一定成績,現總結如下:

一是打造平臺,“148”法律服務效果顯著。爲及時向廣大羣衆和社會組織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諮詢,區司法局在實行辦公室電話諮詢的基礎上,主動推行“148”法律服務專線進大廳,打造政務公開大廳法律諮詢平臺,實現了“148”專線法律諮詢平臺化,有力推進了我區法律諮詢活動的深入開展。上半年,我區通過“148”法律服務專線電話爲廣大市民解答法律154人次;接待來訪17人次。其中,請求社會保險待遇5起,請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5起,請求發放撫卹金、救濟金3起,請求支付勞動報酬18起,見義勇爲1起,請求勞動報酬19起,交通事故3起,醫療事故7起,婚姻家庭77起,其他16起。

上半年,我們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存在不足。一是與法援協調問題難。與基層法院協調不好,存在着不經過區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直接將案件指派到律師事務所和法律服務所等問題,給區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案件分流和統計工作造成困難。二是法律援助經費嚴重不足。近些年來,市法律援助中心從未給我區法律援助中心撥過經費,基層法律援助經費嚴重不足,大大影響了我區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開展。三是基層法律援助工作人員不足。由於我區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數量較少,僅3家,法律援助工作人員較少,工作任務重、壓力大,也影響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進一步開展。

下半年,區法律援助中心將繼續抓好省市法援中心有關文件精神落實,並進一步與轄區工會、婦聯、殘聯進行合作,加大鄉鎮、街道和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指導力度,儘可能爲弱勢羣體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

區法律援助中心左志林

2014年6月6日

第三篇:上半年縣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總結

在縣委、縣政府、市司法局和局機關的正確領導下,在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縣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簡稱“中心”)始終堅持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認真貫徹學習十七大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積極開展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工作,進一步強化法律援助網絡體系建設,加大宣傳的力度,鞏固辦案的成果,全面提升我

縣法律援助工作整體水平,爲構建和諧平安**,爲維護全縣的改革、發展、穩定作出應有的貢獻。今年上半年,共接待法律諮詢280人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53件,其中刑事案件7件(未成年人6件、聾啞人1件),民事案件46件。現將半年來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工作業績

(一)加大法律援助的社會宣傳,進一步增強羣衆的法律援助意識

法律援助宣傳是黨委政府和人民羣衆瞭解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途徑,也是廣大貧困羣衆申請利用法律援助的必要前提和基礎。春節期間該中心利用外出打工人員陸續回家過年這一時機,針對以往宣傳方面的薄弱環節,通過援助中心工作人員和鄉鎮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我縣社區及村居流動人口較多的場所開展宣傳;在3月1日《江西省實施〈法律援助條例〉若干規定》實施一週年紀念日期間,中心又組織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中心人員等10餘人在縣城區內開展了紀念日活動。活動現場異常熱鬧,前來諮詢人員絡繹不絕,主要都以《法律援助條例》和《江西省實施〈法律援助條例〉若干規定》爲宣傳重點,採取發放宣傳單、提供法律諮詢(其中共接待法律諮詢520餘人次,解答涉法問題120起,主要涉及到農民工工資糾紛、婚姻糾紛及贍養糾紛等)、發放宣傳資料400餘份,同時在醒目處懸掛出“維護弱者,法律援助在行動”橫幅並出動宣傳車在人羣較爲密集的鄉鎮進行廣泛宣傳。通過這個宣傳日活動,既宣傳了法律援助工作,又傳播了法律知識,增強了人們依法維權的意識。使更多的貧困羣衆真正地共享了法律援助。

(二)繼續開展法律援助機構的規範化、制度化建設

目前中心已在法制軌道上正常健康有序地發展。根據《條例》的規定,中心始終嚴格法律援助案件的流程,並建立健全了各項規章制度。一是實行公示制度。將“法律援助工作服務承諾”、“法律援助操作流程”和“公民申請法律援助須知”上牆公示以方便羣衆。二是實行首問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請關注)度,保證困難羣衆申請援助及時便捷。三是實行接待登記制度。對來信來訪的困難羣衆,做到熱情服務,有問必答、有信必復,做到事事有迴音,件件有着落。四是使用司法部統一的新格式文書。五是實行案件受理、審查、指派規則,檔案管理制度,以及案件質量監督管理制度等,從而來保證法律援助中心健康有序地運行。

(三)加強法律援助機構網絡化建設,不斷擴大援助的覆蓋面

爲了更好地發揮法律援助維護弱勢羣體權益,促進基層社會穩定的作用,中心本着“方便羣衆、擴大影響”的原則,努力構建覆蓋全縣的法律援助工作網絡,實行便民服務,在縣老齡辦、婦聯、殘聯、工會、團縣委及全縣所有鄉鎮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礎上,繼續將法律援助的觸角延伸到最基層,在今年3月底前分別在8個社區及28個村建立了法律援助聯繫點,以此進一步方便弱勢羣衆申請法律援助的需要,維護好貧弱羣衆的合法權益。

(四)加大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力度,不斷滿足貧弱羣衆的法律援助需求

爲了響應號召,中心採取了積極措施,把工作的落腳點放在多辦、辦好法律援助案件上,在保證刑事指定辯護案件的辦理的基礎上,加大了民事、非訴訟法律援助案件的承辦力度,實現辦案數量穩中有進,故半年來共辦理案件達50餘件。

二、存在的問題

(一)法律援助工作人員業務素質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辦案經費缺乏有效保障,而支出費用仍較爲頗高;

三、下半年的打算

(一)繼續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網絡,切實擔當起維護弱勢羣體合法權益的重任。

(二)進一步加強中心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從而促進援助案件質量的提高。

(三)繼續加大《條例》宣傳力度,力爭使法律援助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縣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第四篇: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總結

上半年法律援助

今年上半年,我縣法律援助在縣委、縣政府的關心重視和上級司法行政機關的指導下,緊扣“規範、創新、發展”主題,以人民滿意爲標準,積極開展法律援助,取得了明顯成效,上半年共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件,其中民事案件件、刑事案件件。同時還開展法律援助宣傳、法律諮詢、送法進社區、鎮村、軍營場次,解答法律諮詢餘人次,發放宣傳資料萬餘份。上半年縣法律援助中心獲得了江蘇省婦女維權先進集體的榮譽稱號,縣局被評爲市法律援助先進集體,並獲得受援人贈送的錦旗面、感該信封,現將我縣開展的法律援助情況如下:

一、加大宣傳力度,擴大法律援助的社會影響

法律援助是一項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爲了使全縣廣大幹部羣衆進一步瞭解法律援助,我們從廣泛性、生動性、長效性三個方面着眼,利用多種渠道、多種形式、突出宣傳重點,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一是開展了法律援助宣傳週活動。今年月日——月日我們在全縣範圍內開展了第二個法律援助宣傳週活動。縣人武部、法院、檢察院、總工會、團縣委、婦聯、老齡委、殘聯、各鎮法律援助站等部門參加了這次活動。在宣傳週活動中,先後在全縣八個鎮、駐溧部隊巡迴宣傳法律援助知識以及國務院頒佈的《法律援助條例》、《江蘇省法律援助條例》、《婦女權益保障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權益保障法》、《工會法》等法律法規,解答了有關經濟糾紛、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損害賠償、職工合法權益、軍人軍屬維權等方面的諮詢餘人次,發放宣傳資料萬餘份,現場受理援助案件件。法律援助宣傳週活動的開展,使全縣廣大公民更深入地瞭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識,增強了維權意識,擴大了社會影響,拓展了扶貧、濟弱、助殘法律援助渠道。通過法律援助宣傳週活動的開展,使法律援助這項系統工程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和支持,更加密切了與各法律援助分部及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形成整體合力。二是利用法律進社區、市民熱點連線、“”廣場等活動形式通過展板展出、發放宣傳資料、宣傳法律援助案例等廣泛宣傳法律援助有關知識。同時,還利用報紙、廣播、電視臺等新聞媒體進行法律援助及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健全機構,構建法律援助主體網絡

法律援助是政府爲民服務的“民心工程”,是司法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希望工程”,健全法律援助機構,才能使這項社會系統得以順利實施,真正維護困難羣體的合法權益。爲進一步構建全縣法律援助網絡,我們在全縣八個鎮已建立法律援助站,在縣婦聯、老齡委、總工會、團縣委、人武部、殘聯等部門分別設立維護婦女權益、維護老年人權益、維護職工權益、維護青少年權益、維護軍人軍屬權益、維護殘疾人權益分部的基礎上,今年,還在各鎮村、社區、機關團體、法律服務從業人員中招募法律援助志願者人,舉行了頒發聘書儀式並進行了業務培訓,建立了一支法律援助志願者隊伍。通過法律援助志願者對法律援助的宣傳,暢通了法律援助信息,使全縣的弱勢羣體能夠及時得到法律援助。

三、建立健全制度,規範法律援助機制

按照“高起點、規範化、穩步推進”的目標,我們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斷規範法律援助運行機制。一是嚴格按《縣法律援助實施辦法》、《律師承辦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規則》、《縣人民法院、縣司法局關於法律援助訴訟案件有關問題的規定》受理承辦法律援助案件,嚴把案件審查關。二是在辦案過程中實現了法律援助“四統一”,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統一援助案件標準、統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統一指派法律服務人員辦理援助案件、統一監督檢查援助案件質量,使全縣法律援助納入了制度化、規範化的管理軌道。三是建立法律援助目標考覈制,把法律援助案件數量、質量、服務態度列入法律服務人員的年度目標考覈內容,落實獎懲措施,促進和推動法律援助的發展。

四、拓展援助渠道,打造司法行政窗口形象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希望工程”,爲切實維護社會弱勢羣體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縣法律援助中心職能作用,不斷拓展全縣法律援助新領域,我們一是注重各鎮援助站作用,密切同工青婦、老齡委、人武部、殘聯等部門的協調配合,以召開聯席會形式探討法律援助新思路,形成全縣聯動的整體合力。二是積極開展了對未成年人、殘疾人、婦女、老年人及軍人的特色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延伸到軍營、到社區、到工廠、到鎮村。上半年全縣共承辦婦女援助案件件,老年人援助案件件。三是通過各種形式的法律援助系列宣傳,不斷提高全縣廣大公民的維權意識,使法律援助在全縣營造了良好的氛圍,法律援助案源不斷拓展,援助案件數量不斷上升

。上半年全縣共承辦援助案件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了件。援助案件的拓展不僅爲全縣人民羣衆排憂解難,使黨和政府在羣衆中的威信明顯提高,而且樹立了司法行政部門爲民辦實事的良好形象,既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體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更加突出了法律援助在建設全面小康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進行案件回訪,努力提高法律援助辦案質量

爲認真貫徹實施國務院頒佈的《法律援助條例》,積極宣傳建立法律援助體系對於實施司法公正、維護人民羣衆合法權益的重要意義,擴大法律援助的社會影響,進一步加強機關作風建設,改善服務態度,提高辦案質量,我們對去年承辦的件民事案件進行逐個上門回訪。通過回訪,一是徵求了受援人對承辦案件的意見;二是對國務院頒佈的《法律援助條例》進行了廣泛宣傳,使社會各界更加關注法律援助;三是使受援人更加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密切了黨羣、幹羣關係;四是促進了法律服務人員服務質量的提高,促進了作風轉變,增強了誠信爲民的服務觀念,把法律援助作爲爲全縣弱勢羣體排憂解難,作爲縣委、縣政府便民、親民、近民的一項具體行動。

通過上半年法律援助的開展,我縣法律援助已成爲新形勢下司法行政的增長點,開闢了司法行政的新領域、新舞臺,形成了司法行政機關爲民辦實事的具體窗口。在今後中,我們將繼續大力推進法律援助事業,爲促進社會穩定和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上半年全縣共承辦援助案件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了件。援助案件的拓展不僅爲全縣人民羣衆排憂解難,使黨和政府在羣衆中的威信明顯提高,而且樹立了司法行政部門爲民辦實事的良好形象,既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體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更加突出了法律援助在建設全面小康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進行案件回訪,努力提高法律援助辦案質量

爲認真貫徹實施國務院頒佈的《法律援助條例》,積極宣傳建立法律援助體系對於實施司法公正、維護人民羣衆合法權益的重要意義,擴大法律援助的社會影響,進一步加強機關作風建設,改善服務態度,提高辦案質量,我們對去年承辦的件民事案件進行逐個上門回訪。通過回訪,一是徵求了受援人對承辦案件的意見;二是對國務院頒佈的《法律援助條例》進行了廣泛宣傳,使社會各界更加關注法律援助;三是使受援人更加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密切了黨羣、幹羣關係;四是促進了法律服務人員服務質量的提高,促進了作風轉變,增強了誠信爲民的服務觀念,把法律援助作爲爲全縣弱勢羣體排憂解難,作爲縣委、縣政府便民、親民、近民的一項具體行動。

通過上半年法律援助的開展,我縣法律援助已成爲新形勢下司法行政的增長點,開闢了司法行政的新領域、新舞臺,形成了司法行政機關爲民辦實事的具體窗口。在今後中,我們將繼續大力推進法律援助事業,爲促進社會穩定和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第五篇:司法局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總結

市委、市政府將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實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機構辦理援助案件需達到1200件以上,對此,市、縣(區)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視,

一、整合社會資源,構建法援網絡。年以來,我市在全省率先構建縱橫相交的法律援助網絡體系,到10月,在縱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爲龍頭,縣(

1、在縱向上規範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設,基礎建設和人員建設、提升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確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層,扶助百姓。

2、在橫向上加大社會法律援助資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專項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證法律援助對弱勢羣體的覆蓋範圍。

3、在整體上強化法律援助網絡的管理機制,形成綜合優勢。強化各法律援助機構及人員的管理,以目標管理、監督檢查、考覈獎懲等措施,提高各機構的協作協調能力。同時,進一步發揮各縣(市)區法律援助機構的協作機制,並將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協調相關機構,營建綜合優勢。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個機構和部門參與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較好地履行了職責,公安、檢察、法院、民政、勞動、建設及工、青、婦、老、殘等部門或社團積極參與、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證和促進了我市法律援助事業的健康發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別與市婦聯、殘聯、總工會、老齡委及勞動局、建設局建立了經常性的工作協調機制,在援助對象確認、協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覈辦法等方面形成了較爲完善的制度和辦法,法律援助的綜合運作局面得到基本體現。

三、加大經費投入,提高援助能力。目前,我市兩級法律援助經費主要來源於政府投入,殘聯、婦聯有少量的經費補貼,社會資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體制問題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進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經費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撥款數額處於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萬元的法律援助經費不能滿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師辦案補助費因資金問題尚未執行省財政廳和省司法廳的補助標準,在全省處最低標準狀態,從一定意義上挫傷了律師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積極性。同時,經費的嚴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礎建設薄弱,硬件設施落後,影響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發展步伐。從我市所屬縣(市)、區的經費投入而言,各地經費投入不足且極不均衡,城區和個別縣(市)法律援助經費投入極少,甚至無經費,嚴重製約了法律援助業務的開展和法律援助事業的發展。

下一步的工作構想和工作重點:

一是加大各級政府的年度預算資金投入,保證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市、縣(區)政府應將法律援助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並根據法律援助的實際需求確定經費數額並逐年

增加,對此,一方面我們將積極爭取,以優質、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業績爭得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另一方面,積極向人大、政協彙報、求得幫助和支持;

二是專項法律援助經費的適時給付,確保重點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將法律援助工作納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數量需要一定的資金保障、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萬元的辦案經費,而市財政的預算僅爲八萬元,法律援助經費嚴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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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強化宣傳力度,廣開法律援助資金的渠道。對此,一方面我們將與殘聯、婦聯等行業部門協調、溝通,爭取其機構中的專項資金,補充專項援助所需資金;另一方面,我們將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爭得企業界的支持和贊助,同時積極對上爭取資金。

四是挖掘資源潛能,優化人員結構。年年,我市在全省率先開展了法律援助志願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與牡丹江師範學院、牡丹江大學和博大律師學院協作,依託其人才優勢在教師和學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願者,並直接參與法律援助工作,收效顯著。各縣(市)、區也依據當地的實際情況,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資源,吸納公、檢、法離退休人員和當地的法律專業人員充實法律援助隊伍,尤其是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層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進了和強化了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的發展。

五是規範法律援助志願者參與法律援助工作行爲。制定“法律援助志願工作細則”和“法律援助志願者管理辦法”,明確 其參與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發揮法律援助志願者在諮詢、非訴、調解及代理方面的積極作用,增強我市法律援助事業的發展後勁。

六是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志願者的招募數量,充分挖掘社會法律援助人才資源,主要是公、檢、法、司的離、退休人員和法律專業但目前非政法機關人員,充實到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質

量,直接面對援助對象,直接服務於基層百姓。

七是與我市的大專院校建立起參與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機制,以工作目標、日常考覈等方法,全面調動、運用其內在法律援助資源,參與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動,增強法律援助的整體實力。

八是召開法律援助工作委員會會議,對各成員單位具體負責人進行調整和明確,今年8月,我們將支部召開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員會例會,明確各成員單位的主管領導、責任部門和具體協調人。同時根據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發展的實際情況細化各部門協調的辦法和程序。

九是細化成員單位的職責、任務及相關的考覈辦法,使其規範化、制度化、責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證法律援助工作社會性的最優化和最大化。

十是爭得人大、政協的進一步支持,強化對各成員單位協調、監督力度。今年我們將向市人大、市政協定期彙報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況及存在的問題,求得人大和政協的支持和幫助,促進各成員單位責任義務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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